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实录|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成语词典 >

明法审令

成语:明法审令

【成语】:明法审令
【拼音】:míng fǎ shěn lìng
【简拼】:mfsl
【解释】:审:谨慎。申明法令,使人人遵守,谨慎发布命令,避免出现差错。
【出处】:《尉缭子•战威》:“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
【示例】:故任贤使能,不时日而利;~,不卜筮而吉;养劳贵功,不祷祠而福。 《新唐书•卢藏用传》
【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明法审令 典故或故事

并列 审,谨慎。公开地申明法度(使人们便于遵守),慎重地发布命令(以避免产生不良后果)。《尉缭子·战威》:“~,不卜筮而事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褒义。用于政治生活方面。

明法审令 成语接龙

【顺接】:令甲称忠 令人捧腹 令思之对 令人起敬 令人羡慕 令人寒心 令月吉日 令出惟行 
【顺接】:挟主行令 起令随令 一卒之令 委国听令 卫郎乐令 各别命令 弁髦法令 打牙打令 
【逆接】:清正廉明 大放光明 遐迩闻明 奉如神明 听聪视明 长夜难明 至圣至明 言甚详明 
【逆接】:明弃暗取 明珠弹雀 明光铄亮 明宰投巫 明媒正礼 明珠生蚌 明哲保身 明镜鉴形 


 查看:「明法审令」的典故、明法审令成语故事
 查看:「明法审令」在《汉语词典》的解释

「明法」开头的成语:

明法审令


[光绪]城固县乡土志 [光绪]城固县乡土志 [民国]城固县志 [康熙]城固县志 [康熙]城固县志 [嘉靖]城固县志 [光绪]南郑乡土志 [民国]南郑重修县志材料集 [民国]南郑重修县志材料集 [民国]续修南郑县志七卷首一卷 [乾隆]南郑县志 [乾隆]南郑县志 [民国]汉南续修郡志三十三卷首一卷 [嘉庆]汉南续修郡志三十一卷首一卷 [嘉庆]汉南续修郡志三十一卷首一卷 [嘉庆]汉南续修郡志三十一卷首一卷 [嘉庆]汉南郡志 [顺治]汉中府志 [嘉靖]汉中府志 [光绪]凤县志十卷首一卷 [道光]凤县志 [光绪]麟游县新志草十卷首一卷 [光绪]麟游县新志草十卷首一卷 [康熙]麟游县志 [顺治]麟游县志 [光绪]陇州乡土志 [宣统]陇州新续志 [乾隆]陇州续志八卷首一卷末一卷 [乾隆]陇州续志八卷首一卷末一卷 [康熙]陇州志八卷首一卷 [光绪]汧阳述古编 [光绪]增续汧阳县志二卷(道光志卷十 三卷十四) [道光]重修汧阳县志十二卷首一卷 [雍正]增补汧阳志(增补石门遗事) [顺治]汧阳志(石门遗事) [光绪]郿县乡土志 [宣统]郿县志十八卷首一卷 [乾隆]郿县志十八卷首一卷 [乾隆]郿县志十八卷首一卷 [雍正]郿县志十卷首一卷 [万历]郿志 [光绪]扶风县乡土志 [嘉庆]扶风县志十八卷首一卷 [乾隆]扶风县志 [雍正]扶风县志 [顺治]扶风县志 [光绪]岐山县乡土志 [光绪]岐山县乡土志 [光绪]岐山县乡土志 [民国]岐山县志 [光绪]岐山县志 [乾隆]岐山县志 [顺治]重修岐山县志 [万历]重修岐山县志 [乾隆]凤翔县志八卷首一卷 [雍正]凤翔县志 [康熙]凤翔县志 [乾隆]重修凤翔府志十二卷首一卷 [乾隆]重修凤翔府志十二卷首一卷 [乾隆]凤翔府志略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