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5

五节 以人身向征
欲征主制,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无物无向,岂身独否乎?试论其骨,骨所向者,保浑体之固,顺众肢之动是也。使百肢止其一骨,身虽固矣,欲动无由。又使骨各散处,自即易动,必不固,且动亦无法。以故人身骨甚多,大小不等,各以其形、其大、其坚,互相凑合,以全一体之用,是可贵也。首骨自额连于脑,其数八。上颔之骨,十有二。下则浑骨一焉。齿三十有二。齐三十有四。胸之上,有刀骨焉,分为三。肋之骨二十有四,起于齐,上十四环至胸,直接刀骨,所以护存心肺也;下十较短,不合其前,所以宽脾胃之居也,指之骨,大指二,余各三。手与足各二十有奇。诸骨安排,各有本向,所向异,故其数与势,亦不得不异。或纵入如钉,或斜迎如锯,或合笋如椟,或环抱如攒,种种不一,总期体固,动之顺而已。论肉,其数六百界有奇,其形长短宽窄厚薄圆匾角浑异其势各上下相并,或顺或斜,或横异,此皆各有本用。而以顺本身多异之动,是其总向也。西有名医,察各骨之向,约有四十,各内约有十。详考人身各肢各分之向可得数万。鸣呼!非全知全能,孰克谋此哉?
有骨有肉,身形备矣,然必须本热为生。血为养气为动觉缺一不可。缘此大主造人,预备三肢,于身内为君,曰心、曰肝、曰脑,而余肢悉待命焉。今论血所由成,必赖食化。食先历齿刀,次历胃釜而粗细悉归大络矣。苐细者可以升至肝脏成血,粗者为滓。于此之际,存细分粗者脾,包收诸物害身之苦者胆,吸藏未化者肾。脾也胆也肾也,虽皆成血之器,然不如肝独变结之,更生体性之气,故肝贵也。若夫心,则成内热与生养之气。脑生细微动觉之气,故并贵也。
或问:“三肢生气如何?”曰:“肝以窍体,内收半变之粮渐从本力,全变为血。而血之精分,更变为血露,所谓体性之气也。此气最细,能通百脉,启百窍,引血周行遍体。又本血一分,由大络入心,先入右窍,次移左窍,渐致细微,半变为露,所谓生养之气也。是气能引细血周身,以存原热。又此露一二分,从大络升入脑中,又变愈细愈精,以为动觉之气,乃令五官四体,动觉各得其分矣。
问:“身必须血与三气周通者何?”曰:“人身原具热湿二势,热恒消湿,无有已时。使无以资养补缺,肤肉焦而身毁矣。以故血者,资养之料也。而血行以脉,脉有所总曰络,络从肝出者二,一上一下,各渐分小脉,至最细微。凡内而脏腑,外而肤肉,无不贯串,莫定其数。脉之容似机,厥丝或顺或斜与横。顺者因血势而利导之,斜者留血毋退,横者送血使进也。脉之力,又能存血不令败坏。血合于痰,乃克顺流;合于胆,乃免疑冻。合于体性之气,乃启厥窍,导之通无闭塞也。从心出者,亦有二大络,其一上一下,其分细周身,悉与肝络同。所不同者,彼行血存血,此专导引热势,及生养气之路耳。心以呼吸进新气,退旧气,直令周身脉与之应。少间不应,辄生寒热诸症,医者必从三部跃动之势,揣知病源,盖以此也。脑以散动觉之气,厥用在筋,苐脑距身远不及,引筋以达百肢,复得颈节膂髓,连脑为一,因遍及焉。脑之皮,分内外层,内柔而外坚,既以保全本气,又以肇始诸筋。筋自脑出者,六偶,独一偶逾颈至胸,下垂胃口之前,余悉存颈内,导气于五官,或令之动,或令之觉。又从膂髓出筋三十偶,各有细脉旁分,无肤不及。其与肤接处,稍变肤,以为肤始,缘以引气入肤充满周身,无弗达矣。筋之体,瓤其里,皮其表,类于脑,以为脑与周身连结之要约。即心与肝所发之脉络,亦肖其体,因以传本体之情于周身。盖心脑与肝三者,体有定限,必藉筋脉之势,乃克与身相维相贯,以殚厥职。不则,七尺之躯,彼二者何由营之卫之,使生养动觉,肢各效灵哉?
总论人身气血骨肉筋脉等,以及诸内肢,其体异能异样异,多如此类。然皆各得其位,各尽其用,其扶人身,资养动觉,以令五司咸正无缺,不旷厥官,岂不奇哉?设有画像于此,灵气奕然如生,观者必归美于工,称道不置。乃若真形之美,精巧奇异非智虑可通,非能力可效,并非言论可悉,孰造化是,孰安排是,独可置弗求乎?且人为万物之灵,宜乎?动协干义乃其自主之行(如算数测天是),较之不自主之行(如□汤便溺是),不免乖错。是知造化人身,安排人身如是恰当者,必智能超人倍万不啻者也。从此推知造化天地万物而安排之其智能准此矣。
第六节 以生觉容体向征
异哉!大主之畀万物也。生存动觉之资,无物不有,无有不备大而猛兽,小而微虫,殊态异状,奚啻千万乃其体皆各别,各有异容、异势、异用、异适,弗可混者。试约举之,一飞禽,厥首细,厥喙锐,厥毛柔,厥翼輶,以利其轩举也。爪能屈,以握枝;翅略拱,以抱身,故下集更利。中有以擒捕得食者,利于固执而不失。于是钩其喙,降其爪以任之,不则虽得必失矣。若夫喙与颈过长者,惟水鸟为然,盖亦为其食谋无为水泽难耳。一走兽,兽有猛有弱,猛者肉食,以是上下齿,长短而参差,坚强而散列,厥爪曲而锐,于捕噬咸利焉。弱者刍食,故齿皆平密,其中者断之。钝其者嚼之,之坚,以当其体之重为量颈之长,以口之就食于地为量。有身过高者,应得颈过长嫌其形之陋也,即于地官焉寄食,如象之鼻是也。一水族,相厥周体之容,无不利水者。尾者舵,舵故单鬣者楫,楫故偶。春翅者,正其身以防□也。缘细者何?分水利也。鳞滑者何?浮水利也。有颔者何?或为呼吸设,以进新水退旧水;或为食时设,用以别并食。杂入之水,由前为凉心之器,由后为出余之门也。其顶上有官者,必无颔之鱼,官以代厥用也。
觉类之并育也,不免相害,造物者虑之,即付以避患之具。如羽毛鳞甲,牙角爪蹄,及诸毒涎,皆足御敌以卫其身。既付之,苟无所以养之,则其具易败,于是以饮食之粗分,不能化血养身,即养其卫身者,使恒丰美利,不朽不变也。噫嘻!精以益精,粗以益粗。甚哉!大主之生物,无物不爱,而亦无物不称其用,有如此矣。
论草木之向,厥根下入,既固其基,又吸土气以隆资养也。厥身皮围,避寒暑也。厥枝广开,秋实连悬无碍也。叶以饰身,而蔽风雨日毒之害,其功多。实以藏子,而肌肉丰厚,克充日用之需,其利大。草木既无行动,故体不分界(前言人身。肉有六百余界),纯用直丝。丝内孔多,盖吸土气之口也。叶与实之系身也。必于其节者何?秋令行而节胶乾系者陨落易也。树之根、身、枝,各有肉有心,厥实亦然,皮也、肉也、子也,适相郛。异哉!土气自根升顶,析为三分,其最湿分,不堪资养,用发为叶。轻虚者生花,惟厚重一分,乃能培干,乃能结实。厚生传类,厥功为多。从是推知草木之受土气,精分次分,各得其用,并无余剩可退,如觉类收饮食之精,而出其滓者矣。合而言之,生觉之物,所向之极各二:一各分辏合为全,一各分资益其全。然皆行所当然,毫无勉强,岂非造物者预定其向极,而俾各物就之乎?呜呼!物不啻万也,万不胜异也,而无一逃其智能之外,是鸟可以人见测者哉?
第七节 以天行向征
大与日月诸星,虽皆旋动,然而非本然也,有动之者矣。何以言之?凡物动有二:一自动,一强动。自动者,由夫所故,动复其所,仍返于静,于其可静即静也,则知其动出于自主非由强使。如火气二行,较轻者以上为所,失上故动,至上即静。水土较重。重者以下为所,失下故动,至下亦即静。是四行之动,出于其性,虽欲不然,不得不然,岂属强乎?乃今天与诸曜,终古常动,从无停晷,以为不得其所,则未尝不得其所。试观天体上覆,未尝不上;天象浑园,未尝不园,何失所之有?既非失所而动,动非自向明矣。且凡动虽曰向物,究归自向,设使于己无益,必不徒然向物而动。惟形天之动,则全向物,照四方,分四时,辅助飞潜动植之属,俾得其养,绝无微益于己,且并动不自知,块然冥然而已。非外有使之动者,安能动乎,而又安庸动乎?
天之动也,向在降施则本行非向极明矣。且论本行之势,亦不能为向极。何也?凡物性同一至纯者所向惟一,必无殊异,性学之公论也。今天与诸曜其性同一至纯,诚如所向不越本行,必不得参差不齐至悖厥性。乃今本行,甚多不齐则知所向必非本行矣。试观□动而外,各曜各有本行,各行各异。填星约三十年一周天,岁星十有二年,火星不及二年,太阳太白辰星论其平行各一年,庶几等矣。而前后上下行又各不同,太阴二十七日有奇一周天。由此言之,七政务行迟速,亦大异致矣。又其行或顺或逆,或最高,或最庳。即各距地远近,复时时异。至若列宿之行,较之七政,更迟难比,必七十年有奇,始行一度,积之二万五千余岁,庶可一周天焉。
自造远镜以来,诸天殊异更著,不独其动然也。如太阴其形不圆,其面显泡,其不满之内边,高低不等。太白时盈时缺,亦有上下弦,距日近即圆,远即缺如月然,因以征其恒上下者,悉绕日为程也。岁星周边见四小星,或先行,或随行,或皆现,或各现,甚不一也。日轮上见血点时密时疏,时进去而复来,以人意测之,必非日体有此点染,或系他星经行其下耳。若恒星则见所未见者益多,若天汉雾气,从前不解者,今乃知由无数小星密聚而成此象。夫诸大异动异体,其星又异等。如此,皆非纯性所宜。有者揆厥所由,良由大主以其全智全能宰制其间,而后异同乃不能为碍,岂其性然哉?
第八节 以地生养向征
动植二者,其能生能长,一原于精血,一原于种子。然非外有阳气以发舒其力,即精血与种,亦弗能自生长也。盖精血有粗分,有精分。阳气伸展其粗分,令状如丝缕,内发多空,有深长如管者,有圆细如孔而浮起者,各有柔坚断续之不同,而骨肉即于此乎分。次阳气用其精分,先成心肝脑三肢并旁发细丝,以为脉络筋之质,已即透入其中。而扩之使宽,引之使长,割之使碎,渐令联结四体,以为生养觉诸气之道焉。大抵身体皆血所变,而赖气以成厥模,限大小,定体势,使各得其当然,气之功也。盖七阅日而百肢约略备矣。夫阳气非灵非觉,而效如此异者,岂非运气者异乎?譬之百工,成艺者器也。运器者人也,人运斯器,以成斯艺。设观者舍人不称而惟器之美,不可;然则仰观造化者,其毋沾沾为阳气诞誉哉!
凡属觉类所宜相称者有三:曰魂,曰肉身,曰精血是也。身者魂之器,以故身之形容,即度其魂所需用而定。则凡身形之所宜然,即具载魂性之中,而造身者,必先识魂体,乃可谋其应得之身,如造一蝇,必预知蝇魂之所须用,乃可定其翼几何厚,股几何多,乃可定其节之数,爪之双,吻必利或匾、空或实,乃可定其长几许,乃可定其宜耳与否,目宜何光,外内司各何宜?与夫筋脉心肠等宜何试矣。如其不知,即不能定其形,而造之,而有之。乃今宇内芸芸,不啻万有,万有必由万造,万造必由万知,造物主之不可测,亦即此见矣。若至精血之称其身,则在发其身之能,令正合于魂之需(魂即身之为者,精血即身之作者,故必皆含其形容之理)。然则赋精血以此能,亦必预知其周身百肢之用也审矣。植类亦有体、有魂、有种,三者亦相称焉。生体之力,藏于厥魂;生体之理,藏于厥种。魂发种藏叶焉华焉实焉,而诸形色香味附焉。自其本以至其巅纵有身横、有枝里、有心,表有皮,其势不一,其力不齐,其巧妙迎眸,可见而不可知,若此者,孰谓非魂与种能哉?顾所以赋其能,而又时辅佑之者,非造物主之功而谁功?格物者见其然,曷亦思其所以然哉?或问植物之魂有生无觉,虽有所向,亦不自知,若禽兽则否乎?”曰:“凡身所行,皆魂之效。禽兽行不越食色二者,食向存命,色向传类。然彼亦鸟知存命为何,传类为何,不过狥其肉,以快其私而已,是谓冥行。奚言□极?然而终不失其所向者,赖有定其极者,使之不得不向,又赖施其公佑,恒利其向故耳。
第九节 以觉类施巧向征
觉类之动,如谋食营巢,传类保身之属,皆奇巧足动人思,姑举数品言之。蛛之经网,以横线始功,其中交角各等。及既周定,即自心向外经圈,相距悉等。于是网前后等宽,而左右则渐长大焉。网成自窝他所,有虫投入,速往擒之,裹以白丝如锦,另悬以听食。蜂备多蜡筒,内聚花露,以储冬粮,乘夏合作,或出取花若水以为粮,或候门迎之。粮至,载之进或居内谨藏之。尝观其筒之制,体皆六面,取其合之密也。筒之口,有薄皮焉,所以覆粮嫌其露也。其底有墙,其崩而四散也,故其势少拱,所以制岗也。蜡满筒,重必下,则又为卷瓮以承之。嘻!异矣。蚁则又异焉,其备粮御冬也得谷种,必计绝其种之芽,防其生发而不可食也,以故遇湿,亦必出暴之。穴分多孔,半以储粮,半以布子,其葬死也。彼此必异地,其合力营公也。有不协力者,则逐之。蚕将老,自营丝墓,以变相而复活,亟为之惟恐不及也,且必重围固密,足以潜藏其身乃已。功之速,体之坚,条理之不乱,有人力所不及者。猬之贪果也,上木摇之令落,侧身滚其上,以其刺背之去。猫捕鼠,其计甚潜,遗粪于地,恐鼠见之因以避之也,辄掩之。鳞族之计取食也,奇哉。鸟贼好食蠃,然取之不善,蠃骤阖户,反得伤矣,以故先进一石支之,使不得阖,急进食焉。立蠃(生海底恒竖立)以无目,繁身一处,势□得食。有小虾焉,恒左右之,以赞不及。每于鱼进食时,群集蒲尸,即微啮蠃以相诏,令速闭以食鱼焉。有名多鱼者,体过肥重,前取食必后他鱼,造物者补其缺,令其颊生肉□□茎,小鱼以为虫,就食之,因反为所食矣。
飞物之构巢也,式虽异而法则同,坚材外护,柔材内护,至其正中,则皆毛羽绵发之属,求其软温以安居止也。择地或郊野,或近人之树,自不尽同。所尤奇者乃其保身策救,则多计生焉,或逃或争,或预防,悉有巧法,此则觉类皆然。兔将息,连跃远以断猎犬嗅迹之路。群鳫同宿,必轮一醒守以避害。惧其倦而睡也,立缩一股挟石于爪,石陨,虽睡醒矣。牛马皆畏狼,生子各齐其群围其子,牛外向,马内向,一恃能蹄,一恃能触故也。额日多国毒蛇甚多,有小虫似鼠者,恒与之战,将战滚身中,□之以当甲,已觅蛇杀之。
物有或利之,或害之者,禽兽亦能辨焉。犬欲吐胆,先食青草;燕病服药;鹿被射,旋觅药草以自出其箭,中毒,则食蟹以解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何多异也,合上数条观之,其默有使之然也,审矣。盖禽兽昆虫冥无知识,一切养生避害,保身传类之事,非彼所晓,特由造物大主,具有全知,既知众情所向,又知从何而得所向。惟其知之,是以与之逐,使各然得当然如是耳。
第十节 以觉类内引向征
物动有外引,有内引,外引属主公佑,在物性外;内引属主赋畀,在物性中。盖动物既与植物殊科,则□欲趋避之情,所不能免,顾材本蠢实,不克推论。主特畀以内引之巧,以适于用,使一触可欲(如猫见鼠)即觉,必求得之不能已;一触可畏(如羊见狼)即觉,不求避之不能已,此触即觉之意即内引也。而必求得与避之,是为嗜欲趋避之情也。设无内引之巧,则顽然不异木石,虽有辅觉公佑,弗克承之,而嗜欲趋避动多错谬,无适而可矣,以此人称灵者,觉类称似灵者。西庠概称大主至灵之所印,盖吏以印印楮,主以灵印物。一也,即如窭子之教猴戏猴亦何知,岁月习之,起立拜跪宛然人矣。金鸣登场□启加饰,鸣之启之人,为之所谓外引也。彼遽登且加不自止者,岂非内引之巧乎?然而猴之本性,非直有戏内引也,得于人之教之耳。是如人以巧印猴,猴弗能却,岂有造之主反不能印灵于物哉?岂惟印之,并常保存之。何则?凡物之体,物之模,物之向,物之动,无非王与,列非主存,何独内引否乎?
或曰:“人授物以巧,物诚习之,依法自动,不须人力,因疑物主赋畀之后,万物率性自动,即不必加意保存,亦同此矣。”曰:“是不同。凡人成物,物既成人舍物去,听彼自为。大主成物,即在其物,永不舍去;既不舍去,即是保存。此不同一也。人成物,必用他物为材,他物非其所生,既非所生,即非所应存矣。主以无物为有物,物生于主,亦并存于主,理固然也。此不同二也。物既先无而后有,则其始也,须原;即其继也,须佑,理又然也。此不同三也。受造之物,恒相须以为用,如色像系目所可,顾必日施光照目乃有见,不则不能。夫日,受造者,大主自有者,物既需受造,公所以然而效,岂更需自有大公所以然而存乎?此不同四也。故曰万物者,大主之印与迹也,信有万物而不信有造物之功用,则惑矣?
或曰:“据上所论,则凡物所为皆有所向,原皆系天主,必无一出于偶然者乎?”曰:“昔有异端,妄称游尘偶合,辄成万物者。吁!弗哉,悖理甚矣!万物先有生,后有存,生存必无二致,必其存也偶,则其生也偶矣。然而七政四行,千古常存,谓之偶可乎?且游尘者,古今一也。□昔既能以偶然成万物,何数十百年来,独难再一偶然乎?或突地发一屋,或凭空结一器,无不可者,而何不然也?今既非偶,昔亦非偶,无一偶然,则无一无偶,亦无一无向,可不辨而明矣。”
或又曰:“凡物之动,即非偶然,亦自然而然耳,曷必尽归主宰乎?”曰:“否否。以自然论物性,则物各有性,性各不同,势力互异,必难相合,无出决向于一。且自然者,虽欲不然,不得不然。夫谓相反者相克,且不得不相克,是则诚然。如曰相反者相合,且不得不相合,则大谬不伦矣。以木投火,木自然毁,虽欲不毁,不得不毁;设有不毁,是为非常之事,可骇可异甚矣。如于此亦曰自然,岂非愚而昧于理乎?今夫火气水土,万物元质也,性各相反,因相反以相克,因相克以致渐次损坏,自然之也。乃自古迄今,元质未见损坏,此正非常之事,独系物主宰制调剂之功,乃人懵不之察,举归自然,亦弗思过矣。古贤有言,不见其端,则归之自然。世人持论舛错,盖多坐此,可胜悼哉。”
设谓物以自力生存,故曰自然,曷观天下最完成之物,无逾人矣,然论其生,必须多缘,其存必多烦苦,果自力生存乎?夫自力生存,则其体不缘外力有,并不缘外力以保其有,故称自生自存者。即可称无始无终者,乃今万物莫不有始,有始必有所从始。必所从始者,在其先为之缘,而后有此物之始,安得谓自生乎?至于有生之后,保生之策,必藉他物,又至昭昭也,安得谓自存乎?
或疑物类,大吞小,强食弱,不平甚矣,主制奚在?曰:“主之制宇也,制公为上,制私次之,虽各物有损,而各物所属,总类常存。裒多私以益一公,制乃大公矣。且保物使存,必适其性,苟于性之所需,而形格势禁,则物之存者寡矣。彼夫大吞小,强食弱,一切互相攻克者,其性则然所缘以获养者在是,天主自为禁之哉,抑因是益征□制矣。惟弱小者为强大食,特令蕃生数孕,以广其数。试合万方观之,每每羊多于狼,牛多于虎。鹁鸽较鹞,小鱼较大鱼,蛙较□,大率皆多,是知大主造物,盈虚多寡之间,皆有不易之理,至公至平,无容置疑也。
或曰:“天主生天地,生万物,总归为人,窃恐未然。今且弗论虎豹蛇蝎之属,毒害人类者,即如汙潦中微细水虫,自生自灭,倏生倏灭,何预人事?”曰:“害人身以警人心,何谓无益?且由人反主命,故物反人命,已见前物私向篇。至谓物有不预人事者,概缘人力短浅,格致功疏,非真不预人事也。即于人俗事不预,岂有不预人灵事者哉?当知万物向人,利益其身。特其一耳。若夫引导灵心,得归本向,为用乃大。盖主用万物显著厥美于以导人就己,以故繁生无量,各赋分美,令吾侪循序测之。彼世俗造书一板,印楮数千,实同一楮者字限,原刊故也。若天主所造匪直种数繁悉,且各种内,至各微物,异式异势异情,不可殚述。试观一园花,各形色香味大小具;一辈人,各容力声音具;一浑天,各星光势行具;至若天神之数无量,而体则各别,无一似者。奇哉!盛哉!造化之功至矣。所以然者,盖欲吾人见物之多之美之异如此。应识造物主,其智能德福,诚有不可以数穷,不可以术探,不可以意力求者,于是赞扬之,皈依之,庶不负造戍宰制之淇恩云尔。盖可忽乎哉?

主制群征 卷之下
第一节 以天地之美征
物推精美者无他,其体之分与全,适相称之谓,无生成造成皆然。如宫殿者,视其堂其庑,凡盖址栋宇之属,悉合于式,彼此相称,即征巧工无疑。然则天地一大宫殿也,其形其性其理,无弗称者,岂不明证厥先造者巧妙绝伦乎?试观厥盖,惟天上覆千世不裂,不偏不损,备诸采色变,饰以明耀珍具,大小无算,深浅次第,各得其宜,风霾所不能昏,雷霆所不能陨,精美至矣,莫能加矣,非天主神功,孰能为之哉?
地如屋址,一切重浊归焉,然观名山大川,奇花珍草,凡诸美利,皆其所生,抑何美也。尝入王公之园,莫不积石为山,潴水为沼,杂种花木以为饰,是效美于地也。地本块?然灵如人,而师块然又终弗及者何也?盖地不灵,而制地者至灵,大地之美至灵之迹也,人灵非至灵比其师之而弗及也,岂不宜乎。
或曰:“七政以远近正斜之照令地发生,所谓天施地生是也,曷须他制?”曰:“天与日月星,悉不能自制其性,以和悦万物,不过因势而行。公施厥力于物,乃今降施惟一,而生效于各物则殊,是必别有制之者,嘿令各物自依厥性,与时消息。而其体其形其式,皆有本赋,一定而不可移。彼日月星者,第下施其刀,奋发其生机而已。
第二节 以人物外美征
物美有四,各能自存。一有形物,五官所司是也是,为外美。余三者,即生、觉、灵三魂,五官不能及则,以心则知之,是为内美。兹论外美,如人一身,即分与全之称其美具见矣。自其一身之高言之,六倍者广,十倍者厚,比于肘四倍,于二足六倍,于手大指七十二倍,连余四指比之,其倍也二十有四,而舒两肘比之,纵与横适等矣。面之长,连四指三量之,下颏至鼻孔一,鼻与额各一。额至顶,连四指二量之,尽矣。其广也,连四指四量之,鼻左右至眼之角各一,又至两耳,亦各一。耳弓上于眉,下唇其相去也适相等。身以内,若骨,若肠,若筋,若脉,若肉界,长或短,厚或薄,疏或密,坚或柔,无弗称者。凡人身相称之属,悉数之,数万不啻,然又缺一不可,异哉!
生觉之体亦然,即最微虫,体必称其性,形必称其体,甚巧且精,不独人也。然则造此者谁乎?灵如人心,求造一蚁,必辞弗能。盖蚁体虽微,内外美具,如觉悟行动性向,人弗能达之,又安能造之。灵人不能,况下此者乎,信惟至灵独檀已。
檀者发之于地,以饰地身,生即繁其根于地,如恐升起板为风偃者。其种无算,约日草木,或待艺,或自生焉;或喜山,或平原焉。厥利给人需,屋者、器者、绳者、席者、蓬者,悉取资而不穷。若夫娱人心目,莫花若矣。花以诸形色香,时供玩赏智者于此,当知大主欲人于间适之时,司造物之能也。花有瓣有心,有底,有根,皆配厥模,不可易。厥种包函生理,待时而芽。疑于灵者,凡此,孰非至灵之迹哉?
第三节 以人物内美征
凡物外之所著,必从内发,内体兼含外美之理,则其美有加矣。如植者生长,其式与力,各从厥类而主之者生魂也。觉魂者(禽兽),既内存外容之理,更兼为五官之运。内司之动,本性之向,所由出间。尝观其外容,而测知其意想也,无宁晷,无择形。凡属分内,心动而像随,物不能阻,身不能辞,亦奇矣。其余诸能,皆有所任,人虽尽格致之力,弗获悉达。盖缘造成之主,超越人才无量故也。
灵魂则更加,明悟、记含、爱欲三能。以明悟通达六合内外,无所不至,有形无形,并属所司。以记含固存物像、物性之理,物虽异类杂投,先入后入皆有所藏。有以物多而盈,致不能容者,未之前闻矣。爱欲之量,最宽无界,乃于万物之用,密取其利,日益不足。且自定向极,他不能强;自行决弃,他不能留。卓哉!自专之神,非他形物可方万一也。夫形物至粗且贱,尚以其体之巧,与分全之称,识有灵原制之,岂于人灵超轶形如是,反置所以然弗讲哉?
第四节 以诸物弱缘征
凡形物必须两所以然,曰质,曰模,是已。质者块然弗自主,任模来取,或彼或此无不惟命,则其弱著矣。模者定本伦之形势,以别之于彼伦。然非模自定也,所以命其为此为彼而弗易者,是在作者矣。不有作者彼能自主乎?匪直质模,凡纯体之物(土水火气四原行是),皆无自主之能。凡自主者,必其本体更无所属,超万物而上之,乃称强焉,彼四行不能也。且四行所承之有,悉非自为,乃为合体之物,而为之质也。既有为者,必有作者。何也?凡物之情,悉欲自为,如所为在他,必由本物之外,别有物使然。此使然者,即名作者。夫此作者,无物无之。惟自有者,乃无作者。既无作者,并无为者,万为悉归自为故也。彼纯体,奚足语此。又原行本体浑然漠然,广狭大小等势,悉由外缘所致,因物付物,不得不然,凡此,皆弱劣相须之征。非有主者,吾知其沦于无己。若夫原质(如太极是)方之,原行更弱顽陋,无能并无模像,全乎顺应以益他物,谓之浑全自足能自主持,不亦谬乎?
天之需外主持也,即其体之顺动知之(动属主命,七篇详矣,今论其体之顺动)。试观太阳从宗动天西行四刻约应地四百五十二万里,列宿天近赤道之恒星则行五千二百六十万里矣。物行之速莫如铳弹铳弹之行,经刻之一分得九里,如欲绕地一周,非七日不可。是太阳四刻之行,乃铳弹三百四十八日之行也,而列宿天则又较疾于太阳四十倍有奇。夫天动至易至疾如此,乃其体有顺无逆,千古常然,岂其性与,有主之者矣。又分论天体,各天各星,大小不等,性情非一,在彼在此既不相应,则不相益而高明上覆,永久不移,此果何为哉?盖主者将有所用之天,自弗克违之耳。形物既属受造,不能自主,则夫定厥向极者,必属无形至灵造物之主无疑矣。何以知其无形?曰:凡有形所以然,其造物也。必先需物材以承其造,然后施其造于物材。若所造者,既名原质,则是时本无一物为材矣。既无物材,则其造之也,直是从无造有。不可思议,此岂有形所以然之能事哉?或疑天为初所以然,益谬。凡天之能不越照施二者,使世无物受之,则天能皆虚,虽欲著效无由,岂有依物著效而为物初所以然哉?何以知其至灵,日征之有三,其造原质也,使之能万模,以成万体,万体之中,万性附焉。如非预识万物之性,所造安能各顺其当然?是所建者一物,而盈万异向毕聚焉,此灵之一也。凡造异体性之物者,必躬兼所造之微妙而蕴含之,今夫生者、觉者、灵者,体性各异,万有不齐,则造者之广智大能,从可知矣,是其灵之二也。凡具有明悟、爱欲者,乃可称灵,既造物者大显厥能其行如此,则其所以行者,亦必称是则,其明悟爱欲非复可量,是其灵之三也。
第五节 以世人同心征
天下万国,各有定教,祭祀诵祈,概所不废,岂不以万物之上,必有主者,视听于无形无声,决赏罚,判善恶,一一不爽乎?彼虽不知孰者是主,与夫主一或多,主无形或有形,主无始或有始,要莫不存戒谨之心者。且此心非由学得,率性而行,不得不尔,是必实有主者在上,而人为其属,故其性然耳。如实无主,则是其性自陷其心,悖理甚矣。盖论人明悟一司必欲向物之真实而得之,彼虚与伪,正其所恶。今以实无主而谬为有主,岂非以其所恶陷心乎?必不然矣!
格物家论主宰曰:“主宰者可有,即必已有;如或无有,即必不能有。”以其为自有故也。盖万物惟自者,无可有不有之理,并无不有能有之理。今设无有主者,而人性皆以为实有主者,岂直性从虚伪,且以非为是,以不能有为已有,抑何刺谬至此?窃观世人穷极呼天,不待思想,如望共救。即或不加名称,而悲哀叹息,总为待救之声,是岂偶然?又凡怀诚不白者,动举盟誓以为证,良以人心隐微同类不能见,而玄漠之中见之,苟有欺妄,加罚无难。以故王公大人下至黔首,事无公私,用以为信所从来矣。彼即誓淫祀之前漫不加察,皆缘习俗之误,而本性之知所戒惧,正于此见。且使果无王者持公义于上,则人何为见善则祝颂,见恶则咒诅?而躬犯重罪者,于心终觉不安,若或督之,若或察之,而不自已也哉。
第六节 以人异面异声征
凡物传类者,容貌常相同,独人不然,人各一像,皆可识别,是亦主制一验也。盖凭面貌以判彼此,彛伦所系,齐治攸关,原非细故。万一人面皆同,必至夫妇各不相识,父不辨其子,出息者于谁取偿,学者于谁定交, 罪人可幸无罚,人各肆志任情,无所不至,虽欲治得乎?
凡不知有主者,举天地人物,悉归偶然,况人面异同间乎?然予谓偶然之效,必不出于常然之故,故常效亦常效,偶故亦偶,理同然也。所谓彛伦齐治故非偶矣,而谓效独偶乎?且偶者不常有之谓,乃今人面之异,一方如此,天下如此;一时如此,万古如此,则是常如此矣,奈何以常为偶,而以间有之相似,为非偶也,亦大惑已。彼禽兽大率同类相似者,岂非以其无彛伦齐治关系故哉?且凡么性之行,必向易行而避难行,即此以论造物之功,同状易于异状明甚,禽兽所以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异之,斯得无意乎(禽兽凡属家畜,犹微有识别,然此识别,亦为人之畜之者分彼分此,非为禽兽也。至如野兽虎豹麋鹿之类,远于日用者,悉无识别矣)?面貌异矣,又复别以声音。盖以人目异等,又或夜遇,无从识认,更设一证佐之。如居间者,一人不足信,再举一人然。既杜诈冒之端,益广恩义之用,非无为也。
第七节 以人世缺陷征
天下诸国,求一全免贫乏者无之,此亦主者治世公平一端也。盖使人丰于财悉无困窘,即不利有二:其一,为废绝百工。凡苦身力作,皆缘患贫。苟无贫可患,孰甘劳苦乎?城孰圯孰修,殿宇颓孰造,衣服器皿敝孰制?地孰犁,车孰御,鱼孰渔,蔬孰傭?一切贸易废矣。且使贵贱不章,上不威,下不顺,天下尚可治乎?其一,必召万恶。每观多财者必惰,必迷食色,骄奢淫逸,肆无所忌。天下皆富无贫,即天下皆恶无善矣。大东洋一国,男女皆裸,无异犬羊,无礼无义,无文章,亦无宫室,具有人像,实无人心。揆厥由来,皆因气煖土丰,日用充足,不致困乏故耳。藏多者,恶业而想侈是二殆也,惟贫者绝之。盖恶多起于食色,贫者乏赀;侈每生于安逸,贫者劳力困其身,所以利其神。甚哉!大主曲成之无已也。
第八节 以鬼神征
鬼神者,无形自立之体,其灵,超越人类,非阴阳之谓也。人有善恶,鬼神亦然。善神奉大主命,辅相万物启迪人群,每见学者于玄奥之理未遑思虑,忽然明通;末由存想,油然默契,此岂尽由人力哉?非天主之亲佑,即善神之辅翼所致。然此非无良之人所能概得,故不若恶神之多与人接更著焉。自有淫像以来,邪魔凭以发言,惑世诬民,锢不可解,时制谄事者,使之昏仆,弄其舌以语人,亦有非像非人,发声空中,以独昭其迹者矣。又有巫祝之术,每著妖验,是皆足征鬼神实有者。又或呈露伪形,令人目击,或不现形,特以行事见奇,明征实有焉。往往负魔之人,本属耑愚,忽能论道奇奥,通人所不能通,传异域方言,发人秘密,或语隔地事物,如在目前,著一切超人之迹,岂非其人灵魂之外,更有神凭之乎?
神多,必属一至尊主之,不则乱矣。今凡有形之族,皆次第相属,以杜乱端,岂无形独否乎?以理度之,必分品级,必分等类,必有最上至尊至能者,居至先而为之统矣。且使众神无统,必各恣意妄行,其力又钜,人其无僬类矣。盖邪魔性本至恶妒恨人类,苟无制之者,令彼得行其志,人安得久存乎?尝观史载,魔命祭者,以人为牲,或少拂意,辄加水火诸灾,不一而足。是虽大主降割,听魔行此,而魔性凶猛,亦可概见。苟非大主尝有以制之,其害可胜言哉?
大神之有也,既非二气所生,即疑为自有者。不知自有者,以独征至,此则以众征劣。独者体含全美,无少欠缺;众者具有分美而已。分则有限,此之所有,彼之所无;彼之所盈,此之所歉,安称至乎?以故神之互相须以成一全,犹之有形之族,合万姓成国,合万国成天下,岂能独而无耦哉?且既有所须即不为自有,以自有者自足,全乎自向而不向物,无物能反之,无物能佑之,本体不动,恒无增灭,是之谓止于一。既止于一,即无限量,无始终,而为万物原有余矣,彼鬼神能乎?夫鬼神既不本于阴阳,又非自有,则岂非外有一至尊至神者,为之造成,为之主宰也哉?
第九节 以无主悖理征
夫人信有主宰,修身缮性,自不容已,岂非真德之本乎?惜哉!执迷不悟,而日陷纵欲败度中也。盖心无所畏,则从恶如崩;无所望所望,则从善如登,自然之理耳。且彼不信主宰者,岂自甘悖理哉?或亦以无主为是,有主为非耳;知无主为智,而不知无主为愚耳;循无主行者为当,而循有主行者为谬耳。然试平心论之,何世之信从主者,举皆抱道怀德之徒;而不信不从者,尽自欺欺人者乎?何彼所谓愚者,率其所不知,见之躬行,皆无颇僻,且以利天下无难。而其所谓智者,恃其所知,败事伤众,为害不可胜言乎?谬行者,理宜晦,何昭然宣布,惟曰不足。正行者理宜著,何多方掩饰,不敢告人乎?何明司乱者,加心美饰;而明司精者,反灭心美而增闇昧乎,不亦可怪乎?且极其所见,自古及今,凡纵恶者,知皆明,行皆当。而圣贤为不可法,帝王郊祉之礼可废,而乾乾昭事,见无形,听无声者,总属虚诳之事。虽获罪于主,侮君子,亵大人皆合于理矣。可乎?
或曰:“神道设教,万国皆然,此治世术也,岂真有主制物乎?”曰:“凡认主之念,有公有私。私者不待真传,自立一物,钦崇之为主,而实非主,此则谬矣。公者率本性之觉,想有一主,而不敢妄择一为主,此则是矣。昭望远者,见其有动,辄疑为人。但尚未辨何人,而妄指其姓氏,鲜不谬者。惟止曰是人,奚谬乎?今各国向主者,公也,是也,于迁善远何难?若缘是定何为主,则私谬不免矣。然犹赖有此,善本终存,方之无主者犹胜。夫无主者,必谓万物生于自然(如火自炎上,水自流下),不知自然之说,殊非究竟之旨。格物者,既从物生得自然,又必从自然求其所以然(如火自炎,上所以然者,体轻故也;水自流下,所以然者,体重故也)。设无所以使之自然者,亦安得自然而生乎?
第十节 以人心之能征
有谓万物无与人心比能者。他物各有专向专用,其能有限,独人心量其宽,所向不一,不容界止。以其智巧,明庶物之情,制而用之,无弗听命者。是人已为万物之所归,已为万物之主矣,岂又有主制物,并制人群乎?曰:“不然。人心之能,异于动觉物之能,是在格物及自专二者。然皆有不足存焉。格物之学有三。一学在已。一学及人,一学制物。学在己者,或格物公理,或格物有之。所以然,或格物自成之效。又凡从色味音臭寒热坚软,一切依赖之情,推及自立之体,通达物体之本然,是皆神灵之效,异于禽兽者。第人心本属神物,而斯学全系有形,故必假以思虑;可渐成,不可顿致。始因见推其原,继因原测其效。亹亹探求,殆未易几矣。至若格无形之物,虽即返照本体,(灵才)未便子彻,且犹不离外司与物像以为用。今夫去耳目,弃典籍,而能自明其心者,几人哉?且人心又若泥于形体,每见抑制,未畅厥用思欲为善而弗之为,思欲戒恶而弗之戒。形与神恒相反有如是也,此人心之不足,一也。学及人者,如劝善之论,齐家治国之法,举凡以智以义所立之功行,多所不及,无后世真福之效。且即治止今世,尚以善为向,推其意指,孰不谓世主之上,更有主宰,以为真德正治之原哉?论学制物,凡物类性巧者,或利用,或饰观,非不诚智,然皆一成不易之法。泥于此,不通于彼,且各自为利饰,不及同类,虽知奚足贵哉?惟人独得活法,兼用诸物之巧,而又利在天下,不私一身。凡鸟之翼、鱼之渊、狮熊之猛、马象之力、犬鹿之轻疾,莫不效于人之手,效之舟车以利行,效之山林以利观,效之农圃以利食,效之栋宇以利居,凡此皆天下公利明矣。夫人智巧出于己心,非不可私之以自利其身,乃其所成尽归天下之公利,岂非更有主宰天下者,加其力量,牖使急公而后私乎?
或疑人受造之因,未必出于主宰。答曰:“论人灵心,神也。神本无形,超于血肉之上。有形者不能造斯,岂父母之所与子者哉?虽然,以灵心为出于父母者非;即谓发于天地阴阳者,亦非也。天地阴阳,虽曰变化不测,终不越以有成有。若夫灵心,既非先有者,又非依赖于他有者,阴阳曷预乎?即论肉身,质资父母;诚然,乃其模(外依模)亦制于主宰。比之造垣,准使直,绳使平,悉由大匠。若彼合土于水者,贱工而已耳,奚足与较功哉!盖惟大主能知人身筋肉骨脉痰,各类本用本位,而又补其损者,连其断者,造化神工,岂人力所能及哉。
凡人自专自主,全由灵力,所由异于禽兽也。夫禽兽一生以存命佚身为务,有触即赴,不复审择。人则不然,能究是非,能辨可否,肯与不肯,能决于己,足征自主之力矣。然而人心不能无偏,往往暗于事物之当然,而又物摇于外,情乱于中,虽能自主,谁则自主哉?以为天主赋性然乎?非也。主所予者良性,人自以罪累弱之,乃主悯其弱,复不忍弃,时加默牖,令全所向。至哉!主之恩施,独厚于人矣。
第十一节 以气之玄妙征
气者,人与物之切须也。凡生动之类,论所须,宜推饮食。然使饮食禁绝不即死,尚迟数日者,以气存焉耳。使气一绝,即命不保矣。盖气以呼吸调心热,无息可离,非若饥渴之犹可忍者,岂非切须哉?气止一气,而万物尽资之因;物性之异同,而各予以本利。且用不竭,取不禁,初无得之患,岂非物主之公泽固然乎?
气实有体,充塞空际,自地至天,悉无他物,其体本大,而潜隐不现,包围全地,而不碍他物之著,地以是知其为质,微乎其微;而其顺成物性,正以是矣。古有名士雅百勒,晤学友不遇,乃于画图中现有线上复画一线,微细无比,以代名刺,迄今推精巧焉。若气体者,其大于线,不知其几千万倍,而其质之细微,又不减于线。世人生而习之,老不知察,何也?且气遇物必破,势也。乃物去辄合,不假外力,第用本性之力即全复旧,不少变易,此尤足异也。蜘蛛之网,或遇触损,人虽才,鲜有能补者,岂无知觉如气而才力反出人上哉?所以然者,物主造气之始,以是能付之,则气不得不然耳,曷足怪乎?气于万色万像万声皆能受而存之,每当夕过旷野,星月交上,各射其光于人目。其下山水,一气之中,万像森然,无少掩者,一时鸟声水声,人作乐声,异韵杂奏,亦弗为沮,且又历历分明,不相淆混。以此观之,气体几与神体等矣。盖物主既造气以调心热,而又恐其碍人物耳目之用,故赋其体,微妙玄通,有如此者,其利于物行也。试观之舟行水,得帆与橹与纤,尤易前进,三者所赖非气乎?鸟之飞也,马之疾走也,人身之动也,左右上下皆气环绕,匪直无阻。且各变容以顺之,前避以相导,后随以相扶,非主制曲成,安能至此哉?
第十二节 以灵魂常存征
灵魂神体非属阴阳,非属四行,纯而不杂,无相克之因。况大主既命为有始,无终者安得不常存乎?且灵之在身,为恶享世福、为善蒙世祸者往往而有。是生时既未报,报亦未尽,岂应死后遽灭,纵恶而负善乎?以故人灵必不灭,必存以待公报于身后。而其所为公报之者,非大主而谁哉?
第十三节 以主宰无失征
有疑天主无心者曰:“凡人善者,不必获福;恶者不必罹祸,不公不平,莫此为甚。是惟天主无心则然,若曰有心,惑滋甚矣!”曰:“人为有二:一有限,一无限,主制因之。有限为者,世福是也,得之由人心,主是人之能,故名有限。此中非无物主扶佑,然皆顺物偕行,保存其当然而止,所谓公佑,非物佑也。于物之生,于人之行,皆然;善者恶者,皆可得之。无限为者,在见真主而享之,即人未止之极。主张是者,独由物主之心,故名无限。此惟善人可得,恶者无由幸致。彼善人者,即或在世遍遭拂逆,正大主曲用其
制,终令为诣极之因。其视恶人得之于世失之于天者,相去远矣,何不公平之有。
或曰:“物主于有限为,顺物主张者何?”曰:“是有多故。其一,凡人功德,惟绝去心惧之情,行乎当然者为贵,主故因之听其自进,而弗之强。其二,世人善者什一,恶者什九,设随恶随罚。不久死过半矣,主心弗忍,姑息怒以需其改。其三,借恶以炼善,犹之纵敌国以戒本国,用他凶虐,制我怠傲。其四,主之以世物许人也,曰无善恶皆等,是知善恶之报,不在世物,而身后自有至公之刑赏随之。其五,人能归向大主,此恩超越万美,其福无比,自足慰乐其心,奚假外物为劝。如其不然,为主所弃,即系至苦,此亦自足警恶,奚俟更用刑罚强之?虽然主亦间以世罚罚之,世赏赏之,以著正制之像,以示照察之不爽矣,而人多忽之,然则主岂无心者哉?”
第十四节 以神治征
万物之中,独人自主,为善为恶,悉出本意,大主弗强。惟其弗强,所以善系功,恶系其罪,待其死后,缘彼善恶,以施赏罚,纤悉不遗,此主制也。然生民以来,亦时有罪恶贯盈,罚不待死者,盖又物发义怒,以示警云。
经纪在昔,人类纵欲无制,怙终不悛,犯主义怒,加罚大发洪水,湮没天下。且先百年即降儆,命圣诺厄造一巨舟,所以处其家人,暨凡禽兽一偶于其中,以俟后命始出者。盖大主罚恶,不难尽灭其类,再为创造。所以然者,存后□耳。及其将□也,猛□□十日无间,地面全没,为兽诸种,有听命来舟者,人物其处一舟,历岁水退乃出,凡属有生在舟外者悉死。盖物本为人,人既不存,物即无用,因并灭之。又纪后洪水四百岁,如德亚国有一方,怠忽前儆,男色宣淫,公行无忌,主将降刑,语圣亚巴郎曰,本方有示染者十人,尚可因以全免,其如无有何,于是陡降猛火,周五百余里,人物既灭,复变陆为海,水又不育,即植木于滨,终不成实,徒发秽烟,以此禽兽亦莫之近,迄今称死海焉。凡经载天主治世,报善刑恶等甚众,总之指人源本,钦崇主制,无他意也。兹不殚述。
第十五节 以圣迹征
迹者,足之所遗。不知其人所自来,与其所向往,视其迹。天主所施于人者,皆迹也。迹有常著者,有特著者。常者,如万物依性自存传类,与造化相终始。形天日月星之旋动,万古不易,以扶物生长,是岂物之自谋,天之自愿哉。特者,如前所述,洪水淹没四方,一舟而保万种,必非自然物由主旨叮知。试再广征之。古有三人者,钦崇一主,国王强之拜魔,不顺缚置窑中,乃焰高出五丈余,伤左右数人,而是三人者,身衣纤毫不损,但焚脱其缧绁而已。达尼尔为守教屏邪,被仇推纳兽城,内畜猛兽数乘,其饿挑之,以致害,兽不应。且数千里外,一贤者将餽田夫饭,忽见天神降告达尼尔饿甚,遂执移兽城食之。圣人见拘六日无恙,王悟,乃出达尼尔,而命其仇入兽城,身未及地群兽跃起,争啮毙之矣。厄礼亚之儆恶也,求主加刑,大旱三年有半后复祈雨。自居山中,有野鸟馈食者,殽饭与殽俱焉。经纪圣迹类此者不一,盖大主制世,虽恒因乎各物之自然,而或遇变故,特行已意,以显厥能不可掩也。
天主降生为人,圣恩无限,一启口,一举手,即足救人,病者愈,死者活,负魔者安。尝食饥者,以六七面饼饱数千人腹矣;尝海浪木石悉如有灵听命矣。即其受难时,尝日望退光而食,见者数十万人矣。至若所召十二守徒,素本耑愚无闻名,一受宠任,材质遂变,加以圣人之才,天神之胆力,莫不弃财轻名,绝乐苦身,爱仇善世,甚至致命无难,而天下卒化之,一切诱感凶恶无有沮挠之、震感之者。噫!何异也。
自是以来,圣迹不绝。史记额勒我略掌教,欲建主堂,往视地,以介山海故,苦隘。圣人乃于众归后,独留祈佑。诘朝,忽见山已远退,中地广开矣。又有弟兄共受一湖,以鱼利争者,圣人劝不听,乃求主制之,其湖忽变为田。圣人之乡,径以大河,圣人虑其为灾也,以木挺捶水滨,顷即生活,长为茂树,水顺流河中,卒免汜滥之患。凡遇邪魔居人身,秘塑像,妄言未来,解人心藏密事,辄逐之去者,又比比也。圣百尔纳者,日以画十字圣号,去诸疾。以故圣一出门,众迎敬之,如天神然。史记圣人一日在途救瞽者十一人,痿手者十人,痿足者十八人。盖凡圣人为主宠任,畀以超性之力,显行奇迹类如此。或问:“征主奚用圣迹曰?”人之智者,凡于天地万物,因其然,探其所以然,自足认主奚,假圣迹?至若凡愚则知识卑下,口习不察,必以常见常闻为平等,百以目所未见、耳不闻为难能不可几及也,主故因其性而启迪之。又为磊主之心,日欲引人向末止之极,故于圣人为众表者,独令行超性之效,以著其道为真道,德为实德,因而令闻日广,渐相师法,以向至极。又或因认主之人,心忽外驰,主肪行圣迹,俾外身可见之恩,以转念人身不可见之恩,庶几觉悟,一意钦崇矣。
或问:“中学亦尊天,与主教何异?”曰:“中学所尊之天,非苍苍者,亦属无形,第其所谓无形,卒不越于天。盖天之苍苍其形,而天之运用不测,即其神也。运用不测之神,虽无形不离于形,与天一体,是无心无主张者,非吾所称尊主也。吾所称尊主,虽曰不可见、不可闻,而非即以不可见且闻为贵。盖与天地万物,其体绝异,至纯至灵不由太极,不属阴阳,而太极阴阳,并受其造。且一切受造,无不听其宰制者,神功浩大,人不能测。遂曰无心,岂真无心无主张者哉?
或曰:“凡人之行各随己力,似己实自主,曷更有主主之?”曰:“物行有常,其性定也,独人无定性,任其意之所之。然大主主物,固顺其有定之性,而其主乎人也,亦即顺其无定之性。人虽具大才力,有谋必遂,而不得在主之命,未有底厥绩者。且主特显威权,夺人私谋,明示公制,间亦有之,第非常法耳。是如密罩布于美景之上,偶遇隙蓬,美仅微露,而秘藏者多。必欲一一测而知之,难矣!”
或又曰:“物行本属自然,以故千岁不易。盖所行由己又曷需主为?”曰:“是大不然。物性不变,所行有常,此即造物主张。既始定其然,而又保存其性,使之常然。全能妙用,焉可诬也?如以有常不易,而谓物行自然,不由主制,则必将造化止息、形天不动、春秋错、雨雪绝、万物毁败而后征有主制乎?盖物性之定,物行之常,主命之矣。主之所命,物不能违,论一息与千古乎。且以千岁为久者,自人视之则然;若自无始无终者视之,犹呼吸耳,曷云久乎?”
曰:“即有大主巍然独尊,充然自足可也,曷屑与世事?”曰:“使主有所限,奚克分营细务,急他而忌已。乃主实无限,其体其心其能,皆属无限。且体之无不在,因乎自然,即无不知,无不能,亦因乎自然,何物不由之,而又何物能劳之?物虽微贱,而分辨乎物之知,保存乎物之能,主张乎物之理,固皆至尊无比。而又公毫不损己之贵予物,分毫不取物之贱附己,何尝不尊?若论其自足,其理物也,非外求以自益,全乎其为利物也。盖主美本全,容物分享之,犹之泉既充盈,则分润流脉,无所不可。然皆属益物,非己不足而求益于物也。
或问:“尊主治世,岂必躬临,即如人君治平天下,身未尝一日离九重矣?”曰:“主体无所不在,非世主比。且人当受造之初,并赋义理,皆主躬施。主既躬施于始,亦必躬保于终。如匠者造器,肇始厥功,不底于成,器不释手。然则人曷尝顷刻离主乎?由斯以谈,凡有背理伤义不守教诫,皆在大主目前,无纤毫抢者。其不即见罚,以需悛改,非竟置不问也,可无畏哉?”(终)

