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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

(庚寅)元年大明成化六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庚辰,上進賀箋于大王大妃殿,仍進表裏。又命都承旨李克增,詣景福宮,進表裏于王大妃殿。


○議政府進賀箋于大殿,仍進表裏。又詣中宮移御所,進表裏。


○傳曰:「中樞府判事沈決、西平君韓繼禧,素有疾,其勸肉。」


○都承旨李克增啓曰:「舊例都摠管晝在北水閣,夜則入直崇文堂差備門外;今則都摠管晝、夜皆在古尙瑞院,與大內隔遠。請依舊入直于崇文堂差備門外。」傳曰:「可。」


○兵曹啓:「前此行巡軍不分更,故巡官每道各差一人,今三所已令分更而巡。請每道巡官,初二更一員,三更一員,四、五更一員,受牌行巡。」從之。


1月2日


○辛巳,兀良哈豆未應巨等九人來獻土物。


○大王大妃傳曰:「大行王嘗言:『每迎見大臣,常念大臣見予爲何如,不能爲容。』況今主上年幼,御經筵,面見大臣,恐以爲難也。」院相韓明澮、具致寬啓曰:「大臣不可不接見也。初雖以爲難,久則自然無難矣。」


○分遣宣傳官、注書于義禁府、典獄署,審察獄囚。


○王大妃進香于殯殿。


○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昨日,百官詣昌德宮時,右贊成盧思愼令丘史,曳下大司憲李克墩陪錄事,丘史因踢其脅。錄事雖有罪,思愼當依法治罪,不宜遽令曳下。請鞫思愼,幷囚鞫丘史。」傳曰:「可。」


○初昏,稷山人生員金允生與別侍衛尹敬義,詣承政院,呈小簡,政院以啓。其書曰:


臣於去年仲冬入京,赴成均館讀書。臣往見前直長崔世豪于其家,世豪曰:「吾與汝同鄕里,相知久矣。吾之二弟,何不敎誨乎?」臣答曰:「我今來京,故未果耳。」世豪附耳密語曰:「吾家門不可蔑視也。吾龜城非王孫耶?叔父吉昌君與予言曰:『龜城,壯且智,可主器者也。今立幼主,非國之福也。何定位之誤耶?如我用事,不若此也。吾子聽之,默默默默,又默默。』」臣聞此語,不可含忍,卽奔走以聞,惟殿下早圖焉。臣聞不忠之言而不言,罪與之同,故謹以聞。


卽御寶敬堂,召入直院相韓明澮、具致寬、承旨李克增等,以入議推鞫世豪事。遣宣傳官牟陽都正稙,率校尉十人,往捕世豪于其家。明澮等會仁政殿東廡下,推問世豪,與允生面質,世豪不服。語及其隣人正兵崔文江及允生率行小童八同,卽拿致,文江及八同參問。仍分置世豪等于東西南所及內禁衛廳、都摠府,夜已三鼓矣。


○傳于吏兵曹曰:「親功臣及功臣子孫罪過置簿之法,其申明擧行。」


1月3日


○壬午,院相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承命會承政院,鞫問世豪及干證人。


○議政府、六曹進香于殯殿。


○聖節使尹岑回自京師,復命于殯殿。


○前此,命考太宗、世宗國喪卒哭前老病大臣開素例以啓,至是,承政院考啓。傳曰:「其書老病大臣以啓。」


○設五齋于奉先寺。


1月4日


○癸未,傳曰:「予見正朝進上方物,黃毛甚多。此物,民間易備歟?黃毛已有朔進,若難備,除之何如?」都承旨李克增啓曰:「如此等物,諸道監司,使州郡備進,州郡責出於民,民亦買辦以納,非所易備也。」


○承政院書啓:


鎭南君終生、河東君鄭麟趾、判事尹士昐、領事成奉祖、知事李邊、行護軍李孝常、開城君崔濡、知事黃致身、前知事金世敏、金連枝、前同知事鄭發、前知事鄭陟、前同知事任孝仁、行僉知事金宗淑年老,瑞原君?、德城君敏病。


命皆開素。仍傳曰:「年七十以上老人及雖非七十有宿疾衆所共知者,竝令開素。」時,刑曹判書姜希孟有疾,令開素。


○新授康津縣監申澗來啓曰:「繼母年七十二歲,且有病,臣亦獨子。請率赴任所。」上問承政院,院啓曰:「偏母,雖年未七十,若獨子,他無奉養人,則率赴任所已有例。」院相曺錫文、尹子雲亦啓曰:「率母赴任,有關孝理。且不費國廩,許之爲便。」傳曰:「自今依例,啓達率赴。」


○京畿觀察使成允文進香于殯殿。


○命囚崔世豪、崔文江、宋延守、崔仲粉伊、金允生、尹敬義于義禁府,以上黨君韓明澮爲委官,同承旨臺諫,鞫問。


○司僕寺提調啓曰:「今考諸道點馬別監牛馬籍:京畿陽城槐台吉串,元放牛一百一,而故失二十三;長湍壺串,元放馬三百四十而,故失三十,遺失八;江華北一串,元放馬三百三十一,而故失四十九,遺失六;鎭江場,元放馬一千三百二,而故失一百二十二。忠淸道泰安大小山,元放馬四百五十八,而故失一百十七,虎攬十九;薪串,元放牛七十七,而故失九,虎攬十四;知靈山,元放馬三百,而故失二十四,虎攬七;梨山串,元放馬三百二十二,而故失二十五,虎攬四十四;瑞山安眠串,元放馬三百五十四,而故失三十九,虎攬八;洪州元山島,元放馬一百二十二,而遺失十。全羅道靈光珍下山,元放馬二百十四,而故失四十;古耳島,元放馬二百十九,而故失五十三;康津新智島,元放馬二百九十九,而故失四十九;興陽道陽串,元放馬六百六十六,而故失一百六十三,遺失五;折爾島,元放馬三百六十四,而故失七十二;長興來德島,元放牛一百八十八,而故失二十六;海南黃原串,元放馬一千四百四十九,而故失一百五十二;珍島智歷山,元放馬一千三百十二,而故失一百三十一。慶尙道固城末乙上串,元放馬二百八十四,而故失五十九;海平串,元放馬七百四十二,而故失一百一;東萊吾海也項,元放馬七百九十三,而故失七十八,虎攬三十八;蔚山方魚津,元放馬三百六十,而故失五十七,遺失十一,虎攬六十七。咸鏡道端川豆彦台,元放馬一百三,而故失五十;北靑羅萬北,元放馬三百八十九,而故失一百十九;文川反上四訥島,元放牛一百二十一,而故失二十六。黃海道瓮津昌比島,元放馬一百六十七,而故失二十六;康翎登山串,元放馬五百五十一,而故失一百二,虎攬四十九;黃州鐵島,元放馬七十八,而虎攬二十;豐川席島,元放馬一百二十二,而遺失五。平安道鐵山大串,元放馬一千二百九十三,而故失四百二十;椵島,元放馬一百四十五,而故失四十二;宣川身彌島,元放馬二百八十,而故失四十九;定州都致串,元放馬二百四十,而故失五十二。大抵馬政,軍國重事,而兼監牧官,慢於點檢,多致失亡,有乖委任之意。請令攸司推鞫,其亡失多者,罷黜。」從之。


1月5日


○甲申,日本國肥前州松浦志佐、一歧太守源義、對馬州宗貞秀遣人,來獻土宜。倭護軍又四羅盛屯等二人來朝。


○義禁府委官韓明澮、判事任元濬、知事咸禹治、同知事高台弼來啓曰:「昨日鞫問崔世豪,其言多有違端。請刑訊,幷拿致權孟禧鞫之。」傳曰:「可。」時,孟禧遭父喪在外。


○院相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洪允成、金國光及承旨等啓于大王大妃殿曰:「前日敎旨嚴重,故臣等未敢更言,今則服制已盡,請進肉膳。」傳曰:「今只有六七齋。過此,當從卿等之請。」叔舟等更啓曰:「心雖無窮,禮制有限。雖三年重喪,服盡卽除,亦不敢過。今已服盡,敢請。」傳曰:「雖予過制,豈爲後例?卿勿慮焉。」


○平原大君夫人洪氏進香于殯殿。


○命以右參贊洪應爲刑曹假判書。時,刑曹多囚繫,而判書姜希孟病不治事,故有是命。


○傳于兵曹、都摠府曰:「今後,朝士之闕內着套鞋者及持雨傘者勿禁。」


1月6日


○乙酉,義禁府委官韓明澮、右副承旨李崇元啓崔世豪、權孟禧等供辭,仍啓曰:「此大事,請加設委官共聽。」命申叔舟、具致寬、洪允成爲委官。明澮又啓曰:「崔世豪所招,與金允生相見言話,節次相違。且諱所發之言,故已拷訊,猶不服。請加刑世豪,幷拷訊權孟禧。」傳曰:「與諸委官更鞫以啓。」


○宗親府進香于殯殿。


1月7日


○丙戌,上始御經筵于寶敬堂。領事申叔舟、尹子雲、同知事鄭自英、都承旨李克增、大司憲李克墩、大司諫姜子平、侍講官柳睠、記事官金悰入侍。自英進講《論語》《學而篇》,音釋各三遍,上讀音釋各一遍。


○大王大妃傳曰:「今日經筵,解釋音義不分明。主上初學,焉能曉解?後勿如是,務要分析進講。曾聞,承旨鄭孝常善於進講,承旨不可爲此任乎?」申叔舟啓曰:「自英,經學精熟,素善講。今日是初度,未快耳。」


○御晝講。李克增、柳睠、金悰入侍。上讀朝授音、釋各一遍。


○德源君曙進香于殯殿。


○大王大妃傳曰:「予侍世祖潛邸,見造弓時,令女奴裂筋,予亦親自爲之。所裂筋,意可造弓二十,而僅造六七張,造弓之難,予備知之。諸邑所貢弓數甚多,今禁宰牛馬甚嚴,民間何從得筋乎?是必苦之。頃下求言之敎,欲聞如此弊事也。今陳言者有幾?」承政院啓曰:「時無陳言人。」申叔舟啓曰:「一弓之入,幾至三四牛馬之筋。今貢弓之數多,故弓價甚重,而軍士亦難備之。權除何如?」傳曰:「如其有弊,雖永除可也。院相其議啓。」


○京畿富平住私奴石年,上變告曰:「同里住彭排金致云、良人朴末同等相語云:『今山陵之役甚苦,如龜城君年壯者爲主,則山陵之事亦歇。』言極不道。同里住名不知私奴鄭毛知里妻,聞此言,卽語其夫。今正月初五日,毛知里到戶首金義生家,與義生言曰:『此言,乃歲時所發,古有以女敗身者。今吾妻聞此言,欲上京告其本主,將如之何?』毛知里發此言時,吾及義生隣接名不知破敵衛金成吉妻父共聽。」卽命義禁府,拿致金致云、朴末同、金義生、鄭毛知里及妻、金成吉妻父等,鞫之。


1月8日


○丁亥,御經筵。


○右副承旨李崇元來啓崔世豪等供辭,仍啓曰:「請更刑訊世豪,其事干人內有違端者,勿啓稟拷訊。」傳曰:「可。」


○前中樞府知事鄭陟來進《孝經》一部曰:「此書,仲尼訓誨之辭,事親治國皆備,願置諸左右,以備睿覽。」命饋之,賜毛馬粧。


○御晝講。


○大王大妃傳曰:「主上,初學未通文理。朝講,堂上進講音義,主上已習讀,而晝講官或更說他義,則主上必未知所從。今後,朝講堂上,仍入晝講,可也。」


○河城君鄭顯祖進香于殯殿。


○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龜城君浚爲崔世豪亂言所及,請囚鞫,待世豪鞫畢,定罪。」傳曰:「彼自亂言耳,浚無與焉。若或相干,何可容貸?」


○司僕寺提調啓:「己丑年諸道牧子當徵馬:忠淸道一百十四匹,請放于沔川倉宅串;京畿二百二匹,放于水原陽也串;全羅道三百五十四匹,放于羅州安昌其佐島;慶尙道一百九十八匹,放于熊川加德島;黃海道八十五匹,平安道十五匹,分賜平安道軍士無馬者。」從之。


○傳于都摠府曰:「今後闕內夜巡,令衛將行之。北邊,則東西北所衛將;南邊,則南所衛將及鷹揚衛將、內禁衛將,分更遞巡。」


○禮曹啓:「今來尼麻車兀狄哈中樞箚里,曾與兀狄哈來寇穩城者。今雖刷還馬一匹,不可論以有功。請除特賜物,又勿陞職,致之闕下,責以作耗之罪。」從之。


1月9日


○戊子,御經筵。


○御晝講,上讀朝授音、釋各一遍後,又讀前二日授音一遍。


○傳曰:「世宗朝李純之、金淡精於天文,今無其人。凡有星變,民間或先知之,而觀象監則懜然不知,甚爲不可。今擇如純之、金淡者,使習天文,何如?其議于院相。」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曺錫文、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啓曰:「前者旣擇儒生李亨元、朴孝元及算學李石山等,使習天文。亨元今爲繕工僉正,事劇,未暇習業,宜改授閒官。金石梯、李鍾山亦解推步,令與亨元等習業,本監領事及提調檢擧勸勵。」傳曰:「可。」


○山陵提調金國光啓曰:「山陵開金井時,依光陵時例,宗親、政丞、禮曹堂上、都承旨同往,奉審何如?」傳曰:「密城君、永順君、觀象監提調、承旨及僧一行同往審之。」


○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昨請囚浚,未蒙允許。臣等更思之,浚爲亂言者所及,若不幷鞫,國人焉知其不干也?」傳曰:「亂言者,自相語耳,無與於浚,不可鞫也。」濱更啓曰:「浚,非但干於世豪亂言,金致云之言,亦及於浚,再騰人口,事關宗社,不可不鞫。」又不允。司諫院獻納張繼弛亦來請鞫,不允。


○忠勳府進香于殯殿。


○傳旨戶曹曰:「臨瀛大君夫人,其依永膺大君夫人例,給職田。」


○承政院啓曰:「諸道觀察使、節度使等受去密符,請改造。」從之。


1月10日


○己丑,御經筵。


○設六齋于津寬寺。


○大王大妃傳曰:「世祖嘗謂大行王曰:『勿誦書。誦書則氣索。』又每見主上及月山,必曰:『毋事讀書。讀書,非汝輩所急。』凡人幼少時,多不喜讀書,而世祖之敎又如是,故主上學問未熟。今晝講,只讀前授音一遍而不釋,予恐其或有未解處。今後,音、釋各一遍,何如?」院相尹子雲、都承旨李克增曰:「若於前二授遍釋註解,則恐勞上體。只釋大文爲便。」傳曰:「可。」


○御晝講,上讀朝授音、釋各一遍後,讀連前二授音一遍,大文釋一遍。


○臺諫又請囚浚鞫之,不聽。


○慶尙道觀察使尹慈遣都事表永中,進香于殯殿。


○傳曰:「闕門把直軍士有露宿者,其令造假家,以庇風雨。」


1月11日


○庚寅,御經筵。


○院相申叔舟、洪允成啓曰:「李陽生所捕强盜,皆囚典獄,其刑曹往來路上,必通言語,得以飾辭。請移囚義禁府,別命委官鞫之。」傳曰:「可。」乃以商山君黃孝源、全城君李恕長爲委官。仍傳曰:「今見囚人,或有枉被誣引者,其速審理放遣。」


○御晝講。


○上黨君韓明澮啓曰:「今二品以上家奔競之禁過嚴,雖有服親隣里人,不得相從,非太平美事。」申叔舟亦啓曰:「家不接賓客,於臣等甚便。但同盟親戚,亦不許過從,恐國體不宜如此。」傳曰:「奔競之禁,其依世祖朝故事。」


○先是,綾城君具致寬啓曰:「臣聞金屬秋,秋以肅殺爲事。古者,日食擊皷,以助陽氣;月食擊鐘,以助陰氣。今都城內鐘閣鐘樓、禪宗圓覺寺,皆擊鐘,是皆助陰氣也。近年亂臣及盜賊誅死者多,臣恐陰盛所致也。請詳考故事,如諸寺鐘,勿擊何如?」申叔舟亦啓曰:「古人有言:『秋霜始肅,而豐山之鐘自應。』此陰氣相應也。安知誅死者,非金氣相助也?人君出入門之開閉,撞鐘以爲號令,國之常事也。今者諸處鐘聲亂於人聽,以混晨夜之限、號令之節。致寬之言是也。」命考故事以啓。至是,藝文館考啓曰:「《國語》云:『周景王將鑄無射,州鳩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樂,天子之職也。夫音,樂之輿也,鐘音之器也。天子省風以作樂,器以鐘之,輿以行之。小者不窕,大者不摦。窕則不感,摦則不容。心是以感,感實生疾。今鐘摦矣,王心不椹,其能久乎?」』《白虎通》云:『鎛者,時之聲也。節度之所由生也。有節度,則萬物昌;無節度,則萬物亡。』《愼子》云:『魯莊公鑄大鐘,曹劌入見曰:「國褊小而鐘大。」』《白氏六帖》云:『齊景公鑄大鐘,將懸之,晏子曰:「鐘大不以禮。」遂毁之。』」叔舟、致寬等又書啓曰:


按古者,鐘大莫不爲災。豐山之鐘,霜降則鳴;黃河之鐘,陰雨則鳴;漢殿之鐘,山摧則鳴,以其氣類感而召之也。氣類旣能感而召之,則其於災祥,各以氣類而應之也,無疑矣。今鐘閣、圓覺寺禪宗大鐘,朝暮迭撞,震動京城,固已不可。況東方屬木,金聲陰殺之氣,尤不可大盛。鐘閣鐘疊鐘,時外勿用;禪宗圓覺寺鐘,大佛事外勿用。圓覺寺鐘,非徒體大,其聲震盪斷續,民間喧騰,以爲不祥,雖無所據,然人心興妖。請待國家事閒,改鑄。


留中不下。


○禮曹啓:「今將上諡,其冊文,嗣王何以稱號?」命院相議之,僉議曰:「《禮》:『爲之後者爲之子。』今宜稱孤子。」從之。


○義禁府委官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洪允成來啓曰:「崔世豪二次刑訊不服,辭與權孟禧不相干。請幷鞫允生。」傳曰:「允生告人不忠,不可遽爾幷鞫。姑窮問世豪等以啓。」


1月12日


○辛卯,御經筵。


○儀賓府進香于殯殿。


○御晝講。


1月13日


○壬辰,御經筵。


○都承旨李克增啓曰:「山陵赴役匠人、軍人給料,病者給藥,何如?」傳曰:「可。」


○司諫院大司諫姜子平等來啓曰:「崔世豪、金致云,皆指浚爲言,而致云已承服。浚今雖未得以法論斷,請廢爲庶人,流于外。」傳曰:「浚若相干,何但流也?浚今不干,不可罪也。」子平等更啓曰:「富平人指浚爲年壯,浚在京都,故群小藉以爲言。臣等豈可聞此言,而與之同朝乎?且出浚於外,則浚亦自安矣。」不聽。


○御晝講。


○左贊成韓繼美、西平君韓繼禧、右承旨韓繼純俱詣差備門內,繼美啓曰:「去十二月初五日,臣在都摠府,權孟禧到臣奴若老家,邀我相見,臣適出直,往見之。姜子平、曺幹、曺智敬,亦來見臣,其出去先後,臣今忘之。孟禧言曰:『國家喪事重疊,有如此事乎?』仍問上位年甲及月山君年甲。臣答曰:『月山君,今可十三歲。然我未詳知。』孟禧曰:『何爲舍兄立弟?』臣答曰:『大妃向意,則吾焉得知?但月山君,幼時有重病,至今時時病發。今上,自兒時,世祖奇之,嘗稱曰:「此兒終作何如人也?」意謂以此而立之也。』臣又言曰:『如此時,我爲吏曹兼判書,政事何如爲也?一事或誤,不可說,不可說。上位年長,如河城君、永順君、德源君,則有何憂哉?』孟禧曰:『龜城君亦有物望者也。』孟禧又言曰:『崔世豪褒貶居中等,作散否?』臣答曰:『不知。』孟禧曰:『世豪在世祖朝,以臨瀛夫人之族,特旨授職人也。乞勉圖。』臣答曰:『當考而爲之。』」命內官安仲敬,以繼美所啓,言于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洪允成、尹子雲曰:「繼美所啓如此,其鞫問權孟禧。」叔舟等曰:「臣等推鞫有日,未得其情。今其所言如此,何難得情?」且啓曰:「臣等今有啓事,請親啓。大王大妃與上同御寶敬堂,引見叔舟、明澮、致寬、允成、子雲、繼美、繼禧及都承旨李克增等。叔舟啓曰:」浚於世祖朝,交通內人,罪不可赦,世祖特眷愛庇覆,得至今日。今又憸小之徒,以浚嘗將兵有功、世祖所寵待,指以爲言,不可忍聞。浚雖有微勞,何足恤乎?願治先王時罪,廢爲庶人,流于外方,此所以保全也。「大王大妃曰:」群小自造惡言耳。浚何得知其交通內人事?世祖已論以不實,今不可追論。然當更思之。「叔舟又啓曰:」今主上幼沖,大妃殿下親斷庶務,不可深居宮中,使內官傳命也。請與主上同聽裁決。垂簾聽事,自古有之,且如此,則主上聞見日廣,聽斷亦熟矣。「大妃曰:」予不解文字,聽事亦難。「叔舟啓曰:」承旨解釋文字以啓,則聽之無難矣。「大妃曰:」然則予當親聽。「叔舟等退,更請浚罪,至再三。允成又啓世宗朝臨瀛大君璆不法事,且請浚潛通宮人之罪,皆不聽。


○蓬原君鄭昌孫等諸功臣上疏曰:


臣等請浚罪,累瀆天聰,未蒙兪允。臣等反覆思之,浚在世祖朝,其蒙聖恩於宗親之中,無與爲比,不顧世祖罔極之恩,潛通宮人,瀆亂天常,死有餘辜。世祖友愛臨瀛,以及於浚,只罪宮人內竪,而置浚不問,其時群臣,合辭上請,皆未蒙允。此特出於世祖曲全之仁,浚猶不戢傔從,冒犯邦憲。在朝臣僚,累請其罪,大行大王許以商量,未幾奄棄群臣。今我殿下,入承大統,如浚之無禮於先王,身犯不道之罪者,所當先治,以明大義。況今群小藉以爲辭者,前後不一,是皆不逞之徒,知浚懷無上之心,且有微功,因緣趨附,飛辭亂言,騰喧不已。宜亟定罪,以一人心,以安宗社,不勝幸甚。


不聽。


○命申叔舟等,鞫問權孟禧於承政院,孟禧不服。


○司憲府大司憲李克墩等來請浚罪,又不聽。


○命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洪允成,同承旨李崇元,鞫權孟禧于義禁府。


○聖節使通事崔有江啓聞見事件曰:「自遼東至我國境,築長墻,設五堡,分定軍人。又設指揮及都提調,以守長墻。其五堡:一曰東州堡,距遼東二日程,守護正軍七百、餘丁七百;二曰馬根單堡,距東州二日程,軍數與東州同;三曰淸河堡,距馬根單一日程,其軍數亦同;四曰鹻陽堡,其軍數亦同;五曰靉陽堡,與我國昌城相對,距鹻陽一日程,守護正軍一千、餘丁一千。長墻,自東州至鹻陽,或以石或以土築之;自鹻陽至靉陽,今年燔甓以築,軍料則遼東輸以供之。自今年,五堡皆屯田,以供軍食。」


1月14日


○癸巳,御經筵。


○御晝講。


○命文武二品以上會闕庭各陳時弊,諸宰皆會。河東君鄭麟趾等啓曰:「龜城君浚得罪先王朝,今又爲群小所指言,不宜在京。請置於外。」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命議政府、曾經政丞、六曹判書以上及密城君琛、永順君溥、河城君鄭顯祖、承旨等入侍。大妃曰:「龜城,世祖所眷愛也。今黜之於外,恐違世祖之意。」申叔舟啓曰:「浚在世祖朝,犯大罪,世祖友愛臨瀛,不忍置法。若在今日,世祖亦不得容恕。請速斷以法。」大妃曰:「予不得已勉從之。卿等好爲之。」叔舟曰:「臣等當出外議啓。」遂退。同議書啓曰:


浚,功臣削籍,收職牒,慶尙道寧海安置,籍沒家産。


傳曰:「當令彼安心以去,不可罪之至此。」乃抹籍沒家産四字。又傳曰:「食物備給事及防護節目,曲盡議啓。」叔舟等又書啓曰:


義禁府郞廳二人、部將一人,率羅將二人、軍士二十人,押行護送,到安置處,官給糧米、食物。


傳曰:「可。」


○下書慶尙道觀察使尹慈曰:


同封事目看審施行。一,浚妻妾及婢子五人率去,其給妻妾三時,婢子兩時料,竝給酒及饌物。一,食物,觀察使每月一度,隨宜備給。一,寄寓家周圍築墻,兼設鹿角,以防出入。一,定監考二人、軍十人,輪日守護。一,所在邑守令,三日一度,面見檢察,毋得與語。


傳曰:「浚,不可督迫出京。但令徐徐治裝,至日晩,押去。」又命內侍安仲敬,齎宣醞,饋之于其第。又命內侍張富,齎食物、藥材,護行。


○司憲府啓:「浚之妾與權孟禧之母爲近族,素相往來,必有交通事情。請鞫浚。」傳曰:「大臣皆言浚不可在京,予勉從之,已令出外,今不可問也。」


○禮曹據慶尙道觀察使關啓:「宗盛俊不曾通信,去戊子八月,始使人。本曹其時,以其書契,稱島主宗貞國兄,且對馬州敬差官金好仁來言:『島主宗貞國語吾曰:「宗盛俊,乃同生兄也。」請接使船。』故受敎,姑許接待。今者又使人,而書契稱對馬州守護代官,且自稱,因三浦汎濫倭人論罪而來,不可不接待。姑令上送,說與別例接待之意。」從之。


1月15日


○甲午,御經筵。


○傳曰:「諸邑貢物,非本土所産者,錄貢案督納,甚未便。其分揀改正。」


○刑曹啓囚徒,傳曰:「輕罪被囚者多,其速疎決。」


○封睿宗大王子琄爲齊安大君。


○御晝講。


○以盧思愼爲崇政議政府右贊成,姜希孟崇政晋山君,任元濬崇政議政府左參贊,咸禹治正憲刑曹判書,金壽寧嘉善行司諫院大司諫,吳凝嘉靖全羅道觀察使。


○義禁府以韓繼美所啓,問權孟禧。其繼美相會言話節次,與繼美所啓相同,而龜城君有物望之言則諱之。乃問姜子平,子平曰:「我歷入若老家,見權孟禧與韓繼美對話,孟禧問繼美曰:『今上以弟卽位,見敎書,知爲擇賢而立也。今上身長幾許?』繼美答曰:『長矣。』孟禧曰:『龜城君亦有物望者也。』繼美不答。臣亦無言。其後曺幹、曺智敬、洪偁等乃來,故幹等皆不聞此言。」以子平言,更問孟禧,孟禧乃服云:「我言:『如龜城君之長則無憂矣。龜城君亦有物望。』」


1月16日


○乙未,御經筵。


○粹嬪宮進香于殯殿。


○傳旨司憲府曰:「奔競之法,本欲禁其僥倖之徒,趨附權門,有所干請耳。今宰相之家,一切有禁,雖親戚、僚友,不相往來,慶弔、迎送之禮,亦不得行,此非和厚、樂易之風。豈祖宗立法本意乎?自今除吏兵曹堂上、吏兵房承旨、臺省、都摠府堂上、衛將、判決事外,竝依舊勿禁。其或趨謁,依附干請事狀,因事而現,則如法論斷。」


○御晝講。


○中宮,自移御所還昌德宮。


○中樞府領事成奉祖、中樞府判事尹士昐,以年七十,上狀辭職。傳曰:「前例何如?」承政院啓曰:「頃者,李邊年七十致仕,以其强健不許之。」傳曰:「還其狀。」


○義禁府啓曰:「權孟禧已服龜城君有物望之言,請刑問情由,竝問金允生所告亂言。姜子平聞孟禧龜城君有物望之言而不啓,亦問情由。」傳曰:「可。」義禁府杖訊孟禧,至二十九度,乃服云:「吾意以謂,龜城君君國可當,故言之若此。金允生所告之言,亦我所言也。」以問崔世豪,世豪服云:「孟禧在大母家,與我言曰:『龜城君賢可持國。』我聞之,見金允生言之。」又杖訊姜子平,子平不服曰:「無他情也。」


1月17日


○丙申,御經筵。


○設七齋于奉先寺。


○河東君鄭麟趾等請進肉膳于大王大妃殿。傳曰:「今日本是齋日,明日當自食肉。卿等勿煩更來。」


○司諫院獻納張繼弛來啓曰:「今見忠勳府請罪浚狀,非特近日,事在先王朝,潛通宮人,其罪極大。只置外方,未快衆心。請依法定罪。韓繼美聞權孟禧亂言,不卽啓達,事發後,亦不速啓。事若不發,終必不啓,其罪亦大。請鞫之。」傳曰:「浚近日事,在奸人,非浚所知。其潛通宮人事,大臣等固請加罪,已令安置,何更論乎?韓繼美聞孟禧之言,其後患病在告,未知孟禧亂言事發,及見其弟繼純後,乃知之,卽來啓。雖身犯大罪,首告者勿論,予意以爲,繼美不可罪也。」


○御晝講。


○司憲府大司憲李克墩等上疏曰:


臣等將浚不法事,累請治罪,宗親、功臣、政府、六曹、諫官,亦合辭上請,只命安置于外,臣等不勝痛憤。臣等聞,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名分莫重於君臣。故君臣之分,猶天地之不可易也。一有犯禮侵義,事涉非分,則雖慈父,尙不能保其子,況於君臣乎?浚在世祖朝,其蒙恩眷,無與爲比,而浚不念罔極之恩,陰懷無上之心,汚亂綱常,通天之罪,法所不赦。其時群臣,合辭陳請,世祖非不知浚之當誅也,特以友愛天至,恐傷臨瀛之志,置浚不問,群臣不敢終請者,亦恐傷世祖友愛之心也。然群臣之懷憤,至今未嘗弛也。浚又恃有微勞,不自謹愼,至使傔從,掠奪民田,而時有不道之言,臣等累請其罪,大行大王曲庇不允。今又群小因緣盤結,敢懷不逞,飛辭造語,以陰助浚不軌之勢,此雖出於群小,亦浚有以醞釀之也。浚累犯不敬之罪,而今群小至以僭名擬之,臣等豈敢與浚共戴一天乎?殿下特以親屬,只令安置,曲全性命,於殿下親親之道,可謂至矣,其於名分何,宗社大計何?《傳》曰:「大義滅親。」伏望斷以大義,明置典刑,以快臣民之憤,以慰天地宗社之靈。


