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实录|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丛部 > 杂别 > 先秦诸子系年考辨 >

三六、晋出公以下世系年数考

三六、晋出公以下世系年数考

  《史记》载晋出公以下世系年教,《世家》《年表》互岐,细核多误,颇不足信。余考《晋世家 索隐》引《纪年》,文字虽略,实可依据,以订《史记》之失。今具列异同,重为写定。如韩、赵、魏杀知伯,乃出公二十二年事。而《史记 晋世家》及晋《表》均谓此为晋哀公四年,此与《纪年》说迥异。盖《年表》出公仅十八年,《世家》又止十七年,其实皆误。考出公十七年,据《世家》乃知伯与三家共分范、中行地。《世家》乃即以是年为出公出奔之年。《年表》因于明年书襄子元,而晋哀之元则又误后一年也。(《史记 晋世家》:“出公立十七年,知伯与赵、韩、魏共分范、中行地以为邑。出公怒,告齐、鲁,欲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反攻出公,出公奔齐,道死。”韩怡《竹书纪年辨正》谓:“出公盖以晋之十七年奔齐,薨在周贞定王十七年,道死谓死于外,非必奔齐而遂死于路也。《史记》统序未见清析。”今按如韩说,出公以十七年出奔,又七年而始卒,其间晋不得久无君,则韩说非也。《史记》自误以三家杀知伯事为四卿分范、中行事。又或误以贞定王十七年为出公之十七年,而今本《伪纪年》又据《史记》而误。韩氏迁就《伪纪年》立辨,宜亦误矣。韩氏书极少见,而疏陋无可取,姑采一条于此。)

  出公二十三年奔楚,乃立敬公。《世家》为哀公骄。《年表》作哀公忌,后又有懿公骄。梁氏《志疑》云:“考《素隐》《正义》引《世本》,昭公生桓子雍,雍生忌,忌生懿公骄,与晋、赵两《世家》称骄为昭公曾孙合。则忌是哀公,骄是懿公。忌与骄乃父子。《晋世家》误以懿为哀耳。《纪年》谓立昭公孙敬公,盖懿又谥敬,特误以曾孙为孙也。疑忌既早死,未尝为君。哀公之称,当是其子追谥。继出公者,必懿公骄,非哀公忌矣。”雷氏《义证》则谓:“《晋世家》明云立昭公曾孙骄,为哀公,《赵世家》又谓骄是懿公,则哀、懿自是一人之谥。犹周之贞定王,《左传》《正义》《世本》或称贞王,或称定王也。《竹书》又谓哀懿公即敬公耳。谓敬公是昭公之孙,孙即曾孙,犹《鲁颂》谓僖公为周公之孙。盖孙是后裔之大名,非必皆子之子也。”今按:哀懿古音近,雷氏谓哀懿乃一人之谥,是也。又按《年表 正义》谓:“出公道死,知伯乃立昭公曾孙骄为晋君,是为哀公。哀公大父雍,晋昭公少子,号戴子。生忌,忌善知伯,早死。故知伯欲并晋,未敢,乃立忌子骄为君。”是忌与骄为父子,忌早死未得立,梁氏之说亦信。惟谓忌追谥哀侯者则误。今定晋哀懿公名骄,而《竹书》又称为敬公者,如韩威侯即宣惠王,亦一君三谥也。

  附出公以下《史记》《世本》《纪年》三家异同

  史记   世本 纪年

  晋世家 赵世家 六国表

  (昭公) (昭公) (昭公) (昭公)

  (雍)(戴子) (——) (雝)(桓子)

  (忌) (——) 哀公(忌) (忌)

  哀公(骄) 懿公(骄)(昭公曾孙) 懿公(骄) 懿公(骄) 敬公(昭公孙)

