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实录|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成语词典 >

天地不容

成语:天地不容

【成语】:天地不容
【拼音】:tiān dì bù róng
【简拼】:tdbr
【解释】:天地:天地之间,人世间。容:宽容。天地所不能容纳。指大逆不道、罪孽深重的人与事。
【出处】:汉·袁康《越绝书•越绝篇叙外传记》:“子谋父,臣杀主,天地所不容载。”
【示例】:乾坤浩大,日月照鉴分明;宇宙宽洪,~奸党。 明·吴承恩《西游记》第十一回
【语法】:作谓语、定语;多用于口语

天地不容 典故或故事

主谓 天地间绝不能有容纳。形容罪大恶极。汉·袁康《越绝书·越绝篇叙外传记》:“子谋父,臣杀主,天地所不容载。”唐·骆宾王《代徐敬业传檄天下文》:“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多用于罪恶方面。

天地不容 成语接龙

【顺接】:容光焕发 容膝之地 容足之地 容华焕发 容当后议 容民畜众 容头过身 容膝之安 
【顺接】:兼包并容 行不苟容 克逮克容 贪位取容 艾发衰容 天理难容 阮女乏容 无所不容 
【逆接】:三十二天 黄埃蔽天 衆口熏天 大圣齐天 浴日补天 以管窥天 坐井观天 辟地开天 
【逆接】:天狼芒角 天涯咫尺 天赐良机 天缘奇遇 天官赐福 天字一号 天大地大 天道无私 


 查看:「天地不容」的典故、天地不容成语故事
 查看:「天地不容」在《汉语词典》的解释


[康熙]六合縣志十二卷 [雍正]六合縣志十卷首一卷 [乾隆]六合縣志六卷 [光緒]六合縣志八卷圖說一卷附錄一卷 [民國]六合縣續志稿十八卷首一卷 [民國]棠志拾遺不分卷 [民國]棠志拾遺二卷 [道光]竹鎮紀畧二卷 [萬曆]上元縣志十二卷 [萬曆]上元縣志十二卷 [萬曆]上元縣志十二卷 [康熙]上元縣志二十四卷 [康熙]上元縣志二十四卷 [乾隆]上元縣志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 [乾隆]上元縣志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 [道光]上元縣志二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 [正德]江寧縣志十卷 [正德]江寧縣志十卷 [正德]江寧縣志十卷 [正德]江寧縣志十卷 [萬曆]江寧縣志十卷 [萬曆]江寧縣志十卷 [康熙]江寧縣志十四卷首一卷 [乾隆]江寧縣新志二十六卷 [乾隆]江寧縣新志二十六卷 [同治]上江兩縣志二十九卷首一卷 [同治]上江兩縣志二十九卷首一卷 [宣統]上元江寧鄉土合志六卷 [民國]江寧縣鄉土志畧十四章 [民國]江寧縣鄉土志二卷 [萬曆]江浦縣志十二卷圖一卷 [萬曆]江浦縣志十二卷 [萬曆]江浦縣志十二卷 [崇禎]江浦縣志十二卷 [康熙]重修江浦縣新志八卷 [康熙]重修江浦縣新志八卷 [雍正]江浦縣志八卷 [雍正]江浦縣志八卷 [光緒]江浦埤乘四十卷首一卷 [光緒]江浦埤乘四十卷首一卷 [萬曆]溧水縣志八卷 [萬曆]溧水縣志八卷 [順治]溧水縣志十卷 [康熙]溧水縣志十一卷首一卷 [乾隆]溧水縣志十六卷 [乾隆]溧水縣志十六卷 [光緒]溧水縣志二十二卷首一卷 [光緒]溧水縣志二十二卷首一卷 [光緒]溧水縣志二十二卷首一卷 [民國]深水徵訪册 [嘉靖]高淳縣志四卷 [順治]高淳縣志十八卷 [康熙]高淳縣志二十五卷 [乾隆]高淳縣志二十五卷首一卷 [乾隆]高淳縣志二十五卷首一卷 [光緒]高淳縣志二十八卷首一卷 [民國]高淳縣志二十八卷首一卷 [民國]高淳縣志二十八卷首一卷 [宣統]高淳縣志鄉土志一卷 [正統]彭城誌十九卷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