遵教规凡译经著书,必三次看详方允付梓,兹并镌订阅姓名于后
耶稣会中同学高一志、龙华民、罗雅谷共订

不得已辩
极西耶稣会士利类思著
仝会安文思、南怀仁订
不得已辩题解
《不得已辩》是本书是利类思针对明末著名反天主教学者杨光先之《不得已》所作的护教之著。利类思,字再可,本名Lodovico Buglio,意大利人,生于年,年到达澳门,在江南、成都、西安、北京等地传,年卒于北京。今底本有利氏在年于长安旅舍所题自序,安文思 、南怀仁 订,共面,藏于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Rac.Gen.Or.III-号 ,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 号; 也藏在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文献编码为D 号。
《不得已辩》针对杨书,逐一答辨,“故据其所言而略拆之如左。”主要内容是:天非二气所结,形天由天主所造,耶稣降生二性一位,实论天堂地狱,西教乃治世之大道,理不能生物,西士来华之真义。书后还有“附籍历法行教辨”、“附中国初人辨”的两篇文章。故此书与南怀仁(Ferdinandus Verbiest)所著《不得已辨》要做加以区别。利氏所著者作“辩”字,以辩护天主教教义为主;南氏所著者作“辨”字,其为《西洋新法》历书作辨识。

不得已辩目录
不得已辩题解
不得已辩目录
自序
引言
第一节 万物源于受造
第二节 天非二气结成
第三节 形天由天主所造
第四节 天主非气是灵
第五节 无始有止
第六节 无始即自有
第七节 二性一位之奥旨
第八节 天主乃万国之主
第九节 天主乃物之主宰
第十节 天主降生亦在天
第十一节 天主降生时间辨
第十二节 开辟至今不逾万年
第十三节 降生之前天主在天
第十四节 圣母童贞孕育
第十五节 天堂地狱实论
第十六节 天堂地狱之辨
第十七节 天主有赏罚大权
第十八节 痛悔得赦辨
第十九节 西教乃治世之极轨
第二十节 天主降生预言辨
第二十一节 耶稣降生受难之义
第二十二节 造物全美,犯命自取
第二十三节 一授教规,旧习悉变
第二十四节 论主难日食中国不见之故
第二十五节 中国名儒褒奖西教不一
第二十六节 天主即上帝
第二十七节 理不能生物
第二十八节 天非理
第二十九节 天理之别
第三十节 形天之上有天主
第三十一节 奉圣教不违忠孝
第三十二节 降生救世之功无限
第三十三节 图谋不轨辨
附籍历法行教辩
附中国初人辩

自序
甲辰冬,杨光先著《不得已》等书。余时方羁绁,待罪静听朝廷处分。又以孤旅远人,何能撄其锋刃,商敢措一词乎?阅明年三月(星变者再,地震者五),上大赦,待离西曹法署。至是,可稍稍吐矣。然当言之而不可言,与夫言及之而不敢言,非复余九万里航海东来之初志也。夫光先借历数以恣排击欮事,别有颠未(辩详他卷)。惟是毁圣诞道,悖□拂经,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一凭其寸□尺管,□晗天学之余绪影响,而又援引舛诞以欺当世,莫如《不得已》一书,故不得因其讹课而弗正告之。顾道本乎率性而丧失德理,明于至当而忽于苟然,岂得以一人之疑,疑众人之信?东海西海,此心此理,有同然者,余岂忍以□言不急醒之乎?请以质之穷理格物之君子。

乙己夏五月
利类思题于长安旅舍

引言
杨光先历引天学诸书所载天主造天地万物及降生救世诸迹,谬指为荒唐怪诞。语云:“果蠕不知有肤,夏虫不可语冰。”理有固然,无怪其出言之舛。但光先以狂瞽陋见,肆为悖诞妄词,将欲蔽塞天下人心以趋正辟邪之路。虽高明者依理考义,不难彻其云雾,而闾井细民,恐有为其所蹈溺焉,故据其所言,而略拆之如左(欲知天学要义,宜阅《天学实义》、《万物真原》、《圣教缘起》等书。而穷究其原本微义,细载《超性学要》中)。
第一节 万物源于受造
光先云:“二气之所结撰而成,非有所造而成者。”
谓天为二气结撰而成,不知万物之根由也。以理推之,凡物受成之所以然有四端,曰质、曰模、曰造、曰为,缺一不能成物。物之生又分两种,有生成者、有造成者两种,俱赖四端而成。生成之物,人类是也,形体为质,灵性为模,父母为造,真福为为。造成之物,陶冶是也,沙土为质,式样为模,工匠为造,适用为为,万物皆然。则在天之先,纵有二气,亦断不能自结撰而成天,必有所以造之者。如房屋,资以木石,不能舍工师之斧斤,非木石自能为房屋也。又如灵魂肉身并而为人,必有所以生之命之者,非魂与驱而能自生自命也。夫二气无灵之物耳,岂能结撰而成天,则天断有所受造可知矣。

第二节 天非二气结成
光先云:“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时行而物生,二气之良能也。”
光先引孔子之言,诬天为二气所结成,而非有所造,是妄解孔子之言者也。吾道至明,不待言而自显,如天道不待言而可见。谓天非有所造乎。夫二气使时行而物生,非自有之能也。以无灵之二气,而俾四时次序不爽,俾物物各以其类生,嗣续不乱,必有一至灵至睿者宰之,以其全知所定之秩序,以其全能所赋之德,使各传其类,各得其所,所谓天主是也。时行物生,孔子未尝归功于二气,光先何所见而云然乎?四时行非二气之能,请详其说。盖二气使时行,必因二气自动而动四时,而二气自动,必因他动而动。盖凡动因他动而动,必先有施动者,而后有受动。如乙受动,必依甲施动而动;丙受动,必依乙施动而动,余可类推。夫相因而动之伦,不止于最初施动,而自不受动者,则必至于无穷极。若果无极乎?则最初施动者,与次施动者,理应并无。盖既为无穷,则无初施动,亦无次施动,缘次施动者受动于最初施动故耳。而今不然,是相应递动之伦,必不能至于无穷极,必当止于最初施动之万有,而自不动者是也。是为至上至灵至一之妙有,天主是也,则四时行而非二气之能也,明甚。论物生,亦非二气之能。凡造物者,必在物体外,如工匠造器,必不分其体为器,但需以他物造之,其工匠固在他物之外也。今二气浑在物之中,以成万物,是二气为物体而不在外,仅可为质模而不可为造者,岂得谓二气之能生物乎?
第三节 形天由天主所造
光先云:“天设为天主之所造,则亦块然无知之物矣,焉能生万物有哉?”
夫天之说有二,一有形象之天,即苍苍之天是也,是为天主所造,属块然无知之物,而不能生万有。诚然,盖天生万物,囚日月五星之动,而日月五星,原非能自动,自有灵者使之动也。一无形象之天主宰是也,至灵之妙有,先我而无元,为有万物之根源。故中儒言天,不徒指其形体,而即兼乎主宰,如臣称主上为朝廷。夫朝廷宫阙耳,而主上该焉。至经书所言尊天、事天、畏天、天生物,皆指主宰者而言耳。详后。
第四节 天主非气是灵
光先云:“天主虽神,实二气中一气。以二气中一气而谓之能造生万有之二气,于理通乎?”
嗟呼!一物耳,忽云灵,忽云无灵,自相矛盾莫此为甚。今谓天主属神,又谓天主属气,何出言之悖谬乎?盖神为有灵,气为无灵,以气为天主,不但不知天主,并不知气为何物也。从地而天,有四元形,土上为水,水上为气,气上为火,火上为七政列星之天。至火域无气矣,体更轻于火,所谓无声无臭者是也。天主者,万有之初有也,其有无元,而万有以之为元;性一无二,圣性所启,即显全能;其能其有皆属于无穷,充塞万物,万物莫能限,莫能函,不由质模之合;至神无迹,行而不动,而令万物动,是谓万作最初之作,是谓万为最终之为;是之为至灵,而万灵由之肇灵,是之为至美好,而万美好由之为美好;往者来者无不即其见在,至近而至远;不可见而无不见,常行而常寂,悠久而常新,一切万有有形无形。悉出于此,是为天主(详见超性学要诸册)。今谬指天主为二气中之一气,无乃荒悖殊甚乎。
第五节 无始有止
光先云:“所谓无始者,无其始也。有无始则必有生无始者之无无始,有生无始者之无无始,则必又有生无无始者之无无无始。溯而上,曷有穷极,而无始亦不得名天主矣。”
为此论者,所谓大谬不然之甚者也。盖无始者能生有始之物,安有生无始之无无始乎?况生于无无无始而至于无穷乎?不知有施生,然后有受生,既受生,必有始也。今谓无始受生于无无始,则仍有始也,何得谓无始乎?即如所云误谓无始受生,亦不能至于无穷极。盖凡施生之所以然,皆相关相接而生,推寻原本,不能谓之无穷递传,而无所止极也,必有最初施生,以为中者之施生之所以然,而中者施终者之施生之所以然。苟无初所以然,则无终所以然,况终所以然乎?盖既无其施生者,则自无其受生,据理不得不然。以理推寻物之施生所以然,必至最初施生所以然而止矣。
第六节 无始即自有
光先云:“误以无始为天主,则天主属无,而不得言有。”
此论更谬。凡谓天主无始,惟谓天主为万物之元,而无所从来,即为自有,非一切凡有有始可比焉,岂得谓天主属无哉?如凡受造之物,必由于造物者,而造物者,非受造也。今因无受造而谓造物属无,此理通乎?正因天主无始,则惟天主可称有,而凡有,皆因天主有而有矣。
第七节 二性一位之奥旨
光先云:“真以耶稣为天主,则天主一人中之人,更不得名天主也。”
天主降生为人之事,原超人思议之外,岂一言而明哉:《超性学要》、《降生实义》诸书,其详之审矣。天主降生非他,即天主本性之原体,结合于吾人之性体,于一位耶稣。是耶稣一位,具二性,一天主性,一人性。粗比之树,天主之树体也,上有二枝,一自根发者,主性是;一自外接者,人性是,而二枝固同一体,同一树,非可分之为二者。是合人性于主性,论人性并谓有始之人,论天主性并谓无始之天主。耶稣兼包天主及人二殊之性,实有天主无量之能识,而有实有人有限之能识。天主取人性,不失其为天主;而人性被取于天主,不失其为人性焉。具人性谓之人,具天主性谓之天主,称耶稣曰天主,何所不可?天主降生,乃圣教最要之奥旨,请申言之。今世群疑而不决者,莫如降生一事,或疑其不宜,或疑其不能,或疑其势,今特揭其要旨三端:一曰降生之意,二曰降生之说,三曰降生之事,然后达其疑。何谓降生之意?需知天主为人而造天地万物,故造天地万物毕,然后造人,正以示种种皆为吾人而设也。世上无人,则不造天地万物;天上无备永福,亦不生人。乃人祖方主命后,则遗有原罪,因而人类不惟不得上升享福,且又坠罹永殃,是负天主造人之原意矣。天主仁慈之无涯,岂忍弃人而不顾?造人必救人,但需得救人之法。盖天主所行之事,必完满无缺,仁义各全。独赦人罪,则义缺;独罚人罪,则仁缺。故用其全知,以显仁义两全,乃躬降生是也,是耶稣则天主而人。论其为人,可以代人负债而受苦;论其为天主,可以代人还债而补赎。代人负债而受苦,示其仁慈无涯;代人赎罪,示其至公极严之义。使非主代救人,罪无由消灭矣。盖人得罪于天主无容补,尽天上众神,尽天下众人、百千万死,悉不能赎人类之罪。何也?盖罪之轻重,以所犯者与犯罪者之尊卑为则。天主至尊无以上,吾人至卑无以下,非无限之德,则不足以自赎其罪之万一也,而况欲悉偿万世众人之罪乎?惟降生一事,人类则蒙赦宥,而天主造人之原意不负矣。何谓降生之说?天主降生非他,乃天主性缔结人性于一位耶稣,是耶稣一位,实人亦实天主。言人有始而始生于世,言天主无始从无始有,非始生于世。今从无始生,故谓之降也,谓之为人也。非天主化本性而成人,亦非耶稣化其人性而成天主,又非两--和合一,乃天主性与人性,寓于耶稣一位之中,如我辈灵魂肉身,成为一人。是天主而人成一耶稣然,与一切人无异。论天主性,降生之先是如此,降生之后亦是如此,惟因天主性与人性缔结,故可以互通名称也。是耶稣谓之天主而人,人而天主,因此曰天主降世、受苦受死、复活升天也。何谓降生之事?经典详之,姑举其略。开辟之初,天主已示其旨,而降生千五百年先,更诏古教圣人相传候望。迨降世时至,天主遣天神报所选降世之母,名玛利亚,从幼矢守童身,已闻此事,非由男女交感,乃由天主之全能。而其母且孕且育,仍然处子,乃以谦词允之,故即顷守孕,九月而生,一如天神所报;时汉哀帝元寿二年,冬至后四日夜分也。生时室中光明如昼,九品天神群来呵护,空中作乐,其颂云:“上天荣福于大主,下地安和于善人。”天见异星,引道外国三君,各持方物,奉献朝觐。降生之地,曰如德亚国(亚细亚、欧逻巴及利未亚三大洲之中,即亚细亚洲与中国同洲)。盖天下此时,惟此一国,独存主教,不为异端所染,又为天主开辟之初,化生人类元祖之地。先知圣人预言主降生之事,以为日后符征,载在经典,皆有是国。主降生之名,曰耶稣,译言救世,以世其降世乃救世人也。居世三十三年,所显之灵异不可尽述,如命死者生、喑者言、聋者听、瞽者明、病者痊,巨浪雄风命息即息,天地百神咸听其命,以征其为天地万物之真主。其垂训立教,大要人伦之尽,而圣学之至,使人在世,乐于道德,而后世享上主所备之荣福。其神迹天训,举世尊崇。时惟司教傲满,不察耶稣之时与事与古经符合,谓人僭称天主,谋杀之。而耶稣因之以成救世之功,遂听彼加害,钉之十字架而死。时春分后望日午时,日月相对,不得薄食,月乃违其常,而掩日轮,宇宙晦冥,大地全震,石多破裂,冢墓自开,先圣已死者,多出见于世,天地万物,皆含哀伤。三日后复活,复居世四十日,重订教规,命十二位宗徒,遍晓万方,言毕归天焉。今将解先疑,一疑天主不能也。天主全能之义,凡于理无悖,皆在全能之界,不限于某某物,总该万有之德能。今天主性与人性合于一位,实迈越人之思想。或以因天主性与人性凑合耶稣,而成一物,不知两性之名称可通,而两性之实各别也。或以为降生后,天主性有所变易。不知主性之妙有,从无始恒一,虽降生缔结人性于己,而天主性原无所易,惟人性登高位焉。或以为天主囿于形身时,息宰宇宙万物之权。不知降世仍存天主性,而御天地万物。盖天主性无穷妙有,在形无囿于形,在物无含于物,且能含万物,又何疑天主降生有所不能也?二疑天主降生之不宜。各物相称,本性之义也。天主本性为万善之本元,则凡系善之义,皆宜天主。夫善之为德,在传其美好于物。善愈大,即其传美好于物也愈宜天主。天主之善为至善,则传达本美好于物为至宜。此则莫若天主降生为人,令受造之物缔结于造物者之本妙。审此,则天主降生为人至宜矣。又需知天主传达其美好各有等级,如天地火气水土金石等止为有而无生,草木止为生而无觉,禽兽止有觉而无灵,人类止为有灵而不纯,天神止为纯灵而有限,是传其美好有等且限。惟此天主性缔结于人性,传其美好于受造之物至尽矣,使即具能知善诸德于无穷,而称之天主。今人惟知天主造天地万物,显其荣尊威严,而不知降生救世,愈显其荣尊威严焉。天主因其仁义知能诸德无疆,故为至尊无以上,而其仁义知能无疆,莫若显于降生之至尽也。故不嫌人类微贱,示至仁也;不赦人罪,而代赎之,显至义也;得救人之妙法,彰至知也;人与天主二物,相距于无穷,合于一位,明大能也,余德可推类矣。三疑降生之势,以天主欲降生人间,从天降世,免囿胎于女腹,何等荣显?不知降孕而生,乃真人也;从天降来,非同人类,岂不骇人见闻乎?然而降世不择帝王之室、安华之地、温暖之时,凡此皆寓深意。盖天主降世之意,不惟代赎人类之罪,且拔其根也。凡人诸罪之宗有三:一曰好富,二曰好贵,三曰好逸乐。以天主至尊之位,而下降极贱之处,为抑我傲;以天地之主,甘降最贫之地。为破我贪,以全福之备;而选苦寒之日,又为药我耽逸。至论耶稣之受苦,一动一静,能救万世之罪。而欲受千端苦难,致订十字架酷刑,其义有二:一示忍德之美,且要用训我等,凡天主所降苦难险困,皆以欣然顺受;二示犯罪之凶恶,宁甘重殃大害,以至致命,不可一息违天主之命也。
第八节 天主乃万国之主
光先云:“设天果有天主,则覆载之内,四海万国无一而非天主之所宰制,必无独主如德亚一国之理,独主一国岂得称天主?”
予曰:“诚然。谁谓天主独主如德亚一国哉?”
第九节 天主乃物之主宰
光先云:“即称天主,则天上地下四海万国万类甚多,皆待天主宰制。”
予曰:“诚然。何待言乎?”
第十节 天主降生亦在天
光先云:“天主下生三十三年,谁代主宰其事?天地既无主宰,则天亦不运行,地亦不长养,人亦不生死,物亦不蕃茂,而万类不几息矣?”
前已详言矣。夫所谓天主降生,非向在天而后乃降生于地也。盖其灵明之极,原无边际,充塞贯满于六合之内外,无所不在。当其未降生,亦不离于世;及其既降生,亦不离于天。其制驭天地,主持万有,无分降生与否耳,特天主取人之性与己之性相缔结,故曰降生也。且必孕而生,自幼乃壮,居如德亚而行道,至钉而死,死而复活升天者,此皆耶稣人性之事也。其天主性不易、不动、不幼、不壮、不生、不死,仍然宰制乾坤,化生万物耳。岂云天主降生,遂谓天不运行,地不长养,人不生死,何异以管窥天而蠡测海也?
第十一节 天主降生时间辨
光先云:“天主欲救亚当,胡不下生于造天之初,乃生于汉之元寿庚申元寿,距今上顺治己亥才一千六百六十年尔?”
天主所行,超越人之意量。主造物时,并无有撮仪,谋度救世之事,亦莫非然,但揣摹其故。需知人类未方命之先降生,固不宜也。降生为救赎人罪,无罪何赎?犹无病者无庸医治。又当人类方命之初降生,亦所不宜,其故有三:其一视人祖方命之根由在傲,治其傲宜令自反,又不徒恃本性之力所能克。人性虽坏,不自觉知,故迨圣主之垂救。其二视信德之笃。盖天主降生多信从者,赖有天主亲谕,又赖有群圣望主降生之至殷。其三视圣教之传。若世初降生,人类甚少,必日久失传。如造成之恩,因时远人少,以至失传。据此则知天主降生,不宜于世界受造之初矣。
第十二节 开辟至今不逾万年
光先云:“开辟甲子至明天启癸亥以暨于今,今计一千九百三十七万九千四百九十六年,此黄帝太乙所纪从来之元,匪无根据之说。太古洪荒都不具论,而天皇氏有干支之名,伏羲纪元癸未,则伏羲以前已有甲子明矣。孔子删诗书,断自唐虞,而尧以甲辰纪元,尧甲辰距哀庚申计二千三百五十七年。”
中国自伏羲以后,书史载有实据,自此以前,尚数万年多难信者。盖羲轩尧舜之时,生人至少,岂有数万年之久乎?伏羲尧舜之人,性心纯善,制文艺,兴法度,肇官室,始耕凿。正惟此时,推知其去原初不相甚远。南轩氏论尧舜以前之事,曰其中多有不经,又曰作史当自伏羲造端无疑也。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纲鉴》亦曰:“不信传而信经,其论始定。”今吾据经载,自帝尧迨顺治元年,正四千年,此与六经义不远,而于天主经相合。又此而知,天皇氏有千支之名,伏羲纪元癸未,皆外纪荒唐不经之语也。
第十三节 降生之前天主在天
光先云:“若耶稣即是天主,则汉哀以前尽是无天之世界。第不知尧之钦若者何事?舜之察齐者何物也?”
主降生在汉哀,则谓汉哀以前,无天之世界,犹夫前言“天主降生,天地不几无主宰”同义,无庸赘答。
第十四节 圣母童贞孕育
光先云:“若天主即是耶稣,孰抱持之而内于玛利亚之?《齐谐》志怪未有若此之无稽也,男女媾精,万物化生,人道之常经也。有父有母,人子不失之辱有云云。”
欲以人事测天主之事,犹以地量天,不啻倍蓰。天主欲不借母胎,自天而降, 降即成大人之身,固于全能无难,但不足以为人之表。必也降孕而生,真人血脉,乃知虽为天主,亦真人也。吾侪所当感恩而师法者。但不从媾合而生耳,盖古来大圣之生世,多异于凡人,况天地之主乎?即此正显其全能,而示其钟爱贞洁之德焉。天主降生奥旨,其所最要,在以其母为降生之基。于时即择一室女为之母,绝众人所染之原罪,定其形质之美,性体之纯,德行之备。即其生前生后,所见之纯工,所履之圣域,加以母皇之位,充至尊之职,皆已包含于其体之中矣。故开辟之初,已示斯旨,而降生前千五百年,更诏先知圣人相传于后世。而圣母所由始胎于其母者,乃于其父母既耄之年,盖终其求而得,与众大异。夫其不染原罪而生,又有天主之母义,自不同于世人之所由得生也。迨降生之时已至,天主默运神功于圣母之清净体中,造成一全美肉身,又与精粹灵神以结人性。盖一息之顷而圣胎成焉。今试以土为喻。夫土生百谷,必先播种,加以灌溉耕耘,乃能生育,此定理也。人之孕身,亦犹是焉。顾论初造天之时,未生百谷,种从何来,必不待播种灌溉,而天主命生百谷既生。则是最初之谷,亦生于童生土中耳。圣母亦得天主之命生耶稣,彼时圣体即孕,童身宁改于初,自应无纤毫之损缺焉。如玻璃瓶,太阳光照瓶中,玻璃不损;太阳透出瓶外,玻璃不伤。何异圣母降孕而仍童女乎?
第十五节 天堂地狱实论
光先云:“天堂地狱,释氏以神道设教,劝怵愚夫愚妇,非真有天堂地狱也。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百祥百殃即现世之天堂地狱。”
天堂地狱赏罚甚明,欲以现世之赏罚为赏罚,则失赏罚之大矣。夫世之超赏罚,者君也。一国之内,其为君所赏罚者,特千百之一二耳。一人之身,其为君所赏罚者,又特为千百之一二耳。故欲以世赏遍善,则禄爵不足以达有德;欲以世罚遍恶,则囹圄不足以容多奸。书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然有善而未蒙报也,故世赏固不足以尽之。“作不善降之百殃”,亦有恶而未加谴也,则世罚亦不足以尽之。是何足显天主至公、无善不报、无恶不罚之义乎。况今世之祥,惟富贵福泽,最为人之所好,然达人志士。且有弃之而不居者。今世之殃,惟剖肝碎首,实为人之所畏,然荩臣义士,且有杀身以成仁者。若谓后世无报,是岂赏罚之本旨乎?夫德之为物至宝,尽天下财物爵禄,未足以还其值。苟不以后世天堂永福报之,则有德者不得其报称,且有未享一日之荣乐者矣!可奈何?恶之为物至凶,尽天下极刑严法,未足以满其辜,苟不以后世之地狱永祸报之,则有罪者不得其报称,且有漏网于吞舟者矣!可奈何?或曰:“善恶之报在今世,似有足据。不观夫违理者,心中怵然不安;顺理者,心中畅然自喜,又何俟后世天堂地狱之报乎?”曰:“此忧乐乃世人常忧常乐之本情耳,岂一时之忧乐,足当善恶之实报乎?”有曰:“果有天堂地狱,何经传不载,或前圣未达此理乎?”曰:“诗书虽未显言之,而已明示之矣。《诗》曰:‘文王在上,在帝左右。’曰:‘三后在天。’《书》曰:‘乃命于帝庭。’曰:‘兹殷先多哲王在天。’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乎?有天堂必有地狱,二者不能缺一。若谓盗跖、颜回、伯夷、桀纣同归一域,则圣贤徒自苦耳。天堂地狱之说,载之经史,见之事迹,班班可考,岂释氏神道设教之谓?
第十六节 天堂地狱之辨
光先云:“彼教则凿然有天堂地狱在于上下。”
天堂地狱之说,非创于佛,中国因彼始闻,遂指为佛教所有。按《天竺志》,释迦净饭国王之子,摩耶夫人所生,初专以清净明心为教,彼国之人,莫有从者。其国西近大秦,即如德亚,国有天主古教,释氏素闻,乃窃其天堂地狱之所,搀入轮回六道,杂揉成教,彼国遂服焉。今观藏典,其最上一乘,惟事明心见性,且欲不起善恶之意,不立祸福之相。而教外别传,拈花微笑,盖谓无佛无法,本来如是,并不假语言文字。则知天堂地狱,非其本旨,先儒所谓宝玉大弓之窃也。岂因为其所窃,而遂置不讲耶。佛氏窃天主教说,不特此也。盖唐时天学已东来,中土罕究厥旨,故所译经典,多混入佛藏,以讹沿讹,反令伪教兴而真教晦。究竟天堂地狱之说,彼此悬殊。彼之天堂,有欲界色界,乃不离于尘俗之境;又福尽复降,是虽得之,不足我有也。我所谓天堂,有内祉外祉。内则以本性明观造物主无穷之美好与万物之性情,与诸神群圣同居,而与之一心一旨,微忧纤患悉不能被;外而四体百骸极美丽光明,神快透坚,一切饥寒倦劳,所不能侵。彼之地狱,不出刀山剑树,切顶磨踵,而苦尽仍出。我所谓地狱,有内痛外痛。内则永失真主至美之望,常怀怨妬;外则身形永被暴火焚灼,五官各触其苦,万苦并集,坠之者永不出焉。则是二者固名同而实异矣。
第十七节 天主有赏罚大权
光先云:“奉之者升之天堂,不奉之者堕之地狱。诚然,则天主乃一邀人媚事之小人尔,奚堪主宰天地哉?”
据如所论,则圣帝明主,皆不必持赏罚之权耳。夫虞廷二十二贤人用,三载考绩,黜陟幽明,抑皆邀人媚事之小人耶?天主正因主宰天下,故特置天堂地狱,以示赏善罚恶之大权。但帝王之赏罚圣贤之是非,皆范人于善,禁人于恶,至详极备。然赏罚是非,能及人之外形,不能及人之隐情。惟后世永远福祸,乃治人心,使善恶判然,而无所遁。司马迁有云,颜回之夭,盗跖之寿,使人疑于善恶之无报。然则天主非置后世之报,何得谓持主宰之权乎?
第十八节 痛悔得赦辨
光先云:“彼教则哀求耶稣之母子,即赦其罪而升之于天堂,是奸盗诈伪皆可以为天人,而天堂实一大逋迯薮矣。”
盖人身不能无疾,故为药石之方;人心不能无罪,故开悔罪之路。人身有疾,服药则愈,非复病人;人心得罪,痛悔则善,即非罪人。夫贮油之器,污染四面,投之于火,则旋焉光洁。罪人痛悔之心,若火猛炽,罪有不消灭者乎?苟非痛悔得赦,天下无善人矣。仲尼之求无大过,大禹之罪在朕躬,汤王之惟求日新,圣贤何常不砥砺兢兢耶。至论赦罪之权,则惟天主参焉,岂有哀求圣母得蒙其赦?遍察天学诸书,无有此语,此妄言也。惟求圣母以代众人转达天主,则有之。
第十九节 西教乃治世之极轨
光先云:“如真为世道计则著至大至正之论,如吾夫子正心诚意之学,以修身齐家为体,治国平天下为论,不期人尊而人自尊之。奈何闢释氏之非,而自树天邪之教也?”
论天主教,何莫非正心诚意,习之为圣为贤、为治世之大道乎?请申论之。夫治世之大端,以治人心为治国平天下之根本。要惟使人心定于趋避之真与赏罚之当,勉人于善禁人于恶。人心治,则世治矣。何谓使人心定于趋避之真,盖天主教率人灵性于其本向,上合于原始真主,下和于同类俦侪。所就者,信、仁、慎、忍诸德;所避者,悖、逆、傲、妬、诸恶。故不义之利达荣贵,不得牵其心;意外之贫辱苦难,不得屈其志。由其所受训诲,皆有种种善规。今世置人于泰山之安,后世置人于真福之域,所谓使人心定于趋避之真者,此也。何谓以赏罚之当,勉人于善,禁人于恶,其设赏罚至尽矣,而复至公。至尽云者,以永福永祸之报应善恶;至公云者,以无纤毫之善恶,不能逃天主全知。而不得其报,极足以惕耸人心。使人莫不孜孜为善,兢兢去恶,尚宁有分外乱萌,而为坏法乱纪之事哉。则国家之久安长治,可左券而求。所谓以赏罚之当勉人为善,禁人为恶者,此也。且历考中史,上古称大治矣,迨末季,求数百年之安,而不可得。任世道者,空有愿治之心,恨无必治之术,于是假释道二氏之说以辅之。然仙宫佛院,满遍寰区,而世道人心日趋日下,未臻上理,缘其立教也,窃取一二善事,其他议论不真不确故也。释氏轮回、净土、戒杀、破狱,种种诞妄,不知万物之原始,人类之趋向,灵魂之性情,生死之究竟。且妄屈真主于佛之下,乖谬殊甚,此与圣贤真学之旨悖矣。衍老庄之旨者,涉幽藐而无当,杂符录而悖理,即据所云成仙登空,亦惟形体,不离尘俗,又万万必无之事。况奉玉皇为皇天至尊,是道家于天主以人窃其号。佛氏于天主,以人处其上,一不当,一不恭,皆无合于昭事之旨。且二氏之教行于中土已千八百年矣,而人心世道,反今不如古。若以奉佛老者,从奉天主,则兴化致理,必出唐虞三代上矣。如西方三十多国,奉教后,千六百年,大安长治,人心风俗,不争不夺,各乐本业,此外治之至象,似不足为异。盖其所言生死利害之原,甚悉且真;身后赏善罚恶之理,甚公且当;朝夕省察之工,甚细且严。有圣宠辅佐,有悔罪日新,有修士提警,有善友劝勉,有多许先圣先贤指引表则,种种皆有离恶就善之正道,可知天主正教,诚能治安人心,而为治世之极轨云。
第二十节 天主降生预言辨
光先云:“其最不经者,未降生前将降生事迹载国史。夫史以传信者,安有史而书天神下告未来之事者哉?从来妖人之惑众,不有借托,不足以倾愚民之心,如社火、狐鸣、鱼腹天书、石人一眼之类。而曰史者,愚民不识真伪,咸曰信真天主也,非然,何国史先载之耶?”
天下略知文理之国土,各有其史,不得以我国所未尝有,而谓他国亦无也。中史所纪者,中国之事耳,邻国之事无由纪载,况隔远九万里外之事乎?天主古经,载昔天主开辟天地,即生一男名亚当,一女名夏娃,是为世人始祖,而未尝载、有伏羲神农二帝之名,不可谓西国无所载,而抹杀中国之无伏羲神农二帝也。若以中国之书观之,惟载伏、羲神农等帝,而并未载有亚当、夏娃二祖之名,岂因中国无是载,而即抹杀西国知无亚当、夏娃耶?若然,禹迹不纪大西诸国,可谓天下无大西诸国哉?然中史不载天主降生之灵迹,遂谓无此事,何其见之不广也。
第二十一节 耶稣降生受难之义
光先曰:“观盖法氏之见耶稣频行灵迹,人心翕从,其忌益甚之语,则知耶稣之聚众谋为不轨矣云云。”
天主降生事迹,其故虽多,大约有三:一曰赎罪,一曰敷教,一曰立表。赎罪前论已悉,今略言其敷教与立表焉。天主赋界时,命人以种种之善,克全其性,率性而行,自然合道,原不须教,迨世远性昧,乃命圣人立教以训之。至又侮蔑圣言,不知循守,天主不得不躬自喻焉。于是降世明示人以物之原始、宇宙之究竟,与夫为善之乐、为不善之殃,悔改之门、补救之法。遍遣宗徒,譬晓万方,俾向之事邪鬼者,化而事真主矣,向之淫者贞,向之贪者廉,向之暴者仁;令寰宇之内,被圣泽而沾风化者,今已十之六七,何莫非敷教之弘施哉。天主与人崇甲悬绝,何从仰法,惟即降世,则其言行人始得而模楷焉。故隐其神灵赫奕之威,而独著贞孝廉忍之德,俾俾众人皆可效视。西史四圣,各纪其事,嗣后众圣徒洋溢万国,皆从耶稣懿训而成德焉,是之谓以身教。其奇表真思绝人区者矣。至于耶稣受难,虽系人情事,与天主之事,了不相涉,然亦可谓天主受难。譬有人于此,或毁其衣,裂其冠,虽不击其身,岂徒曰衣冠受辱,而直曰此人受辱矣。天主耶稣衣人之性,既害其人性,岂徒曰人受难,直谓之曰天主受难何不可哉?今试问光先,恶党以谋犯之罪罪耶稣,从何知之?答曰:“由进呈书像。”然既引进呈书像所载,亦宜引本书究诬之事,何截取其叙述而掩灭其断词,岂非故昧本情,藉以诬惑乎?虽然,不观成汤衣茅负罪之日乎,不知者以为罪人也,若知其至尊,为民祷雨,身为牺牲,不但不减其威尊,且益彰其至德,传显万世。若但窃取进呈书像内所载耶稣受难诸迹,每一字句辄加凌侮,不知耶稣受难诸迹载在《降生言行纪略》、《圣经直解》、《庞子遗诠》、《提正编》、《主教缘起》等书,行世甚明。况吾侪九万里东来,正为阐扬此一大事,岂有书像敢进之朝廷者,而畏他人之捏诬哉?所虑四区贤达未目全书者,或有为其煽,故不厌苦口正告,不然何蜚语之足惧。
第二十二节 造物全美,犯命自取
光先云:“天主造人,当造盛德至善之人,以为人类之初祖,犹恐后人之不善继述,何造为恶一骄傲之亚当,致子孙世世受祸?是造人之人贻谋先不臧矣。”
天主所造事物,无不精粹纯备,而人性由为全美。其明悟能直通万理,而辨事宜,裁度善恶,所当趋避;其爱欲复清洁正直,所愿惟善,所憎惟不善;又赋之择善恶之能。经曰天主初化成人,而任以本心之决,生死善恶并设尔前,惟尔所择。若欲使人必不能为恶,天主固无难,但非人性之自然,即不为恶,亦不云为善,是定人于一,不使自如其所行德,似是而实非,终无功绩,以蒙天报也。试观人幼稚之年,善恶未辨,此时不为回邪,而人卒不夸其功德者。正谓其不能为,非能为不为也。使能为而不愿为,此则实德可赞美矣。经赞善人,曰能犯而不犯,能为恶而不为,故其吉祥定于无穷也。天主生亚当,而赋以心权,岂徒不犯而已,诚欲以循善得善报,以避恶免恶刑。乃自犯命以取罪,与天主何预哉?
第二十三节 一授教规,旧习悉变
光先云:“天主降生救世,宜兴礼乐,行仁义,以登天下之人于春台,其或庶几。乃不识其大而好行小惠,惟以疗人之疾,生人之死,履海幻食,天堂地狱为事。”
天主降世为人,立教垂训,何一不以仁义为诲迪哉?言行纪略载之详矣!其所提命者,皆使人悔过徙义,遏义全仁,拔除诸罪之根,忻勤诸德之宗,不但使天下人登春台,直令万世享真福于无穷焉。故遍西极诸国,自尊圣教之后,千六百年来,大小相恤,上下相安,路不拾遗,夜不闭门。至于悖逆造乱,非独无其事其人,亦并其语言文字而无之,其久安长治如此。况大圣大贤,世世不绝,岂其人皆上智而无中材,惟所授者真,而力行者不倦耳。且南方僻陬之俗,素以食人为事,与东北小西之邦,向无国法文字,一授教规,旧习悉变,而为忠信廉洁之区焉,此非耶稣立教之成效耶。至论耶稣生人之死、疗人之疾、天地百神咸听其命,种种灵异,非人所能及也,始证为天地万物之真主,小惠云乎哉?
第二十四节 论主难日食中国不见之故
光先云:“按耶稣之钉死,实壬辰岁二月二十二日,而云天地人物俱证其为天主。天则望日食,即下界大暗,地则万国振动。夫天无二日,望日食,即下界大暗,则天下万国宜无一国不共暗者。日有食之,春秋必书,况望日之食乎?考之汉史,光武建武八年壬辰三月十五日,无日食之异,岂非天丑妖人之恶使自造一谎以自证其谎乎?”
天文家论各国各地交食有异,有此方日食,彼方不食者;有彼方日食,此方不食者,历法之常经也。盖各方子午各异,交食随之而异,有东西之差,亦有南北之视差。此方多食,彼方少食,此早彼迟,有此有彼无者,各方各别,天下岂能一例乎?况历家测量日食,必以朔日,从无望日食者。耶稣受难为建武八年三月十五日,此天变示警象纬失位之象,非历家所得知也。然中国史书之不纪也,其故光先未知之也。盖大地圆体,举于天之中,人从所居莫不足履地而首载天,日月星辰之旋转运行,天动而地不动,故昼夜迟蚤之殊。今耶稣受难,在汉建武八年三月十五日午时,以地体论,如德亚国与中国地势隔远,而时刻自别。当彼午正,与中国差二十余刻,又视差四刻,合算在酉正强。且时际春分,日已入地平,即有变现,无由仰观,史官从何而纪。按西史载一大贤,谙于天文,名低尼削,时居厄日多国,仰观日色昏暗,愕然曰此或造物主被难耶,抑天地世界将终耶?数年之后,宗徒至其地传教,低尼削乃详知其故,遂奉教著书,发明天主奥理焉。
第二十五节 中国名儒褒奖西教不一
光先云:“盖其刊布之书,多窃中夏之语言文字,曲文其妖邪之说,无非彼教金多,不难招致中夏不得志之人,而代为之札润,使彼之人弟见其粉饰之诸书,不见其原来之邪本。茹其华而不知其实,误落彼云雾之中。”
西儒非中夏人,而与中夏人问达用中夏语言文字,理所必然。末年虽遍读中书,然未免语言文字不熟,请中士代正,理亦必然。承上国大君子不鄙,进而讨论精微,勾稽典故,偶有撰述,则鉴赏殷殷。果如所云,则明公巨卿皆不得志之人,皆西士挥金所招致耶?何出言之无稽也。兹略引诸贤惠教之言,共质之天下。杨庭筠曰:“西书有图有说,有原本有译本,每一书出可以考三王,可以达至尊,而付史馆。”汪汝淳曰:“得而读之,则皆身心修正之微言。”陈亮采曰:“其书精实,切近多吾儒所雅称;至其语语字字刺骨透心,则儒门鼓吹也;其欲念念息息,归依上帝,以冀享天报,而求免沉沦,则儒门羽翼也。”李之藻曰:“大约使人悔过徙义,遏欲全仁,念本始,而惕降监棉顾畏,而湍澡雪,以庶几无获戾于皇天上帝。”王家植云:“所习为崇善重伦事天语,往往不诡尧舜周孔大指。”刘昌云:“佛入中国千八百年矣,人心世道,日不入古,成就得何许人?若崇信天主,必始数年之间,人尽为贤人君子,世道视唐虞三代且远胜之,而国家更千万年永安无危,长治无乱。可以理推,可以一乡一邑试也。”崔昌云:“庞子迪我,著书立言,述物撰德,以通天人之奥,所著《七克》诸篇,而人之变态尽矣。而天人之互相发明,互相告戒,亦略具矣。”总一世教中尽能谦以畜德,忍以济物,不贪不妬,不淫不怠,不饕人,求策厉,家怀贞洁,朝皆贞臣,野皆良士,争于何有,乱于何生,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请观其人其语,讵非缨緌之领袖,述著之翘楚,西儒有何钜力,得以招致之哉。然犹可曰,胜国诸绅不妨侮之蔑之;至我大清圣朝诸王公名硕,承其顾盼倾倒者,踵相接也。而世祖章皇帝,尤称天出圣明,敕奖频加恩纶,在锡赐金札宇,轮奂东西二堂,如所云落彼云雾之中者,实指章皇帝也,何不敬之大也。
第二十六节 天主即上帝
光先云:“利玛窦欲尊耶稣为天主,首出于万国圣人之上而最尊之,历引中夏六经之上帝而断章以证其为天主,曰天主乃古今书所称之上帝,吾国天主即华言上帝也,苍苍之天乃上帝之所役使者,或东、或西、无头、无腹、无手、无足,未可为尊。况于下地,乃众足之所踏践,汙秽之所归,安有可尊之势。是天皆不足尊矣,如斯之论,岂非能人言之,禽兽哉!?
耶稣译言救世,乃天主降生之尊称。天主二字,亦中华有之,吾西国称陡斯也,其义则曰,生天生地生万物之大主宰,简其文曰天主。六经四书中言上帝者,庶几近之。然亦非由利子始也,中夏名儒久称之矣。冯应京曰:“天主者何?上帝也。吾国四书六经圣圣贤贤,曰畏上帝,曰助上帝,曰事上帝,曰格上帝。”杨庭筠曰:“夫钦崇天主,即吾儒昭示上帝也。”李之藻曰:“其教专事天主,即吾儒知天、事天也。”朱子曰:“帝者,即天之主宰,以为主宰天帝万物是也,故名之主。”则更切而究极其义,则宇内万国之一大父母也。说天莫辩乎《易》,《易》为文字之祖,即言“乾元统天为君为父”。又言“帝出于震”。而紫阳氏解之,以为“帝者,天之主宰”,观此则天主上帝之义,不自利子创矣。光先口诵六经,而不达六经言上帝之义,则反以他人为能人言之禽兽耶?至说云苍苍之天,乃上帝所役使,其义甚明。盖称天有二:一有形象之天,在上为日月星辰,在下为水金石是。苍苍之天与地之块然者,正相等无足异耳。一无形象之天,即天之所以为天也。天之所以为天者,指天主,即华言上帝也,乃生我养我之大本大原也。畏天者,谓其威灵洞瞩,而临下有赫也。《书》曰:“于昭上帝,其申命用休。”诗曰:“皇天上帝。”夫义上帝言天,非苍苍之谓明矣。又圣贤言天,恒依之以命,则固有出是命者。然不言天主但言天者,正如指主上曰朝廷。夫朝廷宫阙耳,言朝廷即言此攸居之上主也。
第二十七节 理不能生物
光先云:“理立而气具焉,气具而数生焉,数生而象形焉。”
此本宋儒之唾余也。宋儒指天即理,光先因指理为天,故有生气数形象之说。夫理不能生物,亦甚明矣。凡物共有二种,有自立者,亦有倚赖者,自立者又有二种,有有形而属四行者,如天、地、金、石、人、物之类;有无形而不属四行者,如天、神、人、魂之类。依赖者亦有二种,有有形而赖有形者,如冷、热、燥、湿、刚、柔、方、圆、五色、五味、五音之类;有无形而赖无形者,如五德、七情之类。夫此自立与依赖二种,虽相配而行,然必先有自立者,而后有依赖者。设无其物,即无其理,是理犹物之依赖者也。无有形之体质,则冷、热、燥、湿、刚、柔、方、圆、五色、五味、五音,俱无所着;无无形之灵,则五德、七情、亦俱泯于空虚,而谓理能生物乎?即云天地自有天地之理,神鬼有神鬼之理,亦从有生之后。推论其然,若无天地人物鬼神,理尚无从依附,又何能自生物乎?理者,法度之谓,造物者成物之时,不特造其形,而亦赋其理。犹如开国之君,必定一国之法律以为治,倘国无君,法律岂能自行乎?(天主实义理之生物辩其详)
第二十八节 天非理
光先云:“天为有形之理,理为无形之天,行极而理见焉,此天之所以即理也。”
此虚诞不经语也。即云天为有形之理,则理不能为无形之天。又云理为无形之天,则天非得谓有形之理。一物也,忽谓有形,忽谓无形,非自相矛盾乎?试问理有形否?谓有形,则理非为无形之天;谓无形,则天非为有形之理。况天亦不可谓之理。夫天自立之体也,非恃别体以为物;理则依赖,而托他体以为物。是物在理先,理居物后。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则乃理也。先有物而后有物之理,则天不能谓之理也,明甚。孔子谓郊祀上帝,不言祀理也。且所谓天以理理物,犹天子以法理人,岂谓天子即法乎?无人则法亦不设,无物则理亦无名矣,谓天即理可乎?
第二十九节 天理之别
光先云:“天函万事万物,理亦函万载万物,故推太极者惟言理焉。”
若是则人有双耳,驴亦有双耳,可云人即驴乎?凡二物如甲乙有一二相通之情,不可谓甲乙即是一物耳。天也,理也,虚实各别焉。天以其形无物不包,理以其神无物能离,谓理与天似则可,而谓天即理可乎?
第三十节 形天之上有天主
光先云:“程传:乾天也,专言之则道也,分言之以行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以功用谓之鬼神,云云。”
此欲诬天即上帝,而托指程传,以为天之说者。而其妄据为难端者有三:其一以为一物具多情,因而得多名,非实为二物。因其形体,故谓之天;因其主宰,故谓之帝;同一物,非有所分也。其二以为天也,上帝也,人之通称。盖万物所尊者惟天,人所尊者惟帝,故又称天又称帝也。其三引诗书称天称帝,惟此一天,非天之上,又有一帝也。今答其一曰:形体无灵之天,不能主宰万物。既云主宰,则非形体之天矣。有形之物皆顺命而行,行必有所向,向必有所得,故有至灵至睿者,以其全知所定之秩序,为之主宰开引万物,各得其所,此皆非有形象之天所能致也。是则形天之外,自有一帝,不以名称各异,或为主或为帝也,而本体亦异焉。答其二曰:人举头见天而称帝,必也以为天之上,有一帝主宰万物,如见宫阙,而知其内,必有一天下臣民之主,尊居九重。岂见宫阙,不知内有君乎?故见天即知上有主宰矣。尊天者以其宇内万形之中,位于至清至高之所,而覆盖万物。尊帝者以其上下万灵之中,居于至纯至尊之美,主宰万物。尊天尊帝之义殊异,则天也,帝也,迥然各一矣。答其三曰:诗书所归之德于天,非形天所得擅焉。如畏天、敬天、天讨天命、天降衷下民,于形何与?形天乃无灵之体,何敬畏之有?所可敬畏者,惟因其上有纯灵之妙体耳。降衷下民,即赋民以理,岂可谓苍苍有形象之天,自无知觉,能赋民以理乎?凡物以所自无,不能施所有者甚明。然则诗书以此德归于天与帝者,明指此形天之上,必有一至灵至纯者,以其全能全知,统御乾坤,降衷下民,甚可敬可畏者也。以辞害意,善读书者,岂谓是欤?
第三十一节 奉圣教不违忠孝
光先云:“令皈其教者,必毁天地君亲师之牌位,而不供奉也。不尊天地,以其无头腹手足踏践污秽而贱之也;不尊君,以其为役使者之子而轻之也;不尊亲,以耶稣之无父也。天地君亲尚如此,又何有于师哉?”
从奉圣教,不拜天地,而钦崇天地之主,前论已详。不拜君亲师,乃妄言也。夫不拜天地,岂特今奉教之人,古时亦莫不然。古时中士设供奉之牌,亦有深意。岂不曰天地而已,乃曰天地十方万灵之真宰,明示宜供奉也,非天非地,乃天地之真宰。后世不明古人之意,止于天地耳。至言奉敬君亲师,此则敬天主之后为首务,系人伦之大旨。盖圣教十戒中,前三戒,系敬事天主;后七戒首,即孝敬父母也。父母之义,兼包治我、生我、养我、教我是也。然则圣教最重者,君亲师也,不知何所据而云然也。
第三十二节 降生救世之功无限
光先云:“夫吾所谓功者,一言而泽被苍生,一事而恩施万世。若稷之播百谷,尧舜之明人伦,大禹之平水土,周公之制礼乐,孔子之法尧舜,斯救世之功也,耶稣有一于是乎?如以疗人之病,生人之死为功,此大幻术者之事,非主宰天地万物者之事也。”
凡互相辩理,先须明彼此所据之理是否,方始辨斥;若不洞晓而强辨,则不免哓哓,而满纸鸦鸣矣。夫天主降生,其事业纵使细微,其功固无穷也。即尽天上天下众神众圣之功,合而为一,较天主耶稣一静一动之微功,亦不足以言功,缘彼由人为有限,此有天主为无限故。盖论功轻重,视立功者之位之尊卑。天主至尊无对,则其所立之功,亦至弘无对,岂众受造之物可比拟哉?但降世属于人形,惟见其为人,而不见其为天主。至示其为天主,降世救人,故行非人与神所能及之事,如死者复活,瞽者复明,巨浪雄风命息即息,种种灵异,超越人神之能力。夫播百谷,始耕凿,明人伦,制文艺,兴法度,平水土等,人力能行者之事。若只行此事,仅谓之圣人耳,岂为天地之主乎?但耶稣救世之功,岂止生人之死,疗人之病而已?其功在救世之人于永祸,而得天堂之用福;救众生之罪,明人物之原始,与其终向;使宗徒遍晓万方,敬主爱人,不欲不食,不傲不妬,种种避恶趋善之功业,令今世后世得享真福。 此等功绩,迈越人力,是岂先圣后圣之可疑议也?
第三十三节 图谋不轨辨
光先下论,反复总言西士在中国藉传教之名而谋不轨之事。利玛窦令召在屿西洋人以贸易为名,实踞澳伏戎谋中国。
此事原不必辩而自明也,但是世人有智愚不等,知者可疑而疑不可疑而不疑,愚则反是,故不得不辩以解。从古及今,未闻海外之人谋中国也。海外邻国之人,尚无此事,况以数儒生,离九万里之遥,三年之远航海,谋为不轨。虽至愚者,不应作是想;虽至愚者,不能作是语。至论广东居峡西客,谓利玛窦令召交易,可付一笑。西客居澳在嘉靖年间,而利玛窦入中国,系万历九年,相距五十余载,此事广东布政司可考。然西客居澳,有原由焉。明季弘年间,西客游广东、广州、浙江、宁波,往来交易。至嘉靖年间,有广东海贼张西老攘澳门,至围困广州,守臣召西客协援解围,赶则至澳歼之。是时督臣疏间有旨,命西客居住澳门,至今一百三十余年矣。至天启元年,海寇攻澳门,西洋人出敌杀贼一千五百有奇,活擒数百名。两院疏叙首功,蒙旨嘉奖,守城有功,且赏官职。迨明末天下大乱,海寇猖披,西客住澳交易如常,并无异论。盖人心有所深谋,虽一时隐匿,久必明露焉,岂一百三十余年之久,不足以知西客信实忠良之心乎?广东总督抚院,当道诸大吏,若有纤毫致疑,岂容西客一朝居耶?至论传教之修士谋为不轨,尤属可笑。今姑举数端,以辟其妄。凡谋逆,必避人知,踪迹诡秘,必匿隐僻之处,宁有显在通都大邑,无人不可见者乎?愚民虽云易惑,而明公矩卿,何术可掩其耳目?况人意不显于言,必露于行,暂隐而久必彰。西士行教在中国,八十余年矣,有纤芥可疑,瑕隙可指乎?细查主教诸书,果有违道非理之事乎?敬主爱人,忠君孝亲,无他论也。且西士甘于淡泊,无求于世,惟求身后永福,即可以知其人。况所学格物穷理,傍而象数,正而性命;其行事,不止修身益己,且著书立言。一日之中,对越强半,闲居独处,不与世事。凡事皆可伪设,西国携来书籍万计,装潢印摹,不足知其胸中所畜耶?若谓为西洋国主,未闻为国君而肯远离不返,舍父母妻子亲属故土,万死一生,跋涉劳苦,老死他乡,以谋万不可几之利。且忠臣勇士,为君致命者,莫不望爵禄福贵,不及本身,必及其子孙,况我辈原孑然一身,无妻无子也哉?既不为己身之荣享,又不为子孙之垂业,人而出此,非愚则狂,而谓无求无欲不婚不宦者为之乎?又凡有谋于人国者,必内外相通,后先相结,今大西距中国九万里,而遥航海非三年不达,且海外风涛,难以逆料,求一字相闻,不啻登天,况其他乎?且行教西士先来者,或七八十年,或四五十年,为朽骨者有之,龙钟者有之,后至之士乡国,皆人人殊,宁有隐迹密谋,展转告授,以继此为竟之图哉?以此质之高明,固不足以当一哂,即语之黄童,以不足耸其疑猜。且远引无踪无证之日本、吕宋,并指故明礼臣之参疏,与捕空之舶商,愈言愈虚,愈虚愈遁。云舶商传闻西客谋夺日本,是问舶商是何姓名,何年何月与相见?至沈之参疏,今已五十年矣,历时不为不久,其所言虚实果否,今何如哉?凡观人者,不知其国,视其人;不知其人,听其言,而观其行。况凡观人者。不知其人。听其言。而观其行。况居香山澳之西客,与居内地行教之修士,所言所行,诚今昔天下万耳万目所共见共闻也哉。
附籍历法行教辩
光先云:“若望得藉其新法,以隐于金门,以行邪教,云云。”
先是明季壬戊年,开局修改历法,阅十年,而汤若望自陕西西安府天主堂行教,以崇祯四年辛未钦取进京,则非籍历法以行教,极彰明较著矣。且西士在中国行教,自利玛窦始,万历辛巳年入中国,朝见神宗,献天主像等方物,于宣午门内建天主堂,著书译经,发明天主教正理,至今八十七载。接踵而至者,浙江杭州,郭居静(癸未);江西南昌府,苏如汉(甲申);建昌府,费奇规(辛卯);江南江宁府,高一志;松江府,黎宁石(壬辰);陕西西安府,金尼阁(己亥);闽福州府,艾儒略(壬寅);山西绛州,曾德昭(甲辰);河南卞梁,毕方济(丁卯);各居本堂行教。是知汤若望未修历法之前,西士在中国行教,已三四五十年前矣。至光先所云,汤若望隐于京都以行教,愈显其虚。崇祯十三年,汤若望进呈书像,略讲天主降生行实,天主教要疏,内明云:臣等轻弃家乡,观光上国,意实为此(即右所云为传教法),不敢隐也。书疏见存。顺治元年五月内,若望奏疏,略曰:臣自大西洋八万里航海来京,不婚不宦,专以昭事上帝,阐扬天主圣教为本,劝人忠君、孝亲、贞廉、守法、为务,臣自购置天主教堂、圣母堂一所,朝夕焚修,祈求普佑,云云。本月十二日蒙颁给清字令旨,张挂本堂门首。顺治元年十二月内,若望辞官,疏内明言:臣辞家学道,誓绝世荣,传教东来,云云。又顺治十四年十月内,若望又辞官,疏内曰:臣萍漂孤旅,自幼学道,及壮东游,宣传天主正教,祗缘旁通历学云。又顺治十三年十月内,利数思、安文思谢恩疏内曰:臣等海国远人,明季东来,居蜀明教,又蒙俯鉴积忱,特赐银米养赡,赐房焚修。皆以传教二字明明入告,岂隐身之所为?况蒙世祖皇帝临幸天主堂者不一,赐扁旌表,赐银修饰,并蒙御制碑文,建立堂左,皆所以崇教法也,种种殊恩,昭彰耳目。且章皇帝神智天纵,倘若望所行稍有可议,岂能逃如天之照哉?
附中国初人辩
《易》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此据理而言。计此男女生于天地成位万物洁齐之后,必也普世之初人乎?生必有地,据天主经为如德亚国( 按舆图,天下分五大洲,一曰亚西亚,一曰欧罗巴,一曰利未亚,一曰亚墨利加,一曰玛热刺尼加。今如德亚国在亚西亚内,与中国同洲) 。既有普世初人,方有各国之初人。据经,各国初人皆普世初人之后,则皆如德亚国之苗裔,岂中国初人独否耶?杨光先捏据。以为罪案,推其意以为中国人耻言生于他国。今请得而辩之。谓中国初人非他国之苗裔,则他国之初人,乃中国之苗裔,理所必然。但合考中西古史,不载中国初人远游他国,而西史如德亚国初人远游东来,则谓中国初人生自他国为有据,而谓他国之初人生自中国无所凭。如初人生于他国,即谓中国之初人,不得不为他国之苗裔,此必然之理,和足云此哉?此中国彼外国,作如许区别者,皆后世之论,非所论太古之初者也。世方洪濛,此中正教未举,理乐未兴,更溯其生,并生齿亦未之有。于斯之时,宇内元气浑浑沦沦,会有人焉远从外来,为中国之鼻祖。木本水源,理所必至,孰为耻哉?夫中国之所以谓中国者,特以能兴礼乐,制文艺,该忠孝仁义,非因初人生在中国也。且中国有人之初,岂遂有文物礼仪之盛乎?亦必渐而兴焉。若以方域论,将冯之姚,西羌之似,岐下之姬,均非足中国之圣人矣。宋陆子曰:“东海有圣人出,此心此礼同,西海有圣人出。…… (阙文)

