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四品,掌常州、湖州二路茶园户二万三千,采种茶叶,供应内府。隶宣徽院。设于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辖七提领所,每所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掌九品印。
官署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司,属宣徽院,统提领所十三处。十六年升都提举司,秩正四品。又别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掌岁供御茶。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罢平江提举司,并其职于本司。掌常湖二路茶园户三万三千余,采摘茶芽,以贡内府。设提举一人为主官,以达鲁花赤一人监督,下设同提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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