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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

(戊午)十三年大明嘉靖三十七年


春正月


1月3日


○壬子,諫院啓曰:「吏曹郞官,極選重地,不得已人所取重,洽於物望,然後擬之,故間或有不計爵秩高下而薦之,但當薦之人,若職次不相當,則削其資級,至於降品差授,極爲未便。佐郞李銘,累經掌令,曾在正四品之列,而降授本職,至削七加,以承議下批,古無其例。在本曹,雖是愼簡之意,政事之顚倒,物情之駭怪,莫甚於此。請李銘遞差。」〈銘附於金汝孚,駁擊金弘度等,引以爲功,圖授銓選之郞,未免以削資降除爲不便,遞之。其除其遞,皆出於私,無異一家事。且仇視正士,謀欲中害,人皆測目。〉答曰:「如啓。」〈史臣曰:「諫院以爲,吏曹郞官,極選重地,所薦之人,洽於物望,然後擬之,故不計其爵秩之高下,至於削加降授,其來已久,則何獨於李銘論遞乎?抑耶,進耶?私乎,公乎?無奈抑之而進,公之而私乎?此必司諫崔堣之議,堣也與銘相善。」〉 ○左議政尙震〈震爲相,無所建明,持祿容身而已。且善逢迎,未嘗見忤於權奸,時人比之孔光云。〉辭職啓曰:「夫盡忠竭力,糜粉乃已,雖職分之當然,振弱扶羸,不能不止,亦在義而可恥。日前同僚,因諫院之箚進,啓以弭災之方,及此正朝,百僚陳賀,而臣獨息偃一室,置職務於相忘。嘗聞宋臣朱熹有言曰:『一日不得乎其官,則不敢一日立乎其位。』臣嘗誦此明訓,慙懼益深。且臣之辭免職任,古之乞骸骨者,不同。卽蒙聖恩,獲遞臣職,而猶在輦轂之下,得參朝賀之班,則上之所以優厚微臣者,終始自如,而臣之所以輸宣心力,圖報涓埃者,亦無異於在廊廟之日矣。請速遞臣職。」不允。〈史臣曰:「震,非徒每嘆其無功,而得相位時,元衡以外戚元勳,權傾君上,而位猶在震下,故每辭之。」〉


1月4日


○癸丑,四方沈霧,日暈。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5日


○甲寅,以鄭惟吉爲司憲府大司憲,李銘爲弘文館校理,尹仁涵爲藝文館檢閱。


○上御夜對。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6日


○乙卯,上召對。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7日


○丙辰,大司憲鄭惟吉辭職,不允。〈史臣曰:「當是時,出入風憲之長者,率皆惟吉之比。知而不言,言而不盡,畏首畏尾,旅進旅退,依阿苟容,不忤權貴,然後可以行於今、顯於時,則如惟吉之模稜軟熟,焉往而不得哉?雖以重大之任,爲不能堪,糞見遞免,恐非惟吉之本意也。」〉 ○日暈,兩珥。夜,月暈。


1月8日


○丁巳,巳時,黑氣一道,自乾方至東方,布天漸移北方,良久乃滅。日暈,兩珥。


1月9日


○戊午,以南致勤爲兵曹參判,吳謙爲慶尙道觀察使,崔終浩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金德龍爲侍講院弼善,洪天民爲文學,丁胤禧爲兵曹佐郞,李認爲司諫院正言。


1月10日


○己未,傳于政院曰:「凡農事,不可失時。且京畿、黃海、平安道及開城府,則是天使往來之路,若今詔使之來,在農月,則民力必分。種子、口食,宜早分給,趁時耕種事下書,他道亦皆下書。」


○諫院啓曰:「兵曹參判南致勤,性本騺悍,乙卯年倭變之時,爲全羅道防禦使,小無捷獲之功,枉殺無辜,不知其幾,至今南人欲食其肉。又以私憤,杖殺羅州牧使崔渙。〈前者致勤爲濟州牧使,遞來時過羅州,崔渙所待頗薄。致勤之及爲防禦使,至羅州,崔渙適病不出,致勤怒,令力士曳出,掠苔數十,不久乃死。渙,淸介之士,人皆惜之。〉如此麤暴之人,決不可齒在朝列。況於銓權重地乎?請罷其職,以懲殘酷之輩。」答曰:「只遞本職。」


1月11日


○庚申,諫院啓曰:「內宦朴世謙,下去咸鏡道德源地,自稱承命,濫騎驛馬,橫行列邑,求索無已,遠到咸興三四日之程,至於屈辱邑宰,期滿所欲,極爲縱恣。請下禁府推考,依律治罪。且常時內摘奸,特命近侍者,必有以也。今見恭陵摘奸單子,則參奉闕直之事,人聞譁然,而不在推考之列,此必承命之人,用情不以直啓也。內官則刑餘小人,不足誅也,職在侍從,〈指檢閱李選〉敢爲欺罔,其罪大矣。請下禁府推考,以正無君罔上之罪。」答曰:「皆如啓。」〈史臣曰:「世謙,漢宗之養子。漢宗位至封君,恃功驕恣,陵轢朝士,莫敢議之。世謙以刑餘小醜,席漢宗之勢,橫行列郡,屈辱邑宰,無所不至,豈非國綱之解弛耶?爲守令者,怵於世謙之勢,勉從其請,不欲見忤,亦可歎也。」〉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12日


○辛酉,上召對。


○日暈,兩珥。


1月13日


○壬戌,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14日


○癸亥,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15日


○甲子,政院以丙午、辛巳年,天使贈給前例入啓曰:「各年謄錄,多寡不同,故只以此兩年例啓之。」傳曰:「依丙午年例爲之。」


1月16日


○乙丑,傳于政院曰:「山臺、結綵,雖爲詔使而設,不必務爲太巧,以貽弊也。下人亦不無因緣作弊之事,招監役,諭以此意,俾無其弊,亦令法司糾之。」


1月17日


○丙寅,上視朝膳于文昭殿,夕膳于延恩殿。


○以柳承善爲弘文館修撰,李銘爲陜川郡守。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18日


○丁卯,上御朝講。領經筵事沈連源〈爲入素無學識,多行貪鄙之事。但性頗慈祥,一時浮薄之徒,互爲詆誹,而寬容受之,不欲深治,人皆多之。〉曰:「古人相友而責善,奉公爲務,近來士習,好相朋比。頃者斥黜浮薄〈金虬、金弘度等。〉人之徒,不爲安靜,又有三四人,朋比締結。吏曹郞官,淸選也。宜以公論薦望,而頃者互相汲引推薦,他人雖合公論,而或相詆毁排斥,其所善者,雖至高品,削加降授,得遂所欲,然後啓而遞之,卽擬正郞之望,〈此李銘〉任便低昻,假托公論,陰濟己私。古豈有此事乎?如此之輩,或除守令,或除敎授,使之懲創悔悟,遷善改過可也。若深治之,則士類傷矣。如金虬輩,使早爲處置,則豈至重罪乎?」大司諫尹仁恕曰:「李銘啓遞之時,臣亦隨參,今不敢啓,近來人心,異於古昔。自古朋比攻擊之患起,則朝廷由此而不靖。近日浮薄之徒,相與締結,皆自取禍也。人心不靖,互相是非,多有毁譽,至如憂國之人,亦皆毁之,時未知其言之所自,故不得啓耳。」連源又曰:「吏曹郞官,初使薦之,還復遞之者,有人焉,在此之人,孰不知之?實司諫崔堣主之。其托於公論,以濟己私之意,自上豈得知之乎?」上曰:「自古好相朋比,喜生雜議,非國之福,士林之禍,由此而起。往年金虬等定罪之後,意以謂安靜矣。欲安朝廷,先去奸人,大臣須以進賢退邪爲心。兩司司耳目之責,玉堂爲論思之地,預防奸人,不使熾張可矣,如此之徒,必明示好惡,朝廷乃能安矣。」上又問曰:「假托公論,陰濟己私,至爲可惡。以爲三四人云,誰耶?」仁恕目連源曰:「三四之言已出,宜歷擧以啓。」連源曰:「臺諫之過激失中,則自上當優容矣,此人等則假托公論,以濟己私,故臣不敢容默。」


○傳于尹漑曰:「今朝領相與大諫啓:『朝廷、士林浮薄,好生雜議,假托公論,陰濟己私』云。如此之人,不可不防微杜漸。於卿意何如?」尹漑啓曰:「臣略聞其啓辭。臣之所聞,亦與沈連源所聞,同矣。」


○大司諫尹仁恕啓曰:「當初李銘爲吏曹佐郞,行公之後,司諫崔堣發言於完席曰:『銘之降資爲佐郞,在相位以爲未便,論啓何如?』臣初不覺朋比之意,而答曰:『此人旣爲佐郞,今若論遞,則便做正郞,近於私右未安』,止之而其後崔堣仕進,起草簡通于臣,臣實不悟堣意而從之。但曾聞堣交結年少,好生議論,心欲議諸朝廷處置,而新喪室家,未遑出入,不能廣議,故入參經幄,隱默不啓,以待大臣之發。臣以迷劣,忝在諫長,不知堣假托公論,陰濟己私之意,所失非輕。不可仍在此職,請遞。」答曰:「勿辭。」


○上御晝講。


○兩司啓曰:「司諫崔堣,性本陰險,加以愚妄,自在韋布,人皆以鄙夫目之,及登科第,幸躋淸顯之班,人頗指笑。近來金虬等,浮薄驕妄,從公論定罪,人心可以少靜,而堣也,又踵其覆轍,喜生議論,以一己好惡,爲之毁譽。天曹郞官,士林淸選,其所薦進,一從公論,故雖身居郞席者,亦不敢任意取舍,其來久矣。堣妄薦其所好之人,職次不相當,而强爲吹噓,刦勑吏曹郞官,使之期於必得,旣得之後,又挾私啓遞,使爲正郞之薦,其操縱低昻由己。至於檢詳之薦,必擇人望所重,不可自求,而堣乃心竊慕之,奔走求薦,及其不得,詆毁隨之,人雖賤惡,而亦不得不薦。乃於其間,造爲飛謗,暗行胸臆,士林間翹楚可用者,靡不出入於其牙頰間,人心危懼,莫保朝夕。其假托公論,陰濟己私之事,固非一二,不可殫論。官爵未高,氣勢漸熾。如此凶險之人,今若不深惡而痛絶之,則國家之危亡,可立而待。請削奪官爵,使不得接迹都下。陜川郡守李銘,人物輕妄,與崔堣等數三人,迭爲唇齒,互相汲引,好生議論,使人心不靜。觀其所爲,與崔嵎不同者幾希。請李銘罷職。」答曰:「自古奸臣互相朋比之事,始於微而終至於大,使人心不靖。不知則已矣,知之則不可不深惡而痛絶之。崔堣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使不得接迹於都下,李銘罷識不敍。且崔堣等,其徒數三人云。當盡治其罪,以靜朝廷。」


1月19日


○戊辰,兩司啓曰:「典翰金汝孚,以法家子弟,持身所當恬靜自守,而交結非人,替生論議,互相汲引,復蹈不靜之轍。京畿都事金鎭,以新進年少之人,與汝孚等交親,以助其勢,至於薦人之際,多任情之失。請竝罷職。持平鄭得,亦見稱於堣,心不自安,難在其職,請遞。」答曰:「金汝孚、金鎭事,如啓。鄭得遞持平,補外。」


○以睦詹爲司諫院司諫,李之信爲議政府舍人,尹毅中爲弘文館副應敎。


1月20日


○己巳,以柳承善爲司憲府持平,金德鵾爲京畿都事。


○上御夕講。


○禮曹啓曰:「勑使出來時,一路支待饌品,隨宜加數當否,領議政、館伴等會議,皆以爲:『各處迎慰宴時,庭排物膳,則已令從略加設,入京後饌品,則雖有京外之少異,似不大關,今不可加數。』且前日遠接使下去時,饌品亦隨宜加設事傳敎,前旣印頒支待詳定事目,外方各官,依詳定之數備之。今者無大關虧損之事,而使之隨宜加設,不但國家號令,人無所取信,濫觴之弊,亦不可勝言。饌品一依詳定,勿復加備之意,請下書于遠接使及三道監司、開城留守處何如?」傳曰:「如啓。」〈後尹元衡之議,不用事目,依舊例,加設饌品。〉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21日


○庚午,上御朝講。


○午時,太白見於午地。


1月22日


○辛未,以安玹〈諂附元衡,奉行風旨。〉爲吏曹判書,金德龍爲弘文館典翰,李彦忠爲侍講院弼善。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月暈,冠,兩珥。


1月24日


○癸酉,上御朝講。領經筵事沈連源曰:「古之君子,豈無朋友乎?友者,友其道也。論議朝政,朋比汲引,不附己者,毁斥之,此豈友道乎?近多如此之習。其見於事者,則不得不明示好惡,然多所摧傷,則亦非國家之福也。臣之初意,但欲甚者罰之,枝葉者容而用之,使不相聚,則自無朋比之患矣。今見罷者多,雖其自取,人才可惜,士氣亦傷,良可歎也。」上曰:「近來文士相繼獲罪,皆好相朋比,自取之也。然屢有如此之事,則士氣多傷,朝廷不靖。必須明定是非,務爲鎭定也。」


○諫院啓曰:「頃者戶部念儲峙匱竭,軍需、荒政緩急之用,爲備耗置簿公事。此似有益於國,而掊克之禍,實基於此矣。今雖以十分之一置簿,而其後錄有優數者論賞之語。若守令不計事理者,希覬其賞,遞代之際,盡錄前後所儲備耗,爲己之功,而無餘數,則承後之官,不能私用置簿之物。支應諸事,勢必責辦於民,將至於前日備耗之外,又作備耗,其流之害,將不可勝言。請依祖宗朝舊例,不錄備耗之數,以塞剝割之源。」答曰:「如啓。」


○刑曹參議任輔臣卒。〈輔臣,容貌端嚴,寡言笑,簡潔自守,家業蕭然。及其死也,人皆憐之。〉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25日


○甲戌,上御朝、晝講。


1月26日


○乙亥,上御晝講。


○以柳潜爲刑曹參議。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27日


○丙子,上御夜對。


1月28日


○丁丑,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1月29日


○戊寅,上御朝講。正言盧景麟曰:「世子英斷特異,凡屬於禮貌之事,無少差失,此國家臣民之福也。自古國本誕生定位,則左右前後,必擇正人以處之,使之見正事、聞正論,動靜食息,無一不出於正,故及其繼世承統,終見太平之治。頃者命擇師、傅、賓客、僚屬等,然此等官進見之時,常少,其常近侍親狎者,宦寺也。秉彝之性,雖出於天賦,未嘗不善,然其氣體移養,有關於陪僕、暬御之臣,此則外人所不得知者也。學問敎養,雖不可迫促,臣見日記,仁廟六歲冊封,七歲文理已達。今則不如是也,近雖日寒,晝夕書筵,猶可開也。僚屬接見,不宜久廢。且天使出來,雖無相見之禮,旣以冊封,詔使出來,則頒勑之時,世子異處,似爲未安。」上曰:「啓意當矣。予當斟酌。」


○上御晝講。


○日暈。


二月


2月1日


○己卯朔,傳于政院曰:「接待天使時,先問聖躬,無害於禮,然祖宗朝所不行之事也。其議于三公、領府事。」領議政沈連源議:「問聖躬,禮所當爲,而旣不載儀註,在祖宗朝,亦無行之之時,今不必行。天使若問,以辛巳年對唐〈皐〉天使之辭,答之何如?」右議政尹漑議:「儀註所無之事,一時因華使之言,行之者非一。以情禮參之,上初見勑使,卽問聖躬,恐不違於似臣事君之禮。」傳曰:「觀此議,右相議似當矣。然祖宗朝所不行之禮,不須行之。依領相議。」


2月2日


○庚辰,上御夜對。侍講官尹毅中曰:「臣往來中原時見之,平安、黃海道,失農太甚,民無生理。況今天使出來,一路支供,困瘁亦極。撫恤之事,別爲講求何如?且平安一道,接連上國。儻有慮外之事,受弊最先之地。古之時,極稱豐富,而今乃如此,當別加留念焉。」上曰:「近來各道農事不稔,民生困瘁,西方尤甚。天使亦來,自上亦常留念矣。」


2月3日


○辛巳,午時,太白見於巳地。流星出柳星下,入稷星上,狀如拳,尾長一尺許,色白。


2月4日


○壬午,上親臨思政殿習儀。〈天使習儀。〉 ○以遠接使書狀,下于政院曰:「自古例稱天使爲上、副大人矣,今副使,性甚嚴急,稱副輒怒云。詳量稱號,勿致生怒,贈予之物,不必差等。令禮曹,於大臣、領府事處議啓。」


○傳于政院曰:「自古人君,蠲除田租及稅,是乃恤民仁意也。眇予否德,叨承丕緖,年不豐登之餘,今又天使出來。支待諸事,民力方苦,當施恤民之政。平安、黃海、京畿、開城府等地,量除租稅事,言于戶曹。」〈史臣曰:「上素以西方爲憂,嘗於夜對,因前代遇災蠲租稅之事,有啓以西方困苦之狀者,上深納之。至是方夜燕閑之時,特下懇惻之敎,隱然有責躬之意。是必有得於探討古史之中,而其宵旰之軫念,可想矣。」〉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2月5日


○癸未,領議政沈連源等議:「官有尊卑,則不得已以上、副別之。且正、副之號,非我國所定,自中朝已定而來,在我國雖稱副使,未必生怒。然越江後遠接使書狀更來,則可以詳知矣。贈給之物,則不可有所差等。」傳曰:「待遠接使書狀更來,處之。」


○重霧四塞,咫尺不辨。


2月6日


○甲申,吏曹啓曰:「守令者,親民之官,民之休戚係焉。請令各道觀察使,每於殿最後,除堂上官外,別具一本,爲實迹之目,盡錄名下。雖無所犯,得在上考,無事可紀者,直以無顯效書塡;雖自除弊,接待防納人殘民者,以除弊無顯效書塡;雖有虛名,驕傲游蕩者,以有名無顯效書塡;雖能治事,亦能濫用者,以能治事書塡;其持身廉謹者,救恤民隱者,聽斷公正者,省刑薄賦者,整理官事,民亦便愛者悃愊無華,月計有餘者,誠心愛民,不求虛譽者,各以其實,逐名書塡。此外若有可錄之善,則一一竝錄啓聞,或陞敍,或有因事作散者,必以有實跡者,先爲收敍,使人知爲善之利何如?」傳曰:「遣史官,收議于大臣、領府事。」


○以金就文爲司諫院司諫,李世琳爲司憲府掌令,睦詹爲議政府檢詳,閔時中爲司諫院獻納,朴好元爲弘文館修撰,柳㙉爲博士。


2月7日


○乙酉,三公、領府事等議:「臣觀銓曹所啓之辭,至爲詳密,而非法典所載,似不可爲經常恒久之規。然當此守令縱翫懈怠之時,姑爲勸善懲惡之擧,以爲警策飭勵之方,甚爲便當。但爲方伯者,必須公明,能察其實迹,然後庶不失實,而人有所勸矣。」傳于政院曰:「凡新立之規,莫如當初商量爲之。今此守令勸善之條,吏曹之議,可謂至矣。然前日不行之事,一朝遽令爲之,恐有失實難行也。然此非定法之例,將此議捧承傳,姑試之無妨。」


○戶曹啓曰:「自上特念平安等道之民,尤甚困瘁,命減租稅,臣等不勝感激。固當將順而成之,但丁巳年田稅,則已於歲前納倉,今戊午年,則收租尙遠,請於來秋年分等第時,與大臣議而回啓。」傳曰:「依啓。」


○諫院啓曰:「臺諫注擬之際,銓曹所當斟酌時宜,採察物論,而昨日之政,似無難愼之意,聽聞有駭。司諫之任,亞於一司,尤當簡愼,而金就文,在往日,有好議論之累,遽授本職,物情未便。請遞。」答曰:「如啓。」


○以御筆,傳于政院曰:「小邦恒抱切悶之情,奏請《大明會典》,而只承允許,皇恩亦重,仰戴無已,然未蒙頒降之恩,鬱懷未盡。兩大人以近侍貴重之臣,幸善啓寡人之懷。以此意,欲告天使於慶會樓請宴時。其議于大臣、領府事以啓。」


○沈連源議:「臣伏見上敎,告語天使之辭,至爲切當。然其語勢節次,則禮曹會議,更加詳盡磨鍊以啓何如?」尹漑議:「《會典》之事,關係非輕。自上雖抱切悶之情,不可因宦寺求助也。朝廷若聞之,則必有非之之議。前日邢寰等彈奏之辭,〈正德年間,禮科都給事中邢寰,彈奏金義、陳浩,以我國爲多致賄賂,布計營求。〉必播之遠近,可羞之甚。臣意恐不可言之。」傳曰:「觀此論議各異。後日會議以啓。」


2月8日


○丙戌,上親傳文廟釋奠祭香祝。


○傳于政院曰:「昨見大臣之議,則或有巧議者,似無純厚之氣矣。政院知悉。」〈史臣曰:「巧議之敎,蓋疑指尹漑之議,而謂之巧,則未可知也。此豈非上常以宗系疚懷,思欲圖效萬一,無所不思,而漑直啓其不可,故以不順旨,而有是敎耶?」〉 ○以安士雄爲司諫院司諫,姜士弼爲弘文館著作,洪仁慶爲正字。


○日暈。


2月9日


○丁亥,上親傳社稷祭香祝。


○日暈,兩珥。夜,月微暈。


2月10日


○戊子夜,月暈,兩珥。


2月11日


○己丑,傳于政院曰:「近來太白,連日晝見,今日日有重軍,白氣貫珥之變。予心尤爲未安。政院知悉。」仍傳曰:「今見慶尙左道兵、水使啓本,則倭上護軍源盛滿之辭,〈源盛滿,卽對馬島倭也。來言:『賊倭當春二三月,先伐馬島,仍向貴國』云。〉巧詐,雖不可盡信,方今日漸風和,而如是先告,未知有何事,玆用憂慮。上有兵象之變,下有倭人之告,此正嚴修防備之時也。各別措置事,言于兵曹、備邊司。」


○日暈,兩珥,冠。重暈,暈上有背,色內赤外靑。有白氣兩道,如虹,貫兩珥。夜,月暈。


2月12日


○庚寅,上御朝、晝講。


○禮曹啓曰:「將傳敎之意,議于三公、領府事,則《大明會典》事,在聖意,悶迫雖至,而太監等,於《會典》之書,不得有所容力,且因太監,以示求助之意,於義亦有未安。天使許坐朱倚事,與上對坐處,則用朱倚,其餘燕處,則依舊例悉用烏倚,上敎甚當。請留詔,不請留勑事,已悉於前日所啓,姑待問禮官之來,以前日回啓之意,語送,使援舊例,答說解惑。」傳曰:「《大明會典》事,予意亦非以太監有所容力。但諭我國,不忘悶迫之情而已,果違於義,不必言之。交倚事,依議爲之。」


○三公、領府事、備邊司同議啓曰:「觀此慶尙兵、水使啓本,則雖似專指本道,然全羅道,亦相連境,賊謀難測,不無衝東擊西之患。不可不一體措置,故竝遣巡察使,使之節制,兵、水使處,竝下敎書,慶尙道則以金秀文,〈有幹能機略,嘗爲濟州牧,大有克淸海寇之功,上嘉之,特褒異之。〉稱都巡察使,全羅道則以南致勤稱巡察使,慶尙道則三四日內爲先發送。」傳曰:「如啓。」


○以李認爲司憲府持平,金百鈞〈性輕率邪佞。〉爲司諫院正言。


○日微暈。夜,流星出九游星下,入南方天際,狀如梨,尾長四尺許,色白。


2月13日


○辛卯,上御晝、夕講。


○禮曹啓曰:「遮風、看家禮,〈賓主相對,賓或便旋而還,則主請遮風禮,賓請行看家禮,以相勸食也。〉有傳敎。在析順〈天使。〉時,成廟行此禮,天使曰:『遮風、看家,天下通禮。今殿下行之,益感秉禮之篤。』以此觀之,中朝人,於賓主相歡之際,以此爲酒令,蓋欲醉客之意也。其節次,則非我國常行,而又無文籍,不可惴度,客飮遮風杯,則主亦飮看家杯。此欲使賓主俱飮也。此禮異於酬酢,依巡杯禮,令司饔提調與提擧,進杯似當。」傳曰:「如啓。」


○上引見問禮官金貴榮曰:「天使容貌、言語、擧動及呈儀註等事,其悉言之。」貴榮曰:「天使初七日渡江,入義順館,臣於禮畢之後,捧儀註進呈,兩使令人受之。天使翌日晩到所串館,上使曰:『此儀註中,何不錄留勑節次乎?』臣對曰:『留置勑書,例也,故不錄請留之事矣。』天使又曰:『嘗見弘治、正德間儀註,奉安龍亭,置于太平館,則政府郞廳請留受去云。此雖非大關之禮,前路尙遠,可先往參考,回報中道。』臣唯而退。上使年幾六十,性頗溫順,且不飮酒,下人亦能秉禮。副使則不然,雖別無不善,下人皆麤鄙不知禮也。」上曰:「留詔,則有之矣,留勑,未之聞也。其問于該曹,往報之。」金貴榮又啓曰:「副使稱副,輒怒之言,因洪濤〈遼東人。〉問之,答曰:『安有如此事乎?』」上曰:「咨文、白牌,皆稱正、副,豈可以此爲怒乎?」


○以金秀文爲知中樞府事,南致勤爲同知中樞府事。


○日暈。夜,月微暈。


2月14日


○壬辰,上御朝講。同知經筵事趙士秀啓曰:「古者司成以下,以曾經臺諫、侍從之人,間差,故諸生有所敬畏。今則以尋常之人差之,甚爲未便。師儒不可不擇也。」上曰:「學校頹靡,士習不美,莫此時爲甚。此予不知勸學之方故也,尋常咨歎。師儒宜可擇也。」士秀曰:「今雖有乏人之歎,本源之地,亦不可忽也。以有名望之人,間差也。」


