“辡” 是组成“辩、辨” 等字的字根。“辡” ,读biàn,在甲骨文中写 作 “” 。 用两个“辛” (古刑具, 表示与刑、 罪有关的人和事)来会意两 人在争辩。下有两个横道表示公平。为说明用语言争辩,秦《睡虎地简》在 “辡”字中间加一“言”字而成“” (辩); 金文加 “刀”字表示将争辩 双方分开, 判定而写作 “、” (辧)。 由于金文的 “辧” 字中间的字符 写作 “” (刀) , 小篆分别用 “” (刀)和 “” (力)两个字符与 “辡”组成“辧” 、“辦”两个字。《说文》分别释作: “辧,判也。从刀, 辡声。” “辦” (办)是努力办事的办。《说文》: “辦,致力也。” “辦” 今简化字作 “办” 。 隶书将小篆的弧笔圆折变成平直方折, 分别写作 “、、” 。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