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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   yí zhǔ jì chéng

法定继承”的对称。按照遗嘱方式进行的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或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以及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与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均按法定继承办理。


扫描版:「遗嘱继承」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5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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