○上御夕講。


○日微暈。


2月15日


○癸巳,憲府啓曰:「巡察使之任,受一方之委寄,爲三軍之司命,生殺賞罰,在其掌握,故在祖宗朝,必以儒臣之有才略、位望,可以鎭壓者差之,使勇將、謀臣,竝受節制,其慮深矣。今者以金秀文、南致勤,爲慶尙、全羅道巡察使。其爲人,果合於節制,而廟堂之算,亦未偶然,臣等愚計,亦不可不達於聖聰,以備採擇。二南雖曰賊路要衝,數年以來,防備粗完,道內人心,備諳賊情,亦有兵、水使,日以禦侮爲責,雖卒有警急,豈至於望風奔潰乎?且監司,旣兼巡察,專制一道之事,而又遣巡察,是一道而二巡察也。其所號令,將何所適從,而使群情,有所統領乎?方伯之人,旣兼巡察,而復使之聽命於武臣,亦有妨於事體,非朝廷前日擇遣方伯之意。況賊兵未至,先自騷動?當此國家多事,民生遑遑之日,驛路疲於送迎,列邑困於支供,人心搖動,有遷徙失業之弊。古人所謂寧逢倭寇,不逢巡察使之嘆,恐復見於今日也。若邊事最急,不可不遣此人,則或差兵使,或稱防禦使,下去待變,未或不可,巡察使,如不可不遣云爾,則別擇儒臣之可堪元帥者,使之專制,則國體無虧損之患,而事勢有便益之宜矣。請以臣等之意,更議于朝廷。」答曰:「如啓。」


○傳于政院曰:「三公、領府事、兵曹、備邊司,更議巡察使事,以啓。」


○夜,月暈,兩珥,冠,履。白虹如環貫月。


2月16日


○甲午,備邊司與大臣、領府事同議啓曰:「臣等伏見憲府所啓之辭,以常時之意,論之則當矣,然賊有大小,勢有緩急。源盛滿書啓,若詐諼不實,則固無事矣,盛滿以受職之倭,每年來朝,常有希賞之心,今又身自出來,已到浦所,先爲書契,報知于禮曹,以情揆之,其言似不爲虛。前此亦有如此之報,而例置於狡詐難信之地,竟有乙卯之變。其鑑不遠。此賊自乙卯以後,經營已數年矣。果欲先攻馬島,而次及於我,則其爲兇計,必不偶然,不可謂之小賊而備之緩也。兵、水使,雖以禦侮爲策,而一見書契,或有百計無策之憂。一道人心之不固,從可知矣。不可以兵備粗完而忽之也。況慶尙道則戰船、器械等事,多所未備,不可謂之粗完。賊若大至,則望風奔潰之患,安保其必無?如是而朝廷若不別爲措置,則軍民之情,有何所倚仗乎?且監司,雖有巡察之名,而皆非儒將,則節制非其所長。用違其才,終致僨事者,考之前史,歷歷可數。若賊變不爲尋常,則朝廷別遣一將以主之,在所不得已也。如聞賊勢之强大,而後遣將,則非徒遠路驅馳,士馬皆疲困,勝敗出於呼吸之頃,或有無及之患矣。憲府所陳之弊,臣等非不商確,而惴度賊勢,恐不尋常,欲預爲措置,請遣巡察使矣。其稱號,臣等初欲以防禦使名之,而當此人心解緩之時,名號若不重,則慮有妨於節制,而在中宗朝黃衡之於北方,〈壬申因虜作賊撫綏事。〉曺潤孫之於南方,〈乙未年加德島鎭事。〉禹孟善之於西方,〈庚子年慈城復立事。〉皆帶巡邊使之號。巡邊與巡察無異,故敢以巡察稱號,以重其名耳。若以監司,旣爲巡察之任,一道二巡察爲不可,則依黃衡等例,以巡邊使稱之爲當。若號令、節制等事,則已詳於事目,必不至於無所適主矣。」傳曰:「秀文、致勤,改以巡邊之號,當速發送,預措邊事,俾無後患可也。」備邊司啓曰:「請以金舜皋爲京江舟師將。」傳曰:「如啓。」


○慶尙道巡邊使金秀文拜辭。傳曰:「閫外命將固重,豈不愼擇委寄哉?惟卿往者,赴於耽羅,盡心職任,得其士卒之心,當倭奴來犯之時,乘機力捕,累聞捷音,予用嘉焉。今授以巡邊之任,卿宜務從簡約,無有弊事,恩威竝行,與士卒同甘苦,嚴修防備,日新候望,愼察待變,以副予意。特賜弓箭等物,卿當往盡職任也。予欲面諭,以國忌未果矣。」


2月17日


○乙未,定州別延慰使鄭宗榮啓曰:「臣於初十日,到定州問安,則兩使:『多謝遠慰』云。至於設宴,請用女樂,則許依前例,及妓工畢入於庭,則正使曰:『吾二人奉皇上勑命,未曾頒降,遽用女樂,奉使之意安在?』相與反覆論辯,至於日暮,上使曰:『令女樂在下庭,暫呈一成而止,勿令上階』,而旣諾之後,因終始奏樂。正使謂臣曰:『感荷賢王之意,重違承旨之懇,不覺大醉』云。但因雨水漲,橋梁幾盡漂毁,如猪灘,水深渡廣,多發軍丁,累日爲役,尙未成就。人在深流,或有得病,而至於不救者,至爲可矜。定州以北大雪極寒,驛馬多死云。」


○以申汝悰〈腤淺邪媚。〉爲弘文館典翰,任尹〈性猜險貪鄙,趨附權奸。〉爲司諫院司諫,〈此特旨也。〉柳㙉爲弘文館副修撰,金德龍爲鍾城府使。


○日暈,兩珥。午時,太白見於巳地。夜,巽方、東方、北方,如火氣。月微暈。


2月18日


○丙申,上親臨慶會樓習儀。


○禮曹判書洪暹啓曰:「己亥華察之時,陪臣行酒,連進二盃,其後太監等,亦仍之。但郭?時,用中盃禮。今太監不許中盃之言當理,何必爭辨强請乎?」傳曰:「此據理之言。陪臣行酒,當連進二盃,飮終盃。」


2月19日


○丁酉,問禮官金貴榮啓曰:「臣到劍水驛,上使出坐東軒。臣入告留勑無前例之意,上使曰:『前例如此,則依前爲之。但勑使旣受帝命而來,當南向以授,何以西向云乎?』答曰:『爲皇上位牌,已設於北,勑使不可背立,故自前如此矣。』天使仍改其辭曰:『稱有制時,當南向而奉,勑授國王時,當向北退步,至國王跪前,西向以授爲當。故其儀註此條,已抄錄,小紙當持去依行。』云。」


2月20日


○戊戌,上親傳先農祭香祝。


○以庚辰、辛巳年,〈仁宗冊封時。〉冊頒赦前例,下于政院曰:「以此遣史官,收議于三公、領府事。」其議曰:「今此受勑後頒赦,當依辛巳年例。」


○領議政沈連源辭職,不允。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2月21日


○己亥,禮曹啓曰:「頒勑時,勑使東西相向事,臣意以爲不然。唐〈皐。〉史〈道。〉龔〈用卿。〉吳〈希孟。〉兩運天使,皆齎詔與勑而來,詔案在東,勑案在西。正使則將欲以詔授殿下,故立於詔案之東,副使則將欲以勑授殿下,故立於勑案之西。此則禮所當然也。今則有勑無詔,彼天使之欲分左右而立,臣恐天使,只見頒詔前規,有此言也。南向稱有制事,不伹《藩國儀註》所載,我國《五禮儀》註,迎詔儀亦有之,但迎勑儀,則無南向之語。天使必欲以迎詔之儀,迎勑也。然南向稱有制,似不與《五禮儀》註迎詔儀相戾,此則當從天使所言。酒禮事,我國《五禮儀》註,祖宗朝,參酌中華之禮,詳悉磨鍊。因天使之言,輒改之,則《五禮儀》註,將歸於無用,且旣以此累次習儀。今若臨時遽變,則上下行禮,豈不生踈?前者龔天使以爲:『一路酒禮,則出於權宜,國中享禮,當依舊規。』今亦於碧蹄迎慰前,將此開諭,則天使豈盡不從儀註內節次乎?議于大臣等,則沈連源等意,當告大使曰:『頒勑時,勑使東西相向,及南向稱有制之事,皆我國儀註所無之禮也。本國儀註,自祖宗朝行之,從古詔使,率皆依此行禮,其來已久,今不可改。況旣設闕牌。是則皇上之位。南向背闕,於禮不當,故儀註無此條,請仍舊行之何如?』以此詳細開說,然猶强執不聽,則前有唐、龔兩使行之之例,今亦從其所言行禮何妨。行酒時揖禮,則悉依天使所爲而爲之似當。」傳曰:「依禮曹言,斯速下諭于遠接使,以告天使無妨。然禮貌大事,急遣問禮官,詳探其意而來啓。」上御夜對。


○日交暈,兩珥,冠,履。左右有背,色內赤外靑。


2月22日


○庚子,問禮官金貴榮復命,上引見于思政殿曰:「禮貌事,何以云乎?」貴榮曰:「今日天使入坡州,臣告曰:『前日抄給儀註,則乃迎詔禮也,故南向稱有制,迎勑則無南向之事。我國儀註,皆依上國之禮爲之,故前此天使,始雖有疑,終必遵行,其來久矣。』天使曰:『詔、勑一般,何以殊觀乎?不可更改』云。臣欲以《藩國儀註》,以決其疑,而與遠接使議之,則有自上乘馬之語,慮有難處,不可出示云,故只以言語爭之。天使之意,必以爲我國,將臆見而强之,故曰:『前雖行之,豈可效尤乎』,臣恐其生怒而止之。仍又告曰:『東西相向事,前亦有兩使出來之時,而皆立於東。今欲分立東西,有違儀註。請遵行舊規何如?』天使曰:『東西相向,尤爲當禮。以皇勑奉安龍亭,挾持左右,豈不合於事上之儀乎?』仍問臣曰:『以是爲宜乎?』不宜乎?吾則不可改矣。』且天使嘗語通事曰:『世子出接乎?對以年幼,未能出接。又語臣曰:『俺爲冊封而來,儀註中何無世子出接之禮乎?』臣對曰:『雖早定國本,年尙幼,不可出待,故前亦無此儀矣。』又曰:『何不預言?』臣對曰:『到王京,有告之之禮,故不載儀註耳。』天使曰:『雖然,不曾言此事,誤矣。』臣謝曰:『我只將儀註而來,如非王命,不敢告之耳。今禮曹判書來在前站,必詳告。』其禮已而天使又曰:『國王與俺相對,當言世子不能出接之意矣。』且聞之,從事官通事有言,學士天使時之事,則天使曰:『學士烏知禮哉?皆下於我者也。』故臣欲以前日學士之事難之,而竟不果也。且告副使則曰:『當皆立東壁。』上使則曰:『副使何敢立於東乎?』」上曰:「天使强執己見而如是。若非大妨於禮,當從所願,隨時處之。」


○日微暈。


2月23日


○辛丑,傳于政院曰:「昨聞問禮官之言,又見遠接使書狀,則天使欲見世子,而世子年幼,不能出接之意,當於會禮時面告。雖或强請,不可創開祖宗朝所無之事。今當答以何辭,遣史官收議于大臣、領府事。右相、禮判,則復命時,予當面諭。」


○領議政沈連源議:「臣觀天使所言,別無强請世子出迎之意。當於相會之時,以前日議定,年幼不得行禮之意告之,則天使必無更言之理。如或强之,以在祖宗朝,年幼世子,未嘗出迎之意,反覆告諭爲當。」左議政尙震議:「受勑後,只將世子年幼不能迎勑,惶恐爲辭,則情禮似不相悖。然其節次先後,當令禮官,商確定議。」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我國冊封世子,必於七歲爲之,年甚幼弱,不能行禮,故自前勑使之來,不爲迎勑,已成舊規。華使雖若强請,以此答之,辭理爲順,別無他語。見遠接使書狀及金貴榮所啓之辭,似無强請之理。自上相對之際,告之以未得行禮之由,則似爲無妨。」


○上引見尹漑、洪暹、李鐸于思政殿。尹漑曰:「天使到碧蹄,臣等行禮畢,欲以婉辭,論難禮貌事,而上使臨設宴,語通事洪謙曰:『聞禮判來到。若又講禮,吾寧不赴宴』云,故慮其生怒,更不辨說。回程日期,令通事密問,素知頭目則曰,當在三月十八日。且聞諸權轍,天使取曆日見之曰:『十八日吉矣。』又於臨津船上回望曰:『此間必有勝致。』通事對以左右絶壁之好,則『急於頒勑,未暇遊覽。回程正値日暖花發,擬欲遊賞』云。其所謂東西相向及酒禮等事,聞遠接使言,則皆據理之說,而固執不回,不可撓改矣。」


○傳于政院曰:「明日天使相會禮時,世子不得出迎事,告于天使言語,令禮曹,先議于右相,亦諭于領、左相、領府事,詳盡商度以啓。」


○憲府啓曰:「國有大慶,誕布渙汗之恩,與臣民共之者。是雖一時之盛事,德音之降,在所不已,而物情猶以數赦爲疑。今未閱六七箇月,又有頒赦之命,是一事而再爲之赦,豈不爲小人之所幸乎?若以帝眷爲重,累加恩典,以示其意者,不無其方。何必規規於賊良民之事,而以爲報答皇恩之地乎?請還收成命。」答曰:「赦雖不可數下,旣有前例,不允。」三啓不允。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2月24日


○壬寅,上幸慕華館,迎勑。上先行到景福宮,上使奉安勑書于勤政殿,兩使分東西而立。上行禮畢,入殿內跪,上使奉勑南向,稱有制,授之於上。承旨在左右,展勑後奉安于案上。上退入幕次。俄而出次,天使亦出,相揖行茶禮畢,天使還大平館。上御勤政殿,受百官陳賀訖,幸大平館,設下馬宴,夜三更乃罷,還宮。


2月25日


○癸卯,上幸大平館,行翌日宴,夜乃罷,還宮。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日入後,流星出天中,入巽方天際,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2月26日


○甲辰,左承旨朴忠元,問安于天使,回啓曰:「上使昨日,以爲副使所受,卽騸馬,其所受,卽兒馬,〈華人以不騸馬爲兒馬。〉乃發怒云。」傳曰:「更以他騸馬改給。」


○領議政沈連源,以衰病再辭其職,傳于左相曰:「領相疾勢,不得易差。今乃命遞,當卜相以啓。」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2月27日


○乙巳,左副承旨鄭宗榮問安于天使,回啓曰:「臣告辭而出,副使出中門語曰:『欲造弓子,以象牙爲弰,依本朝弓樣爲之』云。」傳曰:「知道。」


○傳于政院曰:「近觀上使辭氣,自以司禮監,近侍皇上,與御用監不同,不無自高之勢。考前例,亦或有秘密加贈之時,上使處,慶會樓請宴時,紅紬十匹,勤政殿請宴時,紫紬十匹,明日請宴時,白苧布十匹,謝宴時,銀小榼、招兒各一部加贈,微示與副使不同之意似當。此等物則勿錄於單子,只令其房通事,密告于上使曰:『大人位高,與副使不侔,故有加贈之物,勿使他人知之也。』以此密告于天使,而聞其答言,亦密報于政院回啓。」〈史臣曰:「人主處萬民之上,雖日用細微之事,要皆必出於光明正大之地。況待上國之使,其可不以誠信,而以私恩耶?莫見乎隱。豈有副使不知之理?倘曰不知,人君豈宜私厚於人,而曲爲容悅之事哉?政院非徒不能諫止,又從而爲之辭,豈非無學識而然耶?」〉 ○左議政尙震啓曰:「小臣昨日伏承遞領相之命,卽欲以未可遞之意面啓,而却念臣亦嘗以衰病不職,懇乞辭避,而在同僚則反請勿遞,恐臣前日之辭,嫌於僞,故悶默而退。終夜以思,如臣衰病不能者,卽被遞免,朝家之福也,若連源,宿德元老,聲望夙著,固宜處百僚之上,而裁決細務,匡輔時政者也。居位則朝廷爲重,去位則人望有缺。輕重所係,其機如此。況其年齡雖暮,精力不衰,疾若少痊,便可出仕,而自上不待朝攝之效,上辭未幾,遽命遞職?請仍任,以待其瘳。」答曰:「啓意固當,在平時則可以待痊,而今當禮煩之時,故不得已從其請。似難仍任。」再啓曰:「三公之職,雖無上下,至於責任,在於首相。苟非其人,不可一日冒處。連源正合是任,不可以病而遞之。待其病愈,允合事體。朝廷公議皆然,故敢啓。」答曰:「如啓仍任。」仍傳于政院曰:「遣史官告于領相曰:『昨雖不得已從請,心有缺然,左相從公議再啓。是以仍任,安心調理出仕。」


○以李澤爲淸洪道觀察使,洪天民爲吏曹正郞,趙光彦爲工曹正郞,宋賀爲侍講院文學,丁允禧爲吏曹佐郞,柳㙉爲侍講院司書。


○日微暈。夜,東方,巽方,如火?。


2月28日


○丙午,傳于政院曰:「上使處,白細緜紬二十匹,亦加付標。且以此數俱錄,密授通事,以告上使無妨。」


○夜,巽方、坤方、東方,如火氣。


○平安道義州,終日雨土矇霧。


2月29日


○丁未,憲府啓曰:「前司議具渰,本以陰邪之人,聚會群不逞之人于其家,推占吉凶,與聞兇逆不道之言,〈當仁宗大漸之時,與尹元老、李建陽等,推卜聖算吉凶于其家。〉其黨惡無君之罪,極矣。獲保首領,安居都下,亦已幸矣,給牒之命,又加於此人,物情極爲憤激。請速還收成命。」答曰:「具渰,以其時逆賊之輩,構成虛語之事,被罪已久。雖給牒何妨?不允。」後兩司累月論啓,不允。


2月30日


○戊申,禮曹啓曰:「桂山君卒。乃當代大功親,當輟朝二日。今日請宴停行,以告于兩使何如?」傳曰:「都承旨今往大平館,告兩使曰:『今日欲奉大人,適有親屬之服,未果也,初二日亦忌也。初三日相會何如?』」都承旨李鐸回啓曰:「臣以傳敎之意,往告于天使,則上使答曰:『近者連日下雨,未得奉拜,心甚懸仰,今聞殿下,遭切親之服,必減膳撤樂矣。初三日赴宴,於心猶以爲未安。遣承旨來諭,多謝。』且言『吾亦差人問安』云,副使則曰:『天雨未得相會,懸仰之際,聞遭切喪,驚悼。望勿爲衰慟。余以慶事,承帝命來,不敢遣人弔之。過三日可得相會,勿以爲慮』云。」傳曰:「知道。」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夜,金星犯昴星。


三月


3月1日


○己酉朔,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3月2日


○庚戌,日暈,兩珥。


3月3日


○辛亥,上宴兩使于慶會樓,觀魚、觀放火。〈諸色藥線火戲。〉 ○傳于政院曰:「接待天使,國之大事,所當事事敬謹,凡天使所請,如非極難,皆可從之。今者上使所求,大狼皮、〈産於日本海魚之屬,其皮有粟甚大。〉水皮,而都監之啓以爲,無此二物,難以解怒云,故已令貿易,而爲戶曹者,徒計小弊,不念接待勑使之重,遽卽防啓。至于今日,再三强求,勢不得不貿,是何事體?我國之人,接待天使,不無慢忽之習,予甚未便。」


○迎接都監啓曰:「上使令通事語曰:『俺看閱贈送物件,貂皮則體小毛禿,鼎紬則麤惡。此等物,非俺自用,將以遣諸閣老。後日回奉時,以如此之物,備數送之,則俺當不受』云。」傳曰:「貂皮體小毛禿,則何不具由書啓,許多鼎紬,豈無好者,而敢以麤惡贈給乎?是乃國無綱紀故也。尙衣院提調、戶曹堂上、郞廳,則推考,尙衣、司贍色官員,先罷後推。」


○日暈。白雲一道如氣,自西方至艮方布天,良久乃滅。


3月4日


○壬子,以李彦憬爲弘文館應敎,黃琳爲司諫院獻納,柳承善爲弘文館副校理,閔時中爲修撰,高景軫爲藝文館待敎。


○日暈。


3月5日


○癸丑,是日,將宴天使于勤政殿,會天雨。都承旨李鐸啓曰:「接待華使,禮之大者,不必於雨中强請。今以此意,往告天使,而別遣大臣,設宴贈給何如?」


○傳于政院曰:「今馳往太平館,告于兩使曰:『今日已擬奉邀勤政,適値下雨。恐大人冒雨勞苦,心甚未安。今日則令陪臣,奉進一杯于館裏,明日迎誥命後,寡人當奉邀。」


○迎接都監啓曰:「上使語通事曰:『俺不違十二日發行,一應回禮物件,務要精緻,催辦以給。初七日,定發白牌』云。都監則凡物已盡措置,請令戶曹,速給回奉,毋致稽緩何如?」傳曰:「如啓。」仍傳于院政曰:「天使雖欲速行,所當請留。明日予當親請矣。」


○諫院啓曰:「淸洪兵使鄭允誠,病勢甚緊,似不能容易調治。今將風和,事變可慮之時,以年老之人,久病不出,則非徒防禦虛踈,吏緣爲奸,貽弊必多。請遞允誠,別擇廉謹有幹局宿將,斯速下送。」答曰:「如啓。」〈史臣曰:「允誠有依權貴之勢,且其子浚,氣焰熏灼,故臺諫不論允誠託病窺避之罪,因其呈辭,汲汲啓遞,以遂其欲。諍臣之體,果如是乎?」〉


3月6日


○甲寅,昧爽,上幸慕華館,迎誥命。〈兩大妃殿誥命,嘗因宮闕之災,竝被燒毁,至是遣使奏請,乃蒙補降,尹春年齎擎而還。〉辰時還宮,行禮如儀,停兩大妃殿進賀。〈以有慈殿之敎也。〉 ○百官陳賀于兩大妃殿。


○傳于尹春年曰:「一路之事,悉書啓。」春年書啓曰:「一路邊墻烟臺,盡爲頹毁,且無哨瞭之人,故㺚賊,惟意出入,少無所憚。如高嶺、沙河,距虜境至近之地,則童子、婦人,皆持兵器以自衛焉。且去年飢饉,天下皆然,而南邊倭寇,尙未寢息。臣之所見,則自僚東至高嶺十六日之程,道饉布野,不可勝計,飢民刲屍爲食。海州衛則白日城中,公然殺人,主將亦不敢禁云。廣寧、沙嶺之人,惟以潰散死亡爲心,少無安業之心,故時丁二月,尙無輦糞於田者。至於各站馬匹盡斃,靡有孑遺,故臣言序班,發衛所軍士之馬,自備草料而養,或越五六站。車牛則一輛纔駕二三頭,而皆羸瘠,不能輸運矣。」


3月7日


○乙卯,右承旨沈守慶,自太平館來啓曰:「臣以請留之敎,告吁上使,則卽令臣入見曰:『賢千秋如此懇請,不可不從』,立取曆日見之曰:『依殿下命,十六日發行。非復命於皇上之限,雖數月可留,只緣復命,欲汲汲回去矣。加留數日,心甚未安。幸殿下,勿以久留咎我。只因殿下之懇耳。』臣答曰:『若以爲咎,則何至懇請乎?』上使笑曰:『足見殿下顧戀之情』云,副使則曰:『上使旣許留,我獨先行乎?當依命。』」


○領議政沈連源上疏:


伏以,臣之病勢深重,差復無期,懇乞辭退之情,曾以畢達于冕旒,得蒙允兪之音。伏地感泣,自以爲當得身心之安,庶延朝夕之命也,旋因同僚之啓,還收已成之命,至遣史官,宣諭慇懃,驚懼交至,措躬無地。惟知黽勉策駑之不暇,而乃復陳違憂悶之情,不能自已,則臣之罪尤大矣。但三公之任,所係甚隆,非如微官、庶職之乍遞乍仍也。臣之再三乞退者,知身之不能堪也;聖明之訢以辭免者,知臣之不能堪也。知其不能堪,而旣命卜相,則寧可以一人之言,輕其去就哉?夫如是,則三公之重,反歸於庶官之微,而朝廷事體,又從以輕矣。臣之衰病,固知不能差復於數月之間,而今又以過情之辭,加諸身,以蔽殿下之聰明,反躬慙恧,若無所容。心以之而驚惶,病由是而益重,其終不能出仕決矣。蓋宿德元老,聲望素著,居位則朝廷爲重,去位則人望有缺者,三代以下,未易多得也。是豈臣之所敢當者哉?臣與尙震,相從四十餘年,非不知臣之空踈短拙也,而敢爲鋪張溢美,極口稱譽者,未知其意之所在也。若以相位不可輕遞云爾,則當與同列,同辭以啓可也,而汲汲獨啓,亦何意也?夫相位之任,百責所萃,而臣之自知,固已甚明。名辱具瞻,才乏爕理,上不能弭天災,下不得遂民業,內而國儲虛竭而不得充,外而邊圉孔棘而不能靖,悠悠伴食,玩揭流光,已過十年之久,而未嘗建一策畫一籌,以裨益聖治之萬一,則將來之不能有爲,斷可知矣。其得免聖明之譴責,亦云幸矣,反以爲宜處百僚之上,裁決庶務,匡輔時政云,是何言之過也?君子愛人以德。不當如是厚誣也。古人云:「知臣莫如君。」殿下亦已洞照臣之不足當此也,明矣。今臣若固有之,靦然出仕,强顔班行,則人孰不謂臣愚且惑哉?當時之嗤笑,固其所也,而後世之譏議,亦不得免焉。縱不愧於人,獨不畏於天乎?況尙震,方有求退之計,而推奬於臣,欲其苟處,則其言出於自謙之心,而不恕之甚也。在聖上,尤宜裁察也。自漢、唐、宋以來,委任專在於相,而其間賢人、君子,更相遞代者,世各有人。在我朝,雖碩德重望,亦未嘗恒在其位,相遞出入。臣獨何人,乃敢冒處,至於十年之久,而尙不知退耶?今雖衰朽轉劇,而遲回不去,以待死已,則政府終爲養病之地,縱有賢能之可繼者,無以自致焉,妨賢之路,罪亦大矣。況今華使在館,大禮頻數,國家體貌,不可以輕也。臣之病臥,久闕趨蹌,至於政府進宴、江上遊觀之時,三公欠一,以虧國體,則臣之當遞,不啻平日萬萬也。臣之病,亦非往時之比,而舊痾未痊,新證添發,壯熱上攻,心神昏瞀,面色萎黃,眼晴黃濁,小便亦澁,腰脚痿弱,日益沈痼,有增無減,殆將不興矣。當此大禮之日,臣在告不出,而尙保爵位,及至無事之時,偃然出仕,則其於自處何,其於公議何?若得釋重負就閑地,而安心調保,優游休養,則自今至死之年,皆殿下之賜也。臣雖解官,豈如古人長往不回,邈然無意於國事者哉?唯當赤心盡瘁,與共休戚,庶答聖上眷注之隆。但朽木不可以雕,盛名難以久居。殿下如欲保終始之恩,則臣亦欲全晩節之榮。豈可使久處,以辱名器乎?天道十年,則必變。其於人事,何獨不然?滿招損,謙受益,是乃天道,則人之久叨寵榮,不自挹損者,鮮不有覆餗之悔。殿下誠愛之欲其生,則可以諒臣之求退,非循例虛讓,而實出肺腑也。三公之職,不可使一日曠也。臣之曠職,非止一月而已,則其於貽弊國事,何如耶?弊政之多,終至於危亂,然後雖罪臣以不職,何益?伏望聖慈,深思責任之大,非衰病可堪,去就之重,非人言可與,復申前命,還遞臣職,改卜他相,則名器以之而益重,國體以之而益尊,臣之病,亦將自此而漸差矣。不然,恐死亡無日,不復霑聖澤之涵濡也。伏願聖明,垂憐焉。