又啓曰:「韓繼美聽權孟禧亂言,累日不啓,事機臨發,不得已啓達,請問情由。」傳曰:「浚私通宮人之罪,世祖以事不實置之,不可追論。但今因群臣固請,已令置外,又何加罪?繼美與孟禧,會則不可。然雖盜賊,自首則免罪,今繼美聞孟禧言,能自首,予意以爲無罪。」克墩等更啓曰:「繼美雖自首,不卽啓達,請治遲啓之罪。」傳曰:「繼美於孟禧之言,必偶然聽之。且病不能卽啓,今若罪繼美,後日雖有此等事,誰肯首告乎?」


○大王大妃御崇文堂,承旨李克增、尹繼謙、鄭孝常等入啓事。


1月18日


○丁酉,御經筵。


○大王大妃殿及粹嬪宮始進肉膳。


○全羅道觀察使吳凝進香于殯殿。


○御晝講。


○先是,高靈君申叔舟請,章順嬪追崇,陞祔懿敬世子、追崇粹嬪稱號等事,令春秋館,考古制。至是,春秋館考啓,命召曾經政丞、議政府、六曹參判以上,議之。大妃傳曰:「此事,我朝無前例。諸宰愼勿雷同,各陳所見。」章順嬪追崇祔廟事,河東君鄭麟趾議:「古聖人立法,諸侯無二嫡,防亂之源也,後世不法於古,任情爲之。宋眞宗朝禮官所引傅玄之議及仁宗朝禮官所議一帝一后之言,合於正論。本朝無竝祔之禮,今而作俑,臣意以爲不可,別廟薦享爲便。」蓬原君鄭昌孫、高靈君申叔舟、綾城君具致寬、領議政洪允成、上洛君金礩、左議政尹子雲、右贊成盧思愼、刑曹判書咸禹治、兵曹判書李克培、戶曹判書徐居正、吏曹參判鄭蘭宗議:「古者無二嫡,雖繼室,不得爲正嫡。後世帝王,或有側微而起,潛邸所聘元妃,未及正位而沒,及其卽位,乃有繼立爲后者。元妃旣爲正嫡,禮當追冊,繼立者,亦旣正位,是亦爲嫡。此竝祔之禮,所以不可得已也。至于宋朝,或二或三,悉以先後次第竝祔,今旣不得無二嫡,安得更疑竝祔哉?元妃雖至側微,臣子所不可得議,況我章順嬪,在世祖朝,大行大王旣正位東宮,聘爲正嬪,六禮無闕,尊儷國儲,承歡兩殿,贊理東宮,名德旣隆,非他側微之比。其追冊陞祔,誰敢疑哉?若魂殿,古無所據,自前朝而始,其合享之禮,亦緣人情耳,不須合享魂殿。今議尊諡,以定名號,徐備冊物,待大行大王神御祔廟之日,進冊同祔,實合情文。」寧城君崔恒、靑松君沈澮、南陽君洪達孫、昌寧君曺錫文、工曹判書梁誠之議:「臣謹按宋元豊間,詳定禮文所之言曰:『《禮》:「夫婦一體,昏則同牢,祭則同几。」未嘗有異廟者也。始微終顯,前娶、後繼,皆嫡也。後世,或以其微,或以其繼,置之別廟,不得伸同几之義,則非禮之意。太祖孝惠皇后、太宗淑德皇后、眞宗章懷皇后,實皆元妃,而孝章皇后則太祖之繼后,而皆祭以別廟,在禮未安。請陞太廟,以時配享。』詔從之。臣以爲,竝祔之禮,非惟宋朝爲然,歷代率多行之。章順嬪,世祖初,旣備六禮,爲世子嬪,正位東宮。請依古制,追封王妃,待大行王祔廟時,陞祔爲便。追封之禮,於卒哭後行之爲便。」右議政金國光、兵曹參判李永垠議:「今按古制,無嗣王追崇前母之例,不宜追崇章順。然睿宗爲世子,世祖以章順爲嬪,旣與之敵體,不可不追崇也。卽當追崇爲王妃,一依宋太宗別祀孝惠皇后之禮,別立廟,如宗廟儀祀之,勿同祔爲便。」禮曹參判李承召議:「章順嬪,世祖爲大行王,備六禮,聘爲正嬪,不幸早世,大行王卽位,方在憂中,未及追冊。今主上嗣服,禮合追崇陞祔。或曰:『大行王未嘗封妃,不可追議。』然古帝王,或特起爲帝,或以旁支,入繼大統,其正嫡早沒,未及正位者,悉皆追冊其所生之母,則雖微賤,皆追崇合享。今章順嬪,雖未及冊封,其爲大行王正嫡則一也。主上繼體爲後,豈可以存沒,而異其承奉之禮乎?或曰:『雖封爲妃,不可陞祔,宜別立廟。』此據《禮》無二嫡之說而言也。若拘禮文,則唐、宋以來,皇后雖三、四,皆陞祔者,又何所見而然歟?古今異宜,不宜執一,旣封爲妃,則又豈可享于異廟乎?臣意,當於卒哭後追封。然三年內祭享,則吉、凶異宜,姑祀異廟,俟喪畢,祔廟時合祔,庶幾情禮兩得。」懿敬世子追崇事及粹嬪稱號事,麟趾、昌孫、叔舟、明澮、致寬、允成議:「帝王入繼大統,義不得顧私親,先儒論辨旣明。懿敬世子稱皇伯考而不名,殿下稱孝姪,爲當於義。然天性之親,其義亦大,追崇之典,先儒論之亦詳。懿敬旣爲世子,無他爵號,可以尊崇。宜追王上諡,別立廟,爲始祖不遷之主。廟與陵,因諡爲號,而不稱宗,官備享奠,別議可主祀者,使之世襲。粹嬪於懿敬,旣儷尊東宮,亦宜上殊稱,進冊爲妃。但不得稱大,待喪畢,備物上冊,實合情文。」恒、澮、錫文、達孫議:「定制須據古典,議禮要緣人情。臣謹按新安胡氏之說以爲,程子曰:『爲人後者,謂其所後者,爲父母;而謂其所生父母,爲伯叔父母。』此天地之大義,生人之大倫,不可得以變也。然所生之義,至尊至大,雖當專意於正統,豈可盡絶於私恩?宜揆量事體,別立殊稱,若曰皇伯考某國大王,而使其子孫,襲爵奉祀,則於大統,無嫌疑之失,而在所生,亦極尊崇之道矣。請依古制追封懿敬世子爲懿敬王,而稱皇伯考,祝文則稱孝姪,令月山大君奉祀,封粹嬪爲王妃爲當。如是則庶幾安於人情,合乎古禮矣。」礩、子雲、國光、思愼、禹治、克培、居正、蘭宗議:「《禮》:『爲之後者,爲之子,雖不得顧私親。』然歷代帝王,以旁支入承大統,莫不尊崇所生。懿敬,宜追王上諡,別立廟,稱皇伯考,粹嬪稱王妃,加以徽號。」誠之議:「臣謹按漢哀帝、宋英宗,所生父母,皆藩王也,藩王妃也,乃皆稱皇、稱后。況懿敬世子,正位儲宮;粹嬪,世子正嬪。懿敬世子,宜稱宗封王,陞墓爲陵,別立廟,祝文稱皇伯考,姪子臣;粹嬪,封王大妃,何如?」承召議:「懿廟,當依漢定陶恭皇、宋濮安懿皇故事,追封爲王,別立廟,其儀制享祀,一如宗廟,祝文稱考,稱孝子國王,且月山君持加大爵,以主其祀爲便。且母以子貴,古今通禮,粹嬪當封爲王大妃。」永垠議:「臣考古文,爲之後者,爲之子。殿下繼睿宗承大統,稱孝子嗣王臣,宜於懿敬,追崇爲王,而不稱宗,以別於睿宗,別立廟享之。祝文稱皇伯考,又稱國王臣。粹嬪,但稱王妃,以別於王大妃爲便。」議上,竝從叔舟等議。


○司憲府大司憲李克墩等上疏曰:


臣等聞,天地不可易也,名分不可紊也。聖人爲之禮以別之,爲之法以嚴之。故禮成而人不犯,法立而民知畏。二帝、三王所恃而治天下,而我祖宗之創守,亦未嘗不以此也。浚在世祖朝,不念卵翼之恩,陰懷無上之心,以瀆亂綱常,世祖重傷臨瀛之志,寧屈法以全浚,而待之如初,所謂再造之天也。浚猶不自謹畏,縱徒恣橫,以威脅於州郡,至有不敬之語。臣等將浚罪狀,再三陳請,大行大王許以商量,不幸八音遽遏,而大刑未正。及殿下嗣位,不逞之徒,知浚有不自安之意,因緣交通,陰爲自托之地,至以大名相擬。是浚之一身,三犯不道,而殿下尙寬其罪,臣等不勝痛憤。況浚方在草土之中,不恤襄事,潛通憸小,互相使人,至以非理之事,干請宰相,以濟其勢,是則其心不正,而其欲無厭也。臣等竊謂,法者天下之公器,不可以低昻;祖宗之罪人,亦不可以少寬也。昔孟宗,以王室至親,犯不忠之罪,太宗至誠懇惻,必欲保全,終太宗之世,得保首領,及世宗卽位,首命誅之。世宗非不念太宗必欲保全之,而特以天下之公器,不可以低昻,祖宗之罪人,不可以少寬也。其寬之、罪之,皆出於至公,無有一毫之可議也。今浚之罪,視孟宗,其事迹雖異,而其懷無上之心、不道之惡,則一也。殿下上承大王大妃之命,下順一國臣民之望,入承大統,正當初政之時,固宜必其賞罰,以明示大法。如浚之罪,當置極刑,殿下何惜而寬之也?以浚爲有微功乎,爲是宗親乎?功固不足以贖罪,法亦安可以貸親?臣等區區之心,不欲與浚共戴一天。《傳》曰:「左右皆曰可殺,諸大夫皆曰可殺,國人皆曰可殺,然後殺之。」今宗親、功臣、政府、六曹、臺諫,以至一國臣民,莫不欲置浚於法,以快其憤,殿下何獨以私恩廢公義也?伏望亟明浚罪,以正典刑,以快神人之憤。


傳曰:「浚事與孟宗不同。且潛通宮人之事,世祖斷之至當,予詳知之矣。今主上獨斷,則或可聽也,予則備知其不然,斷不可從也。其勿更言。」克墩等更啓曰:「臣等亦非以孟宗事與浚同也。但人臣無將,將而必誅。其懷不道之心則一也。今不罪浚,恐後有不逞者,藉以爲奸也。」不聽。


○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昨將浚不道狀,幷韓繼美之罪陳請,未得蒙允。臣等反覆思之,浚在世祖朝,潛通內人,其罪應誅,曲被天恩,乃得網漏,浚猶不悛,縱傔從肆橫,至發不道之言,其不死幸矣。今藉以爲辭者,同時竝起,使浚而知,罪不容誅;浚或不知,亦不應免。繼美與孟禧相語,在年前十二月之初,孟禧所言,大有係干。雖三尺童子聞之,必怒髮竪立,不容但已,遷延數月,至今事發乃告。使孟禧之事不發,終當含默不言,推原其心,蓋有不可勝言者矣。《傳》有之,見無禮於其君者,如鷹鸇之逐鳥雀。浚旣甚無禮,繼美又容無禮之人,雖罪有輕重,其無禮則均矣。臣等逐雀之心,豈得而已?伏望睿斷,置浚典刑,下繼美獄,鞫問情由,不勝幸甚。


又啓曰:「孟禧與繼美言,浚有物望,臣等未知浚有何物望乎?繼美聽其言,當驚駭上變,乃遷延累月,事露而後啓之,其罪大矣。且繼美以大臣執政權,乃於奴僕之家,聽人干請,其罪亦重,請鞫之。」傳曰:「若治繼美緩告之罪,後有聞不道之言者,少緩則必不告矣。卿等無乃謂予以繼美爲至親,而寬貸之歟?繼美實有罪,予何敢貸?」


○崔世豪在義禁府獄中告曰:「有上達事。」禁府以啓,命致世豪問之。世豪曰:「去十二月二十六日,過貞善監前路,軍資監直長洪孝孫邀我相話,言及韓政丞事曰:『韓政丞再爲國舅,有福人也。』仍言曰:『韓政丞,幾日享福乎?今上在位亦豈久乎?吾妻父所言,必不謬矣。汝見吾家門政事,汝豈無求救之事乎?』」啓入,卽拿致孝孫,命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洪允成鞫之。孝孫不服,令與世豪面對,孝孫亦不服。


1月19日


○戊戌,御經筵。


○大王王妃族親等進香于殯殿。


○傳旨掌隷院曰:「諸邑奴婢,雖未滿《大典》元額,今後勿充給。」


○御晝講。


○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來啓曰:「浚前犯大罪,今又再騰人口,而只置于外,未快衆心。請置重典。且韓繼美聞孟禧言,曠日遲留,事發乃啓,雖曰有病,如此大事,不宜以微疾稽留,亦不可商度而後來啓也。事若不覺,安知其終不啓也?請竝治罪。」傳曰:「浚有前罪,故已置于外。今小人之藉口,浚所不知,又何罪焉?繼美之告,在孟禧不服之前,而孟禧因繼美之言輸情,繼美可謂有功當賞。何罪之有?」壽寧等更啓曰:「繼美之罪,雖不大治,請免其職。」傳曰:「予意以謂,雖賞之可也,豈可罪乎?」


○大王大妃御崇文堂。承旨等入啓事,大妃曰:「凡亂臣親父,依律處絞當矣。但亂言者之父亦處死,於事理未當。其議于院相以啓。」


○傳于掌隷院曰:「分吉州官奴婢,一半給明川。」因咸鏡道觀察使所啓也。


1月20日


○己亥,御經筵。


○中宮族親等進香于殯殿。


○咸陽郡守朴壽彌、安岳郡守許峻、庇仁縣監金嗣成辭。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引見謂曰:「近日陳言者,論弊事甚多,今但擧其尤者言之。貢物獐皮,責出民間;官家養蠶摘桑時,民田踏損,各年蠲減,逋負督徵;侵民漆木,官不培養,責納民戶;學校,守令、敎官慢不致意,令學徒廢業;選上奴抄定時,守令專委吏手等事。宜自省念,以無負委任之意。」承旨,將此六事及凡有弊事,作事目以授。都承旨李克增草事目以啓:「一,諸邑守令常時獵獲、獐鹿必多,其皮足以充貢物,不必責出民間。今貢進皮物,悉徵民間,其官家所獲,以爲私用,甚未便。一,諸邑桑木,專不培養,養蠶時,或抄定摘桑軍,或徵納民家,踏損田穀,蠶若不成,斂於民戶,買絲上納,其弊多端。一,各年蠲減還上文簿,守令等不明白施行,致令濫徵,民不被實惠。一,諸邑奴婢選上抄定及收貢時,守令不親自檢覈,委諸執吏,貧殘之戶,不能賂遺,則定選上,或徵貢,富實之戶,行賂得免,其弊不貲。一,漆木,國用最緊,守令用心培養,則不必採於民間,今專不培養,責納民間,甚不可。一,諸邑校生,守令不用心勸勵,敎官又不勤訓誨,因此無一人專業,而敎官,則日與守令遊宴,甚非委任之意。一,一邑之內,有內需司奴婢、大君、諸君奴婢、宰相奴婢,而常例徭賦,悉加於無勢平民,民之受苦以此,守令所宜省念。一,古人云:『刻木爲吏,期不對。』此疾吏之甚也。人吏承差,出入民間,則其侵漁多端,民不能堪。守令有令民之事,則當差其面監考、勸農、里正等,不必遣吏。」傳曰:「宜添錄『獄囚速決毋留滯』一條。」


○御晝講。


○濟州進眞珠,傳曰:「初令濟州進眞珠者,以其地在海中,得之易也。今聞,責納民間,民甚苦之。其諭濟州牧使,後勿如是,隨所得封進。」


○司憲府啓曰:「院相權重,其家不禁奔競,未便。請禁之。」從之。


1月21日


○庚子,御經筵。


○月山大君婷進香于殯殿。


○傳旨吏曹,還給趙銘、吳尹孫、劉昭、李宗根、崔命孫、閔亨、閔貞、閔澹源、朴益孫告身。


○御晝講。


○禮曹啓曰:「大王大妃殿望前後進上及別進上肉膳,請諭諸道,依前例封進。」大王大妃傳曰:「前例,卒哭後,許進肉膳。今若行移,則如京畿近道,乃於卒哭前行獵殺生,於心未安。」院相韓明澮啓曰:「三代以下,帝王行喪,皆以日易月,二十七日而除。我朝行三年喪,卒哭後乃用肉,喪制比古有加。雖行移無妨。」從之。


○傳曰:「李陽生捕賊有功,今欲賞之。其議以啓。」院相金國光等啓曰:「李陽生以親功臣,以資窮陞授堂上官何如?」傳曰:「可。」


○傳曰:「告崔世豪亂言金允生,依李禮敬例;告金致云亂言石年,依觀音老例,論賞。」


1月22日


○辛丑,御經筵。


○黃海道觀察使梁順石遣都事高善慶,進香于殯殿。


○御晝講。


○都承旨李克增啓曰:「諸道貢案,隨其成籍,令院相考定,送本道,訪問便否以啓後,更覈印行何如?」傳曰:「可。」


○傳曰:「今見發引班次圖,有方相氏。此等事,古亦有之。世祖大王發引時,僧人五六,奉持行步,彌陁先引而行,今欲倣此爲之。」院相及承旨等啓曰:「允當。」


○命曾經政丞、議政府、六曹、春秋館二品以上,會賓廳,議章順嬪諡號、陵號、懿敬世子諡號、廟號、陵號、粹嬪徽號。高靈君申叔舟、上黨君韓明澮、綾城君具致寬、寧城君崔恒、領議政洪允成、上洛君金礩、左議政尹子雲、右議政金國光、左參贊任元濬、刑曹判書咸禹治、戶曹判書徐居正、工曹判書梁誠之、禮曹判書金謙光、吏曹參判鄭蘭宗、工曹參判鄭嵩祖、禮曹參判李承召、兵曹參判李永垠、大司諫金壽寧、大司憲李克墩等議啓:「章順嬪諡號曰,徽仁昭德章順王后、齊仁淑德章順王后;陵號曰順陵、恭陵。懿敬世子諡號曰,溫文懿敬王、仁順懿敬王;廟號曰,懿敬廟、懿廟;陵號曰,懿敬陵、敬陵。粹嬪徽號曰,慈粹王妃、仁粹王妃。」議上,傳曰:「章順嬪諡號,以徽仁昭德章順王后,陵號恭陵;懿敬世子諡號,以溫文懿敬王,廟號懿敬廟,陵號敬陵;粹嬪徽號,以仁粹王妃,稱上。」又議大行大王外祖考妣墳及當代外祖考妣墳致祭節目曰:「大行大王外祖貞靖公尹璠,當依前例施行;當代外祖襄節公韓確夫妻,則上旣爲大行大王之後,稱外祖考妣爲難,依先王外祖墳例,所在官,奉敎致祭何如?」從之。


○淳昌郡守柳從京、楊口縣監宋壽長辭。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引見,命都承旨李克增,以前日朴壽彌等戒諭事目,諭之。


○論捕盜功:李陽生,陞資折衝;韓奉連等五人,陞職給祿;其餘帶行三十餘人,皆給別仕。又陽生所捕賊人家無主贓物,令陽生分給其下,以勸後功。


○義禁府啓:「洪孝孫事干書吏蔡宗禮、廳直奴千同,累次刑訊。宗禮服云:『洪孝孫直宿本監時,世豪亦到相話。世豪云:「韓政丞,幾日在世乎?」孝孫曰:「其能久乎?」世豪又曰:「無政丞,則國何能久安乎?」』千同亦服云:『孝孫與世豪相話間,世豪言:「韓政丞,幾日在世乎?」孝孫答曰:「胡不久乎?」世豪又曰:「無政丞,則汝妻父獨擅政權,豈不私我乎?」仍言曰:「今上亦豈久乎?吾家門,亦有一人。」』」


1月23日


○壬寅,御經筵。


○御晝講。


○諭咸鏡北道節度使魚有沼曰:「李巨乙加介族親李家紅等來謁,則當語之曰:『巨乙加介謀殺邊將,旣就拘執,而軍官等擅殺之,乃至剖胸取膽,殘忍莫甚。朝廷已遣人,拿致首謀者,將鞫問治罪。巨乙加介,旣犯叛逆之罪,其子法當緣坐處死,其家産亦當沒官。然念其累朝侍衛之勞,京外妻子、族親,皆置不問,其衣服、雜物,亦令還給其妻。汝等宜悉此意。』如是語之,速刷被殺時衣服、雜物以給之。」


○傳旨戶曹、兵曹曰:「崔世豪、權孟禧等亂言進告生員金允生,加資實職;金致云亂言進告私奴石年,給綿布三十匹;指導允生別侍衛尹敬義,給綿布五十匹,以賞之。」


○義禁府啓:「彭排金致云亂言罪,律該謀反大逆,陵遲處死,財産竝入官,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絞。私婢白莊、良人朴末同、金義生、火者古未、將校小南、私奴鄭毛知里等,聞金致云亂言,不告罪,律該各杖一百、流三千里。白莊,單衣決杖;古未年八十,勿論。」從之。命致云,卒哭後行刑,其父減死爲奴。


1月24日


○癸卯,御經筵。


○王大妃族親等進香于殯殿。


○御晝講。


○傳旨吏、兵曹曰:「闕內根隨加率人,降一資,功臣則附過,勿揀赦前,三犯罷黜。」


○傳曰:「近日,司饔院事多廢闕,已令改差都提調,然內事則外提調未能悉知。欲以河城君鄭顯祖,同掌司饔院事,無乃提調有定數,而不可加設乎?」院相等啓曰:「加設無妨。」乃以顯祖爲都提調。


○三陟府使梁瓚、淸州牧使權至辭。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引見。命都承旨李克增,以前日諭戒守令者諭之。仍諭權至曰:「見汝陳言,甚合事宜,卽當施行。然陳言者衆,當一體詳議後,施行。」先是,權至陳言,請改軍籍,故有是敎。


○禮曹啓:「仁粹王妃殿供上,請依王大妃殿例。」從之。


○唐人池交夏、鄧小兒,曾爲建州野人所擄,至是來投滿浦鎭,差通事安仁義,解送遼東。


1月25日


○甲辰,御經筵,講《論語》。至「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上問:「《小學》有王孫賈者,是其人歟?」都承旨李克增對曰:「異代人也。」及出書啓曰:「《論語》王孫賈,衛靈公時人;《小學》王孫賈,齊湣王時人。」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及其子貞秀,仁位郡信濃守宗盛家四郞宗職盛遣人來獻土宜。


○泰安郡主進香于殯殿,郡主,懿敬王女也。


○御晝講。


○昌原府使洪繼庸、豐基郡守陳克忠、求禮縣監全崙辭。傳曰:「予未得引見,承政院其以前日面諭守令條件,開諭遣之。」自是,守令拜辭時不引見者,必命承政院諭之。


○傳曰:「今後,英陵獻官、監察、典祀官,依舊差定。」


○禮曹啓曰:「恭陵、敬陵儀衛石物,令山陵都監,兼治排設,何如?」又啓曰:「仁粹王妃殿正朝、端午、冬至、誕日,諸道進上方物及望前後進上,月令物膳,竝依王大妃殿例封進,何如?」大王大妃傳曰:「今方多事,故不允。」申叔舟啓曰:「禮曹所啓若不允,則後世必以爲主上不允也。安知大王大妃除弊而然也?禮曹所啓,姑允下,以懿旨除之爲便。」傳曰:「可。」


○下懿旨于禮曹曰:「恭陵、敬陵,今崇尊號,陵上宜備儀物,第念神道尙靜,兩陵安厝已久,不可動搖,其儀象雜物,勿加設。仁粹王妃,今正位號,凡節日方物,月令物膳,固當如禮封進。但比來國家多故,民間事煩,如禮取辦,重困民力,心實未安。姑減數封進。」


○傳曰:「仁粹王妃殿諸道供進物膳,以兩大妃殿及宮中進上物膳,推移分定。」


1月26日


○乙巳,命領議政洪允成,以大行大王諡冊諡寶,告于宗廟、永寧殿、永昌殿如儀。〈史臣曰:「是祭也,吏曹以成俶、成俊、成健、李則、朴孝元差執事。前此告祭執事例加階,俶、俊、健,吏曹參議成順祖之子,則吏曹正郞,孝元佐郞,時人譏之。」〉


○御經筵。


○德川郡守卞玉崑、高敞縣監安益辭。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引見,令左承旨尹繼謙,以戒諭守令事目諭之。仍問益曰:「汝今赴任,將何施設?」益默然良久,繼謙語益曰:「守令七事,如興學校、勸農、桑等事,敷陳以啓,可也。」益乃言數事,言頗不切。大妃問繼謙曰:「所言何如?」繼謙啓曰:「大槪則是。」


○御晝講。


○江原道觀察使芮承錫進香于殯殿。


○下書于京畿觀察使成允文曰:「道內諸邑,分種唐稻秋收之數,江華府最少。是守令不用心故也。其推鞫以啓。」


○諭咸鏡北道節度使魚有沼曰:「去年五月,彼土居兀良哈,與兀狄哈,自相攻戰,不干於我。而邊將李長孫、廉穆等先自妄動,其下金添奇等欲要功賞,擅渡江,斬殺兀狄哈而還,李長孫等懜然不知,甚失邊將之體。若此不已,必生邊釁。當痛治戒後,然已經赦,姑置之。卿悉此意,招添奇等,開諭之。又遍諭民庶,使知之。」


○義禁府啓:「洪孝孫時雖不服,辭證明白,請囚緣坐人,封家舍。」不允。


1月27日


○丙午,御經筵。


○韓明澮書啓曰:


南軼、林守謙、朱伯孫、李克基、崔自濱、兪鎭、金溆,經明行修,請授以師表之任。


大妃以問申叔舟,叔舟對曰:「此輩,皆堪師表者也。」乃下吏曹。時,謂經明行修,惟克基一人,其餘則粗習訓詁而已。


○御晝講。


1月28日


○丁未,御經筵。


○江原道觀察使芮承錫辭。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引見,令都承旨李克增,以驛路彫弊、才白丁群聚、院宇頹毁、貢物濫徵等事,諭之曰:「卿體予意,以修擧廢墜、興利除害爲務。」


○御晝講。


○先是,軍器寺上納貢物弓矢,定于諸道營、鎭管,營、鎭管收所入之物于屬邑,制造上納,其數不多。其後,錄貢案,令諸邑各自備納:留守、牧、大都護府,角弓十張、長箭片箭各四部;郡,角弓五張、長箭片箭各三部;縣,角弓二張、長箭片箭各二部。是爲舊貢案,後又加其數,一等十九官,鄕角弓十五張、弓弦四十箇、長箭片箭各六部;二等三十一官,鄕角弓十張、弓弦三十箇、長箭片箭各五部;三等五十四官,鄕角弓六張、弓弦二十箇、長箭片箭各四部;四等七十一官,鄕角弓四張、弓弦十五箇、長箭片箭各三部;五等九十官,鄕角弓二張、弓弦十箇、長箭片箭各二部,是爲新貢案。又頒造弓矢法,一等六官,弓三百張、長箭二萬七千箇、片箭一萬八千箇;二等十五官,弓二百五十張、長箭二萬二千五百箇、片箭一萬五千箇;三等十六官,弓二百張、長箭一萬八千箇、片箭一萬二千箇;四等二十六官,弓一百五十張、長箭一萬三千五百箇、片箭九千箇;五等十九官,弓一百二十張、長箭一萬八百箇、片箭七千二百箇;六等四十九官,弓九十張、長箭八千一百箇、片箭五千四百箇;七等三十六官,弓七十張、長箭六千三百箇、片箭四千二百箇;八等三十六官,弓五十張、長箭四千五百箇、片箭三千箇;九等三十五官,弓三十張、長箭二千七百箇、片箭一千八百箇;十等九十官,弓十張、長箭九百箇、片箭六百箇,其數甚多,行之數年,民頗苦之。至是,命議于院相,申叔舟等議曰:「初定軍器之數,錄于貢案,後以其數不多,更爲造弓矢法行之,其數太多,官不能辦,收價於民,貿販輸納,其弊不貲。請依舊例,令營、鎭官造納,待事歇行新法爲便。」傳曰:「可。」


○傳旨戶曹曰:「前此,諸邑貢物軍器,分殘盛差等定數,其數頗多。近年,國家多事,匠人未及充定,因此守令,責令民間買納,誠爲有弊。待匠人充定鍊習間,勿行新法,姑令諸營鎭,依前數造作上納。」


○命東西班三品堂上官,會仁政殿南廡,各陳時弊,因韓明澮所啓也。


○義禁府啓:「權孟禧,以龜城君浚,君國可當,與韓繼美,言有物望,與崔世豪,言龜城君年壯且賢,可以持器罪;崔世豪聞孟禧亂言,言於金允生,且云吾家門不可蔑視罪,律該凡謀叛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子年十五以下及兄弟姊妹,給付功臣之家爲奴,財産竝入官,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皆流三千里安置。姜子平聞孟禧亂言不啓達罪,律該知而不告者,杖一百、流五千里。安迢往孟禧家,孟禧於龜城君處請托折簡書寫時,辭緣指揮罪;李介甫聽孟禧請,令政曹郞廳李則、朴叔達,見孟禧事通書罪,律比監臨勢要,爲人囑托者,杖一百。朴叔達聽介甫招致,到孟禧家,請囑應諾罪,律該官吏聽從已施行者,杖一百。李孝善,以義禁府拿致孟禧事,說與今音同罪;今音同聽孝善言,傳之孟禧罪,律該凡聞知收捕反逆機密大事,而輒漏洩者,斬。仍以先傳者爲首,傳至者爲從,減一等。上項安迢、朴叔達事,在去十一月二十八日宥旨前。」從之。安迢、朴叔達罷職,李孝善減一等。義禁府仍啓曰:「孟禧,旣與浚妾萬菊連族,相交通;崔世豪又於浚及孟禧,皆爲切親。緣此,互相交結,孟禧當知浚潛懷二心,而有此言,請幷浚論斷。」不聽。〈史臣曰:「孟禧,佐翼功臣權愷之子,爲人輕僄詐妄,常以言語禦人,外似穎悟,而中無所有。世祖擢寘喉舌,驕矜自恣,朝著側目。由都承旨,除咸鏡道觀察使,有人以簡報之,孟禧大恨,卽裂其簡於坐。至是,誅死,遂喪其門。」〉


