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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州铜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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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州铜柱

五代十国时楚王马希范同溪州刺史※彭士愁战罢讲和后所立纪其善后事宜之铜柱,亦为界标。铸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天福四年秋,士愁引兵攻楚,兵败,遣子师暠率向、田、龚、朱、覃五姓首领纳溪、锦、奖三州印,请降于楚。楚王徙溪州于便地,命其为溪州刺史,立铜柱于溪州会溪坪(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境内)以记其事。柱高1.2丈,重5000斤,八楞型,中空,上刻《复溪州铜柱记》及50余人衔名。内容有:溪州降楚;楚对溪州收赋税,不抽兵丁,不兴兵侵害;双方不掠夺彼此土地和人口,不阻挠交通,不强行买卖货物等。柱经多次迁移,现存湖南不二门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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