御札下諭曰:


觀卿疏辭,可知情懇。解職調病,雖切於保身之道,輕動大臣,豈合於恃賴之方?頃日許免,是予之失。左相之啓,有何他意?卿不須辭也。


○以李名珪爲崇政,尹春年爲資憲。〈二人皆誥命奏請使,故特命。〉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3月8日


○丙辰,命大臣等,從天使遊觀于漢江。


○日有右珥。白雲一道如氣,自乾方至巽方布天,漸移艮方,良久乃滅。夜,月暈。


3月9日


○丁巳,上宴天使于慶會樓。方宴,上使請於上曰:「遠接使〈權轍。〉及通事四人,遠自江上,隨我而來,勞苦太甚,請加階級。館伴〈鄭士龍。〉及都監官十人、醫官一人,請竝褒錄。」上曰:「陪臣等接待大人之際,慮有過愆,得免其罰幸矣。何以加爵乎?」上使又請,上曰:「當商量爲之。」


○傳于政院曰:「祖宗朝各年,因天使所請,陞階等例考啓。」


○日暈。夜,月暈。


3月10日


○戊午,諫院啓曰:「奏請使李名珪等,別無功勞,而恩賞太濫,至於通事之微,亦陞堂上,物論譁然。請令政院,廣考前例,酌宜折中,以愜物情。」答曰:「封世子,國之大慶,而補降誥命,出於皇上非常之恩。名珪等得請而還,是豈無勞乎?通事雖微,又豈無傳譯之勞乎?不必廣考前例。不允。」兩司久啓,不允。


○以張士重爲侍講院司書,柳㙉爲弘文館副修撰,崔顒爲侍講院說書。


○夜,月暈。


3月11日


○己未,傳于政院曰:「來十五日月食,在地下,無救食節次,而其日幸太平館,行上馬宴。此乃爲勑使,不得已之事,何以爲之?問于禮曹。」


○日暈。夜,月暈。


3月12日


○庚申,禮曹啓曰:「大陰薄蝕,雖不如大陽之見蝕,然三光有變,人主之擧,不可處以常例,天使上馬宴,亦不可進退。請問于大臣以定。」


○領議政沈連源議:「十五日有月蝕之災,雖在地下,無救食之擧,行宴禮未安。十四日,乃武宗皇帝國忌,天使若以此爲辭,則亦難行宴。十三日進行上馬宴,勤政殿再次請宴,雖不爲之,恐或無妨。上馬宴雖云發行前一日,若有事故,則不必强拘舊例。」左議政尙震議:《春秋》月食不書,《禮經》言禮之所不行者四,而獨擧日食。據此觀之,月食非若日食明矣。然月食之日,我國宴禮則竝皆不行,實是謹災之美意。如天使上馬宴,必於發行前一日設行,乃所以感戴皇恩,盡在我尊敬之禮也。其所以敬待皇命,是亦敬天之推也,則復圓之後,退定兩時刻而行之,懼天災尊皇命之意,庶可竝行於其中矣。況地下食,無救食節次,亦與方食人仰之時稍異。「右議政尹漑議:」日月之食,雖似有間,而月掩日爲日食,月亢日爲月食。當食必食,實爲非常之變。人君所當惕懼修省,不可以其常而忽之,又不可以在地上、地下而異之。是日行宴禮,有乖修省之意。然勑使之行,在於十六日,前一日行上馬宴,乃是成規,而禮曹欲進行於十四日,則是日乃武宗皇帝忌日,尤不可行宴禮。臣意望日月食,難於行宴之意,令館伴微稟,彼若以中朝所常行之事,據禮答之,不許行宴,則明日勤政殿請宴停之,幸大平館徑行上馬宴,彼若以月食日,行宴無妨云,則從其言設行似當。然遇災不可不變,去樂行禮何如?「領中樞事府尹元衡議:」日月之食,雖曰有間,遇災行宴,似爲未安。以十五日月食,告諸華使,上馬宴,進行於十四日,恐或無妨。「傳曰:」十五日已初幸太平館,行上馬宴,只去樂,出、還宮,竝陳而不作。「


○傳于政院曰:「天使請爵小帖及此書名單子,示于三公、領府事。予意則館伴給鞍具馬,遠接使給加,尹行、李彦憬,亦賞加,李仲樑、安方慶、南慶春、洪春年、李彦忠,給馬。元虎變陞職,李仲虎、柳承善、柳順善未資窮者,加資,尹弘彦等七人,陞遷,洪謙等四人,本衙門付首品祿職,醫員二人,本衙門高品付祿何如?」


○領議政沈連源等議:「上敎允當。」


○日暈。夜,月暈。


3月13日


○辛酉,宴勑使于勤政殿。上令譯官,以爵賞分等事,告于天使。天使曰:「譯官不離晝夜,勤供職事,請陞堂上。」上曰:「小邦素重爵賞,不得輕授。」天使往復懇請,上曰:「爵賞,雖人主所秉,當與朝廷共之,徐當量處。」


○日暈。


3月14日


○壬戌,傳于政院曰:「凡干天使之請,不可不從,但譯官賞加,則事非輕易,而上使累請。若違其請,則勢必生怒,處之甚難。更議回啓。」


○領議政沈連源等議:「譯官之微,堂上重加,固難輕許,然天使若援例强請,則不可牢拒,逢彼之怒。勉從其請,恐或無妨。但答應譯官,亦有輕重,不當混施。」


3月15日


○癸亥,上幸太平館,行上馬宴。〈是日地下月食,將去樂行宴,天使言:「中朝或地下食,或復圓後,則飮如常,而着靑素」,欲勸上服靑祿花樣袍,而兩使先服此服,故更告天使以復圓之後,用樂無妨之意,天使許之。〉


3月16日


○甲子,上幸慕華館,設餞宴。天使請陞譯官堂上加,上曰:「此雖微官,或有未經准職者,以此難之。」天使臨行,求馬匹,上卽命與之。


○兩司啓曰:「對馬島,自以爲我國藩籬,欲備禦賊倭,而軍糧缺乏,請引給六年賜米,備邊司詳加酌量,只給二歲之米。其利害便否,雖不敢灼知,然馬島名爲效順,而實有反覆之態。其曰獻馘,其曰報變者,皆出於可疑,而無的然誠信之迹,國家不盡人之情,其優待已極。今者又以備禦爲名,欲鉤致六年之賜,其他不係防備之物,亦竝求請,其窺覘我國之淺深,極矣。假令今年許之,而明年又如是,則其無厭之求,終不可止,而國家之應之者,將無以充其所欲,其從違之際,必有生怒造釁之端。寧不爲後日之憂乎?廣收廷議。」答曰:「如啓。」


○憲府啓曰:「今者以天使之請,館伴、遠接使以下,竝令論賞,是出於感皇恩、敬華使之盛心,然正憲、通政之加,國家所以待宰相之具。簡擢賢能,激厲一世者,唯在是物,而授之於天使一掉舌之間,非但大妨事體,名器之賤,將必自此而始矣。權轍、尹行、李彦憬等賞加之命,請速還收。」答曰:「已議大臣,商確定賞,旣告于天使,固不可失信也。不允。」權轍事,久啓依允,尹行、李彦憬事,終不允。


3月17日


○乙丑,傳于政院曰:「冊封世子,皇恩非輕,國慶莫大,不可不施恩典。遠接使權轍、都承旨李鐸、右副承旨李戡、承傳色周泰文、御前通事朱良佑、高彦明、都監郞廳尹行、李彦憬、柳從善、李仲虎、上天使別通事洪謙,各加一資,都監郞廳元虎變、禮賓別坐尹弘彦、監造官金晦、尹紹、朴裁陞職,禮曹判書洪暹、館伴鄭士龍,各賜鞍馬,別通事金驥、小通事郭之元、張世琨,本衙門首品付祿,醫員二員,高品付祿,其他承旨、史官、尙冊都監郞廳、從事官、禮賓別坐、監造官、御前預差通事等,賞賜有差。」


○諫院啓曰:「華使之請,雖出於情,尙不可聽。況出於舌人之所爲乎?若非舌人,華使安知其前例而請之乎?譯官等欲遂自己之事,先爲防口之地,使遠接使,亦蒙請爵之累。其可陷於譯官之詭謀,而認爲華使之請,濫施而不違乎?今者都承旨李鐸、右副承旨李戡,亦命賞加,此雖諉之以前例,猶爲不可。況周泰文、高彦明、朱良佑、洪謙,有何功勞,而濫授重加,至此極耶?尹行、李彦憬,雖似未至太濫,自有可爲之時,豈可混施於彼類乎?其他譯官,多有縱臾作弊之罪,今將摘發治罪,又何至首品付祿,俾成舞智狡詐之欲乎?請竝還收成命。」答曰:「李鐸專掌措辭,李戡專察職任,周泰文終始傳命,高彦明、朱良佑,御前通事,不無傳語之勞,洪謙則從天使之請而賞加,尹行、李彦憬及首品付祿譯官等,皆從天使之請。遠接使,今雖無唱和之事,豈不賞加乎?竝不允。」李鐸、李戡、高彦明、朱良佑、周泰文,譯官等付祿事,久啓依允,餘終不允。


○日暈,兩珥,背。夜,月暈。


3月18日


○丙寅夜,月暈。


3月19日


○丁卯,傳于政院曰:「永興府使李純亨,有善政,賞加可也。」因本道監司柳辰仝之啓也。〈史臣曰:「純亨之貪汚,已著於前日慶州府尹之時。今以善政,見薦於府民之狀,此必市恩要譽之致,而監司柳辰仝,與純亨有分,故不能無物情之致疑。純亨輕淺謬妄,所至市恩要譽,人皆鄙之。」〉


3月20日


○戊辰夜,月微暈。


3月21日


○己巳,命史官、宣傳官,分往館學,以儒生時到者抄啓,仍命招大提學鄭士龍、禮曹判書洪暹、知中樞府事趙士秀。暹及士秀,卽承命而來,傳曰:「近以國家多故,文事似弛,予欲特試製靑矜之輩。昨見禮曹公事,〈戶曹欲以天使時,果床、酒壼等,送館學,分饋儒生,禮曹因此欲試製述而啓請。〉當矣。禮曹速諭儒生,明日竝會于泮宮,製述可也。卿等明早,詣闕聽命。」


○直提學權容卒。〈容,應挺之子也。歷敭淸顯,而居家如寒士。至是卒,人皆惜之。〉 ○日暈。


3月22日


○庚午,大提學鄭士龍、禮曹判書洪暹、知中樞府事趙士秀,受命往泮宮,會儒生製述。


○傳于政院曰:「今見伴送使書狀,安城館失火,驚動勑使云。極爲駭愕。右承旨馳往,問安于兩使。」


○使于京畿監司李夢亮曰:「農事方急,卿其嚴勑各官,督令播種,如有飢饉處,救荒諸事,別爲措置賑恤。」


○以趙士秀爲議政府左參贊,李蓂爲右參贊。


3月23日


○辛未,傳于政院曰:「予於頃日,八度宴禮,屢觸風寒,偶得感冒,非徒時未永差,積勞深傷之餘,勞熱上攻,頭眼有時眩痛。元氣似困,必累日調歇,然後庶可蘇復。明明日謝恩拜表,不得親行。雖知未安,勢有所難,以權停禮行之。」


○日暈。


3月24日


○壬申,傳于政院曰:「待夷之道,所當寬容,不可徒欲折其詐譎之心也。歲賜之米,年年每請,則固不可從,今此之請,則姑從無妨。備邊司與大臣,同議公事,以爲得中,依此爲之。」


3月25日


○癸酉,遣僉知中樞府事兪絳,如京師謝恩。


○日暈。


3月26日


○甲戌,命官試製弘文錄及製述被抄文臣於勤政殿庭。


○申時,太白見於未地。


3月27日


○乙亥,以尹元衡爲兵曹判書,禹鏛爲承政院右副承旨。


○日暈。


3月28日


○丙子夜,乾方巽方,如火氣。


3月29日


○丁丑,日暈。


夏四月


4月1日


○戊寅朔,日微暈。


4月2日


○己卯,傳于政院曰:「今見伴送使書狀,〈天使住安州時,副使姪子頭目趙宗仁,收取衾枕,州人宋仁精拒之不許,相詰之祭,仁精之父檢孫在傍,奪其枕衾,以杖打宗仁右腰。宗仁訢于副使,副使大怒。〉極爲駭愕。我國下人頑悍,所當懲一警百。檢孫等拿推。安州牧使金九淵不檢能察,亦拿推。」


○日暈,兩珥。


4月4日


○辛巳,日暈,兩珥。夜,北方、艮方、巽方、南方、坤方、如火氣。


4月5日


○壬午,憲府啓曰:「近觀赴京回還使臣書啓之辭,中原一路之事,誠可寒心。道殣相望,積屍蔽野,盜賊大熾,人民相食,至於白晝殺人,而莫之禁。非但此也,㺚子之寇掠,無時不然,上國地方之人,莫保其生,牛馬、車輜,竝無存者,將至於道路不通。本國使价之往來者,皆十生九死而後,始得達焉。自上若不倍加眷念,朝廷亦不倍加講究,以爲一切際弊之擧,則奉使者,無完事之理,而國體終至於大虧。中原一路蘇復間,緊急藥材外,請一切勿爲貿易,一行可除之人,亦勿差遣,以除一分之弊。」答曰:「如啓。」


4月6日


○癸未,夜,月微暈。


4月7日


○甲申,光平君金明胤,遭喪病苦,特遣內醫問疾,仍賜肉,令忠勳府郞廳,往諭曰:「聞卿病患,予用慮焉。須速從權。」先是,忠勳府堂上啓曰:「年過七十之人,勢難行素,自下勸肉,牢拒不從。前例功臣病重,則證候書啓,故敢啓。」因此啓而有是命。〈史臣曰:「蓋以同功一體之人,要使君上,曲致款遇之意,出於爲己,非爲明胤也。況明胤平生,行已有同狗彘,無足惜者,而要請至此,情自著矣。明胤,乙巳功臣也。」〉 ○夜,月微暈。


4月9日


○丙戌,以盧禛爲弘文館副修撰。


○日暈。


4月10日


○丁亥,傳于政院曰:「觀此濟州牧使閔應瑞書狀,〈民間有女生兒,一頭俱耳、目、鼻,頭髮暫生,兩身四肩臂,手各俱指節爪甲,四脚足各俱指節爪甲,各有陰戶穀道兩臀,皆是女人〉此乃人異,可怪。令弘文館,考前史以啓。」


○白氣一道,如布練,自乾方至南方橫天,良久乃滅。日暈。夜,月微暈。


4月11日


○戊子,上御朝講。知經筵事洪暹曰:「東宮今八歲。參考前例,仁宗,庚辰年冊封,壬午年冠禮入學。其時中宗敎曰:『王世子與王子,同笠無別,接侍賓客,亦未安,後日不無怠慢之習。以十月冠,三日內入學』云。此倣文宗八歲冊封入學故事也。前例如此,故取稟。」上曰:「啓意當矣。予亦詳量之。」洪暹又曰:「東宮學問漸進,但賓客、書筵官講罷之後,未知勤習也。國本至重,必使習與性成,學問乃至於高明也。今雖不能盡其粤妙,僚屬退後,侍側內官解文者,從而勸讀,不可以怠慢無知者處之。必擇謹愼之人,使之勸勉,其爲引導,亦不細矣。臣爲賓客,每以此言于內官,自上亦當愼擇其人。」


史臣曰:「暹旣引中廟之敎,以陳冠禮,其言切矣,又以愼擇內官爲言,亦是矣。獨恨其不能極陳潛消暗鑠之患,以救今日之病也。奸邪側媚,驕橫自恣,如朴漢宗者,在世子之側,而上方倚任,則斯非急急之病耶?」


○上御夕講。


○日暈,兩珥。


4月12日


○己丑,上召對。


4月13日


○庚寅,夜,白氣二道,起自艮方,至坤方布天,移時乃滅。


4月14日


○辛卯,左承旨朴忠元,自義州來,復命啓曰:「去年飢荒,自定州以西爲甚,而義州則尤甚。民間時無斗粟,專仰官倉,牧使雖陸贖散給,俾免飢餓,而顚于溝壑者,亦多。天久不雨,春麰未生,若今年不稔,至爲可慮。自郭山以東,皆種秋牟,至于京畿,兩麥雖不能一樣,而亦可以食矣。頃日下雨,雖未周足,不至旱乾矣。」傳曰:「今觀所啓,義州飢荒太甚,予用慮焉。倉穀頻頻分給,俾免流離,救荒諸事,亦急措置,勸耕播種,不失其時事,下諭于平安監司。」


4月16日


○癸巳,上御思政殿,講試儒生。


4月17日


○甲午,上御朝講。


○夜,乾方、巽方、南方,如火氣。


4月18日


○乙未,以申汝悰爲弘文館直提學,金貴榮爲典翰,李彦忠爲侍講院輔德,尹毅中爲弘文館應敎,盧禛爲侍講院弼善,李文聲爲弘文館副應敎,柳承善爲校理,閔時中、朴好元爲副校理,柳㙉爲修撰,姜士弼爲博士,洪仁慶爲著作。


4月19日


○丙申,上御朝講。領經筵事尙震曰:「楊震之疏曰:『人主以得賢爲本。』斯言至矣。草野豈無可用之人哉?自上求賢如渴,則必有至者矣。頃者有學行之人,〈似指李滉,〉或以身病,不能從仕,而歸者有之矣。自上如知其賢,則必委心任之然後可也。」


○上御晝,夕講。


○日暈。夜,月微暈。


4月20日


○丁酉,上御夜對。


○日暈。


4月22日


○己亥,上御朝講。領經筵事尹漑曰:「臣見進慰使南宮忱書啓,且聞譯官之言,中原一路,人民相食,至爲慘酷。進貢使臣,何以得達?憂慮不小。今皇帝,專意醮祭,以祈天命,而不知天下之務。山海關,非遐方絶域,而人民相食,㺚子跳梁,必皇帝罔聞知也。軍民咸懷曷喪之心,胥動浮言,至曰:『皇帝奔南京,皇太子卽位。』以人心、天命見之,朝夕難保矣。平安道接連上國,群盜或起,兵火或發,則關防虛踈。如此之事,別爲講究當矣。臣觀《經濟六典續集》,雖在盛時,赴京使臣,例以私馬匹帶去,祖宗睿算,慮於一路有變故也。」上曰:「中原之事,不可輕論,太子未立,奸臣在位,而飢饉太甚,人民相食,至爲慘惔。予未知終有何事也。私馬之啓切矣。」又啓曰:「《經國大典》之撰,出於《經濟六典》,此太祖朝《元典》也。太宗朝撰《續六典》,至于世宗朝,參考《元典》、《續典》,增損成之曰《續集》,至于八年,又改之,是《續集》二件也。其時黃喜爲領相,聖君、賢相,相遇而裒成,豈偶然哉?其後有《元典》、《續典》、《謄錄》,有《元集》、《續集》、《詳節》。此等冊,厥帙不多,但累經撰定,官吏患其浩汗,難於奉行,故乃成《大典》耳。臣意雖異代之書,猶可收聚,況祖宗創制,垂範後世者乎?右件冊,今皆散亡。請收而印之,藏於文武樓及法司,如遇《大典》有礙處,參考何如?」上曰:「啓意當矣。」


○上御晝講。


○以尹春年爲漢城府判尹,兪泓爲弘文館修撰。


4月23日


○庚子,上御晝講。


○日暈,兩珥,冠,負。色皆內黃外靑。


4月24日


○辛丑,上幸文廟,試儒生製述。


4月25日


○壬寅,弘文館上箚,請還收具渰職牒,不允。


○兵曹啓曰:「赴京使臣私馬齎去事,領、左相意,與尹漑議同,而本曹之意,亦與大臣無異。」傳曰:「依議爲之。」


○上御夜對。


○日微暈。夜流星出天掊星下,入艮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一尺許,色赤。流星出角星下,入庫樓星,狀如拳,尾長一尺許,色赤。


4月26日


○癸卯,日微暈。


4月28日


○乙巳,上視膳于文昭殿。


○上召對。


4月29日


○丙午,上御晝、夕講。


○日暈,兩珥,重暈,如半環。


4月30日


○丁未,夜,流星出角星下,入南方天際,狀如梨,尾長一二尺許,色赤。


五月


5月1日


○戊甲朔,上御朝講。


5月2日


○己酉,上具戎服,幸濟川亭,親試戰船、觀武才後,觀稼于東郊。


○日微暈。


5月3日


○庚戌,憲府啓曰:「經席之上,各陳所懷,以備擇取,可也,然爵賞之權,則非下人所可與也。司諫任尹,啓請新溪縣令李欽禮賞加,身居諫職,掇拾道塗之言,以啓僭賞之端,可乎?後弊無窮,請勿下書。任尹亦難在職,請遞。」答曰:「爵賞之權,當在於上,在下不可先啓。勿爲下書。任尹遞差,可也。」


○政府、六曹、備邊司堂上會議啓曰:「多備軍糧,欲救活上國之人,〈先是經席有此議。〉聖上一視同仁之意,至矣。臣等深欲將順,而但作事,不可不熟慮於始。飢餓待哺之人,如聞我國賑救,則不但東八站一路,遼東、廣定寧之人,莫不坌集於我國。然則私賑上國之民,非徒於義未安,西方之歉,比年尤甚。我國飢民,亦難周濟,何暇及他?臣等之意,恐難開端。如有上國之人,欲入我境,則令義州,隨宜防遮,使不得越江爲當。」


○大臣、司僕寺提調、兵曹同議啓曰:「凡牧場之內,使牧子居接,而各給田土二結,守直場馬,乃法例也。晋州興善島牧子,不居其島,且無耕食之田云。此則兼監牧等,不用意於馬政,使牧子等,任其所居故也。今使申明法例,居守場內爲當。漆川島牧場還設事,巨濟之民,今雖流亡,後若有還集者,而舊居田里,復爲牧場,則是絶其還集之路也。此亦可慮。令本道觀察使,商度便否,啓聞後施行何如?」傳曰:「西方事及牧場事,竝依議施行。」


○夜,流星出心星下,入南方天際,狀如梨,尾長二三尺許,色白。


5月4日


○辛亥,以沈光彦爲漢城府判尹,任尹爲司導寺正,李仲樑爲司諫院司諫,黃瑞爲獻納,黃琳爲繕工監判官,尹承慶爲藝文館檢閱。


5月5日


○壬子,日暈。


5月6日


○癸丑,領議政沈連源,以病辭職,不允。


○日暈。


5月7日


○甲寅,上御晝、夕講。


○日微暈。夜,月微暈。


5月8日


○乙卯,上御思政殿,受常參,聽朝啓。


5月9日


○丙辰,日微暈。


5月10日


○丁巳,江原道平昌東、南、西面,暴風大作,雨雹交下,體如大豆,或如榛子。


5月11日


○戊午,上受朝參、御朝講、輪對、夕講。


5月12日


○己未,上御光化門,觀文武臣射。


○日微暈。


5月14日


○辛酉,兵曹啓曰:「內需司,乃列於小各司之類,若率軍士,搜探盜賊事,則可以入啓爲之。常時六曹使令,因公事出入小各司衙門,例也。各司之官,莫非王官,在前有公事,則六曹發牌而招之。今內需司別坐等,以曹使令,司內突入啓達,使六曹使令,不得接足於司門,非徒有異祖宗朝舊例,殊無大小衙門維持體統之意。宦寺、孽庶之官,反爲尊,恐有憑藉而陵駕六曹之漸。似爲未安,故不得不啓。」傳曰:「內需司,非他各司之比,乃內帑之類,而司中奴婢,畏上司之威,盡逃空司。聞之駭愕,故言之矣。」


○以黃瑞爲兵曹正郞,申國樑爲禮曹正郞,李樑、朴淳爲兵曹正郞,金百鈞爲司諫院獻納,柳㙉爲正言。


5月15日


○壬戌,上受朝賀。御夕講。


○日微暈。


5月16日


○癸亥,上御晝、夕講。


○諫院啓曰:「尙茶丁蕃,爲差備於靖陵,則三年之後,必例蒙恩賜,今至十三年之久,敢將臣子職分內事,曲爲疊受之謀。尙洗李承緖,雖參原從一等,其時若已資窮,則亦必受推恩代加之賞,今經十四年,僭生非望,猥引他例,共呈上言,其爲奸濫極矣。自上或令親受不干之加,或令從願,以濟其欲,此路一開,則近習之希望僭恩者,將接迹相繼。後日無窮之弊,不可不慮。堂上加請,竝改正。」答曰:「丁蕃則雖曰年久,不可不計功勞也。承緖則原從之加,親受,亦有他例。竝不允。」李承緖,後累啓依允,丁蕃事,終不允。


○憲府啓曰:「內需司,雖掌內用米布,乃是正五品衙門,故在祖宗朝,其文移公事,必先申報吏曹,然後乃達於各處,實有深意。使有罪亡匿者,先啓而後捕,則其間必有逃竄莫追之弊,秩高衙門,亦將效此,其何以爲國?今後捉人於內需司之際,請一依他司之例,以示帝王無私之意。內官丁蕃、李承緖,因冒濫陳訴,特授堂上之加。苟有可賞之勞,何待於十年之後乎?其奸謀巧計,僥倖不次之恩,以累聖上淸明之治,至爲駭愕。請堂上加改正,推考痛治,以革希望僥倖之習。」答曰:「內需司依各司例事,如啓。丁蕃事,不允。」李承緖,後累啓依允,丁蕃事,終不允。