1月29日


○戊申,上諡冊諡寶于殯殿。


○御經筵。


○全羅道觀察使吳凝辭。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引見。大妃曰:「今見本道留獄啓本,獄囚死者甚多,是乃守令用刑過重,又不恤囚故也。卿悉此意,戒勑守令,毋致枉死。且獄囚久滯,軍籍多濫,亦觀察使所留意也。」仍以前日諭芮承錫數事諭之。大妃又語李克增曰:「近日,京畿監司所獻虎豹皮甚多,若貢物虎豹皮,別收民間,以今所獻虎豹皮,代貢物何如?」克增對曰:「貢物虎豹皮,本用檻穽、弓弩所獲,臨時未可必獲,故不得已責徵於民。今以無時所獲虎豹皮,竝令代歲貢,則一歲所貢之皮數少,而所獲虎豹則多。若今諸道所獻虎豹皮,多積內府,而必欲除弊,則權減一次方物爲便。」


○御晝講。


1月30日


○己酉,御經筵。


○平安道觀察使魚世謙遣都事任孟知,進香于殯殿。


○御晝講。


○傳旨戶曹曰:「亂臣趙穎達家舍,賜永膺大君夫人宋氏。」


○傳曰:「自二月初二日至四日,院相高靈君申叔舟、綾城君具致寬入直,以全城君李恕長爲一所巡將,行副司果閔孝源二所巡將,行大護軍具謙三所巡將。」因韓明澮所啓也。舊例,院相每日二人輪坐承政院,巡將逐日受點行之,至是明澮,以國葬發引時,有是啓。


○傳曰:「今諸道上送弓弩、檻穽所獲虎豹皮,其數甚多。予慮,正、至、誕日封進虎豹皮,官不能備,臨時取辦於民,必有煩擾之弊。其諭諸道,今後上項封進虎豹皮,皆用弓弩、檻穽所獲,勿責納於民。」


○是日甲時,行啓殯奠;丙時,啓攅行別奠,百官竝陪祭如儀。


○以都承旨李克增爲司饔院副提調。承旨爲司饔院提調,始此。


二月


2月1日


○庚戌朔,御經筵。


○傳曰:「宣傳官直所,近大內,其令直宿宣政殿門外南廡。」


○御晝講。


○忠翊府進香于殯殿。


○先是,孝寧大君補等諸宗親啓曰:「文、武官則計朔加資,百官別加時,資窮者亦許代加,宗親獨無代加之法。請依文、武官例,代加。」睿宗命攷舊例,承政院考啓。至是,傳曰:「宗親除職之法,如是。然宗親不隨資給祿,依文、武官例代加,何如?若不可則文、武官亦勿許代加,何如?」院相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代加之法,本是一時恩命耳。近來別加頻數,文、武官因此無來歷,而遽授高官,實爲不可。且與宗親異制,今後文、武官亦不許代加,何如?」傳曰:「可。」遂下傳旨于吏曹、兵曹。


○全羅道兵馬節度使許琮馳啓曰:「張永奇,本月二十一日,到長興地面,臣與府使金舜臣,領兵往圍之,擒永奇,射殺其黨徐佛丁。但舜臣中賊矢,傷胸。餘黨逃竄,更令根尋追捕。」


○傳曰:「平安西道節度使李鐵堅,今因母病上來,其改差。」


2月2日


○辛亥,御經筵。


○咸鐵道觀察使李繼孫遣都事楊順達,進香于殯殿。


○傳曰:「赴山陵後,殯殿排設雜物及國葬都監雜物內,例燒之物多。予意,此等物件,皆出民力,一朝焚之,是棄天物也。」院相、承旨等啓曰:「擇可燒者,燒之爲便。」傳曰:「可。」


○兵曹據黃海道觀察使梁順石啓本啓:「本道牛峯、兎山、新溪、谷山、遂安、瑞興、殷栗、豐川等官,失農尤甚,道內番上侍衛人外,鎭軍及在前分二番立防諸浦船軍,限今年兩麥成熟,分四番,橫看付軍器造作匠人,限今年秋成,停役何如?」從之。


○御晝講。


○禮曹啓:「前此仁城君神主祔享于章順嬪魂宮,今章順嬪追崇王后,不可一處祔享。請移別室。」從之。


○義禁府啓:「尹孝門從逆賊李施愛之令,稱都事,聚品官軍士,殺甲山、三水、惠山等鎭將,罪律該凌遲處死,緣坐、財産,竝依律文。」從之。


○義禁府啓:「奴都治、船軍李達,藏匿逆賊李明義子光武罪,律該杖一百、流三千里。趙同、李吾莫之、李愼之、李介知,以統主、切隣,不捕告罪,竝杖一百、徒三年。」從之。


○是日,夕奠兼行祖奠,百官陪祭如何。


2月3日


○壬子,丑時,行遣奠,梓宮發引,百官分半侍衛。留司百官先詣慕華館,行路祭,忠勳府又行路祭。行晝奠于德水院前。丙時,奉安梓宮于靈幄殿,行下山陵奠。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今日,梓宮發引,請停經筵。」傳曰:「自今日,至初五日,停之。」以初五日,乃下玄宮也。


○傳于吏曹曰:「京外官吏,或狂妄怠惰,或年少不學,不堪任事者,頗多。今後,雖宗、宰親屬,亦皆精擇識事理知吏治者,除授。雖有特旨,其不堪任者,吏曹具由啓達,送西敍用。」因具致寬所啓也。


○掌隷院據金郊道察訪辛福聃啓本啓:「金郊道,乃本朝使臣、中朝使臣往來大路,必須措置,使不凋殘。今金郊道附近居接僧奸所生,凡一百三十口,請分屬各站,以實驛路。」從之。


○王大妃仍御景福宮,承旨、注書各一輪次入直。


2月4日


○癸丑,慶尙道觀察使尹慈,以母病辭,命遞之。


○傳曰:「自再虞至卒哭祭,予當親行。」


○設百齋于正因寺。


2月5日


○甲寅,子時,行遷奠;甲時,下玄宮,行立主奠。返虞後,行安陵奠。虞主至德水院前,行晝奠。午時,虞主至景安殿,奉安,行初虞祭,百官陪祭如儀。


○義禁府啓:「權孟禧母末之、妻終非、弟仲禧,金溝永屬;崔世豪妻加波里、弟銀山,長城永屬;孟禧三寸叔權恪,金溝安置。」從之。


○全羅、慶尙兩道,雨土。


2月6日


○乙卯,上詣景安殿,行再虞祭,仍問安于王大妃殿。


○御經筵。是朝,領事韓明澮、崔恒啓曰:「行祭後,又御經筵,恐勞上體。」傳曰:「予惜一日不學。致齋日則已,行祭日不可停也。」


○御晝講。


○傳曰:「前者,光陵及新英陵圖局內,民田陳荒者甚多。今昌陵亦然,甚可矜憫。其三陵圖局內陳田及守陵軍折給田,急速知數,須於農前充給。」


○傳曰:「今後大王大妃殿,侍女十、水賜六、巴只四、水母三、房子五、女伶一;王大妃殿,侍女九、水賜五、巴只三、水母二、房子七、女伶一;大殿,侍女二十、水賜十、巴只六、房子十二、女伶一,給衣纏、宣飯、朔料。」


2月7日


○丙辰,內出曹大家《女誡》一帙,令藝文館,定口訣。


○傳曰:「景安殿行祭,大妃殿問安後,永昌殿不行禮,於心未安。欲行拜禮,何如?」院相申叔舟等啓曰:「不可只行拜禮,明日三虞後,於永昌殿,親行上食,十五日七虞祭,則永昌殿親行望祭,仍行虞祭爲便。」傳曰:「可。」


○大王大妃傳曰:「主上,明日欲親行三虞祭,適有感冒證,其令攝行。」


○傳旨禮曹、司憲府曰:「人子之於親,歿則當卜宅兆,以安體魄,無知之民,或有不葬其親而燒焚之,毁風俗、蔑彝倫,莫甚於此。祖宗以來,已有禁令,然恐習俗猶踵前弊。自今,內而憲府,外而監司、守令,痛行禁斷,如有犯者,依律論罪,其族親、隣里知而不禁者,竝重論。」


○以韓繼禧爲崇政西平君,宣烱資憲楡城君,韓致仁嘉靖戶曹參判,宋益孫嘉靖礪山君,韓堢嘉善琅城君,權攅嘉善玄福君,尹慈嘉善漢城府左尹,趙益貞通政刑曹參議,金首孫奉列司憲府持平,李恕長嘉善慶尙道觀察使。是政,交河縣監當遞,傳曰:「頃者,朴瑾言民間弊瘼甚悉,是必留意民事者也。其授交河縣監。」


○忠淸道觀察使金良璥馳啓:「恩津人學生金繼田妻閔氏,夫早死,泣血,廬墓三年,不食鹽菜,哀毁踰禮,至今十一年,素衣、素食,酒果、葱蒜亦不入口。仍居墓側,朝夕之奠,哭泣之哀,一如初喪,見者無不哀之。同縣人姜應貞,檢中樞姜毅之子,母久病,應貞數月衣不解帶,終夜不寐。夕,父病革,應貞焚香禱天,求以身代,取糞嘗之,以占差劇。及父母歿,廬墓五年,不食酒果、鹽菜。文義人學生李貴和妻楊氏,夫早死,葬于家北,朝、夕奠必親行之。服闋,父將奪其志,楊氏欲自縊,父懼乃止。每遇節日,親祭于墓,及老病,不能往,則齋沐,向墓而拜。同縣人朴氏,其夫歿,廬墓三年,不忍去,復居一年,遂剃髮爲尼,每朔望,必親祭,至今二十餘年,不少懈。」慶尙道觀察使尹慈啓:「禮安人修義校尉禹錫寶,自幼,孝奉兩親,不廢定省,出入必告面,每食視饌,必具甘旨。父歿,獨居墓側,寢苫枕塊,哀毁過甚。朝、夕親炊爨以奠,日負土擔石,以營墳域,終三年。及母死,錫寶年已六十六,朝、夕之奠亦皆親執炊爨,三年未嘗至其家,鄕人稱之曰:『錫寶,前朝忠臣禹倬之後,其忠孝,自有家法。』漆原人學生宋漢文,母得狂疾,漢文自斷手指爲末,和酒以進,病遂愈。昌寧人前郡事朴冑,父母俱老,胄朝夕不離側,孝養懇至。父歿,廬墓三年;母死,亦如之。喪畢,每於祠堂,行朝夕祭,有新物必薦,事亡如生,無少解怠。金海人前司成權衡,自少有孝行,及登第爲獻納,以父母俱老,辭職歸養,朝夕不離側,必奉甘旨。朝廷徵授草溪郡守,居數年又辭,終養父母,皆以八十死。衡居喪,過毁濱死,一鄕稱慕。同邑人前主簿潘碩澈,有孝行,父母歿,親負石擔土以營葬,廬于墓側,盡其哀誠。喪畢,每朝謁祠堂,出入必告,朔望必祭,遇時物,輒薦之。東萊人金得仁,父早歿,事母盡孝;母死,廬墓三年,泣血枯槁。墓在海口,適倭人潛行剽竊,得仁猶不離墓側,隱土宇中,不廢朝、夕奠,倭賊數人來刦之,知得仁有孝誠,稱歎而去,後以米來與之。」禮曹據此啓:「上項閔氏等所行卓異,鄕里稱服,宜加褒賞,以勸後來。請竝旌門、復戶,其堪任使者,令吏、兵曹,陞資錄用。」從之。


2月8日


○丁巳,行三虞祭,百官陪祭。


○御經筵。


○長鬐縣監宋宜豪辭,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引見。命都承旨李克增,以前諭守令事目諭之。又敎曰:「才、白丁屯聚,則盜心自生,害及平民,祖宗朝已令與平民雜處,宜盡心推刷,勿使屯聚。內需司奴,托以收債,濫奪民家田地、財産,民甚苦之,竝痛治禁斷。」又敎克增四:「今請受亂臣田地者甚多,予欲償三陵圓局內禁陳之田,皆留中不下。」克增曰:「非但三陵,懿墓陳田亦未償之。然亂臣田地不多,難可盡給。」大妃曰:「以國屯田,充給何如?」克增曰:「頃以國屯田有弊,許民幷耕,以此充給爲便。」


○御晝講。


2月9日


○戊午,傳旨義禁府曰:「辛秀武、鄭山老等,擅殺李巨乙加介父子,刳腹取膽,其推鞫以啓。」


○下書全羅道觀察使吳凝、節度使許琮曰:


張永奇等嘯聚群盜,恣行攻刦,多殺人物,終至拒敵官兵,無異反逆。其已捕各人,窮問黨與,卒哭後依律行刑梟首,傳屍八道,其緣坐人,依律文,推刷以聞。


○命蓬原君鄭昌孫、高靈君申叔舟、上黨君韓明澮、綾城君具致寬、靑松君沈澮、昌寧君曺錫文、左議政尹子雲、戶曹判書徐居正、工曹判書梁誠之,校定戶典、工典。叔舟等書啓曰:「成均館官員、承政院注書,所任非輕,請依臺省、六曹郞官例,不拘箇滿,擬差。」從之。


○行護軍黃致身,以年過七十,上狀辭職,命還其狀。


○稷山居忠勳府奴崔末同來告曰:「去正月初十日,往臨瀛大君奴祿大家,飮酒。同里人徐好夫亦到,語及權孟禧被囚事,祿大言曰:『此乃孟禧自取也。』又言曰:『常人之子,十三歲時,尙不知飮食。』好夫曰:『果是自取也。常人之子,十三歲時,正如水泡矣。』」政院以啓,傳于院相等曰:「近者,告訐成風,或有誣告者,如此事置之,何如?」申叔舟等啓曰:「上敎允當。然言語節次不可不問,請鞫之。」遂命義禁府拿來。


2月10日


○己未,行四虞祭,百官以雨,不陪祭。


○御經筵。


○傳曰:「訓鍊院,本爲武士而設。今後,以武臣爲先差任。」從韓明澮啓也。


○御晝講。


○傳于承政院曰:「諸司,因京居奴婢數少,殘敝至甚。其曾給功臣奴婢則已矣,如丘史,還屬本司,何如?」僉曰:「允當。」


2月11日


○庚申,傳曰:「官吏病滿三十日罷職,載在《大典》。今官吏,以病廢事者多,自今承政院,依《大典》,檢擧。」


○命召蓬原君鄭昌孫、高靈君申叔舟、上黨君韓明澮、綾城君具致寬、靑松君沈澮、寧城君崔恒、領議政洪允成、左議政尹子雲、上洛君金礩、兼吏曹判書韓繼美、戶曹判書徐居正,校定戶典、吏典。


○先是,司宰監正任士洪上疏,請罷內佛堂。至是,示院相,仍傳曰:「初,世宗爲祖宗,創建內佛堂,其時進諫者甚多,術者亦言:『主山來脈,不可作佛宇。』至有忤旨而得罪者。自建佛宇,國家無一慶事,變故相仍。魯山時,惠嬪亦言:『須徙佛堂。』今見士洪疏,更覺悟前日術者之言,恐不誣也。今欲徙置佛堂,卿等以爲何如?」叔舟等曰:「允當。」乃命鄭麟趾、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洪允成、尹子雲、任元濬、徐居正、李克增,同漢城府堂上、風水學官員,審定佛堂可構處。


○吏曹兼判書韓繼美啓曰:「朴瑾前爲永同縣監,未箇滿而罷,後爲忠州判官,僅一年而遞。今授交河縣監,人皆言不合臨民,請遞之。」李克增啓曰:「上以瑾細知民事,特命用之,將以觀治民。中外聞瑾以言事見用,必皆延頸抵目,欲陳時弊。瑾若不合守令,請改授他職,以勸他人。」命勿遞。


2月12日


○辛酉,上詣景安殿,行五虞祭。


○御經筵。


○傳旨掌隷院曰:「功臣丘史奴婢內,其京居人,還屬本司,以外居奴婢,充給。」


○御晝講。


○河東君鄭麟趾等來啓曰:「今審內佛堂可構處,藏義洞火藥庫舊址爲可。又書啓曰:


景福宮靑龍,自掌苑署北岾,至架閣庫,其山脊,廣二十尺許。前此種木,以護山脈。往者,楊汀家在其側,因侵占築墻;永膺大君家,又掘山脊造屋,其池濫占者亦多。請禁之,依舊種木,以培山脈。且崇禮門外池及水口門內、外池,今皆禋塞;興仁門內造山三處,亦頹毁。請修之。


傳曰:」景福宮靑龍,依所啓施行。池及造山,今國恤事多,姑停之。「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新授監察權俱,乃亂臣趙克寬外孫女壻也,許通仕路足矣。今除是職,請改正。」院相金國光啓曰:「世祖依律凡亂臣女壻,不許緣坐。況外孫女壻乎?今如俱者多。若遞俱監察,恐遂爲例也。」命考例,吏曹啓:「皇甫仁外孫女壻金宗蓮,曾授監察。」命勿改。


○漢城府啓:「盜竊本府印信,請搜捕。」命捕之。


2月13日


○壬戌,御經筵。


○命綾城君具致寬爲內佛堂監造都提調,行司直閔孝源爲副提調。


○御晝講。


○戶曹兼判書具致寬來啓曰:「魚箭,本以給官民,令備進上,且以資生也。今宗親勢家冒占結造,以奪官民之利,有違立法本意。請禁斷。」傳曰:「果如卿言。但或有世祖朝特賜者,仁粹王妃亦受賜,勢難更改。其中依托官家,結箭專利者,檢擧痛懲,何如?」致寬曰:「世祖所賜與則仍舊,餘皆禁斷爲便。」


○命臺諫,參鞫亂言人祿代等于義禁府。


○睿宗朝,韓明澮、洪允成、權瑊啓時務四條:「其一,推刷諸司外案付奴婢之居京者,給與無奴婢諸司;其二,諸道都事,皆令兼帶察訪;其三、驛路彫殘之因及蘇復之策,訪問驛吏;其四,諸司吏典入屬者,令諸道歲貢。」睿宗下院相議之,鄭麟趾、申叔舟、具致寬、沈澮、崔恒、曺錫文、尹士昐、尹子雲、金國光議:「請依明澮等所啓。」鄭昌孫議:「都事,佐監司,摠治一道,何必兼帶察訪,然後治各驛之事乎?仍舊爲便。」議上未下,至是,命依麟趾等議,都事勿帶察訪事,從昌孫議。


○傳旨戶曹曰:「卒參判李延孫妻尹氏全羅道金堤、全州田庄及尹氏女子李喜妻李氏光州田庄,特復役。」尹氏,卽大王大妃姊也。《大典》,議親居外者復戶,今尹氏母子居京,法不當復,因其上書,特許之。


2月14日


○癸亥,上詣景安殿,行六虞祭。


○日本國關西路九州侍所宗彦八郞茂世、對馬州越中守宗盛弘、對馬州宗貞秀遣人,來獻土宜。倭護軍宗家茂等二人來朝。


○命召蓬原君鄭昌孫、上黨君韓明澮、綾城君具致寬、靑松君沈澮、上洛君金礩、左議政尹子雲、吏曹兼判書韓繼美,校定吏典。


○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俱以妄庸,職忝言官,夙夜思惟,願裨萬一,而才智蹇淺,聞見寡陋,恐不副聖上責任之意,謹將便宜八事,條陳如左。一。多識,所以蓄德;多聞,所以建事。學之於人,大矣,然學之道也,如舟泛流,不日進則日退。古之王者,務時敏而貴日就,不容間斷,《緝熙》、《單心》之詩所以作也。今經筵,只御朝晝,而不御夕講,恐非磋磨及時之意。乞依舊制講讀。且令經筵官,更日直宿,以備顧問。宦寺,亦選厚重小心者,給事左右,幸甚。一。告身署經之法,蓋古者封還制麻之遺意,所以礪風俗重名節,不可廢也。高麗,自侍中以下,皆關門下府署經,乃許赴衙,其爲法太重。國朝,因舊制而酌損之,自五品以下,悉令署經,行之已久。近以軍士受祿之便,乃罷署經,雖有謬授,無從改正,往往有冒受告身者。昔署經之時,軍士亦得受祿,豈可爲刖者而廢屨乎?乞復署經之法,以重官爵,以礪士風,幸甚。一。伏覩傳旨,少不更事者,勿許用東班,甚美意也。然愚騃不任事者,猶在東班。夫乘田委吏,至微官也,然使會計而當,牛羊而茁,非少不更事者之所能也。乞如傳旨施行。且守令,近民之官,得人則一人受福,否則反是。今或不學無恥之輩,出拜守令,目不知書,心更黷貨,貽弊生靈者有矣。況今內重外輕,守令秩滿者,或投閑地,或試別坐,人人自不用心供職。乞依故事,應改品者,例除外任,非有事故,勿許更遞,於以均勞出入,幸甚。一。古者,禹貢之制,百里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服,蓋以道路遠近,而爲納賦之輕重、精麤,其法至矣。今京畿之民,賦役比他道爲劇,近因國恤,畿民之苦,什倍於他。乞如平安道例,限年減貢之半,以紓民力,幸甚。一。嫡、妾之分,如天建、地設,萬世不可易,而今或以妾子非有勳勞於國,夤緣僥倖,蝨處縉紳之間,黃綠、鶖鶴混在一塗,僭偪之風,皆由是興,甚非所以尊朝廷、正風俗之道也。乞妾子應用者,勿敍東班,幸甚。一。外夷入侍,帝王盛事,所以示聖人無外之仁也。然此輩,人面獸心,以蒸報爲仁義,以剽悍爲道德,可以禽獸畜之,而不可以士人用之也。況其爲人,雖嘗怛威主臣,而內有迕心,往往乘酒感忿而發,其可遠而不可近,較然矣。乞倭、野之類,勿令密近侍衛,幸甚。一。佛氏之說,汗浸支離,求其所以敎者,不過空寂不動,圓通無礙而已矣。今之爲佛者,多背師說,至以其說爲奇貨,漁取生靈,是固不足誅矣。近者,國恤相仍,曾不賴其法,以收應效,其爲誕妄無益,寧須言而後知耶?思之可謂痛哭。乞罷刊經都監,且汰僧尼,以圖惟新之治,幸甚。一。天子有諍臣七人,諸侯五人,大夫三人,故諫臣之數,象東垣七星而設,非冗雜之官也。今諫官,只置四員,非惟補闕少人,亦聞見不周,甚非所以明目、達聰之意也。宋慶曆間,增置諫官四人,至今稱美。今雖不得增置,乞如舊施行,只用賢能,勿拘歲月,幸甚。


疏入,傳曰:「疏中有可行之事,予當議行之。但僧徒,豈盡不善?其中亦有修行者,雖其行汚之輩,或罹邦憲,不可以此而盡謂之無行也。刊經都監則世祖所設,事有未就者,故未罷爾。事畢當罷之。」


○忠淸道觀察使金良璥捕在逃私奴古邑同以啓,命囚義禁府。初有古邑同者,逃入咸吉道,妄動浮言,以階施愛之亂。睿宗命本道捕送,古邑同在途逃竄,至是見捕。


○漢城府得印以啓,承政院啓曰:「當初庫直守之而失,今庫直又得之,竊疑盜之者庫直也。請問之。」傳曰:「可。」承政院問之,則得印者,乃他庫直,非前守者也。乃下刑曹。


○司饔院提調上洛君金礩、都承旨李克增啓曰:「世祖朝司饔院官,皆以他官兼之,擇用有容儀能割肉者,自置實官,徒以職次相當者授之,如遇使臣之來,驟擇他官假任之,周旋進退,豈有可觀?請揀擇換差,通計前仕。」傳曰:「可。」


○傳曰:「今觀諸司所啓公事,掌隷院有天順二年起訟,而今日始決;刑曹有去正月牛皮犯禁,而昨日乃決。滯訟若是何歟?其問以啓。」


2月15日


○甲子,上詣永昌殿,行望祭。又詣景安殿,行七虞祭。


○御經筵。


○傳曰:「江原道救荒啓本,前年九月啓下,而不卽施行,至今稽留,甚不可。其諭該司,勿復如是。」


○傳曰:「陳言者多云:『貢案,今不一定,取於民無制。』其速詳定。」


○御晝講。


2月16日


○乙丑,兵曹啓曰:「番上軍士,今定爲一萬五千,其數過多,今見在軍士,未滿此數。」命院相議之,申叔舟等議定二萬以啓。從之。


○傳曰:「近日,告亂言者甚多,亦有不緊事,每遣義禁府官員拿來,似太繁。其令觀察使鞫問。」


○傳曰:「李鐵堅言:『義州三島耕種,民其厭之。』此言然乎?」申叔舟等啓曰:「三島地品肥膄,甚宜禾穀,前此義州民,耕此島以生。頃自農民被擄,令民逐日往還耕治,又令兵卒守護,兵民皆病之。若渡江設柵,嚴其守護,留住耕治,則可無弊矣。世祖必欲耕種此島者,慮其後世必爲唐人所奪,依舊爲便。」


○大王大妃傳曰:「今日,晷漸長,主上可御夕講。常與宦寺同處,有何益乎?數接見大臣,多啓沃之言,不亦善乎?」申叔舟等對曰:「允當。」


2月17日


○丙寅,國忌。


○義禁府請囚鞫辛秀武等,拿致金嶠竝鞫之,從之。院相申叔舟、具致寬啓曰:「咸鏡道人心驕悍,今巨乙加介刺傷主將,若又拿致金嶠,則本道之人,尤以陵犯主帥爲無妨,而益肆矣。」傳曰:「然則竢金嶠上來,鞫之。」


○前此江原道觀察使趙瑾啓:「今年黃霧,兩麥損傷,五六月霖雨爲害。嶺東,七月大風;嶺西,隕霜太早,禾穀盡傷,民生可慮。救荒節目,條列以啓。一。歲貢軍器所入雜物,今當凶歉,收斂民間爲難,姑停之。一。春秋主鎭習陣軍士,贏糧往還爲難,就本鎭習陣。一。諸邑諸員、補充隊、皂隷、其人,一應京役人,限今年秋成,放遣。一。本道鎭撫所月課軍器造作及古軍器修補,限今年秋成,姑停。一。當番軍士內無祿軍士,限今年秋成,放遣。」兵曹據此啓曰:「歲貢軍器,已承傳旨停之。諸員等,各其所管,皆有身役,番上軍士,亦不可輕易放遣。其本鎭習陣,月課軍器、古軍器修補等事,依所啓施行,何如?」從之。仍傳曰:「無祿軍士,忠順衛、破敵衛正兵,亦可放遣。」


○刑曹啓:「江原道諸邑訟者,裹糧就訟爲難,其干係風俗及據執奴婢,逃奴婢捉擭外,限今年秋成,停訟。選上奴子,亦限秋成,放遣,備荒何如?」從之。


○禮曹啓:「江原道諸邑司譯院生徒、奉常寺齋郞、樂工及鄕校生徒可自備糧者外,限早穀成熟,放遣何如?」從之。


○咸鏡道永興品官前察訪金榮老等上言曰:


本府,太祖誕生之地,舊置留守府,爲界首官,建濬源殿,奉安御容。中因咸興人上言,陞咸興郡爲留守府,降本府爲都護府。歲丁亥,咸興人李仲和等黨於李施愛,殺害監司、守令及奉命使臣,滔天之惡,所不忍言。而官號仍舊,使逆賊窟穴,爲一道之首,臣等不勝痛憤。請依吉州例,罷咸興府號,陞本府爲界首官。


吏曹據此啓:「咸興人李仲和等黨附施愛,忍爲惡逆,其罪深重,而其邑號仍舊,有乖懲惡之義。永興本是界首官,乃我太祖誕生之地,御容奉安之處。請依吉州例,咸興降號爲郡,以前日割屬土地人民,各還本邑,陞永興爲府,差府尹,復設土官。仍揭永興及初面大官安邊號,改稱本道號,爲永安道,何如?」命院相議之,申叔舟等請依所啓施行,從之。


○兵曹據吹螺赤朴漢生上言啓:「前《大典》,內吹螺赤遞兒,只有副司正一,輪次除授,均一給祿;今《大典》,不分內外,吹螺赤共六百四十人,而遞兒則從六品二、從七品三、從八品七、從九品十八。今宜依此從仕多少,和會授職給祿。然內吹螺赤則長番,外吹螺赤則有上、下番,長番仕與上、下番仕,多寡相懸,因此內吹螺赤,每奪都目,至爲不均。請內吹螺赤仕,對番錄上,其有仕不足,未受遞兒職者,依前例,以彭排、隊卒遞兒,各於當番除授,給月俸。」從之。


2月18日


○丁卯,尙州牧使具致明辭,傳曰:「予因齋戒,不引見。政院,其以前敎事,面諭之。」


○傳旨議政府曰:「告亂言者,率皆誣飾無根之言,謀復私讎,被告者桎梏拘囚,辛苦備至,然後得免,其亦快於報復之心矣。凡告謀反大罪者,鞫問無實,則雖元告,悉置於罪,今告亂言者,或以爲元告而釋之,由是告者不絶,人不自保,實非細故。今後推鞫不實者,悉皆如律論罪,其或懷讎隙,或因忿鬪而發,與言不切害者,勿受理,以杜奸慝。」


○承政院書啓曰:


前此都城內晝夜禁火,今後除晝禁,令兵曹、刑曹、義禁府、漢城府五部夜直官員,巡行考察,自初昏至二更,自五更至開暗時,通行禁止。但兵曹、漢城府五部官員,本無標信,依刑曹等司例,給標信何如?