  敬公六年,当魏文侯元年。(详《考辨》第三八。)敬公十八年卒,当《世家》哀公之年数。子幽公立。幽公十八年卒,《纪年》《史记》全同。于烈公立。烈公之立也,晋乱,幽公见杀。故烈公即以幽公见杀之年称元年,不逾年而改元。晋烈公三年,当越朱句三十五年。(详《考辨》第四十九。)烈公十一年,当齐宣公五十年。(详《考辨》第五十六。)烈公二十七年卒,《纪年》《史记》全同。子桓公立,《史记》作孝公。桓公十九年,当魏武侯二十六年。(详本篇下节。)明年,桓公二十年,赵成侯、韩共侯迁桓公于屯留。以后无晋事。《年表》孝公十五年,《世家》十七年,其下有静公,与《纪年》不同。今若依《索隐》所引《纪年》年数推之,则前后排比悉符。惟《索隐》于敬公、(即哀懿公。)幽公、烈公三君,均不注《纪年》年数,盖本与《史记》所列相同,故无事再著也。今本《伪纪年》作敬公二十二年,幽公十年,皆误不足据。考论《纪年》者,于此诸君,往往从《伪纪年》之说,不悟《索隐》注书详略之例,故尤纠纷不可理耳。(参读《考辨》第五六。)

  又按《索隐》谓桓公二十年,赵成候、韩共侯迁桓公于屯留,以后无晋事。”盖共时晋已不国也。然余考史纪》,证以《纪年》,知晋迁屯留,犹未全灭,其事尚有可得而言者。《赵世家》:“成候十六年,与韩、魏分晋,封晋君以端氏。”考是年为梁惠王十二年。《水经 浊漳水注》引《纪年》粱惠成王十二年,郑取屯留、尚子、涅。”前韩、赵迁桓公于屯留,至此十一年,而韩取屯留,可证晋君迁端氏之说不诬也。又《赵世家》:“肃侯元年,夺晋君端氏,徙处屯留。”前韩、赵分晋,取屯留,封晋君端氏。至此又十年,《晋世家 索隐》引《赵世家》:“列侯十六年,(即成侯。)与韩分晋,封晋君端氏,其后十年,肃侯徙晋于屯留”,即谓此也。是晋自屯留徙端氏,又自端氏徙屯留矣。

  又考《韩世家》:“昭侯十年,韩姬弑其君悼公。”是年正赵肃侯元年,疑悼公乃晋君。前十年韩取屯留而迁端氏,今赵取端氏而复迁屯留,韩大夫遂弑之也。然则晋自桓公后尚有悼公,或即《晋世家》所谓静公矣。前人于韩姬弑悼公一语,不得其解。梁氏《志疑》颇主其为晋君,而未能据《赵世家》为说。又误信《伪纪年》,故所论多僢。陈逢衡《纪年集证》亦疑悼公即静公,然亦未能参合赵、韩两《世家》为之说明。故重为论定之如此。

  又《水经 沁水注》引《纪年》:“惠成王十九年,晋取玄武、濩泽。”其事尚在韩姬弑晋君前三年,固知晋君至是尚在。雷氏《义证》亦定其时晋君即静公。谓“泫氏在今山西高平县东十里,濩泽在今阳城县西三十里。二邑已属韩、赵,晋袭取之。静公亦可谓不量力,所以卒废绝。”其言信矣。余考其时正梁惠王拔赵邯郸后一年,梁、赵之兵结而不解,故晋君亦乘时奋起。明年,梁即归赵邯郸,与盟漳水上,自是晋君复被迁逐,而乃见弑。疑玄武、濩泽,其时或属赵,因韩与梁合,晋君或不敢加兵也。(又案陈逢衡《集证》,谓《御览》百六三引《纪年》,惠王九年晋取泫氏。《太平寰宇记》四四引同。泫以脱去水旁而为元,武与氏形似而误。事在惠十九年,脱去十字,故云九年。)凡此皆桓公迁屯留后晋事之可得而言者。