○日微暈


5月17日


○甲子,上視朝膳于文昭殿,視夕膳于延恩殿。


5月18日


○乙丑,上聽朝啓。


○領議政沈連源,以病辭職,因獻六條之疏。一曰勤學,二曰從諫,三曰親賢,四曰遠倿,五曰恤民,六曰愼賞。傳于政院曰:「觀領相疏辭,可謂激切。大臣任重,雖不可輕動,安保老病,亦帝王優待老成之道也。盍使解職而安心調理乎?今當從之。遣史官,示此疏于左、右相而回啓。」〈史臣曰:「沈連源,以國舅之父,居首相之位,任大責重,恩眷極隆,盡忠效誠,致君澤民,比迹周、伊,則庶無愧於委任之重也。當是時也,陰陽失和,而災變荐臻,賞罰無章,而用舍失宜,邊圉不寧,而民生困悴。連源之無爕理匡救之學,而不足於濟時之略,可知矣。得君如彼其專也,行乎國政,如彼其久也,而治效如彼其蔑蔑也,將焉用彼相哉?至於告退之日,六條之疏,緩而不切,無激勵繾綣之意。蓋連源之爲人,無他,平日以保位爲業,患得患失,而畏縮顧忌,不敢盡言故也。」〉 ○夜,坤方、巽方、乾方,如火氣。


5月19日


○丙寅,左議政尙震、〈持重寬和,稍有宰相之度,雅性愛人,無忮害之心,然久居相位,依違苟容,無所可否,豈能副調元之任乎?〉右議政尹漑啓曰:「沈連源,以先朝舊臣,遭遇聖明,豈敢無故而强欲辭退乎?只以病勢沈綿,經時曠職爲未安,故欲解重任耳。今特允所請,用副其願,聖恩至重,必有痊復之日矣。前世大臣,以病去位,或因事暫免,而苟係人望之人,旋復其任,我祖宗朝,亦多有之。連源之病永差,則復用爲當。且連源當病辭之日,條疏嘉言,不忘進啓之意,其篤於愛君憂國之誠至矣。自上優示深納之意,又命詞臣,作一敎書,答其惓惓之意何如?臣等又聞,連源以病辭之故,不受四月之祿云。宜命有司,輸送其家。」答曰:「見此啓辭,當矣。自古大臣,以病去位,是乃優老恤病,使之安心調病之意也。今者沈連源,予豈欲遞乎?但以累次辭病,一以欲安心調理,一以計國家重任,故特副其願也。竝如啓。」


○以沈連源爲靑川府院君,朴忠元爲承政院都承旨,沈守慶爲左承旨,鄭宗榮爲右承旨,禹鏛爲左副承旨,姜士尙爲右副承旨,沈銓〈人物庸瑣,處心貪濫,嘗奉使關西,徵索列邑,滿載而歸,人皆鄙之。〉爲同副承旨,李彦憬爲禮曹參議,閔時中爲兵曹正郞,朴淳爲吏曹佐郞,曺光遠爲知中樞府事,李鐸爲龍驤衛護軍。


5月21日


○戊辰,遣左承旨沈守慶,問病于沈連源,且以敎書諭之曰:


嗚呼!大臣於國家,其義重矣。國耳忘家,公耳忌私,不以進退而易其操,不以用捨而忘其忠,勤懃懇懇,死而後已。此伊尹有告老之誡,韓琦有陜西之疏也。惟卿性稟忠純,器識弘遠,昻然特達之才,淵乎有容之量,其在先朝,奬用殊甚,歷敭中外,聲績蔚然。矧予小子,幼沖嗣位,有疑必稽,有難必咨。其眷顧倚毗之重,豈特如濟川之舟楫,大旱之霖雨哉?厥今年齡,未至於致仕,志慮無改乎常度,忽有經時之疾,屢上告老之章。在卿雖切於解煩賢養,而無卿一日,則將何以爲國哉?又念大臣之任,要有嘉謀嘉猷,裨補于宵旰,非有職務責守之鞅掌乎朝夕,屢賜告暇,庶幾調治而就職,綿歷時月,久無勿藥之有喜。卿今求解益力,至于三四,予之缺然于中,若失左右手者,豈有量哉?且於求退之日,不忘規警之義,條六事以陳疏,罄平生之底蘊。久曠經席之侍講,常恐奄忽以莫白,惓惓懇至,忠愛藹然。雖古之大臣,何以加諸?至於勤學、從諫,無非帝王正己之要道,親賢遠侫,亦皆古今圖治之先務。恤民,欲其固本,愼賞,欲其防濫。考質乎聖賢,出入乎經傳,義理明白,詞氣忠厚。以此爲治,寧有不濟哉?卿之愛子至矣,卿之爲國篤矣。予雖不敏,曷不念哉,曷不懋哉?於戲!聽卿求退,豈予所欲?要以遂平生攝身之願,抑以重論道經邦之任。卿亦益篤忠誠,益思自重,用康乃身,以圖後效。


○日暈,兩珥。夜,月微暈。


5月22日


○己巳,傳于左議政尙震、右議政尹漑曰:「三公之職,上應三台,不可闕,而況領相。百官之長,豈可久曠其職?今者沈連源,遞領相。待其差病而復用事啓之,重待大臣之道,雖似得矣,虛其位而待之,於國體亦爲苟且。卜相無妨。」尙震、尹漑卜相入啓。


○日微暈。夜,月微暈。


5月23日


○庚午,日暈。黑雲一道如氣,貫暈良久乃滅。


5月24日


○辛未,平安道察觀使丁應斗狀啓曰:


義州呈內:「唐人等携其男女畜産,車載駄運,來駐鴨綠江西邊,於赤島等處,給繹不絶,往問其故,則爲㺚賊所逐,避患到此云。其言雖不可信,而㺚子聲息,則必非虛語,故令各鎭堡,整兵待變,州亦軍馬整齊,各其要緊處,添兵守護。」謝恩使,時未越江,而遼東一路,防備解弛,不得已依前例,境內各鎭,精兵抄出,別爲護送。且避患唐人,投來義州,勢將難遏。飢困之極,不無闌入侵奪之虞,故令本州,隨宜善處,毋致生變。


5月27日


○甲戌,上聽朝啓。


○憲府啓曰:「今日啓覆時,工曹判書沈通源,晩到追入於諸宗宰入侍之後,事體未便。請推考。」答曰:「如啓。」


5月28日


○乙亥,領中樞府事尹元衡議:〈濟川亭習水戰時,失律將士,憲府啓請議大臣定罪。〉「習陣時失律將士,令攸司推考者,乃指命將習陣時也。此法著於兵典敎閱之條。若自上親閱,則其行軍失律之事,當斷以一罪,不可比諸尋常命將之例,而付有司推之也。濟川亭觀戰船時差錯,乃是水上行船,其與陸地行軍,有間。其罪之大小輕重,自上已爲灼見矣。然軍法甚嚴,旣命憲府推之,則移義禁府照斷,勢不得不爾。我國之法,莫不緣情而失之。如此之際,自上不可不明察而處之。」傳于政院曰:「近者憲府議失律將士之罪時,疑前後用律之不同,而以許多朝官宰相,就獄爲難,欲使大臣議定。今見領府事議,則憲府自當啓移禁府照律,而前者望遠亭試戰船,失律將士,初命憲府推之,終移禁府照斷。已有此例,不須慮人數之多小而爲難也。移禁府照律。」


○日暈。


5月29日


○丙子,上御夕講。參贊官沈詮曰:「近來人懷僥倖之心,小有功勞,輒爲陳疏,援引前例,希望恩賞者,寔繁有徒。方訟未決之事,閭閻鬪詰,褻慢之言,莫不陳疏,以瀆聖覽,自上慮有冤枉,欲通下情,而判下於該司。小臣曾爲守令而見之,則奸細之謀,徒爲滯訟者,例呈上言。以此臨決之訟,亦多停之。且監司,乃一道之主。民之有冤憫者,自有伸理之地,而冒濫呈訴,憑藉上言,致辱守令者,亦多有之。臣意以爲未便。」上曰:「近來守令,無伸冤者,故民之冒呈者,如是耳。」


史臣曰:「人主深居九重,小民之艱難,不能知之。此古人之深懼,則閭閻褻慢之言,詞訟鬪詰之事,皆得陳列,是亦人臣進戒之一道也。沈詮有何所見,而獨以爲嫌乎?謀爲滯訟,冒濫陳訴者,則固可罪矣,而當今政以賄成,訟以勢決,爲守令、監司者,聽訟旣不猶人,則赤子之抱冤枉者,其不呈上言而號悶乎?詮也,不陳無訟之道,而欲防訴怨之路,是不過諂美其言,而隔絶下情也。至哉!吾王之敎曰:『守令無伸冤者,故民之冒呈者,如是耳』,臣無間然矣。」


○以尙震爲議政府領議政,尹漑爲左議政。〈漑多機巧,善應變,曲事元衡,以保爵祿。〉尹元衡爲右議政。


史臣曰:「所謂卜相者,卜其有德望也,而元衡據一品之班,挾外戚之權,此震、漑等所以援而爲相也。然則所卜者,勢與權也,非所以卜其德望也。可勝惜哉?」


李浚慶爲左贊成,洪暹爲右贊成兼禮曹判書,李名珪爲判敦寧府事兼兵曹判書,〈此三人,皆御筆書下也。〉閔箕爲司憲府大司憲,尹毅中爲執義,成義國、柳承善爲掌令,金百鈞、宋賀爲持平,李重慶爲弘文館應敎,閔時中爲校理,盧禛爲副校理,李世琳爲世子侍講院弼善,洪淵爲文學,朴好元爲司諫院獻納,朴應男爲吏曹佐郞。


六月


6月1日


○丁丑朔,江原道鐵原居私奴貴石、允達、私婢莫德,以鋤田事出野,乘午還家時,驟雨暴下,電光交走,雷聲大震,天地晦冥,三人皆逢震。貴石、莫德死,允達不至重傷。


6月2日


○戊寅,傳于政院曰:「君臣之間,情猶父子,雖不可專以嚴峻爲禮,然小心敬畏,不敢放肆者,固臣子之道也。政院居喉舌之地,所關非輕,故承旨之闕,靡不愼擇。同副承旨沈詮,頃於啓覆之際,累發咳嗽,或有出聲唾涎之狀,非徒予見未便,入侍宰相,亦豈無駭聽者哉?君臣相對之時,有不恭之色,豈不有妨於君臣之禮乎?事雖微細,恐有後弊,故言之。自今以後,體予重禮之意,顧承予情親之道,毋致虧禮,務盡其職。」


○憲府啓曰:「臣等伏見傳敎之辭,同副承旨沈詮,久居侍從之列,而啓覆之時,多有不恭之失,至爲駭愕。請罷其職。」答曰:「豈以一時微過,輕罷銀臺之官乎?不允。」久啓,只命遞差。


○上御晝、夕講。


○領議政尙震啓曰:「小臣稟氣迂闊,計慮愚妄,自始忝台輔,極知薄劣小才,不足以當重大之任,而累辭未蒙允許。强顔待罪,奄過十年,其間豈有裁決之濁見?常賴同僚之共濟。不意今日,又陞首相。夫台輔之職,雖無上下,首相則其任尤重,同僚議論國事之際,其所可否,取決於上僚者,有之矣。臣有何德望識見,敢爲可否於其間哉?冒居百僚之上,將以何物,上補涓埃,下稱表率?羞當時之賢,招後來之譏,臣竊閔焉。諸速命遞臣職。」答曰:「卿德望素重,識見周備,爲相十年,予已知正合於重任。今陞首相,尤切補袞之望。卿宜勿辭,務盡燮理之職。」


6月3日


○己卯,上御朝講。


○以李景雲爲兵曹正郞,黃瑞爲司憲府持平,李樑爲司諫院獻納,盧禛爲弘文館校理,李之信、朴好元爲副校理,兪泓爲兵曹佐郞,李訒爲侍講院司書,張士重爲司諫院正言,柳㙉爲弘文館修撰,姜士弼爲副修撰,李陽元爲正字。


6月4日


○庚辰,試文臣通政以下于勤政殿庭。


6月6日


○壬午,上御慶會樓下,講試專經文臣,仍傳于右承旨鄭宗榮曰:「左相〈尹漑〉於經籍中,拈出題目,問於洪暹、趙士秀,使之講論。李浚慶又與洪曇講論可也。」尹漑問於洪暹、趙土秀,曰:「帝王爲治之道,載在經史。上自唐、虞,下至漢、唐、宋,可法可戒者,其可歷言之歟?士秀曰:」帝王相傳之心法,惟人心、道心而已,人心者,形氣之私也,道心者,義理之公也。堯、舜、禹、湯、文、武之治,精一執中,道心爲主,而使人心聽命焉。故其見於政事施爲之間者,純粹無雜,非後世之所可及也。下至春秋戰國之時,人欲橫流,義理梏亡,時君惟以兵革、財利爲事,豈知其有人心,道心之分也?「士秀曰:」衛武公何如?「暹曰:」武公當初飮酒有失,後而知過,作賓之初筵,學問之功,老而彌篤。觀《淇澳》之詩,可知其爲人也。後世之君,過而能悔,悔而能改者,莫如武公也。聖人以遷善改過爲大,則後世之君,可不以武公爲法乎?至於漢高帝,爲義帝發喪,以濟己私,願分杯羹之說,得罪於天倫,又有溲溺儒冠,誅戮功臣之失,則心學之功,蓋闕如也。然寬仁大度,天質甚高,過魯祠孔子,以基漢家四百年之業,則此亦可法者也。「士秀曰:」文帝何如?「暹曰:」文帝,恭儉玄默,無有過失,則亦賢君也。然崇尙黃、老,淸淨爲治,則無心學之功也。「士秀曰:」買誼,何如人也?「暹曰:」買誼治安一策,但言御諸侯、待大臣、養太子之道,而不言爲治之本。學問之功,則其無心學之功,可知矣。誼天資甚高,志大氣銳,人君能裁制而用之,則亦將爲大器,而大臣忌之,文帝不能用,惜哉!「士秀曰:」董仲舒,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之語,此正度越諸子者也。武帝雖曰好賢,無誠心之好,故貶斥仲舒,使之卒老于江都。「漑曰:」武帝若用仲舒,則能爲三代之治耶?「士秀曰:」若誠心用之,而盡從其言,則雖不及三代之治,亦可謂後世之賢君矣。「士秀曰:」光武、明帝何如?「暹曰:」光武無有過失,政事、文章,前世無比,而待嚴光以不臣之禮,培養名節之士,迄于東漢之末,亦有義士扶持之力,誠賢君也。明帝,自爲諸王時,號稱聰明,而及其卽位之後,頗傷於徖覈急切之弊,而無優柔和易之量。然明堂、辟雍之事,輝暎史冊,此亦可法也。章帝則務行寬大之政,而無有過失,似優於明帝矣。「暹曰:」唐太宗,亦賢君也,除隋之難,比迹湯、武,致治之美,庶幾成、康,然手刃同氣,蹀血禁門,納巢剌王妃,得罪於名敎者甚大。大綱不正,故子孫則而象之,唐世無正家之法,何足尙哉?「士秀曰:」漢昭烈之言曰:『勿以善少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若如此言,則可至於聖賢地位也。且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唐明皇卽位之初,焚珠玉、尙儉素,而未年怠於政事,以奢侈、女色敗國,蓋無學問之功,故不能持守初心耳。「暹曰:」宋之太祖,亦賢君也。其言曰:『洞開重門,正如我心,小有邪曲,人皆見之。』此卽正心之言也,聽太后之言,傳天下於帝,此卽公天下之心也。太宗則多有慙德者也。渝金樻之盟,使廷美、德昭之輩,皆不得其死,何足取哉?仁宗亦賢君也,然不能明於用舍之道,故君子、小人迭爲消長,而未免朋黨之禍。「士秀曰:」仁宗賓天之日,遺制一下,雖深山窮谷,莫不奔走而悲號,髣髴乎三代之氣象。神宗則專用王安石,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斲喪國脈,馴致亡國。當是時也,程顥、程頤、邵雍、張載,皆大賢也,傳千載不傳之學,接孟氏之統緖,而時君不能信用其學。此三代之治,所以不復見於後世也。「士秀曰:」理宗何如?「暹曰:」理宗,雖有尊尙理學之名,然信用小人,踈斥君子,徒有其名而已,何足取哉?「暹曰:」殿講之後,使臣等,論難古昔帝王治道之得失,欲以爲法爲戒,甚盛心也。然學問之功,不在言語文字之間,在於窮理正心,無有間斷而已。《大學衍義》者,入聖學之門戶也。自上勤學不怠,古昔聖賢嘉言格論,會之於一心而無疑,則心地高明,萬理洞然,而無有礙礙矣。「漑曰:」洪暹、趙士考,論難古昔帝王治道之得失,眞格言也。夫所謂學問者,非徒耳聞而口誦也,明理而會之於心,躬行而得之己,然後乃有踐履篤實之功,而德業日新矣。不然,徒見古人嘉言,而不能反之於己,則雖聞臣下講論之言,猶好音之過耳,尙何益哉?「李浚慶、洪暹進前,尹漑問曰:」治天下、國家,事事皆有規模,何獨言絜矩之道,而何以則皆合於絜矩之道乎?古昔帝王之能絜矩、不能絜矩者,悉擧而啓之可也。「浚慶曰:」絜,度也,矩,曲尺,所以爲方之器也。其實則明明德之謂也。「曇曰:」能明其德而得之於己,則八條目之理,皆洞然於一心,而無有礙滯也。此則絜矩之謂也。「漑曰:」只言絜矩而已,則可知其理,好惡、財用,拈出而言之,分其能絜矩與不能絜矩者何耶?「曇曰:」用人及財用,皆爲治之所不可闕焉者也。人君而不能明其好惡,則用舍顚倒,是非混淆,而治亂分矣。人君誰不好治平,而惡亂亡也,但不能絜矩,而暗於用舍之道故也,如秦二世,深居禁中,以趙高爲賢也。用財不能絜矩,則賦歛重,而民困於下矣。漢武帝用桑弘羊,宋神宗用王安石,而專以富强爲事,而不恤民隱也。傳曰:『惟仁人,能好人,能惡人。』蓋仁人之心,私欲淨盡,天理昭明,是非、邪正,洞然於一心而無疑,故能得其好惡之正,此所謂能絜矩者也。不仁之人,知賢而不知所以好之,知惡而不知所以惡之,此所謂不能絜矩者也。如漢元帝,知蕭望之之賢,而不能用,知弘恭、石顯之姦,而不能去是也。元帝,懦弱之君也。氣質庸下,又無學問之功,其何能辨別邪正,而能盡其絜矩之道也?所謂學問者,非徒目覽而口誦也。遷善改過,日知其所未知,此學問之大者也。「浚慶曰:『學問者,非但讀古人之書,見古人之事迹而已,見一善行,則反之於身曰:『何以則能行此事耶?』念念不怠,無小間斷,而以正心爲主,窮理爲事,思而又思,終始典學,則躬行心得之功,在是矣。此之謂學問之道也。若以古事爲高遠而難行,則非所謂學問者也。」


○以沈連源爲領中樞府事,尹春年爲知中樞府事,鄭惟吉爲同知中樞府事,李之信爲司諫院司諫,柳塤、宋賀爲兵曹正郞,李曁爲藝文館檢閱。


6月7日


○癸未,上御朝講。


6月8日


○甲申,上御夕講。


○以沈逢源爲承政院同副承旨,柳順善爲弘文館副校理。


6月9日


○乙酉,上御朝講。領經筵事尙震曰:「近來人心風俗,漸不如古,殺親者比比有之,此實時變之大者也。盜賊之類,以爲殺一士族,重於殺賤人十人,相戒勿犯,近來士族,見害於盜賊者,多有之。此年歲凶荒,鄕無善俗,不知有朝廷故也。國家之憂,不在於夷狄之禍,而在於風俗之薄惡。自上當惕然戒懼,深思轉移之機何如?」


史臣曰:「昔者魏相爲漢相,而不以逆賊、風雨爲憂,而以子殺父、妻殺夫爲憂,輒先奏之,漢史美之。今尙震之啓,眞宰相之言也。然轉移之機,雖在於君上,而大臣,亦豈無與於此哉?震能言而行不逮,無足貴也。」


○傳于政院曰:「懇召李滉之意,監司處下諭,使之上京。滉無家業騶從云,隨宜措給事,言于該曹。」〈先是鄭士龍啓:「李滉才行兼備,取重於人久矣。此人素性恬退,氣質微弱,故厭煩務,而樂閑靜耳。其文則非浮文也,理學精深,詞章典雅,文官之中,無如此人矣。滉淸貧自守,在京素無家業騶從、柴草之資,亦難繼之。此特其私事耳,上達未安,而自上當知下情,故敢啓。滉又善於字畫,前者殿額、門額及內殿御覽之書,滉皆書之。自上當崇用恬退之人。滉又明於《周易》,《周易》進講時,置諸經幄,則大有講論之益。下書于監司,使之諭以懇召之意,而敦勸上送,處以館閣之職何如?」云。〉


○以申汝悰爲承政院同副承旨。


6月10日


○丙戌,上御思政殿,講試文臣等吏文、漢語。左議政尹漑啓曰:「司譯院,專掌漢語肄習,而必使文臣之能解漢語者,爲敎授,使之勸奬訓導,然後有所成就。平安都事金啓,能解漢語,故兩度赴京矣。其遞來之期,在於八九月間。今須徑遞,使爲漢學敎授,使之專掌敎訓。」上曰:「如啓。」


6月11日


○丁亥,上御朝講。


6月13日


○己丑,以金貴榮爲承政院同副承旨,安方慶爲司憲府執義,尹毅中爲弘文館典翰。


○日暈。


6月15日


○辛卯,傳于政院曰:「三陟府使金希參,居官六載,終始不變,廉謹爲治,民甚便之,願留之情,出於至誠。特加一資,限二年仍任。」〈其道監司狀啓也。〉 ○傳于政院曰:「京外殿最,所當嚴明。況於銀臺之郞,〈注書金宇弘。〉雖有小失,不宜循例,而政院褒貶,似爲不嚴矣。」


○下諭于慶尙道監司曰:


見卿狀啓,深用駭愕。申檥,性本兇惡,所行狂悖,凌蔑公主,瀆亂人倫,致令公主傷心,幾至大故,妄行敗家之事。故慈殿累次敎戒,非不至矣,而非徒不從,反辱慈殿,無所不至。罪惡重大,不可安在都下,不得已圍籬安置,使之自盡,而近來國綱板蕩,人不畏法,爲守令者,徒知駙馬之號,不顧罪重之囚,致令狂悖之人,率其悍奴之輩,恣行作弊,略無忌憚,以致郡民受害。此乃不嚴措置之失也。卿以一道之主,檢勑列邑之義安在?卿當嚴勑本縣,各別堅設棘圍,率奴只入二名,使不得出入,期於自盡。


〈史臣曰:「申檥,特無識狂悖之人也。其縱恣無忌,未必不憑公主之勢,而恃慈殿之恩也。檥雖無道,不過爲一家之罪也,非得罪於國也。使之自盡,不亦過乎?」〉


6月17日


○癸巳,上召對。


○憲府啓曰:「注書金宇弘,短於史才,常時記事之際,旣不堪任,入侍進退之時,禮多踈漏。都承旨朴忠元,以一司之長,非不知之,而不嚴殿最之法,致有上敎,亦爲非矣。請金宇弘遞差,朴忠元推考。」答曰:「竝如啓。」


6月18日


○甲午,遣右承旨鄭宗榮,問病于領府事沈連源曰:「卿累月患病,予深憂慮。如有所懷之事,悉陳無隱。」宗榮復命曰:「連源不能起坐,臥而見臣曰:『臣生榮死哀,上恩至重,無復餘憾。臣之所懷,前於六條之疏,已悉陳之。政事之間,存心忠厚,務從寬大,使人心固結,國祚靈長,不勝幸甚。』」〈史臣曰:「沈連源前日六條之疏,有關於當時之弊,而未有如此言之切而要者。寬裕仁溫,上之所短,故勉之以忠厚,嚴威聰察,上之所長,故戒之以寬大。終以人心固結,國祚靈長,眷眷及之,其憂國愛君之誠,深矣。」〉


6月19日


○乙未,領中樞府事沈連源卒。〈連源,性慈祥溫雅,處心謙謹。再登第,歷敡淸顯。嘗見忤於金安老,出牧濟州,及以國舅居相位,常以盛滿爲戒。尤愛惜士類,金虬之在縲絏,多所伸救,金汝孚等朋比煽亂,人莫敢言,而首啓於經席,使朝廷安靜。然爲相十餘年,無大建明,多有畏懦依違之迹。又廣占田園,大起第宅,未免有貪奢之病。〉〈史臣曰:「連源,以椒房之親,居首相之位,性實貪吝,叢于貨寶,田園編于列邑,賂遺盈於其門。充位備員,無所建明,此眞所謂危而不持,顚而不扶者也。然無忮害媢疾之心,有謹愼淳慤之行,不以恩怨報復爲心,專以鎭定浮躁爲務。故罪不在於國家,而將置重典者,〈金虬等。〉則必救解之,欲構禍于朝廷,而喜爲生事者,〈崔堣等〉則必逬黜之。臨終之言,切中當時之病,而深得老成告君之體,是以士論多之。」〉傳于政院曰:「聞領府事卒。柱石勳老,一朝已逝,予甚痛悼。」


6月20日


○丙申,禮曹啓曰:「日氣蒸鬱,釀雨不止,所謂恒雨爲災。傷農彌甚,請祈晴之祭,以次擧行。」答曰:「如啓。」


6月22日


○戊戌,吏曹啓曰:「臣等伏見慶尙道觀察使啓本,則請以文官爲巨濟縣令,而黃山察訪,亦以文官兼差云。臣等之意以爲,巨濟縣令,不必差文官也。且三館官員,兼差察訪,近年以來,始有此法。祖宗朝設官,各有深意。一變舊章,必相防礙,不得自擅,故敢稟。」傳曰:「與大臣議啓。」〈史臣曰:「祖宗立法定制,非不詳且美也,而自頃年以來,宰相用權,率擧年少子弟,以爲私門桃李,故仍叔之子,列於位,季氏之孫,登於朝,舊章盡變,而朝官之罷職者,不復敍矣。然弊習雖錮,而舊典猶存,爲銓曹者,導而行之可也。安玹等知先王之法之美,而不能擧行,知仕道之多岐,而不能整頓焉。前朝官失職之多,沈滯之久,顧非銓曹之責歟?」〉政院以大臣意啓曰:「吏曹論啓之意,便當,請施行。」答曰:「可。」