從之。


○命河東君鄭麟趾、蓬原君鄭昌孫、綾城君具致覓、靑松君沈澮、上洛君金礩、左議政尹子雲、都承旨李克增,校正貢案。


○傳曰:「今後,各處行香使,一日程,則依舊例,勿肅拜。」


2月19日


○戊辰,上詣景安殿,行卒哭祭,還齋殿,御白袍,百官亦服白衣。


○御經筵。


○命召宗親、文武正二品以上及入直諸將、承旨,勸肉,仍傳曰:「卿等行素已久,今勸之。」仍賜宣醞。議政府、禮曹啓曰:「請勸進肉膳于王大妃殿。」傳曰:「王大妃欲百日後除喪服,予以爲法制不可過也,王大妃不得已除喪。今雖勸肉,必不聽。」申叔舟等啓曰:「情雖無窮,禮制已定。一國上下,不可有異也。」傳曰:「予當勸進。政府、六曹,亦宜勸進。」


○御晝講。


○傳曰:「宗親功臣丘史之京居者,已令還屬本司。但,受賜年久者,慮有父子相離,其年久者,勿還屬,何如?」院相等啓曰:「丙戌年以後定給者,還屬爲便。」傳曰:「可。」


2月20日


○己巳,大王大妃御崇文堂,承旨等啓事。交河縣監朴瑾辭,引見親敎曰:「人言,爾再爲守令,俱以貶遞,不宜治民。然觀爾陳言,民間弊瘼甚悉。予謂如是必能除弊,所以遣之。往欽哉!」


○御經筵。


○御晝講。


○議政府、禮曹啓曰:「昨日,王大妃殿請進肉膳不許,請更勸進。」大王大妃傳曰:「王大妃欲從百日之制,百日不遠,何必强勸?」


○諸院相啓曰:「前日,命臣等限卒哭,輪仕承政院。今卒哭已過,請稟旨。」傳曰:「近日,卿等輪日仕進,至爲勤勞。然使臣之來,事又怱冗,雖勞可依舊仍仕。」


○傳旨義禁府曰:「田畇賜給元益秀妻召史、權愷賜給益秀女子義貞、咸悅永屬益秀子元規等,放送。」


○始御夕講。承旨一員、經筵官二員、史官一員入侍。自《論語》《學而篇》,始上讀前二授音一遍、大文釋一遍。


○經筵郞廳一員始入直。


2月21日


○庚午,御經筵。


○命高靈君申叔舟、上黨君韓明澮、領議政洪允成、左參贊任元濬、戶曹判書徐居正、行司正安孝禮,同風水學,往審昌陵補土處及敬陵叢塚撤去處。


○御晝講。


○禮曹啓:「諸邑儒生數少,學舍頹廢,師、生或有僑寓私第,觀察使慢不致察,有違國家興學之意。儒生,依舊勿令定額,學舍頹廢處,觀察使巡審,役人吏、日守,無弊繕修。」從之。


○刑曹啓:「前此本宮奴婢所犯,守令直決。己丑四月受敎內,徭役、貢賦拒逆者,啓聞推考,因此守令,不知立法本意,意謂凡有所犯,皆不得直決,小小之事,難於啓聞,置而不問,人多玩法,官不能制,至爲未便。今後本宮奴婢所犯,許官吏直斷,其抗拒情迹深重者,啓聞科罪,何如?」從之。


○御夕講。


2月22日


○辛未,御經筵。


○傳曰:「自今,內需司凡用鋪馬,勿直啓,報屬曹。」


○御晝講。


○申叔舟等往審兩陵而還,書啓補土便否及可撤叢塚數。傳曰:「叢塚若盡撤去,民怨必多。叢塚有無,關於利害乎?」叔舟等啓曰:「其利害,未敢的知。但在案山高處者,不可不撤去。且其子孫往來拜掃,恐有失火之患。」傳曰:「山川不增,吉地有限,而千萬世陵室無窮,慮恐後世人民,無山可葬,無地可耕矣。自今立法,勿廣禁限,何如?」僉啓曰:「陵所四山外地安葬,耕田勿禁。且宗宰墓步數已定限,而今有濫占者,請一皆禁之。」傳曰:「敬陵,前此有叢塚,而別無害事。予欲仍舊勿撤,何如?」僉啓曰:「允當。然主山來脈,山脊之塚,不可不撤。敬陵外案山,有一大塚,在相望之地,亦可撤也。其餘來脈枝足九百一十塚及敬陵圖局外左臂內七百五十九塚,外案山二大塚,仍舊勿撤,何如?」傳曰:「可。」又傳曰:「今言昌陵主山補土,非人力可爲,然則凡陵室補土,皆不可乎?抑亦人力不足,而未能爲歟?」僉曰:「如低微斷缺處則可補,主山補土,似無益也。」


○傳曰:「今方日長,昌陵赴役軍人,必飢困。其給晝飯米。」戶曹啓:「米給二百碩。」


○平安西道節度使河叔溥辭,命高靈君申叔舟等,作義州三島起耕事目,以授叔溥。「一。多造仍扑船,以便渡涉。一。審考前送設柵烟臺圖,堅實排置,臨時分定才勇甲士、正兵,多齎餱糧、兵器,晝夜瞭望,如有敵變,或放砲神機箭,或用旗,或吹角,報變。一。擇才勇武士,廣行體探。一。預抄農民丁壯,具農器,臨時,節度使領守護軍渡江,木寨、烟臺、體探諸事布置訖,乃渡農民,農民皆作隊伍而行,毋令擾亂。每日平明時,報無事,乃出兵,分守要害;日出後,乃出農民耕種;日沒前,令入寨,常如見敵,毋輕毋忽。一。刻日起耕,耕畢卽還;刻日除草除,草除畢卽還。毋得稽留,毋得迫促。一。勸諭農民,互相助耕。一。勿務多闢,從民情願,量力多少。一。勿飮酒,勿縱獵,日新謹嚴。一。還城時,先渡農民,乃渡軍士。一。官屯田量力多少,毋令弊及於民。」


○司憲府大司憲李克墩等上疏曰:


臣等聞,昔召公之告成王曰:「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貽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歷命,知今我初服。」夫召公,周之勳戚大臣也。周祚甫定,武王遽爾禮陟,而成王幼沖嗣服,召公首進此言,豈不以始者,事之所由起,而善其終者,未有不善其始者也?恭惟,我太祖肇造丕基,列聖相承,重熙累洽,太平之治,六十餘年,中因否運,萬事浩穰。我世祖惠莊大王明炳幾先,一起而正之,光膺寶曆,克底隆平,不幸臣民無祿,享國不永。睿宗大王,方在憂廬,又棄萬機,終天之痛,可勝言哉!今我主上殿下,以英明、仁孝之資,上承大王大妃之命,下順一國臣民之望,入承大統,遠近之人,引頸拭目,想望太平,而其所以恢弘祖宗之業,以無負大王大妃之隆委,亦罔不在今日。然則殿下今日,乃天人去就之所在,國家安危之所由分,豈不重且大哉?伏願,殿下思祖宗創業之艱難,念大王大妃付畀之重,聖學何以日新,風俗何以日美。處九重,則思民之不庇於風雨;御八珍,則念民之不足於糟糠。崇節義,以礪廉恥;明賞罰,以杜僥倖。以至一號令之出,一施爲之擧,莫不揆之於古先,擬之於方今,兢兢業業,日愼一日,則泰和、雄熙之盛,可指日而致也。臣等俱以庸駑,受國厚恩,待罪言官,每念一進狂瞽之言,以裨初政之萬一。第以殿下方在初喪,不遑襄事,故未敢遽進。幸今山陵旣畢,喪制從權,此正殿下聽政之初,而臣等可以進言之時也。《傳》曰:「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正心,莫如學問,故以經筵爲首,時宜十二條,隨進于後,伏惟聖鑑裁擇焉。一。經筵之設,乃帝王所以窮理、盡性、修己、治人者也。故求簡牘之陳,不如考義理之奧;得口耳之粗,不如體心胸之實。伏見,殿下自御經筵,日再進講,罔有小怠,此雖商湯之終始日新,周文之緝熙光明,無以加焉。然帝王之學,非徒所以務汗漫而已,要必格致誠正,以修、齊、治、平爲急者也。願殿下沈潛反覆,服膺勿失。讀時習之章,則懼聖學之不明;讀巧言之章,則悟憸侫之當斥。聞入孝出悌之語,則思所以奉大王大妃、王大妃之當盡其孝;聞節用時使之語,則思所以不害民、不妨農之務得其宜。其曰:「過勿悼改。」,則以納諫,諍樂讜論爲念;其曰:「君使臣以禮。」,則以體大臣禮群臣爲念。一動靜之際、一言語之發,皆必以聖言爲法,則一部《論語》,足以安百姓,足以致太平。然《書》曰:「念終始典于學,厥德修罔覺。」又曰:「務時敏,厥修乃來。」《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伏望,殿下益堅此心,永保終始。一。學校,人材之所由出,風化之本源也。王者,體天理物,身處君師之位。立大學,以敎於國;設庠序,以化於邑。漸民以仁,摩民以義,節民以禮,故敎化行而風俗美。唐、虞三代之盛,以此也。近年以來,文風日衰,士習不古,初學之士,僅能書字,先慕榮利。故所讀皆摛繪雕篆之餘,不然乃章句之末。師之以所敎弟子,弟子之所以受於師,莫不以媒進爲急,何暇治孝悌忠信之行?大非國家養士之本意也。殿下嘗知是弊,命自今必精選明經行修之士,以充館官,而不拘朔數,此誠美法也。然其所以褒奬指導之方,猶有未盡者。伏望,殿下先孝悌而後文學,崇志節而賤詞華,其敎官師長,果能經明行修,顯有成效者,不次擢用,以勸其餘。其鄕學訓導、敎授,大官須用及第出身,小官亦須揀生員、進士年滿四十而通經有行者用之,遞代之日,考其賢能,授以顯官,其不用心訓誨者,敎官則雖考滿不敍,訓導亦不如資,以礪委靡之風。一。爵賞,人主之大權也。《傳》曰:「忠信重祿。」《書》曰:「爵罔及惡德。」然則爵祿,所以待忠信,賞有德也,不可以苟得,亦不可幸而致也。故古之聖帝明王,必待賢然後命之,功然後授之,以駕馭英雄,奔走豪傑也。近緣國家多故,官爵似輕,百官例加,無歲無之。以至或稱都監,或稱執事,據例請職,求必得之,以是僥倖成風。一事之出,輒圖爲得資之地,數年之內,驟至高班。以爲官爵可以計而取之,非分之望日長,而陵上之習以成;求進之心不已,而廉讓之風掃地矣。近聞,睿宗賓天之日,該曹擬注三都監官員,而其時尙有奔走請托者。當此之時,上下遑遑,號痛切迫,而有如此者,則士習之無恥,可知矣。臣等聞之痛心,只以傳聞之說,未敢擧劾。今也,以大庭班列觀之,帶堂上官職者,幾數百餘員,正三品之班,折而爲二行,於八九品則獨無二三焉,其不至於乘軒、續貂之譏者,無幾矣。父老相傳曰:「國初官爵至貴,新參之門,鬼神不敢近。」此言雖誕,亦可見其時官爵之貴也。臣等猶及見世宗之末,在朝之官,爲守職者過半;世祖之初,六曹郞官,無朝奉員,司憲、監察陞通善必遞。今也,郞官或至通訓,監察或帶中直,不但郞官、監察而已也,擧朝皆然。


臣等以爲,古之人君,有愛一嚬一笑,重一敝袴者。夫嚬笑,偶爾也,敝袴,褻陋也,而尙愛之重之。況於爵賞乎?伏望,垂念官職之重,國家之大柄,不以例事而必行,不以親舊而必加,杜絶僥倖之門,以示至公至正之道。一。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將何恃?我世宗大王命撰《三綱行實》竝圖形狀,頒之中外,使愚夫愚婦,無不觀感而興起。又令禮官,於歲抄,必採忠孝節義之人以聞,而褒崇之典,則著在令甲,其所以陶鈞一世,培養國脈者,可謂至矣,而未聞有某人以某行,受某賞者,是則勸之之道,有未盡也。世之論人者,必曰:「某雖孝,是偶爾也;某雖弟,是貌之也;某也淸白,而近於名;某也慷慨,而近於愎。」鄕黨不之薦,有司不之察,雖實有孝、悌、忠、信、淸白、慷慨者,將何所因而見用於世乎?臣等以爲,孝雖一家事也,而移之則可忠於國;淸雖一己行也,而施之則可利於民。然則節行之有關於國家,豈不萬萬也哉?今國家以爲,必孝如曾子,淸如伯夷,忠直慷慨如汲黯、朱雲,人無間言,然後可賞,則求之於世,不易得,褒崇之典,恐或未周。古人有求千里馬,而買死馬骨,未幾果得其千里馬者三。伏望,殿下申勑有司,其在家忠孝、貞節者,在公淸白、慷慨者,廣搜以聞,雖一善之微,亦置褒例,以示朝廷奬勵之意。昔太祖革命之初,一時豪傑,爭先攀附,猶恐不及,獨侍中鄭夢周、注書吉再,尙爲王氏守節,世宗大王嘉其節義,特命附于忠臣圖,錄用子孫,而今則二人之後,無有齒錄者,有違先王嘉賞之意。且屬者咸吉之亂,衣冠之死於賊者,無慮數十人,其中豈無誤陷賊手,抗節不屈,如顔杲卿、袁履謙者?然朝廷謾不致意,尙未搜訪,而例以陷賊之士待之,非所以褒忠賢、礪節義之道。請殿下急用二人之後,使不絶祿,其咸吉道遇害將士中不屈於賊者,令本道詳加搜訪,必得眞實事迹,特加褒典,且錄子孫,以勵節義之風。一。守令分憂九重,統制一境。守令得其人,則一境之民受其賜;非其人,則一境之民受其病。民生之休戚,國家之安危,未必不由於此。而朝廷所以待之之道甚輕,其注擬也,旣不擇賢愚,其遞代也,又不論優劣。其有白面少年,坐拾父兄資級,散官僅至六品,卽授別坐,纔滿十二朔,便差外任,其果能堪守令之任乎?其間或有廉謹之吏,撫字心勞,六年之內,民受其惠,而例以外吏,遞授散職,不然則以無闕乃罷,初亦不論曩時分憂之勞,其果激守令之心乎?夫帝王用賢,所以治民,而治民之職,莫重於守令,其不可視爲外吏而輕待之也,明矣。請依世宗朝法,擇用外吏,尤重於內,其曾經東班六品職者,乃許外任。又必聽三品以上官,各擧所知,所擧有犯,或不稱,隨其罪之輕重,而上下其罰,以論擧主。又三、四品初階當次者,不經守令,不許加資,其有循良、廉謹,以致吏民安業者,不拘朔數,擢拜華秩,以勸其餘,要使出入均勞,激揚砥礪,以革外輕之弊。一。國家設節度使以掌陸軍,處置使以掌水軍,常時敎閱,脫有緩急,各率所部以應之。又於沿邊要害之地,設萬戶,所常留軍若干名、兵船若干艘,遠烽火,謹斥堠,載軍糧、兵器於船,萬戶親率管下,常在舟中,使士卒習舟楫、慣風濤,惴惴然若有敵朝夕且至,而艤船露刃以待之,此朝廷立法本意也,其爲任重矣。朝廷於除授之際,節度使、處置使則位高權重,必加詳擇而任之;萬戶則厥數猥多,職秩又卑,不復顧其人之賢否、廉汚,唯其職之高下。及其政下,不知某是何人,又未知出自何官。夫邊將之任,莫重於萬戶;萬戶之與選者,出於人所不知,而兵曹獨能知之,恐揀之猶未精也。及之其任也,不務職事,惟營己私。甚者按簿點軍曰:「某也,居某州,某州産某物;某也,居某縣,某縣産某物。」皆自放還,追求其價,向所謂守浦禦敵之卒,適足爲自己營私之資耳。國家將焉恃以安哉?夫天下之善人少,不善人多;有才者少,無才者多,皆是也。除授之際,一一精揀,猶懼其雜也,況慢之乎?願自今令三品以上,各擧其有文武才藝,知朝廷事體,堪爲萬戶者以聞,下兵曹置簿,隨其窠闕,次次敍用。其或淸廉守法,恪謹職事者,不次擢用;若犯貪汚不法之罪者,罪及擧主,以明勸懲,以固邊圉。一。設官分職,本以治事,事若不廢,不必苟設。世祖卽位之初,首革冗官,近日新設之官多,而廣興倉一歲所入,不能支其數。如掌樂院,本非祿官,其任亦非重大,但隷樂耳。雖使典樂掌之,不見其不足,不必陞爲三品衙門,而置祿員六也。五部之官,聽於漢城府,其任亦不過掌部內少事耳。以舊設三員,亦無廢事,而今又設奉事一員,合五部則是五冗員也。京城之內,旣有成均,又有四學,國家敎養之方,非不至也。願學之士,非無師也,非無所也,而其數常不滿本額。今又設北學,例置四員,是亦冗官也。


夫祿者出於吾民之力也,今新設之官,未必有益於事,而虛食民力,是豈國家張官置吏之意乎?昔唐太宗汰冗官,止置三百員曰:「以此待天下賢材足矣。」天下尙爾,況一國乎?伏望,革五部新設奉事及北學,其掌樂院則仍舊置使副使,以除官冗之弊。一。京畿,密邇京城,賦役煩重,細碎之事,十倍他道,其民至爲可矜。今觀橫看,諸道進上,有望前後焉,有無時別進焉,而京畿亦然。若日次物膳,則又他道之所無也。監司逐日封進,而每官一月二周,循環不窮,謂之日次。京畿,本無此例,橫看又不載焉,自沈璿爲本道監司,始爲之進,初非國家之意,又非例行之事也。後之監司,乃曰:「奉上之物,縱不得增於前,亦不可減於舊。」自擬私獻,務令加豐,此非出於監司也,非出於守令也,出於吾民之力也。一度之進,非一日之所辨;一物之出,非一人之所營。獵山網川,凡五六日而不瞻,則至七八日而不已,不顧農務,終歲馳奔。古人云:「一夫不耕,或受之飢;一女不織,或受之寒。」言至於此,實非小弊。殿下富有一國,不必待日次之獻,以備內廚之珍也。伏望,朔望常進及隨時別進外,一切停罷,與民休息,以固邦本。一。國家漕轉之入,歲率數十萬碩,用卒可數百人,每春初發船,犯風波涉萬里之濤,求一生於百死之餘,自非素習舟楫,老於海路者,鮮不敗矣。故不得不聽民私載,而又豐其價以給之,其來尙矣。屬緣昇平日久,國家無事,始用諸浦船軍,以爲漕轉之卒,不費私船之價,而坐收漕轉之利,亦一時之權宜也。然船軍名爲騎船,而不習水路者頗多,不如私夫之自少業舟楫習波濤也。自是以後,漕粟之入,似加於前,而敗船之患,視前日爲多,以道途之險,來往之久,動經旬月,仍失農業,又仍虧欠,蕩盡産業。故爲船軍者,一領漕船,不復爲全戶,人物之流移,營鎭之虛踈,未必不自漕轉始也。夫私船之價,小費也;敗船之患,大害也;邊圉虛踈,又大害也。靳一小費,而受二大害,非國家大計也。古人有言曰:「興一利,不如除一害。」又曰:「凡有興作,利於其舊不什,則不爲。」請復許民私載,仍舊給價,以蘇船軍,以實營鎭。一。置郵驛,所以傳使命,報緩急也。國家患驛路彫殘,思所以安集之術,嚴立禁章,凡濫騎枉道者,論以重典,又委任察訪以責之,而未見有蘇復之效。今以一道言之,自監司、都事,外有兵使、水使焉,有虞候、評事焉。監司之從,凡幾人;兵使、水使之從,凡幾人?以無慮數十之從,更乘驛騎以馳騁於州郡,固爲騷擾,又因使命煩多,殘驛供頓之費,敝吏送迎之勞,與馬俱困,不可勝言。臣等願重惜使命,凡不緊騎驛者,一切痛禁,加給助役轉運之人,以濟其不足,又擇遣察訪,務使蘇復。一。貢金之數,載在新案,以州郡産出之多寡,而不一其數,所以便之也。其採取之時,必驅集數邑之民,沿江就役,積旬日,僅得一分之微,而其役又當耕斂之月,民之失業,恐由於此。況産金,本國所諱,又無緊用,而必載之貢案,使農失其時,民受其病,非國家之善計也。古人有言曰:「使天而雨珠,飢者不得以爲食;使天而雨玉,寒者不得以爲衣。」金雖至貴,亦珠玉之類也。不求而得之,尙無有益於民,況病民以得之乎?伏望,永除恒貢,如有不得已之用,則依前貿易,勿以無用之物,重勞民生。一。官吏誤決之罪,不可不治,而飾詐售奸之民,亦不可不懲也。國家罪官吏之法詳,而獨無防奸杜僞之禁,是以奸僞之民,或僞立契券,或塗擦文案,巧言飾辭,以爭辨於公庭,旣不得則反以官吏爲不公,至上言陳訴。昏愚之吏,或不能辨以非爲是,其貪汚者,則雖知其詐,故以爲是,奸僞之徒,始知有或得之理,其爲奸計,日增月長。甲者奸而得,乙者從而效,雖或敗露,其害不過爲不得而已。初無有一毫切己之禍,則其爲奸也,何所懲而止乎?風俗之不美,獄訟之繁興,未必不由於此也。伏望其奸計敗露情迹現著者,亦依知非誤決官吏罪,勿論經赦以痛懲之。


疏入,抽條內筆圈之,令院相等議啓。禮、義、廉、恥條,申叔舟、崔恒、金國光議:「令漢城府,訪回以啓,何如?」鄭夢周、吉再子孫錄用事,及咸吉之亂遇害將士褒典、錄用子孫條,韓明澮、具致寬、洪允成、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有節操名賢之後及李施愛時委命死節人子孫,敍用何如?」萬戶精擇條,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議:「武科,武藝入格人外,其餘可用人,亦依守令例,保擧敍用,何如?」洪允成議:「所擧之人,若犯贓汚,罪及擧主,何如?」五部奉事條,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初置里將,領雜色軍,其後革里將,設奉事以領之。今無雜色軍,革罷何如?」革北學條,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北學無儒生,學舍依舊,只設四學,何如?」皆從其議。


○禮曹啓:「文宣王春秋釋奠,用大牢,其來已久。今只用羊、豕,實是欠典。請依舊用牛。」從之。


○御夕講。


2月23日


○壬申,御經筵。


○大王大妃傳曰:「歷代帝王及后妃可法可戒之事,令經筵官,歷考經史,撰次以進。予欲親覽,又欲使主上及中宮觀覽。」


○御晝講。


○院相韓明澮啓曰:「前此京畿進上,朔望外,無別進。自沈璿爲本道觀察使,生物逐日封進,自後遂成格例。京畿之民,旣疲於朔望,又困於逐日,受弊不貲。或三日、或五日,一次封進,何如?」傳曰:「日次生物進上,未便。今後勿進。」


○下書諸道觀察使曰:「凡藥材根莖、花實,各有其味,若採取失時,乾正失宜,因而失性,則無取效之理。今後,藥材,各於當採之月,遣審藥,察其眞假,親授乾曬之法,及次月望後封進。若有事未得如期,具由以啓。」


○御夕講。


2月24日


○癸酉,御經筵。


○大王大妃傳曰:「王大妃貽書于仁粹王妃曰:『今勸肉於予,予素無疾病,且欲終身行素,誓不食肉。如不可得,則願從三年之制,請轉達于大王大妃殿。』予亦以爲,王大妃無病,然終身不進肉則難矣。三年終喪後,勸肉何如?今勸肉則亦恐傷心成疾也。其令院相議啓。」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議曰:「一國喪制,豈宜有異?依祖宗定制,卒哭後,進肉膳爲便。如不得已,則百日後勸進,何如?」議上,留中不下。


○御晝講。


○先是,命左副承旨鄭孝常,採錄前日三品堂上官以上會議時弊,及中外人民陳言可用者,令院相議之。至是,諸院相會議平安、永安道革一節度使,俾專號令事,院相等僉啓曰:「平安則革西道節度使。永安則以南道節度使,兼北靑府使;北道節度使,兼鏡城府使,何如?」傳曰:「永安節度使,兼差府使則可;平安兩節度使,當依舊,但量減軍官、虞候何如?其更議之。」洪允成、金國光議:「永安道野人居城底,節度使日與相接,故多率軍官以示威;平安道則非此例。兩道節度使仍舊,軍官、虞候量減,何如?」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金礩議:「不革節度使,而除僚屬軍官,則節度使無威嚴。權除一節度使,別差義州牧使爲便。」議入,傳曰:「平安西道節度使仍置,欲減軍官、虞候,可減幾人乎?且此道人物,比甚彫殘,其將何術以安集乎?又欲權減節度使進上之物,幷議以啓。」叔舟、明澮、致寬、崔恒、金礩、尹子雲議:「前此,平安道,因築城及赴京迎護送之弊,民多流亡,今積弊已祛,民將自然安業矣。但一道兩節度使實有弊,且置二帥,而除僚佐,則兵分力弱。今姑權罷一節度使爲便。本國入朝使臣來往,令守令領軍迎送,其守令之行,幷齎支供之物,弊莫甚焉。擇軍官,可領衆者遣之,何如?」允成、曺錫文、國光議:「平安道兩節度使軍官各十人,權除五,虞候以堂下官差遣,何如?平安道,土瘠民貧,非徒防禦事緊,朝廷使臣及每年赴京之行,迎送軍騎駄等事,他道所無。因此軍民不勝其苦,流亡者多。今後,觀察使視方物多少,量定騎駄,親點入送,何如?」議上,從叔舟等議。平安道節度使進上方物權除事,叔舟、明澮、致寬、恒、礩、子雲議:「朔望進上,今已權除,方物則奉上重禮,不可廢也。仍舊何如?」內書曰:「觀察使方物馬及鬃帽、兒阿多介、節度使方物甲胄及鹿皮外,竝權除。」


○戶曹啓陳言內可行條件。「一。諸邑貢金吹鍊之弊不少,請量減其數。一。京畿諸邑不緊貢物,請權減。一。每邑養蠶有弊,請宜桑處設都會養之。一。諸邑社倉典守者,任情斂散,以爲己利,請革罷。一。通津等諸邑國屯田,許民幷耕未便,請分給貧民收稅。」從之。


○兵曹啓陳言內可行條件。「一。兵政習陣條,每月初二日十六日習陣。註云:『諸鎭各自習陣,除雜色軍,每年二月、十月,巨鎭所屬諸鎭兵,裹一、二日或至十餘日糧,換鎭習陣。』然近年以來,民間事多,一朔二度軍士徵聚,又每年兩度換鎭往來,贏糧裹甲,動經旬日有弊。且各官守令、雜色軍,亦皆徵聚,點名闕到者徵贖,其弊亦不貲。外方每月初二日習陣及換鎭習陣,竝令權罷。其幷聚雜色軍者,論以犯軍令。一。京畿、江原、黃海道節度使,在前觀察兼任,而今別立節度使。右三道,非徒疲敝,防禦不緊,依前例,觀察使兼任。一。箭串牧場,以京畿諸邑烟戶軍,每年修築,而司僕諸員及近處居民,潛竊欄木。司僕寺督令諸邑更築,各官人民,難於轉輸,抱布求買,諸員及近處居民,反以所盜欄木,倍價而賣,一年再、三修築,受弊無窮。今後,令京畿諸邑人民,每年春一度修築後,令司僕寺,分授諸員看守,隨毁隨築,水漲時撤取,水落後還設,秋節罷放時,分授諸邑,待翼年春改排。一。諸司書吏、諸員、皂隷、羅匠身役多重。書吏,戶內二丁;皂隷、羅匠、諸員,戶內一丁,毋定他役。一。都城坊里人,率皆工、商出入營産之徒,而近年以來,竝令作保,軍士例論徵會,未便。坊里雜色軍革罷,令漢城府修明戶籍,何如?」從之。


○御夕講。


2月25日


○甲戌,御經筵。


○御晝講。上讀『至子張問曰令尹子文三仕爲令尹』章,問子文名穀於菟之義,知事徐居正具陳之。上曰:「後遇如此處,其詳說之。」


○先是,義城正兵申戒澄來告曰:「同縣人池允玄,謂臣妹夫李莫松曰:『申戒澄非正兵,乃本官奴也。今雖恃勢,主上年幼,何以治國?此人將無所恃矣。』臣聞此敢告。」命承政院鞫問,語頗不實。敎戒澄曰:「汝專以讎嫌誣告,當加大罪。然以汝愚惑,姑置之。後勿如是。」


○御夕講。


2月26日


○乙亥,御經筵。


○慶尙道觀察使李恕長辭,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引見。敎曰:「今之改軍籍,雖節度使之任,卿亦詳加考覈。松木栽種、院宇修葺等事,亦宜留心。」


○御晝講。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今昌陵之役方緊,而又移構內佛堂,民力甚困。請廢內佛堂,合于圓覺寺。」傳曰:「予豈不念煩民?但祖宗所創,不得已也。後勿復言。」


○刑曹啓:「前日受敎,大辟之罪,三年後斷決。但死囚,所犯深重,終不獲免,必待三年行刑,則積年冤滯,或反獄逃亡,可慮。今後勿待三年,何如?」從之。


○御夕講。


2月27日


○丙子,御經筵。


○大王大妃傳曰:「今睿宗大王百齋凡所需,不欲煩經費。但眞前水剌及床排,其依例預備。」


○御晝講。


○保寧、定山兩縣監缺,吏曹以錄事去官者擬望。傳曰:「守令,臨民之官,當用諳練人。今皆以錄事擬望,何耶?」院相申叔舟等啓曰:「錄事去官試才中格者,例當爲守令,故吏曹擬望耳。」


○御夕講。


○文川君柳淑伴人田種地來告曰:「全羅道臨陂官奴石山、官婢松今、禾德等,聞上智寺居僧說話語臣,語極不道。」院相韓明澮、具致寬啓曰:「種地所告必誣,當反坐。請勿問松今等。」傳曰:「不辨誣妄,而罪種地不可,不鞫松今等而置之亦不可。欲遣解事朝官,鞫問何如?」致寬啓曰:「其言甚不道,不可使人人知之。豐儲倉守鄭垠,練達獄事。請遣之。」傳曰:「可。」


2月28日


○丁丑,御經筵。


○下書于諸道觀察使、節度使曰:「近觀諸道啓本,如守令發兵符傳授及諭書封還等事,亦皆發馬,因此驛路彫弊。今後此等不急事,可因他公事幷啓。」


○御晝講。


○上黨君韓明澮啓曰:「朝經筵,有一侍衛內官,鼾睡御榻下,請鞫之。」命下內官李元禮于義禁府。


○傳于刑曹曰:「今後未決公事,依掌隷院例,每十日書啓。」


○御夕講。


2月29日


○戊寅,御經筵。


○王大妃自景福宮移御于昌德宮求賢殿。


○御晝講。


○刑曹三覆啓:「永安道鏡城囚私奴成忠、婢延花、合臺、婢夫孟得連、金致明,與池千金等,謀殺其主辛乙富等六人罪,律該凌遲處死。金致明妻、子流二千里,財産斷付死者之家;池千金等皆斬。」從之。


○御夕講。


2月30日


○己卯,御經筵。


○御晝講。


○上黨君韓明澮啓請觀射,命院相議之。申叔舟、具致寬議:「今方務經筵,三年之內,不須觀射。令兵曹、都摠府試射,命將習陣,何如?」崔恒、洪允成、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時御內苑,觀射無妨。」從叔舟等議。