  又按顾观光《七国地理考》:“屯留、长子,《汉志》并属上党。三卿分晋,惟此二邑尚为晋有。粱惠王元年,韩、赵迁晋桓公于屯留,而长子归赵。故赵成侯五年,韩与我长子。盖赵成侯五,正当梁惠王元也。至惠王十二年,韩取屯留、长子,于是晋无一邑,而桓公寄居于韩。其子悼公,为韩昭侯所弑,故《韩世家》云:昭侯十年,韩姬弑其君悼公也。《史》与《纪年》大致相合。惟《史表》以桓公为孝公,悼公为静公,而孝公卒于安王二十四,静公卒于安王二十六,则韩、赵两《世家》之文,皆不可通矣。”又曰:“《水经》引《纪年》,梁惠成王元年,韩共侯、赵成侯迁晋桓公于屯留,较《赵世家》肃侯元年先二十一年。据《史表》,三卿分晋在周安王二十六年,迁晋屯留不宜迟至二十余年后。疑《竹书》得其实。”今按顾氏论赵、韩分晋事极析,以孝公为桓公,静公为悼公,与余说皆合。惟不信赵肃侯元年迁晋事,则以《水经 沁水注》引《纪年》一条说之,可以知其误矣。

  余既考晋桓公、悼公事,犹憾不得其年数。因读《晋世家》:“孝公十七年卒,子静公俱酒立,是岁齐威王元年也。”据《六国表》静公俱酒元在齐威王二年。(立后之明年称元年,故与《世家》差一年。)惟《史记》齐威王元,误前二十二年,其时尚为晋桓公之十二、十三年,知静公俱酒之卒应尚在后。今姑依《纪年》,齐威王元在梁惠成王之十四年。若是年晋静公立,则桓公(即孝公。)实得三十二年,而静公(即悼公。)有九年。晋取泫武、濩泽,乃悼公六年事。或史公所记,“齐威王元年晋静公俱酒立”一语并不误,而特误其年世。惟无他证,姑存以备一说也。

  附桓公以下晋事

  桓公十四(《史表》作孝公) 赵敬候十一韩哀侯元魏武侯二十一韩灭郑(《索隐》引《纪年》) 按是年实韩灭郑之岁,而史公误以为三家灭晋,见《史表》及魏、赵、韩三《世家》。

  桓公十五 赵敬候十二韩哀侯二魏武侯二十二晋桓公邑哀侯于郑(《索隐》引《纪年》)

  桓公二十 赵成侯五韩共侯五梁惠王元赵、韩迁桓公于屯留(《索隐》引《纪年》)韩与赵以长子(《赵世家》)

  桓公三十一悼公?(《史》作静公) 赵成侯十六韩昭侯十四梁惠王十二赵与韩分晋,迁晋君端氏(《赵世家》)韩取屯留、长子、涅(《水经注》引《纪年》) 按是年晋为桓公抑悼公,无考。若仍是桓公,则为桓公之三十一年也。

  桓公悼公? 赵成侯二十三韩昭侯十一梁惠王十九晋取玄武、濩泽(《水经注》引《纪年》) 按是年晋君何人尚无考,或是悼公,而又疑其是悼公之六年,语详前。

  悼公 赵肃侯元韩昭侯十四梁惠王二十二赵夺晋君端氏,徙处屯留(《赵世家》)韩姬弑其君悼公(《韩世家》) 按悼公为晋最后一君,被弑于韩,惟未详其立年,或此乃悼公九年也。晋至是始灭