善恶报略说
康熙九年庚戍仲春
治理历法耶稣会士南怀仁述

善恶报略说题解
《善恶报略说》是“治理历法耶稣会士”南怀仁于“康熙九年 庚戍仲春”在北京初刊的天主教护教著作。南怀仁字敦伯,原名Ferdinand Verbiest,比利时人,生于年,年到达澳门,在西安、北京传教,卒于年于北京。今底本,年刊,共面,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号。同馆还有两部,古郎编目为, ; 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亦有藏本,文献编码为Borg.cine.号; Rac.Gen.Or.III.号。
《善恶报略说》作于鰲拜倒台,康熙亲政之后,杨光先被撤职,朝廷对天主教又开始尊崇起来。南怀仁为回答朝臣善人为何在世受苦,而恶人反而在世享福的疑问而作。本书分十五节:善恶由人自专而定,天主不强阻恶者以存其自专,善恶之报亦有现世,赏罚不专在现世,人在现世比鸟兽更苦,世福俱有亏缺,世福不足以报善德,形天佛神等不能报善恶,托生之报惟推脱之言,以国法辟托生之报,托生之报绝人哀矜之情,托生之报有伤伦理,以现世之报辟托生之报,正教禁绝二色并不义之财,太上感应篇等书多以无罪而定罚。其中心思想就是要说明善恶之报由人自专,非天主强制。现世不足以报善恶,神佛也无权报善恶。以轮回托生报善恶也不合理,佛教对善恶的划分有误。通过人们心中对善祸福的疑惑。
《善恶报略说》多次引用了《天主实义》中的原文和观点,如“至如一身疾病,何啻百端?尝观医家之书,一目之病,三百余名,况罄此全体,其苦又可胜计乎?”在论证中多用比喻,归谬法,使论述形象有力。

善恶报略说目录
善恶报略说题解
善恶报略说目录
前言
第一节 善恶由人自专而定
第二节 天主不强阻恶者以存其自专
第三节 善恶之报亦有现世
第四节 赏罚不专在现世
第五节 人在现世比鸟兽更苦
第六节 世福俱有亏缺
第七节 世福不足以报善德
第八节 形天佛神等不能报善恶
第九节 托生之报惟推脱之言
第十节 以国法辟托生之报
第十一节 托生之报绝人哀矜之情
第十二节 托生之报有伤伦理
第十三节 以现世之报辟托生之报
第十四节 正教禁绝二色并不义之财
第十五节 《太上感应篇》等书多以无罪而定罚

前言

康熙八年八月内,诸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屡次会议天主教事情,屡次具疏云:“该臣等会同再议,得恶人杨光先捏词控告天主教系邪教。今看得供奉天主教,并无为恶乱行之事。相应将天主教,仍令伊等照旧供奉”等语,具奏在案。
是时会议已毕,会议内诸公问曰:“天主欲勉人为善享福,何故凡行善者,现世不降以福;行恶害人者,即时不降以祸?又何故容恶者多享富贵,终身快乐;善者多穷困、患难、灾病?岂不令人疑天地无主宰,或疑主宰不公乎?”
余答曰:“因恶者现世多享富贵快乐,善者多穷困患难,则可明推而知善恶之报不专在现世也。人在现世,非享福本所,惟以现世之暂寄,定身后之永居。人暂处兹世,当修德行善,为身后常享之基。以斯世立功,身后受赏焉。
第一节 善恶由人自专而定
然凡行善立功,皆由人自主而行。若无自主之权,不可称之为善,亦不得称之为功也。故天主既欲人行善立功,特赐之以自专之主张。善恶统具目前,任意择为而不强不阻。
盖造物主命定万物之性情,俱各随本性之能力,以行其事。如重物则与以垂下之力,轻物则与以升上之能。试观造定火性,命其烧化诸凡所著之物。故人物等著于火者,则火不得不焚烧,而造物主不禁阻其性。若禁阻,则于前命又相违戾矣。天主赋人性自主之能力亦然。凡所行诸事,任随其性,并无强阻,以定善恶之功罪赏罚。
第二节 天主不强阻恶者以存其自专
故现世行恶者,其恣肆加害善人。造物性之主宰,姑且容之。一以存其自主之能力,一以开善者立功之门矣。盖善者在世,如将士在战场中,恶者为仇敌,当习勇以战胜,立升天之功。故王者赏将士,不赏於临战之时,而赏於战胜凯旋之日。
世人不明此意,以为奉天主教者,天主必赏世间福禄,以定其心、勉其行善。如此谬想,犹之出仕者,思朝廷先赐以金帛,延其受职无异。天主原许以天堂永福,岂有先赐现前之福,延升天堂,受永福之理乎?
第三节 善恶之报亦有现世
然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故有为恶而富贵者,乃行恶之中,亦有微善存焉,天主即以现世富贵赏之;及死后,则以永苦之狱罚其恶矣。其有为善而贫贱者,或因为善之中,有小过,天主以现世贫贱罚之;至於死后,毫无瑕疵,则以永福之域赏其善矣。
况善恶之报,若全在后世,则愚人不知后世之报,或疑天上无主,益放恣无忌。故巨恶者,亦有时遭现世之祸,以惩其前而戒其后;行善者,亦有时蒙现世之福,以酬其往而劝其来也。
第四节 赏罚不专在现世
但善恶之报,大概不在现世之祸福。何以言之?盖善者、恶者均平受福、受祸。且现世之福最大者,莫过帝王之受享,犹不足以报善人之德,非但不能满其心,尚多有不安之处。又其福不越数十年,与人俱殁。
第五节 人在现世比鸟兽更苦
若细论,现世之人比鸟兽为更苦。每察鸟兽之情,较人反为自适。何者其方生也,忻忻自能行动,就其所养,避其所伤。身具毛羽爪甲,不俟衣履,不待稼穑,无仓廪之积藏,无供爨之工器,随食可以育生,随便可以休息,嬉游大造,尝有馀闲。其间岂有彼我贫富、尊卑之殊,可否先后功名之虑操其心哉?熙熙逐逐,日从其所欲已耳。
人之生也,母尝痛苦。出胎赤身,开口先哭,似已自知生世之难。初生而弱,步不能移。三春之后,方免怀抱。壮则各有所役,无不苦劳。
农夫四时及土于畎亩,客旅经年遍度于山海,百工勤动手足,士人昼夜处神殚思,所谓君子劳心,小人劳力者也。五旬之寿,五旬之苦。
至如一身疾病,何啻百端?尝观医家之书,一目之病,三百馀名。况罄此全体,其苦又可胜计乎?
第六节 世福俱有亏缺
今不论荒乱之时,纵遇太平之世,何家成全无缺?有财货而无子孙,有子孙而无才能,有才能而身无安逸,有安逸而无权势,则每自谓亏缺。极大喜乐,而为小不幸所泯,盖屡有之。终身多愁,终为大愁所承结。以至于死,身入土中,莫之能逃。凡世界之苦辛,为真苦辛;其快乐,为伪快乐。其劳烦,为常事;其娱乐,为有数。一日之患,十载诉不尽;则一生之忧事,岂一生而能尽述乎?
夫人心在此,为爱、恶、忿、惧四性所伐。譬树在高山,为四方之风所鼓,胡时得静?或溺酒色,或贪功名,或迷财货,各为欲扰,谁有安本分而不求外者?虽与之数百万金,官居一品之贵,尤不止足也。愚矣!
今世者,非人世也,鸟兽之本所也,所以于是反自得有馀也。人之在世,是暂寄居也,所以于是不宁不足也。如大比选试,是日士子似劳,徒隶似逸。有司岂厚徒隶,而薄士子乎?盖不越一日之事,而以定厥才品耳。试毕,则尊自尊,卑自卑也。
吾观天主亦置人于本世,以试其心而定德行之等也。故现世者,吾所侨寓,非常久居也。吾本家不在今世,在身后;不在人,在天。当于彼创本业焉。今鸟兽各类之像,俯首向地。人为天民,则昂首向天。
第七节 世福不足以报善德
今世岂可以为报德之所乎?即报德之中,皆有勉人行善之意。故所赏报德之福禄,比斯人为道德所弃者,应更为重大矣。盖人有盼望重大,则情愿弃其轻小。岂有愿弃重大,而反得轻小者乎?今设有人为道德致命,而弃现世最大之福,当以何等之福还报之?本世之福,不足以充人心之欲。又不副诚德之功,亦不显上帝赏酬之力量也。公相之位,极重之酬矣,若以之偿德,万不偿一矣。天下固无可偿德之价者也。修德者虽不望报,上帝之尊,岂有不报之以盈量者乎?王者酬功臣,尚赏以三公九锡。上帝之酬,而止于是乎?人之短于量也如是。今奉天主教者,以现世之祸福,既不足为善恶之报,则不必问天主现世不赏善罚恶者何故。
第八节 形天佛神等不能报善恶
应还问光先等敬形天并敬佛神者,既谓天于善者降现世之福、恶者降现世之祸,则天之照临万物,其降雨、露、霜、雪等,何不分别善恶人之田地乎?又旱涝、地震等灾,何不分别善恶人之家产乎?恒有敬形天者,一生贫穷疾病,形天何不救之?不敬天地者,或反见其一生常享富贵安乐,形天何不罚之。或不能乎?或不公乎?
第九节 托生之报惟推脱之言
夫奉佛神等教者,於此问不能答,则又推脱于来生。曰:“现世善者恶者,后世托生,必有相当之福祸以报之。”余难之曰:“后世托生之福,与今世之福原无殊异。”夫与今世之福,既为相等,何为今世不报,而延于后世乎?今世之福既足报善者,则佛宜降福于诸善者,以勉其行善。设令今世有行善之人,而贫穷、疾苦、艰难,若托生于后世,本人行恶,则奈何?将于今世行善之身加艰难,而后世行恶之身反降福乎?若不降福,则本人现世之善无报;若降福,则于理不合之甚矣。
第十节 以国法辟托生之报
譬有居官者,先数年极公明、极爱民,丝毫无过。其后数年,不公不明、不爱民。朝廷明知之,而於先行善时加之以罚,后数年行恶之际,反赐爵秩赏,有此理乎?”
彼又曰:“本人先世所行之善恶,其报能归于后世之子孙。”余则复问:“若后世之子孙为恶,其善报亦归于恶人之身乎?如后世之子孙为善,其恶报亦归于善人之身乎?”今佛家竟置本人之身而不问,惟将应受之报全归于其子孙。此等善恶之报,其法若果合於理则国家之赏罚,可以仿效而行矣。设令有奇贪异酷之官于此,朝廷虽知,而不削夺官爵,任其长享富贵,置之不罚,惟将应受之罚全归于其无罪之子孙。又有丰功伟伐之官,却罚而不赏,惟将应行之赏,全归于其为恶之子孙享受,可乎?
第十一节 托生之报绝人哀矜之情
若依佛教而论,今世之贫穷疾苦,皆为前世所行之恶报。则今世贫穷、疾苦者,皆系前世为恶人耳,宜乎今世受贫穷等苦,以为前罪之刑罚。人见之,如在狱之罪人然。若此之说,岂能感动人心,行济贫哀矜之事乎?其贫穷疾苦者,既皆为前世有罪之恶人,将必令人憎憾之,见其受苦,正为当受之刑罚耳。
第十二节 托生之报有伤伦理
由此而论,则五伦之理,必致互相伤矣。盖凡贫家之夫妇、父子、兄弟、亲戚、朋友,既信此说,则彼此交谪,皆以为前世之作恶者,而绝其孝敬、亲爱之情矣。设为人子,见父母久病在床,必误推为前世有罪恶,而现世之苦楚,谓其宜受者。以此讹想,岂能兼起敬爱之心哉?又若夫见其妇多遭病苦,亦讹想其妇必为前世乖乱之妇耳。夫前世与今世相比,犹如先年之与今年,原无有异。设令有夫於此,闻知今年所娶之妇,原为先年乖乱之妇,岂不懊恨而自怨差谬乎?信此等之道,必令夫妇之心相离间矣。又偶有人遭飞砖、飘瓦而死,其友信者必曰:“此人原应死,今死之故,必由前世之罪愆所致。”有如此言,不但冷厥友怜悯之心,据应死之詈语,是视死者如仇仇然。如此害伦之道,岂可信而从之乎?
第十三节 以现世之报辟托生之报
且今世亦有善恶者,多受其报,与释家所云后世之报相同。如国法所定之刑,即在现世施行,岂有延至后世之托生,如释家所云者乎?盖后代之髡、刖、戊、辟等刑,与今代所行相等。并后代之富贵爵禄,与今代国家所报有功者之富贵爵禄亦为相等,并无增减。然国家所赏所罚,俱系现世之善恶,非系前世之善恶,人主所不能知之者也。
至所云托生变禽兽者,鸟兽比人为自适,上已明言。使恶人变禽兽,反遂其邪情矣。如人欲纵其邪淫等情,所羞者,惟具此人面耳。人既变兽,而脱人面,则无耻无忌,甚得志也,岂可谓之罚乎?
现行《太上感应篇》六卷,刊刻满汉字,散布四方,内载各种善恶,历代已受今世相当之报。其所谓相当之报者,非系前世所行之善恶。本书明开载,皆系今世所行之善恶也。然今世之赏罚,既能尽善恶之报,而善恶人已多受之。其馀善恶者,何不令均受之?释家又必延之于后世,可见其惟推脱之言,实无赏罚之权能也。遍天下许多诚心念佛、施僧修寺者,与世人均受现世之祸福。如夭寿者,均之夭寿;贫富者,均之贫富,岂不更为明据乎?
或曰:“敬天主与不敬天主者,亦有同然。”答曰:“天主之赏罚,不专在现世。又现世之祸福,不足以报善恶。其善恶均平受之者,上章已悉矣。”
第十四节 正教禁绝二色并不义之财
且天主教所禁绝者,不义之财并二色之欲也。故凡不肯舍二色,或恋不义之财,纵献天主多金,修堂济贫,而欲销其罪,断不敢许之进教,天主亦不赦其罪也。因而本教之中,多有甘心淡薄、安守清贫者,职此之故耳。
况天主教以现世之贫穷、苦难,若甘心安受,原为真福之门。现有《教要》、《圣经》、《直解》等书,所载天主降生,亲传真福八端可考。如所云神贫者乃真福,为其已得天上国;为义而彼窘难者乃真福,为其已得天上国;尔倘为予彼咒辱、残害、妄诬乃真福者,受苦时,可喜悦,既迨天国,必承隆报矣。知此则不必问敬天主者,天主何不降之以福?缘天主不以现世一时之福,惟以后世天堂永远之福,为善报故也。
还应问光先等敬形天、佛神者,形天、佛神既以现世之福为行善之报,何不降福于善者乎?以此诘问,无可应对,则不得不自屈曰:“苍天厚地佛神等,皆非真主,无降福之权能耳。”
第十五节 《太上感应篇》等书多以无罪而定罚
况其所云现世之赏罚,多有不合于当然之理也。如《太上感应篇》等书,每以无罪者,而定其为应罚。无罪而为应罚,是以无罪为有罪,背理之甚也!如打猎捕鱼原系无罪,《感应篇》以为应罚,皆引畴昔所已受罚者而证之。又以戕伐树木与伤杀人命者同为一例,以保存蚁、蜂、虫、豸为有功,存之则赏,杀之则罚。依此而论,亦将保存虱、虮、蝇、蚋为有功,而伤之为有罪乎。且伐木造屋,割刈五谷、百果、蔬菜之类有生魂者,皆有罪而应罚乎。
今以托生之说总推之,设令杀禽兽、伐草木、刈蔬果日用必需之物,俱为有罪。又设若现世受难之人,皆系前世之恶人,亦并无容哀矜之情。又云:妇人生产,有血污之罪,下血湖地狱。依是说,则不敢嫁,而怕生子。或惧其所嫁之夫,系其前父及亲人所托生,俱未可定。如此之教,岂不将殄绝人类而独存禽兽耶?