○兵曹啓:「今承傳旨,國家昇平日久,軍額漸耗。世祖爲國家大計,遣大臣,搜括閑散,以充軍額。然於抄刷之時,不免太詳,民亦狃於安逸,或有逃避者。由是軍保不充,番上頻數,無暇力農,民甚苦之。其汰去冗兵,更定番次,以裕兵民,以副世祖足兵固國之意。臣等參詳,諸色軍士,定額過多,未易充數,而竝令四番相遞,休日不多,漸至疲敝。又乙酉年忠淸、全羅、慶尙道籍兵時,以田五結準一丁,雇工、白丁竝計作保,其額雖多,名存實無,不可不更張。京畿、江原、黃海、平安、永安等道,其時軍案,未及成籍,無田丁、雇工、白丁竝計之法,故軍數多寡適中,宜仍舊。但上項諸道諸邑,軍無定額,因此番上不齊。今將軍額及分番之數,三道軍丁減額之數,竝應行事件,開錄以啓。一。別侍衛二千四百,今定一千五百,分五番,每番三百,四朔相遞;甲士二萬,今定一萬,分五番,每番二千,四朔相遞;破敵衛三千,今定二千五百,分五番,每番五百,四朔相遞;隊卒三千四百四十,今定三千,分五番,每番六百,四朔相遞;彭排六千,今定五千,分五番,每番一千,四朔相遞;內禁衛二百,今定一百,長番;鷹揚衛二百,今定一百,長番;親軍衛四十,依前數,分二番,每番二十,一年相遞;忠贊衛無定數,今分五番,四朔相遞;忠順衛,無定數,今分五番,四朔相遞;族親衛,無定數,長番;忠義衛,無定數,長番;彎强隊、壯勇隊竝六百,長番,已曾入屬者外,今後勿許賤人入屬。正兵八萬六十,今定七萬四千二百,分七番,每番一萬六百,二朔相遞;外方各鎭留防五千五百,番上五千一百,令節度使磨鍊,依前例成籍,摠數啓聞。一。甲士在前四番,今分五番,十六朔休息;正兵在前四番,今分七番,十二朔休息,二朔相遞,竝皆身役輕歇。其甲士奉足七丁內,減二丁;騎正兵奉足五丁內,減二丁;步正兵奉足三丁內,減一丁。一。田丁、雇工、才白丁及諸色匠人則勿幷計作保。一。番上軍士點考時,戶首、奉足或不壯實,戎器或不精鍊,番上留防或非當次,或闕到,或代立,或馬不實,或射御不能,則隨所犯輕重,當身決杖一百,執吏杖一百,全家徙邊,旅帥、隊正決杖,邊遠充軍,守令罷職不敍,節度使、評事,論罪罷黜。一。忠淸道忠州諸色軍士,舊二千一百八十七,今定二千一百四十七;槐山三百三十,今定三百;筵豐八十二,今定四十;淸風二百三十二,今定一百九十;永春九十八,今定六十;陰城一百四十四,今定一百十;丹陽五十五,今定三十五;堤川二百七十一,今定二百四十;淸州一千九百九,今定一千八百六十九;鎭川四百六十,今定四百三十;文義三百三十六,今定二百九十九;報恩六百八十八,今定六百五十;靑山三百一,今定二百七十;黃澗二百四十九,今定二百十;永同三百九十五,今定三百六十;淸安三百十九,今定二百八十;稷山一百五十,今定一百二十五;木川二百九十八,今定二百六十;天安五百五十一,今定五百二十,懷仁一百八十八,今定一百五十;全義二百二十五,今定一百九十五;公州二千七百五十四,今定二千七百三十;定山二百四十九,今定二百十;扶餘一百四十二,今定一百十;林川三百九十六,今定三百六十七;韓山二百九,今定一百七十;石城一百,今定七十;尼山二百八十四,今定二百五十;連山三百九,今定二百七十;燕歧四百二十,今定三百九十;懷德三百一,今定二百六十六;鎭岑一百六十五,今定一百二十五;沃川五百六十四,今定五百三十;恩津二百九十,今定二百五十五;洪州一千五百八十,今定一千五百四十五;靑陽三百五十五,今定三百十;平澤八十九,今定四十;庇仁一百十四,今定八十;溫陽五百十五,今定四百六十;新昌二百七十四,今定二百三十;沔川三百八十五,今定三百五十;結城四百十六,今定三百八十;保寧三百八十三,今定三百五十;瑞山五百六十三,今定五百三十;藍浦二百九十六,今定二百六十;舒川二百,今定一百八十;鴻山九十五,今定六十;禮山二百八十五,今定二百四十;牙山四百五十四,今定四百;德山四百七十一,今定四百三十一;唐津二百九十,今定二百五十五;大興四百二十六,今定三百八十;泰安二百六十七,今定二百三十七;海美二百七十五,今定二百三十:摠計舊二萬三千三百八十四,減一千九百五十四,今定二萬一千四百三十一。全羅道昌平諸色軍士四百,今定三百七十;谷城四百四十一,今定四百十;咸平九百十六,今定八百八十;茂長一千四十三,今定一千十;南平五百二十一,今定四百八十;茂朱三百十七,今定二百七十;光陽二百五十九,今定二百二十;和順三百三十七,今定三百;同福五百二十九,今定五百;順天六百五十五,今定六百三十;高山五百七十九,今定五百四十;務安三百五,今定二百八十;興陽五百十九,今定四百七十一;珍島一百九十八,今定一百八十;海南六百四十六,今定六百十;萬頃三百七十八,今定三百三十;臨陂七百六十九,今定七百二十;沃溝四百三十一,今定三百九十;任實七百四十八,今定七百十;靈光一千一百八十三,今定一千一百五十;金溝四百五十八,今定四百二十;雲峯四百二十六,今定三百八十;長興八百八十一,今定八百六十;高敞三百九十五,今定三百六十;樂安二百二十九,今定二百;泰仁一千一百十一,今定一千八十;光州九百二十九,今定九百;古阜一千一百四十二,今定一千一百十二;珍山二百五十,今定二百;淳昌九百三十,今定九百;寶城六百六,今定五百七十六;井邑四百九十二,今定四百五十;唐津一千七,今定九百八十;興德四百五十六,今定四百二十;求禮一百五十七,今定一百二十;南原一千八百五十七,今定一千八百三十;羅州一千四百十五,今定一千三百九十;靈巖二百七,今定一百七十;全州一千八百九十一,今定一千八百六十五;潭陽八百十,今定七百七十五;鎭安四百十八,今定三百八十四;咸悅四百三十六,今定三百九十;長城五百十四,今定四百七十;長水三百七十八,今定三百三十;益山三百八十二,今定三百三十;錦山六百二十四,今定五百九十;玉果四百二十九,今定三百九十;金堤九百四十一,今定九百十;扶安一千一百六十一,今定一千一百三十;龍潭一百十四,今定八十;龍安一百六十四,今定一百十九:摠計舊三萬三千六百三十九,減一千九百五十三,今定三萬一千六百八十六。慶尙道彦陽諸色軍士六十九,今定四十;盈德二百五十七,今定二百三十;靑松二百七十一,今定二百四十四;梁山七十四,今定五十;義城六百二十五,今定五百九十四;比安三百六十,今定三百三十;慶山一百五十五,今定一百二十四;醴泉七百八,今定六百八十;奉化八十五,今定五十五;密陽七百九十三,今定七百七十;玄風一百五十三,今定一百二十;淸道四百四十六,今定四百二十;長鬐九十七,今定七十;新寧七十八,今定四十八;機長二百三十一,今定二百三;榮川三百十三,今定二百八十五;永川五百三十,今定五百;昌寧三百九十,今定三百六十五;大丘三百四十六,今定三百十六;興海一百九十五,今定一百六十五;河陽七十八,今定四十;眞寶一百八十一,今定一百五十;淸河一百,今定七十;禮安六十五,今定三十五;東萊二百六十三,今定二百三十;軍威二百八十四,今定二百五十;寧海三百三十,今定三百;慶州一千四百七十二,今定一千四百五十;仁同三百九十六,今定三百五十;龍宮二百六十二,今定二百二十;豐基三百九十七,今定三百六十;安東六百八十六,今定六百六十;蔚山一千三十,今定一千十;迎日二百二十九,今定二百五;義興一百五十二,今定一百二十;靈山二百十九,今定一百九十;巨濟二百二十,今定二百;草溪一百二十四,今定九十四;泗川九十一,今定七十;漆原九十八,今定七十;陜川一百六,今定七十六;金海五百六,今定四百八十;固城六百五十四,今定六百二十五;熊川六十九,今定五十;聞慶二百五十二,今定二百二十;咸安二百六十九,今定二百四十;昌原二百八十八,今定二百六十;星州一千五百九,今定一千四百八十;咸昌二百七十三,今定二百三十;宜寧五百四十一,今定五百十;知禮一百三十四,今定一百;河東九十九,今定七十五;居昌四百二十,今定三百九十五;高靈一百三十,今定一百;安陰一百七十七,今定一百四十;尙州一千七百七十二,今定一千七百三十;金山五百六十五,今定五百三十五;晋州一千一百一,今定一千八十三;嘉一百四十一,今定一百十;善山七百六十五,今定七百三十五;昆陽一百八十八,今定一百六十;山陰一百七十三,今定一百五十;鎭海四十二,今定二十二;開寧四百五十一,今定四百二十四;咸陽二百二十八,今定二百四;丹城九十五,今定六十五:摠計舊二萬三千八百七十,減一千九百五十三,今定二萬一千九百十七。京畿砥平諸色軍士二十五,陽川二十一,永平二十一,金浦二十一,富平二百七,加平五十一,振威一百三十六,坡州一百七,竹山一百八十四,喬桐三十六,果川五十五,麻田十,龍仁一百七十二,楊州二百六十二,朔寧九十三,陽城二百十八,抱川八十九,仁川八十九,安城一百九十一,楊根五十九,安山五十五,水原一千二百四十九,陽智九十二,積城二十五,江華二百五十,陰竹一百四十七,漣川五十五,廣州二百四十五,豐德一百十七,南陽一百九十八,驪州二百三十一,利川二百五十七,通津一百一,交河一百二十七,開城七百二十八,高陽一百六十七,衿川五十五,長湍一百三十八,竝仍舊摠計六千三百七十三。江原道淮陽諸色軍士一百九十二,高城三十四,杆城五十八,橫城八十一,狼川五十,楊口七十九,春川二百七十三,襄陽一百,歙谷二十五,旌善四十四,江陵一百五十三,平康四十一,寧越一百三十,通川四十四,蔚珍六十五,平海五十一,平昌五十一,金城一百八十五,鐵原一百四,三陟六十三,原州二百八十一,麟蹄三十三,洪川八十,金化五十五,伊川八十八,安峽七十八,竝仍舊摠計二千三百三十八。黃海道黃州諸色軍士二百八十一,海州一千一百四十二,延安六百二,平山五百十五,瑞興二百三十四,遂安二百三十一,谷山二百八十四,安岳四百二十四,載寧三百四十八,白川三百三十三,鳳山一百八十二,豐川二十二,長淵一百二十二,瓮津五十,康翎三十,牛峯二百十五,新溪一百五十七,殷栗六十六,松禾二百十二,文化九十六,長連八十,信川二百九十九,兎山一百三十六,江陰四十二,竝仍舊摠計六千一百三。平安道郭山諸色軍士六十六,宣川一百二十七,鐵山一百二十,龍川一百五十九,義州八百六十八,朔州一百四十,昌城二百三十六,龜城二百二十三,定州二百三十一,永柔三百八十,三和二百三十四,甑山九十四,咸從二百六十六,龍崗五百四十五,中和二百二十九,順安二百十一,肅川三百二十九,平壤二千八百五十三,江西三百七十,安州二百八十八,嘉山六十,江界八百二十四,寧邊四百四十四,理山三百四十一,寧遠一百四十二,渭原一百四十八,雲山五十八,碧潼四百十五,慈山一百五十八,殷山二百八十五,德川二百四十,成川四百九十六,三登五百四十,陽德七十五,祥原三百十五,孟山一百四十六,价川三百四十一,順川九十七,泰川六十四,博川七十一,熙川一百七十四,竝仍舊摠計一萬三千五百四。永安道古吉州諸色軍士二百六十七,右吉州分爲吉城、明川後,軍丁分施行,會計未到。端川二百七十二,利城一百十九,北靑五百九十七,甲山三百二十一,三水一百八,洪原一百九十九,咸興六百二十,定平二百二十八,永興五百三十一,高原一百四十一,文川一百十六,德源一百八,安邊三百二十四,鏡城四百二十一,富寧二百八十九,會寧七百三十五,鍾城一千五十二,穩城七百八十八,慶源七百七十九,慶興三百七十六,竝仍舊摠計九千九十一。兩界則其道赴防無番上往來之弊,仍舊四番,何如?」從之。摠計十一萬四百六十八。


三月


3月1日


○庚辰朔,御經筵。


○請承襲使權瑊,先遣通事張自孝、廉承源來啓曰:「天使內官金興、行人姜浩,擬於二月二十九日,發北京。」命召院相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洪允成,議支待諸事。明澮啓曰:「自孝、承源,二月十九日發北京,行十日到此,請賞之。」命各賜塔胡帖裏各一領。


○對馬州越中守宗盛弘遣人,進香于永昌殿。


○御晝講。


○傳旨義禁府、戶曹、刑曹、司憲府、漢城府曰:「凡訟事辭連人捉拿及文案考檢等事,文移外方後,不卽回報決訟,官吏藉此奄延,至爲不可。自今文移後,計往返程途,若無故過十日不回報,其監司、守令竝論罪。」


○御夕講。


3月2日


○辛巳,御經筵。


○傳于院相曰:「今天使之來,支待事煩,內佛堂待事間,移構何如?」申叔舟等啓曰:「今姑撤去,待天使回還,改構爲便。」傳曰:「可。」


○韓明澮啓曰:「御前有形名,欲使節度不在於下也。然軍容與朝禮有異,如視事及天使宴享時,形名令住門外,何如?」命議于院相,申叔舟、具致寬、崔恒、洪允成、曺錫成、金礩、尹子雲議:「形名不可用於禮行。只用於閱武,何如?」傳曰:「凡行幸亦可不具形名乎?」叔舟等曰:「禮行則可勿用。」傳曰:「凡擧動,臨時稟命,視事時則住門外,可也。」


○御晝講。


○掌隷院啓:「請諸司外案付奴婢之居京者及許接人,限本月晦日,許令自首,過期不現後覺者,勿論經赦,依律科罪,倍徵者貢。又徵許接人,役價何如?」傳曰:「同刑曹,窮極推鞫,限內未現者,依律論,又令無奴婢諸司陳告。」


○傳曰:「自今宣傳官三人入直。」


○御夕講。


3月3日


○壬午,御宣政殿,始視事。承旨等啓事,上親決之,或議諸院相,或命啓于大王大妃。視事罷,承旨以所啓事,更稟大王大妃施行,後倣此。


○御經筵。


○上黨君韓明澮啓曰:「請三日一視事。」傳曰:「可。」


○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洪孝孫自以爲:『寧死杖下,決不承服。』然辭證明白,罪名亦重,其妻父兵曹判書李克培,不可在職。請遞之。」傳曰:「孝孫之罪未著,何遽如是?」


○御晝講。


○傳旨義禁府、刑曹曰:「强盜、窩主律不當死者,論罪後竝極邊全家定屬。」


○以右贊成盧思愼爲遠接使,禮曹參判李承召義州宣慰使,行護軍趙益貞都司宣慰使,行大護軍李坡安州宣慰。又栒城君宣炯平壤宣慰使,行副護軍李皎然黃州宣慰使,中樞府知事李石亨開城府宣慰使。


○刑曹據陳言議啓:「一。國制,盜牛馬者,初犯處死,而去骨稱名者,則專以盜殺爲業,緣利重罪輕,不知懲止。今後,初犯杖一百、徒三年,再犯杖一百、刺字,三犯杖一百、黥面,四犯處絞。切隣、管領知情不告者,皆以制書有違律論斷。一。諸邑奴婢未滿額數者,不可一一充給,其有餘處,餘數亦不多,而官收其貢,本邑又役之,以致怒咨。請諸邑奴婢勿定額,其奴婢不足,殘敝最甚者,臨時取稟充給。」從之。


○御夕講。


○義禁府啓:「佛同、松山、辛致和與在逃古音金、得中、介叱同、李石伊、豆之、韓石老、白莫同、申莫同等,攻劫朴春豆。多非等家、掠奪衣物罪,佛同、松山、辛致和,律該斬不待時;古音金等追捕斬,依受敎,妻子定屬邊邑奴婢。」從之。


3月4日


○癸未,御經筵。


○以左議政尹子雲爲館伴。


○以右議政金國光爲謝恩使,吏曹參判鄭蘭宗爲副使。


○承政院啓:「遠接使齎去事目,略曰:」一。天使若問懿敬王、仁粹王妃封崇,答曰:『殿下時未受命,不敢耳。』一。一。若問齊安大君封爵,答曰:『殿下時未受命,不敢耳。』遠接使詔勑肅拜,用吉服;使臣相會,用白衣、烏紗帽、黑角帶。外方使臣及守令,亦依上項例。一。宴享,依前例,勿用樂。「


○承政院啓:「天使金興京家,令繕工監修葺;淸州家舍,亦令本官修葺。天使切族男女,依前例,備給衣服。」傳曰:「可。」


○御晝講。


○吏曹議陳言可行條,錄啓:


一。告身署經之法,非徒考其除授違誤,必先議其人之賢否,小有痕咎,輒不署經,故士類畏淸議,恥於爲非。世祖特以軍士不罕得趁時受祿,罷之,朝士署經之法,亦從而廢。臺省之淸議,無所施行,而屑屑之徒,亦無所忌。今後軍士外,朝士告身,依舊署經,過五十日未得署經,則具由啓達,後政改下,受職人員謝前行公,或物故者,其告身,已經臺諫,到吏、兵曹則出給,若未就職見代者,所受職牒還收。一。在前贓吏,永不敍用,累及子孫,以勵士風,近來此法稍弛,貪墨之徒,無所懲艾。依舊擧行,本曹及臺省,具罪錄案,以憑後考。庶孽勿許赴試,亦勿授顯官。一。平壤、永興府尹,以觀察使兼差。一。在前門蔭子弟,年過二十,試一經,方許從仕,比來此法廢弛,不學童稚,率多任官,曠廢職事。《續六典》《門蔭條》:「功臣及二品以上子、孫、壻、弟、姪、京官實行三品、外官三品守令子孫、曾經臺諫、政曹者之子,年二十以上,令祖、父、親堂伯叔、兄弟,大小官薦擧,竝錄內外祖父職名,呈吏曹,移文藝文館,試一經,中格者給牌,還報吏曹。功臣二品以上子、孫、壻、弟、姪,差司醞直長同正,京外實行三品子、孫及曾經臺諫、政曹者之子,差司醞副直長同正,隨才敍用。」《元六典》《門蔭條》:「若祖、父曾犯罷職之罪,未經改正者,不許蔭授。」今後依《六典》,施行。一。兩界守令、萬戶等,箇滿遞任,未就職前,因窠闕推移,未受祿降職,未便。今後,須一度受祿後陞降。一。凡人臣奔走服勞,職分當爲,比來一事一役,皆論功賞職,由是干謁盛行,士習不美。且別得階級,以此階高者甚多,階高則職帶八九品者,越受五六品;五六品者,越受三四品;或有不得爲三四品之職,而經爲堂上官者,爵賞猥濫,莫甚於此。今後軍功、特旨外,勿以官爵論賞,雖一級,亦不妄加,必須品品而陞,以杜非分覬覦之望。且提調及堂上、郞廳,只是一般職事,而堂上等先敍郞廳功勞,請加賞職,希望者,上恩至,甚不可。今後,毋得啓達。一。觀察使之見黜於朝廷者,守令之見棄於觀察使者,竝錄罪名于政案,若涉貪汚虐民者,終身不敍。以他事見黜情或可恕者及京外考居下者、犯私罪罷職者,越三都目,方許敍用。守令受職後,或憚路遠,或憚邑殘規避者,依六年不敍之法。一。守令、萬戶、察訪、驛丞不法,一年二度遣行臺,檢察。一。外方敎授,或至十年不遞,訓導必十五朔而遞,故敎授,憾其沈滯,訓導坐計日月,皆不勤訓誨。今後敎授隨考滿卽敍,其五考二中者,及訓導三考一中者,幷勿加階,罷職。


從之。


○御夕講。


3月5日


○甲申,御經筵。


○上御寶敬堂,召密城君琛、德源君曙、永順君溥、蛇山君灝、雲山君誡入侍。仍命副膳,經筵官、臺諫、諸承旨、注書、史官與焉。上謂都承旨李克增曰:「今觀諸曹所啓上言公事,或有經三年者。大抵申訴者,皆迫切事也。久滯至此,不可。」克增對曰:「非特上言,至如諸道啓本下該司者,不卽回啓亦不可。」上曰:「政院,其檢擧以啓。」


○傳曰:「今來天使支待諸事,令禮曹兼判書申叔舟,依己丑年例,檢察。」


○御晝講。


○礪山郡守金元信、珍原縣監金繼智辭。御崇文堂引見,命諭以治民事目十七條。


○傳曰:「出家爲僧者,納丁錢誦經之法,世祖朝已議定。今加所誦經,及丁錢數,又侵其父兄族類,使不得削髮,其中雖發心修行者,不得任意出家,不無怨焉。其議啓。」


○以黃孝源爲崇政行議政府右參贊,金從舜資憲開城府留守,魚世謙嘉靖咸從君,韓致義嘉善漢城府左尹,金堅壽嘉善行訓鍊院都正,金㻶嘉善忠淸道觀察使兼兵馬水軍節度使,成允文嘉靖京畿觀察使兼開城府留守兵馬水軍節度使,李尹仁嘉靖平安道觀察使兼平壤府尹,李繼孫嘉靖永安道觀察使兼永興府尹,芮承錫通政守江原道觀察使兼兵馬水軍節度使,梁順石通政守黃海道觀察使兼兵馬水軍節度使。以京畿觀察使兼留守,以平安、永安觀察使兼府尹,以京畿、江原、黃海觀察使兼節度使,始于此。


○御夕講。


3月6日


○乙酉,御經筵。


○設百齋于圓覺寺。


○御晝講。


○河陰君田畇卒。輟朝,弔祭、禮葬如例。畇,江華宦人也。幼時屬內侍府,累遷至同僉內侍府事,正統丁卯陞通政同判內侍府事,景泰壬申陞嘉善同知內侍府事,癸酉陞嘉靖。是年世祖靖難,賜輸忠協贊靖難功臣號,封江川君。乙亥世祖卽位,又賜佐翼功臣號,天順戊寅陞資憲判內侍府事,壬午陞正憲。成化丙戌陞崇政改封河陰君,戊子陞崇祿。至是卒,年六十二。宦官爲功臣,爵至一品者,自畇始。以兄子九卜爲嗣。時奉常寺擬諡襄敬,司憲府駁啓:「宦官雖有微勞,封君已過。易名之諡,豈宜濫加?」竟不賜諡。


○院相及承政院議啓曰:「度僧之法,《大典》云:『爲僧者,三朔內告禪宗、敎宗,試誦《心經》、《金剛經》、《薩怛陁》,告禮曹啓聞,收丁錢、正布三十匹,給度牒。』去己丑年十月日傳旨:『節該鄕吏、驛子、官奴規避其役,違法削髮,諸邑諸驛,日就凋殘。上項人爲僧者,兩宗試誦《心經》、《金剛經》、《薩怛陀》、《法華經》,中格者收丁錢五十匹,其已爲僧者,五十歲以下,許自告官,亦依上項試經,收錢。』臣等謂,非徒試經收錢之法,與良人爲僧者有異,布五十匹太多,《法華經》亦帙多。竝依《大典》施行爲便。」傳曰:「可。其諭諸道。」


○御夕講。


3月7日


○丙戌,御經筵。


○傳曰:「訓鍊院乃兵曹所屬,而今又以武臣差之,自後委兵曹注擬,且除箇月。」


○御晝講。


○開城君崔濡因焚黃、沐浴請假,將歸永安道。院相申叔舟、韓明澮啓曰:「前日李施愛反逆時,凡啓本必成二件,以一件先送於濡,聽濡可否,且濡子閏孫自募,受諭書往永安,不宣布諭書,與施愛同反,永安之亂,未必非此人導之。其女壻又以逆黨在逃,濡今老病而欲往,疑有他心。乞勿許歸,削功臣籍,廢爲庶人。」大王大妃傳曰:「濡之事,予已知之。但世祖已赦,何可更論?其女壻犯逆在逃,予所不知。今托以他事,勿遣可也。」叔舟等又啓曰:「其子乘馹往本道而還,請問其故。」傳曰:「旣不許往,又問其故,恐其騷動,其勿問。」


○諭平安東道節度使李從生曰:「今權革西道節度使,西道軍務,卿其幷治之。義州三島農事方興,令昌城、朔州人,往遼東地面,偵賊蹤跡,以備不虞。又令西道所屬當番甲士,悉赴義州,防護農民。」


○初,同知中樞府事李鐵堅,以平安西道節度使遞來,書啓本道弊瘼:


其一曰,義州人民,本居三島,安土樂業,頃因賊變,皆徙內地。今於三島,新設烟臺、木柵,使民往來業農,臣審民情,非但以涉江往來爲勞,又畏賊變,皆不願耕。臣意謂,今雖不耕其地,已設烟臺、木柵,非棄之也。若中朝畢築長墻,更嚴防戍,則實同內地,待五六年入耕,未晩也。若强違民情,則流亡可慮,姑從其願。其二曰,遼東迎送軍往還頻煩,而又赴防戍,無休息之時,因此人馬困弊。臣意謂,黃海道軍士,除番上,今赴平安鎭戍;平安道軍士,只委迎送,限年勿赴防,使之休息。其三曰,今遣敬差官,改鑄各鎭銃筒,設都會,斂所用雜物。今當使臣之來,騷擾尤甚,又今銃筒不爲不足。臣意謂,令其道節度使,隨宜逐年鑄成。其四曰,鐵山身彌島監牧官,以郡守兼任,兒馬之産,未滿其數,則考課時,以此論貶,因是不數年間,見遞者多,迎送之弊不貲。臣意謂,減孶息之數,以除民弊。其五曰,貢物雖或蠲減,守令不宣布德意,斜科橫斂者有之。今後有所蠲減,則令於諸邑各驛,張榜曉諭。


至是,命院相議之,院相等議啓曰:「其一條。已令河叔溥,觀民情,勿令强迫之矣。其二條,黃海道軍額不敷,彫弊亦甚,仍舊爲便。其三條,敬差官齎去事目,無親自監鑄之語,而至今不來,請鞫其由。其四條,各牧場牝馬百匹,一歲孶息五十匹以上爲上等,三十匹以上爲中等,未滿三十匹爲下等。立法如是,故兼監牧官,雖居官稱職,孶息數少則見罷。今後勿以此爲褒貶,通考三年,未滿三十匹者罷之,連等五十以上者賞之。其五條,依所啓施行,何如?」從之。


○戶曹據平安、江原道觀察使啓本啓:「兩道穀種不足,平安道軍資倉新穀一萬五千碩,江原道八千碩,給民備種。又給江原道陳穀七千碩,以備口食。」從之。


○戶曹據黃海道觀察使啓本啓:「本道失農尤甚,天使來往間,大小使客支待,依己丑年例,以諸邑軍資倉來豆題給,何如?」從之。


○兵曹啓:「新定軍額,內禁衛舊額二百,減一百;別侍衛二千四百,減九百;甲士二萬,減一萬。今當依《大典》試取之法,本曹同都摠府、訓鍊院,改試充之。其內禁衛不中格者,雖武科出身,移屬別侍衛甲士,別侍衛甲士則各其當番改試,不中格者,移屬正兵何如?」從之。


○義禁府三覆啓:「大黨賊牛知介,當承傳捕捉,隱匿崔松等家罪,比《大明律》:『若逃避山澤,不服追喚者,以謀叛未行論,爲首者絞。』崔松、豆含藏匿牛知介,承傳捕捉,扶執叱勑罪,律該拒敵官兵者,以謀叛已行論,不分首、從皆斬。」從之。


○御夕講。


3月8日


○丁亥,御經筵。


○以永安北道節度使魚有沼,兼鏡城府使,南道節度使李叔琦,兼北靑府使。


○御晝講,御夕講。


3月9日


○戊子,院相洪允成、金國光啓曰:「寶鏡堂御座向北,非是正殿。今又時候溫和,請於宣政殿,御經筵。」是日,始御宣政殿,仍命經筵官、臺諫、諸承旨、注書副膳。


○御晝講。


○先是,敬愼翁主與益寧君妻朴氏,訟田民,司憲府以朴氏女壻金信,洗濯文券,欲刑訊,睿宗命承旨等議,未決。至是,內出諺文,具載其時敬愼不順其母之狀,與世祖處決之由。令諸院相議之,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曺錫文、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母告其女不孝,則當以不孝罪之。敬愼翁主之訟,世祖旣斷以大義,其文記給付乃母,淑善翁主使自處分,敬愼不當更訟,官亦不當受理。今從淑善許與,決給何如?」大王大妃傳曰:「淑善、敬愼母女相訟,故世祖非之。欲斷其訟,其許與文記,盡付淑善,予所詳知,卿等亦見文記乎?」叔舟等啓曰:「臣等已見而議之。」從叔舟等議。


○遼東人張長壽及妻三姐,曾爲毛憐衛野人所擄,至是來投鍾城鎭。差司譯院正崔有江,解送遼東都司。


○御夕講。


3月10日


○己丑,御經筵。


○御晝講。


○傳曰:「今方天使出來,諸司事煩,恐官吏以《實錄》修撰,不專職事,其權罷。」


○吏曹:「去戊子、己丑兩年間,百官別加,曾不定限,故乃今三醫司、司譯院前銜及田制別監、各衙門錄事等,或稱受陳省在外,或稱擧案漏書,或稱前加不準,欲追受者多,文書汗漫,難於參考,慮恐奸僞難防,或致錯授。己丑年十二月以前未授別加,勿許除授,以除冒濫之弊,何如?」從之。


○戶曹啓:「英陵、光陵圖局內禁耕田及守護軍折給田,皆是民田,理宜償給。請以通津、金浦國屯田,準結負償之。」從之。


○刑曹三覆啓:「善山囚私奴石今奸白丁女春伊,謀殺春伊本夫蒙古里罪,律該斬待時;私奴李萬聽石今言,共殺蒙古里罪,律該絞待時。水原囚良女中元三寸姪崔敬止、崔敬孫、六寸兄崔洧霖、七寸姪崔玉泉與中元戶婢北間,謀殺中元罪,律該洧霖以尊長絞,玉泉以緦麻卑幼斬,敬止、敬孫、北間竝以期親卑幼凌遲處死。」從之。命敬孫處斬。


○御夕講。


3月11日


○庚寅,御經筵。


○義禁府啓:「權孟禧、金致云等行刑後,請梟首。」傳曰:「前此逆賊皆梟首,人不知鑑,梟之何益?且望祭在近,奠物奉進之路,梟首未便,其勿焉。」


○上請進肉膳于大王大妃,固請乃許之。


○御晝講。


○諭咸吉道觀察使李繼孫曰:「李施愛之亂,將士不屈而死者,宜錄其子孫,以勵將來。卿其搜訪,具錄實迹,竝子孫姓名以聞。」


○傳旨尙衣院,賜謝恩使金國光毛冠一、草笠一、沈束香纓子具鴉靑匹段貂皮耳掩一、鴉靑羅圓領一、草綠羅搭胡一、桃紅羅腰線帖裏一、匹段護膝一、草綠匹段貂皮虛胸一、黑斜皮靴一、套鞋具馬皮靴一、套鞋具刀子一;副使鄭蘭宗,毛冠一、鴉靑匹段貂皮耳掩一、鴉靑羅圓領一、白苧布帖裏一、匹段護膝一、草綠匹段貂皮虛胸一、馬皮靴一、刀子一。


