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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方面长官。《三国志·蜀书·许靖传》:“又张子云昔在京师,志匡王室,今虽临荒域,不得参与本朝,亦国家之藩镇,足下之外援也。”注:“子云名津,南阳人,为交州刺史。”《三国志·吴书·陆凯传·上疏》:“愿陛下简文武之臣,各勤其官,州牧督将,藩镇方外,务修仁化,上助陛下。”
2、总领一方的军府。唐初于重要州府置都督,睿宗时置节度大使,玄宗时又于边地置十节度使,各领几州军队及土地、人民、财赋等大权。安史乱后,内地也遍置节度使,掌管一方军政大权,形成割据势力,通称“藩镇”。参看“节度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