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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   fǎ de xiào lì

法的生效范围。分三种:(1)关于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发生效力。由于各国立法原则不同,大体上有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以及合并主义三种原则。(2)关于地的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发生效力,大体上有在全国范围有效、在局部地区有效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其效力超出国境等情况。(3)关于时间的效力,指法律在什么时候发生或终止效力。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按本法所规定的时间生效,以及法律公布到达一定期限后生效等情况。法律终止效力的时间,则有期满后自动失效,新法颁行之日起旧法即告失效,以及颁布特别决议将旧法废除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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