6月23日


○己亥,憲府啓曰:「申檥方在安置之中,而縱恣無忌之狀,至於此極,不有國法甚矣。又聞傳敎之言,則反辱慈殿,無所不至。無君不敬之罪,又何加焉?極惡大罪。不可以私恩,廢王法。請下禁府推鞫,以定其罪。」答曰:「推鞫定罪,有所不忍,故已命牢固圍籬,使之自盡。不允。」後累啓,不允。


6月24日


○庚子,憲府啓曰:「守令殿最時,別具實迹,盡錄名下,使守令,有所警飭,其意美矣。今見各道啓本,則所錄之迹,多有失實,物論皆以爲未便。請於守令中,顯有成效表表可稱者外,勿令强塡名下,以祛滋僞之弊。守令下等之員,付于別坐,果違於法。居下考,付別坐者,請令該曹,竝卽改正。」答曰:「如啓。」


6月25日


○辛丑,以尹毅中爲弘文館直提學,李重慶爲典翰,李文馨爲應敎,任呂爲司憲府掌令,盧禛爲弘文館副應敎,朴啓賢爲議政府檢詳,柳承善爲弘文館校理,兪泓爲修撰,黃三省爲兵曹佐郞,權應昌爲洪州牧使。


○夜,月暈。


6月26日


○壬寅,日暈。


6月27日


○癸卯,上召對。


○憲府啓曰:「淸原府院君韓景祿,曾爲獻官,多有不謹無狀之事,而今受誓戒之日,宿娼留連,托病不來,日晩呈病狀,欺罔天聽。其縱恣無忌之心極矣。請速罷職。」答曰:「如啓。」


○傳于政院曰:「韓景祿,旣從臺諫之論,罷其職矣,且其辭有宿娼留連之語。頃者醫妓等,以景祿被罪者非一,而今亦招引一品駙馬,使之蠱惑沈溺,是乃娼妓不畏國法,縱恣無忌也。景祿妾妓,令刑曹,推察以啓。」


○江原道平海地震,墻屋振動。


6月29日


○乙巳,京畿富平府居寺奴世亨女命福,年纔十歲,致孝父母,如得食物,必獻父母。去四月二十五日,父死,草葬于野,其家犬嚙破其屍。命福號泣,打殺其犬。


秋七月


7月2日


○丁未,大臣、備邊司同議啓曰:「臣等竊見司諫院所啓之辭,其爲國家遠慮至矣。然以臣等妄見,則所謂絶而不接,待其悔罪乞憐,然後徐議復和可也,而不此之顧,陽爲交隣,歲費如常者,乃習聞庚午前事,而不察今日事勢之言也。庚午之變,則三浦來居倭奴,憤一時邊將侵暴之苦,不念國家卵育之恩,擧衆叛亂,與對馬島連兵,殺擄邊將,割土分占,罪惡貫盈,及其敗退之後,盡撤三浦之居,竝絶馬島之交,名正言順,彼不敢有一毫咎我之心也。不數年,因日本再遣使請和,而朝廷許其舍舊圖新,更定約條,雖減其恩數,而猶待之如舊者,以日本,初不干涉,而執交隣之義,致誠勤之請故也。乙卯南寇之賊,則乃本國書契所謂,西海賊徒,年年作賊于大明,國王禁止而不聽者。我本不接,彼亦不來,何待其悔罪乞憐,然後徐議復和乎?若指馬島而爲言,則馬島事體,與賊倭有異。湖南之寇,人或疑其馬島之倭,亦在其中,而未能的知,又有再遣使告賊之勤。豈可因其疑而遽絶之乎?此今日事勢,大與庚午不同者也。所謂陰利海島漂泊之船,任恣邊將要功之心,或諉以雪戮將之羞,或諉以擒天朝之賊,橫加斬馘,越今三年,日滋月甚,至於過去孤舶,窮其追討,內私物貨,外占軍功,使彼狠愎之毒日熾,釁禍之根日積,而朝廷又爲行賞而勸之者,亦非今日朝廷之所爲也。朝廷豈有陰利漂泊之船,任恣要功之心之理,而雪㦻將之羞,擒天朝之賊?二說雖或有言之者,亦非今日朝廷措置之本意也。有司之欲修軍政,邊將之設畫禦侮,要在於防門庭之寇而已,豈有如二說之謂乎?且邊將,內私物貨,外占軍功之心,則不可謂其必無,亦不可謂其必有也。然海洋過去之船,勿令窮追,已有禁令,而風和時月,近邊海島,巡環搜討,不使賊船容泊者,乃邊將之職,而非今爲始,自古而然。其於搜討之際,倘見賊船之來泊者,則爲邊將者,豈容視而不見,不爲之捕斬乎?雖有全船之獲,而類皆燒破,煨燼之餘,何物可私?雖或有其人,必貪婪無恥之甚者。豈人人如是乎?雖有擒獻之多,朝廷不喜邊功,不輕施賞之意,人皆知之。有外占軍功之心者,非愚則妄也。前者金景錫、金世鳴,捕斬黑山一船之倭,俱蒙顯賞,去年間亦不無力戰捕斬之人,而終不蒙賞加。一賞一否,前後有異。此而猶不啓請,豈朝廷行賞而勸之乎?其曰:『近來捕獲之賊,以情遙度,若是行軍接戰,則唐人、倭賊,奚暇分辨於頃刻搶攘之際乎?想必破船赤立,束手無爲,故容易擒斬,虛張交戰之狀,認爲己功者,必居多矣。』此亦不審見前後啓本而言也。若不接戰而獲,則我軍被傷,或有致死者,何自而然也?唐人、倭賊,非能分辨於頃刻槍攘之際也,交戰之時,唐人或下船而避,戰畢之後,叩頭軍前,類皆兒童,而旣以物色之異,又或寫示其被搶之由,以此知其爲唐人而不害。然於交戰之時,與倭混死者,亦多有之。豈可以一二破船登陸之賊,疑其不戰而獲乎?其曰:『今年殺百賊之父,明年殺百賊之子,年年殺之,其爲父、其爲子報怨之心,寧容斯須已哉?』此固推原天性之言也,然此賊近年作耗於上國,其所殺者,不知其幾千百也,而掠奪其財貨,焚蕩其室廬,剽殺其父兄,係虜其子女,其爲慘酷,何可勝言?其爲父子之冤痛,又豈止於百賊而已乎?然則我之所殺者,賊也,賊之所殺者,良民也。以上天仁覆下民之心,推之,我之殺賊與賊之殺良民,必有喜怒之攸在也。此賊所爲,雖至於如此,而我固要殺於中路,或擧兵而攻討,則雖如彼言之,猶之可也,彼有如此之罪,而爲天風漂蕩,送死於假手之地,過我之門庭,則豈可畏後日之毒,忍而不殺乎?若縱之使歸,則違天逆理,擒獻天朝,則嫌於要功,道途之間,亦多可虞,必殺之外,更無善策。況遭敗之船,勦殲無遺,未有一口返土,罔由知我之殺,則賊船之敗沒於海道者,固多有之,彼之父子,豈得二咎我而欲報之哉?勿殺賊之論,不幾於護賊媚盜乎?古今天下,安有護賊媚盜,而能享其太平之福,宗廟、社稷,亦賴而不危者乎?行一不義,殺一不辜,雖王政所當愼,而尤不可論於殺賊之事也。曲眞之分於彼我者,亦臣等所未知也,大抵以人情論之,乘危幸賞之心,與冒險畏死之情,孰輕孰重?履風濤之險,衝矢石之間,幸而得全,從而尤之,則誰肯顧職而蹈危,舍命而取義乎?臣等恐不殺賊之論一起,而將卒皆懷玩寇自保之計,習以爲常,見賊而若不視,則雖有大賊,倉卒之際,亦難策勵以爲用也。乙卯之變,南征諸將,皆以逗遛失機被罪,至今棄斥,而不爲國家之用,其所以致此者,亦因常習而然也。此亦前事之一鑑也。臣等非以諫院之言爲不可,而有此論說也。論事規畫,可否相濟,乃宰相、臺諫之事,而各有所懷,義難容默,且將士見諫院啓辭與備邊司之意不同,則莫知適從,無所取決,故敢如是論啓。」


○日微暈。


7月3日


○戊申,大司諫尹仁恕、司諫李之信、獻納李樑、正言盧景麟、張士重啓曰:「臣等待罪言地,曾見倭書契,又聞其辨詰之語,我國邊方所爲之事,無不知之,故略陳所懷,而今見大臣、備邊司議啓之言,或以爲不察今日之事,或以爲不審見前後啓本,或以爲非今日朝廷之所爲,至以護賊媚盜爲言。言官小有所失,不可在職。況不審邊方之務,不知朝廷之意,反爲護賊媚盜,鼓起不殺賊之論,將使朝廷,不能享太平之福,宗廟社稷,亦至於危,則其罪大矣。將安用諫官爲哉?請遞臣等之職。」答曰:「有懷所當必陳。諫院前日之計,亦非偶然計而啓之矣。備邊司議啓之辭,雖有如此之語,不過文字間偶發之言。豈以此辭職乎?勿辭。」仁恕等退待物論。


○憲府啓曰:「論事規畫之際,各陳所懷,可否相濟,乃宰相臺諫之事,而今觀大臣、備邊司同議書啓之辭,至以護賊媚盜稱之。諫院之避嫌宜矣,然此特文字間過當之辭也。諫院別無所失,請出仕。」答曰:「如啓。」


○日微暈。


7月4日


○己酉,以兪泓爲兵曹佐郞,洪仁慶爲侍講院說書,尹仁涵爲藝文館待敎,尹承慶爲藝文館檢閱,李俊民爲寧越郡守,鄭得爲端川郡守,柳塤爲宣川郡守。


7月6日


○辛亥,京畿仁川,風雨大作,樹木拔折,屋瓦亦飛。


7月7日


○壬子,刑曹判書權轍等啓曰:「忠義衛李秀塢狀內:『八十餘歲祖母邊氏,避寓於皇華坊,而漢城府書吏等,以家前道路不治,闌入家內,曳髮捉出,沈之渠水,年老寡婦,將至死地』云。邊氏,乃德津君之妾,僉知金亹之妻母,而長淵守之生母也。物論皆以爲:『邊氏雖非士族之婦,而其子爲宗親,其女爲堂上官妻,則不可以賤人論也。』或曰:『邊氏,系出賤類,而旣爲德津君之妾,則不可以士族論也。』妾子宗親之母,與士族之婦,同論與否,移文于宗簿寺而考之,則無前例云。若以邊氏爲士族,則書吏等當被全家之罪,若以爲賤人,則以其子官爵,比而照之,罪止徒年。此乃係於宗室,而一成此法,後必爲例。請命議于大臣而定之。」傳曰:「如啓。」


○領議政尙震、左議政尹漑、〈持身端重,然規模狹隘,不務徑邦遠大之猷,而察察於細微之事,君子譏其無大臣之量也。〉右議政尹元衡〈性貪險,威行列邑,徵索日甚。家積鬻獄之貨,門塡買爵之客,至於黜棄正嫡,以妾爲妻,大倫掃地。〉議:「漢城府書吏等,捽辱一品宗親之妾,情犯甚重,似不可尋常論治。但我國嫡妾之分甚嚴,德津君之妾所生子女,雖爲宗親與堂上官之妻,其系旣賤,論以士族,則恐違於法。」傳曰:「依議。」


○雨雹交下,大如小豆。夜,月暈。


7月10日


○乙卯,以黃瑞爲兵曹正郞,閔時中爲司憲府持平。


7月11日


○丙辰,夜,月微暈。


7月12日


○丁巳,日微暈。


7月13日


○戊午,日暈。


7月15日


○庚申,夜,流星出天津星下,入南方雲中,狀如梨,尾長一尺許,色白。月微暈。


7月16日


○辛酉,傳于政院曰:「近年以來,水旱連緜,民食不登,予嘗憂慮。今年則雨澤適中,庶望有秋,而五月之後,淫霖三朔,雖行祈晴,尙無永霽之效。頃見各道書狀,風水之災,無處不有,而今日又見全羅監司狀啓,則湖南水災,近古所無,至於家舍漂沒,人物溺死,禾穀損傷,望缺西成。天時之不順,災變之不息,皆由於予之否德,多有所失,修省未至,誠乏格天,予心未安,益用惕然。惟爾政院,知悉予意。今當回諭全羅監司曰:『見卿狀啓,水災非常,至於人物致傷,漂沒家舍,予用惻然。水沈之處,卽令都事,看審馳啓,救荒諸具,量時預措,俾無流離。』」


○全羅道觀察使元混狀啓曰:


故進士崔克忠,世居康津,稟性剛正,孝行純至,父母同時染病,克忠日嘗其糞,驗其生死。父母相繼而死,克忠水漿不入口,凡十餘日,絶而復蘇者,數矣。旣殯,躬汲釁以奠,哭泣不輟,柴毁骨立。喪畢未幾,値中宗、仁宗兩大王之喪。皆爲之心喪,與兩姝一弟同居,衣食不先之,而己後焉。克忠非但孝於其親,又服兩大王之喪,制行立心,爲鄕人所服。請擧旌閭之法,以遂鄕人之願。


傳于政院曰:「忠孝俱備,極爲可嘉。斯速褒奬。」


○夜,月微暈,兩珥。


7月17日


○壬戌,上召對。


7月18日


○癸亥,以宋賀爲司憲府持平,柳承善爲司諫院獻納,黃瑞、閔時中爲弘文館校理,李樑爲修撰。


7月20日


○乙丑,傳于政院曰:「近來國綱板蕩,人不畏法,以不敬爲臣子之禮,以欺罔爲臣子之職。弊習已成,可謂寒心。文昭殿參奉秦宗善,持身不謹,妄自尊大,任便作廁,褻慢廟庭,踞坐闕內,偃然無忌,及聞人言,輒懷嫌憤,瞞告提調,啓達虛事。用心無狀,極爲駭愕。下禁府窮推痛治。榮川副守磷,去五月文昭殿朔祭時,醉酒退臥,至以他人,代行奠爵禮,慢忽不敬,大矣。延恩殿入番宗親驪興守姬、參奉李興畯,入番時,神門外,有汚穢之物,而被捉於擿奸。其褻慢廟庭之狀,極爲駭愕。與房直等,竝窮推痛治事,下義禁府。觀憲府公事,〈先是,令憲府推考。〉事涉關重,則不可以一二次受刑,遽論殞命也。金伊江親自撤廁之人,豈云不緊事干乎?予意則不無未便之端。若宗親及房直等,皆護宗善,不以實告,則果信其言,而分揀宗善乎?踞坐一事,猶爲可驚。爲法司者,所當先請其罪,而徒信金伊江之招,不請加刑,是不過掩護宗善之過而已。禁府當詳察爲之,政院知悉。」


○平安道平壤府,彗星見於西北天際,尾長三四尺許,狀如散絲。


7月21日


○丙寅,憲府啓曰:「玉生香、玉福,〈韓景祿所奸之娼。〉奸淫駙馬,元非重罪,而永屬官婢於絶塞之地,是豈王者用法無私乎?循私毁法之端,自此始矣。請亟收成命。」答曰:「不允。」久啓不允。


○以黃瑞爲兵曹正郞,朴好元爲弘文館校理,柳順善爲副校理,朴謹元爲司諫院正言,張士重爲弘文館副修撰,金德龍〈行兼孝友,才備文武,治郡嚴明,姦猾帖息。〉爲義州牧使,柳景深爲鍾城府使。


7月23日


○戊辰,夜,流星出河鼓星下,入巽方雲中,狀如拳,尾長一二尺許,色赤。流星出天津星下,入南斗星下,狀如梨,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7月24日


○己巳,午時,太白見於未地。


7月25日


○庚午,巳時,太白見於午地。夜,彗星見於大微垣內,尾長四五尺許,色白。芒氣指天中,沒入乾方天際。江原道江陵府,有有尾一星見,尾丈三十餘尺,赤光或散布如絲,或熹微淡赤。


7月27日


○壬申,傳曰:「有彗星云,予心未安。命召三公。」領議政尙震等詣賓廳。傳曰:「去夜,有星如彗星,而未知定爲某星,今夜候察,則彗星的實。年年有如此星變,兢惶罔措。欲避殿、減膳,以存警懼之意。上下交修,以答天譴。」震等啓曰:「自上遇災而懼,避殿、減膳之敎,不待在下之啓請,聖誠至矣。可以感天弭災矣。大抵災變之出,由於輔相之非人。臣等俱以無狀,失職甚矣,在職未安。」答曰:「天人一理,顯微無間。予以眇末,叨承丕緖,多有闕政,以致災變之連緜。卿等有何失職乎?勿爲未安,輔勉寡躬。」


○上避殿、減膳。


○以成世章爲司憲府大司憲,閔箕爲成均館大司成,李仲樑爲司憲府執義,高孟英、柳順善爲掌令,朴謹元爲持平,金啓爲司諫院獻納,李樑爲弘文館校理,金悌甲爲兵曹佐郞,柳㙉爲司諫院正言,安海爲禮曹佐郞,權純爲江原道都事。〈史臣曰:「臺諫,主公論,郞官,應列宿,皆一時之望職也。高孟英之掌令,金啓之獻納,皆不滿於人意,而且以安海爲春官郞,銓曹之不能權衡人物,而庸雜注擬,於此政可見也。」〉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日微暈。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指天中,長五尺許,色微白。流星出右攝提星,入太微垣內,狀如梨,尾長二三尺許,色赤。流星出壁星下,入室星,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7月28日


○癸酉,夜,乾方雲蔽,不見彗星所在,見於雲破處,形體熹微,尾長七尺許,指天中。


7月29日


○甲戌,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指郞將星下,長七尺許,色微白,入乾方天際。


7月30日


○乙亥,以沈銓爲承政院右副承旨,柳承善爲弘文館副校理。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長五尺許,色白,形體熹微。飛星出常陳星下,入郞將星,狀如梨,尾長一二尺許,色赤。流星出天倉星,入西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二尺許,色赤。


閏七月


閏7月1日


○丙子朔,巳時,太白見於午地。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長五尺許,色微白。流星入房星下,入坤方天際,狀如梨,尾長三四尺許,色白。


閏7月2日


○丁丑,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長五尺許,色微白。


閏7月3日


○戊寅,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指郞將星南,長四尺許,色微白,入乾方天際。流星出織女星下,入天江星,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白。


○全羅道玉果民家,有牛一産四犢。雌雄形體俱備,卽時竝死。


閏7月4日


○己卯,以鄭惟吉爲弘文館副提學。


○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指郞將星南,長四尺許,色白,入乾方天際。


閏7月5日


○庚辰,夜,彗星見於太微垣內。尾指郞將星南,長四尺許,色白,入乾方天際。白氣一道,自南方至北方竟天,良久乃滅。流星出天市西巨內,入左攝提星,大如梨,尾長四五尺許,色赤。


閏7月6日


○辛巳,全羅道羅州、金溝、順天,有蟲,或如二眠蠶,或如三眠蠶,或靑或黃,背有班文,觜赤。食禾稼及雜草,遍滿大野。


○夜,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7日


○壬午,全羅道錦山郡,西風驟起,雷聲大作,雨雹交下,大如鳩卵,小如雀卵。


閏7月8日


○癸未,以柳景深爲定州牧使,洪致武爲鍾城府使。


○夜,流星出天苑星下,入軍井星,狀如梨,尾長二三尺許,色赤。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9日


○甲申,夜,月微暈。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10日


○乙酉,上召對于思政殿簷下。


○日微暈。夜,月微暈。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11日


○丙戌,上召對。


○夜,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12日


○丁亥,上御夜對。


○夜,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13日


○戊子,上召對于思政殿簷下。


○夜,月微暈。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14日


○己丑,上召對于思政殿簷下。


○傳于政院曰:「柳景深,才兼文武,素有名望。銓曹議于大臣,啓差定州牧使,未爲不可。但景深,前者得罪宗社,復齒朝路,是亦足矣,而遽陞堂上,爲鍾城府使,未幾又遷定州。築城之事,非景深不能爲乎?急急陞敍之意,予未知也。」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日微軍。夜,彗星見於郞將星東南,相距五六尺許,爲月所暎,形體甚微。月暈。


閏7月15日


○庚寅,上召對。御夜對。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閏7月16日


○辛卯,諫院啓曰:「今者推刷公賤,在所不已,而騷擾之弊極矣。爲守令者,托以都監之關,不分公私賤男女,責准文案,刻督刑威,民皆離散。且五家爲一小統,五小統爲一中統,二中統爲一大統。五十之家,以統爲名者十三,合一邑,則主統之人,不知幾許,而竝令逐日伺候於官門。且用密封,以資鉤摘,非徒有損於國體,若有猜嫌而誣陷,則豈無橫罹者乎?加以色吏奸貪,謀濟己私,而元元流移,必相聚而爲盜矣。良民之無籍者,投屬巨室,作爲高、曾之文券者,在在而是。請令都監,講求弊端,更爲事目,竝議于大臣,退期於收穫之後,使民受一分之惠。」答曰:「如啓。」


○淸洪道堤川客舍,林檎發花,繁英穠麗,有同春日。


閏7月17日


○壬辰,上御朝講。


閏7月18日


○癸巳,夜,月暈。密雲,不見彗星。


閏7月20日


○乙未,夜,彗星見於天市垣北。尾指貫索星南,長一尺許,色微白,至三更,入西方天際。


閏7月21日


○丙申,上御夜對。


○夜,彗星見於天市垣北,有淡氣,形體熹微。


閏7月22日


○丁酉,上御晝講。


○夜,流星出壁星,入東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白。彗星見於天市西垣第八星北。尾指東方,長一尺許,色微白,入西方天際。


閏7月23日


○戊戌,上御朝、晝講。


閏7月24日


○己亥,上御朝、晝講。


○夜,彗星見於天市西垣內,尾指列肆星間,長一尺許,色白。西方,雲蔽不見。


閏7月25日


○庚子,上御朝講。


○以朴大立爲軍器寺正,李重慶爲弘文館典翰。


○夜,彗星見於天市西垣內列肆星南,尾指斗星上,長七八寸許,色微白。流星出北極星,入玄戈星,狀如梨,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閏7月26日


○辛丑,上御朝講。


○日微暈。


閏7月27日


○壬寅,遣大護軍方好智如京師,賀冬至。


閏7月28日


○癸卯,上御夜對。


○以崔守仁爲平安道節度使。


○夜,彗星見於天市垣內車陸星南,尾指宗正星北,長七八寸許,色白。入西方天際。


閏7月29日


○甲辰,上召對。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夜,彗星見於天市垣內市樓星上,尾指宗正星南,長五六寸許,色微白,入西方天際。


八月


8月1日


○乙巳朔,巳時,太白見於午地。夜,彗星見於天市館內市樓星上。尾指宗人星南,長四五尺許,色微白,至三更,入西方天際。


○京圻水原府民家,有牛産雌雄二犢。


8月2日


○丙午,上親傳釋奠祭香祝。


○日微暈。


8月3日


○丁未,上親傳社稷大祭香祝。


8月5日


○己酉,上親傳風雲雷雨祭香祝。


○前僉知中樞府事李滉〈時退居禮安縣鄕村。〉上疏曰:


