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 本义是晒。小篆象双手捧出米在日光下晒。后加 “日” 部成 “曝” ,是暴的后起形声字。《论衡·解除》: “暴谷于庭,鸡雀啄之。”小 篆的 “暴”有两个写法: 表示晒义的 “暴” (读pù)下边是 “米” 字; 表示 暴躁的“暴” (读bào)是将“米”换成“本” 。此字在隶变时与暴溶为同一 字,仍作 “暴” ,表示粗暴的暴字甲骨文、“说文古文” 写作 “虣” (详见 “虣”字释文)和“𣋴” ( )。
“𣋴”字上边是“鹿”下边是 “火” 和 “日” , 描绘鹿群在火热的太阳 下狂奔,以此表示狂暴。汉隶书( 《曹全碑》 )将小篆的弧笔圆折改为直笔方 折,从而成为今文。今简化字统一写作 “暴” 。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