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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防分府饬传造送清册

淡防分府饬传造送清册

加府衔淡防分府李,为饬传造送事。

案蒙藩宪惠札饬查传捐建城垣各绅士人等,开具捐银及三代履历并捐职、捐监年月日期清册,径送详咨等因,业经饬取去后,未据造送;合行饬催。为此,签仰原差张愿、倪禄立传前签粘单内各捐户,开具三代履历并捐职监者注明给照月日,如已登科甲及捐题之后进学者,各将中式入学年分逐一汇送本分府,以凭造册转详。该差毋得迟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签催………。

道光十二年五月初八日。

《淡水厅筑城案卷》 相关内容:

前一:淡水同知遵札申覆
后一:淡水分府谕给建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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