臣聞昔先王之用人也,量才而授任,大以任大,小而任小,俱不合者則退之。一有不幸,上之人不知而誤用之,爲士者,又必自量其才之不堪辭而乞退,則聽之。夫朝廷之不枉才如此,士之得行其志又如此,故大臣無覆餗之譏,小臣無尸祿之愆。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莫不奮忠効力,以濟治於上,其不才者,許其屛處於野,得以安其分食其力,亦守其禮義廉恥,以象治於下。此雖古之時,所以賢愚得所,禮讓興行,而治道成也。若爲不能用人者,不量其材之所宜,以小爲大,以短爲長,舛施而强責焉,雖其人自知其不能,而却顧辭退,非惟不聽,又從而加委重焉,彼爲士者,亦不免於束縳馳驟之勢,黽勉而當其責,及乎蚊不能負山,挺不能支廈,則曠闕之剌,汚賤之恥,且不暇言,而誅罰已加乎其身矣。若是者,其士之變節而顚踣者,固可罪矣,然使士而至此,非朝廷枉才之致乎,非朝廷不聽其辭,而强責之故乎?此叔季之世,所以枉直倒置,廉恥道喪,而政理紊也。昔孟子告齊宣王曰:「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然後用之。」宋儒朱熹氏之言曰:「士大夫辭受、出處之得失,乃關風俗之盛衰,尤不可以不審。」使二子,不知而言則可,使二子,誠知言也,則聖朝之用人,豈可不察其賢愚,不量其當否,徒以虛名而荐加恩命,其士大夫,亦豈可不度其才德,不恤其是非,冒進而妄受之乎?至於臣之至愚極陋,病入膏肓之狀,國人誰不知之,諸大夫誰不知之,左右大臣,誰不知之?竊伏惟念,雖上至於聖鑑之明,亦已洞照而無隱矣。其間一三公卿,容或未及盡知,而過爲延薦之言,正當裁自聖察,斷然勿施可也。顧乃辱賜除名,前後非一。不詢輿論,不聽辭免,使朝失擧錯之宜,國無賢愚之別,此臣之所大惑也。臣之無狀,自知其不足側於常流,而誤恩之加,沓至於臣身,以致傳笑四方,貽譏後世。若又進而受之,則前有貪冒欺罔之罪,後有不勝其任之敗,其爲聖治之累,士風之壞,詎有極乎?此又臣之所大懼也。且臣未謝樞府之命,三年於此矣。世之人,多不諒臣,或謂其傲世自逸,或疑其矯飾求名,或責以臣子之義,不當稽命,或譏以愚下之人,妄托古義。臣亦知愛臣者少,憎臣者多,臣以孑然一身,當衆口之叢,臣之危甚矣。雖然,臣之情實,自在京辭職,與在外辭召命之日,固已極力陳之,庶幾得蒙天心之俯察,而時論之末,亦以爲永棄無害。臣自今年以來,方覬免於狼狽,日夜恭俟罷免指揮,不意近者,竊有聞於道路,又將復有收錄之意。臣心於此,惶駭特甚,無地措躬,茫然若莫識其端。然而廷臣所以有此誤啓之由,豈不以數年閑處,病或少愈而堪備使令也?殊不知臣桑楡已迫,蒲柳先零,但有增劇,無復差痊之理也。若是而臣不自訴,喑默退處,以至朝廷,遂復失擧,則臣罪益大,而臣身尤無所措矣。又恐危賤之命,或先朝露,則是臣永抱不能瞑目之憾也。故不已得復形於章疏,歷數始末而祈懇焉。臣稟性凡庸,懜不曉事,夙嬰疾病,血脈凋虛,遂至於沈痼難治。因此失學,年過三十,僥倖科第。中遭喪棘,加以心疾,屢濱死地,謹以得蘇之後,其患往復,一有勞煩,輒復發動,方才不安其職,何以效匪躬而應世務乎?以理言之,自此當不復與於朝班之後可也,猶且貪戀國恩,遲回歲月,至于癸卯當中廟之末,犬馬之齒,四十有三,而病勢日甚,身爲司成,不能供職,因受由而退歸。明年甲辰,以校理召還,已而二聖昇遐,主上嗣服,哀隕倥偬之餘,增病艱仕。丙午之春,又以司僕正,受由而歸,又明年丁未,以應敎召還。戊申出守丹陽,其年換豐基,己酉久廢邑務,不得已呈狀徑歸。越三年壬子,復以應敎召還,自是而至乙卯三數年間,恩愈加而病愈深,每授一職,率不能任。是年二月,當其辭遞僉知,未有後命之隙,抽身下歸。臣非不知此爲未安,朝廷旣不聽臣僚之辭退,連有受由之禁,〈以春旱,故凡受由者禁之。〉尸素之責,欲免無路也。歸而才閱月,而有僉知召命,又明年丙辰五月,申下前命,繼有副提學召旨。臣惶恐死罪,皆上狀陳乞,辭免未赴,謹席藁私室,以竢嚴譴之至,賴殿下寬大如天之恩,不加誅責,因其樞府之除,復降溫諭,不限以就職,臣由是延保殘息,得至今日。嗚呼!臣雖心病,不至於狂易妄走,豈不知享爵祿受恩榮之爲樂哉?臣雖無識,自小講聞事君之道,豈不知不竢駕、不竢屨之爲恭哉?其所以苦守一隅,處群非積疑之中,而不知變者,正畏其進,大有乖於事君之義也。何謂義,事之宜也。然則諱愚竊位,可謂宜乎?病廢尸祿,可謂宜乎?虛名欺世,可謂宜乎?知非冒進,可謂宜乎?不職不退,可謂宜乎?持此五不宜,以立本朝,其於爲臣之義,何如也?故臣之不敢進,秪欲成就一義字而已,人反以義不當稽命責之,亦異乎臣之所聞矣。求名者,必爲利;傲世者,必有挾。臣之退歸,得謗盈車,臣何所利;臣身百病,枵然無物,臣何所挾乎?惟妄托古義之譏,臣所甘心焉。雖然,愚下之人,不師古義而行事,將趨於汚下矣,則臣何以避是名哉?況臣在先王朝,身比登瀛,位占三品,榮願極矣,何於不足,而敢歸於不當歸乎?曁乎當宁之初,察臣枉於誅竄之類,復臣職於太僕之長,其後又再收臣於隴畝之中,置之淸顯,加之祿秩,恩渥至矣。更有何慊,而必退於不當退乎?遲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夫豈妄言,而孔子取之?愚臣悃悃,正爲此也。然壬子以前,召旨平例,而臣之筋力,猶或可支,故不敢不進,乙卯以後,三四下書,旨意非常,而臣之愚病,更甚於前日,則臣雖欲進,何可得乎?今朝廷,每以賢人之招,招一愚臣,愚臣恇惑辭避者,豈非分守之當然哉?顧臣之素行踈鹵,無足以取信,故自癸卯至今,十有六年,在京辭遞者十,除而未謝者四,退歸田里者四,在外未謝者六,乞辭召命者三,而年垂六十,百疾纏緜,枯槁委頓,昏憒錯謬,而猶以爲可從王事也?天日孔昭,不審如此,尙可以從事乎?羞恥之心,人皆有之。臣豈忍獨無乎?臣聞之,晋朝以王羲之自誓之苦,而不復召,宋高宗以魯幾進退有禮之願,而許其退,本朝英宗皇帝,以吳與弼老病不敢供職之懇,而聽其歸。彼其爲是者,豈臣忘君,而君棄臣哉?然後禮不瀆,而義有終也。彼其用捨,有關於時者,尙當如此。況於愚人,可以虛名厚責,僭加疊授,愈辭愈堅,無有了期者乎?伏願殿下,察臣迂愚,矜臣癃尫,循古者退人以禮之義,許微臣欲免叨竊之願,亟停前命,渙降德音,如臣罪不至於鐫罷,使仍以前除,永退田里,倣古人臣致仕之爲者,庶臣及其未死之前,得免欺天之罪,優游平世,補過守病,以畢餘生,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也。臣今玆上章,但知陳辭,而他無一語,亦臣之罪也。然臣冥行半世,晩慕糟粕,而病不自力,方患於左右矛盾,不足以充獻芹之誠,又奚暇妄發而他及哉?至其所陳,雖係一己之私,而實有關於淸朝之士風。蓋非謂微臣之有關朝廷,所以處之者,使之有關,故不得不瀝血而言之。惟聖明之裁鑑焉。


〈史臣曰:「君子之學道而仕也,言不行計未成,而不欲其苟立於本朝也,則乃托於病,殉道而歸。今滉之所以不來者,豈徒以一己之病哉?其意必有所在,而不可以苟食其祿,故雖其命召之勤如此,而力辭不肯來也。」〉〈史臣曰:「李滉,淸修苦節,篤於自守,恬靜寡欲,不以勢利爲榮,故前日謝病而歸也,雖有召命,屢辭而不來,來而復去者,其意必有所在也。乙卯以後,下書召之者,至于三四,詞旨懇惻,而竟不就召,今者上書,陳其情悃,反覆數百言,至引五不宜,又引王羲之、曾幾、吳與弼之事以自比,詞意澟然有不可奪之色,朝野亦知斯人去就之決矣。然未幾應命而來者何耶?滉,守道之士,其出處去就,固已素定矣。豈以數月之間,變易其志也?然前之上書辭召命,若是其牢也,則後之幡然而來者,未可知也。」〉傳于政院曰:「今見李滉疏辭,備錄前後求退之由,至陳五不宜,牢執不來。雖欲得人致治,何能奪其志乎?予實寡昧,不足與有爲,故守道守義之士,斷無來輔之意,予甚赧然。以此意回諭。」


○以李潤慶〈勤幹恭儉,嚴密孝悌。〉爲咸鏡道觀察使,朴忠元爲漢城府右尹,禹鏛爲兵曹參知,姜士尙爲承政院左副承旨,愼希復爲黃海道觀察使。


○夜,金星犯軒轅南大星。


8月6日


○庚戌,上御勤政殿簷下,出文科殿試題,後御光化門,試武擧。


8月7日


○辛亥,傳于政院曰:「來初十日聖節,望闕禮當行,而方避正殿,似難爲之。令禮曹考例以啓。」禮曹回啓曰:「外國諸侯,遇天下誕辰,遙行慶禮,其於遇災之道,似不相妨,考之前例,亦有之。」傳曰:「如啓。」


8月9日


○癸丑,以吳潝〈貪暴麤鄙,橫歛媚人。〉爲會寧府使,李後白〈聰敏能詩,博通古書。〉爲承文院博士。


8月10日


○甲寅,上行聖節望闕禮。


8月11日


○乙卯,上御晝、夕講。


○夜,流星出昴星,入參星下,狀如拳,尾長一二尺許,色赤。


8月12日


○丙辰,日微暈。


8月13日


○丁巳,以宋賀爲兵曹正郞,金德鵾爲司憲府持平,李翎爲工曹佐郞。


8月14日


○戊午,上御朝講。大司諫尹仁恕曰:「吏曹判書安玹,欲使權柄,不出於己,故有闕,輒議于三公,而不敢自專。銓曹之權,似移於大臣,此最妨於政體者也。」上曰:「國家治亂,係於用人,而近來多有混淆之弊。銓曹則果爲非矣,大臣薦人,非不愼擇,而或於其間,若未盡出於至公,則年少浮薄之輩,趨附於權門之弊,亦豈無乎?然大臣有議政之號,凡人物之賢否,與事之難處者,當與問而處之矣。」仁恕又曰:「頃者殿試策題,問以中朝朝貢便否。臣聞我國科擧之文優等者,譯官齎賣於中朝云。若果如是,豈不爲未安乎?」大司憲成世章曰:「其題一出,見者駭怪。事大之事,遽有雜議,甚不可也。」上曰:「上國之事,形諸筆下,便生雜議,果爲不當。計慮淺短,不能致察,是亦自上之失也。」


○上御夕講。參贊官沈守慶曰:「科擧,重事也。一開僥倖之路,後弊無窮。式年初試入格在喪者,出陳省而許赴後式年會試,未知自何時,而《大典》則無此法矣。在喪之人,則猶之可也,近來或有托病出陳省,而上言得赴者。非獨此也。至於別試,則規矩不同,額數亦異,講經或有或無,初試入格者,尤不可許赴於後年殿試也。是必當初一人上言,該曹牽於人情,不爲防啓,遂成弊習。非徒士習不美,科擧亦不重矣。今後式年初試入格在喪者外,身病及別試陳省者,一切勿爲許赴之意,言于該曹。」傳曰:「如啓。」


○諫院啓曰:「頃緣南鄙倭寇之亂,〈乙卯倭賊陷達梁等鎭。〉加設評事於各道,擇授名士,意有在也,以今觀之,非但無益,反有貽弊。銓曹注擬,常患乏人。旣非其人,苟充其任,則主將必不畏忌,爲評事者,又安能使主將,自戢其恣行乎?其不能行監軍御史之責,明矣。是不過一冗官,責辦軍民,勞弊多端,交承往來,公私出入,率由驛路,傳食列邑,間有乘憤,責罰隨之,吏民怨苦,亦甚不貲。莫如仍舊革之,以袪其弊也。祖宗朝旋置旋革,亦豈無深意乎?雖曰有關於巡檢軍機,都事掌其點閱,不須評事也。請議于大臣,商確定奪。」答曰:「如啓。」


○傳于政院曰:「諫院所啓評事革罷事,收議于大臣。」


○上御夜對。


○巳時,太白見於午地。夜,流星出昴星下,入天陰星,形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8月15日


○己未,特旨,以洪暹爲兼吏曹判書,權轍爲兵曹判書,命招當日爲政。


○左議政尹漑等議:「頃在乙卯,倭寇湖南時,備邊司廣考前事,請於南方有兵馬節度使,依舊復置評事,擇文臣有才望者爲之,俾佐軍政,兼習邊事,以爲他日之用,到今觀之,果爲無益而有弊。依諫院所啓,革罷爲便。」傳曰:「依議革罷。」


史臣曰:「國家欲矯邊將之貪虐,而創遣監軍御史,御史雖遣,而貪虐猶舊,則罷御史;欲杜主將之虐,而又設評事,評事雖設,而貪虐愈甚,則革評事。是何設之罷之之紛紜,而了無少補哉?今者救弊之事,譬之於人,正猶有心腹之疾,而治毛髦之疵也。其何能有濟?且吉謙之爲評事,屢言其主將方好義之失,時論以爲脅制主將,及鄭允誠爲兵使,朝廷論罷吉謙,立法之意安在?」〈允誠,浚之父,而元衡妾叔父也。〉


○以安玹爲判中樞府事,李名珪爲判敦寧府事,沈通源爲禮曹判書,尹春年爲刑曹判書,柳辰仝爲工曹判書,趙彦秀爲吏曹參判,朴忠元爲兵曹參判,洪曇爲禮曹參判,金鎧爲吏曹參議,尹釜爲漢城府右尹,慶渾爲兵曹參議,任鼐臣爲兵曹參知,南宮忱爲掌隷院判決事,姜昱爲工曹參議,金世澣爲會寧府使。


○日微暈。巳時,太白見於午地。


○全羅道茂長民家,雌雞化雄,扣翼曉鳴。錦山民家,女産兒,從左腋以出。


8月16日


○庚申,巳時,太白見於午地。夜,月食。


8月18日


○壬戌,上御朝講。持平朴謹元曰:「近來用人之路不正,有孝友名實相孚者,賞職旌閭,載在法典,而專不擧行。夫孝者,百行之源。古人所謂:『求忠臣於孝子之門』,是也。蓋孝友之情,乃天性所賦。人君常以孝悌爲心而求用之,其間雖有不善者,亦皆感化而爲善矣。孟子所謂堯、舜之道,孝悌而已者,是也。外方則令監司,京中則令該曹,詳問以啓,用之何如?」上曰:「擢用孝友,不爲偶然,而不以至誠求用,故無孝友卓異之人。該曹當各別擧行。」知經筵事洪暹曰:「臣爲禮判時,領議政尙震所啓:『儒生夜半打人。』事當回啓,而欲於經筵啓達,故未敢耳。儒生,非如軍人可驅迫而爲之也,只在君師躬欲道率之如何耳。無賴之徒,夜半挾女人而行,或逢人亂打,若遇捕盜軍士,則皆稱儒士,以其不敢抗故也。此豈眞儒生乎?刑曹與捕盜大將,捕捉痛治可也。」上曰:「士習之不美,由於予之不能表率而然也。館學官員,間以曾經臺諫、侍從之人,差之可也。」侍講官李文馨曰:「自古扶持國家,必賴於儒士。東漢之末,炎祚垂亡,節義之士,扶持之功大矣。今之士氣,亦當以培養而振作之。不然,國之元氣,亦從而凋喪矣。自上勤於學問,以爲表率之原,愼擇師長,以爲振作之方,不可以今之士習不美,而不爲之所也。」上曰:「師長之人,不可不擇。師長賢,然後儒生有所觀感而興起矣。」


○上御夕講。


○傳于政院曰:「守令與館學官員擇差事,捧承傳于吏曹。孝友卓異,名實相孚者,詳悉訪問馳啓之意,下諭于八道監司,京中則令五部,訪問以啓事,言于禮曹。」


8月19日


○癸亥,上御朝、晝、夕講。


○以南宮忱爲開城府留守,禹鏛爲江原道觀察使,金澍爲同知中樞府事,吳詳爲僉知中樞府事。


8月20日


○甲子,夜,金星與火星,相犯。


8月21日


○乙丑,日微暈。


8月22日


○丙寅,日暈。


8月23日


○丁卯,大司憲成世章等啓曰:「殿試策題,物情皆以爲未安。卽當請推,而外議紛紜,稽至于今。伏覩御題,〈擬司憲府請治文科殿試中朝事,主意出題,試官以杜輕論上國之漸箋。〉不勝惶恐。臣等之不職甚矣,請遞。」答曰:「常時製述之際,偶因時事出題,而前聞經席之論,不無物議。予有追悔,故欲試下情出題耳,非以憲府之不啓,爲非也。勿辭。」


○京畿仁川府客舍,梨樹發花。


8月24日


○戊辰,上召對。


○憲府啓曰:「鄭士龍,本以無學術不正之人,濫忝文衡之任,不體聖上事大之誠,乃於殿試,專擅己意,敢生不敢出之議,作爲策題,致誤王言,其罪大矣。且居私第之時,預發此議,謂可策士,使傳播儒生,及爲試官,出以爲題,其用心無狀極矣。請罷其職。」答曰:「鄭士龍事,一時錯料,豈至於罷乎?不允。」後兩司久啓,依允。


○以元繼儉爲京畿觀察使,安瑋爲全羅道觀察使。


○日微暈。


8月25日


○己巳,傳于政院曰:「子不得拜靖、孝陵,今已十年。霜露之感,哀慕之情,益切于中。來九月初四日,別祭親行,兼西郊觀稼。諸事整齊,務從簡略,侍臣等,皆令持飯。」


○上召對。


8月26日


○庚午,傳于三公曰:「朴漢懋〈庶孽欲赴擧者。〉等上言,如是議啓可也。」尙震等啓曰:「庶孽,一依中朝之制,欲勿禁錮,此古昔聖人立賢無方之美意。士大夫間,或有此議,然我國庶孽,不許赴擧,著在令甲。頃年因廷議,只令良妾孫許赴兩科。是亦依中國愛惜人材之意,而物論尙有未便者。今不可以其陳疏,勿論良賤,幷廢禁錮之法也。但臣等聞之,良妾孫赴擧之法已立,而錄名之際,四館憑藉,考覈派系文籍,不肯許赴,以此抱冤者甚多云。令該曹,諭于四館,可赴者許赴,使無冤悶何如?且頃以彗星之變,避正殿矣,近者妖星已滅,日氣漸寒。乃於簷下,頻御經筵,至爲未安。請復正殿。」答曰:「彗雖已減,遽復正殿,於心未安。但明日啓覆死囚,月廊似窄,如啓。朴漢懋上言事,啓意當矣。令該曹諭于四館事,如啓。」


8月27日


○辛未,上御思政殿,聽朝啓。


8月28日


○壬申,上御晝、夕講。


○上引見黃海監司愼希復曰:「曩在潛邸,卿爲師傅。及登科第,歷踐侍從、臺諫,久居銀臺。予之所懷,卿豈不知乎?此予所以命卿以方伯之任也。施措之方,則大槪於諭敎書詳之矣。宰相、朝士,不計守令之賢否,請囑於監司,監司雖知其不賢,而拘於人情,不能黜,守令之付權門者,則尤無忌憚,恣意虐民,至爲痛憤。卿須體予意,雖有請囑,不爲牽制,務從公道。」


○以沈光彦爲知中樞府事,金秀文爲漢城府判尹,李慶祐爲咸鏡道都事。


九月


9月2日


○乙亥,傳于政院曰:「節値霜降之日,雷雨有同夏月。天之譴告非常,予心未安。遇災不可遠行。來初四日靖、孝陵別祭退行事,諭于三公及禮曹。」


○禮曹啓曰:「拜陵之命旣下,吉日已涓,諸事亦備,不幸雷雹之變,至此。凡在臣僚,罔不驚惶,況在聖衷,豈不惕然省懼哉?卽令退行,允合事宜。但陵司灑掃塋域,該官已設帳筵。不爲設祭,誠爲未安。《謄錄》相考,則辛卯年將祭宣陵,而以天變攝行。請依舊例,攝行何如?」傳曰:「欲知大臣之意。遣史官問啓。」


○領議政尙震等議:「拜陵之禮,雖係於誠孝,天有譴告,則當靜以思愆。停行命攝,允合應天之實。」傳于政院曰:「啓意爲當。使右相攝行。」


○雨雹交下,大如榛子,大雷震電。夜,流星出天庚星,入坤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一二尺許,色白。


○淸洪道淸州,風雨大作,雨雹折木揚沙,民亦震傷。江原道春川,雨雹交下,雷動。


9月3日


○丙子,謝恩使兪絳啓曰:「皇帝長在西成宮,一不視朝。」


9月4日


○丁丑,夜,乾方、艮方天中,有電光。


9月5日


○戊寅,以兪絳爲平安道觀察使,宋賀爲司憲府持平。


○夜,南方、乾方有電光,北方,雷微動。


9月6日


○己卯,日微暈。乾方、北方,雷微動,艮方天中,雷動,有電光。


9月10日


○癸未,上聽朝啓。


9月11日


○甲申,上御朝、晝講。


○夜,月暈。流星出王良星下,入西方天際,狀如梨,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9月12日


○乙酉,上御朝、晝講。


○以兪彦謙〈初以孝行除職,性慈祥,愛民如子。〉爲文化縣令。


○夜,月暈。北方雷動,天中有電光。


○淸洪道唐津,驟雨雷電。


9月13日


○丙戌,上召對。


○夜,流星出北河星下,入天河無名星間,狀如拳,尾長二三尺許,色白。北方雷動。雨雹交下,狀如大豆。


○淸洪道瑞山、牙山,雨雹雷電。


9月14日


○丁亥,領議政尙震等,以災變非常,再三請免,不允。


○雷電,雨雹交下,狀如大豆。


○全羅道羅州、古阜、靈光,雷動。江原道平昌,雷動,雨雹。


9月15日


○戊子,傳于政院曰:「文化縣令,以災傷所錯已罷,而今聞御史之言,則邑民皆愛惜之云。大抵災慯被捉之中,亦豈無有善治而見罷者乎?三公處議啓。」領議政尙震議:「災傷差錯守令,應罷其職,昭在法典,不可因其邑民之訴,而廢其法。苟有善政,雖在罷中,收用遲速,在自上斟酌。」先是戶曹判書權纉,啓以國用不足,申明踏驗災實之法,至請列書各邑田畓字數以啓,自上落點,遣御史,覆審列邑。守令之畏法懼罪者,或不計歉熟,全無給災之田,民生嗷嗷,號冤無所焉。蓋纉,一以損下益上爲主,民之受困如此,可謂聚歛之臣也。


○日暈。夜,月微暈。乾方雷動,坤方有電光。


9月16日


○己丑,傳于政院曰:「予更思之,則災傷罷職,昭在法典。今以邑民之訴而仍任,似難開端。」


○以丁應斗爲工曹參判,尹仁恕爲司憲府大司憲,任說爲司諫院大司諫,金德鵾爲正言。


9月17日


○庚寅,雨雹交下,大如大豆,大雷。南方有電光。


○慶尙道榮川郡,大雨暴作,雨雹交作,雷動有電光。


9月19日


○壬辰,上御思政殿,迎訪宰臣。以災異屢見故也。侍臣等入侍,命左右進前。上曰:「予以眇末之資,叨承艱大之業,慄慄危惶,十有四年,而衆災連綿,凶荒荐臻。民生困悴,莫此時若也。今年則霖雨害稼,西成已失。況今季秋之月,雷電雨雹之災,疊現層出。災不虛生,惟人所召。此皆如予否德,不能仰答天心之致也。內實競惶,罔知攸措。迎訪卿等,伊欲通上下之情也。方今紀綱板蕩,公道不行,學校廢弛,風俗不美。致災之由非一,而民生之所苦,刑獄之所枉,各陣所懷,警予所失。」領議政尙震曰:「人君必得善人君子,爲之輔佐,然後事得其序,物得其和,而善治可興,災變可消矣。如刑獄之間,人命係焉,小有失誤,冤枉必多。伸其滯冤,是亦弭災之一道,而有罪者輕釋,亦非所以答天譴也,當明審得中可矣。左贊成李浚慶曰:」災異屢見,國之福也。自祖宗朝,雖有災而無其應者,皆遇災恐懼,益加修省之致也。災不虛生,恐終必有應。自上當反躬修省,務行大公至正之道。且近日外方官奴婢,投屬於內需寺者甚多,士大夫奴婢,亦多冒屬,豈不有妨於國家大公至正之道乎?今日朝廷之上,公道不行,私情大勝,風俗日薄,誠非細故。自上克去己私,端本淸源,使下人有所感化,則時俗於變,而災異可消矣。「右贊成洪暹曰:」救災之道,不過應天以誠。《中庸》,聖學之根本也。致中和,乃位育之本,而中和之功,在於謹獨。自上常於深宮獨處之時,警勑聖躬,反躬自責,以爲敬天之誠未至歟?勤民之實未盡歟?念念而察之,若有一念之差,則其激天怒致衆災,不足怪也。人可欺而天不可欺如此,而便身不已。恒加修省,則天意可回,災不勝德矣。「左參贊趙士秀曰:」人君,貴爲君王,富有一國,所畏者天也。古之小人以爲,天變不足畏者,此乃喪邦之言也。近者奢侈之風日滋。古人云:『奢侈之害,甚於天災。』此乃召災之本也。宮室過度,衣服過制,飮食過節,皆亡國之事。欲弭天災,宜抑侈習。「副提學鄭惟吉曰:」大抵君爲元首,臣爲股肱。必也交修不逮,上下相孚,然後可以弼諧時事,寅亮天功,而近者大臣,以臺官論啓時弊〈成世章於經筵,啓「大臣專擅銓衡之權」云。〉之故,稍存形迹,杜門謝客,一不可否於政事之間。是豈同寅協恭之美哉?自上當虛心以待大臣,大臣平心以受物論,一念一慮,皆出於大公至正,交相修飭,然後裁成輔相之道盡矣,而事得其序,物得其和,而天心亦和矣。「大司憲尹仁恕曰:」災變之作,豈無所召而然哉?古人云:『東海有一怨婦,而三年枯旱。』當今刑獄之間,豈無冤枉,而朝臣之中,亦豈無抱悶者乎?頃者柳景深,以得罪宗社敎之。大小臣民,孰不恐懼乎?一時被罪之人,或見忤於權臣,托公論構成虛罪者,實是曖昧,而況十年以前之事乎?古人云:『振淹滯伸冤枉,在所必先。』自上當察而辨釋,是亦弭災之一道也。「上曰:」左右啓辭,皆切中時弊,予用嘉焉。至於中和、位育、謹獨之功,則予當省念焉。大抵朝廷之上,淳厚和平之氣多,浮薄淆漓之習絶,則自然致和矣。審理冤獄,固是急務。刑獄之間,不可謂無冤,而得罪樞臣,至於冤枉者,則未可知也。且遇災求言,可謂美事,而後世之言,皆麤雜不切,何足取乎?「尹仁恕又曰:」得罪於權臣者,非指他人也。往者李首慶,見忤於陳復昌,故終被貶黜之罪,而柳景深,亦復昌所陷,故如是啓之矣。「


○夜,月微暈。


9月20日


○癸巳,上御常參,聽朝啓。


○傳于政院曰:「昨於延訪之時,大司憲尹仁恕所啓,疏放及審理冤獄事,爲先捧承傳。且東西班罷職及收告身人等,依歲抄例書啓事,言于吏、兵曹。且聞李浚慶之言,濟州捕倭時,倭人多殺我國之人云。至爲駭愕,而牧使閔應瑞匿不以聞,涉於軍機重事。斯速拿推。」


○夜,月暈。


9月21日


○甲午,上御朝講。


○檢詳以三公意啓曰:「伏見傳敎內,有原放之語。原放,赦之小者。國有大慶,循例放赦,猶有譏之者。況遇災變,不論罪之是非,一切原放,只使小人,幸災長惡,非所以答天譴也。含冤致災,常在於情輕罪過之獄。只令審理冤獄,勿使王滯何如?」答曰:「如啓。」


