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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清书麟等奉敕纂。三十一卷。嘉庆十六年(1811)纂辑,道光、同治、光绪间数次续纂。该书对皇室宗族的册档、婚丧、命名、继嗣、封爵、仪制、教养、授官、优恤、职制、律例等方面均有详明规定,对某些危及国家和皇室根本利益的行为亦有多方面约束和限制。有道光二十九年(1849)、同治七年(1868)刻本,光绪二十年(1894)又续纂。见“钦定宗人府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