○賜奉先寺奴婢竝四十口。


○傳旨漢城府曰:「京中孝子、順孫、烈婦行迹特異者,旁搜錄啓。」先是,儒士尹承顔早死,其妻居文義縣,有姿色,土豪姓朴者,欲以爲妻,因其兄要之,陰約期日,而尹妻不知也。至期聞之,計無所避,閉戶自經而死,邑人義而憐之,竟爲朴所沮,事不上聞。


○御夕講。


3月12日


○辛卯,御經筵。


○王大妃誕日,上進表裏于內庭。


○日本國一岐州守護代官眞弓兵部少輔源武遣人來獻土宜。


○傳曰:「前日,院相或以觀射爲不可,今更思之,文臣則或因經筵數引見,武臣則未得接見。今後欲於每朔,因觀射接見,何如?」院相申叔舟對曰:「允當。」


○傳曰:「王大妃與仁粹王妃同殿,則序次何以爲之?」院相申叔舟等啓曰:「仁粹王妃旣崇尊號,名位已定,當以兄弟之序爲次。」


○御晝講。


○御夕講。


3月13日


○壬辰,視事。


○御經筵。


○義禁府啓:「洪孝孫昨日病死,崔世豪聞之云,又有欲啓事。」傳曰:「孝孫屍付本家,世豪所欲啓,其勿更問,行刑。」


○御晝講。


3月14日


○癸巳,御經筵。


○全羅道觀察使吳凝卒,賜賻弔祭如例。凝擢魁科,不十年拜承旨,出爲咸吉道觀察使。時,李施愛將謀亂,煽動訛言,凝以措置失宜罷。後起拜本職。至是卒,年四十九。凝美容儀,喜治産,又惑嬖妻,踈正嫡。


○京畿廣州人金閏同妻一産三兒,賜米、豆幷十碩。


○御晝講。


○御夕講。


3月15日


○甲午,御經筵。


○御晝講。


○御後苑,召入直兼司僕、內禁衛、鷹揚衛、族親衛、親軍衛、別侍衛等百人,觀射。德源君曙、昌原君晟、永順君溥、月山君婷、河城君鄭顯祖、蓬原君鄭昌孫、高靈君申叔舟、上黨君韓明澮、綾城君具致寬、領議政洪允成、承旨、注書、史官及入直都摠管韓繼美。任元濬、衛將柳子光、金灌、具致洪、兵曹參判李永垠入侍。賜中多者兼司僕李季仝、洪利老、鷹揚衛盧石崐,弓一張。


○戶曹據黃海道觀察使關啓:「本道非徒失農,今次使臣支待事煩,平安道入送軍資米二萬碩,請竢明年漕轉。」從之。


3月16日


○乙未,視事。右承旨韓繼純,將都摠府啓目啓:「承政院使令孫千金直行御路,又無信符罪,律該杖一百。」上曰:「御路直行,固有罪矣。無信符而入門,守門者亦非矣。其竝鞫之。」


○御經筵。


○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洪孝孫雖忍杖不服而死,罪狀明白。請依律定罪。」傳曰:「所司之言當矣。但事狀未著而死,罪之,無乃不可乎?其勿更論。」


○御晝講。


○戶曹議啓陳言內可行條件:「一。本宮奴及勢家奴,暗錄他人之田,使逃避差役,甚不當。令推刷,依律屬公。一。奉先寺取柴處不遠,奴婢亦多,埋炭無難。自今年,勿令諸邑備納。一。諸邑貢案付雜物,百姓不知其數,奸吏因緣濫收。今後物數開寫,官門掛榜知會。一。司僕寺納穀草,每於歲前畢納,緣此一時坌集,裹糧留待,其弊不貲。今後依舊,日次分定,次次上納,勿使滯留。一。司僕寺納生穀草,雖定斤數,守令任情加減,未便。今後依田稅例,以田地結負數上納,有別例喂養,則臨時加定。一。諸邑貢物,必差守令領納有弊。今後布貨米?外,勿令守令領納。一。諸邑守令進上雜物,別設除役,濫收費用,又於民戶疊收未便。一。還上累次蠲減,而守令不去其簿,每歲徵督未便。一。下三道量田時,陳荒者不以實書,竝收田稅未便。一。貢墨其數百丁,則阿膠所造牛皮不下五六張。其一張價,穀至十碩,民戶督徵未便。一。貢炭民不能自納,納價於貢吏,貢吏倍徵,侵民未便。一。狸皮一張價穀二碩,黃毛一條價穀一碩,本數雖至一張一條,而守令濫收未便。一。守令雜物監納時,所納七八合則必至於升,七八升則必至於斗。甚者納用大升斗,出用小者,未便。以上七條,令觀察使,嚴加糾察。何如?」從之。


○兵曹啓:「近來以來,武士無勸勵科條,故武經講習,專不致意。至於射藝亦然。緣此武才卓異,通曉兵書,識達軍務者蓋寡,誠爲可慮。訓鍊院則專爲武官而設,自今各年武科出身閑散無所屬者,隨品差習讀官,或差權知,每日仕本院,習讀《兵要》、《兵書》、《通鑑》、《將鑑博議》、《陣書》、《兵將說》等書,或習射,令本院堂上察勤慢。且各色軍士內,有立志自願人,出番時,亦仕本院,依右例,講習射御。其中文武兼全可用者,令本院錄名,報本曹與都摠府,更試才,東、西班及守令、萬戶各鎭僉節制使,敍用勸勵,何如?」從之。


○御夕講。


3月17日


○丙申,御經筵。


○御晝講。


○傳曰:「賊人外犯罪,應徙邊定屬者,竝送平安道。」


○司憲府執義趙岷等來啓曰:「昨啓洪孝孫事,未蒙兪允。臣等更思之,孝孫之事,辭證明白,忍杖而死,請追定罪。」傳于院相曰:「司憲府昨請孝孫罪,不允,而今又來請。予欲以孝孫已死,不可追罪,答之何如?」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對曰:「孝孫不服而死,不可定罪。且所謂辭證者皆云:『崔世豪發不道語,孝孫答之而已。』臣等所以推鞫孝孫者,意其必有他事也。若以辭證定罪,則不過知而不告,罪不至於死。上敎允當。」傳曰:「孝孫已死,辭證不明,不可定罪。」趙岷等又啓曰:「孝孫無所發明,至死無一言,是自計寧死杖下而不服也。今不定罪,其計得成矣。」司諫院正言呂篪亦來請孝孫罪,不聽。


○戶曹據慶尙道觀察使啓本啓:「軍資倉陳穀一萬五千碩、鹽三百碩,賑給飢民。」從之。


○刑曹啓:「諸邑京主人,各其本邑貢物上納及選上奴充立等項事,專掌應答,所任多端,而諸司官吏,或以不緊事,發差侵督,或拿致鞭撻,因此不勝其苦,以至逃散。今後凡干外方之事,必報該曹,移文本道取辦,毋得擅便侵虐,違者,以制書有違律論,何如?」從之。


○先是,刑曹三覆啓:「機張囚學生鄭得見奸李乙枝妻裵莊,刺殺裵莊奸夫衆伊罪,律該斬待時。」從之。仍傳曰:「裵藏,雖係賤人,旣有本夫,又奸二夫,至害人命,固宜痛治。其令院相議之。」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金礩、金國光議:「裵莊屢更奸夫,致傷人命,理宜痛懲。但已經赦,不可追論。請全家徙他道極邊。」曺錫文、尹子雲議:「裵莊淫亂,敗傷風俗,勿論赦前,決杖,極邊定役。今後如此者,許本家及隣里陳告治罪,知而不告者,與犯者同罪,何如?」從錫文等議。至是,刑曹據此啓:「今後,如此亂俗之女,依《大明律》《犯奸條》,加一等施行,令本家隣里陳告等事,亦依錫文等議施行。若有奸夫自相殺害者,其女雖不知情,良人則決杖一百,京外殘亡處永屬;賤人則決杖一百,徒三年,收贖以正風俗,何如?」從之。命賤人除徒贖,決杖一百,他道入居。


○御夕講。


3月18日


○丁酉,御經筵。


○傳旨吏曹,還給李德良職牒。德良曾爲平壤府尹,濫刑殺人。至是,上黨君韓明澮啓:「德良,功臣,且有武才,可用。」故有是命。


○司諫院上疏,請追罪洪孝孫,留中不下。傳曰:「孝孫旣不輸情而死,何以罪之?」


○御晝講。


○御夕講。


3月19日


○戊戌,視事。


○御經筵。


○命錄用高麗鄭夢周、吉再子孫。


○傳旨戶曹,復立鐵場都會。前此,命以復立便否,問入直軍士。願復立者一千三百餘人,欲以鐵物,賦民納官者三百餘人,至是有是命。


○御晝講。


○刑曹啓:「今觀法司禁亂書吏、使令多行欺詐、凡奔競者,率皆因緣干謁請托者,而所捕告者,不過其婢夫、伴人,不應受罪者也;市井犯禁者,皆富商、大賈,而所捕告者,不過賣薪菜者也。甚者,憑藉官勢,橫行里閭,侵損得財,其爲民害不貲。今後受財故放者,依《大明律》《追捕》《罪人受財故縱》例,從重施行。且不應受罪人付官者及依憑侵虐者,決杖一百;書吏,他司皂隷定屬,使令,外方充軍,懲戒何如?」從之。


○義禁府啓:「軍資監奴千同、書吏蔡宗禮聞崔世豪與洪孝孫亂言,從孝孫敎誘,不發告罪,律該杖一百、流三千里;奴徐吾乙未聽孝孫敎誘,世豪到司事及宗禮、千同所聞言辭竝諱罪,律該杖一百、徒三年。」從之。命千同亦徒三年。


○御夕講。


3月20日


○己亥,御經筵。


○請承襲使權瑊、告訃使宋文琳來復命。御崇文堂引見,都承旨李克增入侍。瑊啓曰:「太監鄭同請臣等於家設宴,仍問曰:『父以子貴,懿敬封王亦奏請乎?』臣答云:『此事當稽古制以聞。我來太迫,未及議之。』」上曰:「此事果何如處之?」瑊對曰:「考古制,擬議爲便。」


○御晝講。


○刑曹三覆啓:「安邊囚私婢若今與物故奸夫黃良衣,同謀殺本夫金曲山罪,律該凌遲處死。」從之。


○御夕講。


3月21日


○庚子,御經筵。


○御晝講。


○都承旨李克增啓曰:「今當農月旱甚,李陽生所捕賊黨及他在獄者,豈皆眞盜也。請審理可放者放之。」傳曰:「予已命毋滯獄,其與院相及義禁府、刑曹議啓。」院相韓明澮、金國光、義禁判事任元濬、刑曹判書咸禹治、都承旨李克增議啓曰:「刑曹囚賊人十八,而情狀明白者一人;義禁府囚李陽生所捕賊人五十九,而二十二人,無贓證,其餘三十七人,或有杖痕,或有刺字,或贓現,或有名賊人,竝決杖一百,全家海島入送;南小門外軍士刦射人七內三人曖昧,四人雖無贓物,有名賊人,亦全家海島入送,何如?」從之。命除杖,仍傳曰:「此輩罪當死,今特減死遣之。後若逃來,以干邦憲,則予不汝宥。其以是語之。」


○禮曹啓:「謹按太宗大王祔廟儀,本曹所申節該:『《禮記》《祭統》曰:「祭有昭穆者,所以別父子也。」《春秋》《孔氏正義》曰:「父子異昭穆,兄弟昭穆同。」然則我恭靖大王、太宗大王同爲一世,今祔廟時,宜勿遷翼祖神主。且歷觀故事,晋廟六世十一室,唐廟九世十一室,宋廟九世十二室,同世異室,是古制也。今宗廟東室一間,奉安太宗神主爲便。』以此考之,則文宗大王、世祖大王同爲一世,世祖大王祔廟時,桓祖神主亦勿遷,移安西虛室,各室神主次次遷安,以世祖神主,奉安第七室,何如?」從之。


○上黨君韓明澮、綾城君具致寬書啓:


前此,通禮院、承文院、奉常寺、司僕寺行首官,仕滿則陞拜堂上官;中樞府、儀賓府、敦寧府、漢城府、通禮院、宗簿寺、尙瑞院、翊衛司官,不論仕滿,遞遷竝仍舊,何如?


傳曰:「漢城府、宗簿寺,決事之官,須久任乃可;宗親府則當不論仕滿而遞;通禮院等四官之長,皆陞堂上,無乃猥多乎?」明澮等更啓曰:「然則通禮院通禮、承文院判校,許陞堂上,何如?」傳曰:「可。」


○御夕講。


3月22日


○辛丑,大風。


○視事。


○御經筵。


○司憲府大司憲李克墩來啓曰:「臣兄克培爲兵曹判書,克增爲都承旨,臣參入吏、兵曹政廳未安,故前日引避,未蒙兪允。今則立告身署經之法,署經之際,必議除授是非。兄之注擬,弟議之未便,請避。」傳曰:「予固知卿未安也。第念,大司憲任重,實難其人。卿擧可代人。」克墩更啓曰:「臣但啓就職未安耳。豈敢擧人自代?」傳曰:「後政當遞之,姑宜益謹奉職。」


○御晝講。


○忠請道觀察使金良璥馳啓:「道內扶餘縣人忠贊衛朴孝義來告曰:『我日者到靑陽縣人池宗海家,本縣戶長李春陽亦到。春陽袖出半紙,書示宗海曰:「此書傳寫,帖窓戶,讀誦,則可免厄。」我不解文,故請聞其說,春陽解之,其說頗荒唐,故敢告。』其書曰:『雲南廣上寺近,遇一老人,年一百四十九。丁亥六月初十日死去,三日還魂,上通天界,下達地府,爲報人間事。庚寅三月,爲始風雨暴作,惡人皆死,有溫氣、刀兵之災。庚寅、辛卯兩年之間,人多死八分,有家無一人,有田不耕九,女共一夫,十家共一牛,穀無儲食。若樂信者,只免庚寅、辛卯兩年之災;傳書一本者,免一身之災;傳書二本者,免一家之災;傳書三本者,得見太平;若不信者,得見血光之災。右遼東來新降和尙書也。』臣令溫陽郡守金仁民推鞫,捕得謄寫傳示者,金得義、金仲迎,僧仁泂、義照、覺會囚禁,僧性浩在逃,時方搜捕。」傳曰:「其諭觀察使,急捕性浩,窮問妖書出處以啓。」


○御夕講。


3月24日


○癸卯,國忌。傳曰:「凡祭散齋、致齋,皆停經筵,則停日爲多,散齋勿停,何如?」院相韓明澮等啓曰:「經筵非視事例,散齋御經筵爲便。」傳曰:「可。」


○傳曰:「請承襲使權瑊、告訃使宋文琳委去事有輕重耶?其竝賞文琳乎?賞之則當從何例?」韓明澮啓曰:「二人委去事雖異,然於使事同議措置,則無間也。但論賞在上裁。」


○下書全羅道節度使許琮曰:


前日,主將朴仲善齎去敎書內:「有能捕獲張永奇者,賞職超三資;願受賞布者,給綿布百匹;賤口免賤;鄕吏、驛子免役。」其捕永奇者,卿與觀察使覈實,毋使無功者濫受。


○慶尙道觀察使李恕長馳啓:「私奴者介到開寧班中奴孫衆伊家,與僧人海恒相詰,海恒自稱議親李氏之子,者介言:『汝之議親,未可知也。雖實議親,龜城君亦作罪,安置于外。雖打下,何害?時代某氏,亦幾日治國乎?』臣已令囚禁。」命下義禁府。


3月25日


○甲辰,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3月26日


○乙巳,御經筵。


○御晝講。


○先是,綾城君具致寬啓曰:「掌隷院訴訟浩繁,而堂上只一員,若有故不坐,則事多留滯。且凡人不能無偏見執一之弊,請加設兼判決事一員。」命以西班職兼差。至是,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判決事雖一員,苟得其人,不見其不足,今設兼判決事,古無其例。敦寧府不任事之官,而今官制,多設堂上官;義禁府若無獄囚,則亦無所事,而郞廳十人,皆爲祿官,冗官似多。且三都監,今方論賞,當初奔走請托者,爲有今日也。請勿以官爵賞之。」傳曰:「判決事一人,或有故則廢事必多;若有請托者,則二員必駁議,故欲置兼官耳。敦寧府堂上郞廳,時未定數;義禁府郞廳,則事務至緊,且祿科有餘,故欲設實官耳。三都監論賞,時未定議。然所言皆是。」


○御夕講。


3月27日


○丙午,御經筵。


○院相及承政院議三都監論賞節目以啓:「都提調、提調,給兒馬一匹;郞廳資窮準職者,給兒馬;行職者,陞職;準資授職者,陞守職;未敍用者,敍用。國葬諸事監役官、哀冊諡冊書寫官、禮曹郞廳、頓遞使、從事官、道路、橋梁差使員、山陵諸事應辦差使員、請諡、上諡祭執事及醫員,依郞廳例施行;錄事,每一日,給別仕二;畫員、書員,亦依錄事例施行。別監役,西班職雜職中,隨闕敍用;一等給祿匠人,第其功勞,給米、布有差,何如?」從之。傳曰:「山陵都監尤苦,其加賜提調虎皮一張、郞廳鹿皮一張。」


○御晝講。


○賜權瑊田三十結、奴婢四口,宋文琳田二十結、奴婢二口,書狀官金湘及通事黃中田十結,張自孝田八結。


○戶曹啓:「廣興倉掌東、西班祿俸。舊設京江兩倉,今京倉合於江倉,而倉不加構。因此一年收納米、豆,移納他司者過半,每等頒祿,常患不足。臣等意,豐儲倉有兩京倉,不必又設江倉。請革江倉,屬於廣興倉。」從之。


○御夕講。


3月28日


○丁未,永安北道節度使魚有沼馳啓曰:「臣到鍾城府,李巨乙加介弟阿多哈來謁,言其兄被殺,哀痛哭泣,臣諭以巨乙加介罪狀及前降諭書之旨。答云:『我其時適到火剌溫兀狄哈家,聞兄死,不知見殺事由,及聞中樞權豆、朱章哈之言,乃知之。意謂新節度使不可不謁,故來爾。今聞節度使之言,我兄固自取也。』仍叩頭不已。臣優給魚、鹽遣之。後阿多哈又與弟處虛乃及巨乙加介女壻融乃來謁,仍請上京,臣答以:『農時不可上京,姑待冬節。』阿多哈等懇請不已。」傳曰:「許上來,何如?」院相等啓曰:「允當。」卽諭有沼,令從願上送。


○戶曹啓:「洛山寺收稅田,請以慶尙道三嘉縣田二百結,折給。」從之。


3月29日


○戊申,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前日請勿論賞三都監,敎云:『時未定議。』昨聞論賞事已下。大抵人臣所爲,皆職分事也。請收成命。」大王大妃傳曰:「三都監,予本不欲賞,主上請曰:『服勞大事,不可不賞。』予不得已。但令陞職勿加階。」濱更啓曰:「三都監論賞,上敎允當,祭執事則一日服事耳。豈宜論功?請勿行賞。」傳曰:「爾言至可當。」從之。


○禮曹啓:「今當耕稼之時,累旬不雨,請祈雨。」承政院啓曰:「今見節候,慮有旱徵。請禁酒。」竝從之。


○仍傳曰:「各殿亦勿進酒。」院相曺錫文、都承旨李克增啓曰:「前此祈雨無效,旱甚然後減膳。今之旱,未至太甚,請祈雨無效,然後勿進。」傳曰:「禁民用酒,而用於宮中,可乎?」


○傳曰:「旱甚,已令禁酒祈雨。又欲徙市,何如?」院相曺錫文啓曰:「今不甚旱,姑俟數日行之,何如?」傳曰:「可。」是夜二更,始雨徹朝。


○傳旨吏、戶曹曰:「凡中外各衙門文書,官吏不用意看守,以此奸吏因緣竊取,或汚陋毁敗,終難考據,至爲不可。令後,戶籍、田籍、軍籍及錢穀決訟可考文書幅數置簿,官吏遞代時,解由幷錄傳掌。」


夏四月


4月1日


○己酉朔,忠淸道觀察使金㻶辭,傳曰:「今因齋戒,未得引見。軍籍事重,卿宜詳加考覈,毋漏富戶,毋及貧弱。刑獄亦當速決無滯。」


○大王大妃下素屛于承政院,傳曰:「令經筵官,採古可勸可戒事書之,將置御座左右,以備朝夕觀省。簡策必披閱然後可見,若書之屛,常在目前,自不得不觀,必有所補。」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成均館,乃講禮之地,而同知事鄭自英、大司成申自縄每相詰,輒加陵辱,非示諸生以禮義也。請改差。」從之。自英與自縄,皆執拗好勝,故至此。


○傳旨戶曹,給太監金興姪金淡、金孝文、金澄等米豆幷十碩,姜玉姪子姜繼叔京畿近處田一結,又復姜繼叔公州農庄,金輔長湍本家。


○永順君溥卒,輟朝弔祭禮葬如例。溥,廣平大君璵之子,正統甲子七月生,是年,璵卒。世宗哀其幼孤,傳旨議政府曰:「廣平不幸夭折,予甚悲之。幸有遺嗣,呱泣襁褓,尤可憐憫。其俸賜爵秩,一視親子之例。」年五歲,育于宮中。嘗囑文宗、世祖曰:「汝等異時亦當體予意,撫視此兒,無替終始。」及年八歲,授嘉德,封永順君;景泰乙亥,加昭德;天順己卯,陞興德。世宗深念世宗遺意,常令侍左右,凡出納之命,勘覈之務,率多委之。成化丙戌,中登俊試,世祖命取試券覽之,大加稱賞。丁亥,平李施愛,溥以出納聖算,策功,賜精忠敵愾功臣號,陞顯祿。戊子,世祖幸溫陽取士,溥擢重試第一人,及還宮,兩殿幸其第,賜米五十碩。己丑,睿宗誅南怡,溥亦與有功,賜輸忠保社定難翊戴功臣號。至是卒,年二十七。諡曰『恭昭』:敬順事上,恭;昭德有勞,昭。


○先是,命考懿敬王追封、仁粹王妃尊崇等事及中朝奏請古例以啓。至是,春秋館、藝文館啓曰:「我太祖卽位、追上穆、翼、度、桓四祖尊號;高麗成宗追尊戴宗,顯宗追尊安宗,竝無奏請例。」


4月2日


○庚戌,傳曰:「永順君,非他宗親之比。世宗付托于世祖,世祖眷愛特厚,今送終之事,宜加等。」乃賜米豆幷八十碩、正布四十匹、白苧布六匹、白綿布六匹、石灰四十碩、楮注紙一百五十卷、蠟燭、草芚、油芚等物。


4月3日


○辛亥,大風雨。


○院相崔恒、金礩及諸承旨等啓曰:「今因溥卒,進素膳,過禮。請進肉膳。」大王大妃傳曰:「主上已進肉膳。予則永順常在眼前,今亡矣,不忍食肉。」上傳曰:「大王大妃不許肉膳,予今請進。院相等當更請。」院相、承旨等更啓曰:「一日已爲過禮,恐不可累日行素。」大王大妃傳曰:「然則欲盡今日而止。」


○柳子光伴人朴成幹告子光有亂言。命院相崔恒、金礩及承旨等問,成幹言曰:「子光與弟子晳言:『去夜所夢凶。日初昇,射中卽墮。』子晳曰:『好夢也。』子光曰:『正合予意。』子光因言:『前日南怡至愚,漏洩於人,雖父子何敢言之?若從其謀,則予與怡不知誰得。我率兵士三、四十人,犯夜先除頭頭人,則則誰能抗之?』」命內禁衛將金灌,率兼司僕十五、校尉十五,拿子光以來,命諸院相,就承政院,鞫子光。杖訊子光及證聽人筒介匠安守長、學生鄭興老各一次,皆不服,夜已四皷矣,命囚子光于西所。


○義禁府三覆啓:「僧宗惠奸義母未致罪,宗惠、未致竝律該斬不待時。」從之。


4月4日


○壬子,柳子光在囚所,有軍士持筆墨過者,子光奪之,卽裂其衣幅,書上言曰:


臣無所言,臣無有言。臣別無材能,濫蒙世祖大王罔極之恩,得拔微賤之中,數年之內,位至宰相。且南怡爲變之言,聞之之日,罔知所措,卽馳馬以啓,得首功,今則位至一品。臣常伏念爲國盡忠,靑天白日,臨在頭上。今朴成幹受罪於臣,謀欲陷臣,誣告臣口所不出之言。倘曰臣果言之,筒介匠等左右稠人中,敢與迷劣之弟言乎?天地神祇,昭昭在上。臣無有言,臣無所言。若以臣有言而諱之,遂置臣誅死之地,則臣蒙國恩已足,此身無足爲惜,其歸地下,此冤何伸?伏惟殿下深酌臣心,使臣無所抱冤而死。臣無有言,臣無所言。臣在囚中,罔知所措,涕泣之至。


○大王大妃傳曰:「子光之事,其伴人進告而弟證之,故不得已刑訊。今元告者多變辭,而其弟亦愚癡,所言不足信也。子光,功重大臣,放之若何?」院相申叔舟等啓曰:「元告及事干人所言不一,不可遽放。遣承旨,看審發言之處,分揀爲便。」命右副承旨李崇元,往子光家審之。


○大王大妃傳曰:「子光所言如是,成幹之言,慮或未實。子光解鏁何如?」院相等啓曰:「今日內須當分揀,不必解鏁。」


○大王大妃傳曰:「朴成幹前後所言相違,其詰問窮推。」成幹隨問變辭,皆無所據,命杖訊之。纔六度,便輸情曰:「前日子光令造皮鞋二部,以不卽應命,杖至六十,故含恨欲害,造言以告耳。」命下成幹于義禁府,召子光傳曰:「成幹之言,涉於疑似;汝弟之言,亦相似,故不得已杖訊,予之過也。主上雖欲勿訊,予之所爲,何敢沮之?其勿尤我。」子光曰:「臣幾就死地,不意今日,聖鑑洞照。」叩頭不已,命饋酒遣之。


○下書遠接使盧思愼曰:


今因押解官崔有江事目,知兩天使已到遼東。卿審同封事目施行。一。聞兩天使到義州,上使欲先行。果爾則卿從上使,宣慰使李承召從副使而來。一。卿語兩天使曰:「殿下未知兩大人別行,獨遣我來。今我陪上大人而行,則副大人無陪行者,且入京日,殿下迎命爲難。兩大人一行,何如?」如是而不聽,則告之曰:「我當陪上大人而行,宣慰使李某,陪副大人而行。」一。聞天使於一路,不使女人與炊飯諸事,卿悉此意,沿路諸邑,勿令女人執事。


○下書京畿、黃海、平安道觀察使、開城府留守曰:


押解官崔有江事目內:「上使太監金興、副使行人姜浩,率頭目三十人,齎樻子一百四十七,本月初七日發遼東。」其審之。


○義禁府三覆啓:「申同金、李成己、金仲山、朴仲山與物故乃斤乃、巨亐未强盜罪,律該斬不待時。德生與女壻乃斤乃同居不首罪,傳旨:『節該藏匿盜賊而不首者,皆以盜論。』德生亦斬不待時。上項各人妻子,依受敎,永屬邊邑奴婢。」從之。


4月5日


○癸丑,視事。


○御經筵。


○日本國筑前州宗像郡知守氏鄕,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命曾經政丞及議政府、六曹,議世祖配享功臣,乃以西原君韓確、吉昌君權擥擬定。


○先是,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請令議政府、六曹及曾經政丞議,擇才行兼備者置簿,差藝文館兼官。至是,擇柳睠、金季昌、李克基、崔永隣、任士洪、李陸、崔敬止、柳洵、成俔、盧公弼、李瓊仝、孫舜孝、金宗直、朴孝元、崔淑精、蔡壽、孫比長、金紐、裵孟厚、鄭徽、朴始亨、洪貴達、金潤宗、金礪石、南季堂、李益培、金崙、李祐甫、李則、金克儉等三十人以啓。


○傳曰:「新定吏典,令院相及諸承旨,詳加考校以啓。」


○傳曰:「司諫院任大員小,其加置正言一員。」


○御夕講。


4月6日


○甲寅,御經筵。


○傳曰:「新定《大典》,雖經院相讎校,然恐猶有錯誤,令李克墩、崔灝元、金紐更校。」


○御晝講。


○傳曰:「同知事李克墩,以大司憲,無故送西,可授六曹參判。」


○大王大妃傳曰:「前日主上未寧,醫員金尙珍、朴從瑞直宿有功,其賜尙珍兒馬一匹、從瑞米豆幷四碩。」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行司直辛昀,本無功勞,年過七十,無所任,食祿未便,乞罷去。」從之。


○命減楡岾、洛山、奉先、正因、上院寺稅外雜役及奴婢雜役,楡岾、洛山鹽盆稅。


○藝文館請,以太公《丹書》、程子《四箴》、唐李紳、聶夷中、李濆《傷田家時》三首,書于內出素屛。命前知中樞府事成任書之。


○戶曹啓:「大抵水夫之役,非如驛吏自備立馬之例,其船隻、什物,令諸邑諸浦備給,且氷合時,在家休息。《大典》,水夫位田一結三十五負,而今奪他人祖業田,盡充其數,實未便。只復其所耕田雜役,何如?」從之。


○以洪允成爲大匡輔國仁山君,尹子雲大匡輔國議政府領議政,金國光大匡輔國議政府左議政,韓伯倫大匡輔國議政府右議政,韓致仁資憲西城君,鄭崇祖嘉靖吏曹參判,宋文琳嘉善戶曹參判,李克墩嘉善刑曹參判,韓㠖嘉善工曹參判,李克基通政成均館大司成。


4月7日


○乙卯,義禁府啓曰:「朴成幹言有密啓事。」傳曰:「成幹之言,必不的實。然欲有所言,問之何如?」院相申叔舟等啓曰:「成幹於法當死,死囚出入闕內,恐未便。令義禁府問之,何如?」傳曰:「成幹自料當死,謀免其罪,亦必誣告他人。如有可言事,初問時,必盡言矣。勿問何如?」院相等對曰:「允當。」


○傳曰:「宗親、儀賓、功臣子、壻、弟,都承旨每政啓達,次次敍用。」


○前知中樞院事鄭陟進世宗朝所定雅樂一帖、樂譜一帖、宴享歌詞三帖。命饋酒,賜《高麗全史》。時,陟年過八十,氣力不衰,上嘉其老健,命後政敍用。


4月8日


○丙辰,諭諸道觀察使曰:「近來告訐成風,或欲報怨,或要賞賚,誣訴人大罪,牽引相逮,動至數十,因此人不自保。前歲,有金有智者,爭田不得,怨其守令、監司,誣告謀反,反坐其罪,然猶不懲。今有柳子光伴人朴成幹者,受罪於子光,誣告謀反,命大臣,鞫問得情,將置極刑。因念愚民妄謂誣飾大罪以告,則國家不復推究,卽置於法,遂爲報讎蒙賞之計。然豈有不究其情,而從其所誣哉?初欲害人求利,而反受大罪,其爲冥頑,不亦哀乎?況被誣之人,枉罹囚繫,亦可愍也。若陰謀大逆,關係宗社,知而不告,自有其罪,其令諸邑,曉諭民間,無不周知。」