○以閔時中爲司憲府持平,宋賀爲兵曹正郞,姜士弼爲弘文館修撰,朴好元爲龍崗縣令。


9月22日


○乙未,夜,月暈。


9月23日


○丙申,咸鏡道觀察使李潤慶狀啓:


穩城府去八月十八日,自辰時至巳時,白氣貫日,其形如虹。


傳曰:「觀此日變,至爲駭愕。政院知悉。」


○夜,雪下。


9月24日


○丁酉,四方沈霧。


9月25日


○戊戌,上御晝、夕講。


9月27日


○庚子,上御朝講。掌令柳順善、正言金德鵾同辭啓曰:「鄭士龍已命罷職,此榜若不罷,則貽愧後世。快斷命罷,然後公道庶乎扶持矣。」上曰:「旣罷試官,不罷其榜,似爲苟且。當觀大臣之議量處。」德鵾又曰:「節義,原於孝行。今令搜訪,甚美政也。然名實不副者,或見稱於人,孝行卓異者,或潛伏於閭閻。是以釣名干譽之人,或見褒美,至爲未便。搜訪之際,以實而不以名,然後合於褒奬之道矣。」上曰:「節義可尙,採其實,不取其名可也。」


○上御晝講。敎侍講官李文馨曰:「兩司以罷榜事啓之,予當收議大臣,量處矣。玉堂亦在論思之地。於爾等意何如?」文馨曰:「臣等以本館官員不齊,故時未啓達,以中朝未然之事,揣度發策,旣爲不可。故其壯元對策曰:『我國土地之大,可以與中國抗衡』,第二對策曰:『勢難,則朝貢可絶』云。聞之極爲駭愕。殿試罷榜,雖曰重難,兩司豈偶然計而論執乎?」上曰:「罷榜則重難。若有指的不公之人,則削去似當矣。


○領議政尙震等議:「殿試,非如初、覆試之例,聖上親臨大庭,進諸生而策試之。旣賜一榜,出身文武第一人,俱拜官供職,幾於兩月之久,而旋復罷之,事體重難。且祖宗朝,若一榜中有涉於不公者,則抽而去之,臣於中廟朝,嘗再見之。〈指成守琮、李叔琮事。〉今外議之洶洶,亦必有指的者。〈愼思獻。〉臣意只去其人,似可也。」


○日微暈。夜,巽方、坤方,有火氣。


9月28日


○辛丑,傳于政院曰:「觀此冬至使方好智書狀,則『以病不能進去,節日臨迫,使書狀官獨赴』云。他使不可追送乎?前亦有如此時乎?禮曹與大臣及承文院提調,同議善處事,言于禮曹。」禮曹與大臣、承文院同議以答曰:「朝貢使臣,在本國境上傳病,則代送他使可矣,今冬至使,則已至遼東,雖遣他使,何能及赴乎?節日已迫,禮不可廢,以書狀官代授表文、方物而去,此出於不得已也,更無議處之事。但人臣將命朝天得疾,如不得疾驅而行,則令書狀官,先送表文、禮物,使臣當輿疾而往,以死爲期可也。方好智到遼東,擅自落後不進,以啓後日之弊。請推考治罪。」


○日暈。


9月29日


○壬寅,上召對。參贊官金貴榮曰:「畿甸之邑,失農尤甚,加之以雨雹,雖有稍稔處,盡爲擺落,老弱持筐,箇箇收拾,至爲可憐。而戶曹以稅入爲重,故守令體其意,專不給災,又督領往年公債,民之離散必矣。」上曰:「王都近地,民生至此。往年公債勿徵事,言于戶曹。」


○夜,雨雹交下,狀如小豆。


9月30日


○癸卯,上御朝講。獻納金啓曰:「培養士氣者,乃扶植國脈之本也。故激則裁之,弱則扶之。今者培養之道,非不至矣,而朝廷之上,無忠直之風。以天時、人事觀之,與衰亂之世無異矣。東漢之初,專尙節義,故及其末世,危言不絶,奸雄環視,而莫敢取。西漢則忠厚變爲柔懦,終至莾賊簒竊,莫敢誰何。此往昔之明驗也。方今聖世,節義雖非急務,必須預養於平時,然後可以責效於他日。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自上好尙之如何耳。邪正相反。知其正而扶之,辨其邪而抑之,則自然觀感,皆趨於正矣。今之士氣,頹靡不振,恐敎養之方,不以其道也。學校之有師長,所以爲敎誨也,今之爲訓導、敎授者,皆冗雜之人,只備員而已,於敎誨何益?且《小學》一書,忠孝全備。若幼而學之,則人知向方,而忠直之風,因此可興也。今者視爲餘事,父兄之敎子弟,但以科擧之文是急,士習之不美,無足怪也。今者講《庸》、《學》於初試之前,講《小學》於會試,爲學次第紊亂。臣意先講《小學》,後講《庸》、《學》,則爲學有序矣。大抵敎士之本,係於人君學問之如何耳。今者一月之內,御經筵之日少焉。講習之方,似爲踈闊矣。然若但以經筵爲學問之地,而燕閒之間,有所間斷,則是猶一日曝之,十日寒之,非所以爲學也。不以燕居而有作輟,然後聖學日就於高明矣。」領經筵事尹漑曰:「金啓學有次序之言,果爲至當。臣意亦如是。」上曰:「自上不敏,不盡培養之方,故士習不美,風俗傷敗,啓意當矣。科擧事目,雖不可數改,然只換先後而已。禮曹與大臣同議爲之。」金啓又曰:「中原一路,胡寇方熾。奉使之臣,知有身而不知有國,則誰肯冒危險而樂赴乎?方好智不得已拿推,然後罰當其罪矣。」上曰:「拿推嚴治可也。」


○上御晝講。


○傳于政院曰:「罷榜重難,涉私指的者削去,似爲無妨。摘發以啓事,招兩司城上所言之。」


冬十月


10月1日


○甲辰朔,上率百官,賀恭懿王大妃誕辰。


○兩司啓曰:「臣等之請罷榜者,非徒外議洶洶,深意屬於發策之不公,對策之不正,而自上以爲重難,只命抽去私濫之人。當初公論,指屬於愼思獻,請削去。且吳雲驥對策中,亦有不正之語,〈我國士地之大,可與中國抗衡云。〉請罷職不敍。」答曰:「如啓。」〈愼思獻預知其題之將出,借述於人,故削去。〉


10月2日


○乙巳,以金百鈞爲侍講院弼善。


10月3日


○丙午,上御晝、夕講。


○雨雹交下,狀如大豆。


○淸洪道牙山,雨雹交下,雷電。


10月5日


○戊申,上親傳冬享大祭香祝。


○諫院啓曰:「東宮僚屬,輔養任重,若非溫良、方正、博學、達禮者,不可以與是選。弼善金百鈞,名望旣輕,職秩亦卑。超授重任,物情未便。請遞。」答曰:「金百鈞,曾經臺諫,非不合於講院。況超授,乃特命之事,何計職秩乎?不允。」


○傳于政院曰:「近年以來,政事之間,注擬之際,尙不精擇,非今始然,其來已久,而予意若有未便,則不可不言,故敢諭于政院。學宮,敎養賢才之地,以嗜酒昏劣申汝楫,首擬於典籍。閫外節制之任,亦當擇遣,而以形如朽木宋孟璟,注擬於兵使。是雖乏人而然矣,於憚公論、精擇人之義何?非特庶官,講院等職,尤當擇擬,而或有苟充擬望者,故特以金百鈞爲弼善矣。金啓,前爲平安都事時,有一巧言,大臣薦引除京職,遂入諫院,其爲人也,不愼言語,有狂誕之態,多發不切之言,以爲賣直之資,予於經席,累次見之。未知其合於耳目之任,而至有大臣〈指尹漑。〉贊美啓之,予未知其可也。大抵勿用新進喜事之人,自古言之,而公卿之列,亦當用純厚方正之人也。任居股肱,而巧言爲事,職憑耳目,而狂誕爲習,則朝廷之上,豈無後弊哉?」〈史臣曰:「大臣,君之股肱;臺諫,君之耳目。故聖帝、明王,必敬而尊之,恕而容之者,所以重一體之義,而開言路也。況言路之通塞,國家之安危係焉。今也自上以巧言詬大臣,則是果敬以尊之乎?以賣直詆諫官,則是果恕而容之乎?」〉〈史臣曰:「金啓於經席所啓之辭,可謂剴切矣。主於謹獨,而推之於天德、王道者,論弭災之本也;崇尙節義,而以西漢爲戒,東漢爲法者,憤時習之偸惰也。冀君德之成就,則勸上以頻御經筵,慮有侮慢之失,則戒上以狎昵宦寺。凡此數語,皆切於納誨,人君所當樂聞而優容之者也。嗟夫!危言、讜論,是豈人臣之利?乃國家之福也。置敢諫之皷者,欲聞直言也;設誹謗之木者,欲知己過也。古之人君,求言如此其切,而猶恐臣下之不言也。今也自上以愼言,望於臣僚,狂誕咎諸言官,而責其言之不切,疑其人之賣直,是欲臣下緘口結舌,而不欲聞陳善納誨之辭也。尹漑贊啓之辭,未爲不可,而反以巧言目之者,何哉?且以昏劣,斥汝楫,朽木指孟璟,黑白大分明,而無人君含洪寬厚之量,臣深有憾焉。諫院之請遞金啓者,逢迎其失也;兩司之彈論尹漑者,承順其非也。君有過而不能匡救,罪固大矣,又從而縱臾之可乎?」〉


10月6日


○己酉,政院啓曰:「伏見昨日傳敎,有巧言大臣及多發不切之言,以爲賣直之資等語,似爲未安。有懷必達,乃人臣之職,而大臣、臺諫,尤不得不盡其懷。若以巧言賣直責之,則恐或有妨於言路,而其於待大臣之道,何如哉。」傳曰:「君臣之間,莫如通情。予有懷而不可不言,故昨日偶諭予意也。人臣有懷,所當盡達,予所樂聞,而但其中多言不切,亦非純正之道也。予出一言,例以有妨言路啓之,塞人主之口之漸,自此而始矣。」〈史臣曰:「政院之啓,正中上失,所當省愆之不暇,而非但不納,反以爲塞口之漸而深責焉。是終無悔悟之端,而言路自此而益塞矣。可勝惜哉!」〉 ○平安道監司兪絳拜辭。傳曰:「士大夫農庄,多在於本道,而守令等擅出官穀,善事權門,船路通運,故關西穀竭,至有板蕩之邑云,良用寒心。卿其別爲檢察,勿拘宰相、朝官之請,一切嚴禁。如是而猶不自戢,船運不絶,卽當馳啓,竝與本邑守令而罪之。卿若不體予意、則亦不饒焉。」


○諫院啓曰:「臺諫,雖少有人言,不可在職。昨以獻納金啓,經席有失,下敎于政院,勢不可在職。請遞。」答曰:「如啓。」又啓金百鈞事,不允。〈史臣曰:「言官以言獲責,古今通患。同爲諫官者,所當廷諍格非之不暇,而承順上意,反以所失,歸咎於啓,猶恐遞差之不及。此不可使聞於後世也。」〉


○司憲府大司憲尹仁恕等上箚曰:


伏以,於傳有之:「一言可以興邦,一言可以喪邦。」在恒人,尙若是。況人主一言,重於雷霆,嚴於斧鉞。豈可輕示訑訑之色,拒人於千里之外哉?臣等伏覩昨者政院下敎,深服殿下留意於納言聽政之間也。但四聰所達,或巧言或賣直之由,臣等未得其詳,不敢爲言。然旣目爲巧言,則不可以大臣待之。若聖哲明知其然,則渙發綸音,卽去其職可也。何必急然下敎,偶致群疑乎?況言語不中,采擇在上。要之,含垢納汚,大開言路。不可以不切責之致,有戒言之風。殿下之一言,而國之興喪係焉。伏願更加省念,毋玷聖德。


答曰:「近於經席見之,金啓以新進之士,言多不中,多有狂誕之態。故昨因漢學敎授言端,予不得默,諭予政院之際,遂及薦引大臣,偶以巧言賣直論之,有何他意哉?此豈妨言路,而致戒言之風乎?大抵君有過,而臣當諫之,臣有失而君不可默,上下相戒,皆無過誤,然後君臣之情,庶可相孚矣。若如衛侯君臣,各自以爲聖可乎?觀此箚辭,予用嘉納。當留意焉。」


○日微暈。夜,月暈。


10月7日


○庚戌,右議政尹元衡,以病請免,依允。


○憲府啓曰:「言雖不中,亦不加罪,恒及於求言之敎,故人不諱言,士氣得養,國脈得扶矣。若使賣直爲戒,士氣摧挫,人無敢言,則國不可爲矣。前獻納金啓所言之失,臣等未聞其詳,雖或有失,不過不用其言而已。何至於遞其職乎?官以諫名,以諫而遞之,則豈可使聞於後世乎?同爲諫官者,固當廷諍,何遽請遞之乎?言路通塞,大關國家之興衰。大司諫任說等所失非輕,不可在職。請竝遞之。」答曰:「大司諫任說等,顯被臺論,勢難在職。依允。但予意不可不盡言,故竝諭焉。廣言路養士氣,雖關重之事,人臣敬君之道,亦不可不慮也。國家設耳目之官,當以正直之人差之,而前獻納金啓,有狂誕之態,不過一愚妄之人。予未知果合於諫官也。徒計言路士氣,不念人臣不純之漸,則他日奸臣雜入於耳目之任,恣爲口辯,亦恐有後弊也。」


○以尹元衡爲領中樞府事,閔箕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滉爲成均館大司成,李希儉爲司憲府執義,安士雄爲司諫院司諫,任呂爲獻納,李仲樑爲弘文館校理,黃三省爲司諫院正言。


○日微暈。


10月9日


○壬子,傳于大司成李滉曰:「學校,風化之源,而頹靡已甚;士習,所當養正,而浮薄亦極。是雖予之不敏,不能皷舞敎化之致,亦豈不係於師長乎?惟爾能文淸謹,合於敎誨之任,故授此本職。體予至懷,盡心供職,以振學校,以正士習。」滉回啓曰:「臣心病深重,前者再爲此任,皆不能堪任而遞之。今亦以是爲慮矣。」


○司憲府大司憲尹仁恕等上箚。其略曰:


人之所失,不一其名,而巧言之人,聖人所深誅。是豈偶發於責大臣之非者乎?臣等之惑,滋甚。大抵君臣之間,兩無猜疑,各陳所懷,洞徹昭晣,使左右國人,明知其可否,此國家之福也。豈可微指隱斥,以致上下之疑阻乎?今居政府者幾人,而一已病免,一又引嫌,引疑退縮,莫知所措。臣等竊恐有虧聖上待大臣樂聞言之誠,而國家元氣,將自此益傷也。


答曰:「巧言云者,左相常時獻議與啓事之際,不無多言之病,故頃因金啓之事,偶竝及之。君臣之間,欲通所懷,故予不能默,以巧言目之耳。」


○以李壽鐵爲司䆃寺正,陳寔爲內贍寺副正,朴啓賢爲議政府舍人,李仲虎爲兵曹佐郞,洪仁慶爲弘文館副修撰。


10月10日


○癸丑,上御勤政殿,放生員、進士榜。〈生員第一人,周博,進士第一人,李中立也。〉


10月11日


○甲寅,弘文館副提學鄭惟吉等上箚曰:


伏以,大臣,居股肱之任,臺諫,受耳目之責,故帝王之所以優待包容者,重一體之義,開進言之路也。臣等伏覩近日下政院之敎,朝廷之上,人物之賢否,則聖鑑所照,臣等不敢妄爲之議,然名爲輔相,而身在鈞軸,則委任之專,優待之禮,自有其道矣。敷陳心腹,薦進人才者,大臣之事也。其間假有多言之病,引擧之謬,旣待以股肱之位,則豈可以輕視之哉?官以諫爲名,而使之盡言,則虛懷開納,包容狂直,人主之盛德也,危言、讜論,有懷必達者,臺諫之任也。其間假有傷煩之辭,不切之語,旣付以耳目之重,則豈可以峻責之哉?殿下嘗尊禮大臣,重待臺諫,開聖明之懷,通上下之情,此固美矣。然或目之以巧言,或責之以狂誕,則臣等竊恐進言之際,大臣以此而存形迹,臺諫以此而畏首尾,一堂無吁咈之道,朝廷有遜言之風也。大抵人君之道,法天而已。凡發言行事,務爲含弘光大,泯然不見其迹,而春生秋殺,亦寓於元氣默斡之中。若以言語細微之失,而有所不容,示之譴責,則不瑕有害於盛大之德乎?伏願殿下,勉崇寬大之道,益篤樂聞之誠,則大臣盡大臣之職,臺諫盡臺諫之責,而君臣上下,情義交孚矣。惟聖神留意焉。


答曰:「觀此箚論,可知君臣情意交孚之義。予雖不敏,豈不樂聞乎?深用嘉焉。近日指左相,目之以巧言,指金啓,責之以狂誕者,予豈欲無吁咈之道,有遜言之風而然哉?予意雖已答於憲府兩箚,然有不盡所懷,今當盡言也。官以諫爲名,而盡言,豈不美乎?不能虛懷包容,是予之過也。但君臣分嚴,雖在諫官之列,盡言之中,亦豈無恭謹之行乎?金啓以年少,初入薇恒,經席啓辭之際,有狂闊之態,無恭謹之行。乃於去月三十日朝,將不切之言,支離久啓,故偶以狂誕責之,使年少之輩,兼存恭謹之行,非予厭聞之意也。人臣事君,當以忠厚正直爲事,小臣尙當然矣。況居大臣之列者乎?左相,非無剛明之氣,亦有爲國之心。名參勳府,位極台鼎,居相八年,豈無盡職之事乎?然此三事,近於微瑕,予何諱言乎?進賢退邪,大臣職分,而往於元春,金汝孚等浮薄之輩,黨日熾盛,大臣、臺諫深慮有害於朝廷,發論於經席之上,遂定其罪,而其日問于左相,則不爲分明答啓,朦朧巧飾,殊無嚴治奸黨之意,已爲未便。後於經席,以士氣之多傷,似救汝孚等,是果大臣同心退邪之義乎?《大明會典》所載宗系事,我國之所切望,微告天使,似無大妨,而前者收議之時,敢引往事回啓,〈漑啓曰:」《會典》之事,關係非輕,不可因宦寺求助。前日邢寰等彈章可鑑「云云。〉是果大臣純厚之體乎?今年季夏,諫院以不殺降倭,請議于大臣,而文飾多言,至以護賊媚盜,排抗公論,偏執自是,此果大臣、臺諫,相和協恭之道乎?如此等事,予有未便之懷,故頃因金啓之事,不得含默,敢發妄語,欲使左相,謹愼保全而已。予豈不欲敷陳心腹乎?君臣之間,交相戒勑,上下相孚,然後國家安矣。此意欲卽諭於烏府之箚,而予以直斥大臣之間,爲難而未果矣。玉堂知悉。」


○司諫院大司諫閔箕等上箚。其略曰:


金啓以新進之士,始近天顔,欲陳所懷,而不閑禮貌,進言之際,必有踈慢氣色。然陸贄之言曰:『古之人君,樂聞諫諍,諒直者嘉之,訐犯者義之,愚淺者恕之。狂誕者容之。』殿下亦宜容而恕之,不足以爲深過也。若夫尹漑則身爲股肱,務欲進言,而不能無多言之時,多言,乃其病也。但言若傷煩,則人所厭聽,在人君好諫之道,所當樂聞,而在其身,則豈非病處乎?殿下之丁寧敎戒者,乃所以仁愛之道耳,彼豈不感激而改行乎?但賣直之云,巧言之稱,皆是人臣之惡名,必加之於無狀之人。如大臣、諫官,則位尊而任重,人君所以待之者,自有其禮,豈可以此,詆諫官而詬大臣哉?在殿下之心,不過相與戒勑其過而已。然以大臣、諫官之身處之,則豈敢以賣直之名,在耳目之官,以巧言之名,居台鼎之位乎?爲其身自處,則不得不爾,而諫院之論遞則非也。人主之威,非特雷霆,則開道而求諫士,猶恐懼而不敢言。若厭聞至此,則爲殿下之諫官者,不亦難乎?爲殿下之大臣者,不亦懼乎?伏願殿下,重諫官,恕其狂,而採其言,敬大臣,戒其病,而優其禮,君臣共濟,上下相孚,國家幸甚。


答曰:「予觀此箚,其論切當,胡不樂聞?予用嘉焉。」


10月12日


○乙卯,上御朝講。領經筵事尙震曰:「臣見漑之爲人,稟性剛明,有爲國之心,每事欲盡其道,故不無多言之病,豈至於巧飾乎?當金啓進啓之日,臣若入侍,則必贊美其言,如尹漑矣。人主一言,重於雷霆,若以言而責之,則新進之士,恐皆有戒言之風也。」上曰:「予意盡諭矣。」特進官鄭裕曰:「尹漑之爲人,少休休之量,有自是之病,人言其過,皆爲厭聞,故言之者鮮,而不自知過矣。上敎如是,漑豈不感激乎。」


○上御夕講。


10月13日


○丙辰,以鄭宗榮爲承政院都承旨,吳祥爲戶曹參議,申汝悰爲承政院左承旨,魚季瑄爲右承旨,鄭惕、黃琳爲兵曹正郞,梁艤爲順天府使,沈守慶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日暈。夜月暈。


10月14日


○丁巳,上御朝、晝講,夜對。


○兩司啓曰:「左議政尹漑,自聞上敎以來,心不自安,引嫌不出已久,及承保全之敎,益不自安,進退持難。旣乖君相一體之義,勢難在職。請免相。」答曰:「予偶欲通情,使左相謹行而已,豈至於免職乎?不允。」後累啓,依允。〈史臣曰:「兩司此啓,其在尹漑自處之道則得矣,在言官諫諍之義,則不幾於承迎君上之志,而順其非乎?難免後世之譏矣。」〉〈史臣曰:「漑之爲人,比之於古所謂大臣者,則雖可愧,若槪之於今時之相,則未見別有所失,而爲讒人所陷,上旣以巧言目之,臺諫又從而駁遞,豈合於進退大臣之義乎?」〉 ○日微暈,有右珥。夜,月微暈。


10月16日


○己未,上召對。


○平安道義州,日暈,兩珥。暈外虹氣,內白外微紅,左右圍繞,虹外又作一暈,如月形,良久而滅。滅後右珥復起,有同大陽。


10月17日


○庚申,夜,月暈。


10月18日


○辛酉,上召對,御夜對。


○日微暈,兩珥,色外靑內黃,暈上有戴,色白。夜,月暈。


10月19日


○壬戌,上御晝講。


10月20日


○癸亥,聖節使李戡,回自京師啓曰:「皇帝長在西成宮,建玄極寶殿,齊蘸不絶,閣老諸大臣,相繼進香,全廢視朝。且奉天門,今改爲大朝門,以御札懸額,行賀禮於其庭,百官或立或拜,或入或出,班未成行,卽爲罷散,朝禮無統,所見寒心。閣老嚴嵩,年今八十三歲,而長在華盖殿,威福在手,生殺惟意。嵩家在西長安門外,而人以小皇城目之。凡官爵高下,在銀多少,事雖微細,非賂不成,怨讟滔天,顯然罵詈。且不封太子者,嵩以爲不利於聖算而不封云。」


10月21日


○甲子,上召對。


10月23日


○丙寅,上御常參,聽朝啓。


○傳于領議政尙震曰:「左右相有闕,當姑塡一闕。新政丞可當人,卜啓。」震回啓曰:「卜相,重事也。臣聞尹元衡之病,今已向差,姑待其出,共議卜啓何如?」答曰:「若待領府事之出,則似晩。近日有擧動,〈文、武科殿試放榜等事。〉相位不可久曠。卿其速卜。」回啓曰:「知臣莫如君。自上已有注意之人,而必下問于臣者,所以重其任也。是以臣未敢率爾獨啓。凡事必問於曾經政丞,乃祖宗朝故事。尹元衡處,請遣史官下問。」傳于政院曰:「領府事處,遣史官問啓可也。」尙震以卜相單子入啓,答曰:「書啓中首參者,〈安玹。〉亦合予意。」


○昏霧四塞。


10月24日


○丁卯,左參贊趙士秀卒。士秀性廉介,以淸白自守,不喜紛華,好讀書善屬文。然褊狹暗淺,執拗自用,又無容賢好善之量,人以是短之。傳于政院曰:「左參贊,淸謹廉直,有文華,可用宰相,而不意卒逝,予用傷悼。」


○以安玹爲議政府右議政,尹漑〈性偏巧,濟以才辯。乙巳之間,初與柳灌,排擠尹元老,尋知灌等勢傾,遂附於尹元衡。蓋洩灌等之議,得錄勳籍。〉爲鈴平府院君,任弼亨爲禮曹參議,魚季瑄爲承政院左承旨,姜士尙爲右承旨,沈銓爲左副承旨,金貴榮爲右副承旨,李彦憬爲同副承旨,朴大立爲議政府檢詳,李希顔〈恬退自守,不求名利。〉爲知禮縣監。


○四方沈霧。


10月25日


○戊辰,右議政安玹啓曰:「臣無學問才德,又患濕病,耳目昏聵,心神耗損,小官之守,尙不可堪,而今者擢授相職,聞命驚惶,無地自容。論道、爕理之職,豈宜濫及於如臣者哉?誠不如不備之爲愈也。若自知其不合,而靦然冒處,則不但有一時之誚,後世之譏而已。已失其揣分自守之心,將焉用之哉?請亟命遞。」答曰:「卿合於台鼎之任,勿辭。」


○日出時,日上有黃赤氣,圓如日體,俄而與日俱入雲中。其下又有黃赤氣,距日皆五六寸許,久而乃滅。夜,水星見於東方。


○全羅道臨陂,女人一産三女。


10月26日


○己巳,以鄭惟吉爲司憲府大司憲。〈史臣曰:「惟吉當此時,以文華之士,未有大過誤之事,人以名士目之。到後諂事李樑,得爲銓相,以高孟英、金百鈞等,迭爲薇垣、玉堂之長,其他注擬官爵,一循樑之指揮,聚群小人,布列權要,廣植黨與,其亂政誤國之罪大矣,而賴沈義謙營救甚力,得免貶斥,其爲失刑甚矣。朴淳之力,亦居多,人以此少之。曾謂淳之賢,亦爲是耶?」〉尹仁恕爲弘文館副提學,李仲樑爲司憲府執義,李樑爲持平,朴謹元爲弘文館修撰。


○日暈。夜,水星見於東方。


10月27日


○庚午,日暈,兩珥。


10月28日


○辛未,上親試文、武科。


○四方沈霧。全羅道靈巖,白虹抱日。


10月30日


○癸酉,平安道觀察使兪絳狀啓:


義州譯學訓導金山海,以㺚子聲息探問事,往江沿臺,聞我國人囚在獄中,往見,則乃司譯院前銜洪熙奴萬世也。問其被囚之由,則曰:「洪熙與私奴金守,往來宣川,而去丁巳年十二月,乘夜過江,到唐人李葱三家。金守以洪熙爲質,誘取葱三白絲及綵叚,不給其直,脫身上京,而洪熙則逃躱,故葱三率我拘留其家。適以葱三將宋臣〈江沿臺提調指揮也。〉不法事,赴訴都司,宋臣發軍捕捉,幷葱三被囚」云。萬世刷還事,何以爲之?


