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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淡水同知牒

署淡水同知牒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飞催事。

卑职除将淡属改建石城尚未完竣、毋庸结报各缘由条录正牒,不复冗叙外,理合摘具简文,牒覆宪台察核转详。为此,备由具牒,须至副牒呈者。

右牒特调福建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随带军功加一级纪录二次徐。

道光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署同知李慎彝。

□四川分巡成绵龙茂道暂留福建台湾府正堂任徐批:『来牒阅悉。希□察核汇转。此复』。

《淡水厅筑城案卷》 相关内容:

前一:台湾府关文
后一:淡水分府谕给建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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