○義禁府啓:「金嶠令軍官辛秀武、鄭山老、鎭撫金得麗等,擊殺李巨乙加介,又囑慶絍,匿不啓達罪,杖一百、充軍。慶絍聽金嶠請辭,當承傳下問時,匿嶠令軍官擊殺罪,杖一百、徒三年。虞候李昭、評事曹兗河知嶠令軍官擊殺,而以軍士等擅殺,詐飾啓聞罪,竝杖九十、徒二年半。辛秀武、鄭山老等聽嶠之令,擅自擊殺罪,杖一百、充軍。」傳曰:「金嶠、李昭,只罷職;慶絍收職牒,徒三年;兗河、秀武、山老等,竝收職牒,依律施行。」


4月9日


○丁巳,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今昌陵之役纔畢,旱氣又甚,請停內佛堂之役。」傳曰:「今已撤破,若不卽改構,經夏材木,必至腐朽,不得已也。」濱更啓曰:「非徒昌陵役纔畢,前年光陵、英陵之役,百姓勞苦,今天使又來,不可不停役。」不聽。


○戶曹啓:「司僕寺穀草二萬八千六百四十六同、生草九萬九千五百八十同,司畜署穀草二千四百十四同、生草五千同,典牲署穀草千八百六十六同、生草六千同,瓦署穀草四百五十同、生草二千一百同,東、西氷庫穀草二千九百四十九同,司圃署穀草二千四百八十四同:此貢案所載京畿諸邑輸納數也。守令分定民間,多少任意,民受其弊。請今後從民戶所耕田結分定。國用田,則水田一結,穀草四束重四十斤、生草一同七束半重一百十斤;田二結、穀草四束重四十斤、生草一同七束半重一百十斤。功臣田、別賜田、職田則生草依本數納之,其穀草旣田主收之,可令減半收納。且令守令,錄佃夫姓名及草數於田籍,成兩件,一藏本邑,一送所納之司,又預定納上日期,令佃夫自納,其有未收及過限者,依田稅未收例,科罪後徵納,何如。」從之。


4月10日


○戊午,傳曰:「近者,累月不雨,耕種失時,將欲求言革弊,以答天譴。然往日陳言,亦有未及施行者,宜卽擧行。」院相韓明澮等啓曰:「今此旱乾,雖是適然,聖心豈以爲然也?人主一言,可以動天,宜下求言之敎。」


○傳旨議政府曰:「予以寡昧,叨承丕緖,恐不克負予,夙夜憂懼,思欲興利祛弊,進賢退不肖。令文、武六品以上,各擧賢能,又令大小臣民,悉陳時弊,庶幾弊無不革,賢無遺滯,以合天心。而今當耕稼之時,累旬不雨,是必有致此之由。獄多冤滯歟?野多遺賢歟?民弊未盡祛耶?恩澤未下究耶?賞罰失中耶?工役妄興耶?其令大小臣民,實封以聞,言雖不中,亦不抵罪。」


○韓明澮啓曰:「昔新羅、百濟、高句麗三國鼎峙,惟新羅國富,以其民力農故也。今慶尙道,卽古之新羅之地,其民之力農,倍於他道,凡堤堰、川防,無所不爲。我世祖留意堤堰,以臣爲都提調時,有永柔民上言,欲廢堤堰爲田者,且雨澤以時,故遂廢之。然堤堰之利大矣。堤防貯水,則雖遇旱乾,猶足以灌漑。請復立提調。」傳曰:「堤堰誠有利矣。世祖豈忽焉而廢之乎?無乃有弊而然耶?令戶曹檢擧足矣,何必別置提調?」明澮曰:「雖設提調,無衙門,固無弊也。然令戶曹檢擧亦可。」傳曰:「令戶曹專掌檢擧,而察守令勤慢,以爲賞罰。且自今令朝官出使者,檢察以啓。」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來啓曰:「今改構內佛堂,臣等謂,近者山陵之役連歲,且今天使之來,山臺等事,民力已疲,旱氣又甚,不可興土木之役。請罷之。」傳曰:「先王所創,毁撤改構不可,然術家言:『舊基不利於國。』故毁之。今停役經夏,則材木必至無用,後若更備,民弊反多。此予所不得已也。」致亨等更啓曰:「先王成憲,猶或因時損益,況此一寺乎?」傳曰:「昨聞卿等之言,意謂欲其權罷,今聞所啓,欲我永罷也。其勿更言。」致亨等曰:「今以旱甚,禁酒、閉門、徙市,而獨於土功不已,其於悶雨,何如?不得已則雖不永罷,今姑停役,何如?」問提調具致寬,致寬對曰:「時未竪柱,雖停罷,其材可用於後日。且以旱甚,臺諫論啓,罷亦無妨。」傳于致亨等曰:「意謂竪柱,今聞時未竪柱,故命停役。後當更構,其勿復言。」


○義禁府啓:「崔水山,前任乃而浦萬戶,私用沒官倭物沈香等罪,計贓八十四貫,律該四十貫以上斬待時。事在赦前勿論,其贓物依數徵沒。」從之。


4月11日


○己未,太白見於西方。


○視事。


○御經筵。講訖,命視事時入侍宗、宰副膳。


○傳曰:「江原道,地高氣寒,凡物産出太晩。薦新蔬菜帶根採進有弊,今後勿進。」


○義禁府三覆啓:「僧玉修、六正與良人吳孟夏結黨,刦沙峴行人强盜罪,律該斬不待時。」從之。吳孟夏特減死,決杖一百,全家屬殘驛吏。


4月12日


○庚申,御經筵。


○傳曰:「今旱甚,放輕繫,何如?」院相曺錫文等啓曰:「舊例,遇旱必降德音。」傳曰:「中外輕繫,悉令放赦。」


○傳曰:「聞英陵圖局,民田多致陳荒,其中失業者,尤可怜憫。今任元濬以獻官下去,其應許耕處,令審視以來。」


○傳曰:「決訟官吏,牽於請託,雖非難斷之事,不卽決了,苟延歲月,民冤未伸,傷和召災,靡不由此。今後此等官吏,當重論以警其餘。」


○御晝講。


○義禁府三覆啓:「全羅道臨坡縣囚奴石山、良人金生、婢禾德亂言罪,依《大典》,凡亂言干犯於上情理切害者,處斬、籍沒家産。」從之。禾德,減死,決杖一百,永屬極邊官婢。


○以高台弼爲嘉善全羅道觀察使。


○御夕講。


4月13日


○辛酉,御經筵。


○全羅道觀察使高台弼來謝恩,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引見,承旨等入侍。大妃語都承旨李克增曰:「天心,豈欲使斯民飢餓哉?今旱甚,民不得耕稼。是必政有闕失,天譴之,俾予警省也。」又語台弼曰:「旱災,必因人事有乖於天心也。外方人訴冤者,必受該司退狀,乃得上言,民之伸冤難矣。」克增啓曰:「外方則直訴觀察使例也。」大妃曰:「卿宜一一聽理,使自得伸。天使支供物官中可辦者,勿收於民。卿歷仕累朝,備諳事體,故委以方面,往愼哉!」


○御晝講。


○傳旨刑曹曰:「今當農月,雨澤愆期,慮有冤滯。自今四月十三日昧爽以前,京外犯十惡、殺人、奸盜、放火、發塚、受贓、詐僞、故出入人罪、知情故縱者外,流以下,咸宥除之。」


○御夕講。


○禮曹啓:「慕華館池邊蜥蜴祈雨,漢江壇聚巫祈雨,三日而止;城中各戶,一日一時,祀門焚香,三日而止;楮子島畫龍祈雨及四方龍祭,以次擧行,亦令諸道,擇日祈雨。」從之。


○刑曹三覆啓:「慶尙道安東囚婢寶背與奸夫奴石丁,謀殺本夫石伊罪,寶背律該凌遲處死,石丁斬不待時。」從之。


4月14日


○壬戌,御經筵。


○傳曰:「農時採蕨,其弊不貲,進上外,闕內諸處所用,其竝除之。」


○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俱以非材,濫叨言責,常思竭智盡節,少裨聖明,而學術空踈,見聞卑凡,罔效一得之愚,坐竢罷去者有日矣。伏讀聖旨,聖心憂旱,以六事自責,且令臣僚實封以聞。噫!有言責者,不命且不當默默,況導之使言乎?臣等嘗聞,善而祥,順也,善而或災,其變也。恭惟,聖上卽位之初,釐革宿弊,恩澤及民,和氣普洽,休祥自當日臻矣。屬方田時,驕陽爲孼,上煩宸慮,此特時運之變,豈有所謂召之者歟?昔宋景一言,熒惑退舍,殷湯六責,甘澍輒下。天道感應之速,不可誣也。殿下一言及此,天地神明,監臨在上,朝夕甘澍,沛然也無疑矣。竊觀,今可祛之弊,剸除略盡;可行之事,修擧無餘。所貴者,惟責實效,不爲文具,愼初慮終,畫一勿失而止耳。凡古昔帝王之初政也,未嘗不赫然有爲,輔佐之臣,皆大有建白,以唐、虞三代自期。至乃狃於昇平,溺於宴安,雖號英主,不能無少懈,嬖幸邪媚之徒,緣間而起,中以所欲,讜言日郤,君子日踈,國事日不覺其非矣。今殿下新圖庶政,如日方升,憂勤寅畏之聞,播於遠邇。正恐一念或弛,一日或肆,逸遊或以易憂勤,邪侫或以間君子。此臣等所以不敢不爲之先慮也。伏願,殿下所其無逸,日愼一日,處高危則思謙降,臨滿盈則思挹損,遇逸樂則思撙節,在宴安則思後患,見可欲則思知足,將興繕則思知止,防壅蔽則思延納,嫉讒邪則思正己,行爵賞則思因喜而僭,施刑罰則思因怒而濫。兼是十思,而行之以悠久,守之以誠信,則民心悅而天道順,五徵時而百穀成,沴變爲和,災化爲機,太平之治,可立致矣。古人有言曰:「應天以實,不以文。」願睿鑑留神焉。所有便宜事件,條付于後,且望財擇。一。凡受職滿六十日,告身未準者,例奪階徵祿,前後被收者,無慮百數十人矣。蓋受職之人,或以積勞,或以覃恩,皆非無故而授。昨日之授,必因功恩,而今日之收,非關罪辜,恐非待士以禮之道。以進秩爲榮,人皆有是心,豈無疾病事故,而故不準告身歟?間有痴不曉法者,固不足論。至於遐方絶域守令若敎授之輩,初不知加階日月,而奪階之令已下,豈無缺望?近蒙聖恩,屢加詳問,還給者固多,而其收者亦不少。原初奪階徵祿之意,只爲濫授者設也。今署經之法已復,雖曾有謬受者,自可憑驗。請諸奪階者,命皆還給,以廣恩澤,幸甚。若夫軍士不在署經之限,應須考準,奪階之法,似不可廢。然當新授告身之時,須驗前度考準,告身乃署,則不煩奪階徵祿,奸僞自戢矣。一。沙場戍士,坐甲暴露,能風與寒,古稱艱苦。以我國三邊言之,兩界北道尤苦。故其守令未挈家者,例於京倉給月支米,以贍其家,獨萬戶,祿不及妻子。蓋凡口子者,皆當賊路要衝,兵單力弱勞瘁則倍,而恩例有減,恐非所以重祿勸士之道,計今兩界口子,夷險間劇,未可以一二言也。若會寧之高嶺、江界之滿浦,與彼接界,朝夕受敵之地,苦可知也。以此料之,吉城以北,熙川以西萬戶,比諸安軀育妻子之臣,勞逸相懸。請兩界、北道萬戶家,給月支米,以勸戍士,幸甚。且敎授分敎外方,風化是司,雖其人未必皆賢,其任亦未可少之也。世有稗官小吏,秩滿待報,輒得榮遷,而爲敎授者,由科目出,局於邑庠,至有八九年不調,亦非所以出入均勞之意。請敎授堪任者隋例進用,其敎授、訓導中,不辨魯魚,不任爲師者,悉皆罷遣。且自今,非科目出身者,勿許拜敎授,除兩界外,須用生員、進士,許拜訓導,以謹庠序之敎,幸甚。一。世祿之家,奢麗敝化,自古所歎,而高髻一尺,廣袖匹帛,蓋其所尙者,使之然也。今俗婚姻之家,競以財相高,奢侈無節,其富足者,猶恐彼善於我,傾家自盡;其單貧者,以爲我不敢當某之門,惟窶之恥而不恤女壯,往往有標梅之歎。蓋奢侈之風,已累淸化,而婚姻之失節,足以傷和氣。婚姻之家,服飾、器用踰制之禁,以及烜燎之數,已有著令,請勑攸司,嚴加禁斷,幸甚。臣等又按《周禮》《荒政》曰:「眚禮曰多昏。」註:「眚禮者,殺吉禮也;多昏者,不備禮而昏娶者多也。」今旱荒太甚,請處子年壯,窮不能爲禮者,準舊法,官給粧具,以廣恩澤,幸甚。一。凡可已之役,不急之務,在平時亦當停罷,而時屈擧贏,古人尤謹焉。今刊經都監,本是權置衙門,事已便罷者也。然前事已完,後事繼作,日復一日,歲復一歲,無有罷時,計所費餞糧凡幾,所役夫匠凡幾,而費不天降,役須人作,則其弊可勝言歟?所以不敢言者,佛者之徒,一則爲先王薦福,一則爲當今祝釐。至以國泰民安,時和歲豊,無不因是也。故雖極知其誕者,不敢言其誕,極知其弊者,不敢言其弊。要在聖上洞觀而剛斷之耳。臣等前疏,略陳佛氏無益之說,請罷都監。更請以今日之事明之。佛如有靈,能利世福國,則今玆之旱也,聖心焦勞,臣庶籲呼,曰雨不雨,佛無如何。見在之事如此,則庸詎知未來之福報乎?其爲誕妄,章章甚明,請亟罷刊經之役,以舒國用。且凡新營寺社,一切禁斷,勿令民間浮費,幸甚。一。鰥、寡、孤、獨四者,王政所當先施。故周文之治歧也,小民則懷保之,鰥寡則惠鮮之。惠鮮云者,鰥寡之人,垂首喪氣,必賚與賙給之,使之有生意也。於《詩》有之:「哿矣富人,哀此煢獨。」煢獨之人,仰給公家,若不賑貸,無所於歸,豈不重可哀矜也哉?我朝賑濟場之法,卽古惠鮮之遺意。頃來廢而不設,豈非爲人人而賑之,不勝其賑也?大抵春、夏之交,舊穀旣罄,牟麥未登,中人之家,亦病阻飢,煢獨之輩,殆有甚焉。顚連無告,竈冷腸燒,日望官賑者幾何,而義倉賑貸,亦有定數,故守令旣不得發倉,坐視餓殍。或有言者則曰:「病也,非飢也。」此非細故也。今春旱滋深,牟麥不遂,秋稼雖能大熟,夏月民必艱食,況前年失農之邑,民無見糧,今復傷旱,縱使牟麥稍熟,向來拾穗爲生之徒,勢不得不流離矣。昔唐堯氏見一民飢曰:「我飢之也。」後周世宗遇淮南饑,命以米貸之,或恐民貧不能償,世宗曰:「民吾子也。安有子倒懸,而父不爲之解哉?安在責其必償也?」請預講荒政,就諸道諸邑,擇其尤失農傷旱者,賑給貧乏,勿要其必償,以廣仁政,幸甚。


疏上,傳曰:「當與大臣議而行之。」


○御晝講。


○命減膳,以久旱也。


○御夕講。


4月15日


○癸亥,御經筵。


○御晝講。


○傳旨義禁府曰:「蓬原君鄭昌孫賜給亂臣李裕基妻雪非、女子加叱仇之、末非、莫今,右參贊黃孝源賜給李裕基女子小斤召史,善山付處李貞元,瑞興安置高承益、承厚,康津官奴定屬康孝文兄孝誠、弟孝舜,孝文妻未同保授妾女子孝今,左承旨尹繼謙賜給姜利敬妻末非及末非保授子今丁、女子謁今、世今,愼氏保授姜利敬女子終今,海南安置姜利讃、姜利溫,金孝震保授姜命重,靈巖安置姜利仁、姜利順,順天安置姜利誠、泗川安置姜利興、姜利恭、姜利行,河東爲奴尹末孫,巨濟官婢定屬春非,全州接母保授卵生,戶婢石非保授億丁、萬丁,靈巖安置許氏保授連同,羅州安置趙治、趙孟根、趙季根、韓山充軍李季明,平山爲奴慶由恭,海南爲奴金孝祖,順天付處趙哲山等放送。星州官奴永屬楊有源、楊得源、楊繼源本州安置,掌隷院定屬?婢件伊、四月給其所乳養?女子修理及乳兒。」


○傳于承政院曰:「世祖將建武成王廟,議已定,未及施行。今承遺意,欲建置,其與諸政丞擬議,又令考古制,以啓。」


○下書忠淸道觀察使金㻶曰:「上天使欲於六月間,往祭先塋,次往公州,姜玉父母墳致奠。姜玉本家及父母墳,無弊修治。」


○問禮官禮曹正郞金春卿齎事目以去:「一。今副天使言:『受別勑而來。』頒勑節次,詳問取正而來。一。別賜有無,先問遠接使,頒賜節次問來,如欲頒詔日竝頒,則亦於儀註付標取正而來。一。天使欲於中宮親傳賜物,答曰:『我國無此禮,殿下竝受。』天使若强之,答曰:『當啓殿下。』一。令通事,因便問太監曰:『前此天使茶禮、酒禮皆各異,今當何如?』詳問書來。」


○御夕講。


4月16日


○甲子,御經筵。


○全羅道觀察使高台弼辭。


○下書忠淸道觀察使金㻶曰:


卿所啓林福汀等妄動浮言,固當治罪,然所言,非關國家,亦無情由,不欲加罪。卿宜以此意開諭,幷其事干人放送。


○傳旨義禁府,放全羅道珍原徒年定役曹兗河、慶尙道東萊充軍鄭山老、辛秀武。


○御晝講。


○傳旨義禁府曰:「尙州安置吳諄、礪山安置許曾,許外方從便;西平君韓繼禧賜給亂臣趙淑妻及李氏保授趙淑子都致,放送。」


○下書開城府留守金從舜曰:


今見觀察使所啓,今四月初五日,賊三十餘人到豐德地面,進士朴崇祖家放火,射中崇祖婢一名後,向開城;又三月十五日,賊十五餘人到長湍地面,私奴者古、金卜中家放火,作賊後,向開城;本月二十五日,賊三十餘人到私奴金叱同等家,放火刦奪雜物後,向開城。以此觀之,賊人聚到府境,縱橫作賊明矣,而未聞捕獲,甚不可。其速發軍追捕以啓。


○義禁府三復啓:「祿大、徐好夫亂言,情理切害罪,律該皆凌遲處死,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爲奴。李乙山、李乙生、裵龍聞徐好夫亂言不發告罪,律該知而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從之,命祿大處斬;父子減死,屬官奴;好夫決杖一百,全家極邊定屬。


○御夕講。


4月17日


○乙丑,御經筵。


○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潘熙辭。


○御晝講。


○傳曰:「太監沈澮送與申叔舟、尹子雲、盧思愼段子、鄭同送與叔舟金帶,其回奉,姑公備給之,今後皆令私備。」


○先是,忠淸道牙山居奴萬山得黃金豆仇里蓋兒一,來進曰:「天安郡南面新里有二女賣此,吾以鍮匙換之。」其重二兩八錢,乃世祖幸溫陽時所失物也。時敬差柳輊,因鞫囚,往全羅道,令輊經行,推問所得之由,至是輊鞫問,又得金銑之豆臺具二、銀鐥一以進,亦其時所失也。


○傳曰:「諸邑所進山菜、蕨菜,慈壽、寧壽、壽成三宮永除;五殿,限今年權除。」


○下書忠淸道觀察使金㻶曰:「道內溫陽溫井御室及歇息所、世子宮寢室外,許人沐浴;南湯子則宰相及士族婦女亦許浴。」


○私奴仇叱金獲獐兒以進,內賜白綿布,仍傳曰:「自今生禽獸,勿私進。」


○義禁府三覆啓:「私奴者介亂言罪,《大典》內,凡亂言若干犯於上,情理切害者,處斬,籍沒家産。奴莫同、長生、咸京、末同聽者介亂言,不發告罪,知而不告者,減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命者介減死,竝杖一百,定屬殘驛奴。


○御夕講。


4月18日


○丙寅,御經筵。


○前錄事呂克諧見尙傳金孝江言曰:「吾欲啓大黨强盜事。」孝江曰:「當告承政院。」克諧曰:「不可。」孝江曰:「然則語我。」克諧曰:「不可。」孝江以啓,乃引見。命上黨君韓明澮入侍,及問克諧,乃自己陳告奴婢事也。明澮請治克諧詐罔,大妃曰:「彼欲伸冤,無他情也。其置之。」仍謂明澮曰:「凡國葬,臨時卜地,古塚多被遷發,事出遑遽,甚可矜憫。如壽器,國家亦不得已預辦,予欲預定園陵,卿意何如?」明澮對曰:「有生必有死,古今帝王所不免。但事涉不祥,臣子所難言。今承上敎,實爲允當。」


○成均館生員權子厚等上疏曰:


臣等伏蒙聖澤,游息泮宮,今聞求言之敎,謹以學宮闕典三事,仰瀆天聽。其一曰,復泮水。恭惟,我國家定都之初,首建國學,泮水制度,一依於古,雖周官之制,魯侯之修,無以過也。頃緣增廣宮墻,泮水缺焉。于時,臣等封章陳請,世祖御書曰:「學宮無泮水,正是闕典。」臣等聞命以來,延頸拭目,以待古制之復,不幸臣民無祿,奄爾賓天。主上殿下恪遵先憲,修擧闕典,在今我初服。況此一水,在宮墻之內,則不過爲靈囿之小渠;在宮墻之外,則泮水之制備矣。其二曰,復養賢庫。國家別建一司,屬於成均,以養賢爲名,豈但供諸生朝夕之費哉?所以著聖朝養育之美意也。頃緣汰冗,倂於豊儲倉,雖國家養賢之實,不異於古,而先王建官立名之意,寧不有虧乎?其三曰,治道路。文廟前地,人家逼側,道路褊狹,若遇車駕幸學,使臣謁聖,侍立儒生,竝肩累迹,無以爲禮。古之學宮規制,必不如是。況素王百世之師,雖以天子之尊、諸侯之貴,皆北面而拜之,今大小臣民,跨馬過之,上下異禮。臣等未見上敬之,而下獨不敬者也。伏望,撤此二三家,以廣其路,樹下馬碑,使人人知尊先聖而莫之陵忽,則是亦名敎之一助也。伏惟聖裁。


傳曰:「復養賢庫、治道路則不可行,泮水則當還之。」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19日


○丁卯,大風。


○御經筵。


○御晝講。


○左參贊任元濬來復命,以英陵禁限太廣啓之,下議。院相申叔舟啓曰:「元濬審定當矣。然其限尙廣。」傳曰:「今審定禁限外田地,許本主還耕,其審定處,亦令因事下去宰相,更審以啓。」


○承政院啓曰:「近日旱甚,死囚行刑,姑停何如?」傳曰:「可。」


○承政院啓曰:「祖宗朝,凡祈雨、祈晴,亦於禪宗、圓覺寺行之,今徧行祈禱,而未得雨,請就兩寺精勤祈禱。」從之。


○院相具致寬等啓曰:「今旱甚,請依舊例,量減不緊經費。」傳曰:「可。」又啓曰:「金、銀、銅、鑞、鉛、鐵等物,我國亦産,而國家重用民力,不得以時採取,又不許民採之,用常不足。其在民間者若多,則國家取用無難,請勿禁。」傳曰:「可。」


○義禁府三覆啓:「朴成幹欲害柳子光,自造不軌之言,誣告子光罪,律該凌遲處死,籍沒家産,父子年十而以上絞。」命成幹處斬,父子減死。


4月20日


○戊辰,視事。


○御經筵。


○傳曰:「決訟官吏,有未行公事,則待畢決遞任。」


○傳曰:「內鷹師,今無所任,勿除職。」


○大王大妃傳曰:「國家機務,予不得已權同聽斷,凡所施爲,不合天心,致此旱災,將何施而可?仁粹王妃明達識事體,予欲傳付大事,何如?」院相韓明澮、金礩及承旨等同辭啓曰:「水旱之災,古昔聖王亦不得免。今弊無不祛,獄無冤滯,傷和召災,恐無其由。然聖心不以爲適然,引咎責躬,欲釋重負,當今之時,豈宜如是?」傳曰:「人多言職田有弊,故議諸大臣,皆曰:『我國士大夫俸祿微薄,職田未可遽革。』予亦以爲然。今聞朝士家,濫收其稅,民甚病之。又市裏惡米之禁,當得造惡米者罪之,今聞此輩網漏,而其持斗升,以資朝夕者,反受罪。又聞諸司點心,責令貧寒奴婢厚辦,奴婢甚苦之。又聞文昭殿祭服陋汚,甚非潔淨享祀之義。凡此數事,皆當經紀,務合於宜。」明澮等啓曰:「職田稅,官收官給,則無此弊矣。惡米,民間自相行用,不必設禁也。諸司點心之弊、文昭殿祭服陋汚,皆是官吏之過,宜令該司檢擧。」傳曰:「職田稅,令所在官監收給之。惡米勿禁。祭享衙門官吏,今後擇差。」


○傳曰:「死者,人所不免。人君當預卜山陵,使民知禁限,勿於其地安葬、耕墾,以免異日倉卒之患。然今方多事,未暇爲也。可於後日議定。」


○遣左副承旨鄭孝常于圓覺寺,右副承旨李崇元于禪宗,監莅祈雨佛事。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21日


○己巳,御經筵。


○御崇文堂,都承旨李克增、右副承旨李崇元等入啓事。大妃曰:「今旱災,恐由政事多失、刑罰不中、決訟未精而致之也。卿等可言之。」克增啓曰:「臣未知其然。但早旱如此,恐耕種愆期。」大妃曰:「職田,人皆言有弊,不特其主濫收也,催納之奴,徵索萬端,民甚病之。欲令院相議革之,何如?」克增曰:「前此科田,父死子受者,稱恤養田,夫亡妻傳者,稱守信田,世收其租。今革爲職田,而收其稅者,或有濫取斂怨者,若使官收以給,則民免收納之苦,而濫收之弊亦絶矣。」大妃曰:「聞下三道雨土,然乎?」克增曰:「臣亦傳聞之。但非災異,故不啓耳。」李崇元啓曰:「昨日,臣聞僧守眉言,古有雨土,其年大有。信知其言,則此是豐年之祥,而何乃旱如是?」大妃曰:「今民多被刑戮,予常憫之,每欲末減。然爲盜者,必燒人屋,害人命,殘酷甚矣。法豈可輕?未知何術可弭。」崇元曰:「盜賊以奪人財物爲事,至死不變,此難以德化,刑非得已也。」


○承政院啓:「文昭殿提調二員,竝以宗親差之,檢察殿內諸事,有未盡。請除宗親一員,以朝官交差,每朔三四次仕進,檢察祭物、祭器、祭服等事。」傳曰:「可。」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22日


○庚午,御經筵。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慶由恭、尹末孫、金孝祖犯重罪,屬官奴者也。不宜遽放,無已則安置可也。崔水山犯贓明白,宜正罪名,禁錮子孫,而只徵入己物。姜利敬犯大罪誅死,今遽放同産兄弟,皆不可。」大妃傳曰:「由恭等,睿宗欲放之,第以受罪不久未果耳。今以睿宗遺意放之。水山旣徵入己物,是亦論以贓吏也。利敬同産,予之族親,故放之。此有舊例。」


○御晝講。


○義禁府三覆啓:「晋州囚朴繼生謀復私讎誣告:『許永文亂言云:「伐國而立他,則必有好奇別。」』罪;禹仲昌書繼生誣告狀罪;僧信行誣爲證佐狀內同著名罪,律該凡謀反,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命繼生斬,仲昌、信行減死、決杖一百,他道驛奴定屬。


○御夕講。


4月23日


○辛未,視事。


○御經筵。


○傳旨戶曹曰:「世祖溫陽行幸時所失金豆仇里蓋兒,覓進人萬山,給綿布五十匹。」


○傳旨刑曹,放內需司永屬金宗蓮子寅孫、光孫、喜孫、女閏非。


○御晝講。


○傳曰:「予欲革職田,復科田。其問院相。」院相具致寬等啓曰:「復科田,甚有益朝官。然若考前日守信、恤養田見奪者而復給,則必奪任事者之田,而與無職之人,恐難行也。」傳曰:「非予强欲如是。但陳言者多言職田有弊耳。」


○傳曰:「今祈雨,靡神不擧,只禱於佛,尙未有應。聞廣州檢丹山逐獸則雨,欲遣司僕,打圍獲獐、鹿,以備天使宴享所用。如此則意或得雨。」院相、承旨等啓曰:「聖上悶雨至此,當依上敎,遣軍士打圍。」


○傳曰:「今旱甚,兩界江流必淺。恐野人乘間作耗,其下諭節度使,戒勑邊將,益謹隄備。」


○義禁府啓:「積城囚人豆彦,自解所著枷,又解同囚永生、衆伊、得敬等,助力刦獄卒,反獄罪;永生、衆伊、得敬等與豆彦,同謀反獄罪;良人趙生、金禾等持杖,助力刦獄罪,竝律該斬待時。」命杖一百、徒三年。


○御夕講。


4月24日


○壬申,御經筵。


○御晝講。


○下書忠淸道觀察使金㻶曰:「今見本道留獄啓本,諸邑囚人,多有累月不決者,必是守令懶於決理也。卿可督令速決,勿使滯獄。」


○內賜院相,囊子、護膝各一;都摠管、經筵堂上、郞廳、承旨、注書、史官,囊子各一。


○御夕講。


4月25日


○癸酉,御經筵。


○御晝講。


○院相具致寬啓曰:「今旱甚,番上軍士,皆是農民,其數過多,請權減。」傳曰:「今聞留京人多,市價踊貴。正兵番上者,亦是農民,其幷權減。」


○院相申叔舟啓曰:「安州要害之地,中國使臣所經處。往年臣隨天使,而行過州城,天使顧臣而言曰:『美哉!山河。何不修城池?』臣答曰:『聖化覃被,邊圉無虞,何勞城池?』爲臣雖權辭以對,心實恥之。請乘農隙修築。」傳曰:「可。」


