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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指按照经济基础与阶级本质划分的法的类别。在人类历史上,法的类型可分为四种,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前三种类型都是剥削阶级类型的法。社会主义法是新的类型的法。一般认为法的类型与法的分类不同,后者是按法的制定、内容、效力、适用范围等所作的分类。也有认为两者不必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