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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    mín fǎ
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常规定个人、法人因经济利益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国于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中国还有婚姻法、继承法等单行民事法律。

国语辞典

注音 ㄇㄧㄣˊ ㄈㄚˇ  拼音 mín fǎ
規範私人間一般社會生活的主要法律,為人民權利義務的準繩。

扫描版:「民法」在《汉语大词典》第9408页 第6卷 1425


扫描版:「民法」在《现代汉语词典》第9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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