康熙九年庚戍仲春
治理历法耶稣会士南怀仁述

古今敬天鉴
白晋
古今敬天鉴题解
《古今敬天鉴》系耶稣会士白晋所作,抄本现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号,共面。同馆还藏有一本,为第号。白晋(Joachim Bouvet),字明远,法国人,生于年,年来华,年卒于北京。本书最早于康熙四十二年 完成于北京,有经筵讲宫礼部尚书韩大学士作的序言。过了四年 白晋又辑入了《日讲》等解,“始复明典籍敬天之原旨”,并自己作了序。
《古今敬天鉴》分上下两卷。上卷以天主教思想阐释中国四书五经所载之言,其宗旨在于复明上古敬天之原意,纠正前代儒学传解之误,恢复中国人的敬天传统。同时也阐发天主教的思想,“发明天学之微旨”,“明天学之本义”。进而使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学者对天主教发生兴趣,与西方传教士一同学习《圣经》,以发明天学的道理。(“中华之儒欲明经典奥文所藏天学本义者,莫如与西士同心含志,考究天主《圣经》的精微之旨尔”)
在结构上,上卷先是摘录儒家经典经文,然后择录一些中国古代儒者的注解,与天主《圣经》观点进行对比,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以便于读者能看出儒家经典与天学精意符合之处。如对《易传》中“出乎震”一名,作者先引用了《日讲》中的注解,然后介绍天主《圣经》的相应观点。最后作者对上述引文和观点进行详述。作者用天主教神学的思想框架对中国儒家的古典经文进行整理,书中标题有天主存在、天主创造、天主爱人、天主赏善罚恶、人当悔改、人当敬畏天主、人当爱主爱人等。以此来说明中国古人早已对天主有所认识,并且一直在敬天主、爱天主、事天主。只是后世异端邪说的兴起,中国的天学才变得模糊不清了。
本书的下卷是民俗民谚,文人雅语和儒家经文的汇集互证,把同一话题的语句汇集在一起,以此来证明无论古今,无论雅俗,天主教的道理都贯穿于其中。如在“宇宙必有真宰”的题目下,俗语云:“头上有老天爷作主”,读书人会说:“上有青天”,《诗经》有证:“有皇上帝”。
白晋是于年月到达北京进见康熙的。他在宫廷里讲解西学,绘制地图,使康熙皇帝大为高兴。他传教亦非常热心,设立善会,以增神益。他与人交往和蔼可亲,有许多缙绅朋友。《古今敬天鉴》多引皇家《御批》和钦定《日讲》等书的注解,以便与官方的思想意识相一致。从这些事件来看,我们可以推测白晋写本书的目的也在传教。不过其传教策略以走上层路线为主。当然,他也非不关心普遍百姓的信仰。相反,他对民间俗语的研究,正是把天主教信仰带入了平民生活。
《古今敬天鉴》是从中国已有的文献出发,来寻找天主的“自然启示”,可以说是天主教对中国儒家经典的理解,其中尽管有传教的目的在内,但其态度是亲和的,同情的。白晋的《古今敬天鉴》给中西文化的对话提供了一种模式,就是文化根源上的比较。本书与《天儒同异考》的宗旨,可谓是相得益彰。

古今敬天鉴目录
古今敬天鉴题解
古今敬天鉴目录
古今敬天鉴自序
一、先后之儒敬天之旨大不相同
二、历代名儒未归於古儒之意
三、本朝皇上复明典籍敬天之旨
四、复明天学之法
古今敬天鉴(上卷)
第一节 上帝创造
一、有皇上帝
二、(帝)出乎震
三、天之主宰
四、上天无声无臭
五、天命於穆不已
六、礼必本于太一
七、太极生两仪
八、万物本于天
九、天作高山
十、帝赉予良弼
第二节 上帝主宰
一、天生此民
二、帝命率育
三、上帝赐人丰年
四、天阴隙下民
五、上帝是下民之君
六、天为人之父母
第三节 万民出乎一祖
第四节 上帝生有形有灵之人
一、天生蒸民
二、天与我心灵
三、上帝临汝
第五节 上帝付人以善性
一、上帝降衷于下民
二、天生有物有则之民
三、天命之谓性
四、孟子道性善
五、牛性不同于人性
六、仁智乃性之德
七、仁乃天赋之德
八、仁乃人之安宅
第六节 天理人欲各率人行其善恶
一、道分仁与不仁
二、舜跖之分在于利与善
三、君子与小人之别
四、为富与为仁之别
五、志于仁则无恶
六、君子周而不比
第七节 上帝命人中正诚实
一、意诚则心正
二、中正以应天
三、中庸即至理
四、君子中庸
五、君子时而中
第八节 天降圣德以复人明德之性
一、明明德
二、惟圣人可以践形
三、人道思诚
四、顾諟天之明命
五、天理至诚无息
第九节 人当畏唯一上帝
一、先王享帝
二、至尊无二
三、获罪於天,无所祷也
四、圣人亨以享上帝
五、赋之牺牲以共上帝
六、郊社之礼以事上帝
第十节 敬畏至神至灵之上帝
一、上帝日监在兹
二、汉文帝日食求言
三、惟天聪明
四、畏天之威
五、燔烈以与嗣岁
第十一节 圣洁之人方可祀上帝
一、惟圣人能飨帝
二、上帝居歆
三、上帝时歆
四、恶人痛悔亦可祀上帝
第十二节 每事必请命于上帝
一、请罪有夏
二、天子祈谷于上帝
三、以旦代某之身
四、丘之祷久矣
五、诚敬为祈天之本
第十三节 不可乱用祭祀之物
一、天子亲耕以事上帝
二、用酒以祭祀
三、用玄牡昭告于皇皇后帝
四、用牛羊祭祀天
五、用五畜祭祀上帝
六、祀帝於郊
七、柴於上帝
八、用盛乐祭祀上帝
九、作乐荐之上帝
十、无礼义则悖天道
十一、无节则灭天理
十二、饮酒失常则乱德
第十四节 上帝全在全知
一、惟天聪明
二、简在上帝之心
三、简在帝心
四、昊天曰明
五、上天昭临下土
六、天监在下
七、上帝监观四方
八、上帝明明在下
九、知我其天
第十五节 民心即天意
一、天视自我民视
二、不以耳目心思天知物
三、天听自我民听
四、天聪明自我民聪明
五、帝惟下民之秉为
第十六节 上帝示人之主
一、天不言
二、天以行与事示之
三、天意存乎民心
四、梦帝赉予良弼
第十七节 上帝垂顾四方之民
一、盛德闻於上帝
二、秽德彰闻于天
三、腥秽闻於天
四、上帝鉴民
五、天鉴厥德
六、天哀四方民
第十八节 上帝赐人规范
一、天乃锡禹洪范九畴
二、天叙有典
第十九节 修己以敬天
一、存心养性以事天
二、敕天之命
三、顾諟天之明命
四、君子戒慎恐惧
五、恪谨天命
六、居恭执敬
七、君子有九思
八、君子三畏
九、殷王罔敢失帝
十、咸有一德
十一、敬迓天威
十二、修己以敬
第二十节 诚实不伪
一、巧言令色,鲜矣仁
二、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三、毋欺天
四、拂人之性必招灾
第二十一节 祸福之机
一、祸福由于善恶
第二十二节 上帝眷爱改过迁善者
一、天亲敬天之君
二、天佑于一德
三、天须暇之子孙
四、改过迁善无咎
第二十三节 忠恕以爱人
一、己欲立而立人
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第二十四节 祸福由人自取
一、孽非天降
二、乱匪天降
三、人自取殃祸之命
四、夏殷自取其亡
五、为政不平召祸乱
六、民自速辜
七、灾眚不可幸免
八、祸福自求
九、满招损,谦受益
第二十五节 上帝赦免悔改之人
一、尚赖匡救之德
二、恶人斋戒沐浴以祀上帝
三、悔改成吉
四、改过自新以回天意
第二十六节 上帝降罚不悔之人
一、上帝降罚夏桀
二、商纣自绝于天
三、益之用凶事
四、天命去桀
第二十七节 上帝警恶劝善
一、鲧汩陈其五行
二、商王弗敬上天
三、昊天疾威于上下
四、敬天之怒
五、敬天之谕
六、天彰周公之德
七、大雷电以风
第二十八节 上帝立大圣全德之君
一、天生聪明时乂
二、天惠民以立君
三、天立君师以佑民
四、天降君师
五、王来绍上帝
六、帝立子生商
七、帝命式于九园
八、天求民主
九、帝命武汤正域四方
十、天命尧为天下君
十一、元后作民父母
十二、天命文王
十三、天命二后
十四、文王受命
十五、天命此文王
十六、文王在帝左右
第三十一节 上帝以身心之艰苦炼其德
一、天将降大任於是人
二、天閟毖我成功所
第三十二节 上帝弃绝逆天害民之君
一、天用剿绝其命
二、帝式商受命
三、天命诛商
四、天命殛夏
五、天降之咎
六、皇天弗保
七、上帝命汤伐夏
八、天弃我
九、上帝改厥元子
第三十三节 顺受天命
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二、天与命
三、道之行废
四、行止非人所能
五、天纵成功
六、匡人其如予何
七、桓魋其如予何
八、天实为之
九、斯人而有斯疾
十、可以无大过
十一、不尤不怨
十二、君子居易以俟命
十三、天命不彻
十四、修身以俟之
十五、世乱由人为
十六、顺受其正命
十七、君子行法以俟命
第三十四节 发誓以明心
一、夫子之誓
第三十五节 天降圣德
一、有陨自天
二、惟德动天
三、天佑之利
第三十六节 敬上帝爱下民
一、时亮天工
二、人代天工
三、天命多辟
四、未顺命
五、帝享王用
六、好生钦恤
七、具严天威
第三十七节 上帝赐福仁爱之君
一、天保定尔
二、降尔遐福
三、天被尔禄
第三十八节 上帝福善祸淫
一、惟天聪明
二、天命有德,天讨有罪
三、上天孚佑下民
四、惠迪吉,从逆凶
五、上帝必福善淫
第三十九节 敬是真福真祸之机
一、天监下民
二、天佑有商
三、天降灾祥在德
四、敬乃祸福之机
五、元吉在上
第四十节 永福永祸
一、无坠天降之命
二、万世无疆之休
三、文王在上
四、文王在帝左右
五、三后在天
六、殷多先哲王在天
七、天有显道
八、天剿绝其命
九、永畏惟罚
十、上帝不蠲
十一、永言配命
十二、不敢宁于上帝之命
第四十一节 全福极祸
一、五福之目
二、六极之目
三、总结:以福极劝惩天下
第四十二节 上主所闻之道乃自然率性天理
一、天命之谓性
二、人心道心
三、攻乎异端
四、仲尼不为己甚
第四十三节《古文渊鉴》诸条
一、《祭祀术奏》
二、《请除释教》
三、《论佛骨表》
四、《与吕微仲书》
五、《毁佛寺制》
六、《正命》
古今敬天鉴(下卷)
一、称呼真宰之文语
二、宇宙必有真宰
三、至尊无对
四、造天地万物
五、养万民之大母
六、天子在位乃奉主宰之命
七、人人该敬事之
八、人心不正,何能事之
九、无所不在
十、无所不知
十一、无所不见
十二、无所不闻
十三、明白善恶
十四、毫厘不差
十五、至明何能哄之
十六、至公无私
十七、自掌赏罚善恶之权
十八、自本爱人
十九、万恩之源,理当报之
二十、吾将何物报其洪恩
二十一、生人之主,命人相爱,或有相欺,即欺主也
二十二、人不善,其宰严其恶
二十三、凡苦皆由其命
二十四、兹怜之本不负苦人之望
二十五、苦之极必祷其怜
二十六、好谦恶傲
二十七、不容人恶,不可不畏
二十八、人无过失,何以畏之
二十九、其意深奥难知
三十、其算无穷
三十一、事事好否,无不顺其命
三十二、人之生死,俱属主宰之命
三十三、非主宰之佑,事事不成
三十四、真宰者乃众人之赖,事事告之
三十五、天旱之时,望雨求之
三十六、天旱之时,望雨求之
三十七、五谷不生,求之方得
三十八、真宰福善之所,不外于天
三十九、真宰乃长生之根,求之可寿无疆
四十、敬主牌位
四十一、敬主礼仪
四十二、开人明悟,自招灾祸
四十三、开人明悟
四十四、赋人上智
四十五、上天从人
四十六、全赖上天
四十七、赐人福禄
四十八、上天降灾
四十九、惟天当求
五十、上天神灵
五十一、上天可畏

古今敬天鉴自序
一、先后之儒敬天之旨大不相同
从古以来,诸儒皆重典籍所载修身齐家治国之道,无不以敬天为本,然先后之儒敬天之旨大不相同。
古儒朝夕事奉上帝
上古之儒近於天学。故其敬天者,明识有皇上帝至尊无对,全能至神至灵,赏罚善恶,至公无私,真为万有之根本主宰。所以朝夕小心翼翼,畏之、敬之、事之。
中儒事天以外仪虚文
中儒不幸遭战国焚书之害。於时,典籍所载敬天之原旨,与古传之文几亡。当秦汉晋唐,愈失真道之传。虽祭天之礼,事天之说尚在,大概不过外仪虚文,而真如不识惟有一至尊无对上帝为万有之主宰。故祭五帝祭七帝,种种非举,迷谬反古。
宋儒不明真主唯一
迨至宋朝,憎前儒流於道家,诸帝之妄,务尽革之。惜哉!宋儒有不明真主惟一之旨者,各逞其臆说,而经乃晦矣。
二、历代名儒未归於古儒之意
所以诸儒云:信经不信传。
诸儒各有所学
如《书经大全序》,元城刘氏云:汉承秦火之後,诸儒各有所学,谈经或得或失,各自名家。
前儒失意而後学忘味
《易经大全程序》云:去古虽远,遗经尚存,然前儒失意以传言,後学诵言而忘味,自秦而下盖无传矣。
王道衰而异端起
《性理会通进书表》云:自王道既衰,异端蜂起,燔烈秦火之馀,穿凿汉儒之弊,其间存者不绝如线。
宋学以狂瞽相师
《十三经钱序》云:王介甫凭藉一家之学,创为新义,而经学一变。朱元晦拆衷诸儒之学,集为传注,而经学再变。宋之学者自谓得不传之学於遗经,胥天下不知穷经学古,而冥行趋址,以狂瞽相师,驯至於今。
孔子没而易亡
《易经来注来序》云:本朝纂修《易经》、《性理大全》,乃门外之粗浅,非门内之奥妙。自孔子没而易已亡,四圣之易如长夜者,二千馀年。
朱子晚年痛悔
《王阳明文集朱子晚年定论序》云:朱子晚岁固已大悟旧说之非,痛悔极艾,至以为自诳诳人之罪不可胜赎。世之所传《集注》、《或问》之类,乃其中年未定之说,自咎以为旧本之误,思改正而未及。而其诸《语类》之属,又其门人挟胜心,附己见,固於朱子平日之说,犹有大相谬戾者。如此等名儒,虽尽知前後传解之失,惜终未归於古儒原意之正。
三、本朝皇上复明典籍敬天之旨
今幸赖我皇上,天纵聪明,自幼博览古今书籍,且于天文、测量、算法、律吕、格物等学,则相引以求其大本。奉旨取汉宋以来诸家之说,荟萃折衷,著经书《日讲》《御批》,选《古文渊鉴》,始复明典籍敬天之原旨,多正前代传解之谬。
惟天聪明
如《日讲书经解》“惟天聪明”云:惟天高高在上,至虚至公,至神至灵。不庸听而聪无不闻,不需视而明无不见。不惟政令之得失,民生之休戚,举不能逃天之鉴。即暗室屋漏之中,不睹不闻之地,亦皆照察无遗焉。天之聪明如此。
简在帝心
又解“惟简在上帝之心”云:善与罪一一简在上帝之心。天虽高而听则卑,或善或恶报应,昭然断无或爽。
日食求言
《古文渊鉴》“日食求言诏”,《御批诗》曰:不显亦临昭,事上帝之心无时可懈。因日食而克谨天戒,亦倍凛於平日尔。
天乃至圣之主宰
德升虞氏所著《品字笺》解“天”字云:汉诂天者,理而已矣。又理不离气,顾其中必非漫无所主,而能阴隙下民者。《太甲》曰:惟天无亲,克敬惟亲。《咸有一德》曰:天难谌,命靡常。而《伊训》直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使其中止此浑然运行之理若气,而绝无至灵之真宰焉,则所云无亲惟亲者谁所云?难谌靡常,而降祥降殃者又谁?倘所谓皇皇之上帝非乎,乃吾人日在鉴兹之下,不知时加警惕以畏天威,且敢以小智私心与帝天角,弗思甚矣。”由此观之,古典之文所载敬天之旨有缺而失序者,多赖《日讲》等书复明之。
四、复明天学之法
分列经典修目
但因天之主宰万德之妙,分见於经传,而藏於奥文微言之内,自外人外观之,若无次序,难以明达。然在我朝大邦,穷经明理之儒,犹易察识。况兹分列其条目,如一明鉴然,则上主之神容可识,而天学之本义可以复明矣。譬如依目学之法,画其耳目手足身体形,上下左右,错综分散,不成像貌之状。乃用数面之镜照之,方见全人之容貌。故经典之文,有明发上主能德之蕴。
择录中儒之注
中古之儒,注解显著者,择录其略,以助明天学之本义。
据天主《圣经》真传
且南北东西四方之人,同为上天一大父母君师所生养,治教皆原属一家,惟一天学之人。中华经书所载,本天学之旨,奈失其传之真。西土诸国存天学本义,天主《圣经》之真传,今据之以解中华之经书,深足发明天学之微旨。故於所辑经书内,亦引天主《圣经》真传一二条以证之,为《敬天鉴》上卷。
汇集民谚经文
经传之外,又有自古至今、众口所传之谚语,为士为民,亦择其语异意同、关系天学之要者,配於经文之句,为《敬天鉴》下卷。
考究天主《圣经》精微
凡兹上、下二卷诸条,皆对合於天主诸端道理,以明中华经典与西土天主《圣经》,其大本原惟一无二。中华之儒欲明经典奥文所藏天学本义者,莫如与西士同心合志,考究於天主《圣经》精微之旨尔。

康熙四十六年辑
(韩大学士观此书时,尚未辑入《日讲》等诸解)

古今敬天鉴(上卷)
集古今经解之文,发明天学本义。
第一节 上帝创造
宇宙之内,必自有一无形无像、造天地万物之主。
一、有皇上帝
《诗正月》:有皇上帝。
程子等儒云:帝者,天之主宰。
《说文》云:皇从白,为古自字,即皇字也,自王也。天之主宰,苟非自有,何以自王,何以皇天而主宰之?
二、(帝)出乎震
《易说卦传》:(帝)出乎震。
《日讲》:帝为生成之宰,其出入不可见。即物之出入,以可见者,明其不可见也。当其出而生物,令方行而气方动,化育发端,则出乎震焉。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至神至灵无可见,诸德之美明显于所造有形而可见万物之妙。其所造者,依己全能之命令。乃上主之命,为生生造化发育之大机。上主初造之之时,明圣经之士,概归之於震。
天之帝,即世之君。尽臣之所为功,而莫非君之功;尽造化之所为生成,而莫非帝之化。帝生万民,圣人生万民,其主宰洵有同符矣。治世国功之小,无不由其君活活神灵之能。况主宰宇宙,而成治天国之大功乎。
三、天之主宰
《易》注:帝者,天之主宰。
《大全》:震峰胡氏曰:自出震,以至成言乎艮,万物生成之序也。然孰生孰成之,必有为之主宰者,故谓之帝。
四、上天无声无臭
《中庸三十三章》:上天之载,无声无臭。
《十三经注》:上天之造生万物,人无闻其声音,亦无知其臭气。
五、天命於穆不已
《中庸二十六章》:《诗》云:维天之命,於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

《日讲》:维天之命,於穆不已。言天道运行,其帝命所存之处,无声无臭,幽深邃远,而无一时之止息。
六、礼必本于太一
《礼礼运》:礼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
《史记》引《索隐》曰:太一为百神之最尊者。又云:古者,天子春秋祭太一东南郊,用太牢。《礼》云:祀帝于郊。由此明知,礼所谓天地之本太一者,原非他,乃天地万有根本主宰上帝也。
七、太极生两仪
《易上传十一章》: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日讲》:太极,谓至极无上。以主宰万化之理言,易固生生不已,变化无端矣。然必有至一不变之理,主宰于中,以为生生之本,太极是也。
据此《日讲》,万物本於太极,於理而己,其理其太极,可为造物真主乎?
考天主《圣经》,造物主所化之类无数,然尽於有灵无灵。能明理不能明理,乃万物万灵二等而已。万物万形之妙,一一皆合於造物主;所怀至灵至一不变当然之理,而明显其造者之无极而太极之能、至明至神之德。於己万像万灵,一看万像,格物穷其理。而由此可见之形像,至於明通所无形像、无可见造物主自为无极而太极之能。万灵所属至神至灵至一不变之理,真为万物万灵根本主宰。
由此观之,《国史》周濂溪等儒,论《太极图》,所云无极而太极,上原有自,为二字极是。朱子诃刚之。
八、万物本于天
《礼郊特牲》:万物本乎天。
万物之生成,乃天施地承。二者之功,岂可归於有形之天?万物本乎天者,乃超天地之上,无形全能之天,所谓造物天之主宰。
九、天作高山
《诗周颂》:天作高山。
有形之天地,但覆载其山而已。而作之者,则惟全能无形上天之命。
十、帝赉予良弼
《书说命上》: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
《大全》:朱子曰:高宗梦传说。据此,则是真有个天帝,与高宗对曰:吾赉汝以予良弼。今人但以主宰说帝,谓无形容,恐也不得;说无此事,只是天理亦不得。
据上可见朱子真认有个天帝,而其所认之帝,非为天理。又知朱子一时之人,所认之天帝,真为无形容之主宰。
第二节 上帝主宰
天之主宰,生人、养人、治人,居之、安之、佑之,乃万民之大君大父母。
一、天生此民
《孟子万章上》:天之生此民也。
二、帝命率育
《诗周颂》:帝命率育。
《注》:乃上帝之命,以此遍养下民者。
三、上帝赐人丰年
《诗周颂》:於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迄用康年。
《注》:麥已将熟,则可以受上帝之明赐。而此明昭之上帝,又将赐我新畬以丰年也。
四、天阴隙下民
《书洪范》:惟天阴隙下民,相协厥居。
《日讲》:惟天於冥冥之中,默有以安定其民,为之辅相,保合其所当居止之理。天之为民,何其厚也。
五、上帝是下民之君
《诗大雅》:荡荡上帝,下民之辟。
《注》:言此荡荡之上帝,乃下民之君也。
由天所生、所治之民且有则而灵,岂生之、治之之天反不如民,而无灵无则乎?
六、天为人之父母
《诗小雅》:悠悠昊天,曰父母且。
《注》:大夫伤於谗,无所控告,而诉之於天。曰悠悠昊天,为人之父母,胡为使无罪之人,遭乱如此其大也。
第三节 万民出乎一祖
天下万民,皆由一元祖父母所出,故天下为一家,四海为兄弟也。
《论语第十二》: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日讲》:兄弟之有无,皆天命也。四海之广,皆我同胞之兄弟也。
《西铭》:民吾同胞。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
《易序卦传》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後有男女。万物万民所生所命之理同,即万民之生皆由造物主之命。从一男一女、一父一母同元祖所出。如万物之生,皆由天地一阴一阳,如一男一女、一父一母所生然。故《礼》云: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
第四节 上帝生有形有灵之人
造物主至灵,生物惟有形,生人有形有灵。人当以灵为本,以形为末。若有灵之人,专向于有形之物,而不专向至灵至主,大不可也。
一、天生蒸民
《诗蒸民》:天生蒸民,有物有则。
二、天与我心灵
《孟子告子上》: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
《日讲》:耳目为小体,心为大体,皆天之所以与我者。体既有能思不能思之别,则所受於天者,自有以大制小之理。
上主付人形体灵性
耳目为小体者,乃有形之耳目,肉身之拙体,末也。心为大体者,乃无形之心,灵性之精体,本也。二者俱生人之主所付。
形体与灵性
故以大制小者,必以己心之大为主,而用己身为役。然共二者之力,专向己所出之本。物者有形之体而已,人心交其物,必蔽欲其形,而至於失己本向。
天命以上主为本,以下物为末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生人,有形身,有灵心,而成其性。命之属上主灵体以下,主凡有形物之上。以上主为本,以下物为末
以大制小之理
以其心为主,以其身为仆。若人心常使己身为仆,己耳目之灵,绝形不蔽於下物,则恒听天命,恒向天理,而交上主之心。此乃所谓以大制小之理也,即顺上主所赋之命,并人所受之性也。
以小制大之非
人若不然,而以仆制主,以形制心,此以小制大之非也。乃本末倒置,即大背天命,而逆人性也。
三、上帝临汝
《诗大明》:上帝临女,无贰尔心。
第五节 上帝付人以善性
造物主初生人,赋以元良之性,至精至纯,最善无恶。
一、上帝降衷于下民
《书汤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恒性。
《日讲》:惟皇上帝,当始生万民之初,即予以至正之,则所谓衷也。民受此衷以生,但率循其自然,皆有不可易之常理,谓之恒性。至善之理出於天,在天为衷,民受之为性。
元祖为万民之宗
《日讲》解《书》所云“惟皇上帝”当始生万民之初,乃万民之元祖。盖元祖为万民之宗,全包後族之众,如天地包万物然,真万民之根、之初也。
造物主赋元祖最善
此理本无异於天主《圣经》所载。造物主初造男女二人,以为後万世之元祖。赋其最善不蔽於私欲之性,最明天理,容易守天诫,而保己永命。
二、天生有物有则之民
《孟子告子上》:《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夷,好是懿德。
《日讲》:天主众民,有形气者为物,有天理者为则。此民所秉执之常性,无不好是懿美之德。
三、天命之谓性
《中庸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日讲》:天之生人,既与之气以成形,即赋之理以成性。其禀受赋畀,即如天之命令,所谓性也。
四、孟子道性善
《孟子滕文公上》:孟子道性善。
《日讲》:性者,人所得於天之理,至精至纯,本善而无恶。
五、牛性不同于人性
《孟子告子上》: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日讲》:生则人物所同,性则人物各异。人与物,虽同得乎天之气以为生,而实各得乎天之理以为性。此所以人无不善,而为万物之灵也。
据天主《圣经》,始生人之初,人祖之性,至精至纯,有善无恶。然未几,其心交蔽于物,获罪于天,坏己良善。人之根祖已坏如此,其後所生之子孙,莫不皆然。若论古儒经书所所言性善者,原论万民始生之初也。
六、仁智乃性之德
《中庸二十五章》: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
《日讲》:仁、知二者,本吾性中固有之德,命之於天。
七、仁乃天赋之德
《论语第三章》: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日讲》:天所赋之德,而具於人之心者,所谓仁也。
八、仁乃人之安宅
《孟子离娄章》:仁,人之安宅也。
《日讲》:仁乃天理之公,万善之长。人若所处在此,则身心泰然。
第六节 天理人欲各率人行其善恶
人生之初,原秉天理。後因自染于欲,乃仁不仁,善不善,公私二道分焉。二者不容并立,各率人行其善恶,至于无极。
一、道分仁与不仁
《孟子离娄上》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
《日讲》:昔孔子曰:止仁、不仁两端尽之。盖道心之外即人心,天理之外即人欲也。
二、舜跖之分在于利与善
《孟子尽心上》: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
《日讲》:一念为善,则日循乎天理,不至于为舜不止;一念为利,则日沦於人欲,不至於跖不止。是岂有他哉?亦在乎利与善之间而已矣,人可不谨凛乎哉?
三、君子与小人之别
《论语第十四》:子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
《日讲》:天理本自高明,君子凡事必循天理,而不杂於人欲之私,愈积愈上,盖上达者也。人欲本自污下,小人凡事必徇人欲,而不念乎天理之公,愈流愈下,盖下达者也。
四、为富与为仁之别
《孟子滕文公上》: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
《日讲》:专心为富,则必不能行仁;专心为仁,则必不能致富,天理、人欲之难并存,断然矣。
五、志于仁则无恶
《论语第四》:子曰:苟志於仁矣,无恶也。
《日讲》:天理、人欲不容并立,人心亦无两用。诚能使此心之所向,专在於仁,则趋向坚定,惟有天理之公,而必不入於人欲之私矣。
六、君子周而不比
《论语第二》: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日讲》:周则不比,比则不周。天理、人欲,不并立也。
第七节 上帝命人中正诚实
诚、正、中,皆上主所命之理。
一、意诚则心正
《大学圣经》:意诚而后心正。
《日讲》:意诚则私欲去,而天理常存,而后吾心虚灵之体,无少偏倚,而常正矣。
二、中正以应天
《易中孚》: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日讲》:孚命於天,浑然至正。若意见未融,一徇乎人为,即非正矣。惟孚出於人心之正,而合乎天命之本然,乃与天相应,斯感无不化也。
三、中庸即至理
《中庸三章》:中庸,其至矣乎。
《日讲》:中庸之道,本人心所同具,天理之当然。
四、君子中庸
《中庸二章》:仲尼曰:君子中庸。
《日讲》:仲尼曰:日用常行,皆有无过不及之理,是为中庸,乃天命所当然,而人心之所同有者。
五、君子时而中
《中庸二章》: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
《日讲》:君子静时,即能戒慎恐惧,心存天理;而动时,又能随时处中,合乎大道,此所以为中庸也。
第八节 天降圣德以复人明德之性
人心初所受於上主之德,原明无蔽。其後众人有欲之私,染於旧污。即昏而失己原性之明德,己力不足以克己身之欲。惟自天降有圣德者,自无私欲,能克践其形之情,而复人心原明之德。
一、明明德
《大学圣经》: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日讲》:德者,天所赋於人心。至虚而无所累,至灵而无所蔽,能包涵众理,而酬应万事,故谓之明德。德本明,而气禀拘於有生之初,私欲蔽於有生之後,则明者有时而昏矣。
二、惟圣人可以践形
《孟子尽心上》: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後可以践形。
《日讲》:人之生也,气聚而为形与色,理全而为天性。气不离乎理,理不杂乎气,人之有形有色,即天性之所在也。盖天所赋之理,原充满於形色。但众人气禀拘之於先,物欲蔽之於後,於是失其天性,物具而则亡。虽同然此形,无以践之矣。惟圣人清明纯粹,无气拘物蔽之私,其於天性,无毫发之不尽,实有以践其形而无歉也。
据天教真经,天之主宰初生人祖,原赋以明德善性。未几,人祖逆己性,获罪於天,即昏其明德,而有气禀之拘。後世子孙之众,无不染其旧污。惟上主之元子,降生为人,圣德之全,毫无人祖旧污之染,故能复人心本明之德。
三、人道思诚
《中庸二十章》: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日讲》:诚虽具於人,而实原於天。诚者真实无妄,所谓天之道也。但在天之理,原无不实,而在人之心,不能无伪。惟思诚者,明善以复其初,使天之予我者无少亏欠,此乃天道之当然,所谓人之道也。
所谓在人心不能无伪者,非人祖初生元良之心,乃获罪之後,染於旧污之心,後世子孙,无不皆然。
四、顾諟天之明命
《大学首章》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
《日讲》:伊尹告大甲曰:人之明德,乃天所昭然付予之理,所谓天之明命也。人多忽而不察,惟成汤时存於心,故常目见之,而无一时之敢忽焉。
五、天理至诚无息
《中庸二十六章》:故至诚无息。
《日讲》:天理具在人心,但因私欲间断,常有止息之时。至诚之心,浑然天理,无不诚时,安有止息之时?
第九节 人当畏唯一上帝
上主为万物之本,万民之大父母,至尊无对。自天子以至於庶人,所当敬畏以报本者,惟一而已。
一、先王享帝
《易涣卦》:先王以享於帝。
《日讲》:先王享帝於郊,以明父天母地之礼。
天施地承,乃主宰生人养人大德之像。故古之先王借天地为上主生养至神、至明德之两大像,共之、祭之,以报生养万民上主惟一大父母之功。
二、至尊无二
《书舜典》:肆类於上帝。
《日讲》:上帝乃天神之至尊者。
《礼曾子问》: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
《礼坊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
《纲目》:宋徽宗立上帝后土,尊无二上之二号,发明深责之云。
《易》曰:帝出乎震。帝者天之主宰,其尊无对,讵必加以徽号云乎?获罪於天,无所祷也。
三、获罪於天,无所祷也
《论语第三》:获罪於天,无所祷也。
《日讲》:媚奥媚灶,吾皆以为不然。奥灶之上,至尊无对,莫过於天。顺理而行,则天降之祥;逆理而行,则天降之灾。倘所行不能安分,不能循理,即为得罪於天。天之所罪,将何所祷以求免哉?
四、圣人亨以享上帝
《易鼎卦》:圣人亨,以享上帝。
《日讲》:报功之典,莫大於享帝。
五、赋之牺牲以共上帝
《礼月令》:次诸侯之列,赋之牺牲,以共皇天上帝。
《月令》:凡在天下九州之民者,无不咸献其力,以共皇天上帝。
六、郊社之礼以事上帝
《中庸十九章》: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
冬至、夏至祭天地之二礼,皆郊之祭也,皆以祭惟一上帝也,故礼云祀帝于郊。
第十节 敬畏至神至灵之上帝
自古合经典之旨,所敬畏事之天,非有形无灵之天;真为至神至灵,至上而临下,有心有意有思,而无所不照见之天主。
一、上帝日监在兹
《诗周颂》: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
《注》:敬之哉,敬之哉!天道甚明,其明不易保也。无谓其高而不吾察,当知其聪明明畏,常若陟降於吾之所为,而无日不临鉴於此者,不可以不敬也。
二、汉文帝日食求言
《渊鉴古文》:日食求言诏,汉文帝二年。
《御批诗》曰:不显亦临,昭事上帝之心,无时可懈。因日食而克谨天戒,亦倍凛於平日尔。
《日讲书经御序》:朕仰法前代圣王,志勤道远。然夙夜兢兢,思体诸身心,措诸政事,以毋负上天立君之意。
三、惟天聪明
《书说命中》:惟天聪明。
《日讲》:惟天高高在上,至虚至公,至神至灵。不庸聪而聪无不闻,不需视而明无不见。不惟政令之得失,民生之休戚,举不能逃天之鉴。即暗室屋漏之中,不睹不闻之地,亦皆照察遣焉。天之聪明如此。
四、畏天之威
《诗我将》:畏天之威。
《春秋左传》: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
《注》:此言君以天为主,成王畏天,即是敬主。
据此古传,明知敬天畏天之本义,乃敬畏天主也。
五、燔烈以与嗣岁
《诗大雅生民篇》:载燔载烈,以兴嗣岁。
《十三经注疏》定本云:孟春之令曰无月字,元日谓善日,上辛也。祈谷即郊天也。引此以证郊祭,而云嗣岁之意内郊天主,为祈谷故也。
第十一节 圣洁之人方可祀上帝
惟圣德克敬克飨,而乐上主之心。在恶者,若能痛改洗心更善,亦可敬飨。
一、惟圣人能飨帝
《礼祭义》:惟圣人为能飨帝。
二、上帝居歆
《诗大雅》:其香始升,上帝居歆。