  又按崔述《考古续说 赵韩魏之候》一条,亦论三家分晋事云:‘按《晋世家》静公二年,魏武侯、韩哀侯、赵敬侯灭晋后而三分其地。《赵世家》敬侯十一年,魏、韩、赵共灭晋,分其地,即晋静公二年事也。而成侯十六年,又云与韩、魏分晋。夫既于敬侯之世灭晋而分之,成侯之世何又分焉?此文必有一误。(按如余上所考定,则崔氏此论不足信。)《竹书纪年》云:赵成侯、韩共侯迁晋桓公于屯留,考其时乃成侯五年,魏武候卒之岁。(按《晋世家 索隐》引《纪年》:“魏武侯以桓公十九年卒,韩哀侯、赵敬侯并以桓公十五年卒,桓公二十年,赵成侯、韩共侯迁桓公于屯留,以后无晋事。”崔据此为说。惟时为魏武侯卒后一岁,崔云武侯卒岁,盖亦误。)是时魏罃方与公子缓争国,故韩、赵得乘间而分晋耳。盖晋六卿中韩、赵为睦,《春秋传》载之详矣。而魏文侯尊贤重义,号为令主。其子武侯,亦尚能守家法。故秦嬴之乱,魏文侯以兵诛之,而立烈公止。攻周之役,分周之举,皆韩、赵连兵,而魏独不与。窃疑晋室既衰,魏独忠于公室。是以文侯、武侯既卒,韩、赵无所顾忌,然后敢迁晋君而分周室。揆其时势,似《纪年》所载为近情理。然则晋当为桓公,不当为静公。分晋者当为赵成侯、韩共侯,不当有魏武侯。其事当在周烈王之六年(即赵成侯五年。)不当在周安王之二十六年(即赵敬侯十一年。)矣。《史记》旁采他书,传闻不一,是以前后往往自相矛盾,似未可以《史记》一篇之文,遂据为信史也。”今按崔氏据《纪年》纠《史记》,其说尚颇疏。然谓分晋无魏,则自有见。然谓晋室既衰,魏独忠于公室,而不悟魏文称候,亦独视韩、赵为先。大概其时三晋惟魏最强,故既自称侯,犹虚戴晋君以抑韩、赵。并亦常三晋相联以应外敌,而魏为三晋之领袖。武候卒,惠成王幼弱,韩、赵遂迁晋君,又谋两分魏政,而后三晋之势遂不可复合矣。(晋四卿,知氏外赵最强。知氏围赵晋阳三年,而韩、魏乘其敝,故知氏亡而赵亦病。魏文侯又贤主,故得独强先称侯。)

  又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论晋幽公见弑事云:“幽公见弑,必有使之者。虽三强并立,不能定为谁氏。然观《史记 晋世家》幽公--人,夜窃出邑中,盗杀幽公,魏文侯以兵诛晋乱,立幽公子止,是为烈公。则《年表》书魏诛晋幽公,盖实录,非脱字也。其曰--人,出邑中者,欲加之罪也。盗者谁,晋大夫秦嬴也。使之者谁,魏文侯也。但以兵诛晋乱,未闻杀秦嬴以正国法,此与赵盾之曲护赵穿,如合一辙。其能免弑逆之恶哉?盖诛乱者即首乱之人也。《索隐》引《纪年》作夫人,非是。”今按秦嬴自是夫人之名。幽公--人,共见弑在高寝之上,则秦嬴为夫人益信。国君见弑而国乱,魏文侯诛定其乱,而立烈公。秦嬴乃君夫人,秦乃大国,魏文何得诛及秦嬴哉?《年表》或有脱误。然《纪年》魏史,其记魏事不能无所饰,或《史记》所载,诚如陈氏之揣,本与《纪年》不同。而陈氏强引秦嬴为盗名而疑《索隐》,则失之也。

查看目录 >> 《先秦诸子系年考辨》



潘方伯公遺稿 數學 癭暈山房詩刪 小兒衞生總微論方 粵雅堂叢書 合併字學篇韻便覽 皇明通紀集要 偶然云 曉庵遺書 瑞安縣志 周易學 洪武正韻 蠻司合誌 墨海金壺 欽定補繪蕭雲從離騷全圖 東望望閣詩鈔 東湖集 吳書山先生遺集 史通評釋 復堂類集二 遵巖先生文集 唐折衝府考 柳南文鈔 九籥集文 改亭詩集 思軒文集 汾上續談 續山東考古錄 確庵文藁 公餘集 獨旦集 東海漁歌 諸經要集 外科理例 [乾隆]興平縣志二十五卷 續指月錄 河漕備考 莊氏算學 幻中真 鴛鴦譜 歷代古文國瑋集 推拿廣意 誠齊四六發遣膏馥 翰苑新書別集 制藝叢話 擔峯詩 本草從新 龍壁山房詩草 溧阳仙山黄劬云年谱 順適堂吟藁 新修本草 杜律說解 增廣鍾鼎篆韻 儀禮要義 讀史稗語 貢舉考畧 晴江閣集 青溪詩偶存 國朝書人輯略 禦選元詩 館課存藁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