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实录|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成语词典 >

承明庐

成语:承明庐

【成语】:承明庐
【拼音】:
【简拼】:
【解释】:

    承明庐是指汉朝皇宫石渠阁外承明殿的旁屋,是侍臣值宿所居之所。严助(?一前122年)西汉会稽吴县人。武帝初即位,郡举贤良对策,擢为中大夫。后迁会稽太守,复归长安,为侍中。汉武帝时,严助被任命为会稽太守,几年过去了,但治理政绩平平,武帝很不满意,就给严助下诏说:“你不喜欢在朝廷承明庐值班,又认为侍从之臣太辛劳,怀恋故乡,要求调到外地任州郡长官。会稽东接大海,南邻诸越(古族名,广泛分布在长江中下游以南的众多部落),北临长江,是个重要的州郡,但你治理几年并无政绩闻世。”后以“承明庐”为典,咏在朝为官。

【出典】:

    《汉书》卷64上《严助传》2789页:“上问所欲,对愿为会稽太守。于是拜为会稽太守。数年,不闻问。赐书曰:‘制诏会稽太守:君厌承明之庐,劳侍从之事,怀故土,出为郡吏。会稽东接于海,南近诸越,北枕大江。间者,阔焉久不闻问。具以《春秋》对,毋以苏秦从横。”张晏注曰:“承明庐在石渠阁外。直宿所止曰庐。”

【例句】:

    三国魏·应璩《百一诗》:“问我何功德,三入承明庐。” 三国魏·曹植《赠白马王彪》:“谒帝承明庐,逝将归旧疆。” 唐·刘祎之《酬郑沁州》:“匪厌承明庐,伫兼司隶局。” 唐·白居易《马上作》:“自问有何才?两入承明庐。” 唐·张大安《奉和别越王》:“何时骖驾入,还见谒承明。” 宋·辛弃疾《西河·送钱仲耕自江西漕赴婺州》:“问君可是厌承明,东方鼓吹千骑。” 宋·辛弃疾《木兰花慢·滁州送范悴》:“想夜半承明,留教视草,却遣筹边。” 宋·卢炳《多丽·寿邵郎中》:“还知否,承明倦直,来抚斯民。” 清·顾炎武《哭杨主事廷枢》:“未得待承明,西京俄注丧。”


承明庐 成语接龙

【顺接】:庐山真面 庐州小卿 庐山面目 
【顺接】:居无室庐 薛苞田庐 初出茅庐 三顾草庐 三顾茅庐 蓬莱闭庐 吾爱吾庐 三谒茅庐 
【逆接】:一系相承 继继承承 一脉亲承 阿谀奉承 一脉相承 曲意奉承 满口应承 弓冶相承 
【逆接】:承绍箕裘 承欢菽水 承讹袭舛 承欢彩服 承颜顺旨 承天之祐 承学之士 承露金茎 


 查看:「承明庐」的典故、承明庐成语故事

「承明」开头的成语:

承明庐


虎口餘生記一卷 南海百詠續編四卷 陽明先生文錄五卷外集九卷別錄十四卷 復齋錄六卷 中庸一卷 臺灣雜記一卷 新刻三姑娘倒貼口傳 診家正眼三卷 莊子集辨一卷 晉書地理志新補正五卷 延吉廳疆域記一卷 中山文化教育館職員録 集古印笵十卷 海嶽軒叢刻 學福齋文錄二卷 春秋戰國異辭五十四卷春秋戰國通表二卷摭遺一卷 山西嘉慶十七年分正雜鹽課錢糧黃册一卷 詳註聊齋志異圖詠十六卷 竹葉庵文集三十三卷 總理年譜長編初稿各方簽議長匯編不分卷 二十四孝(時調山歌) 朱氏實法五卷 雁山詩鈔一卷 趙悲盦花卉冊 太一救苦護身妙經一卷 太上九真明科一卷 幽光集不分卷 今獻備遺四十二卷 河東君傳一卷 諸家詩話一卷唱酬題詠附錄一卷附錄一卷 英字指南六卷 好雲樓試律一卷 漁陽石譜 柈湖文集十二卷 丁汝昌遺墨一卷 [民國]續安邱新志二十五卷 詩本義十五卷鄭氏詩譜補亡一卷 大唐創業起居注三卷 暘谷漫錄 伏羗縣一卷 遁甲開山圖 毘婆尸佛經二卷 唐書直筆新例四卷新例須知一卷 河東先生集四十五卷、外集二卷、龍城錄二卷 詒謀隨筆二卷 二亭詩抄六卷 五千五百佛名經八卷 臆乘 太乙七十二局四卷 [光緒]咸陽鄉土志一卷 妝史二卷 (康熙)錢塘縣志三十六卷首一卷 蕭山河蕩紀念録一卷 繼世紀聞 玉牒宗室(小)不分卷 五畝居桑蠶清課四卷 弘明集十四卷 慮得集四卷附錄二卷 [嘉靖]湘陰縣志二卷 南北朝別史補逸不分卷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