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是分开,分离,分别。《说文》: “分,别也。从八,从刀。 刀以分别物也。”本来 “八” 字就是左右分开,后因 “八”用作数字而在 “八” 中间加 “刀”成“分”字。甲骨文、金文、小篆直至简牍隶书,字形 结构始终未变, 分别写作 “、 、 、 、、、” 。 参看 “八” 释。
“贫” 是财物因分散而变得减少。《说文》: “贫,财分少也。” “说 文古文” 写作 “” , 上边是表示房屋和家的 “宀” , 下边是分开的 “分” , 显然是分家的会意字。 小篆写作 “” , 上边是 “分” , 下边是 “贝” ,是钱币分开,减少和贫义昭彰无疑。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