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1. 企业以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制造而支付的加工费用。由产品的加工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在会计工作中,产品的工厂成本减去原材料成本后的余数,亦称工缴费。
2. 我国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国营企业以一定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私营企业进行加工所支付的加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