《注》:其香始升,而上帝已安而飨之,言应之疾也。
三、上帝时歆
《书大诰》:予嘉乃德,日笃不忘,上帝时歆。
《日讲》:以此德而祀上帝,自然天鉴其德,而随时歆享。
四、恶人痛悔亦可祀上帝
《孟子离娄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日讲》:虽有丑恶之人,苟齐戒沐浴以自洁,亦可以祀上帝。
第十二节 每事必请命于上帝
有圣德者,凡事告於上主,敬祭祈祷。而求常生真福,必以心为主。
一、请罪有夏
《书汤诰》:敢用玄牡,敢昭告於上天神后,请罪有夏。
《日讲》:汤为天吏,每事必请命於天。
二、天子祈谷于上帝
《礼月令》:天子乃以元日祈谷於上帝。
三、以旦代某之身
《书金滕》:以旦代某之身。
《十三经正义》:周公请命於天。
《祈讲》:君命於天。
四、丘之祷久矣
《论语第七》:丘之祷久矣。
《日讲》:夫所谓祷者,乃悔前非,以禳灾患耳。若丘平日敬畏天命,一言一动,皆不敢得罪於鬼神,自祷於心者,亦已久矣。
五、诚敬为祈天之本
《易既济卦》: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礿祭,实受其福。
《日讲》:惟诚敬之心,为祈天永命之本。若此心一衰,非所以格天心而膺多福也。
据天主《圣经》,上主乃万根之原,常生真福永命之本。故有形有灵之人,杀牲共物,诵诰敬畏,尽己身心之力,以祭之祷之,当然之理也。但以身不如以心求之。若丰财厚禄之人有罪,虽用牺牲宝物之盛,奏乐诵诰以求,百不得一;若无辜虽无物贫家,空手虚心,惟以诚实敬畏,无声之意以求,则百求百获。无辜圣德者如此。至於最恶者,若反於己,醒悟痛悔,改过洗心,而惟一心之洁求之,百祷百获,无不然。凡求莫若於心求如此。
第十三节 不可乱用祭祀之物
谷酒、牺牲、礼乐、燔柴等,祭祀之大用,原特为敬上主。若为自用而无节,大背天命。
一、天子亲耕以事上帝
《礼表记》:天子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
二、用酒以祭祀
《书酒诰》:祀兹酒,惟天降命,肇我民为元祀。
《注》:惟祭祀则用此酒。天始令民作酒者,为大祭礼祀而已。
三、用玄牡昭告于皇皇后帝
《论语第二十》: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
四、用牛羊祭祀天
《诗我将》: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
五、用五畜祭祀上帝
《礼月令》五者备尝,上帝其飨。
六、祀帝於郊
《礼礼器》:祀帝於郊,敬之至也。
七、柴於上帝
《礼大传》:柴於上帝。
八、用盛乐祭祀上帝
《礼月令》:大雩帝,用盛乐。
九、作乐荐之上帝
《易豫卦》: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
十、无礼义则悖天道
《书毕命》:世禄之家,鲜克有礼。以荡陵德,实悖天道。
《日讲》:我闻古之人有言,世享禄位之家,习於逸乐,而不知稼穑之难艰;安於豢养,而不知人事之劳苦;嗜欲薰蒸,其能以礼制心者寡矣。人心之欲无穷,而无礼义以养之,未有不荡检逾闲者。由是视有德之人,以为迂阔而不足道,而侵蔑欺陵之。盖福善祸淫,满招损,谦受益者,天道也。此辈之行事,实与天道相悖。
十一、无节则灭天理
《礼乐记》:好恶无节於内,知诱於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
十二、饮酒失常则乱德
《书酒诰》: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同丧,亦罔非酒惟辜。
《日讲》:饮酒而失其常,必至越礼败德,天必降威,以祸其身家,是何莫非因酒而有此行乎?
第十四节 上帝全在全知
上主至神至灵,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见,无所不闻。善恶无所不察,报应一定不爽,不可不敬畏。
一、惟天聪明
《书说命中》:惟天聪明。
《日讲》:惟天高高在上,至虚至公,至神至灵。不庸听而聪无不闻,不需视而明无不见,不惟政令之得失、民生之休戚,举不能逃天之间。即暗室屋漏之中,不睹不闻之地,亦皆照察无遗焉。天之聪明如此。
《注》:天之聪明,无所不闻,无所不见。
二、简在上帝之心
《书荡诰》:惟简在上帝之心。
《日讲》:善与罪一一简在上帝之心,天虽高而听则卑。或善或恶,报应昭然,断无或爽。
〈注》:朱子曰:善与恶天皆知之,如天检点数过相似。尔之有善也在帝心,我之有恶也在帝心。
三、简在帝心
《论语第二十》: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
《直解》:凡此有罪有德之人,都一一简在上帝之心。
四、昊天曰明
《诗大雅》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
《注》:言天之聪明,无所不及,不可以不敬也。
《十三经笺》:昊天在上,常与汝出入往来,游溢相从,视汝所行善恶,可不慎乎?
《大全》:朱熹云:才有些放肆,则他便知,所以曰日监在兹。
五、上天昭临下土
《诗小雅》:明明上天,昭临下土。
《旁训》:此呼天而诉之,言天宜无不察也。
六、天监在下
《诗大雅》:天监在下。
七、上帝监观四方
《诗大雅》: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
八、上帝明明在下
《诗大雅》:明明在下,赫赫在上。
九、知我其天
《论语第十四》:知我者其天乎?
第十五节 民心即天意
上主本无耳目,而无不视听。然其视听之验,明显於众人公同之意。
一、天视自我民视
《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日讲》:天人一理,善观天者,验之於民而已。今夫天虽未尝有目以视人,而於人之善恶无所不见者,亦自我民之视以为视也。虽未尝有耳以听人,而于人之是非无所不闻者,亦自我民之听以为听也。民情如此,则天意可知。苟不能慰民之心,即不能顺天之意。
二、不以耳目心思天知物
《性理正蒙》:天之知物,不以耳目心思。然知之之理,过於耳目心思。
《集释》:无所不见,天之目;无所不闻,天之耳;无所不尽,天之心思,默皆出乎自然。
三、天听自我民听
《孟子万章上》: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日讲》:舜之天下,出於天与。《太誓》曰:天无视也,而从民之视,民视即是天视。天无听也,而从民之听,民听即是天听。
四、天聪明自我民聪明
《书皋陶谟》: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
《日讲》:悙庸命讨,皆出於天,所以天道至神。其聪则於善恶无不闻,其明则於善恶无不见。然天未尝有视听,因民之視听以为聪明。天道至公,善者降福,以显明之;恶者降祸,以畏惧之。然天未尝有好恶,因民之好恶以为明威。夫天在上,民在下,甚相悬绝。而民心之所同然,即是天理之所必然,其通达无间如此。
五、帝惟下民之秉为
《书多士》: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
《日讲》:天心愿治,而殷乃乱之,乱则未有不亡者。今观天不与殷,信乎。天心厌乱,验之於民而已。民心之向背,即天命之去留。惟我下民之所秉为,一出於至而无所私,此民之之去殷,非即天降丧之明威,凛然可畏者乎?
民心之公意,乃至公上主所赋,即与天之公意同。然天之意虽本不显,而明显於民心,向背之验也。
第十六节 上帝示人之主
上主非以言示人,惟以物、以事、以时、以民示己意,亦有时以梦示之。
一、天不言
《论语第十七》: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日讲》:天虽不言,而所以行所以生,皆有默为之宰者,天又何俟於言哉。
二、天以行与事示之
《孟子万章上》: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日讲》:天之与舜,但就舜之行与事,默示其与之之意。昔者尧荐舜於天,以稽天意之从违。乃舜之行事,当乎天心,而天受之;协乎民心,而民受之;天人交与。而天示之意即在是。
三、天意存乎民心
《易剥卦》:君子得舆,民所载也。
《日讲》:孔子释上象曰:君子何以得舆,盖以一阳独留,此天意也。天意攸存,即民心所属。
四、梦帝赉予良弼
《书说命上》: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
《日讲》:精诚感孚,俨通帝载。爰梦上帝,与我一贤相。
第十七节 上帝垂顾四方之民
善德之香,无罪之号;罪恶之臭,皆达於上主。歆善厌恶,乃上主之心。
一、盛德闻於上帝
《书康诰》:我西土,惟时怙冒,闻於上帝,帝休。
《日讲》:盛德馨香,闻播於上帝,上帝深休美之。
二、秽德彰闻于天
《书泰誓中》:无辜吁天,秽德彰闻。
《日讲》:其毒流於天下,使无罪受害之人,无处控诉,呼天告冤,故其腥秽之德,显闻於天耳。夫天道福善祸淫,岂能容此凶人哉。
三、腥秽闻於天
《书酒诰》:弗惟德馨香祀,登闻於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於上。
《日讲》:全不能敬畏天命,以馨香之德,昭格於天。惟有小民疾毒之气,及庶群酗酒腥秽之行,日闻於上帝。
四、上帝鉴民
《书吕刑》:虐威庶戮,方告无辜於上。上帝鉴民,罔有馨香德,刑发闻惟腥。
《日讲》:有苗之君,播恶於上。其被虐威,而陷於刑戮之众,无所控诉,咸告无罪於上天。上天鉴视有苗之民,无有馨香之德。其发而上闻者,惟刑罚腥秽之气。有苗淫刑之恶,上通於天如此,故天命圣主布除其恶也。
五、天鉴厥德
《书太甲上》:天鉴厥德。
《大全》:西山真氏曰:汤惟顾天之明,命故天鉴汤之厥德。曰顾曰鉴,可见天人之交,至近而非远也。
六、天哀四方民
《书召诰》:夫知保抱携厥妇子,以哀吁天。天亦哀於四方民,其眷命用懋。
《日讲》:後王受命以来,不能敬德用贤,民不能胜其残虐,咸保抱其子,携其妻,以哀恸号呼於天。天心仁爱,不忍此四方之民重罹荼毒。於是眷顾申命,勉德之文武,而使之有天下。
第十八节 上帝赐人规范
规心规身之范,趋避诸善诸恶之道,皆上主所锡。
一、天乃锡禹洪范九畴
《书洪范》:天乃锡禹洪范九畴。
《日讲》:帝王治天下之道,具在洪范九畴。此九畴者,其原盖出於天。
二、天叙有典
《书皋陶谟》:天叙有典,天秩有礼。
《日讲》:人君安民之事,无非天事。天生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伦,即有亲、义、序、别、信之典。此五典,乃天所次叙而不可紊。天生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伦,即有尊卑、贵贱、等级之礼,此五礼乃天所品秩而不可逾。典礼即民所受於天之衷。
第十九节 修己以敬天
天理、天命、天道,上主原畀之於人,以成其性,须臾不可离忽。惟圣德者,时时恐惧,敬之慎之。
一、存心养性以事天
《孟子尽心上》: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日讲》:心与性,皆天之付与我者。存养如此,则天理常存,即所以奉承乎天而无违也。君子事天之学如此。
二、敕天之命
《书益稷》:敕天之命,惟时惟几。
《注》:无时不戒敕,无事不戒敕。
三、顾諟天之明命
《书太甲上》:先王顾諟天之明命。
《日讲》:先王成汤,见得上天有显然之理,而畀之在我者,谓之明命。于是提撕省察,念念不忘,知此理随处流行,使此心随在有觉,常若接于目而真有所见者然。
四、君子戒慎恐惧
《中庸首章》: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日讲》:道率于性,无须臾之顷,可得而暂离也。故君子虽其所不睹之顷,此心常惺惺然,戒谨祗慎而不敢忽;虽其所不闻之顷,此心常凛凛然,惺恐危惧而不妄。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静中有须臾之离也。
五、恪谨天命
《书盘庚上》:先王有服,恪谨天命。
《日讲》:昔我先王,遇国家大政事,莫不恪谨以奉天命,知天命之所在,而不敢违越也。
六、居恭执敬
《论语第十三》: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日讲》:时乎居处,无动无静,衣冠瞻视,无敢惰慢。时乎执事,无小无大,无敢怠忽。时乎与人交接,无众无寡,无敢欺伪。虽之夷狄,亦必确然固守,不可弃失也。可见仁者心之全德,诚能常存此心,将至于全体不息,浑然天理之周流矣。
七、君子有九思
《论语第十六》:君子有九思。
《日讲》:君子兢兢业业,存天理,遏人欲,其思大要有九。
八、君子三畏
《论语第十六》: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直解》:三畏虽有三事,总之只是敬天而已。
《日讲》:天以仁义礼智之性,赋畀于人,是谓天命。若不能戒慎恐惧,则性体有亏,是曰亵天。君子静存动察,不敢一念稍弛,日用之间,常如上帝鉴临者然。
九、殷王罔敢失帝
《书多士》: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
《日讲》:自成汤至于帝乙,莫不夙夜明德以治身,勤恤典祀以敬神。是以天心眷顾,使国祚长安,其得天如此。然殷王亦不敢以天之丕建保乂,而稍有安肆,兢兢然恐失上帝之心。是商之所以久安长治,永保天命者,以其累世积德,克当天心故也。
十、咸有一德
《书咸有一德》: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
《日讲》:惟尹躬暨我先王成汤,皆能兢兢业业,有此纯一不杂之德,克当上帝之心,而受其光大显明之命。
十一、敬迓天威
《书顾命》:在後之侗,敬迓天威。
《日讲》:予小子继文武之後,虽侗愚无知,然亦知天命靡常,至为可畏,务夙夜祗惧敬慎以迎之。是予之敬天,如此其不敢怠也。
十二、修己以敬
《论语第十四》:修己以敬。
《日讲》:君子之所以为君子者,以敬修其身而已,盖无事,则收敛身心,使天理常存;有事,则检点言行,使人欲不作,则身修而德成矣。
第二十节 诚实不伪
诚实不虚不伪,及人之原性,实上主所命。若内意与外貌相乖,非特拂人性而欺人,并违上主之命而欺天。
一、巧言令色,鲜矣仁
《论语第一》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日讲》:巧言令色。此等人,纯是私意,私意胜而天理亡。
二、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书尧典》: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日讲》:共工静虽能言,有事之际,用则违背,无实用也。貌虽恭敬,心实傲狠。
浩瀚,无实心也。
三、毋欺天
《论语第九》:吾谁欺,欺天乎?
《直解》:人而欺天,莫大之罪。
四、拂人之性必招灾
《大学十章》: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灾必逮夫身。
《日讲》:好善恶恶,乃人之本性。好恶倒置,是谓拂人之性。既拂人性,必失人心。既失人心,必失天命。灾害及身,有必然者。
第二十一节 祸福之机
先後普世万民,有命绝命,真福真祸之大,原由一念间善恶之微而出。
一、祸福由于善恶
《书伊训》: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
《日讲》:一念之善,德虽小也,勿以善小而不为也,万邦之庆积于此矣。一念之不善,不德虽小也,勿以恶小而为之,厥宗之德,肇於此矣。祸福之机,相为倚伏如此。王者修德凝命,无过一敬。能敬其身,则十愆并去,而百祥自臻,然後可以嗣祖德承天休也。
《书》论之万邦
普天下之诸邦,不过数百而已。《书》所论之万邦,岂论惟一中华诸邦乎?此所论者乃系于百世百方,宇宙一统之邦也。今据天主《圣经》,万邦万民,宗于一原祖之体,为宇宙之首王。
造物主命长生之福
造物主生原祖之初,命万民得失长生之真福,今系于厥原祖。一念一事善恶之微,若能敬畏上主大关系之命,则十愆并去。而後世万方万邦之庆,必积于此一念一事善之微矣。
元祖肇涂炭之祸
然惜乎元祖不敬,而放此万福万祸之机,故后族万民所坠于永畏涂炭之祸,肇于此矣。
第二十二节 上帝眷爱改过迁善者
上主至公无私,至尊无亲。然万民之众,或克敬为善者,或先不善,而後蒙上主默照,悔悟改恶者,上主无一不眷而亲之。
一、天亲敬天之君
《书太甲下》:惟天无亲,克敬惟亲。
《日讲》:惟天居高在上,有尊无亲。然敬者事天之理也。人君能敬以自持,凡动静语默,无一念之敢忽,则天乃眷佑而亲之矣。
二、天佑于一德
《书咸有一德》: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
《日讲》:岂天之私于我商哉,惟我君臣咸有一德,夙夜寅恭,馨闻于上,而为天心之所眷佑耳。
三、天须暇之子孙
《书多士》:天惟五年,须暇之子孙。
《注》:纣虽昏愚,亦有可改过迁善之理,故天又未忍据绝之,犹五年之久。须待假宽于纣。
四、改过迁善无咎
《易豫卦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日讲》:此一爻,是戒人之终溺于豫,而勉其迁善也。若因天理萌动之机,一旦悔悟,痛革前非,事虽成而能有渝。改过不吝,自不罹纵欲败度之愆,何咎之有?
第二十三节 忠恕以爱人
上主命人爱人,以爱己为爱人之准。
一、己欲立而立人
《论语第六》: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日讲》:仁者,己欲成立,便思扶植人,使之皆得以自立。己欲通达,便不阻塞人,使之皆得以自达。如此立心,全然天理之公,毫无私欲之间滔天。
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论语第十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
《日讲》:凡人以非理加诸我,是己所不欲也。己所不欲而即不以施于人,此恕之至也。此天德之所以常存,而身世之所以咸善也与。
第二十四节 祸福由人自取
非上主之佑,人不能为善而得福。至於恶与祸,则皆惟人所自为所自召,不可归於气数。上主所降之灾,犹可转回;自所召者,万不可免。
一、孽非天降
《诗十月之交》: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
《注》:下孽非天之所为也。
二、乱匪天降
《诗大雅》: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
据天主《圣经》万民祖父母,男女二人。原生之时,最明天理,自顺上主所赋至善之性,初乎不文众人。原祖母被邪魔之感,非特自获罪,于天下平安不乱嗟罪,因遂连类後族众人,均染原罪,天并引己之夫,犯非自上主所降,乃自妇人所生,乃之污。由是万民患难,宇大乱,真原祖母,真为先後万罪乱之根。
三、人自取殃祸之命
《书吕形》:非天不中,惟人在命。
注:此非天不以中道待人,惟人自取殃祸之命。
四、夏殷自取其亡
《书多方》:非天庸释有夏,非天庸释有殷。
《日讲》:夏殷之亡,皆其自取,非天有心于去之也。
五、为政不平召祸乱
《诗小雅》:昊天不俑,降此鞠凶。昊天不惠,降此大戾。
注:夫为政不平,以召祸乱者,人也。而时人以为天实为之者。盖无所归咎,而归之天也。
六、民自速辜
《书酒诰》: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惟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日讲》:天降丧乱于殷,而绝无爱恤者,惟嗣王纵酒自逸之故也。天岂有意於虐殷哉。亦殷人之荒亡沉溺,自速其罪耳。虽天心仁爱,至此不得不降威者,理之必然也。不甚可畏与。
七、灾眚不可幸免
《易小过卦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是谓灾眚。
《日讲》:凡灾眚之来,如水旱、凶荒、日食、星变、山崩、地震之类,自天降者,类犹可逭;惟小人之凶孽由人作,是谓灾眚,不可幸而免也。
八、祸福自求
《孟子公孙丑上》: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日讲》:仁不仁由己,则荣辱岂自外至?可见祸福无不自求之者。《诗》曰:为人君者,知天不易承。而反自克己,长思与之配合。则天心丕佑,盛大之福,皆其自所致矣。《书》曰:己无罪,而天降之灾,或犹可避。自为不善,而陷于祸,则决不可得生。可见天命不常,常于有德。降祥降殃,皆人事所感召,断断不可委之气数,以自宽其责。
九、满招损,谦受益
《书》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
《日讲》:大凡盈满者,必招损伤;谦虚者,定受利益,此乃天道之自然。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生人,任平行善行恶,随其善恶而得其善恶行报之诸福诸祸。即众人之祸福,真由自致,万不可委恶于而得善恶所定之气,于久原所生一数也。
第二十五节 上帝赦免悔改之人
凡有罪之人,赖上主神佑。认悔己罪而自新,复己元善吉,上主之心亦回而赦之。罪人大幸,可善终而复己福之元。
一、尚赖匡救之德
《书大卑中》: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底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初尚躬。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既往背师保之训,弗克于厥初,尚赖匡救之德,图惟厥终。
《日讲》:此一节书,是太甲致敬于伊尹,而求善终之道也。予小子向者昏迷沉溺,罔识天性之本善,而不明于德以自入于不肯。嗜好无节,坏其奉身之度;纵肆不恭,坏其修身之体礼,以自速罪戾于其身。夫天欲降灾,尚赖人事可以修救。若人所为不善,则孽自我而作者,又安可逃乎?
二、恶人斋戒沐浴以祀上帝
《孟子离娄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日讲》:虽有丑恶之人,苟斋戒沐浴以自洁,亦可以祀上帝。《易》曰:不远复,无祗悔,元吉。自新之谓也。
三、悔改成吉
《易复卦》: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日讲》:初当意念方萌,即白省悟而改图,亦可至于悔乎。复至此,则心体粹然,不为人欲所累,而适还其天理之本初,大善而吉之道也。
四、改过自新以回天意
《诗大雅》:藐藐昊天,无不克巩。无忝皇祖,式救尔後。
《注》:惟天高远,若无意于物,然其功用神明不测。虽危乱之极,亦无不能巩固之者。幽王苟能改过自新,而不忝其祖,则天意可回来者。犹不可救,而子孙亦蒙其福矣。
第二十六节 上帝降罚不悔之人
人为不善,上主先以真福之逸率也。若仍不善,不合于上主之心,上主不忍绝之,暂以灾异警其悔改。若终不悔不改,然後震怒,绝其永命,而弃之於至畏至罚。
一、上帝降罚夏桀
《书多方》:上帝引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向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法罚。
《日讲》:上天生人,莫不予之以可安之理,使人循理而行,亹亹而不能自已。所谓作德日休,即上帝引之于逸也。夏桀昏德,丧失良心,自趋于危,而不适于逸,固已拂帝心矣。然帝犹未遽绝也,降格灾异,以示意向于桀,使桀能翻然改图,安在帝意之不可回乎?乃桀不知省惧,弗能敬用帝命,大肆淫,徒为矫诬之词。天子是赫然震怒,弗念弗听,遂废其大命,降致其罚。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生人,以暂生于世,今世生安之小,即废已终後,天主永安。终後常生于天,人独思用其永远之逸乐、永命之大。故爱人之主,以劝善而惩恶焉。
二、商纣自绝于天
《书多方》: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天惟五年,须腵之子孙,诞作民主,罔可听念。
《日讲》:圣狂之机,系于一念转移。纣虽昏愚,亦有可以迁善悔过之理。又为殷先哲王之子孙,故天心未忍遽绝。惟以五年之久,须待而宽假之,犹冀其一旦悔悟。然纣终不知改图,无一善行可回天念,无一善言可感天听,自绝于天而亡,岂天之有心于去殷乎?
三、益之用凶事
《易益卦》:益之用凶事,无咎。
《日讲》:天心仁爱,生人,则出灾异以儆之。必反修身德,然後可仰答天意,而变灾为祥。
四、天命去桀
《书多方》:惟帝降格于夏,有夏诞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
《日讲》:昔夏王桀无道,上帝未忍遽绝之,降示灾异,以谴告格正子桀。桀不恐惧修省,大肆逸乐。然而日用动静莫非上帝所以启迪斯人者。桀虽纵逸,苟能稍自劝勉,则天心犹可回也。乃大淫乱昏迷,即终日之暂,不能劝勉于上帝之所启迪,况望其循乎天理,久而不违耶?桀惟殃民逆天如此,故天命去之。
第二十七节 上帝警恶劝善
雷风等之大变,乃上主警恶劝善之效。恶人不敬惧之,实有可畏;善者心亦敬惧之,无所可畏。
一、鲧汩陈其五行
《书洪范》: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
《日讲》:鲧逆水性,汩乱上帝所陈列之五行,故上帝怒震。
二、商王弗敬上天
《书泰誓上》: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
《日讲》:天之立君,原是为民父母。今商王受居元后之位,乃侮慢自恣,不敬上天,肆行无道,降灾下民,是以皇天震怒。命我先人文考,敬将天威,往我其罪,以救民于水火之中。
《大全》:陈氏大猷曰:人至愚,犹知敬天。今纣天且不敬,宜其众恶日深也。
三、昊天疾威于上下
《诗小雅》昊天疾威,敖于上下土。
四、敬天之怒
《论语第十》:迅雷风烈,必变。
《日讲》:迅雷风烈,天变之大者。夫子当此,必变其常色,惕然恐惧。盖敬天之怒,而不敢逸豫以自安也。其容貌之见如此。
五、敬天之谕
《易震卦》:震惊百里,不丧七鬯。
《日讲》:惟惧乃可以不惧,惟危乃可以不危。诗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敬天之渝,无敢驰驱。言其敬也。
六、天彰周公之德
《书金滕》: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
《日讲》:今天动风雷之威,以昭公勤劳之德。
七、大雷电以风
《书金天》:大雷电以风。
《日讲》:天忽大雷电,而加以烈风,此可见公之忠诚,能上格天心。而未孚于其君,故天出灾异以昭雪之。上帝之所以保佑忠良、启悟人主者,至矣。
第二十八节 上帝立大圣全德之君
上主爱人,怜其有私,不能自治,特将生一大圣全德者,命之为君、为师,以治之、教之,而为天地神人之主。
一、天生聪明时乂
《书仲虺之诰》: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惟天生聪明时乂。
《日讲》:天为民而立君,非从虚拥尊位也。惟天生斯民,有形体,即有嗜欲。使无主以治之,各逞其欲而相争,乃至于乱。惟天不忍其乱,每于生民中,特生一资禀聪明,不敝于欲之圣人,立为斯民主,敷教行政,以致民之欲,而息其争乱焉。
天主《圣经》解
据天主《圣经》,万民之祖,已获罪于天,後世众人皆染其罪之污,其心所萌所发,不外私邪不正之欲,人力不足以治己。故天主从太古之始,泰誓定许乃惟一无所生之圣子降生于世,为无欲无辜全德之圣人,而为百世万民之君师,以治之、教之。
二、天惠民以立君
《书泰誓中》:惟天惠民,惟辟奉天。
《日讲》:惟天惠爱下民,立君以长之,立师以教之。惟为人君,居天之位,治天之民,必当仰体天心,以尽君师治教之责,庶乎不负上天立己之意也。
三、天立君师以佑民
《书泰誓上》: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
《日讲》:上天佑助下民,为之君以长之,为之师以教之。天之所以立为君为师者,惟以其助上帝之不及。以宠安四方之民。此天所以立之也。
四、天降君师
《孟子梁惠王下》: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
《日讲》:《书》云:上天降生下民,立之君,以主治;立之师,以主教。其意但欲为君师者,代天宣化,辅助上帝之所以不及。故使之享有天位,宠异之于四方也。
生万民之主全能,无所不至,至于治教己民,何有不及《圣经》?人已获罪于天,其心蔽于私,而必降立君师以辅助之。据天主照之,神光难通透,欲失其灵惟一形肉之心。上主点己圣子,取人形,亲其内如上主全能之灵,不足以教之,治之,故特降之。口谈道敷教子,自现圣德之全表,以击众人有形治,耳目透通其心,自行神化于四方。其万民之、蒙之、教之,而辅助上主全能之灵,有不及之处。
五、王来绍上帝
《书召诰》:王来绍上帝。
《日讲》:人君一身,上荷皇天之付托。
六、帝立子生商
《诗召诰》:帝立子生商。
七、帝命式于九园
《诗商颂》:帝命不违,至于汤齐。圣经日跻,昭格迟迟,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园。
《注》:汤之生也,应期而降适。当其时,其圣敬之日跻升,以至昭格于天,久而不息,惟上帝是敬。故帝命之,使为法于九州。
据天主《圣经》,古之始,一誓许王主千圣子,以救世人。预定其降生之时,应合于许降已之斯,乃先古百世所望之吉也。万物违之。先後之中斯夫天,圣降耒大幸,乃得天道,复不息乃先定之期。一至四方,法圣德之,全表格合于上主之。普世获可心。
八、天求民主
《书多方》: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
《日讲》:天厌夏桀之无道,不可作民主矣。於是监观四方,为民为民求主。乃眷有殷,大降显明休美之命于成汤,使为生民主。
据天主《圣经》,上主生人祖之初,命之以为万民之首,天以主之。然己获罪于天,失己心之灵命,後世蒸民,类其原罪,并坏其心,命犹死者。然由此上主监观四方,绝元祖为万民主之命,移之降之。于己从无始所生之元子,乃特命之降生,同人亲民,使为复生民之主,以新道新之治之,而永主宰之。
九、帝命武汤正域四方
《诗商颂》:古,帝武汤正域彼四方。
《注》:古犹昔也。帝,上帝也。
据天主《圣经》,普世先後之人,无一不染原祖之旧污,偏于私欲,而失己心之原正,後世四方,因而大乱。其乱虽由原原祖之罪,然本于叛逆上主邪傲之神。惟上主惠爱四方之民,命己徒无始之、所生之子降生,为全德之圣人。将至仁至义之神器,逐邪神人,复立天教,以复正四方之人心,以止其乱。
十、天命尧为天下君
《书大禹谟》: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
《日讲》:帝尧之德,可谓极盛而无加矣。是以皇天眷顾其德,保佑命之使其有四海之地,为天下之君。
十一、元后作民父母
《书泰誓上》: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
注:天生聪明,明无待勉强,故能为君于天下,天之为民如此。
据天主《圣经》,上主从无始乃灵明之至、聪明之本。然後命之降于世,使之以为复生生民,复治民之主。其复生民者,即做民之父母也。其复治民者,即作民之元后也。
十二、天命文王
《诗大雅》:有命自天,命此文王。
十三、天命二后
《诗周颂》: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
《诗大雅》云:三后在天。
引之以明《周颂》所云:成命受命者为何,乃《雅》云,乃三后之第二,受第一,所谓昊天,皇天后帝,皇天,神后之命。
《史记》云:上古祭三一于郊。又云:上古祭太一于东南郊。
先儒云太一含三,今据《礼》所云,祀帝于此,道理深奥,将何以明之?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至神至灵之体惟一,然有三位,至尊至圣同等。第一位,乃圣父皇父也。第二位,乃圣子皇子也。第三位,乃圣神皇神也。圣皇之体惟一,而含三位如此。因先後四方之人,皆染原罪之旧污,遭傲恶之神,乱世之患,故三圣皇主宰监怜下民。太始之初,商议泰誓,救万民之乱。皇天圣父发救之之大命,皇天圣子躬受其命,而负其大任。
十四、文王受命
《诗大雅》:文王受命,有此武功。
十五、天命此文王
《诗大雅》:有命自天,命此文王。
十六、文王在帝左右
《诗大雅》: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按《史记》等古传,先儒解文王、武王、五帝,总归之于天。故云,文王即天也,天即文王也,文王与天,一而已矣。又云,文王立武功,即武王也。文王,武王,皆一天而已。又云,文王为五帝之宗则,文王武王五帝,总一天一帝而已。再文王既为五帝之宗,帝舜为五帝之一,则文王与舜无异。帝者乃天之主宰,则舜、文王、武王、五帝,皆原惟一天之主宰而已。
今考《诗天雅》所云,有命自天命自天命此文王。又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据上论文王,若异于昊天于帝,则《诗》所云文王有命自天、文王在帝左右,何意也?
非据天主《圣经》,万无可以解也。天主《圣经》云,吾上主命吾上主坐己之右,以为普天下万民之君。此发命及受命二主之异,乃天主圣教所云,吾主天主圣父,命己无始之先子,降生以救世,救世之功己成,然复升天,而坐吾主圣父之右,为天地神人真主,斯真为天子。中华经典古文,与天主《圣经》奥文之意,极多印符相同。上主若加神多,必有发明之日。
第三十一节 上帝以身心之艰苦炼其德
上主欲用人成大事,先以身心之艰苦炼其德。
一、天将降大任於是人
《孟子告子章下》:故天将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日讲》:圣贤皆成于忧患,而安乐之不可狃也一。自古圣若贤臣,大约兴于艰难困苦者为多,是何其初则抑郁顿挫,而後乃德业炳赫若此乎。是皆有天焉,非偶然也。
二、天閟毖我成功所
《书大诰》:天閟毖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极卒宁王图事。
《日讲》:宁王图事。
《日讲》:天閟毖我国家者,乃欲使我旧发有为,以大其成功。是多难正所以兴邦也,我敢不仰承天意,勘定祸乱,以完武王所图之事乎。
天主《圣经》解
据天主《圣经》,上主一付救世之大任,于己已无始之先所生之元子。自其圣诞之始,至于致命之终,无一非苦难之累,无劳其身心也。
第三十二节 上帝弃绝逆天害民之君
纵肆逆天害民者,大恶也,上主不佑,厌之弃之,绝之诛之。
一、天用剿绝其命
《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日讲》:有扈氏不顺天时,以虐下;不奉正朔,而背上。以此获罪于天,天用剿绝其命。我率师讨罪,惟敬行天之罚而已。
二、帝式商受命
《书仲虺之诰》:夏王有罪,矫诬上天,以布命于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
《日讲》:有夏昏德,既涂炭其民,而获罪于天矣。桀知民心不从,反矫托天意,诬造虚辞,以宣布命令于下。其背乱已甚,故天用不善其所为,使我商受命,而为生民主。
三、天命诛商
《书泰誓上》:商罪贯盈,天命诛之。
《日讲》:今受穷凶极恶,其罪已贯通盈满矣,天厌其罪,命我诛之。
四、天命殛夏
《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日讲》:人君体天心,以子爱其民,然後可长保天命。夏王桀,虐民而慢天,其罪非一。天厌其恶,命我诛殛之。桀以慢天而亡,汤以畏天而兴。
五、天降之咎
《书大禹谟》: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
《日讲》:由是下失民民心,弃之而不保;上失天心,降之以灾咎。有苗自于天诛,舜之命禹徂征,不得已也。
六、皇天弗保
《书咸有一德》: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命,皇天弗保。
《日讲》: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夏王徇私纵欲,弗能有此纯常之德。亵慢神明,而不知敬;暴虐生民,而不知恤。是以天心厌弃,而保佑不加。
七、上帝命汤伐夏
《书汤誓》: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日讲》夏王桀得罪于天,天既命我诛之。我畏上帝之明命,不敢不往正其罪。
八、天弃我
《书》: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
《日讲》:祖伊曰:我王既自绝于天,故天弃我殷。不有康食,天不欲遂其生也。不虞天性,天不欲复其性也。不迪率典,天不欲其治平也。
九、上帝改厥元子
《书召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
《日讲》:元子宜为天心之所爱,大国宜为天眷之所钟。乃一不修德,而皇天上帝,竟改厥元子,而易大国殷之命。
第三十三节 顺受天命
贫富、行止、成败、夭寿、生死,万惠万灾,皆由上主之命。凡惠本於天,归之于天,理也;凡灾本于己,故归之于己,甘受无怨。
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论语第十二》: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日讲》:人之生死,皆有所禀之命,不可移易;富贵各有所主之天,不可强邀。凡人于所处之境,但当顺受之而已。
二、天与命
《孟子万章上》: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日讲》:盖天下事,凡人力莫之作为而自然为者,是之谓天,可得而测也。凡人力莫之召致而自然至者,是之谓命,禀受于有生之初,不可得而移也。
三、道之行废
《论语第十四》: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
《日讲》:君子岂不欲行其道于天下,而道之或行或废,莫不有天焉。君子进退,上关天意。
四、行止非人所能
《孟子梁惠王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候,天也。
《日讲》:所以行,所以正,非人之所能也,有天存焉。
五、天纵成功
《孟子梁惠王下》:若夫成功,则天也。
六、匡人其如予何
《论语第九》: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七、桓魋其如予何
《论语第七》: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
《日讲》:人之祸福,是德于予,非偶然也。天意既如此,则予之命,天自主之,桓魋其如予何哉。
八、天实为之
《诗国风》: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注》:欢其贫窶,人莫知之,而归之予天也。
九、斯人而有斯疾
《论语第六》:仁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日讲》:孔子叹曰:疾势至此,殆将不起矣。然此乃天之所命,一定不易,非人之故也。凡人平日检身,或有不谨,以至灾咎,此人所自取,不可委之于命。今以如此之贤人,而乃有如此之疾病也,岂非莫之致而至者耶。
十、可以无大过
《论语第七》: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日讲》:若天再假我数年,使我竟其学易之功,一动一静,虽未必全然无过,其亦可以无大过矣。
十一、不尤不怨
《论语第十四》: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
《日讲》:穷通出于天也,用舍出于人也。我不得于天,则责之于己,而不怨天;不得于人,则反之于己,而不尤人。但知黾勉于天理之常,渐达于理之上者。心存为己,仰不愧天,或者上天于冥冥之中,能知我耳。
十二、君子居易以俟命
《中庸十四章》: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
《日讲》:君子惟知正己,求完己之分内。上而不得于天,无所怨憾于天;下而不合于人,无所罪尤于人。穷通得丧,一听诸天命之自然,而无一毫慕外之心。
十三、天命不彻
《诗小雅》:天命不彻,我不敢效,我友自逸。
《注》:四方皆有馀,而我独忧;众人皆得逸豫,而我独劳。乃天命之不均,吾岂敢不安于所遇,而必效我友之自逸哉。
十四、修身以俟之
《孟子尽心章上》: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日讲》:夭而俟,夫命之自至。则天所付于我之理,毫无亏欠,而命自我立矣。岂非知天、事天之全功乎?
十五、世乱由人为
《诗大雅》:上帝板板,下民卒瘅。
《注》:世乱乃人所为,而由上帝板板者,无所归咎之辞耳。
《大全》:三山李氏曰:爱民者,天之常道耳。今天使下民皆病,则反其常道矣。
十六、顺受其正命
《孟子尽心章上》:莫非命也,顺受其正。
《日讲》:凡人生死吉凶祸福,遭遇不同,莫非天之所主宰,是谓气教之命,然其中有正命焉。为善而获福,固谓之正。即为善而或蒙祸,亦不可不谓之正。盖莫之致而至者,人但当顺受乎此而已。
十七、君子行法以俟命
《孟子尽心章下》: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己矣。
《日讲》:日用事物,莫不各有当然之理,是法也。君子奉行乎法,使志气不迷于欲,践履不失其常,至于吉凶祸福,一惟听天所命而已,而初何容心焉。
第三十四节 发誓以明心
真无过被人屈者,敬呼上主而誓,以明其心可也。
一、夫子之誓
《论语第六》: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日讲》:夫子出誓言曰:凡人立身行已,务期不愧于天。若使我之所为不合于理,不由其道,是获罪于天也,天必弃绝之,天必弃绝之。
第三十五节 天降圣德
凡人获罪于天,皆属上主所命之凶罚。若未绝世,尚能仰望赖自天所降圣德者,可以动天,而转其命之凶。
一、有陨自天
《易始卦》:有陨自天。
《日讲》:盖阴阳消长,固系一定之数。人惟立志不坚,付于天命之无可如何,而不思所以转移之,则命即从此去矣。五之志,务期人定以胜天,故命亦为五所转,而有陨自天也。信乎,惟德可以动天耳。
二、惟德动天
《书禹谟》:惟德动天,无远弗届。
《日讲》:惟有德之人,可以上动天心。天虽高远,德无远不到。
三、天佑之利
《易上系十二章》: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
《日讲》:此一节见惟德可以动天也。今上九满而不溢,尽处有之道,而克当天心。是以自天佑之,而吉无不利也。
据天主《圣经》,世人无一不染元罪之尘,而己能免获罪于天。若然,先後真无一人足以为有德,可以动上主之心,而转其命。然无以为无奈,因有自天所陨、所降天主之凡子,绝无旧罪之染,至尊至谦,至仁至义,真为德备修天地之大圣人,佑助罪人之力。世人若能坚立志赖望其佑,虽其罪人之卑,于至尊至圣上主之心相绝,比天地更远,上下自然无不相交。而上主被大圣人之动,亲于下人,而转其命。
第三十六节 敬上帝爱下民
普世诸臣诸君之权,皆上主所赋。故诸民诸臣忠君者,如敬上主;诸君诸臣爱民者,如上主爱人。二者惟一天命,惟一理也。
一、时亮天工
《书舜典》:钦哉!惟时亮天工。
《日讲》:天生民而以治理托於君,君不能独理,而托于臣,故庶官之事,即天事也。唐虞咨儆,无不求端于天。君臣上下,各敬其事,即所以事天也。
二、人代天工
《书》:天工,人其代之。
《日讲》:天工,谓上天付与君臣当行之事。
三、天命多辟
《诗商颂》:天命多辟,设都于禹之绩。
四、未顺命
《易临卦》: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日讲》:按未顺命,或以为未顺天命,或以为未顺君子之命。要之君子之命,全乎天理,即天命也。邪正不两立。故小人不顺于君子,而君子必欲屏绝之,正以其悖乎天理耳。
五、帝享王用
《易益卦》:王用享于帝吉。
《日讲》:臣之事君,与君之事天,其分同也。君之益臣,与天之益君,其理同也。苟王者用是虚中永贞之德而享上帝,帝必鉴其诚,而歆其祀。自天佑之,吉又何如也。
六、好生钦恤
《孟子离娄下》: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
《日讲》:为人君者,诚能体上帝好生之心,法古圣钦恤之意,则百官万民,戴之如天,自有久安长治之效也。
七、具严天威
《书》:有众惟貌,有稽无简不听,具严天威。
《日讲》:诚以天之爱民。倘虐及非辜,必上干天威。尔等可不战战兢兢,常若上帝之监临在上哉?
第三十七节 上帝赐福仁爱之君
人君体上主仁爱之心治民,其功不小。人力及世禄之福,不足以报。故善民望祷上主,以天禄无疆之真福,尽报其君。
一、天保定尔
《诗小雅》:天保定尔,以莫不兴。如山如阜,如冈如陵。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
二、降尔遐福
《诗小雅》:天保定尔,俾尔戬谷。罄无不宜,受天百禄。降尔遐福,维日不足。
三、天被尔禄
《诗大雅》:天被尔禄。
据天主《圣经》,别有世国天国、世禄天禄之说。世之期,比于世後无穷天国之永,如一息之短微,必世禄虚福之微亦然。反世後之天国,永宁不息。必其天有禄之真真福,维日不足,无以增也。
第三十八节 上帝福善祸淫
世之君民所握之权,上主所付。祸淫福善,报应影响,一定不易之道。君臣凡行赏罚,若体上主至公之心,下民无不从之。
一、惟天聪明
《书说命中》: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惟臣钦若,惟民从乂。
《日讲》:惟天高高在上,至虚至公。惟圣君以是为法,好恶不蔽于私,赏罚皆当于理,一如天之聪无不闻,明无不见也。君成至公,则臣之奉令守职,而禀承于下者,莫不敬顺而亮天之工;民之心悦诚服,而鼓舞于下者,莫不从治而顺天之则。
二、天命有德,天讨有罪
《书皋陶谟》:天命有德,天讨有罪。
《日讲》:典礼之叙秩,皆出于天则。民之由乎典礼者为有德,即天所眷命者也,人君代天赏善。民之悖乎典礼者为有罪,即天所责讨者也,人君代天罚恶。
三、上天孚佑下民
《书汤诰》上天孚佑下民,罪人黜伏,天命弗僭。
《日讲》:成汤曰:我既请夏桀之罪,与尔众人之命于天。天果垂怜无辜,佑尔百姓,故使罪人窜亡屈服于南巢之地。上天祸淫之命,毫不僭差。天以生物为心,未有不爱下民者,人君以天之心为心,则顺天而应人矣。
四、惠迪吉,从逆凶
《书在禹谟》:禹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
《日讲》:凡人行事,能顺道理而行,天必降之以福,凡吉庆皆集于其身。若背道理而行,天必降之以殃,凡凶祸皆集于身。犹之表正而影随,声出而响应,不可易也。
五、上帝必福善淫
《诗小雅》:民今方殆,视天梦梦。既克有定,靡人弗胜。有皇上帝,伊谁云憎。
《注》:民今方危殆疾痛,号诉于天。而视天反梦梦然,若无于分别善恶者。然此时其未定之时尔,及其既定,则未有不为天所胜者也。夫天岂有所憎而祸之乎,福善祸淫,亦自然之理而已。
第三十九节 敬是真福真祸之机
凡人或自始至於终为善;或先不善,然後悔悟,而终为善者。皆为敬主,为有德,为义人也。终後上主一定怜之,以永年之吉,真福其命。若不终己善,终而有辜,此为不敬主,为无德,不义人也。终後上主一定不怜之,不但绝己永命,亦致至畏之天罚于己躬。即敬主与不敬主,真福真祸之机也。
一、天监下民
《书高宗形日》: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
《日讲》:天之监视下民,其祸福予夺,惟主于所行之义与不义耳。如其义,则天降之年,必然长久;如其不善,则天降之年,必然不永。故人之不获永年者,非天无故夭折其民,乃民之所行不义,而中道自绝其命耳。
世乃众人暂生之所,天之主宰。置之于此。惟欲其行善始终无间,至于出世,必得永命,否则绝其命,世之暂生岂足为永命哉。
二、天佑有商
《书太甲中》: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休。
《日讲》:幸赖皇天眷顾佑我有商,使嗣王王幡然悔悟,能终其德,是举商家之基绪将坠者。今日自是其可久,子子孙孙皆得以享灵长之庆矣,岂不为万世无疆之休乎?
三、天降灾祥在德
《书咸有一德》:德惟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灾祥在德。
《日讲》:人君之德,诚能纯乎天理,而无私欲之间,杂碓乎有常,而无始终之迁改,则德惟一矣。以此而格天保民,举动之间,罔有不吉者。天心无私,惟德是视德惟一,则为嘉祥之所集;德二三,则为灾患之所丛。天未尝有意于其间也。欲祈天而永命,合德何以哉。
四、敬乃祸福之机
《书多士》: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于亦致天之罚于尔躬。
《日讲》:此示以祸福之机,而期以安享之利也。尔若凡事循理,而一出于敬,则必为天之所与,而天且矜恤之。尔若凡事悖理,而出于不敬,则天之所弃,不但不得享有土田,予亦捋明致天罚,以刑戮加于尔躬。祸福之机,由于敬不敬者如此。
今世为人暂居之所,非本乡可享之土。今之本乡,本乃善人终後之灵,所归永安之天国。
五、元吉在上
《易履卦》: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日讲》:元吉而得之在上,则自始之终,无少欠缺。非常之福,自天佑之,不亦大有庆乎。盖人生之善否,实与天命相流通。故一事不修,即致天行之沴;一时不谨,即于上帝之怒。
第四十节 永福永祸
凡圣德者去世,其灵不死,而归于天,上主收之,以享万世无疆之福。凡恶重者,其灵不但不得常生之福,上主绝其命,而弃之于永罚之畏。劝惩天下善恶,无如祸福之永也。
一、无坠天降之命
《书金滕》: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
二、万世无疆之休
《书太甲中》: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休。
三、文王在上
《诗大雅》:文王在上,于昭于天。
《注》:文王既没,而其神在上,昭明于天。
四、文王在帝左右
《诗大雅》: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注》:文王之神在天,一升一降,无时不在上帝之在右。
五、三后在天
《诗大雅》:三后在天。
六、殷多先哲王在天
《书召诰》:兹殷多先哲王在天。
《日讲》:自成汤以後,世有令主,其灵爽在天。
七、天有显道
《书泰誓下》:天有显道,厥类惟彰。今商王受,乃狎侮五常。荒怠弗敬,自绝于天。
《日讲》:上天有明白显著之道。今商王受乃狎侮五常之道,荒弃怠惰,全然不敬。上则自绝于天,而天弃之。
八、天剿绝其命
《书甘誓》:天用剿绝其命。
九、永畏惟罚
《书吕刑》:永畏惟罚。
《注》:长可畏,惟天之罚。
十、上帝不蠲
《书吕刑》:上帝不蠲,降咎于苗。苗民无辞于罚,乃绝厥世。
十一、永言配命
《孟子》: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日讲》:言人常作思维,务合天理。于是天心佑助,多福聿臻,是乃自求以致之耳。
十二、不敢宁于上帝之命
《书书奭》: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弗永远念天威。
《日讲》:天无常亲,今日之眷命,焉知他日不知威罚乎?故我亦不敢苟安于上帝之命,而不永远天之威罚。
第四十一节 全福极祸
上主所备,报应善终恶亡者之功罪,乃全福极祸之吉凶。
《书洪范》:九畴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六极,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
《日讲》:畴之九为福极。盖言人之善者,天必报之一福;而恶者,必报之祸也。
一、五福之目
寿
五福之目,一曰寿。人多年寿,而後能享诸福,故先之。
据天主《圣经》,永年之寿,生命之长,乃大吉之本,诸福无疆之根。故论真福,必以此先之。

二曰富,财禄充赡,所以资生也。
据天主圣经,人之心容,过天之广大,如无限也。万物乃世禄有限,不足以名心。能充之者,为无限上主所赐,以福人天禄之神惠。得此者,大富也。乃以养己心,而存己寿,至于万世无疆。故论真福者,先寿而後富也。
康宁
三曰康宁。体无疾厄,心无忧患。
据天主《圣经》,凡在世善人,皆属上主之宠爱,而系于天之永命。然在世之时,其命不常,非小心翼翼,守上主之戒,易堕其天禄之福,而去其真福之永命。惟己去世而升天,其天禄及,其永命之吉,至康至宁,绝无以夺之。此时之心,自然安宁,无以毫之忧虑。故论真福者,天禄之富,以康宁次之。
攸好德
四曰攸好德。所谓心逸日体,自求多福也。
据天主《圣经》,惟德,能乐上主之心。故有德,上主报之以休福之乐。故人无其得,即无以乐,上主之心。若上主白白加之天禄之福,人受之,其心何能安逸,而宁乐于其富哉?则非德必不得其之吉。故论真福者,接康宁以攸好德。
考终命
五曰考终命。德足致福,尤必善终,以成其顺受之命,乃为福之备也。
据天主《圣经》,世人不成厥德厥善,至于终,不足以致真福。能终厥德厥善者,考之于终,其真福永命之吉备也。故论真福者,故攸德,接之以考终命。
此五者,皆天所以福善人。
据天主《圣经》,此福之五,若缺其一,非真福也。五者已全,真福之吉备也,以终後永报善人之功德。
二、六极之目
凶短折
六极之目,一曰凶短折。遭凶害而夭殁,祸莫大焉。
据天主《圣经》,寿乃永命大吉之本,真福之根也。若遭绝命之凶之害,短折其受而夭之,其夭乃示畏凶之本、真福之根,祸莫大焉。故论真福之凶,以短折首之。

二曰疾。身多苦也。
据天主《圣经》,人永为之凶,虽由绝其命,夭其寿而起。造此凶之恶党,不惟不系善人所享天主常生之永命。恶人之体,真死而灭。盖死而灭者,无以受疾而苦,乃实其体,尚存尚活。因永绝其常生之望,先为夭,而後受万疾万苦之凶。故论真祸之凶,首以短折,次以疾接之。

三曰忧。心常戚也。
据天主《圣经》,遭于真祸之凶者,其恶党之体,一聚集万疾万难之苦,其心即生万忧之戚,至于无穷。故论真祸之凶,疾者,以忧心常戚接之。

四曰贫。俯仰无赖也。
据天主《圣经》,遭祸之凶者,其恶党之体之心,一获万疾之苦,万忧之戚,明属上主之厌怒。上主宠爱,神惠之财绝已,无以救其害之凶。极贫也,真福仰无赖也。故论真祸之凶,忧心常戚者,以贫接之。

五曰恶。过刚则暴也。
据天主《圣经》,遭祸真之凶者,由上主厌怒其人。绝其天祸之故,乃其人之恶,至终不改,其心不悔悟,成刚暴也。故论祸之凶,贫者,以恶刚暴接之。

六曰弱。过柔则辱也。
据天主《圣经》,遭真祸之凶者,其恶党之心,既过而至刚,常逆上主之心。人心刚暴如此,公道暴之以弱柔,万物伤辱。故论真祸之恶,刚暴者,以弱接之。世焉有此真福真祸哉!包天道经文之妙,无钦无过,无有真伪之杂。今既有五福六极,万寿无疆,永命纯嘏,永畏惟罚等文,必实有其理,暂世世断无,世後定然。
三、总结:以福极劝惩天下
天之报人,以福极者,白昭然其不爽。
据天主《圣经》,以祸福所报善恶者,上主下易之道,即世後报善恶之道也。在世人之善恶,世之祸福,多如不相应。
而执此以劝惩天下,则皇极体天之责也。
据天主《圣经》,上主所降于今世之祥灾,至微耳,不足以惊骇震动,变化人心。惟全福极祸之永,足以为劝善惩恶之大机。上主所降君师于世,特为代己之治民而教之,若不体上主之心,常提其民之心,以劝戒善恶,心大负上主生民治民福民之大旨。既《洪范》五福六极之理,与天主《圣经》所载真福真祸之理,印符相合一一不差。由此明知上古真儒之教,与天主圣教,福善祸淫不易之道,惟一无二也。
第四十二节 上主所闻之道乃自然率性天理
上主所闻之道乃自然率性之天理,至此惟一。若人所为者,皆邪不一,大坏人心,败五论,灭天理,当全绝之,必然之理也。
一、天命之谓性
《中庸首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日讲》:循其性之自然,则事事物物,莫不各有当然之路,所为道也。道之大原,无不本于天,而备于我。
二、人心道心
《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大全》:道行者,天理也。
《日讲》:自其发于形气之私者言之,谓之人心;自其发于义理之正者言之,谓之道心。
三、攻乎异端
《论语》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日讲》:异端指杨氏墨氏,及仙家佛家,一切妖妄术数之类。後世邪教横行,在道日盛,奸诡邪僻之徒,方为之标榜附会其说,以蛊或天下,弃人伦而灭天理。
四、仲尼不为己甚
《孟子》:孟子曰:仲尼不为己甚者。
《日讲》:仲尼不过因乎天理之自然,合乎人情之各当。使有一太甚,则不合乎中庸之大道矣。如杨墨佛老之徒,舍大中至正之道,而求之空虚窅渺之域,所以判道愈甚。
第四十三节《古文渊鉴》诸条
《古文渊鉴》(以下诸文皆是)
一、《祭祀术奏》
《祭祀术奏》(汉成帝末年,颇好鬼神。上书言祭祀方术者,皆得待诏,谷永因上奏。)
臣闻明於天地之性,不可惑以神怪;知万物之情,不可罔以非类。诸背仁义之正道,不遵五经之法言,及言是有仙人,服食不终之药,皆奸人惑众,如系风捕影,终不可得。
御批:穷极方士情态,可以正人心,维风教。
二、《请除释教》
《请除释教》(汤武得七年传奕上疏。)
不忠不孝,削发而楫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讨逃祖赋。降自牺农,至于汉魏,皆无佛法,君明臣忠,祚长年久。汉明帝假托梦想,始立胡神。僧尼徒众,糜损国家;寺塔奢侈,虚费金帛。
御批:痛斥异端,理明气壮,始能为此非过激也。
三、《论佛骨表》
《论佛骨表》(唐宪宗迎佛骨入大内,韩愈上表极谏。)
佛自後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梁武帝前後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为候景所逼,饿死台城。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然百姓愚冥,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御批:义正词直,足以法世俗之惑,允为有唐一代儒宗。
四、《与吕微仲书》
《与吕微仲书》(宋张载)
浮屠明畏,谓有识之死;受生循环,亦出庄说之流。孔子所谓天,必彼所谓道。
御批:佛氏之说,不可穷诘。此专就道理上一一辨驳,直使之无说目解。
五、《毁佛寺制》
《毁佛寺制》(唐武宗五年,僧尼并勒归俗,寺皆立期毁撤,田货财产并没官,寺材以葺公驿舍,铜象钟磬以铸钱。
朕闻三代已前,未尝言佛;汉魏之後,像教寝兴。是由季时传此异俗,因绿染习,蔓衍滋多,以至蠹耗国风而渐不觉,诱惑人意而众益迷。朕博览前言,旁求舆议,弊之可革,断在不疑。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馀所,还俗之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
御批:明断之举,弘硕之论,洵有裨於风化人心。
六、《正命》
《正命》(宋王今)
自西夷入中国以佛,而性命之说始杂。佛者尽收人死生终始之迹,以宠人而为命。而阴阳之家,复推步五行之支干,日月星辰之经缠迟速,以迎合人之修短贵贱以为命。而愚者自思无以出其说,而信惑之。
御批:其佳处全在明白浅易,可警迷释惑。

