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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

布政使    bù zhèng shǐ
1.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宣德后,全国府﹑州﹑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高于布政使。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直隶亦设,江苏则设二员,分驻江宁﹑苏州。俗称藩司﹑藩台。参阅《续文献通考.职官.布政使司》﹑《清会典事例.吏部.官制》。

国语辞典

注音 ㄅㄨˋ ㄓㄥˋ ㄕˇ  拼音 bù zhèng shǐ
職官名。明清各省民政兼財政長官。屬承宣布政使司,受轄於督撫,與掌理刑名的按察使並稱為「兩司」。亦作「藩臺」、「藩司」。

扫描版:「布政使」在《汉语大词典》第4083页 第3卷 677



「布政」开头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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