○江原道杆城,地震,其聲如雷,屋宇微動。


十一月


11月1日


○甲戌朔,以元繼儉爲禮曹參判,柳順善爲弘文館校理,洪曇爲京畿觀察使。


11月2日


○乙亥,放文、武科榜。文科取高敬命等三十五人,武科取南彦純等二十八人。


11月3日


○丙子,傳于政院曰:「觀平安監司書狀,㺚賊之變,在於義州近地,〈於赤島等處也。〉至爲駭愕。防備諸事,十分措置,監、兵使處下諭事,三公及兵曹、備邊司,同議善處。」


○日微暈。


11月5日


○戊寅,以高敬命爲戶曹佐郞,李陽元爲弘文館著作。


11月6日


○己卯,義禁府啓曰:「洪熙等〈亇齡、金守、金富也。〉加刑公事,已允下矣。此人等潛入上國之境,恣行買賣,罪犯極重。當取服定罪,以杜汎濫之門。但榮晦、金德,〈事干也。〉已令拿來,所謂萬世,則洪熙等,皆以爲全不相知,至爲駭愕。其蹤跡亦甚荒唐,萬世刷還,然後拿來質問,則安得掩其情迹乎?若萬世實爲洪熙之奴,而此人等同辭諱之,竟至發覺,則其罪尤重。臣等意以爲,洪熙等,姑勿加刑,以待金德、榮晦上來,萬世刷還,然後憑閱詳鞫,則此人奸濫情狀,昭然現著,更無未盡之蘊。敢稟。」傳曰:「如啓。」


○黃海道康翎地震,屋宇掀搖。夜,雷動。


11月7日


○庚辰,政院啓曰:「冬至已過,日氣又寒,自上亦有感冒之証。視事未安之意,嘗欲啓稟,而有啓覆,故未果,今則寒氣甚嚴,故敢啓。」傳曰:「近日寒嚴,可停視事。予之感冒証,大槪似歇,初九日晩朝啓覆後視事。」


○傳于政院曰:「兪彦謙,孝子人也,不意身死,予用悼惜。」


○憲府啓曰:「鈴平府院君尹漑,素無公輔之望,謬當大任,偏執己見,不恤人言,致誤於軍國,〈兩南巡邊使,不當遣,而漑主議乃遣故云。〉貽弊於朝廷〈推刷公賤,朝廷欲待豐年擧行,而漑主議强行故云。〉者非一,而近年以來,尤不厭衆心,至於斥邪〈指金汝孚等。〉之日,未免有任情依違之失,議事之際,不能無矜愎自高之病。今者雖已免相,旣封之以府院君,又仍領經筵之任,無貶損示罰之意,物情未便。請遞領經筵,使之省愆自安。」〈史臣曰:「尹漑居相今已八年。若以爲素無公輔之望,而謬當大任,則當如陽城沮延齡作相可也。豈可自上非責而後,從而非之乎?今之任言責之官者,不無逢迎之弊。進退人物,惟上意向,言官固如是乎?漑之爲人,雖不無一二所失,而其用心,專在於爲國,則非至甚不肖者也,而自上以巧言責之,旣乖待大臣之道。爲言官者,所當格非之不暇,而反承順之,已請免相,今又請遞領經筵,不亦甚乎?非可以示後者也,惜哉!」〉答曰:「大臣進退,實是非輕,而予以不敏,妄擧微失,敢先發言,竟至免相,此予之過也。何必竝遞領經筵乎?不允。且自古大臣去就,非如凡官,故駁之,則明論過失,合司來啓者,此乃重大臣去就之意,察耳目盡職之體,而近者駁遞鈴平左相之時,爲耳目者,只以進退持難,朦朧啓遞,非徒大臣去就似輕,耳目讜諤之氣,果如是乎?旣爲輕動大臣,以示薄待之漸,又令耳目,不盡明察之道,亦皆予處事之失也。」後兩司累啓,依允。〈史臣曰:「旣以漑之免相爲未安,而又以不明論過失,責耳目何哉?以微過遞大臣,若不明論其過,則後世薄待大臣之過,自有所歸,故欲免其譏,强責耳目之官,豈盛世之事乎?吁!知重大臣去就,而不知所以爲重,知輕動大臣之爲非,而終亦竝遞領經筵,其欲免後世之譏得乎?」〉〈史臣曰:「漑器量淺狹,素乏大臣之度,偏執己見,矜愎排抑之病,則固有之矣。然其以國事爲己任,未嘗優游度日,入侍經幄,凡論辨曲直,無有底蘊,未嘗模稜而徇人。第坐於偏固,致有此失,旣免相位,亦已過矣。上以輕動大臣,旋悔其失,則可因其美意而導之矣,而必至於遞領經筵,使不得入接耿光,是何意哉?」〉 ○日微暈。


11月8日


○辛巳,司諫安士雄等啓曰:「臣等伏見昨日答憲府之敎,不勝惶恐。前者鈴平府院君尹漑免相之時,其所失,不爲分明彈論,只以進退持難,朦朧啓達,大失耳目之責。不可冒處言地,請遞臣等之職。」答曰:「請遞相職,其事非輕,而似不明論,故予歎時習之頹靡,偶諭予意於憲府而已。勿辭。」


○憲府啓曰:「凡人之所見各異,故論議亦隨而不同,然諫院於尹漑免相之際,不明論其失,致有朦朧之敎。勢難在職,請遞。」答曰:「如啓。」


○以金澍爲掌隷院判決事,金鎧爲司諫院大司諫,安方慶爲司諫,鄭惕爲獻納,金億齡、洪仁慶爲正言,柳㙉爲弘文館副修撰,黃三省爲禮曹佐郞。〈三省回邪側媢,謟事李樑。嘗詣樑家,賓客滿。李樑以其食餘餠餌與之,三省伏而盡啖之,不以爲恥,人皆唾鄙。〉


11月9日


○壬午,諫院啓曰:「兩司與弘文館,均是重地,固無彼此等級之差,而臺官有失,玉堂論之,可見玉堂有右於兩司矣。近來臺諫之論遞者,移授於玉堂,殊無貶損之意。副修撰柳㙉,以諫官之失,遞正言,而移授本職,請遞。自今以後,臺諫之有失而遞者,其攷,勿授右職。」答曰:「如啓。」


○上御夜對。


11月10日


○癸未,上召對。


11月12日


○乙酉,憲府啓曰:「頃者大闕別監,群飮于南山下,來時路由僉知李鐸家前,與鐸之子淮壽,相詰鬪格,淮壽勢窮避匿,別監等仍此發怒,闌入鐸之家內,打破窓扉,極口詬罵,恣意搜索,家屬遑遽,僅得避之。賤人歐打士族,又隳突於宰相之家,見聞駭愕。請推考治罪。」答曰:「如啓。」


11月13日


○丙戌,傳于政院曰:「加平郡守申汝柱,緣郡衙失火,扶出神主,死於火中,似近誠孝。無乃有褒典之事乎?問于禮曹。」〈京畿都事狀啓:「加平衙內失火,郡守申汝柱,欲扶出神主,逮火而死」云。〉 ○四方沈霧。日暈。夜,月暈。


11月15日


○戊子,日暈。


11月16日


○己丑,傳于京畿監司洪曇曰:「予意卿備嘗知矣,勸課農桑,修明學校,務鍊防備,嚴明黜陟,勿拘請簡,勿牽私情,盡心職任。且明春救荒,及時措置。」〈史臣曰:「上於八道監司拜辭之日,必敎之曰:」嚴公黜陟,勿拘情勢。「可謂帝王之言矣。然」源淸則流潔,表正則影直。「此古人之格言也。凡政之美惡,必本於人君之一身,而下之觀感,不期然而然矣。敢用律外之典於娼流,緣妬忌也,特授弘化之任於非人,私戚里也。不公之大者,無過於此,尙何以責人臣哉?」〉 ○禮曹啓曰:「加平郡守申汝柱,夜半失火,蒼黃之際,不惜軀命,挺身投入於烈焰之中,抱持父祖神主,未及出外,奄至燒爛而死,其爲誠孝卓異,雖求之古人,無以加此。歷求本曹所藏《謄錄》,則或於火中,負母而出者,〈許仲敏,泰仁人。成宗朝,拜官褒奬。〉或有未出而死者,〈金乙時,昌城人。成宗朝,旌閭給米豆。○吉氏,洪原校生徐允文妻。中宗朝旌閭復戶。〉或扶擁神主而幸免者。〈洪氏,觀察使李尹仁妻。成宗朝旌門,錄用其子。〉褒賞之典,或旌門復戶,或旌表賞物,或有旌門,錄用其子孫,代各不同。自曹難以擅便,敢稟。」傳曰:「旌表賞物,錄用子孫。」


○日暈。


11月17日


○庚寅,以宋麒壽爲同知中樞府事,金德鵾爲平安道評事。初德鵾爲正言,論金百鈞,以秩卑望輕之人,特除弼善,請改正其職,上不從。百鈞與李樑,踈族而交厚,樑之妹夫,乃領敦寧府事沈鋼也。時大司諫任說之子,娶鋼之女,故鋼問說曰:「百鈞之駁,議於何人乎?」說以德鵾告。以此百鈞怨德鵾,而樑亦惡之。及德鵾遞正言,授昭格署令,上以西方評事,可擇人授之,遂除德鵾爲評事。自此之後,德鵾竟不除淸班。


11月18日


○辛卯,四方有濁氣。


11月19日


○壬辰,刑曹啓曰:「私婢漢陽,與其夫玉石及其子太白、凡同,擊殺其主邊韶之子世愼。事關綱常,請移禁府推鞫何如?」〈太白、凡同逃躱〉傳曰:「如啓。」〈後漢陽、玉石皆伏誅。〉〈史臣曰:「世降俗末,暴行有作,奴之於其主,子之於其父母,或以利慾,或以猜嫌,少有不協,則必至于殺而後已。如漢陽等者,非止一二,而綱常之變,於斯而極,豈不深可痛哉?」〉 ○四方沈霧。日暈,兩弭。夜,四方有濁氣,月暈。


11月22日


○乙未,四方有濁氣。日暈,兩弭。暈上有背,背上又有背,色內靑外黃。


11月23日


○丙申,傳于政院曰:「台府重地,不可久曠。領府事〈元衡〉復相事,前日下諭,而病未出仕,所當久調。左贊成〈李浚慶。〉已參卜相之列,當陞於相。今政差出。前判中樞府事鄭士龍敍用。」


○以安玹爲議政府左議政,李浚慶〈浚慶初爲修撰,請復用己卯之人,忤時宰見廢,至是拜相。淸白剛直,見稱於士論。乙巳禍起,尹元衡與李芑,羅織大獄,士林幾殲,與其兄潤慶,通於沈連源,力辨其誣,士林多蒙其力,獄亦少解。後遭潤慶之喪,制其喪服、冠、絰,以居私第。我國自鄭夢周後,喪紀一遵《家禮》,然父母喪外,無制喪服、冠、絰以居者。獨浚慶始服兄喪,有識敬重,士或有效之者。〉爲右議政,洪暹爲左贊成,曹光遠爲右贊成,〈三人皆特命也。〉金澍爲成均館大司成,任說爲掌隷院判決事,姜士弼爲吏曹佐郞,柳㙉爲弘文館副修撰。


○日暈,兩珥、冠。


11月24日


○丁酉,憲府啓曰:「右贊成曺光遠,別無經綸之才,弼亮之望,而超授重任,物情皆以爲不稱矣。曾爲度支之長,及爲賓客、方伯之任,皆被論遞。未閱數月,特授不次之恩,輕重乖當,政體失宜。請速改正,以重名器。」答曰:「不允。」後兩司累啓,依允。


11月25日


○戊戌,上御夜對。


11月26日


○己亥,傳于政院曰:「邊方守令,所當文武交差,而在平時尙然。況今南方西鄙,不無邊釁之虞,防備尤不可緩。姑以西鄙之事言之,則關防重地,皆以文官差遣,雖得於字牧之任,而恐未合於捍禦之方。以有名望武臣交差,以備不虞事,三公、領府事處議之。」


○宣醞于政院,仍以御筆,書下詩題,〈「周武王」七言排律十韻:「溫知人寒」七言律:「臘裏逢春」五言律。〉命製進。


○諫院啓曰:「判中樞府事鄭士龍,頃爲殿試試官,多致人疑,以激物議。雖曰黯黮,亦豈無據?臺諫將公論,啓罷其職,曾未數月,遽命復爵,巷議紛紜,物情未便。非但此也,當其發策也,敢擧中朝未然之事,致使諸生,多發不恭之言,其失亦重。不可以數月之罷,贖其罪也。請還罷。」答曰:「累朝秩高舊臣,不可久罷。不允。」久啓不允。


○領議政尙震議:「專委字牧,則文臣當先,專委折衝,則武臣亦急。兩責俱萃一職,則必擇才兼文武者而授之,庶乎民衆可保,外患可防。若選用之際,少有偏輕、偏重之弊,未有能保民而弭患者也。平安道,乃是關防重地,近來多用文臣。雖皆兼才識者,或有未便之意。如滿浦巨鎭,果如聖敎。」


○日微暈。四方有濁氣。


○京畿安城,雷微動。


11月27日


○庚子,日暈,兩珥。夜,流星出軫星下,入西方天際,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白。


11月29日


○壬寅,憲府啓曰:「判中樞府事鄭士龍,在私第,議中朝未然之事,漏播儒生,及其代選,發爲策題,其挾私不公之失,有不可掩。況今聖上事大之禮,出於至誠,而先事擬議,致誤王言,其罪大矣。公論激發,以至啓罷,曾未踰月,遽命復敍,物情極爲未便。請還罷其職。」答曰:「不允。」久啓不允。


十二月


12月1日


○癸卯朔,右議政李浚慶啓曰:「臣迷劣昏庸,不足以汚台鼎。今者特命,遽出於千萬意慮之外,非獨臣之戃怳,莫知其由,小大臣民,孰不駭怪?輔相之人,自有器業,決非如臣庸庸者冒居。請速收成命。」三啓不允。


12月3日


○乙巳,四方沈霧。


12月4日


○丙午,四方沈霧。日暈,兩珥。重暈,背,色內靑,外黃。


12月6日


○戊申,命招三公、領府事、吏、兵曹堂上,傳曰:「凡事豫則立。方今西鄙慮有㺚賊衝突之變,邊鎭守令,所當以武臣擇送。本道節度使、〈沈守慶。〉義州牧使、〈金德龍。〉滿浦僉使〈姜暹。〉可遞,欲以有名望武臣,十分擇遣。卿等商議以啓。今觀愼喜〈愼思獻子也〉上言,則愼思獻削科之事,涉於黯黮。當擧伸冤之政,令禁府,推覈得情。卿等知悉。」〈史臣曰:「按當初答沈守慶之辭曰:」予方以西鄙爲憂。卿若不能堪任,予何敢特授乎?「云,則遣守慶,以當西鄙之任,亦慮有㺚賊之變,以守慶爲可以當其任者也。未數月,旋欲遞之,然則初之特授者,何意歟,今之欲遞者,亦何意歟?徒貽迎送之弊,使一方困瘁,是豈豫措防備之得宜哉?」〉傳于政院曰:「下愼思獻于禁府,與鄭士龍相應情由,詳覆待實。」〈初士龍以中朝事策題,陰令愼思獻先製,思獻借手於能文者,果登乙科第一名。物論譁然,臺諫交章,罷士龍,削思獻之名。至是命下禁府,推覈思獻與士蘢相應情由。蓋李樑,士龍之門人,而思獻,樑之腹心也。樑欲還給思獻科第,令其子訴冤,故有是命。〉 ○領議政尙震、領中樞府事尹元衡、左議政安玹、吏曹判書洪暹議:「今當合氷之時,邊事可虞,而滿浦及兵使,以文官差遣未穩。請依上敎遞之,擇遣武臣。義州,應接遼東及江沿臺文移問答之事,亦有避亂闌入之人,意外措置之事,而武臣乏可當之員。請勿遞何如?」


12月7日


○己酉,以沈通源爲議政府右贊成,〈特命也。通源,性行麤鄙,濟以陰譎,趨勢嗜進,見利忘義。欲媚金安老,則大庭對策,以忠讜諂之,阿附尹元衡,則以朴淳等議林百齡諡號不稱,將起大獄而構陷。又結李樑,則斥逐朴素立等,幾成一網打盡之計。乘時假威,鬻獄賣官,賄賂輻轃,請托盈門,多營第宅,廣植田園。子鐳、鏵等,憑藉父勢,捏造虛語,脅取人財,莫敢誰何,道路以目。〉〈史臣曰:「孤之爲職,乃寅亮弘化,貳於公者也,不可不爲之難愼也。通源以貪凶無狀,特命超擢,是可謂不私於椒親乎?」〉蔡世英爲漢城府判尹,元繼儉爲吏曹參判,丁應斗爲禮曹參判,李滉爲工曹參判,〈已上亦皆特命,御筆書下。〉金秀文爲平安道節度使,李戩爲滿浦僉使。


○諫院啓曰:「贊成之職,亞於三公,必須歷試諸難,養望旣久,然後置諸其位,乃見上有難愼之意,下有浹洽之心,使一世推仰其人,而名器重矣。禮曹判書沈通源爲正二品,纔過三年,亦未經銓衡之任,遽授弘化重責,物情極爲未便。請還收成命,以重名器。」〈史臣曰:「今者駁遞通源之贊成,不無其辭,而爲言官者,只以未經銓衡,曚曨請遞。終不得回天聽,宜矣。」〉答曰:「沈通源,人器可合,故授之。何必經銓衡,然後爲弘化之任哉?不允。」後兩司久啓,不允。


12月8日


○庚戌,傳于政院曰:「觀此禁府公事,則愼思獻與朴忠侃等招辭相當,別無與士龍相應之端。思獻之削科,似爲曖昧,未知何以決之也。其問于三公、領府事。」


○領議政尙震等議:「推鞫之下,各人所供,例多違端,今此獄事,證干皆士類,〈李師聖、楊士彦、李光福、朴忠侃之類。〉其辭符合。思獻與士龍相應情理,似不現著,而猶被刑訊,則聖明之世,含冤必深。士龍初不愼密,旣受罪譴,此亦足以革科擧後日之弊。原情參酌,實在睿斷。」〈史臣曰:「按忠侃等之招,不過庇護思獻之贅辭,則其可以此而明思獻必無相應之端耶?況自上下思獻于禁府者,是豈必欲刑訊?不過欲辨曖昧之狀,其取議於三公者,亦不過欲聞復科之當否,而震等不能明論其公論已定,不可更改之意,而只以刑訊之不當,回互其辭,依違獻議,可乎?」〉 ○前忠武衛上護軍李滉〈昨政,滉拜工曹參判,而欲辭職,故仍書舊銜。〉辭職啓曰:「臣以多年重病,前爲大司成時,雖經涉二朔,其間仕進,不過數日,因犯風寒,上氣證暴發,不得已三次呈辭,從願得遞,卽授軍職,天恩罔極。臣之病,非偶然得發,病根深痼,元氣耗損,羸憊枯稿,僅續性命,至今未得謝恩,日夜惕息。不意本月初七日政,特命陞秩嘉善,爲工曹參判,聞命驚惶,罔知措躬。臣庸謬朽鈍,無物可比,病入膏肓,每負恩命,悶望情由,前已瀝血陳訴,非止一二。區區誠意,未能上達,至以辭退之懇,反爲陞進之梯,非徒恩命荐異,物情駭怪。曠官竊祿,人臣大罪,二品亞卿,爵位非輕。設使臣不顧是非,冒昧承受,是有罪自匿,見利忘分。本品則稱病辭縮,陞秩則抗顔叨竊,其爲無恥,孰不唾鄙?臣寧甘心譴罰,不敢玷汚名器。臣新授嘉善加及參判職,請竝改正。」傳曰:「給由。」


○上御夜對。


12月9日


○辛亥,傳于政院曰:「三公、領府事議啓之意,予已知矣。觀禁府公事,愼思獻與鄭士龍,別無相應顯著之端,似爲黯黮曖昧。所當復科,以解冤悶,然曾已公論激發,至於削科,今難遽改。只知士龍曖昧,思獻冤憫而已。政院知悉。」


○夜,月暈。


12月11日


○癸丑,夜,月暈。


12月12日


○甲寅,夜,月微暈。


12月13日


○乙卯,大司憲鄭惟吉、大司諫金鎧等啓曰:「臣等俱以無似,待罪言地,妄以爲事無大小,未稱於物情,則皆可論執,而伏覩昨日批答之辭,不勝惶恐。臣等論事之際,誠不能上格天心,欲重科擧,而反歸疾人之甚,欲尊名器,而有同彰君之失,〈先是答兩司之啓曰:」疾之已甚,古人所戒。弘化之職,初授光遠,遽卽駁遞,予失已著云云。「〉臣等之不職,到此益著。請遞臣等之職。」答曰:「君臣之間,情猶父子。所當通言,可否相濟,而今者鄭判中樞、沈贊成等事,公論之發,重科擧而尊名器,予知盡言之可嘉。但士龍之還敍,在私第,傳播儒生之失,則已著黯黮之狀,擬議中朝之事,則是乃無情之失。累朝舊臣,數月之罷,猶足懲戒。何敢再罷乎?通源之贊成,雖曰爲六卿未久,今已四載,將及五歲,何至於速乎?雖曰未經銓衡,自古弘化之任,豈盡經吏、兵曹而後爲之哉?大抵凡官特授,自上十分商量,苟無大過之人,則不須論執,而將此一贊成之任,累著予不知人之失,故予懷未安,昨日偶諭予意而已,非以耳目之官,爲失誤也。如是來辭,尤爲未安。卿等勿辭,斟酌所論,使上下情意相孚可也。」


○諭于鄭惟吉、金鎧等曰:「卿等,職在耳目之地,克盡言責,予雖不敏,盍用嘉焉?方今嚴寒,共詣闕下,故特賜薄酒,醉飮而散。」〈史臣曰:「黯黮無情之失,所可辨也,則士龍之還敍,猶之可也,貪鄙麤慢之人,不可陞也,則通源之贊成,抑何謂乎?國人皆曰賢,然後陞敍,乃人君用人之道也,而牢拒公論,偏執如是,不能無累於椒親之故也。」〉


○慶尙道觀察使吳謙狀啓:


朴全,容匿他人奴婢四母子,及將逃還本主,恐現露隱接之罪,欲滅其迹,沈其四母子于水。縣令李希仁,因漁夫進告,初不知朴全所爲,以內禁衛金漢文爲可疑,捉囚將欲報使,全恐其辭連,請囑希仁,使之放送,全則擧家逃躱。請根尋捕捉,下禁府推鞫。


傳于政院曰:「盈德縣令李希仁、前正郞朴全及事干,拿來推鞫。」


12月15日


○丁巳,以鄭推吉爲弘文館提學,李友閔爲成均館司藝。


12月17日


○己未,以李鐸爲漢城府右尹,尹釜爲江原道觀察使,鄭惕爲兵曹正郞,高孟英爲司諫院獻納。


○四方,沈霧。


12月19日


○辛酉,四方,沈霧。日暈,戴。


12月20日


○壬戌,以李樑爲兵曹正郞,宋賀爲司憲府持平,李希彦爲軍資監判官。


○夜,月微暈。


12月21日


○癸亥,日暈,左弭。


12月24日


○丙寅,檢詳以三公意啓曰:「正朝會禮宴,行之固當,但恐進豐呈,未爲從容,且日氣甚寒,而勤政殿敞豁,自上勞動,殿坐移時,亦爲未安。」答曰:「新正元日,非如常日,內進豊呈,外接群臣,情禮具備。在所當行,故自祖宗朝,間或竝行,而自予叨攝萬幾,于今十五年間,一不得行禮。不可每廢矣,不允。」


12月25日


○丁卯,領議政尙震請免,不允。


○右贊成洪暹上疏。其略曰:


夫貳公寅亮,卽周三孤之位,可謂崇矣。題品人物,銓注低昻,臣之權可謂重矣;典司文衡,責以華國,臣之任可謂大矣。提此三大任,擇三人而分與之,猶恐有所難辦。況付之一駑才,而能責其成乎?聖明臨照,國勢堂堂之際,許一微臣,貳政府、長銓曹如此者,古未之聞也。揆之古事則無據,慮國後弊則可憂,爲政疵纇,實無過此。臣不欲受讓能之名,亦不欲免貪權之罪,所深憂者,恩寵之謬施,名器之日卑,取譏靑史而已。伏望將臣不欲兼兩實職,文柄不敢任之微懇,俯咨大臣,然後爲官擇人,量才授職,不復竝委一人,使得各供其職,而效其能,則國事幸甚。


傳曰:「銓衡之長、文衡之任,則固不可搖動,但卿以兼兩實職爲未安,故只遞贊成。」


○以尹春年爲禮曹判書,沈光彦爲刑曹判書。


12月26日


○戊辰,工曹參判李滉啓曰:「臣草野微蹤,稟性愚陋。出身以來,長在病散,無所諳歷,不通世務,賭得虛名,轉展欺世,竊位尸祿,曾已極矣。且二品之職,預聞國政,豈可不量可否而姑試乎?臣無寸勞,通政後實仕纔數年而遽陞。紊舛如此,何以厭於公論乎?臣新授職秩,請竝改正,以授賢勞之人。」傳曰:「前日特授本職,豈偶然計而爲之乎?卿勿辭。」


○夜,西方、東方、南方,如火氣。


12月30日


○壬申,初昏,上御忠順堂前,觀火山臺。火藥爆烈,散射於御坐之幄次。


○江原道寧越,雷動,聲如放砲,山雞皆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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