古今敬天鉴(下卷)
极西耶稣会士白晋辑

集经文俗语诸句,印符相对,发明天学本义。
一、称呼真宰之文语 
民俗:天爷(爷,主也。曰王为万岁也。)
   天爷(爷,父也。)
   老天爷
士俗:天帝(帝者,天之主宰。) 
   天父 
   老天
经文:皇天上帝。(《礼》)
   昊天曰父。(《诗》)
   古帝命武汤。(《诗》注:帝,上帝也。)
二、宇宙必有真宰
民俗:头上有老天爷作主。
士俗:上有青天。 
经文:有皇上帝。(《诗》)
三、至尊无对
民俗:没有大如老天爷。
士俗:天至尊无对。
经文:尝郊社,尊无二上。(《礼》)
四、造天地万物
民俗:什么不是老天爷生的?
士俗:天生万物。
经文:万物本於天。(《礼》)
五、养万民之大母
民俗:那个人不是老天爷养活?
士俗:一饮一啄,莫非天定。
经文:帝命率育。(《诗》)
六、天子在位乃奉主宰之命
民俗:万岁爷是天爷教我他管我们。
士俗:天子奉天命治天下。
经文: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
七、人人该敬事之
民俗:那个不敬天老爷?
士俗:谁敢不敬天?
经文:凡在天九州之民者,无不咸献其力以共皇天上帝。(《礼》)
八、人心不正,何能事之
民俗:天爷只要你一个好心。
士俗:不正己心者,不足以事天。
经文: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九、无所不在
民俗:那里没有老天爷?
士俗:头上有青天,屋里有青天。
经文:无曰:高高在天,陟降厥士,日监在兹。(《诗》)
十、无所不知
民俗:你在暗地里做的事,天爷都知道。
士俗:你举念,上天便知。
经文:知我者,其天乎?(《论》)
十一、无所不见
民俗:有老天爷看着哩。
士俗:老天爷看得明白。
经文:惟天监下民。(《书》)
十二、无所不闻
民俗:有老天爷听着哩。
士俗:人间私语,天闻若雷。
经文:惟厥罪无在大,亦无在多,矧曰其尚显闻于天。(《书》)
十三、明白善恶
民俗:好心歹心,天爷都知道。
士俗:人心善恶,自有天知。
经文:惟天监人,善恶必应忠。
十四、毫厘不差
民俗:老天爷看的真真的。
士俗:老天都看得真。
经文:惟简上帝之心。(《书》)
十五、至明何能哄之
民俗:哄得人,哄不得老天爷。
士俗:瞒得人,瞒不得天。
经文:吾吾谁欺,欺天乎?(《论》)
十六、至公无私
民俗:老天爷公道。
士俗:天至公无私。
经文: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书》)
十七、自掌赏罚善恶之权
民俗:老天爷一个也放不过去。
士俗:善恶自有天报。
经文:天道福善祸淫。(《书》)
十八、自本爱人
民俗:老天爷爱人。
士俗:天本仁爱。
经文:惟天惠民。(《书》)
十九、万恩之源,理当报之
民俗:谢老天爷的恩。
士俗:上谢天恩。
经文:郊之祭也,大恩本反始也。(《礼》)
二十、吾将何物报其洪恩
民俗:人拿甚么报天恩?
士俗:人无一物以报天。
经文:昊天罔极。(《诗》)
二十一、生人之主,命人相爱,或有相欺,即欺主也
民俗:欺人就是欺老天爷一样。
士俗:欺人便是欺天。
经文:吾语欺欺天乎。(《论》)
二十二、人不善,其宰严其恶
民俗:没良心的人,天爷不容他。
士俗:恶人天理难容。
经文:天用剿绝其命。(《书》)
二十三、凡苦皆由其命
民俗:老天苦煞我了。
士俗:上天绝我。
经文:天实为之,谓之何哉?(《诗》)
二十四、兹怜之本不负苦人之望
民俗:老天爷定有可怜的日子。
士俗:皇天不负苦人心。
经文:苍天苍天,视彼骄人,矜此劳人。(《诗》)
二十五、苦之极必祷其怜
民俗:老天爷可怜我罢。
士俗:上天可怜。
经文:倬彼昊天,宁不我矜。(《诗》)
二十六、好谦恶傲
民俗:不怕天爷按你的脑袋么?
士俗:欺天压小,天也不容。
经文:天道恶盈而好谦。(《易》)
二十七、不容人恶,不可不畏
民俗:难道你不怕老天爷么?
士俗:只怕天不容你。
经文:胡不相畏,不畏于天。(《诗》)
二十八、人无过失,何以畏之
民俗:老天爷看我的心罢。
士俗:此心无愧于天。
经文:不愧于天,不畏于天。(《诗》)
二十九、其意深奥难知
民俗:谁知道天爷的意思?
士俗:天道深远难知。
经文: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诗》)
三十、其算无穷
民俗:人千算计,万算计,当不得老天爷一算计。
士俗:天自有乘除加减,人算不如天算。
经文:昊天不忒。(《诗》)
三十一、事事好否,无不顺其命
民俗:凭老天爷罢。
士俗:凡事听天命。
经文:爽惟天其罚殛我,我其不怨。(《书》)
三十二、人之生死,俱属主宰之命
民俗:老天爷要人生才生,死才死。
士俗:生死都是天定的。
经文:死生有命。(《论》)
三十三、非主宰之佑,事事不成
民俗:好不好都由着老天爷。
士俗: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经文:若夫成功,则天也。(《孟》)
三十四、真宰者乃众人之赖,事事告之
民俗:不拘甚么,都告天爷罢。
士俗:凡事必告于天。
经文:敢昭告于黄黄后帝。(《论》)
三十五、天旱之时,望雨求之
民俗:老天爷下雨罢。
士俗:求天下雨。
经文:求雩帝。(《礼》)
三十六、天旱之时,望雨求之
民俗:老天爷下雨罢。
士俗:求天下雨。
经文:大雩帝。(《礼》)
三十七、五谷不生,求之方得
民俗:靠老天爷,要饭吃。
士俗:要吃饭,须求天。
经文: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礼》)
三十八、真宰福善之所,不外于天
民俗:天爷收了罢,给我个好处。
士俗:德成终後升天。
经文:兹殷多先哲王在天。(《书》)
三十九、真宰乃长生之根,求之可寿无疆
民俗:老天爷保佑万岁万万岁罢。
士俗:求天保安皇上万寿无疆。
经文: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书》)
四十、敬主牌位
民间:天地三界,十方万灵真宰。
士人:天地君亲师(论语: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直解云:三畏虽有三事,总之只事敬天而已。)
天子:皇天上帝。(《礼》)
四十一、敬主礼仪
民间:烧香叩拜老天爷。
士人:焚香拜天。
天子:祀帝于郊。(《礼》)柴于上帝。(《礼》)
四十二、开人明悟,自招灾祸
民俗:人自己招的灾祸,怎么暴怨老天爷?
士俗:违背天理,自取灾祸。
经文:天非虐,惟人自速辜。(《书》)
四十三、开人明悟
民俗:求老天爷开明人的心。
士俗:上天点人心。
经文:惟天民。(《诗》)
四十四、赋人上智
民俗:天生的聪明。
士俗:上天赋人聪明。
经文:天生德于子。(《论》)
四十五、上天从人
民俗:老天爷如人的人愿。
士俗:天从人愿。
经文:人之所欲,天必从之。(《书》)
四十六、全赖上天
民俗:人该全靠老天爷。
士俗:仰赖上天垂估。
经文:得之不得曰有命。
四十七、赐人福禄
民俗:是老天爷赏的福。
士俗:福自天来。
经文: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四十八、上天降灾
民俗:老天爷降灾,人躲避不的。
士俗:祸从天降。
经文:上帝不蠲降咎于苗,苗民无解于罚,乃绝厥世。(《书》)
四十九、惟天当求
民俗:不求老天爷求谁?
士俗:祈求上天。
经文:祈天永命。(《书》)
五十、上天神灵
民俗:有神灵在上。
士俗:上帝至神至灵。
经文:明明在下,赫赫在上。(《诗》)
五十一、上天可畏
民俗:人昧良心,老天爷罚你。
士俗:天理良心何在?
经文:不愧于人,不畏于天。(《诗》)

真道自证
康熙辛丑年较梓
皇城堂藏板
极西耶稣会士沙守信述
同会马若瑟、赫苍壁 、顾铎泽同订
值会利国安准

真道自证题解
《真道自证》是来华法国传教士耶稣会士沙守信写的辩护天主教的。沙守信,原名Emeric Langlois de Chavagnac,法国人,生于年,年到达广州、主要在江西饶州传教,卒于年饶州,在赣年。今底本,年皇城堂藏较梓刊,共面,马若瑟 、赫苍壁 、殷铎泽 订,利国安 准,有年赫苍壁作的订,沙守信作的自序和真道引,书后有“经教要文”、“真福八端解略”(附)。藏在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 号,也藏在Courant , , , ; 梵谛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 亦有藏本,文献编码为BAV: Borg.cine.; BAV: Rac.Gen.Or.III., 号。
《真道自证》共分四卷:“一卷,穷性以推其理。二卷,考事以追其道。三卷辩难以释其疑。四卷,提纲以示其路焉。”第一卷阐明事理,“首明造物者,其性、其理、其德、其行,内道、外道及三位一体之奥义,俱有真能。次明受造者,先分论之,以穷其性,后总论之,以究真宜。举天地神人及禽兽草木,无一不详陈于是。”第二卷论述事道,“今造物主既非无心,而神与人又皆有主张,各得自专。故得其性,不过得其理耳。至于其行,或顺而善,或逆而恶,要皆任心所为。”因此,神有善恶邪正,人也有犯罪堕落,受罚沉论,唯有靠天主救赎,人方能获得转生,耶稣就是救世之天主。第三卷驳疑释难,说明天主降生救赎“於理无不合”,“於主最美而最宜”,“其据最确而无惑”。第四卷阳对天主教的辩护,说明天主教真实美善,切实可行,作者以天主教的教要和八福为佐证,劝人及早归正永福无限,不可迟疑而遗祸无穷。
《真道自证》是一本天主教系统神学论著,作者大量地引用了《圣经》经文和故事,论述了天主教的创造论、天主论、天神论、罪论、人论、救赎论等有关内容,并通过驳疑引据对这一系统的观点进行了理性辩护论证。真可谓“合於正理,据於《圣经》。”“主教之道,虽大,而不尚旁搜;虽真,而无庸博采。自证矣,奚用他为?”通过此书,作者希望读者“勿徒恃口耳之功,必当虚业理公,忘乎人我,泯乎方所,以理探道,以道揆道,只思我乃为人。人之所以为人者,真道也。阅是书如是,则庶乎可望其有得矣。”“融彻烛理,跃然而醒,如拔云雾而睹青天。”

真道自证目录
真道自证题解
真道自证目录
订真道自证记
一、真道自证之意
二、圣教三义
三、佛老不堪称教
四、儒教是圣教
五、论儒之正俗
六、儒学与天教的关系
真道自证自序
真道要引
一、真道无昧无伪无缺
二、真道是人道当务之急
三、真道是万善之原
四、造物主以真道引人
五、天主导人全道之书
六、天主是万道之根宗
七、《圣经》是天主之旨
八、道惟真是尚
全旨
真道自证卷一:性理
总说
第一节 造物者
一、天主之义难明
二、天主之性
三、当钦崇天主
第二节 造物者一含三解
一、由《圣经》而识天主
二、天主体一位三
三、天主性体有三
四、天主三位的关系
五、天主三位一体之理
六、天主三位自足自乐
第三节 受造者
一、内道与外道
二、受造者归于造物者
三、受造物分为三等
四、人是小天地
五、人的局限与不足
六、天地万物奉养人
七、人代万物而报天主
八、敬爱天主是人本分
九、天主赏善罚恶之报
十、人终归于天主
真道自证卷二:事道
总说
第一节 神分邪正
一、天主生纯神
二、正且善之神是天神
三、忘本傲嫚之神是魔鬼
四、魔鬼毒害于世
五、天神护守世人
第二节 人类(上)
一、人类的由来
二、人类的犯罪
三、人类的结局
四、人类的堕落
五、天主救世之恩
第三节 人类(下)
(一)救世之道
一、救世者与坏世者之别
二、救世者是坏世的补救
三、救世者兼天主性与人性
四、耶稣是救世者
(二)救世之事
一、耶稣救世之功
二、耶稣救世之功甚于商汤
三、耶稣是救世主之证
四、耶稣以其苦赎人之罚
五、耶稣牺牲胜于各得乐
六、耶稣的受难复活
七、耶稣门人传教救世
八、耶稣将再来赏善罚恶
第四节 现道总结
一、现道既全且真
二、真教三端
三、解祸福颠倒之疑
四、解故脱累之因
真道自证卷三:驳疑引据
总论
第一节 前道於理无不合
一、释天主生于汉时
二、释贞女生子
三、释天主无所不在
四、释耶稣天主性与人性
五、释至尊自屈而至卑
六、释至尊与至卑合一
七、释天主降生苦心
八、释并非人人得蒙拯救
九、释耶稣代人补罪
十、释天主救赎
十一、释天主受难
十二、释天主降生救赎之因
十三、释天主不生于中国
第二节 前道於天主最宜
(一)天主德智无穷
一、天主生天地人物之德智
二、救世者是天主无穷之德智
三、天主预定之德智巧妙
(二)天主诸德俱行
一、天主创造天地万物
二、天主生纯神
三、天主生人
四、天主诸德
(三)诸德之行俱无限
一、主德由今世行于无限
二、再生之恩胜于生养保存之恩
三、人敬爱之功可至于无限
四、救世者全天主无限之德
第三节 论道确据
(一)未降生之先据
一、原祖传旨
二、圣人训导
三、亚巴郎为其祖
四、《圣经》为其证
五、使徒传万邦
六、详述以防伪
七、善士明释其义
八、《圣经》七十二士译本
九、耶稣与《圣经》互证
(二)在世之时据
一、在世时证据
二、耶稣自证为天主之道
三、耶稣为世人立表
四、耶稣之善仁中有义
五、耶稣德容,笔舌难尽
(三)升天后据
一、弑救世者之国尽灭
二、正教兴而邪教灭
三、正教之境,历久常新
(四)前三据最不能疑
一、传道之人不可能不相信
二、传道之人所信无误
真道自证卷四:教
总论
第一节 教之经论
一、圣教所重在于成人
二、人当归于天主
三、当爱人如己
四、人高于禽兽
五、圣教使人不失己位
六、圣教四德
七、敬畏天主
八、当好善不倦
九、当感恩为怀
十、当以四末之义自警
十一、现世如战场
十二、赏善罚恶
十三、耶稣立善表
十四、圣教七礼
十五、耶稣补人之全
十六、进教之礼
(一)经教要文
一、向天主三德
二、天主十诫
三、四枢德
四、八真福
五、七宗罪
六、克罪七德
七、哀矜之行
八、圣事七迹
九、万民四终
(二)真福八端解略(附)
一、论真福
二、八福分类
三、结语
第二节 教之难不可诿
一、天主教不难信
二、天主教不难行
三、地狱之罚
四、求永福不难
五、克己不难
六、天主神恩佑人行道
第三节 归正不可缓
一、来年不可得
二、祸福永远
三、生死难料
四、不可待来年

订真道自证记
一、真道自证之意
己亥春既望,适有客来访。客乃中邦通经好古之士,兼乐嘉遁者,与我同志。每来,必索书看。斯日,适值本会中,令订沙子遗书在几。客请观,余曰:“予会之例,书未同订,不敢示人。”客曰:“惟请书名。”余曰:“真道自证。”客曰:“是大作否?”余曰:“否,同会沙子著也。”客曰:“西士题书,多以‘天主圣教’四字为额。沙先生不然,何也。”余曰:“未深识沙子本意,焉敢定断?但愚见拟之,其故有二:夫‘圣’字系赞文,沙子从逊退,不求夺人目,惟务服人心。不矜其外,而但使人虚玩其内,一也。又‘圣’字义广,人用之不同。故沙子兢兢,恐人误看,不以取题,惟俟义理自为昭揭耳。二也。”
二、圣教三义
客曰:“美哉!斯意也。”余曰:“不以‘圣’题者,子既称之为美。恐以‘圣’题者,子又隐以为非也。吾与子今日少暇,请同剖‘圣教’二字何如?”客曰:“愿赐诲。”余曰:“吾侪所谓圣教者,内含三义:道理真实,有据无妄,一也。规诫礼仪,一本中正,二也。道理、规诫、礼仪,三者相贯全具。中古以后,(中古新民之事,详沙子本集。)天下万民所当知之事、所当立之功,能使生者成善、死者得福,三也。三者少一,非西士之所云圣教。
三、佛老不堪称教
“请观今世所谓教者,有合此否?”客曰:“三者为准,义理精微,愿明以教我。”余复曰:“子细想,应自得也。”客喟然叹曰:“吁!佛、老二家,理无根底,事鲜实据,谎谈邪术,略饰伪善以惑众,三者并无,不堪称教,况加之以‘圣’哉?吾熟思之,三者,吾儒事也,谓之圣门,非虚赞矣。愚见如此,不知尊意以为然否?”
四、儒教是圣教
余曰:“吾教三义,比儒合否,须知儒理为何。请明示我。”
古儒敬天爱人
客曰:“论儒者之於上,则钦惟一无对之尊。以造化言,谓万物本。以生养言,谓民父母。以操权言,神临下土,福善祸淫,不可欺瞒,认之为天地主宰,而称上帝。事之以礼,享之以德。生赖之恩佑,修身善终,齐家治国,存义成功;死望升天,在之左右,同福无疆。儒者之於下,则视万物如同根之枝、同源之泒,视万民如同祖之弟、同君之臣,安务相劝,危赴相保。由此大公之德,发出为人公律。且因人负欲,恒性易败,庶众易乱,作之君师,谨制国法,以扶教化,保民安治。子问吾儒,不外是也。”余曰:“噫!子摹拟者,古儒迹也。余虽甚愚,古儒要旨得之久已。窃问,后儒、今儒何如?盖秦火之后,传史解经,诸书杂说。及历代以来,士民之风,百变千态。设使孔子复生,亦无能总摄而归成一教。子将何以言之?”
儒学古今无二
客曰:“儒学无二,古今先后一也。”余曰:“自汉以来,所谓解经言道之士,取小舍大者有之,强文背意者有之,纷差异术者有之。以之为儒,诚恐辱羲皇、尧舜、孔孟之名教也。矧以庸士愚民,群趋於佛老,流毒儒门,岂能古今同辙哉?子何以不明言后儒与今儒也?”客蹙然曰:“儒学本无二,经书要理是也。自秦火后,经文既缺,率皆失序,其所存者,经之余耳。道理国事,又复相参,事繁理简,必待智者方明。加之人分清浊,心异虚蔽,故有注解之误、异说之昏。取遗之失,君趋之蒙也。子谓此为国家之钜患,先圣之大羞,儒人之重病,愚亦同悲之而不敢辨。若云:‘古儒已亡’,愚则不敢言也。
以西域教化喻证
“譬贵教为极西之教,今见西士之德,可知西域之教化,迄今未变也。特恐不幸而风气忽靡,世道倏变,欲情胜而明德败,残虐行而穷且乱。君臣相欺,弟兄相讼,奸盗大兴,异端纷起,守诫者鲜。设中士到彼而见曰:‘西国教化大衰,风俗大坏。’想语虽逆耳,谁敢云非耶?倘中士必曰:‘汝国十诫今无。’绝矣!灭矣!非徒修士善民,即庸愚亦怒而同争辩焉。於此,因中国世风之坏,而曰:‘中国古儒之学沦亡。’其可乎?”
五、论儒之正俗
余曰:“以古今先后分儒为二学,不宜也;以古今先后别儒人,可否?”客曰:“以此别之,亦何益乎?古世之盛,士未必皆贤,民未必尽良;后世至衰,士民之中,明善亦不少。故究儒人之别,莫如以正俗为分,犹可也。”余曰:“可闻其略乎?”
正儒有三等
客曰:“儒之正者,约有三等:其一,劳国勤家,趋善避恶,尽虑现世,不务身后,而懈事上帝,意不谋远,心亦缺敬,谓之庸儒。但因不信邪而品合善,姑列之於正。此正儒之下也。其二,心知敬畏,亦思身后,能弃夫邪,能勉於德。然独善自安,目击众污,旁观冷叹,斯伤忠恕,谓之拘儒。但学得於己,信行相顾,事不越矩,亦可谓之正。此正儒之中也。其三,德进於己,力施於人化之所及,佑乃归乎天;化之不及,咎乃责乎己。一息尚存,此志不懈。儒人至此,虽未造极,谓之通儒。正儒之上也。”
俗儒有三等
余曰:“庸儒最多,不察而见;拘儒有无,多少难知;至若通儒,所谓龙凤之类,常言常闻,终不见迹耳。”客曰:“大宝必希,然历代史传,亦有其人也。”余曰:“他日同考可耳,今请子言俗儒何如?”客冷笑曰:“动洿则起臭,况正俗相对,知此鉴彼,何须言之污耳乎”余曰:“尝闻君子明是非,辨善恶。是无非不显,善以恶弥彰。孔子删《诗》,不废郑卫,亦以戒淫而存。请子言俗,以显彰乎正可也。”客曰:“以予言之,俗儒亦有三等:一曰,不信而行。明知异端之非、从俗之虚,或畏乡愚言笑,或欲亲友相悦,务在热闹繁文,乐於偕俗阿世。趁彼昏蒙,僭窃善誉。此俗中之鄙儒,不信而行者是也。二曰,疑信而行。盖富贵子寿,人之所贪,彼闻世传,或祷於神佛而可得,或问之卜算而可定,即妄动,喜而将信。然明德难泯,又觉於理不合,乍将猛省而思弃之。但心有欲蔽,志即昏乱。因不审真假,疑信相半而终行邪。以讨探其效否,谓之俗中之昏儒,疑信而行者是也。三曰,迷信而行,质昏学浅,沉湎酒色,汨没天良。或承先佞佛,而不失建寺之虚功;或已冒学名,而谬行无知之伪道。醉生梦死,不省不察,谓之俗中之蠹儒,迷信而行者是也。”
俗儒也是儒
余曰:“噫!据子前论,正儒三等,足徵儒教。今存彼俗儒三等,亦何足算也?然鄙儒昏儒,犹有儒意,从宽而论,存之可也。若蠹儒,夫岂可以儒称哉?”客曰:“不然!譬如采石而定贵贱,自分去取。若记石类於书集,则无论精、粗、美、恶之品而同登,将琼玉之玩好,与碔趺之中材,及顽石之杂质,可齐列焉。观此,可知俗儒亦属儒类。子若厌其乱儒学,将重言以责之,无不宜焉。若必谓之无儒而灭儒,则不可也。
蠹儒是儒之证
“夫俗儒三者之中,孰不知蠹儒为甚?今问之《诗》、《礼》古经信之否,必答曰信。问之儒、释、道三教何如,彼中或有云:‘二氏之非道’;或答:‘云三教都好,必将以儒教为先。’又设问之曰:‘天子下诏,云:儒经、佛经,不许两立,存一灭一,任官选定,尔意何从?’必答云:‘存我儒经,何须间疑耶?’又设问曰:‘经言仁义、孝弟、忠恕、礼让诸德,比之迎佛烧纸,建醮作斋,尔等以为何如?’必云:‘仁义,诸德为先,乃修齐治平之道,不可离也。佛事在后,随人私行。’又设问之曰:‘经言:上帝神临下土,不可欺瞒。赏善罚恶,可敬可畏,可望其佑。尔等以为何如?’必云:‘谁敢不敬上帝、不畏上帝乎?顺者存、逆者亡。上帝所绝,佛不能救,何须问也?此不拘士子,即稍通理者,既问以彼,必答以此。请子遍试,万一有不然者,不徒谓非儒士,恐非人类也。’
六、儒学与天教的关系
儒学未亡,有待帮助
“由此而观,谓儒学古有今无,已灭已亡,不亦误乎?嗟夫,吾中国此时之失多也。宁发恻隐,助之迁改,甚勿攻其所未有之病可耳。”余曰:“吾侪航海而来,本欲济人。但良医先究病症,审其轻重,然后可择药定方。今余所问,皆由此意。若疑问太过,惟请恕之。”客曰:“切问思辩,何厌深刻。但吾明知我古儒,亦未亡也,其要明著乎经书。欲解经书所未及,但以名理为师,以真实为主,圣门例也。今子以为何如?”
儒教古老,有待更新
余曰:“据子高论,可知上古东海、西海,统一正道也。但上古不过当时之教,至后世实为不足。”客曰:“子云:上古之教,至后世实为不足。何也?”余曰:“先有古,而后有新。夫有新愈可以明古,则新既明古,更显古道之至。后世为不足,自有新之当从也。”客曰:“从新,而吾正儒犹能存乎?”余曰:“譬之孔子有云:‘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言二代礼虽美,当周之世,孔子即谓不足从矣。矧生於近世,但固溺远古,而欲实求大道之全,可乎?则必继以新之所当起发而集大成焉,自郁郁而美备矣。斯泰西利先生所云天学,沙子所云真道,及圣教他书内纪所定当知之事、当行之礼是也。”
天教合乎正理正情
客曰:“所言当知、当行之书,与礼谓何?”余曰:“其事奇而不怪,缘乎正情,契乎正理,甚合乎时,势之急需也。礼简而不敝,本於诚敬,无涉虚妄。正人内外,有益国是人心也。
天教是造物主新命
“子容迟,可细见之於厥书。吾今独约指书中之旨,所云承旧起新,将使古今先后圣学相继续,成为一统二元。此中意奥事奇,非人意想之所及,则非由人私谋得出,全系造物主宰前定,应期已颁改元之旨,故谓之新命。
不可藐视造物主新命
“凡人违之,任其勤行严修,究竟德不能精,功不能成,福不能真也。盖子与父、臣与君,以顺为贵。若子逆父意,即伤其心;虽美馔鲜衣、礼仪盛备,仍当受责,无孝可旌矣。又如臣不遵旨,则违君命;虽能赴汤火、轻死生,终必遭惩创。爵焉得加乎?呜乎!世上父母国君,尚有定律,不可不事以顺。造物主为万民之大父,天地之大君,岂反无其律耶?虽认之而不事以顺,非大误也哉!今或以俗儒,好佛老而背逆;或以正儒,溺远古而不从。虽有不同,皆归不顺。而责有不重者乎?即或人有托以不知为词者,亦不能也。譬之朝廷下颁诏旨,有司奉传,士不读其文,民不究其意。倘干犯而入法,欲辞以不知,孰肯听耶?况既得览沙子详告切谕乎?书内载造物主改元之新命,昭然明显,固然确徵。若人终不遵依,而至欺藐造物之大君,其罪属明知故犯,斯惩罚更严,将何以能释也哉?”於是客大省悟。因晚别曰:“望书订完,敢请赐教。”余诺,送出。次日独居,悉追叙论,爰笔志之。

康熙五十八年岁次巳亥三月中浣溯
天主降生一千七百一十八年
泰西耶稣会士赫苍壁子拱氏撰

真道自证自序
载籍繁赜尚矣。主教之书,亦如林如渊。但繁必博览,赜必探索,而观者何人?然则书虽不为观者误,而观者勿因繁赜而误书乎?余期同侪,希登道岸,日作圣功,无如苦志莫伸。静验之下,忽触古语有云:“德形自感顽石,道见能服锢心。”三复斯言,不禁喟然叹曰:“此非主教之谓与?”主教之道,虽大,而不尚旁搜;虽真,而无庸博采。自证矣,奚用他为?於是又恍然曰:“书何不可从简乎?”乃不避谫陋,试此一帙,唯以道之本然者明之。撮其大要,详而不漏。独是既不旁搜博采,又何事藻缋乎哉?惟冀观者,融彻烛理,跃然而醒,如拨云雾而睹青天,无繁赜之误。即予之意,即余之幸也夫。
沙守信题

真道要引
一、真道无昧无伪无缺
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乎物者,道也。道之真者,至明而无昧,至诚而无伪,至全而无缺。惟无昧,则自证亦可以启天下之实信;惟无伪,则自证亦可以引天下之实行;惟无缺,则万善统备、盛德包涵,自证亦可以化天下之总,归一至教而莫能外。夫今之世,多有偏信妄行,渺茫难得真向,非世教各无一真处,总由其教之有真而多缺也。故天下惟真道必有原委,有先后,有联贯,无不溯源探本,愈见其极明极诚,而无一毫之缺焉。以此譬如木之有根,有干,有枝叶,更能结嘉实也,若彼世教,则若有干而无根,有枝而无干,有根干而无枝叶,欲结实,岂可得乎?
二、真道是人道当务之急
夫道之全者,乃人性之本;切於行,尽於善,而成其为人者也。夫其旨虽广,可约而止於三端;一曰,人之本原,生自何来;二曰,人之现在,在世何如;三曰,人之究竟,死往何所。知此三者,则知人当尽之道,而有作善之基矣。不知此三者,不知人道当务之急,虽知尽天下之杂学,究得末而失本焉。虚也!
三、真道是万善之原
或曰:天命良心,万善之原也。循其天理,尽其现世,何必他求而远务哉?
曰:俗以此为至言,而不知矛盾实甚。岂有不考本原,不察万善之根出於造物主,而赋命於人之天理乎?岂有不知己之於造物主何如,而能尽其现世乎?且也不知死之向往何所,谁肯孜孜焉循其天理,尽其现在,而勉于行乎?不观夫行路者,不知路之向往,谁肯仆仆风尘、跋涉维艰乎?故不知其究竟,所以谈道有人,而行道则未也。
四、造物主以真道引人
或又曰:使三者能明,自非闲务。但於不能明者而必欲强明之,不亦徒劳而罔益欤?夫本原与现在两者,将欲测之以聪明,而一己之臆见有限。试观列国、历代名士所著,其论往往不一,有一可全信者乎?将欲稽之古籍,而三四千年内之事,犹可略徵。自兹以上,洪荒之世,书契未兴。其所传者,不过上古,与后世悬殊。然此恐亦如炼石补天、断鳌镇地等语,同为荒唐焉矣。至於死往何所,岂人所能明哉?如因不明乎此,而即谓教之不全,则世教万不能有全矣。
曰:非也!人之所当明而不能自明者,造物主必不漠然置之。以智周万物、道济天下者,岂无一术以处此乎?而人亦第承之焉可矣。夫前三端,为天下之大道,人心之大本,作善之要基,曷可少哉?今观造物主於宇内之微者,犹且精详成全。於钜者,而反忽之耶?一草、一木、一禽、一兽,其所需者,莫不备以给之。於人之所专向,而且为主所命之而然者,独恝然置之,岂理也哉?为人小体,不惜生万物以养之;为其大体,独靳纯备之道以导之乎?且行世路於明目,而犹照之以日。岂行善路於灵心,而独不备一真教以引之?必不然也。
五、天主导人全道之书
夫三者之为教,非人之聪明所能见其全,亦非世之书籍所能补其足,则所亟欲明而欲补者,安在哉?呜呼!吾观造物主之于道,可谓重之至焉。彼其於余学,则委之於人,一若其全不全,可无论也。至切之道,必尚其全。是故於生人之际,虽已赋有良知,引其当知之事,名曰性教。然性教有不及,则又垂超性之教以辅之,即在《圣经》。(未有《圣经》,其道在圣传后。即继而备於《圣经》,可详观於左。)故西儒云:“天主导人而全其道者,大部书有三焉:一曰万物,一曰人心,一曰《圣经》。三者各分其道,而考之亦有异焉。
万物
欲知有造物主与否,及其德之何如,观万物即知。盖万物也者,乃徵其上有主,而显其德者之书也。
人心、
欲知善恶之分,观人心即知。盖人心也者,乃维皇所降之衷,所铭善恶之则者也。
《圣经》
欲知造物主所特垂之旨,及人类原始要终等事,至是而万物不能尽传,人心亦不能全明,观《圣经》而即知之。是《圣经》也者,乃造物主所以补其性教之不及,而传其要旨於人者也。是则人所当明而不能自明者,非今世无其教以引之明,已显有一至真至全、至一无二,而为造物主所备之教也。
六、天主是万道之根宗
为此,造物主於开辟之初,特默启其旨於人类之原祖,(原祖,详阅於后。)使之传於子孙。为此,原祖往矣,又代生贤人,使人钦保厥旨,而敷於万邦。为此,恐传易讹,故又於中古之世,载以《圣经》,存而备之,庶确乎其不易也。但《圣经》为切道之指南,古今之明鉴,造物主之玄旨,岂易述哉?是又点选古圣之子孙,相继而生,练其功,成其德,付其纪载之大任,而为正道之矩矱焉。盛哉!造物主之恩施,不特为万有之本原,而且为万道之根宗。是物非彼生不能有,非彼养不能存;而道非彼开不能明,非彼扩不能全耳。甚哉!造物主之敷施,莫可量也。”
七、《圣经》是天主之旨
或曰:“有一教,即有一教之经。乌知此即为造物主之《圣经》?”曰:“即如文告,以印为凭,无则不可信,有则不得疑。今《圣经》也者,虽属圣人代纪,然而有造物主之印在焉。其印为何?盖其所纪者,有非造物主不能言焉,是也。今略剖之:
《圣经》为造物主默启
造物主所定其旨,於未来也。於数千年前,事尚未有端倪,而能一一豫知之。此非造物主,断断不能也。知既非造物主不能,则其纪,非造物主所默启之人,亦断断不能,此固明甚。是故,遇一书纪其道,则可知纪之者,为造物主所默启之人。而其纪之之验,即所谓造物主之印也。今观《圣经》,其於未来者,如:国家之兴亡,人世之更变,造物主所定格外之旨,在在寓焉矣。其事从古至今,一一无不吻合,故书虽属人为,然有造物主之印在,故不曰圣人之经,而直曰造物主之经。譬如官司之示告,虽属掌文者书之,然有官司之印在,岂以为掌文者之示告,而不曰官司之示告也耶?
《圣经》是圣贤授受之统宗
抑可譬之於国君焉。夫君之治国也,有其定律,亦有其新旨。或律有不及,或恩欲另施,则以旨继之。然欲施其旨,必先命之近待之臣,而后始布於民间。造物主亦然。宇内,其国也;人类,其民也;圣人,其臣也;性教,其律也;《圣经》,其旨也。夫欲知国政,知律而不知旨,则国政何由而明?欲究宇内之道,徒知性教而不知《圣经》,则宇内之道,亦不能达也。盖性教有不及,《圣经》以补之。重加恩施,《圣经》以传之。是故,《圣经》也者,为诸经之范围,为古传之筦籥,上旨之奥府,圣贤世世授受之统宗,而生人原始要终之要典者也。
正道失落因未得《圣经》
嗟乎!前代之人,有失正道而堕於惝恍之见者。其故虽多,然实莫大於两端:一则人多自恃呜高,不屈於己之所不明;一则古传既亡,世道遂因而不晰,而又未得《圣经》以解之。是以真教中虽有一二端可晰,然阙而不全,疑者难解。而自恃之心,强而不服。故虽是而以为非,宁失真而讳阙。彼明知有一主宰,质之人物,及古经古传,无不昭然共证。及观世事之纷杂,人心之岐向,而昭然者反暗然。如主宰,至一至尊矣,何以世多淫祀?至善矣,何以所造之人反藏私欲?至公矣,何以赏罚似乎难凭?且人既昏於所当知,惰於所当行,何复任邪神蛊惑人心,而僭窃造物主之名位?种种难明莫释,尽天下智愚贤不肖,皆在长夜之中,懵懵然莫知所适。惟其然,而纷纭舛错,或疑其无主,或疑其主无心者(无心,谓无知;无意,无愿欲之意也。后仿此。)有之。然谓其无主,心难泯也;谓主无心,理难悖也。是即从释、从道者亦有之。至从释道而愈难服,於是竟成一无教之徒。卒之,遇儒言儒,遇释言释,遇道言道,摇摇莫定。究亦非儒、非释、非道,不过因循苟且,醉梦一世而已。即偶有真教之来,亦皆视为闲务。其故何哉?亦由未得《圣经》之旨故也。
《圣经》可补正儒教之失
得之,则道之真者可存,疑者可解,缺者可全,古传可定,而异学亦可黜矣。故在明季徐相国文定公奉主教,或人讥其背儒理。公曰:‘非也,真道不伤真儒,抑且以有成之。何则?儒道有真,主教证之;儒道有疑,主教解之;儒道失传而有不及,主教能辑而补之。故奉主教者,正成其为真儒也,何背之有?’徐公斯言,可谓得之矣。”
八、道惟真是尚
真道遍行天下
或曰:“外国之道,何足论哉?”曰:“金不择地,惟精是宝;道不拘方,惟真是尚。真则东西南北之道也。岂孔孟生於邹鲁,而道即不行於齐晋欤?抑本国阻饥,而济以外国菽粟,宁死而不食欤?且释氏之谬,非来自外国乎?何鸩毒可啖,而良药反吐之耶?虽然,此特为庸昧之人饶舌耳。至君子之见,则又反是,
当深察远方之道
昔韩子雨公有云:“道特传自远方,愈当深察。盖航海九万里来者,冒死之人也。冒死而传虚道,有是人乎?即有一二人,能得千万人乎?即有千万人,能一一皆为穷理之士乎?今西士离故国,别父母昆弟,而远适异域,险阻备尝,九死一生。即以此为道之证也可,而反以此为不足问,可乎?尤可异者,天文、几何等学,在西士皆视为余技,而人且爱慕而诚服。独有冒死而来传者,反置而不论,岂彼乃精其缓而昧其急耶?”睹斯韩子之言,已有灼证。
当由此书而信真道
今更执卷在目,其真伪愈晓然矣。况此书亦极简而极该,道亦最大而最急。如人之原始现在究竟,人於造物主何如,造物主於人何如。岂尚不足稽也耶?嗟乎!为暂世荣名,不惜数十年之攻苦;为此有关身心之要道,即有费片刻,岂为过欤?余辈遥传此道,犹不惜躯命而戾兹。此远人之为人也,焉有以己为己,而独惜片时哉?或又恐道为不真,以为妄费韶华。然所弃掷者,不过光阴一息。设斯道为真,而误而不察,其所弃掷者何如?吾愿观此书者,勿徒恃口耳之功,必当虚心理会,忘乎人我,泯乎方所,以理探道,以道揆道。只思我乃为人,人之所以为人者,真道也。阅书如是,则庶乎可望其有得矣。”

真道自证
全旨
宇内有理、有道,理由性而出,道因事而起。如人有斯性,便有斯理可尽;有斯事,便有斯道可缘。不知其性,则其理不明;不知其事,则其道不悉。性究事详,而道理於是乎全矣。道全易明,则诸疑之解,由是而著;诸善正径,由是而指。故书有四卷:一卷,穷性以推其理;二卷,考事以追其道;三卷,辩难以释其疑;四卷,提纲以示其路焉。

