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方
苗族的地方长老。苗语音译,意为“地方上的长者”。有的地区称“该歪”。与乡老、寨老相似。多半是在能言善辩、有威望、有才干、办事公道、能合理调解各种纠纷、愿意为群众办事的老年或青年中自然产生。不受村寨或县界限制,一村寨可有数人,也可以一人管理数村寨。因平素具有威信,凡发生争执,双方皆请其出面处理或调解。后发展成为由其主持※议榔会议,根据榔规判处当事者的罪行和执行惩罚。较大地区的“六方”,例由各村寨的“六方”共同推举产生。无任期限期,不脱产,亦无固定报酬,但可得当事者之酬谢。民国时期在实行保甲制度的地区,部分由保甲长替代,有时也委派其充当保甲长。
- 阿里眉
- 阿里衮
- 阿里海
- 阿里喜
- 阿里雅
- 阿里答
- 阿里懒
- 阿沙赤
- 阿灵阿
- 阿灵泼
- 阿武儒
- 阿者卫
- 阿其古
- 阿拉奇
- 阿奇木
- 阿罗多
- 阿罗真
- 阿罗喊
- 阿贤设
- 阿固郎
- 阿昌语
- 阿昌族
- 阿咄欲
- 阿知立
- 阿岱汗
- 阿侬语
- 阿忽台
- 阿底峡
- 阿育习
- 阿实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