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是听到乐器声音而喜悦,快乐。《说文》 : “喜,乐也。” 甲骨文写作 “、”, 上边是鼓的形状, 即 “壴” (读zhù, 鼓) , 周 围的小点是击鼓发出的声音,下边是 “口” ,正是 “闻乐则乐” 的意思。 金文、《侯马盟书》 、小篆字形与甲骨文相似。“说文古文” 在 “喜” 旁 另加张开大口的人形 “欠” 字,强化了人因喜悦而大笑的形象。隶书(汉 《樊敏碑》 )以平直的笔画取代了篆书的圆弧笔画,成为今文。
“嬉” (读xī)是盛大活动中的嬉戏欢乐。 甲骨文写作 “、 ” 。 在鼓边加一 “女” 字,会意有女人参加的嬉戏活动。此字未见小篆,按偏 旁部首组合应为 “” 。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