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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寸法

指寸法   zhǐ cùn fǎ

针灸学名词。又称“手指同身寸法”。利用手指与全身的比例关系,以同一人体手指某一部分的长度或宽度作为标准单位(同身寸),来衡量确定穴位位置的方法。扁鹊以中指末节的长度为一寸(据宋王执中《针灸资生经·论同身寸》,晋葛洪《肘后备急方》以四指相并的宽度为三寸,称为“一夫”,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以拇指末节的宽度为一寸;宋王怀隐等《太平圣惠方》卷一百以屈指时中指中节侧面两纹头间的距离为一寸,称“中指同身寸”。指寸法常与骨度法参照应用。明张景岳《类经图翼·经络》:“凡手足尺寸及背部横寸无折法之处,乃用此法。”



「指寸」开头的词语:

指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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