真道自证卷一:性理
(“性理”两字,中国解者甚多。兹曰性,乃各有者之本然;曰理,乃自本然而出之理,非对气而言之也。)
总说
宇内之理,可罄於二端:造物者一,受造者一,二者乃性理之本原。得厥本原,余绪皆可得其真。故此卷中,特揭两端而论之。首明造物者,其性、其理、其德、其行,内道、外道,及体一含三之奥义,俱有真解。次明受造者,先分论之,以穷其性。后总论之,以究其宜。举天地神人及禽兽草木,无一不陈详於是。至於人,乃本论也,故更详尽。其体,神形何如?其理,人本於造物主何如?造物主本於人何如?物於人、人於物何如?其善恶从何而来?善恶之报,万民之究竟,无不监兹在兹。且斯论也,不涉於幻,不滥於奇,不混於杂。诚以真明为本,而无不自证。即有聪明所不逮者,又有《圣经》以补之。后质之於理,而於理无不切合,宜乎其真而全矣。
第一节 造物者
(造物主,本难以名,又不可不称名。曰:“天”、曰:“帝”,所解不一,故姑以“天主”二字称之。盖天统乎万物,称“天主”者,即天地万物之主宰也。)
一、天主之义难明
昔有客问予:天主维何?予应之曰:难言也。西国古有一贤者,其王欲明“天主”性理,请贤者而问焉。贤者对曰:“乞宽数日,然后敢复。”越数日,又问。贤者对曰:“再宽数月,然后敢复。”越数月,又问。贤者对曰:“再宽数年,然后敢复。”王怒,贤者於是正襟危坐而告曰:“臣非不言也,第见其理无穷,其境难尽,而无言可言也。思一理,又有一理焉;进一境,又有一境焉。愈思愈深,愈进愈远,愈欲言,而愈知实不可言矣。奈何?”王听之,乃亦爽然自失。由此观之,贤者既不能形容,愚者安可摹拟?故非天主无限之知,曷能明天主无限之性;非天主默牖之圣,虽贤又安能考论哉?虽然其理固难穷,但以当然推其所以然,由天地万物而达造物主之美好,亦可略言其大概矣。
二、天主之性
天主自有灵明
⑴自有之意
天主者,生天、地、神、人、万物之大主宰也。无形象,无声臭。至极纯神,(非受造之天神可比,亦非如俗解鬼神之神。)至尊无对。而惟一自有者灵明之体也。(“自有”二字,含有两意:一自有而不受有,一自有而不得不有。惟天主为不受有而不得不有,故曰自有者也。)夫曰自有者,则无始无终,无限无量,全能全善,自诚自足。德福全备,皆自然而然,而不得不然者也。(此书内,凡所云“自然”者,皆不得不然之意,非对勉然之谓也。)
⑵灵明之义
曰灵明者,则有智有意,有欲有情,有仁有义,有感应之神能,有好恶之公理,有自主之权衡。所以通其善而施於外,非自然而然,乃属其意愿而行者也。
天主意愿全能
故生天地万物,非自然而生;(“自然”,总解不得不然。)存天地万物,非自然而存;灭天地万物,非自然而灭。欲则然,不欲则不然。欲生,乃好施之心;不欲,乃自足之意。存而后灭,则又自主之行。究而论之,总属天主之意愿,而无不可者也。
天主无始无终
盖有天地万物而无所增,无天地万物而无所损。生之不烦其力,存之不扰其静,灭之不泯其灵;即生而后灭,亦不变其恒心。盖生、存、灭,虽以时而见,然或生、或存、或灭之旨,自无始而常有。所谓变化庶类,而自无变迁;始终万物,而自无始终。
天主卓然超越
寓万物而不与物同体,阅万世而不与世推移。其行无动,其静无息,其同不涉,(天主临格,以偕於人,而不同体)其时不流,(天主本无始终,故无时序可推迁。)其理不可测。
天主至仁至义
然虽至玄而非虚,至穆而非无,乃至诚而至善之极也。所以万美内蕴,而万德外流。生生不息,施泽无穷,至仁之验也。好善恶恶,公赏公罚,至义之昭也。
天主全能全智
天地万物,一命而有;不藉其质,不有其劳,全能之显也。安排万物,各得其所;分形别性,分性别宜,全智之露也。
天主至灵至宰
以安以养,以保以存,顷刻无间,至灵之施也。人有官,物有曲,各呈其材,各效其德,至美之流也。而且灵蠢高卑,相生而归一向;往来行生,亘千古而不易,此又宰制之惟一也。
天主极高玄而极平实
然异哉!至一而不孤,至尊而不厉,至大而能容,至义而能恕,至威而可爱,至善而可敬。虽高虽玄,精神可与之相通;极平极实,性情能与之感应。不见而视之,不闻而听之,不附而与之偕,不觉而时受其恩也,独是迷哉人也。
三、当钦崇天主
唯知世有伦理,得君以临之,而不知天主之宰驭,更胜於君矣;得亲以养之,而不知天主之顾复,更隆於亲矣;得师以诲之,而不知天主之提命,更笃於师矣。施我以恩者,而天主之恩,非世恩可比;赐我以福者,而天主之福,非世福可羡。故尊之不止於君焉,受之不止於亲焉,服之不止於师焉,感之不止于恩人,望之不止於福主。所以《圣经》云:“钦崇天主者,当信焉,望焉,爱焉,而尊於万有之上也。”虽然,此特以可见者言之。固已如是,而谓天主之理可穷乎?夫以蹄涔而注海水,以萤火而照天下,能耶?否耶?噫!以人之管见而测天主,何以异是?
第二节 造物者一含三解
一、由《圣经》而识天主
九重之君,氓隶岂可见乎?只因睹其政,知有君焉;睹其善政,知有圣君焉。若夫深宫之事,非君自下纶音,必不知矣。天主亦然。由外而观,莫不知其有主。览其布置之妙,即知其德之无限。至论其体,乃属天主本性不发之理。何从而论?故非天主之默启,与《圣经》所载,人难得而探索也。
二、天主体一位三
夫《圣经》载有天主体一位三,有父、子、圣神之谓。斯理也,微矣至矣,非人所能思起矣。虽然,夫既载在《圣经》,则自无不真也。盖《圣经》乃有天主之据,(其据,可详前后篇。)岂有误焉者哉?是故,即人之小智不能释,亦不得不屈服於天主至诚之圣谕,而确信无疑矣。况人若殚思竭虑,则又隐然有会,而於理总不相违背。兹略陈其概於后。
三、天主性体有三
论天主之性体,虽无穷莫测,然易明者亦有三焉:一曰天主为至美者,二曰天主为至明者,三曰天主为至善最好美者。三者本属自然而不得不然,同自无始一体而有者也。夫然,则至美者,恒显露於至明者之前;而至明者,即不得不坐照而靡遗焉;至善者,亦不得不好其美而无极焉。此理明甚,不待考而知也。
四、天主三位的关系
试观凡生有灵性者,内镜一物,必内生一物之像;爱一物,必内发一爱之之情。天主亦然。至明者,自无始照识本体无穷之美好,即自无始,不得不内生一无穷美好之像。至善者,自无始爱无穷之美好,即不得不自无始内发一爱无穷美好之情。此理又明甚,不待考而知也,但受造之神灵有限,其内像与内情,亦不得为无限。虚也,暂也,有依附者也。惟自有者之主不然,其本体原属无限,故其一体相生发之内像内情,亦不得不无限。至实活泼,无依附,自然而立者也。此理抑又明甚,不待考而知也。
五、天主三位一体之理
由此而进,则天主“三位一体”之理,以五端约之,略可得而明矣。其一,天主本体所生发之情与像,既有相生相发,与受生发之别,故不谓之为一,而序之为三。其二,三者既是至实活泼,又为无限自然而同立者,故称而为位。其三,三者虽其序而为三,同立而为位,其实总属一天主本体之内蕴。要知非先有一而后分为三,一即是三也;非先有三而后合为一,三即是一也。三位共是一体一性,位虽别而体不分焉。其四,三位既一体一性,而其相生之序,又皆自无始而出於本体之自然,故必无大小先后之殊也。其五,三位虽无先后之殊,然实有相生之序。有相生之序,则必有施生、受生之别。施生者,谓之父;受生者,谓之子;父子互发之神爱,谓之圣神。此《圣经》所云一体三位。父、子、圣神之奥指,大略如此。其理固微妙难测,然诚为当然之理,而不得不有者也。
六、天主三位自足自乐
呜呼,盛哉!至一而不孤者,天主之谓也。圣三中,皆自福、自足、自乐之至焉。充然坱然,无待於外。本体之妙用,皆取给于己而无不足者也。厥后造天地,生万物,要不过通其善,显其德於外焉,以示自然之好生。呜呼,盛矣哉!天主也。(天主之好生,可分有二:一行於内,一行於外。行於内者,属自然而不得不尽於三一之道;行於外者,属於天主之意愿,可行可不行也。详看后篇。)
第三节 受造者
一、内道与外道
前云天主三一之理,内道也;生天地、神人、万物之道,外道也。内道属自然,自无始而不得不有者;外道属天主之意愿,可有可无者。此内外道之所由分也。
二、受造者归于造物者
夫然,则惟圣三一,乃自无始而不得不有者。至天地、神人、万有,皆自无而受有者。授有者,天主也。故《圣经》有云:“万物之始,始於天主也。”然万有既非自有而受有者,则必非自主而有主之者也。夫有主之者,必非为己也,非向己也,乃为主而生,为主而存,为主而终。则主之者,实天主也。故万有虽多,然皆或昭其能,或显其美,或通其善,或答其德,而无不归于天主者。故《圣经》又云:“万物之终,终於天主也。”可譬之於海焉,千支万泒,皆自海而出,亦莫不归於海也。而万有之於天主,亦若是已焉矣。(水自海而出,属格物事,观三卷第二篇可知。)
三、受造物分为三等
今论万有,其类固多不同,然大概可分为三等焉:一为纯神,一为纯形,一为兼有神形者。
纯神者
其纯神者,如天神与魔鬼是。(诸品天神,及魔鬼之类。其详解於后。)但此所谓之神,非二气之良能,及造化之迹,阴阳之屈伸,人死正气之谓。曰鬼,非人死魂魄,及死必归於土,不正之气,无所归而为厉鬼之谓。乃无形像之实体,自立之神也。(自立,非曰自有,乃无依赖之意。)不属於形,不杂於气,独在独成,永存不灭。有才,有情,有明,有自专之主张者也。凡圣教所称之神,无论邪正,即此而已。
纯形者
其纯形者,天地等块然之物是也。有气质,有几何,有轻重,有方员,有刚柔,有动静。其性属於二气四行之调变。其行在动静,能聚能散,能变能存,能生能没。其所以动静聚散、变存生没,又皆属於所受之性也。至论草木禽兽,虽有生魂、觉魂之说,然究其魂,实属於质焉。故随质而生,随质而动,随质而灭者也。
兼有神形者
其兼有神形者,即人是也。其本品介神形之间,立乎中而合乎上下。同於神者,有灵明之体,神魂也;同於物者,有形像之躯,肉身也。
⑴肉身为神魂仆卒
肉身为神魂之仆卒,由四元行而成,资外物之养而存,受外物之变,能劳、能朽而坏矣。
⑵神魂为肉身天君
神魂为肉身之天君,其体无形像,有明司,有主张,能顺而善,能逆而恶。其诸情各殊,能与天主万德相为感应。虽向肉躯,合之而成人,然为自立常存、不死之神体也。此人之本然,古今圣凡,无二致也。
四、人是小天地
万物之理聚集于人
兹观人而较之於物,万物不齐之理,无不毕聚於人之一身。如天生地成,人亦有生成;物有几何,人亦有几何;草木有生长,人亦有生长;禽兽有知觉运动,而人亦有知觉运动;此相同於在下之物者然也。
人也具有灵明之体
至於在上之神,亦无不然。神属灵明之体,不死不灭,能推明是非,能主持善恶,而人亦如之。故自天而下,自地而上,凡物所分具之理,而人莫不兼具之。所谓人为小天地,诚然哉?
五、人的局限与不足
人身离不开外物
万物备於人也,似有余而反不足,似极富而实极穷。何以知其然?盖人之於外物,接之即生,离之即死。外物者,不可须臾无也。无则一身之五官百骸皆属无用。如有目而外无日焉,见乎?有耳而外无气焉,闻乎?至於有腹心手足,而外无以养、以卫者,能生活乎?且无论离之即死,即一寝一食亦不能废;或以助其耗,或以补其力,或以成其用。不然,形虽具而力虽殚,亦如无有矣。
人心无法满足
不特肉躯如是,而心之穷更甚焉。不观夫人在万物之中,如行乞然。终日汲汲皇皇,以求有餍於一心。然而无穷之愿欲,愈求愈奢,终不能满。西国古有一王者,名第伯略,其国极富,其治极隆,终日犹穷奢极欲,思世乐以满其心。迨欲已极已遂,而心犹不足。福中觅福,乐中厌乐,朝夕焦劳,戚戚而泣。臣讶而问曰:“今王颇称应愿,位禄如是,名寿如是,安富尊荣又如是。极人世可欣可羡者,王已得之,蔑已加矣,何犹忧甚?”王勃然应之曰:“愿蔑加而心犹不足,忧正甚焉。”夫人虽不尽如此极,然谚有云:“至大,天也;至广,地也;至繁,物也。以之而集於方寸之中,抑犹不满?”有以夫?
六、天地万物奉养人
虽然,万物论福人,固不能;论养人,抑又奇矣。
物役于人
盖物之生存,虽原不操於人,(详看三卷篇之二)而人之所需者,万物中莫不备以给之。如饥则有食,寒则有衣,病即有药。春以稼,秋以穑。要之人有一需於此,物即有一以应之。独是顽然之物,无故而能与人相应如是。何也?夫下事上,物役於人,犹可耳。
神降以奉人
在上之百神,自降以奉人,则可乎?今观天地有运动,日月有循行,家有护,国有庇,导吉御凶,此皆神之功而为人也。
天主之德归人
然犹不止於是,且天主之德,亦若有归於人者。全能化成,全智安排,全善保养,实为人也。
天地万物为人而设
所谓天不为天而生,地不为地而成;二气四行,不为二气四行而造;飞潜动植,不为飞潜动植而设。将为神欤?而亦非也。盖天覆,覆乎人也;地载,载乎人也。二气消长,元行变化,皆为人也。品物资生,禽兽利用,又莫不为人矣。
七、人代万物而报天主
嗟乎!藐兹吾人,而虚糜万物之奉,有是理乎?且前云“万物之终,终於天主”,今则皆归於人,何也?而不知恩隆则任重,宠厚则责深。万物代天主而养人,人当代万物而报主。昔西有一儒者,或问之曰:“物受造而无心,何以报恩?”儒答曰:“物恩递人,人申物报;人资物用,物借人心。人於造物主,乃万物之心。至哉!斯言也。人在天壤间,日受万物之奉,乃於万物为受贡之君,而於天主亦为报恩之臣。一若天主以天地为人之宫寝,而人易之为事天主之郊庙;天主以万物为人之糗粮,而人以之为奉主之粢盛。万物中无一不遵主命而事於人,亦万物中无一不由人心而答於主。若然,则万物不过递於人,而实终於天主也。
八、敬爱天主是人本分
且人不特以万物归於天主,即一身之内外,无不归之焉。盖人有敬,则以之尊天主矣;有爱,则以之亲天主矣;有畏有望,则又以之凛天主、赖天主矣。夫敬爱畏望,固有时为人而施,然於天主,必尽其诚敬,以达於万有之上也。虽内外向主,而致其极。毋曰:“此圣人之美行。”乃人之所以为人也。
九、天主赏善罚恶之报
或曰:人之责任,亦重矣哉?曰:其责虽重,一思夫人所现受之恩,固不谓重。知夫后来之报,其任犹云轻矣。夫善恶之报,乃为天下之大道、万民之究竟,可不知欤?兹略陈於后:
善人报恩必受天主之报
据前言,至仁之主,以无算之恩先施於人。如一身之内外,皆天主所赐也。天地万物事人,皆天主命之而然。天主於人,亦既如此矣。而善人之於天主何如?惟以一身之内外,无不归於主;受养於天地万物,亦无不为主而用。此善人报恩之不同於不善人也。而至仁至公之主,独无加意於善人乎?勿谓善者不计其效,其德愈尽,其报愈可必。不然,至公之谓何?岂有人道既尽,而造物之道独亏欤?故善恶之必有报也,明矣。
天主报善人不尽在世福
但其报维何?以世福乎?
一、与德相敌。世福虽能快人,然蠹人之德者,莫逾於世福。盖人心本弱,得世味而能存道味,几人哉?夫然,以世福而报德,非犹抱薪而救火欤?
二、与德相左。况饮食佚乐,不过肉身之嗜好,禽兽之贪愿。尝闻,谋道者不谋食,盖与德相左也。而乌可以之为报耶?
三、功益久报益暂。且世乐,暂乐也。善人功修数十年,朝乾夕惕,至於桑榆在望,墓木相催,回首向时事业,恍若云散。今所赏者,仅存片时饱暖。则善人之功,不更多於所报耶?
四、於人心不能满。即使世福可久,质之前言,於人心必不能满。愈得愈望,愈多愈贪,愈增愈不足。
五、於天主好施之量不称。於人心且如是,而於天主无穷好施之量,奚其称?
六、险而不安。藉曰:“能满人心,亦险而不安。谋之则争,守之则虑。究知死而必失,则又患无己时矣。是至仁之主,欲尽其爱於善人,而反以此累之乎。”
七、限而不均。即使能安,然天地间之物,止有此数,乌能各得其平?势必丰於彼,则歉於此;遂於此,则忤於彼。虽全智之主,亦不能以此为众人均得之报。
八、善之极愈不能得。即使各得其平,然杀身成仁,授命赴义者有之。论善,善之至也;论赏,即於世福,一无所得。故无论世福不能慊人之心,而善之至,并不能受焉。无论世福不能称天主之赏,而善之至,并不能得焉。故为善之报,其不得在世也明矣。
天主之赏
然则将何在耶?虽世福有天主赏善罚恶之道,然至德大报,定在身后。
⑴天主以其为善人之赏
盖天主之爱善也,天主本不但自福,而为万福之原;不但万福之原,而且好通福之极。不特此也,天主有好通其本福之德,而人亦有承受其福之材。人有明司,天主以至美照之,而人明无不足;有爱司,天主以至美尝之,而人爱无不充;有欲愿,天主以至美乐之,而人愿无不满。审如是,人苟得其照、其尝、其乐,而其无穷之愿始慊矣。是则天主於现世尽其好生之德,於众人以养之;於身后,犹隆其好福之德,於善人以福之也已。是故其生人也,即赋以不死之灵魂,身后仍存。能照天主之荣光,能尝天主之至妙,能乐天主之万福,因而赋有无穷之愿望;非无穷之福,不能满焉。故《圣经》云:“善德之报,非他,即天主(即天主之荣光妙福)也。”惟此方与善人之德合,方慊善人之心,方成其为天主之大赏。於不善者,不能均沾其赏。
⑵天主之赏非纯善不可配
但天主好善之至,非纯善不可配。故人生於世也,天主必苦其身,炼其情,陶其心,成其德。及其谢世,乃生於天,乃合大原,永配天主,永受宝命焉。夫灵魂既已福,其形躯亦将乐,盖肉躯为神灵之耦,神为善,形随而助焉。
⑶天主至义无功不赏
天主至义,无功不赏。故《圣经》有训:“厥始开辟天地,万物之类,自无气无质中而出焉,全能者施令而生活之也。世界穷尽,万方丞民之形,自坟陵死灰中而出焉,全能者乃命而复活之也。於是灵魂之荣,溢乎肉躯。神通而无所滞,坚美而无所缺。同在天堂,永享真福。”而天国长生之理,真善大报,实不外乎此。
天主之罚
明知善者之赏,便知恶者之罚。
⑴恶之义
夫所谓恶者,不特造乱作孽,侮上虐下,背主肆淫,灭理纵欲,丧其德,毒其心,自弃自绝,罪贯戾盈之为恶也。即忘主现恩,轻主后爱,向己而不向主,恋世乐而失天赏。斯人也,为何如人哉?在天至公至圣之主,不独降格而诛之。即天地万物,宜莫不群起而攻焉。
⑵天主罚恶在身后
然罚之於今世,不惟不足,且有碍耳。盖善者恶者,在世相杂,彼此相关。降罚於恶人,恐善人亦损矣。子暴父仁,诛其子,父不苦乎?妻贤夫不肖,戮其夫,妻不害乎?且罪有大小,罚应有轻重。世刑之极,一死而已。杀一人者,必当受死也。杀千万人者,能千万其死乎?况人犯罪多有未被刑者,至仁之主,存之养之,容之诲之,冀其改迁。迨至死而不悛,仁慈乃尽,公义乃行,全罚无赦。呜呼!至公之道,严矣哉?恶人之生,贪恋世物,厌斁物主。
天主地狱长死之罚
今死忽至,罚之何如?一,於彼在世喜恋之世物,一一尽夺之,纤毫不与也。二,世物既尽离,愿欲则愈奢。心思无限之福,以充无穷之愿。然生已轻之,今死不能得之矣。三,斯时也,回忆所媮之逸豫,以稍慰其心。然物有利者尽去,有害者俱集。生惟玩物之甘,死独茹物之苦。乃投异火之中,永焚而不熄。其为火也,全含万物之毒害,以代万物而报恨。不但炮形而不烬,益且毁神而不灭。天主之义怒。焰焰然,火烈具举,以答人所取之秽乐也。四,人生轻永福以为不足勉,则死而遭永祸,不亦宜乎?况既自绝於至尊至上之主,其罪之重至於无限。罪无限,则刑亦必无尽。刑无尽,则永远矣。地狱长死之实理,又不外乎此。
十、人终归于天主
若然,恶人之用物也,虽与善人大异。然究之,无不终於天主也。善者以万物而向主,得永福而归於至仁;恶者以万物而向己,得永罚而归於至义。所谓天地、神人、万物,无不终於天主。不信然哉?嗟乎!观天地万物之真理,闻生前死后之实事,而犹懵然不觉。以轻为重,以幻为真,必至身后明见而始悔。嗟何及矣!思之哉!思之哉!

真道自证卷二:事道
总说
上卷之论,性也、理也。此卷,事也、道也。夫盈天地间,若皆无心之物。凡知其性,即知其事。如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者也。今造物主既非无心,(天主内涵万德,行与不行,自属意愿。故借心字以统之。)而神与人又皆有主张,各得自专。故得其性,不过得其理耳。至於其行,或顺而善,或逆而恶,要皆任心所为。岂可以自然之性而推之也哉?由此而论,不知其行,则不知其事;不知其事,则不知其道。盖事乃从行而发,道乃因事而起。不见夫国君乎?国君有定法,或从或违,乃在民也。行不同,而君之治,随因而异。治异,而民之分,亦不同矣。人类之道亦然,上主以人事之不同,而定其旨之异。旨异,而人之现道(亚当犯罪,及降生救赎诸事。)亦异矣。今天主之旨,既出於自擅自专,非天主默启之圣言,岂可得而知之乎?故上卷之论,理烛之於前,而《圣经》成之。二卷,乃《圣经》端之於前,而明理翼之。而人类之道,於兹备矣。是故第知上卷而不及后论者,不但不知其现道,即上卷之性理,虽真且确,欲保其全而不失,不可得也。
第一节 神分邪正
一、天主生纯神
人疑曰:至善之主,曷不概生善神?而又生魔鬼,何哉?曰:此盖不知其事,而有是疑也。夫所谓魔鬼者,原属天主所生之纯神,而本非魔鬼者也。粤据《圣经》,厥初太始,上主有命,生有纯神无数。其性绝美,各正无邪;品分九等,以供主令。天主本欲其受福,但因生彼自有主张,亦欲听其一息决择。或向善向恶,而自分其黜陟也。
二、正且善之神是天神
夫九品之中,有知大本,钦若上命,认己美,为受之有原,推至尊而凛然自下,感其恩,爱其美,竭量以奉之,尽心以向之者,乃正且善之神也。於是天主亦从而应焉,诞增其美,大通其福,赏之以永远之天堂。故曰:天神。
三、忘本傲嫚之神是魔鬼
又有钜神一,其德其美,超拔众神。睹己美而自美之,乃忘大本,傲嫚自足。不独自绝於主,且耸诱他神,令之而归於己焉。彼固为恶神之魁,而凡附之者,皆叛神也。於是上主绝之殛之,黜其特恩,降其百殃;延及同犯,坠在地狱,同受永苦。且常怀凶德,猖狂无度。名曰:魔鬼。
四、魔鬼毒害于世
然斯魔也,至今犹毒害於世,乃天主暂放之,以炼善人之功,以瘅恶人之罪。
五、天神护守世人
至於天神,上主命其在世,护守世人,董其善,戒其恶。此天神、魔鬼之所自分,而岂有生魔鬼之说哉?试观《圣经》所载,即此一事,不已释多疑耶?”
第二节 人类(上)
一、人类的由来
或曰:神之乱也,匪降自天,生自犯魔,於圣经既亦昭然矣。但进观人类之事,觉愈不齐,其故何欤?曰:大哉!问也。此为人生现道(已见上解)之深义,从兹而起。第舍《圣经》而欲解其故,实难矣。
天下万民原属一祖
按《圣经》大训,天下万民之众,原属一祖。系一男一女所生,皆同根而本一家也。其男名亚当,女名厄娃,号为人类之原祖。
原祖性情纯善至美
当受生之始也,与后人大不相侔。盖天主之於原祖,特恩纵之,令其内外毫无玷焉。内则其性纯善而无欲,其情纯美而不乱。明悟,则万理具照;妍媸,自鉴其真也;主张,则极其平正,巨细不倚於偏也。至五官百骸,目察而明,耳顺而聪,体胖而固。无疾病之害,无殒灭之惧。乐兮嘉兮,美不胜言矣。
天地万物服役于原祖
外则天地万物,遵若主命,而服役於二人。天覆之以清,地载之以宁,四时不爽,四行互济,五谷自生,百果自长。万物之於人也,如臣之忠君,子之孝亲,供之、事之犹恐不及。
天主为原祖父母
原祖之宠荣,至於如是,虽为格外之恩,而天主之洪慈,犹有甚焉。天主本为人之大主,二人为仆、为婢,分也、理也。若更进而为大臣,则恩宠甚矣。今於上主而不仆之,不臣之,终且锡以至宠之位。如忘己大君之威,独存父母之心,令人陟为爱子,而王於下土。
原主本可活登天堂
苟二人感戢主恩,小心翼翼,克忠克孝,主恩愈进,历数一满,活登天堂,即以补犯神之位。主恩予原祖如此,而其万世子孙,亦应相袭矣。
二、人类的犯罪
天主为原祖设一禁
呜呼!人叨厥恩,极称异数。今则苦焉不堪,何也?噫!蒙恩既重,敬慎当殷。若非认主感恩,则愈不宜为人留矣。盖先施,自主仁而出;后保,由人功而定。故《圣经》云:“天主生原祖之初,恩中复立一禁,以为保恩、失恩之准。守则保之,违则失之。”
原祖犯罪失恩
无如邪魔,窥人厚膺主眷,将登天以补伊位,遂忌而谋失之。而天主即乘此欲试人心,胜焉,而功立恩存;败焉,而罪彰恩废。悲哉!人类。原祖当时,心已无私,内有上主之神佑,扶其善,增其力。即邪神诱之,不过细故耳,不过外焉耳;至於内,绝不许其惑也。况恩新,而感宜弥切;宠渥,而谢宜弥殷;命严,而守宜弥立;功易,而所关且甚大也。奈之何而失本忘恩,丧己弃后。如仆背主,臣攻君,子抗父。自反以从魔,顺魔以方命。
三、人类的结局
物变人仇
嗟乎!犯罪瞬息之间,前后即迥不同。慝由是而出,物由是而畔,命由是而亡,吉由是而泯。人反物主,物变人仇。天闭於上,地塞於下,四时失序,寒暑多愆,风雨靡节,毒蛇满地,猛兽群出,荆棘丛生,灾异并起。
性变乖乱
外患极矣,而内害尤甚。心之明敏,变为昏迷;意之偏爱,变为私欲;主张虽亦尚存,然已偏而不平矣。夫性既役於形,人既制於物,物交物,形引形,而心即随之而动。故作孽最易,而为善极难也。
病苦地狱不可逃
天主之仁慈,转而为义怒;吾人之隆位,委而为魔役。生则种种病苦,随时而至。欲避世间之患,而患卒不可免;欲与万物竞生,而生终莫可恃。一生劳劳逐逐,不觉其死忽至。死则天堂之乐,毫不能得;地狱之苦,尤不可逃。嗟乎!可知获罪於至尊之主也,岂浅小哉?
世世子孙同受罚
匪直此也,其世世子孙,不特同受其罪之罚,而无不染其罪之污。故《圣经》有云:“赤子堕地,莫非罪人。”
四、人类的堕落
原道渐降
夫源既浊,而流亦不清;本既剥,而枝亦未有不损也。故虽当时之人,受原祖之庭训,而真道犹存。迨原祖没世,道益为之渐降矣。
人心偏私
盖自原祖坏世之后,人心一若私府也。即欲为善,非勉然不能。然勉而又勉,君子且难,况庸人乎?故不若舍善而纵欲。然纵欲而并觉有一至公、至严之主,赫然恒临於心目。而内之难安,莫逾於此。
敬拜偶像
故又不若矫而去之,以为无主。然阳谓无主,而阴实歉虚。欲避不能,自欺不可。故不得已而妄设虚然、顽然之主,一以塞奉事之责,一以便在己之私。此世道不一,而志有岐趋,所由来矣。后代古道日晦,世俗日下,又立先代人像,以为有灵,能擅祸福,且以事神之礼事之。
邪神乱正
而邪神遂窥其隐,秉机而入,附泥像,显怪异,愈播其颓风。
世俗日下
斯时也,设有圣贤,欲仔肩正道,挽回人心,然而难矣。无论愚夫、愚妇,渐濡日深。即聪明学人,神驰荒诞,心累俗尘。圣贤视此,亦惟有太息痛恨而已矣。其遵道而行者,几人哉?
五、天主救世之恩
嗟乎!人类之坏,既至於此,而至严之主,曷不灭之?不,则至仁之主,曷不拯之?殊不知大主自原祖坏世之故,即备再生救世之恩。
天主观世之恩与原世不同
第因世不同,(犯罪后,与未犯罪之世,不同也。) 则所施之恩,亦不得不有异也。盖原世也者,人善无罪,而天主之爱,亦纯而一焉。故人既为天主之肖子,非自堕於魔阱中,而魔亦不能强害人。若夫犯罪之后,不然也。盖人既失原义而为罪人,则主爱虽重,亦不得不较先而无异焉。人既自堕为魔役,非有救赎之者,而欲独自迅拔,势必不能。即使上主垂悯而拯救之,人非奋力攀援,究亦无裨。自人既从魔诱,则心有翳障,昏於烛理;性有顽懦,於体道,则人之知,不足为恃矣。故道有不明,宜逊曰:‘上主证之,不敢不屈而信焉。’善有难行,宜勉曰:“上主命之,不敢不困而行也。”是人在邪神、恶俗、私欲三者之中,如仇然,非卓然奋发,勇往战争者,必不脱也。故《圣经》云:“吾人入世,如入战场是矣。”此现世与原世之分也。
天主以救世之神方辅人
今观天主之恩,於现世何如也?吁!大矣,至矣。然恩虽出於望外,而至慈之中不失至义。故不在勉人不战,而在导其战;不在去其仇,而在辅其胜。盖原祖因寡爱而失主,今欲挽而复之,非奋爱於万有之上,必不可得。故不在缓其功,而在增其力。以正道启其蒙,以善诱克其私,以救世之神方辅其不及。
得胜者受赏,避战者受罚
若夫人钦若主旨,奋然愿战而胜者,於是上主之恩,定较优於原世也。爱益切,赏益厚,锡人之神位,亦弥充而弥崇焉。而且作善不畏其艰,乐善行之若素。苟怯懦而从私,委靡而避战者,后或有悔,非天主靳恩於彼,而彼自因循而阻之也。
不受救恩之愚
嗟哉!斯人也,生於罪中,而欲与无罪者并肩,其可得乎?至仁之主,於无可如何中,为之开救施恩,而彼非坐获,夫宁不受?主爱过当,彼犹敢辞其分之所当然,不几如自陷深阱,而不奋攀援;自招危症,而反辞药苦也。
天主救恩之流传
故推先代而论,每有罹永殃者,非为天主之不拯也。
⑴原祖训诲其子孙
盖再生之道,原祖得之矣。且天主预因救世者之功,默启其心,使之痛悔蒙宥,则长生长福之庆,由是而复焉。自原祖而下,子孙亦得之矣。盖原祖在中数百年间,以此为大训,亲诲其子若孙,使之企仰怀恋,以此相慰藉。
⑵圣贤授受不绝
及亚当谢世,而道虽渐替,然亦终不尽丧。天之大主,眷佑下民,作之明师。圣贤迭生,授受不绝。
⑶《圣经》防乱杜失
圣传之外,又衍有《圣经》,以防其乱而杜其失。外恩如此,而内之神恩,亦无不备。始以牖其心,继以辅其力,终以成其行。夫异端虽浸淫天下,真道卒不因之而遂灭。惟因地有文蛮,则正道之迹,亦有明昏之异矣;俗有美恶,则正道之传,亦有久暂之别矣。论得《圣经》之邦者,虽久而亦不失也。
⑷天主默启人心
至论失传而未得《圣经》者,其传之失,虽人自误,而至仁之主,亦不忍弃於无可如何。外恩在人,人能失之;内恩在主,非人可弃。圣传行于世,异端能乱之。良善禀于心,世俗不能泯也。夫然,则凡承天主之内佑,及依良善而行者,绝异端,认真主,信之,望之,畏之,爱之,而不自误,则虽或有人不尽识再生之法,而再生之主,亦必有救其人之道也。即主欲默启其心,以复其原道,亦无不承荷焉。是以自开辟以来,凡人若不背其良善者,未有不得其救者也。苟不得之,非天主之不拯,乃因人之恶,而自弃天主之慈焉耳。
人当黜邪崇正
呜呼!无曰先代,即起视今日,再生之恩,千百年来,大行於天下。而犹有不黜邪崇正者,敢曰天主之不拯乎?今姑不论其良知,能分邪正,能认真主,异端之自显其谬,魔鬼欲盖而弥彰。抑不论内有神恩,引之绝邪而归正,尽其所已能,而求其所不及。即论外拯,敢谓无欤?迄今千百人,航海九万里,舍生而传再生之恩,几於历遍穷壤矣,此谓天主之不拯欤?矧书则充栋也,教则至善也,道亦至真而自证。无如迷於世俗者,或自恃而不肯询,或执拗而不自信,或怠惰而不果行。宁悠悠忽忽,惟顺己私,而畏自救之难。此或天主之不拯;抑或人以再生之恩,而易再死之祸欤?嗟嗟!是即《圣经》所云:‘救世者之来,於此则再生,於彼则再死。’其言不良可慨哉?请详观再生之恩於左。”
第三节 人类(下)
(一)救世之道
一、救世者与坏世者之别
据《圣经》,已言天主生人之初,特生一人为人类之原祖,将人类之事,尽付之於其躬,而原祖坏之矣。《圣经》又言:“天主於原祖子孙中,再立一人,为人类之再祖。将坏世之事,亦尽付之於其躬,以之开道救世矣。坏世者,名亚当;救世者,名耶稣。”亚当於开辟之初,不原父母而为天主所造;耶稣於汉哀帝年间,不由人道而以贞女所生。其二祖之时,固相悬绝;而其关系,已通万世矣。试详言之:亚当犯命,上致天主之重怒,下失人位之宠锡,塞天堂之门,开地狱之路,损道心而长人心,变世乐而为世苦。耶稣以无穷之功德,熄上主之义恕,复人位之宠锡,克人心以复道心,资暂世之苦,而为永乐之程。此坏世、救世者之分也。一为万恶之根,一为万德之原;一为万祸之宗,一为万福之址;一则灭世元义而遗己恶於奕禩,一则挽世元恶而通己义於前后。故属於坏世者,宵人也,旧氓也,孽子也,而为天主所恶焉;属於救世者,昼人也,新民也,义子也,而为天主所好焉。救世者之在万世中,如日之在亭午。东方已过,而其耀恒临;西隅未至,而其光先及。一息之耀,东西朔南,无不分其照也。
二、救世者是坏世的补救
夫自坏世之后,人类之大道所不可少者,此也。不然,虽识天主宜敬,未得何由而近,而亦枉然;虽识天堂已有,未得何由而臻,而亦枉然;虽识私欲之挛、向善之难,未得何由可释、可复,而亦枉然;虽识世途多畸袤,正道自有定向,未得何由当舍当就,而亦枉然。故《圣经》云:“常生之基在识真主,及真主所降救世者。”知之,则敬主有门,邀福有路,迁善改过有良规,正道异学有攸辨,而人乃有全身之策矣。
三、救世者兼天主性与人性
或曰:原祖叨恩未毕,而即方主命,谓其坏世,吾能明矣。且其子孙万世之愆,愈增主怒,吾亦能明也。今云以一人而救世,似见其不知量,并不知天主之尊大矣。盖欲坏世,不但立教立表,而犹有人类之罪欲补。至论补罪,即原祖一人一时之罪,人虽圣,亦不能补。况万世万民之罪乎?盖天主至尊,人至卑,以至卑而获罪於至尊者,罪极重也。今欲补其罪之重,夫一人焉,有补之相称哉?即补之至极,不过一死而已。得罪人主,而以死罚之,不为过矣。得罪天主,而亦以此补之,可乎?若以一人为救世者,则死止此一人,而获罪者亿兆;死止一次,而获罪者固多端;死止一时,而获罪者千万世。如是仅以一人之死补之,可乎?即起天下万民而全戮於天主之前,抑犹有限,况一人、一次、一时之死乎?於是欲行其全补之功,非尊同天主,不能称也。
救世者以天主性行补罪之功
噫!奇哉,斯言也。设得一人而天主者,(此书凡曰“人而天主者”,不过只作一名称,义详下篇。)兼天主性与人性,而承救世之任,行补罪之功。以其天主性, 弘人性之分,不即得无限之位,而行无限之功乎?呜呼!神矣,巧矣。然人而天主之妙用,犹不止此。
救世者以人性代人调剂
盖所犯者,天主也;犯罪者,人也。所犯者虽至仁,本欲赦罪,但阻於至尊、至严、至公三德,不有善全之法难矣。盖至尊,则欲补;至严,则欲罚;至公,则补罚欲相称。欲相称,讵人力所能哉?论犯罪者,虽当自谋一赦罪之方,然迷也不觉其凶,邪也而暗於正,卑也而补有不及。於此无可如何之中,设能有一人而天主者,降来人类,代人调剂,全其上下。一则使天主能依至仁之情,而不伤於至义;一则令人能赴赦罪之路,而不阻於不及。以正教开其迷,以神恩正其邪,以无限之功补其不及。使人罪尽消,而罪人全保;债偿於无穷,而恩隆於莫既。神智如是,可不谓尽美而尽善乎?
四、耶稣是救世者
耶稣兼天主性与人性
异哉!《圣经》所载救世耶稣,即此也。夫耶稣,非徒为天主,亦非徒为人,乃天主圣子,甘心结合一人性於己位,而诚为一真人而真天主者也。真人以有灵魂,有肉躯,与人无异;真天主以圣三中第二位圣子,实与圣父、圣神本一体、一性、一天主,真人而天主者。因耶稣一位,有天主性与人性,实缔合而成一救世者。略譬人之灵魂与肉身,虽无变化参杂,然实缔合而成一人。故以其原性而言之,天主也;以其所取之性而言之,人也。以其两性结合,属圣子之原位而言之,乃二其性而不二其位也。诚为一位天主而人,人而天主者,(以其位而称,曰天主而人者;以其救世之功而称,恒曰人而天主者。因救世之功,虽天主性为帅,而显其行者,实在乎人性也。)耶稣结合两性之内美如此,其外用又美不胜述焉。
耶稣是参上下之中亲
论其有人性,系亚当之骨血,可负亚当所遗之罪;与人同类,可任万民所犯之辜。论其有天主性,至尊也,无限也。一举一动,皆有无限之功。不但能补罪无亏,而且有余焉。论兼天主性与人性,则於所犯之主及犯罪之人,皆实有相亲,可以安上而全下,一若为参上下之中亲焉。盖於天主有同体之理,而为天主圣子;於人有同气之义,而为人类之长兄。顾为兄者,见弟难而忍不救乎?则必号泣於其父,负罪允若。为父者,闻子哀吁而能不从乎?俯听而宥其弟,亦自然矣。是以耶稣一位,能任责於上主,颁恩於下民,为和天地之盐梅,为通上下之舟楫。於下民,则为主之所使,立法施恩,自彼而下;於上主,则为万民之首,敬爱祷谢,自彼而上;於原祖,又两相对待焉。原祖所倾,彼能兴起之;原祖所失,彼能补赎之;原祖所犯,彼能补之;原祖所伤,彼能医之;原祖所死,彼能活之。故曰:“耶稣者,再生之祖也。”其道如此,请详其事於后焉。
(二)救世之事
一、耶稣救世之功
耶稣救世之功行乎降生之前
救世者,虽生於万世之中,然其恩,已自开辟时下逮矣。故原祖之所以能悔而蒙赦者,其恩也;代生圣贤,而世道人心得以挽焉者,其恩也;万方得圣传以启其旨,西土得《圣经》以备其征,其恩也。而且万世人人,得圣佑以扶善去恶;往古先代,异端起而世成罪薮,而主犹不绝兹靳爱,是又其恩也。盖耶稣济人之功,其时虽未行,然以已定而在天主意中,感之以豫施其泽也。
耶稣救世之功行乎降生之后
夫未降生以前,虽如此,然犹不若降生以后也。尝曰:“传教、经教,不如身教。”何哉?盖传教如月焉,借日之光,照人朦胧,仅足步耳。经教如曙光初爽,兆其日升。至於身教,如太阳正照,光弥六合,群生於以托命,万物於焉觐光。又可曰:“未降生以前,人若在旱中,非劳心致力,不能滋润;至若降生以后,恍如膏雨下逮,恺泽旁流,在人挹之注之耳。”是以古圣尝望,不啻大旱之望雨也。恒泣而慕曰:“天乎胡不霖露?云乎胡不雨圣?(中书有云:雨金,雨粟;西经云:雨圣。盖喻以自天而降之意也。)地乎胡不辟而生救世者?(上二句指其天主性,如自天降下一句,指其人性生於世也。)迨《圣经》所云之期至,救世者乃降生矣。
耶稣以死行其救世之功
在世三十三载,先树至德之表,后立至善之教。匡持大道,挽正人心,去谬存真,使人知所景仰适从。行无算圣迹,如令瞽者明、聋者聪、跛者行、病者愈、死者复活,一则证其全能,一则寓其神化耳。(救世之义,原在拯人神灵,疗其神疚,使人觉回正道,特假其身而救之。故曰:“寓神化”也。)其终因己有万民元首之责,即以万民之罪为己任。损己之宝命,为万民代牺牲,以补赎而死。
二、耶稣救世之功甚于商汤
此亦如昔有商之世,大旱七载,无可如何。太史占之曰:“当以人祷。”汤为民后,遂引以为己罪,以己代牺牲,剪发断爪,身缨白茅,祷於桑林之野。后世无不以为仁君爱民之至焉。然而耶稣之於万民,犹不止於是。何则?其任、其功、其爱,非人事可比。任非一国之事,乃万邦、万民、万世之事也。灾非七年之旱,乃从古多年之神旱。拯非一国之人饥而死,乃万民之罹永殃而永死也。其所求者,非一时之膏雨,乃欲复天主原所施之隆恩也。其所以熄天主之义怒者,非剪发断爪而已,乃躬代牺牲,钉於十字架而死。(昔西国最重之刑,以木造架如十字架,钉其手足而悬之。耶稣特甘心选之,以钉於其上。故曰:“钉十架。”后因设十字架,以表圣教之号焉。)然此赎罪之大祭,为耶稣降来之原意,为救世者之宏勋。故降生以前古圣所定之礼,降生以后耶稣所行之事,悉归此意焉。
三、耶稣是救世主之证
《圣经》预载其事
为此,於千数百年之先,《圣经》预载救世者之事,所引救世者之称,虽极隆且盛,谓之四海之主、永国之王、万世之师、万民之牧。天下君民,无不稽首而敬之。
生于羊圈之内
然极福中而含极苦,极荣中而藏极辱,常生常王之中,犹寓坠命而死,此乃隐然预照耶稣所尝云:“其国非世国,乃神国也。”以大道匡天下,以神恩淑世慝,以宝命拯万民。为此,耶稣之生,虽属帝胃,然不产於帝王之宫,而产於羊圈之内。盖死乃代牺牲而祭,故生亦在牺牲之中而产也。
承受救世之号
为此,生后八日,受耶稣之名义。一则任原祖之罪,一则承再祖之号。耶稣者,救世之义也;救世者,即再祖也。
献于天主台前为牺牲
为此,越四旬日,圣母抱之往圣殿,献於天主台前。嗟乎!人止见在外之礼,而不知耶稣后日所受诸苦。被钉十字架而死者,乃自当日矢矣。
救世之功行于平生
为此,虽为万福之主,而彼则一生辞荣贵,绝佚乐,语默动静,皆染受难之意。所以救世之功,虽竟於死时,而实行於平生。盖一生之功,即一生之祭耳。
涤罪于若尔当河
为此,於发轫之际,往若尔当河,杂於罪人中,特行涤罪之礼。以此任万之本罪,亦如先任原罪之意也。当日有一圣若翰,指而语於弟子曰:“此乃代赎世罪之羔羊(称耶稣纯善之德。)者也。”
受难于羔羊大祭之日
为此,特选春分羔羊大祭之日,以为受难之期。盖示其死,实人类独一之大祭。而古以牺牲祭天主者,斯不过豫寓其像也。为此,先五日而造受难之区,正合古祭迎牲之日。其所经之地,又合鬻牲之处。伊时之人,秉花除道,郊迎耶稣,不知此之迎者,正舍其像而遇其真也。
四、耶稣以其苦赎人之罚
至论其赎罪之功,仁之极也。耶稣一举一动,已有无限之功,即一颦一叹,於普世之罪,靡不赎之有余。然而其心,犹歉然也。盖一则欲示天主至尊,而人罪至重;一则欲尽己爱,而使人事主,不辞其苦也。是故因人有一罪,即择一苦以补之。人身无不犯罪,而耶稣身无不受罚;人心无不隐恶,而耶稣心无不膺苦。总之,人类尽坏,即古经预指救世者云:“自顶至踵,身无不受伤也。”
五、耶稣牺牲胜于各得乐
各得乐舍生以仁其民
论其所以致难之法,意愈妙而愈深。昔西土有两国,竞战数年,残民甚多,未分胜败。其一国之君,名各得乐,(其时,在降生前,已久远。)矜怜其民,卜於神。神曰:“其君致杀,其民即胜。”各得乐爱民之至,自愿舍生以仁其民。於是敛其尊,易冠带,入敌阵中,私自往战,致杀。此乃乘人之不觉,而以其害,成己之深仁也。
耶稣许人损己以益人
而耶稣救世法,又过之。当是时也,彼国学中,有异党焉,似善而实恶,似悟而实迷,骄矜自足,诩诩然以己见自愚。无如有耶稣来於其间,如太阳高照,万物之美恶毕形;明镜空悬,千态之妍媸悉出。尝闻真德之敌,莫如伪德,所以恶党深衔之。每欲毒害,但其时未至,虽众且恶,亦肆害不得。迨豫定之期已至,恶辈始能纵其凶德,而耶稣遂以此成救世之功,乘其迷以成施泽之美,借其恶以彰仁术之神。故暂隐全能,而著全仁,许人损己者,所以益人也。
六、耶稣的受难复活
然美哉!常人於患难中见其卑,惟耶稣之德,於此愈显其不止於人也。人於受辱中失其位,而耶稣独於此愈形其尊也。
被捕时显全能之德
试观耶稣受难之初,觅耶稣者至,而应之者曰:“是予。”数百人即仆矣。后许其执己,而曰:“毋伤群弟。”(即耶稣之门徒。)於是众恶听命。是虽被人所害,而自愿之意不失;虽阨而至死,而全能之德弥彰。
被残时显至仁之德
且也被残之下,显其全能,而至仁不泯。被钉於架,能震撼天地万物,而不伤一钉己之人。且以所害之苦,反以释彼之罪。无厉色,无暴声,无怨言,恬然蔼然,犹仰而祷曰:“彼不知予,予恳赦彼。”迨《圣经》所载受苦之序皆毕,然后怡然朗声呼曰:“救世之功已矣。”乃死。以验向时尝云:“予致命者,惟予自愿,非人所能强也。”
死里熄天主义怒
由是而全能之迹,肆然大显。天昏於上,地震於下,日月无光,山崩石触,古冢自开,古堂之幔自裂,万物悲伤,皆证受难者为真主。於是而天主之义怒熄矣,人类之原福复矣。
复活终救世之功
至第三日,耶稣以己全能,自死中复活。在世四十日,定传恩、赦罪之规,立天主圣教之新典,令人得被无疆之泽。即於第子中,立一为教宗,托之以大命,授之以大权,使神牧天下,继往开来,以垂不朽焉。功毕升天,自是而权统上下,宣其神治,以终救世之功。
七、耶稣门人传教救世
盖耶稣升天之后,其诸弟子咸遵其命,不辞劳苦,分行天下,传救世之洪恩,教化万方,而皆致命,以应耶稣之爱,以证圣教之实。及诸弟子已死,而传教之功至今未艾也。盖所导化之国,其中修士,莫不以此为担当焉。故远西诸国之儒士,久已分行四海,不避艰险,不惜资费,不顾暂时之性命,经杀人啖人之国,而只为继救世之功。是为其任,是为其谋,是为其望,是为其荣,是为其命。今蒙耶稣之神能,立其志、坚其操、增其力、辅其功、所以自西至东,两海之国,无不收其神效者。嗟乎!人迷世俗,犹以此为不足询。负天主之极恩,而不自重之。然今日能失至仁,异日不能逃至义。卒至死而后悔。噫!悔之迟者,招长悔也。
八、耶稣将再来赏善罚恶
盖据《圣经》之义:现世,暂世也,如试场然。先代之人已试,今试吾侪矣。其将来者,亦若是。试毕,而世界穷尽。《圣经》曰:“维时日月无光,星亦失所。宇内烈火冲炎,万物尽焚。煨烬之余,徒存万世之墓。有天神传令於四方,唤前后死者,顷刻而复活。天堂开,而善者之神魂,下而合其原躯;地狱辟,而恶者之神魂,亦出而合其肉身。此时贵贱不分,贫富无别,惟以善恶是区。耶稣乃乘云而降,天神护侍,神光辉煌。万民之隐善隐慝,炯然大昭。耶稣即显其威权,行其彰瘅,命善者而上升,恶者而下堕。善者并其神形,雍容而侍耶稣之侧,膺其永福;恶者并其神形,忽睹地开,如雷崩下坠,长受永苦。斯时也,惟属救世。得其宠而守其教者,获永福;负其恩者,得永苦。”故《圣经》云:“自坏世之后,离耶稣,不免永罚。”此世事甫终,而永事伊始。生人之大究竟,可不思哉?
第四节 现道总结
一、现道既全且真
前云:“现道尽於四端,性也、理也、事也、道也。”兹二卷,性、理、事、道,无不详言。故现道之旨,亦无不全也。至论其真,或属显然之理;而自证者,或属《圣经》所载。而天主证之者,夫岂可疑?故亦得其真,亦得其全。今即以此观世教,孰真孰伪,或全或缺,可以数端定之:
不认主者不是教
一、凡不认有主者,非教也,不过矫语狂言,鹦鹉之摇舌,在口不在心耳。故尝见若人,偶然遭患,无论真主,即不灵之物,亦仆仆是求。若心诚曰:“无主。”能如是乎?
以无心者为主者不是教
二、凡以无心者为主,言虽不同,其实与无主者不远。盖无心之主,非主也,不过多增一“主”字以愚己耳。以有主之名,慰其良心;以无心之说,便其私欲。故虽居恒辄称天理良心,皆空辞虚文耳。而究其所归,不过贪名慕利,世俗而已。讵真道之要归,以此乎?
释迦、玉皇等不是真主
三、凡僭窃真主之名号,如释迦、玉皇等,谓之为窃盗,则可;谓之为真主可乎?
先代之人不是真主
四、论世俗所敬先代之人为神,若其在世,不认真主,神之何故?事之何理?望之何凭?焉有祸福之权,而付於不认主者耶?
天主是造物主
五、天下惟一无形无像、无始无终、至尊至善、至明至公、有心有德、有威权、生天地者,此也。宰群生者,此也。降殃、降祥於下民者,此也,千古明王圣贤昭事者,此也。古经所载。古传所指者,此也。万物宣之,万理证之。人心若非自迷,则认之、敬之,乃始入正路矣。
性理不足以尽天地之道
六、真主既有心,(有心注见前)而人生自有主张,则宇内不但有自然而然之理,而亦有故然而为之事。有故然之事,以传、以经、以史考之,则可,岂以自然之理可推哉?是故人欲以“性理”二字尽宇内之道,其可乎?
《圣经》是现道之正衡
七、古传已失,欲察宇内之事,非《圣经》,亦无地可考。故《圣经》者,实现道之正衡,失之不得其全,离之不得其真也。
原祖与再祖
八、《圣经》所载者,莫大於两端:一为原祖,一为再祖。天下万民,无一人能逃於其间。不属於此,便属於彼,关系最大且切。善恶功罪,永祸永福,悉由此分焉。
原罪与拯救
九、不知有原罪之失,而在主前与原世无异。是犹以共兜之裔,而欲等於益契之后,可乎?知有原罪,而不知有救之之法,是犹知有重疾,而不知有医药,何益之有?
当认真主得救恩
十、惟有认真主、知原罪、识再祖三者,庶可以尽其现在而不差。知有原罪,方知世苦不当辞,而必须励德、克私,对越真主,自负罪、引慝,以尽罪人之分。知有救世之法,虽於无方中,而亦有方。盖罪有赦,私有治,缺有补也。
二、真教三端
要而论之,凡教不至於前三端,(三端,即上认真主、知原罪、识再祖是也。)虽有真,而实不全。真而全者,天下惟此一教。得之而现世(谓原祖坏世,而有救世者。)之疑,无不可解也。
三、解祸福颠倒之疑
如真主至公,而赏罚又似乎难凭。君子多危,小人得意,善者颠连,恶者康佚,类如此疑。若知今世为战场,则世之暂苦,永乐之赀也;世之暂乐,永苦之种也,则祸福颠倒之疑,不难解耳。
四、解故脱累之因
又如人特为事主而生,其性本明且善、高且贵。今昧而不识主,私而藏众恶,污而沦於欲,弱而惰於善。邪神犹从而惑之,其奈之何哉?知原祖之失,即解其故不难也;知再祖之恩,即脱其累亦易矣。斯不过略举其端,而在高明者进悟焉。若夫前三端,恐有不以为然者。详观后卷,则知其确据矣。

