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 是哀痛; 伤心。禅宗认为救人出苦难为悲。《说文》: “悲,痛 也” 。因 “悲” 是心理反映,所以金文、小篆的 “悲” 字都以 “心” 字作形 符。 “心”字甲骨文不多见, 有一“”形, 尚有歧义。金文写法很多, 或作 “、 、 ” , 反映出秦未统一文字前的混乱现象。小篆写作“” 。都 是心脏的象形字。“悲” 字上边的 “非”一般认为是声符。“非” 字甲骨文 写作 “”, 上边的 “” 是“北” 的异写(一说是鸟的两只翅膀, 左右分 飞); 下边的“”是两只手左右分开的形状, 一说是排斥的 “排” , 均是表 示违背的意思。因此,笔者认为由 “非、心”组成的 “悲”有违背本心之意。 隶书(汉《鲜于璜碑》 )将小篆的 “”写作 “” , “”写作“” 。 从此成为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