真道自证卷三:驳疑引据
总论
观前二卷,其道内则大也,外则实也。合於正理,据於《圣经》,岂有疑哉?若徒属美谈,世无不推为妙论也。无奈关於行之至急、至切者,如监观靡间,审判无私,赏罚不爽,原罪之失,罪人之责,一一令人畏慑。救世所开之途,独一而难行;缮灵之功,又苦而难免。於是私欲皇皇,蛊惑心志,佥曰非也。此系《圣经》所云:“畏行则畏信是也。”夫心一迷,而群疑咸起,其实多在畏行。而其托每在“降生”二字,或谓於理不合,或云於主不便,或谓事大而据不称。其所疑者,不过此三端。故是卷中,亦以三端折之。前道於理无不合,一也;於主最美而最宜,二也;其据最确而无惑,三也;三者明,群疑若云雾拨而青天睹。予望诸君,不因畏行而畏信,即愿毋因畏信而畏明。明而信,信而行,则幸矣。
第一节 前道於理无不合
一、释天主生于汉时
或曰:天主乃无始无终,生生而不生,何谓有母而生於汉时?
曰:耶稣有两性:一为天主性,一为人性。生於汉时者,乃人性也。天主性,原无始而自有。惟天主圣子,当日结合一人性,而有降生之事也。
二、释贞女生子
或曰:无人道而生,难明也。
曰:由人道而生,易明乎?若欲穷其理,亦绝不明。但因常见有人道而生之事,虽难明亦不敢疑。可知以难明之理,疑为无其事者,不当也。盖天主之全能,岂人之小知可测哉?且人祖,乃人而已,无父母而生,人不疑其不能。再祖乃人而天主者,以贞女而成胎,疑其不能乎?夫救世者,以母而生,亦有其故。若不以母生,非原祖之血脉,则任赎万民之责,犹无因也。况圣母,非寻常女也。其心则纯粹无疵,而所禀者独厚;其德则完满无缺,而所造者独至。上膺天主之宠锡,下为众人之慈恃,则又福之异而善之极,此天主特为简选也。(详圣母行实)
三、释天主无所不在
或曰:无所不在之主,而拘於人之一身,可乎?
曰:非也!圣子虽缔合一人性,而实不为人身所囿。未降生之前,固无所不在;既降生之后,亦无所不在。可略譬之:如日如火镜,日虽无不照临,但遇火镜,即与他照不同,使之能取火如成一日然;然究未尝以为日尽拘於此,而不在普天之下也。圣子亦然,惟於所取之一人性,而结之、合之、位之,以显其好施之极也。
四、释耶稣天主性与人性
或曰:天主之性,与人性能相结合,能归於一位而成一救世者。其解何如?
曰:设无其解,既明载於《圣经》,不得不真实,而亦不得不信也。即有未详之处,非道不真,乃人之知识浅矣。况乎而亦非无解也?论两性相结合,可略解之:如人之灵魂与肉身,两体相结合之至,而无相变化参杂是也。论说两性虽不混,而位惟一,亦非无解。又可略譬之於一被接之木焉:上有二枝,一自根发,一自外接。各存其性,各结其果。然枝虽二,而本则一。所接之枝,不带其根故也。夫耶稣之体内,有圣子尊位,即有天主本性,又取人性,亦如相接然,各存其理,各行其分。然其人性,既蒙至尊之结,则惟圣子得而位之也。
五、释至尊自屈而至卑
或曰:至尊者,自屈而至卑,可有是乎?
曰:至尊而非至善,固不可有。但得一至尊而又至善,屈尊行善而又不伤其尊,何不可之有?
六、释至尊与至卑合一
或曰:至尊与至卑,缔合於一位,不已亵乎?
曰:合之人性,得增其尊,而圣子断不减其尊也。譬如国中,立卑女为后,其女之卑则亡,而君之尊仍存焉。
七、释天主降生苦心
或曰:人类之美恶,於天主原无增损耳。为救人而降生,意虽善,不似太过耶?
曰:斯言也,是不知至善者也。不观乎为父母者:子有疾,亲自屈身,鞠劳之极。不识父母之心者,以为过矣。在为父母者,犹如不及焉。况天主尤非世之父母可比,亲之极焉,慈之至焉,乌得以人之小善,而测天主无限之善哉?
八、释并非人人得蒙拯救
或曰:天主之慈,既如此已,则人人均当蒙其救,何犹有不拯者,非天主之爱有歉乎?
曰:拯虽属主无穷之惠,然亦宜成於人之自应也。譬之人子者:有疾,父母舍生而救之,躬服其役,亲尝其药,悲恳而劝其饮。若子畏其苦,宁死勿饮,徒负亲心。如此,尚得谓父母之爱有歉乎?盖子之自毙尔。
九、释耶稣代人补罪
或曰:人犯天主,而以天主补罪,有是理乎?
曰:补罪者,乃耶稣。耶稣一位,兼天主性与人性,其所用行补罪之功、受难而死者,人性也。与犯罪者同类,属亚当之苗裔,胡不可者?论其天主圣子之尊位,则以之弘人性之分,而使其功至於无限焉。则方与所犯之天主,尊大相称,而补之始足。於其天主性,仍无伤也。
十、释天主救赎
或曰:既如此矣,何云天主赎我?
曰:赎我须二:一则欲其功之行,一则欲其功之有价。功之行,属人性而出;功之有价,属天主性而成。故赎我非徒人性,亦非徒天主性,乃兼两性者之耶稣也。所以前云救世者,非一人而天主者,岂能哉?
十一、释天主受难
或曰:天主赎我,亦既明矣。乃曰:天主受难而死,何也?
曰:因受难而死之人性,乃天主圣子之人性,与之结合而成一救世者也。如拜礼,而行稽首屈膝,身之事也。然其身既与灵魂缔合而成一人,故不曰某人之身在此致拜,而直曰某人在此致拜。观此,而直曰:天主圣子受难,又谁曰不宜?
十二、释天主降生救赎之因
或曰:原祖犯罪,不若灭之。即不然,或赦、或罚,於理无不可者。今不灭、不罚、不赦,而外设为降生救世之法,何也?
曰:或灭、或赦,虽於天主无不可。若有一法,使天主诸德并行而著,岂不妙乎?今论或赦,於天主至仁之德,似乎有合。然而於至尊、至义、至严之德谓何?论罚,於至尊等德虽行,然於至仁之德,何由而见也?惟有救世之妙法,得仁义并行而不相亏。人罪得全罚、全补於无限,而罪人亦得全赦、被赏於无穷,则至慈、至严、至尊、至善诸理,无不发见矣。今疑外设降生救世,乃不知此由天主深意,实系为宇内之大道,於天主最相宜者也。(详看后篇)
十三、释天主不生于中国
或曰:既如此也,降生胡不在我中国也?
曰:孔子生於鲁而不生於秦、楚,何欤?总之,生在一方,道可行於天下也。况救世之道,乃万民之公道,本当通行万国。至论中国,自古以来,薄海不通,往来有禁,使万国之要道而藏於兹,中华以外,其何以见焉?且降生於如德亚国,非无故也:一、其国自古以钦崇天主为宗。二、其民乃大圣之苗裔。(大圣,亚巴浪也,乃救世者之始祖)三、征降生之据,存於此地。四、据古传,原祖於此地而终,则再祖之生,亦於此地而救。五、其地居万国之中,道可传於天下,泽可被乎三洲。(三洲:一曰欧罗巴,二曰利未亚,三曰亚细亚。降生之地,如德亚国,在亚细亚,与中国同洲。)是以救世之功已毕,道乃行於四方,即中邦亦早闻焉。观景教碑,(大明天启三年,关中官命起土,获一石碑於败墙基下。碑约记圣教之理,勒传圣教之士七十二人。知唐太宗贞观九年,入中国。建碑之时,系唐建中二年正月所立。其碑文至今现存,有景教碑颂诠可阅。)可知大唐之初,有自陆程而至者;观闽省古十字石碑,(其佯,亦可观景教碑颂诠。)又可想有自水程而至者;究之降生在此、在彼,於理原无轻重,固无足深论。若其理、其事,於天主宜否,於理大有关系,不可不明辨也。然天主之外行,一救世者以贯之。故将前二卷所引之理、所记之事,而略开其中之妙,则知最微小者,犹於天主且相宜。而况救世者,乃相宜中之更无上者乎?
第二节 前道於天主最宜
(一)天主德智无穷
一、天主生天地人物之德智
造物之主,受造之物,原祖再祖之事,上卷已序陈之。今欲识其理於天主相宜否,必先细推天主之性,由浅而入深,神其事而明其宜,则得矣。天主性中,自显而易明者,有数端:一、天主之德无算。二、其无算之德,一一皆无限。三、其无限之德,无不好行。四、德虽本无不好行,然天主本体之内,实无不自足。其在外之行与不行,全由天主之意,非属不得不然者也。五、德之行,虽非属不得不然,然设使特欲诸德各得其行,此何有於天主不宜,而有不美之处哉?今观天主之本体,又有数德必不能行於内。盖极美之体,绝无可恶、可哀等事。而至公、至严、至慈等德,亦绝无可行之处。即外欲其德之行,必先於在外者,设一区而后可也。天地也者,斯外大区是也。故曰:“天主生天地、人物,是欲通其善,而显其德於外焉耳。”
二、救世者是天主无穷之德智
夫生天地之意既如此,天主诸德一一行於外,而至於无限。孰云於理不合、於天主性有不相宜,而不美哉?今以此较前道,可知不外此两端,则知无可疑矣。天地为行德之外区,神人、万物乃行之机也。德之无一而不行在人类,无一而不行至无限,是在救世者,其所以动其机者,又天主无穷之智德也。此宇内奥道之秘籥,今略列於后。
三、天主预定之德智巧妙
《圣经》云:“天主之智德,流行於天地,逍遥於万物。”旨哉!斯言也。一则示天主或生,或宰天地万物,要非偶然,亦非不得不然,皆有意而为之,智德引於其前也。一则示其所为虽如是,又皆不费经营,不劳心力,若有意,若无意,逍遥焉,而无一德而不行也。其妙可该而显於二端:一在生万物之际,一在宰万物之绪。察之於生万物,各物性理,豫定巧妙,而俱为行德之地也。察之於宰万物,物性虽定,而其所行虽不勉强之,究竟无一不为行德之机也。今试言所豫备之巧,后乃言其所行之妙。
(二)天主诸德俱行
一、天主创造天地万物
夫推及开辟之先,而以理之次序论之。(此以理之次序论之,至论生造之序,另看六日功书。)
太始有天主
厥初太始,无天、无地、无神、无人、无物,并天地、万物、气质而亦全无,独有一自有、自福、自足、至尊、至善、至公、至智、至能之天主也。然其德福虽备,不阻其好生、好施之意。是故欲创一外区,为通其善,显其德之所也。
天主分天与地
夫先诸德而首出者,即全能也。自无而生天地万物之质,不费心力,不藉时候,一命而生,全能之行如此也。气质既有矣,倏而至灵之德,开辟混沌,分四行,成万众;安排万物,位置群生;各得其所,各当其则,天包乎外,地置於中,分星於宿。日虽与星同性,置之星下,以之定四时、别昼夜,照临万象、煦育群生。日之下,又位置一月,以分朔晦,验燥湿。
天主分水与地
在上者既定,复安排在下之物。论地,原其轻重之自然,并为水所包括。但地为载物之所,使尽为水所浸淫,则大地不几为沼乎?故分高以成山,分低以成海。然山海虽当分,而人物又不能尽离其水。故使海一日两潮,渗於地孔中。复藏火於地,以内蒸而升水於山,使之滤其碱以滋润之。至山,又出而为甘泉,流而为长江、为大河,使人得而饮、物得而滋溉焉。至於不近河海之处,又以日蒸气成云。云成,风以荡之,敷於各处而成膏雨。(此等格物之理多端,随人讲论;不如《圣经》定理,永无二说。)
天主生万物
至於五谷草木,使之各随其性而得其地、宜其时而遂其生。他如羽毛鳞甲,令之各安其所、各存其向、各成其用也,至灵之施於混沌中者如此。
二、天主生纯神
夫使天地间,止有此块然之物,而无有一灵明者寓於其间,则天主至尊,谁识敬之?天主至善,谁识爱之?天主至公、至严,谁识有赏、有罚而畏惮之?向使全能至灵虽行,而天主无算之他德,隐而不行者尚多,则生天地之意,未见其大显也。不知智德於此而发,於天生无算之纯神,皆有心、有情、有主张。分为九品,其各品之德能,皆与天主之各德相感应。
三、天主生人
人兼有形神
虽然,神於主,既相通矣;於物,犹然相格也。然而智德於此,又发於神之下,生兼有神形之人。形则能受万物之享,神则能任万物之报。美矣乎!自有人,而造化之功乃有答矣。人在万物之中,如君在兆民之间;代万物而报主,以万物事之,以身心敬之。尝曰:“人有一需,而物即有一以应之。”亦可曰:“主有一德,而人即有一情以答之。”物无不归於人,而人无不归於主。主有尊,人有敬焉;有善,人有爱焉;有恩,人有感焉。夫天主之施恩,皆由自愿,而敬爱、感谢,若属非任人生愿之行,则天下无相应之报答,又似天主之掩其自足也,然而智德於此更彰。
人有主张
故生人赋有主张,如爱敬、感谢,虽属人之当然,其行与不行,又属人之自愿,而天主亦不强使之也。异哉!自人有主张,不特天主显其自足,而天主之至公,好善、恶恶,好施、好福等德,亦无不可行。盖有主张,则善恶於此分焉矣。有善,则好善不得不爱之。爱之而至公,则不得不赏之。赏之而好施之极,则所赏宜与其相称焉。但欲其相称,非世福所能致也。而智德於此弥显:生前以好生之德,行於众人;身后以好福之德,行於善士。
人有不死之灵魂
惟其然,故生人有不死之灵魂,能照天主之至美,能尝天主之至乐,能享天主之万福也。或曰:“论作善,则主张为美。论为恶,则何如?”不知智德於此愈显其妙。何也?人犯罪,或待其改过,而且助之、养之。至容之德行矣。改之而即赦其罪,复其恩。至慈之德亦行矣。或至死不悛,则罚之以永远之苦。至严之德又行矣。若前言诚是,则任人何如自择,而天主之德,各可以得一行之机焉。此为性理(性理,乃首卷之道。)豫备之妙。今进而观於事道,(事道,乃次卷之道。)其果得所豫之效焉否?
四、天主诸德
天地、神人、万物之性既定,后任各率其性而行。有自然者,依其自然;有主张者,听其主张。
天主之至善
即如天神初生,遂任其自定所向。善者,知己有所自,识其大本,钦其至尊,爱其至善。而天主即以无穷之福福之,此非至善之行乎?
天主之至尊
恶者,不识己之所自,忘其大本,侈然自美,骄傲自足,欲对於无对之主。而上主即夺其原美,抑之以污秽之所,罚之以永远之苦,非至尊之显乎?
天主之至公
至於人类之原祖,又实行德之大枢纽也。盖天主之德,无一而不行於彼焉。全能生之,至灵位之,好施养之,而且立之为万物之君,赐之以格外之恩矣。夫好生之德既显,而他德又随而予之。是故恩虽未绝,但或存、或废,又视其善恶为转移,而至公之德行矣。
天主之至主
且将万世、万民之主张,皆统於原祖一人之主张。其或善、或恶,又皆属於原祖一人之善恶,非主之至也,能如是乎?
天主之至严
以前后子孙之祸福,俱关於细事之一命。事小而命尊,至严之行也。
天主之自足
任原祖方命败类,易世而成罪薮。示人报焉,於己不加;背焉,於己不减。自足之行也。
天主之至仁至义
夫自原祖犯罪之后,一则许其万物攻罚,一则犹不绝其所需,而且待其悔过迁善。至仁之中,不失其严;至严之中,不失其仁。此又慈严相接,仁义并行者也。
天主之全智
且又乘其重罪,而开现世之至道,易坏世而更美於原世,此又全智之德,行於至极者也。然此为宇内之至理,不得不专陈於后。
(三)诸德之行俱无限
观原祖犯罪之后,天主怒於上,人物乱於下。夫人为万物之灵,不但不以万物事主,而且以万物逆之。宇内原为事主之郊庙,变而为一罪薮;天地原为人之宫寝,易而为一罪狱;即人心原为诸德之澄会,易而为万恶之秽府。人类已败,莫可谁何?观於此,而无一人不太息曰:‘生天地之功,第归於此乎?’而不知现道之妙,於兹而起矣。
一、主德由今世行于无限
盖原世(系原祖未犯罪之世。)也,主恩虽隆,然犹属有限之物。(物,指天地万物而言,皆属有限者。)人之敬爱虽纯,亦不过人之微忱而已。本有限焉。而今则不然也,或主之施於人,或人之答於主,得至於无限。天地於此,始为主德显而行於无限之区也。
二、再生之恩胜于生养保存之恩
夫始造之功,全能创之矣。而再生之功,又至慈开之。但《圣经》所云:“上主慈德之行,较诸德之行,超越远甚。”於兹实显矣。盖生养保存之恩,重矣。而与再生之恩,断然不可比。生也,不过一命而已。经云:“全能之主,呼无者如有者然。”又云:“自无中而呼万物,而万物即莫不自无中应而至矣。”无阻碍,无相敌,无悖逆也。至若再生之功,则不然。欲赦人类,而天主诸德,一若群然阻之。至尊阻而欲其补,至严阻而欲其罚,至公阻而欲补罚与罪相称。一若万世之愆,豫在主前,以震其义怒,万物同声以呼其惩罚。於是乎上下、内外、前后,莫不交攻。而至慈一德,与之能敌焉、能开释焉?是以屈至尊而降生,而代赎,而代死。慈德之行,果何如乎?上主赦罪,恩固隆矣。其赦罪之法,不益妙乎?
三、人敬爱之功可至于无限
然异哉!主恩一至无限,而人之报答,亦因是而至无限也。人类一蒙耶稣在其中,而任万民之责,不特能谢恩於无歉,而且至尊等德,欲补、欲罚者,亦无不全得其宜矣。不止此也,即人之敬爱等功,亦可至於无限;而人於天主之诸德,亦得有无穷之报答矣。
四、救世者全天主无限之德
盖耶稣虽论其有天主性,於圣父、圣神无大小之别,必无拜跪祷祀之理。然论其有人性,亦有人之本职当尽;论为人类之元首,则又有人类之任当尽。故人类当拜跪祷祀,则彼为之倡焉。所以《圣经》云:“万民祭主。耶稣乃曾孙也。”又额我略圣人云:“耶稣者,万民之喉舌也,欲陈辞,彼即代之呼吁。耶稣者,万民之手也;欲进献,彼即代之持捧。且为万民之心焉,欲爱敬,而耶稣即代之输将更为万民之首焉,欲以苦难赎罪,而耶稣又以本身代为牺牲也。”吁!万物无人,而於天主不能通;万民无耶稣,而於天主不足达。自有耶稣为万民之心,则上下相合。天主至尊,而人类有无限之敬焉;天主至善,而人类有无限之爱焉;天主至公,而人类有无限之补焉;天主至严,而人类有无限之畏焉。於是天主声灵荣光,虽见於初生人无罪之恩,而益显於再生人赦罪之法。故可谓生天地之趣,萌於物、盛於人、而成於救世者。无物,而天主之德,虽备而不彰;无人,虽彰其一二,而不全焉;无救世者,虽全而犹若有限。一有救世者,天主之德不但无一而不行,且无一而不行於无限;则生天地之精意,始克全矣。故古典曰:“美哉!坏世之凶,反致无涯之吉。”此之谓也。
第三节 论道确据
或曰:降生之道,於理无不合;救世之事,於主无不宜,亦既明矣。但虽美妙,究亦可有可无,而非所谓不得不然者也。虽有此理,安知必有此事哉?且其事大而奇,则其据亦必欲钜而确。不然,智德似有歉於此焉。
曰:无虞也。救世之据,即全智之极功也。智德於他处虽显,而於此庶几乎尽焉?第欲全述,岂笔墨之所能及哉?故约而为三:一在未降生之先,一在居世之时,一在升天之后。三者无不度越人量,而非天主不能为也。
(一)未降生之先据
夫先时之据,察乎天主《圣经》,而知救世者之事,於数千年前靡不豫言之矣。其来於何时,生於何地,系於何祖,后所行神化奚若?迨至其时,而耶稣果生,与《圣经》所预载者,一一尽合,毫发不爽。有此而尚不足为据乎?然天主之智德,若犹未足。不特使达人良士信之无疑,即苟有知识者,非固执之极,无不凛然服矣。然特欲防群疑,兹略陈数端於后:
一、原祖传旨
一、救世之事,万民之公事也。故不待支分派别,而於原祖一犯罪之后,即默喻其旨,使之传於子孙,世世相承。
二、圣人训导
二、恐久而或忘,复於彼子孙中,代生圣人,令将救世之事,以为大训,以为苦中之望,令伊辈守之而弗替。
三、亚巴郎为其祖
三、恐其杂处混传,故又生一大圣,(名亚巴郎)为救世者所生出之祖,使之另居一域。后子孙蕃庶,成一大国,咸以此事为世传。
四、《圣经》为其证
四、又恐口传有讹,於未降生之先,二千年内,於伊派中,复生二十余圣。(每瑟、达味、衣撒亚、达捏耳等圣。其详看降生引义书。)后先相继,默牖其心,将此事录为《圣经》,明有典也。
五、使徒传万邦
五、《圣经》止存一国,他国犹有疑焉。又故令此邦之人,散於列国。至再至三,而衍其旨於万邦。(西汉时,亦有人至中国。)
六、详述以防伪
六、恐好事之人,或冒此而欺世,故又载之极详且尽,亦非人之所能伪为者。
七、善士明释其义
七、载之详尽,又恐受难之功有阻。故其文极奥,若隐若现。善士神而明之,即释其义,俗人虽昧於当时,然至事后而观,亦了然矣。
八、《圣经》七十二士译本
八、《圣经》如此其详尽,又恐人疑为降生后所作者。故於未降生三百年前,使一外国之大王,(名多罗茂)虔请《圣经》。得其本文一部,刻在黄金方册,七十二贤译之,而藏於国学中。后渐传各国,断不得疑为事后所载。
九、耶稣与《圣经》互证
九、《圣经》所载之期已至,而耶苏果生於其会、其时与地。及行事,莫不与所载者,实相符合。可知所生之人,已验其经为天主之经;所著之经,又证其人为救世之人。盖耶稣与《圣经》互为征者也。先时之据已如此,尚有疑乎?而况乎不止此也。
(二)在世之时据
(此系论理之书,故简於序事,或有未详述之处,须参看降生记录) 
论当时之据、耶稣之事,与《圣经》相符合,惟此已足据矣。盖《圣经》所载者,非人之所能冒为也。如命瞽者见,聋者听,喑者言,跛者行,病者愈,死者复活;能令万物听命,能鉴人心隐微,能至诚前知,豫言未来之事;死时能震骇天地万物;既死,又能复活,岂人力所能致哉?此设不载於《圣经》,而当时睹此,已各为证矣。美哉!此虽奇大,然犹万中之一耳。直可谓耶稣在世,自天之下,自生至死,无一物、一时不徵之。今略举其数端焉:
一、在世时证据
出生时证据
⑴天神报告
生之时,天神群报於空中。谓世人曰:“天主光荣兮,鸿於天;良人宁谧兮,安於地。”而据在天神矣。
⑵牧监稽首
凡夫牧监,前来稽首,兢兢致敬,而据在良民矣。
⑶景星空现
《圣经》载其景星空现,引其所生之地,而据在天文矣。
⑷三王来朝
三国之王,不远千里而来,循星觐光,各献方物,则据在人君矣。
⑸圣哲赞誉
生后四旬,圣母抱献主堂,而盛德之大老,恭接赞誉,而称为救世之主,则据在圣哲矣。
在世时证据
⑴群彦见证
迨其年十二龄,谈道於群彦中,莫不惊而美之,则据在时学之士矣。
⑵天主见证
行道广化之时,天上清穆中,赫然呼为万民之师,(此呼共纪有三次)为天主之子,而据又在天主矣。
⑶士民来归
士民闻道,若渴若饥,慕义来归,据在众人矣。
⑷风浪平息
拒雄风,熄猛浪,消疫气,据在四行矣。
⑸魔鬼听令
附魔者求而驱之,而魔即凛然退避,据在邪神矣。是其生也,分而各证如此。
死时证据
至於其死,因隐屈其全能,而天地万物,一若群然争献其据。所以甫上十字架时,天昏於上,地震於下,日晦於中,星现於昼,山则崩,石则触,死者现形而出墓,生者哀悔而惨伤。若此者,一若天主以万物宣其受难者,为所爱之圣子也。万物徵之如此,再以其道德观之,愈可验耳。
二、耶稣自证为天主之道
天主之道真、善、全、令
其道也者,自徵为天主之道。真也、善也、全也、令也。真则异端全辟,正道尽挽;善则淑身有法,淑世有道;全则道可知者,而无不详,可行者,而无不诱;令则使人感发而勉於从事。(详看四卷)
天主之道极深而极浅
且极深而极浅也。圣人穷之而不尽其妙,凡人学之而适足其分,亦至高而至平也。造之可至圣神功化,习之不外日用知能。事总归夫实践,辞不求悦听闻。
天主之道不同于世道
而与世之侈谈鸣高者,大相径庭矣。夫世之敦实行者,或则穷大失居,或则徒劳罔益。而耶稣之道不然,其所迪者,大裨心性,言言药石,直探病根。且世之所谓治心者,未揣其本,难齐其未,以毒攻毒,以燕伐燕,去一恶而长一恶。故高以立志者而荡,谨以治己者而隘;刻於烛理者多偏,勇於治事者多乱。体耶稣之道者,不然也。勇而不乱,刻而不偏,谨而不隘,高而不荡。群美毕萃,恬然安之而不矜其奇,大义不繁,坦然示之而不恣其诞。故富贵相忘,俭乐中节,和不流,介不矫,即弱女黄童,亦能嗜之如饴也。夫道之与心,适协如此,非造心之主,安能垂之乎?
三、耶稣为世人立表
夫救世者之来,匪惟垂训,亦欲立表。故耶稣之所好,非在离世异俗,而在化俗陶世矣;非在素隐行怪,而在居易阐道矣。所以虽时显神奇,而亦不失常道。一切矫情绝俗之事,麾而不为。其外行,淡淡而不厌;其内德,浩浩而无极也。
立家之表
试观自幼至壮,一若年与时殊,而行即与年异。盖易一时,而表一更矣。三十年居家,於伦物往来,各随其遇,各付其情。盖处於家,则有家之表也。
万表咸立
迨年至三十,出而善世。至是,而大德普施,万表咸立。恒见诲人之下,虽至尊难掩,而温厚和平之致自昭。则至尊中,又时流其至善矣。且遇罪人及朴素无知之辈,匪惟不厌绝,而且保若赤子焉。见者咸震而惊之,谓不当与罪人偕也。而耶稣则曰:“医不在病人中而谁在?”又曰:“予实为救有罪之人而来也。”爱焉如此,而亦不护其恶。盖爱则人也,而非罪也。是以随其罪病,而施以神方。开其迷而使之悟,善其法而引之行,正其的而使之归,辅其力而使之至。故负罪而来者,适以被化而往矣。
四、耶稣之善仁中有义
耶稣之善,又非柔善之谓也。柔中有刚,仁中有义;存严父之容,以配慈母之心。所以遇强悍不率之人,不论贵贱,有过则规之,有谬则绳之。在伊辈中,不啻严师之於弟子焉?守其师道之尊威,见者咸钦若神明矣。
五、耶稣德容,笔舌难尽
至於在外之德容,岂笔舌所能罄哉?威可畏,而仪可象。觇丰采者,望而生敬;聆议论者,接而即服。故从游之众,雅慕其道,终日与言,忘寝忘食,甚若醉以道、饱以德也。即妒善之党,或使人害之。使者至,而一闻其德音,如坐春风、如沐太和,暴厉之念消,而羞恶之心生焉。幡然悔曰:“吾侪始闻道矣。”呜呼至哉!即后为伪善者所害,亦徵其德之至也。尝闻形陋者,必恶明镜。耶稣在群小之中,亦如明镜鉴物,形其伪焉,显其恶焉,触其怒焉,是以必欲谋害之也。虽然,欲掩耶稣之德,而其德愈显。不观蒙难之际乎?量愈洪也,心愈慈也,意愈恳也,色愈恬也。以己善而胜人恶,以人丧耻之妒而成己至爱之功。斯所以立善人被冤之表也。是故恶辈施以凶气也,而耶稣以愉色胜之;恶辈讥以辱言也,而耶稣以缄默示之。不宁惟是,凶党以无数之苦加之,而耶稣反以无比之恩予之。甚且恶人敢妄以奴之刑刑主,而仁主甘受其刑,以为赎人之价。其死也,能震骇天地万物,而不忍伤恶人之一肤一发。此岂人力之所能为哉?昔圣伯尔纳铎睹此云:“何必以灵异验之?第览乎此,足信其为人而天主者矣。”
(三)升天后据
论后时之据,可该为三端:一、弑救世者之国尽灭;二、邪教之灭而正教之兴;三、正教之境,历久常新。三者皆耶稣所预言,而明证其为天主者也。
一、弑救世者之国尽灭
耶稣预言其城之灭
论灭其国。耶稣受难前五日,睹其城郭之巩固、殿宇之巍峨,频叹曰:“斯城也,当今之代未尽,石不叠石也已夫。”
其国当灭
夫论其罪之重,固宜早罚。然天主至慈,耶稣至仁,犹欲待其改过,故宽之一代。乃属弟子,代行劝化。然而难矣。盖欲以素为我所辱者,今转而敬之;素为我所恨者,今转而爱之;素为我所绝、我所弑者,今转而服之。且认之为主,遽释其夙恨,遽变其初心,虽在贤哲,亦云:“难矣!”而况凡人乎?且弑耶稣者,非常人,乃彼国之学士。《圣经》掌於彼焉,诠於彼焉;预指救世者之来,亦导於彼焉。无如因耶稣道德之辉,眩彼私目,遂心迷而将数千年所许者、《圣经》所载者、一国之所翘望者,一旦冒而弑之,其迷、其恶、其害,至於此极,罪岂易於决然痛悔乎?不在同谋者,或可望其归正;司其事者,宁肯迁改乎?朴直者,犹觉易;文过者,岂不难乎?故先则痛恨其人,次则深恶其弟子,终则立意而欲灭其道。迨耶稣所云降罚之时至,而天主之义怒彰矣。
其国被灭
敌军果至,国伤城围,惨莫胜述。姑无论敌害堪嗟,即本城之人,亦自相攻杀。糗粮绝,易子而啖,僵尸一百二十二万。敌军睹此,莫不挥泪叹曰:“非我也,天也。”战毕,耶稣所言石不叠石者,夫敌兵虽不知之,而犹隐验之。尽毁厥城成白地,而果无石叠石矣。国灭民散,流窜天下。其事详载之彼国史书,至今可览。其时考之中历,在东汉建初年间。
古堂不能复修
越二百九十二年,又有一国王,(名儒良)甚迷乎异端。见从耶稣教者,欣以此事为据,大怒。复欲将此城重建古堂,以矫抗耶稣之语。再召如德亚国人,聚处原地。督役丁男,耗一国之费,而动兴作。其锹锄器械,皆以银为之,示傲也。然而耶稣所言,卒不可抗。其人已集,其工已鸠,其材已庀。方掘地,不觉烈火冲出,地震石倾,人物尽填於坑。至再至三乃罢。后显十字架,灿烂于空中。令人明知其非偶然之事,乃因耶稣全能而然也。由是时而至於今,如德亚国人,皆流离奔散,抱《圣经》而迸诸万邦。若天主故留其余,以为《圣经》之证,救世者之验云。
二、正教兴而邪教灭
正教兴而邪教灭因天主全能
论邪教之灭,而正教之兴,当观所灭、所兴之教,并察传教者何人。而其中神奇之据,则可知之矣。所灭之教,其神最灵,有感即应,有问则答;极合人私,极易奉崇;如拜礼之外,弗计矣。所兴之教,至一至善;拒异端,防嗜欲;一邪不得相参,纤恶必去其尽;其俗情靡风,断不同流而合污也。至於所选传教之人,不以名儒,恐人疑为术驭;不以钜卿,恐人思为势厌。特选朴素布衣,十有二人,诿之传教。不宁惟是,斯人一出,术士恶其有防己欲,学人憎其有道相高;在上者恐其移风,在下者嫌其易俗。推而邪神,亦蛊惑人心,以炽其害。群起交攻,常刑不足,而且各出其奇法耳。斯时也,传教者惟以德保道,恬然顺受,效耶稣之芳型,恃天主之宠爱而已。邪教以怨报德,圣教以德报冤。彼也甚众,此也甚寡。彼凶猛,此良善。彼贵而巧,此朴而直。究竟彼之邪教皆亡,而此之正教大兴。其故何哉?呜呼!噫嘻!此非人力所致,盖有天主之全能任之也。
内付超性之能
所以传教者,虽本无奇才,而超性之神能独优。盖耶稣升天后十日,圣神降临,默喻其心。率性超性,万理万德,不究而知,不困而能。
外神化其才
外焉神化其才,万邦言语,古昔经典,不习而达,不学而通。虽则谦冲自持,然对王侯而理不屈;功力平淡,而天主之全能,一若独掺也。是故,攻之不能,禁之不得。几见烁於火,而火不能焚;置於水,而水不溺;投於虎噬,而虎且摇尾乞怜;剐其肌肤,而肉且复生如初;拘之邪神之前,而邪像亦仆而成灰矣。
忻然殉道捐躯
故杀一人,得十人信之;杀十人,得千万人归之。即幼而成童,弱而处子,亦皆忻忻然慕义致命,殉道捐躯。不惟此也,并操刀主杀之人,感动莫遏,亦乐而愿归矣。乃无何而邪术尽灭,邪庙改堂,黜异端,崇正道。无论编氓被化,即学士君相,卒至奉令而承教焉。思当日所兴所灭者如此,非天主之全能,曷致哉?
三、正教之境,历久常新
夫止为弃邪神,人犹可从。若欲革其积习,挽其靡风,难矣!此为第三端,试言之。
化恶为善
自得耶稣之道,远西诸国,向为万恶之薮,后为至善之域。贪财者而乐施,迷色者而贞洁,亢历者而良顺,惰懦者而勇毅。内而人心,化恶为善;外而风俗,遂变丑为美。上下相安,恬然无事。富不骄而贫不贪,贵不欺而贱不抗。富者,为贫人之帑藏;贫者,为富人之股肱。抱道者,为众人之模范;乘权者,为百姓之父母。
相国相恤
一国之中,恍如一家焉。且老有公养,少有公校,病有公医,旅有公舍,掳有赎,囚有慰。至於穷民而无告者,皆相周相恤。同侪之下,恫瘝一体。迄今千数百年来,其俗常新,盖其道不变易。
教皇司教
世主之外,另有宰道之共君,无世及,惟凭盛德而立,专以治道为任,名曰:“教皇。”而教皇之下,又各国设有主教、神司,分任其职,襄圣化於各方焉。夫教皇在其中,代耶稣之位,奉耶稣之权,内膺其默牖,外以圣传《圣经》,而保其道之真,定其俗之正。其列国之君若民,宗其道范,不啻奉耶稣之命。
施化万方
然且其施化也,不止远西诸国,而天下莫不得聆声教焉。观此可徵耶稣非仅为人,诚为人而天主也。若更合览先时与当时等据,又凿凿可证焉。”
(四)前三据最不能疑
或曰:“观前三据若果有厥事,未有不足凭者。但未睹其事,不过信人之言耳。”曰:“凡不信人之言者,或疑其不自信而诳人,或疑其冒信而有误。此外,更无他惑。然斯二者,於此均不得疑焉。
一、传道之人不可能不相信
千万人传道
论其不自信。试即平心而度,天下有舍其父母、昆弟,远适异国,冒死而来诳人者乎?即有一二诞妄之人为之,能有千万人传之,世世而勿衰耶?
非为广其教宗
或又疑为欲滥取门徒,以广其教。而不知若第为滥取门徒,即当迁就其道,使人易从而易守焉,则可,乃何以道则高也,行则峻也?常见击情物欲者,但欲略贬其道,则即获信从。而西儒卒不因是而稍贬,可谓滥取也耶?
唯老死中土
至於疑其别有所异,自万历十二年,利子玛窦传教中国,相继而来者,不下数百。察其所行,不过修己化人,老死中土而已,设不实有信於其中,而只图一棺一墓,必航海九万里,或作鱼鳖之食,始可得所图欤?幸也!死於中国者,犹有棺墓。至往他国传教之士,无论居室、衣服、饮食,不能自给。其杀於恶人之手,啖於野人之口者,不知凡几。使不实有信於其中,而止图杀之、啖之。岂本国不足死,而必躬造异地欤?此可知不自信之言,不得谓之也。
二、传道之人所信无误

《耶稣会文献汇编》 相关内容:

前一:4
后一:6

查看目录 >> 《耶稣会文献汇编》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