○御夕講。


4月26日


○甲戌,視事。


○御經筵。


○傳曰:「今逼迎詔,多有可議之事,可令禮曹兼判書申叔舟、戶曹兼判書具致寬,日仕承政院;他院相一人亦可同仕,夜直則申、具兩相相遞。」


○復功臣府院君號;增置藝文館副提學一員秩正三品堂上官、直提學一員正三品、典翰一員從三品、應敎一員正四品、副應敎一員從四品、校理二員正五品、副校理二員從五品、修撰三員正六品、副修撰三員從六品,俱帶知製敎,兼經筵春秋館職;復置敦寧府領事一員正一品、判事一員從一品、知事一員正二品、同知事一員從二品、都正一員正三品堂上官、正一員正三品、副正一員從三品、僉正二員從四品、判官二員從五品、主簿二員從六品、直長二員從七品、奉事二員從八品、參奉二員從九品。


○以尹士昐爲大匡輔國崇祿領敦寧府事,沈決輔國崇祿判敦寧府事,黃孝源崇政議政府右參贊,李孝常資憲知敦寧府事,閔孝悅嘉善同知敦寧府事,金之慶通政藝文館副提學,沈潾通政敦寧府都正,柳輊通訓行司憲府執義,李吉甫通訓行司諫院司諫,徐智文通德郞行司諫院正言。


○御晝講。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赴京使臣帶率奴子,必考賤籍,以防冒率他人也。今左議政金國光帶行奴子已定,而更請率伴人而行,殊失三公之體。請鞫之。」傳曰:「政丞言:『暑時多病,患飮食無味,欲率執饌人而行,請以伴人代奴子。』故予許之,其勿言。」首孫反覆更啓,不聽。


○御夕講。


4月27日


○乙亥,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28日


○丙子,傳曰:「今後待秋行刑人,行刑時更啓。」


○戶曹啓:「凡貢賦徭役,因民所耕田結負之數而定之,今考州郡役民之例,有所謂越耕者。其兩邑地境相接,可來往耕治處則已矣。巧詐之徒,窺避賦役,其田雖在隔遠他邑,亦稱越耕,冒濫移錄,因此賦役不均,其弊不貲。今後他境相接來往自耕處外,一禁越耕移錄。」從之。


4月29日


○丁丑,兩院相申叔舟等啓曰:「近者久旱,甚勞聖慮,今日下雨,實是喜慶,敢賀。」


○院相具致寬啓曰:「近者憂旱,減膳已久,今雨澤優足,請進香醞。」傳曰:「累月不雨,枯旱甚矣。豈可以半日雨,遽進酒也。」致寬更啓曰:「此雨於田穀已洽,水田下濕處亦皆霑足。請依舊進膳。」傳曰:「更竢後雨,不晩。」


○下書諸道觀察使曰:「頃惡虎多害人,諭令設方略捕之,比聞多有所獲。但慮守令不卽行賞,使民無趨競之心,卿其戒諭守令,隨獲隨賞,勿失信於民。」


○傳旨義禁府、刑曹,放善山上林驛徒役鄭道、葛之淡、孫德右,河東官奴永屬孫繼溫,善山安谷驛徒役吳順宗、仇成,尙州洛東驛徒役朴安、閔守、金桂同,咸昌德通驛徒役黃終問,海州望汀驛徒役金何。


五月


5月1日


○戊寅朔,上幸慕華館。使臣將至,上具翼善冠、鴉靑袞龍袍、紅鞓、素玉帶,率百官,迎詔。至景福宮,使臣頒詔誥勑。其詔曰:


朕嗣守丕圖,撫御寰宇,遐方異域,咸立君長,俾治其民,易世錫封,厥有彝典。故朝鮮國王姓諱,承先事大,忠孝有聞,受封未及踰年,訃告遽云卽世,顧玆緖業,宜屬親賢。今特遣太監金興,齎勅封王之姪諱,爲朝鮮國王,繼摠國政。惟諱,實惠莊王之孫,本國大小臣民,其一心奉順,用輯和東土,藩屛中國,無替爾先王之業,斯稱朕眷待爾國之意。


誥命制曰:


朕祗紹鴻圖,懋隆屛翰。肆懷遠以爲近,庶一視以同仁。眷此東藩,世稱秉禮,允惟承序,宜屬仁賢。朝鮮國王姪姓諱,聰明天賦,問學夙成,國論攸歸,宗祧當繼,今特封爲朝鮮國王,總統國事。於乎!惟誠敬,可以脩身;惟禮義,可以爲國;惟忠,可以事大;惟孝,可以元宗。尙信始終,毋忘訓飭。


又制曰:


妻與己齊,人倫之正;婦從夫貴,彝典所先。朝鮮國王姓諱妻韓氏,律修順德,作配賢英。夫旣進於王,封爾宜相於宗祀,是用封爲朝鮮國王妃。於乎!誦《雞鳴》之詩,尙無忘於儆戒;衍《螽斯》之慶,庶有裕於承傳。祗服訓詞,永綏福履。


勅曰:


得奏,爾叔王諱,於成化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薨逝,玆特遣太監金興、行人姜浩,齎文,諭祭,幷齎詔,示爾國人。封爾諱爲朝鮮國王,繼主國事,幷封爾妻韓氏爲王妃。爾宜敬守先業,保國安民,篤忠誠以事朝廷,惇信義以睦隣境,躬節儉以舒財用,俾東土民物康阜,永爲中國藩輔之重。朕惟爾嘉,特頒賜爾及妃誥命、冕服、綵幣等件,至可領也,計開給。賜國王九章冕服一副、九旒皂皺紗平天冠一頂、〈玉、珩、旒珠、金事件全。〉九章絹地紗袞服一套、〈計七件,條副。〉深靑粧花袞服一件、白素中單一件、纁色粧花前後裳一件、纁色粧花蔽膝一件、〈玉鉤全。〉纁色粧花錦綬一件、纁色粧花佩帶一副、〈金鉤、玉、玎、璫全。〉紅白素大帶一條、玉圭一枝、〈帒全。〉大紅素紵絲舃一雙、〈襪全。〉大紅平羅銷金雲龍夾包袱三條、硃紅漆素法服匣一座、〈護箱等件全。〉紵絲丹礬紅色花一匹、鷪哥綠色花一匹、黑綠花一匹、靑花一匹、羅素桃紅一匹、素柏枝綠一匹、素黑綠一匹、素靑一匹、白細洋布十匹。賜王妃:珠翠七翟冠一頂、〈金簪、金翟、寶鈿花結子等件全。〉鈒花金墜子一箇、服一副、〈共二套,計七件。〉一套、〈計四件,副枝。〉大紅素紵絲夾大衫一件、靑紵絲綵繡圈金翟雞夾褙子一件、靑線羅綵繡圈金翟雞霞帔一副、象牙女笏一枝一套、〈計三件。〉綠織金花雲肩紵絲夾團衫一件、紅暗花紵絲夾襖衣一件、靑暗花紵絲夾裙一件、沈香色素禮服匣一座、〈護箱等件全。〉紅羅銷金夾包袱二條、包裹紅絹布包袱三條、綿布表絹裏夾一條、熟絹單二條、紵絲丹礬紅色花一匹、鷪哥綠色花一匹、黑綠花一匹、靑花一匹、羅素桃紅一匹、素柏枝綠一匹、素黑綠一匹、素靑一匹、白細洋布十匹。


又勅曰:


先因建州、三衛都督董山、李滿住等逆天背恩,累犯邊境,朝廷命將出師,往彼征勦,慮其逃遁,特勑爾國,令發兵截其後路,爾先王乃能仰遵勑旨,令人直抵巢穴,擒斬逆賊李滿住等,遣使告捷,具見忠順之誠。今三衛殘虜,輸情服罪,照舊朝貢,乃敢聲言:「要往爾國,報復前讎。」已令通事,折以大義謂:「朝鮮,助順討逆,乃敬天事大,職分當然。爾等不思自咎,欲修怨啓釁,鬼神必不爾祐,其滅亡可待。」此虜雖已聽命而去,然狼子野心,反覆不常,不可不預爲隄備。特勑諭王,令知此意,王其愼之,愼之。


○使臣就館,遣都承旨李克增問安。


○上幸太平館,具冕服,拜祭物、賻物如儀。〈祭文一道、祭物一壇、闊生綃五百匹、麻布五百匹、戔香五斤、檀香二炷。〉釋冕服,還御翼善冠、白袍、烏犀帶,與使臣,行相會禮。上令通事,語兩天使曰:「皇恩至重,罔知所措。又訓戒丁寧,諭以賊情,感激益深。」仍就座,行茶禮。上出,使臣送至中門。上還御室,小頃,上還就館,設下馬宴。上行酒,次密城君琛、蓬原府院君鄭昌孫、高靈府院君申叔舟、上黨府院君韓明澮、綾城府院君具致寬行酒。酒半,上請天使,飮頭目酒,頭目等序立月廊,叩頭。上乎執玉盃賜酒,兩天使頭目爲首者,陞殿跪受,酒飮,叩頭而出。命咸從君魚世謙、同知事許亨孫,監饋諸頭目,宴罷,還宮。命留都承旨李克增,贈天使各鴉靑緜布單圓領一、草綠紬裌㙮胡一、大紅紬腰線裌帖裏一、白綃衫兒一、白綃單袴二、黑草笠一、白鹿皮靴氈精套鞋具一,頭目各白緜布單帖裏一、黑草笠一。上使叩頭謝,副使不受曰:「敬在誠不在物,雖不受,如受也。多謝殿下厚意。」


○百官進箋陳賀曰:


伏覩,主上殿下欽受誥命、冠服、彩幣,不勝慶抃。伏以,曆數攸歸,誕撫亨嘉之運,天休滋至;篤承眷命之隆,喜氣旁騰,歡聲競沸。恭惟,聰明協舜,勇智齊湯。五位龍飛,式符神人之望;十行鳳詔,載膺茅土之頒。慶綿宗祊,事光簡策。臣等俱以庸質,獲覩盛儀,對咫尺顔,庶竭駑力,上千萬壽,願效嵩呼。


下敎頒赦,其文曰:


承自天之寵眷,旣膺宏休;守賜履以撫綏,宜布寬政。予以沖藐,嗣玆基圖,念艱大之靡堪,懷惕慮以不替,星使忽降,綸音誕頒,贈諡、賜祭之備加,且致厚賻,冕服、彩幣之兼錫,又逮寡妃,申命慇懃,龍光震耀。欲覃汪濊之澤,盍推作解之恩?自今五月初一日昧爽以前,除叛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毆罵祖父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蠱毒、魘魅、謀故殺人、但犯盜外,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在官者各加一資。於戲!雞赦渙頒,旁霑在宥之化;鴻休益永,共享昇平之期。


○是日,大駕迎詔,至鍾樓,駕前有儺戱者,傳曰:「今日儺戱,非爲我也。誰使呈戲乃爾,其問以啓。」


5月2日


○己卯,御經筵。


○高靈府院君申叔舟、都承旨李克增問安于天使,同晨羞。自是每早朝,遣宰相及承旨問安,例也。


○上幸太平館,設翼日宴。上行酒,次靑松府院君沈澮、寧城府院君崔恒、仁山府院君洪允成、領議政尹子雲行酒。天使令通事啓曰:「今日行酒,將至五巡。請殿下,命盧宰相〈盧思愼時爲館伴。〉行酒後,吾等當回杯。」上答曰:「依命。請大人,從容待禮成而罷。」副天使曰:「天子之酒九巡,諸侯之酒七巡,至於常禮,只三巡五巡而止。今酒至五巡,禮亦盡。且我量淺,不得飮。」上卽命進大膳,天使等各進回杯而罷。命留都承旨李克增,贈天使各鞍具馬一匹、海獺皮鞍籠一毛、馬粧一部、毛鞭一事、扇子五十把、六帳連幅油芚一、紫石硯一面、黃毛筆二十五柄、兎毛筆二十五柄、油烟墨十丁、赤玉墨二丁、笠帽十事、上品表紙二卷、中品表紙二卷、三幷刀子一部,頭目各刀子一部、笠帽二事、扇子二把。上使叩頭謝,副使只受扇子四、笠帽四、油芚一、毛鞭一、紫石硯一、黃毛筆、兎毛筆、油煙墨。


○捕盜將李陽生來啓曰:「有盜三十餘人,攻刦積城縣官廳及縣監衙,掠奪財物,遂向黃海道而去。」命洪純老、李陽生、金繼貞,各率京軍士五十。又授發兵符,令純老發楊州、抱川、永平、鐵原、平康軍士;陽生發坡州、積城、麻田、長湍、漣川、朔寧、牛峯、兔山軍士;繼貞發開城、豊德、江陰、平山、瑞興、新溪、谷山軍士,分道捕之。


5月3日


○庚辰,御經筵。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趙籬,亂臣趙蕃弟也。曾屬官奴,今除監察,不可。請改差。」傳曰:「可。」


○都承旨李克增啓曰:「聞頭目姜進,乃副天使族親也。無隨身夏節衣服,猶著襦衣,欲得單衣。請造給。」命賜綿布單帖裏一、苧布帖裏一、鹿皮靴一、緜布單袴一。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新除刑曹佐郞李仁文,乃李茂外孫,不宜爲省曹郞。請改差。」傳曰:「仁文,眞李茂外孫耶?更考以啓。」篪復來啓曰:「仁文外祖之父,乃李茂也。臣等誤啓耳。」傳曰:「今後,此等事,當詳考言之。」


○傳曰:「副天使,將以本月二十二日回程,宜令上天使知之。若上使不得請留,則當使人更請。」


○傳于兵曹曰:「初五日,天使遊觀漢江,其抄能射人二十遣之。」


○下書平安、永安道觀察使曰:「江原、黃海道强盜肆行,今遣兵捕之。慮或有逃竄隣境者,其不居本道而行止詭秘者,輒拘問根脚,以啓。」


○刑曹佐郞崔淑精上疏曰:


臣伏覩,今玆雨澤愆期,而聖上深自畏懼,引咎自責,下敎求言,冀聞過失,以弭其災。臣反覆思之,水旱之災,歷代所不免,而感召之理,古人所難明。大抵人君有畏天之敬,有恤民之仁,而或遇水旱之災者,不過天之仁愛人君,以警懼之也。人君無畏天之敬,無恤民之仁,而乃有水旱之災,則是天之譴告者深矣。商有成湯,周有宣王,而一則六事自責,一則側身修行,是皆責其在己之失。故旱乾之災,不能爲商、周之病;革夏之治,中興之美,至今稱頌焉。今我聖上,新登寶位,首開言路,芻蕘必擇,邇言必察,頓革宿弊,一新庶政。億兆之民,延頸拭目,想望太平之治,而自三月至于今不雨,麥不成穗,種不入土,以軫聖慮,其故何歟?臣固知天心之仁愛殿下,而將以堅殿下之志也。臣敢不撮其傷和之疑似者,以副求言如渴之敎乎?臣愚竊見,近年以來,告訐成風,或希賞賜,或挾私嫌:「某人言某事,是觸諱也。」「某人有某物,是盜賊也。」徑詣政院,誣飾上聞。於是宣傳官、部將直擣閭閻,無問男女,悉皆編拿,聯錄啓達。家無餘人之可守,而財貨已付於覘虛攘取者之手矣。及其事下有司,則貫三木,加連鎖,幽閉牢獄,使之痺不得搖,痒不得搔。雖按之無實者,有司競爲深刻曰:「啓下之事,不可容易爲也。」吹毛覓疵,窮詰百端,間有理直者,事聞後放,動踰旬日,不幸而稍有違端,則請行拷訊,終雖獲免者,已無完肌,而家産又蕩盡矣。緣此傷生者,亦豈無人?如是則直爲挾私者報怨耳。其爲冤也,豈曰淺哉!如是而太和之不傷,臣不信也。近年以來,强盜之妻子,定屬邊郡,而其中殺人者,誅及其子,是固懲奸慝,救時弊之權術也。夫人莫不知愛其生,而爲强盜則殺無赦,雖五尺童子,亦皆知也。知其必死,而爲之不已,是所謂「凡民罔不憝。」者也。雖行赤族之誅,亦無可惜。然彼不愛其生者,豈復有愛其子之死,愛其妻之苦,而變其爲惡之心乎?又豈以妻之禁、子之諫,而銷其不仁之念乎?臣斷知其不能也。然則其人雖死有餘辜,妻子在所當宥也。不特此也,徙民逃來者,又殺之無赦。夫懷土者,人物之常情,親戚之戀;鄕曲之念,達者所不免,而況無知之小民乎?暫離分配之所,纔還舊土,遽稱逃民,從而刑之。犯之者,若爲盜之類,雖如此可也;自餘平民,豈非可痛之甚也?古者刑人,必竢秋者,所以順天時也。近歲待秋之法旣廢,而於孟夏之月,乃復刑人,臣恐有乖於天道也。古人有言曰:「一女銜冤,六月飛霜;匹夫結憤,三年亢陽。」一物之微,有足悲者,如臣所見,烏得不傷?然則今日之旱災,雖出於天心之仁愛殿下,殿下可不念災咎之所自歟?昔景公有人君之言,則熒惑退三舍;太宗有重民之誠,則蝗、旱不爲災。況殿下之仁聖,而有今日之災,詎知天之所以佑商湯、周宣者,不以佑今日耶?


疏入,命院相議之。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曺錫文、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告訐之禁,已下諭中外。徙民逃亡者,法不嚴則必皆逃散,不可輕其法也。但臨時隨其情狀輕重,量減科罪。殺人、强盜之子減死,幷其妻邊遠定屬,刑人待秋事,從其疏,依律爲便。」從之。


○院相等議司諫院上疏所論事。〈疏見四月壬戌。〉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第一條,奪階者還給何如?第二條,萬戶給月支米事,勢難擧行;敎授、訓導擇送,已有著令。第三條,婚姻時奢侈相尙,已有禁令;貧窮者,官給資財,亦有著令,申明擧行何如?第四條,不急之役,已皆停罷。唯刊經一司未罷,事畢革罷事,已有命。新營寺社禁斷,亦有著令。第五條,賑民事,國家時方擧行。」洪允成、曺錫文議:「司諫院條上五事,皆合擧行。」傳曰:「第一條、第三條,可;其餘,亦當更審施行。」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4日


○辛巳,視事。


○御經筵。


○遣都承旨李克增,告副天使曰:「聞大人將以二十二日回程,當此酷熱,奉皇帝恩命,涉險遠來,遽欲回程,不勝缺望。願大人勉留數朔。」副使曰:「使事若完,當速復命。然殿下誠意懇至,當以二十五日起程。」克增又告上天使曰:「副大人欲以二十二日回程,故殿下遣臣請留。又令臣,白大人勸留。」上使曰:「彼已竣事,當卽回還。予則八月回程事,奏達而來。彼旣不與我議發程日,予何敢請?」克增曰:「大人於本國事,豈可恝然?體殿下誠意留之,無乃可乎?」上使曰:「然則賜祭後,吾當請之。」克增曰:「大人辭晝奉杯,是欲除本國弊也。副大人則上國之人,請大人,爲副大人勿辭。」上使曰:「遠來身疲,不欲飮酒,副使亦如是,故辭之爾。宰相當說與副使,副使受之,則予何辭焉?」克增曰:「副大人必從大人之言。」上使曰:「副使受則吾亦受之。」


○傳旨義禁府、刑曹曰:「近來盜賊肆行,怯殺人物,須用重典,故殺人强盜之子,令處死。然當處決,心有不忍,每貸其死,雖設峻法,竟難得行。今後殺人、强盜之子,定屬邊邑奴婢。且强盜外凡盜當死者,亦依律文,待秋行刑。」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5日


○壬午,兩天使往遊濟川亭,高靈府院君申叔舟、仁山府院君洪允成、領議政尹子雲、館伴盧思愼、李承召從之,左副承旨鄭孝常齎宣醞往慰。又以弓矢,贈兩天使,令武士射侯,兩使亦射的。申叔舟以下次次行酒而罷,又乘舟順流而下,網得鮮魚三尾,兩天使令進上。行至露渡中流,副使與盧思愼,爲耦射侯。右承旨韓繼純,又齎宣醞而往。上使醉倒先還,俄而副使亦還。上遣都承旨李克增,就太平館問安,仍請留于副使,答曰:「吾行已決,休說。」


○先是,生員丘永安棄其妻申氏,妻家狀告司憲府。司憲府按之,乃其友崔自寧、權傑者,因永安不往來妻家,疑其妻失行,遂騰播儕輩中,永安因此棄別也。鞫未畢,命移義禁府鞫之。義禁府論以赦前,請宥之。命院相及議政府議之,申叔舟、崔恒、曺錫文、金礩、金國光議:「丘永安,旣謂其妻無失行,且審其言根初發處,其族親交友等,皆因永安不往來妻家,遂疑之,乃發此言。今雖窮推,必不得其實。然今直赦之,則永安之妻,以浮言蒙垢,恥不得自雪,可矜。時推照律後,論以赦前勿論,何如?」韓明澮、韓伯倫、任元濬、黃孝源議:「再經赦宥,勿論何如?」具致寬、韓繼美議:「永安欲棄其妻,造飾虛辭,誣以失行,不可不治。永安之妻果失行,則亦不可不懲。請窮極推覈,明辨施行。」洪允誠議:「綱常之道,莫大於夫婦。須令得情,施行何如?」盧思愼議:「事若虛僞,而不使辨明,則永安之妻,虛得醜名,夫婦相棄,冤抑莫大。事雖蒙宥,當令推鞫得情。」傳曰:「永安及事干尹溫、尹良、南愃等,仍囚畢鞫。」


○刑曹三覆啓:「井邑囚晋州官奴莫金與物故性眞、高升、莫同、豆彦、彌羅老,在逃勿金、李山、古音龍、金崛等,寺明火,射殺僧人,劫奪衣服罪;海州囚私奴加叱同、太山燒李湄家,射殺李湄,强盜罪,律該斬不待時。」從之。


5月6日


○癸未,御經筵。


○院相韓明澮等啓曰:「今雨澤旣足,請復膳、進香醞。」傳曰:「復膳不可遽也。香醞則大殿依舊以進。」


○傳曰:「來二十四日,當行餞宴,但是日國忌,何以處之?」院相韓明澮、都承旨李克增等啓曰:「若以此告天使,則必曰:『殿下勿勞動。』如是則處之爲難。」上又問曰:「此日不得已設宴,則天使見予素膳,必問其故,以實告之何如?」對曰:「上敎允當。」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7日


○甲申,御經筵。


○命左副承旨鄭孝常,齎進獻物膳見樣,詣太平館,示上天使。天使見之曰:「易備之物,備三櫃;難備之物,隨所備以進。」


○傳曰:「今後諸道納稅,各倉遣分臺監察,糾察不法。」因具致寬所啓也。「


○御晝講。


○平安道觀察使李尹仁,據滿浦僉節制使孫孝胤牒,馳啓曰:「今四月二十二日,故建州都督李豆伊子亏之加茂遣指揮李伊時應巨等四人,來言:『我於己丑六月,入中朝肅拜,朝廷加本衛都督,竝賜印。留會同館,館員謂我云:「朝鮮之征討汝輩,非擅行也,從帝命耳。」及陛辭,皇帝特命和好朝鮮,願依父豆伊例,希望上恩。若許待我使人,則我亦欲朝京肅拜。』」命議于院相,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曺錫文、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伊時應巨等若更來,當語之曰:『將汝歸順之意,已啓達,敎曰:「先王朝豆伊納款我國,待之亦厚;今亏之加茂欲繼父志,來款可嘉。若果誠心、效順,當待之如舊。但中朝不許相通,勢難來京。」』如是開說,厚待以送,何如?」傳曰:「其以此諭本道。」


○御夕講。


5月8日


○乙酉,視事。


○御經筵。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宦官贈諡,古未之有。今聞賜田畇諡,竊以爲未可也。」傳曰:「爾言是也。然田畇功大,非他宦官比。」首孫更啓曰:「世祖封畇河陰君,本府爭之,世祖敎曰:『田畇功大,故封之。後來宦官,豈可封也?』然自後宦官封君者多。今之賜諡,安知不爲後日之援例乎?」上問院相,申叔舟啓曰:「田畇,旣已封君,加諡何害?諫官見前代宦官無贈諡者,故言之耳。」金礩啓曰:「今雖贈諡於畇,無益。從憲府言爲便。」傳曰:「田畇功大,不可不贈諡。勿再言。」


○吏曹啓:「承文院博士以下,初以年少聰敏者,擇差五、六年而後去官,故用心習讀,則漢學可能精熟,只緣賞罰不嚴,專不動學。今後自九品,陞八品,則《老乞大》、《朴通事》;自八品,陞七品,則《直解小學》、《至正條格》等書習讀,逐日置簿,每當四仲朔,都提調合坐,上項所讀書,三次考講,俱略以上,隨例遷轉;粗通者,依殿最中等例,勿遷;不通者罷黜。」從之。命校正廳,添錄《大典》。


○遣戶曹正郞金仲衡于忠州金遷倉,檢括商賈興販作弊者。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上疏曰:


伏覩傳旨,令大小臣僚,各陳時弊。臣等俱以庸駑,待罪言官,謹以管見條陳,伏惟賜覽焉。一。新定《大典》:「賤人所係從母役,而許其父告官贖身。」註:「爲僧後所生,勿論良、賤,皆屬公賤。」臣等未知立法本意。妄意『爲僧後』云者,是別於爲僧前也,非謂爲僧還俗之後也。今決訟官吏,其爲僧還俗後,成禮所娶之出,一皆屬賤,是絶其僧人還俗之路也。若論曩時之事,則門閥之家,不無其人,而掌隷院一一取人陳告,而盡屬於賤役乎?設使出家數月,卽便還俗,而所出子女,例以屬賤,其爲冤結,不亦大乎?是必告者之利厚,而因循至此,罔有糾正故也。臣等初不知此,近因訴狀,仍問掌隷院,不覺驚怪。彼僧時所生則固矣,還俗以後,自是凡人,而決訟之官,懜不知怪,希利之徒,甘於受賞,而其被告者,亦謂國法之當然,含冤抱屈,無由上達,豈不痛哉?請亟命該司,申明立法之意,其已從賤之人,一切改正,以解其冤。一。國朝設別坐,周一期,例調祿官,其所差者,或在任遭喪,或有故置散,率皆曾經官職之人。故其箇滿當遷,亦調準品之官,而不見其不可。令吏曹,不論代加、影職,率擬別坐,而纔滿一期,要官顯秩,無不如意。以近日之政觀之,司評宋孝瑄以典涓別提,監察趙琛以司圃別提,初不經東班一職,而遽授顯秩。司評、監察,豈不更事之人,所堪任乎?恐朝廷官爵由是而賤矣。殿下以吏曹爲無私,而近日之所爲如此,臣等恥焉。夫階除之法,祖宗之朝,行之已久,所以重參職,而嚴仕級也。臣請復階除之法,其以散資,授別坐者,箇滿當遷,輒於南行敍用,不得直授參職;其東班人員,不經參職,亦不得授臺省郞官及決訟衙門;其已前濫受者,亦須改正,以杜躐進之路。一。曾降傳旨:「中外官吏,狂妄怠惰,或年少不學,不堪任事者頗多。今後雖宗、宰親屬,亦皆精擇識事理,知吏治者除授;不堪任事者,雖有特旨,送西敍用。」今吏曹奉傳旨數月,尙未黜不堪任一人,固爲稽緩。近日之政,閔永肩以年少不更事之人,得爲戶曹郞官。若此之類,雖已前在位,固宜在送西之列,而乃置之煩劇之司,是何戾歟?請其已前在任,而不堪任事者,令吏曹,亟行沙汰。永肩亦宜改正,以革曠官之弊。一。古者封功臣以侯,而有世襲之法,國朝封君,蓋取於此,所以待功臣之道,至隆也。今以政案觀之,宗親、功臣封君,無慮數百,而功臣之嫡子若孫,不論父祖之存沒,陞嘉善必封,甚非古制。非惟非古之制,祿亦不支。夫襲云者,父死而子襲,非謂父在而子得以封也。前此國朝功臣封君,無蔭封,今蔭封之法立,而遂有竝封之弊,是何封君之賤也?臣等請依祖宗朝法,宗親以親踈,受封功臣之後,不許生襲,以尊封爵,以省冗費。一。古之屯田,必於邊塞者,何也?邊將擁卒屯塞,謂高眠送日之無益,寧事南畝,以除飛輓之勞耳。近年以來,雖非防戍之地,亦設屯田,將以贍不時之用。是似有利於國家,而其耕耘之力,亦不得不勞吾民也。民用一日之力於公,亦減一日之力於私。苟減一日之力,不可謂之不奪農時也。況耕斂之苦,動經旬月,又奚暇力於私農,而以爲仰事、俯育之資乎?是國受一分之利,而民受終歲之艱也。今年如是,明年如是,又明年如是,幾何不胥而轉于溝壑也?傳曰:「百姓足,君誰與不足?」使民而安業,國無屯田可也。臣等請內地屯田,一皆停罷,聽民耕食。一。功臣伴兒,所以報伴役之勞也。今功臣之家,以伴兒,爲自家私物,任意贈與,而兵曹亦順其意,以與之,初不考伴倘官案,非立法之本意也。夫伴倘,授兵曹差帖,謄姓名於伴案,而每於春秋點考,則雖屬於功臣之門,而亦國家之軍卒也。其遞兒,非功臣所得擅予奪者也。請功臣伴兒使不得妄與他人。一。春分後秋分前停雜訟,卽古者不違農時之意也。近來此法不用,然京中尙許歸農,而外方則凡奴婢田地徵債之訟,一皆聽之,正當耕耘之時,飛文發差,更相推鞫,以擾農民,實巨弊也。彼亦非不知此弊也,以爲:「國家已罷是法,不得停訟。」農以之失時,甚非國家重農之意也。願申明舊法,使民專力於農,幸甚。


命院相議之,申叔舟、韓明澮、崔恒、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爲僧後所生屬公賤,不更事人改差。功臣嫡長襲封、春分後停訟等事,則請從上疏施行。內地屯田革罷事,則時方擧行。功臣伴兒他人移給事,世祖曾已聽許,今不可更議也。」洪允成議:「與申叔舟議同。但功臣伴兒事,依上疏施行。」具致寬、曺錫文議:「屯田則可仍者、可革者磨鍊事,曾已下敎。其餘則依上疏施行。」皆從之。惟不更事改差事,不允。〈史臣曰:「閔永肩爲人狂妄,偸用外祖母尹氏圖書,求得佐郞。尹氏,大王大妃姊也,子孫皆列庶位。」〉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9日


○丙戌,行副司直鄭希書啓曰:「今謝恩使之行,臣以押馬赴京。太監沈繪處人情,黑麻布三十匹、㙮士麻一百束,請齎去。」下院相議之,申叔舟、金國光議:「贈給天使之物,禁止似難。依金淡、姜繼叔例,施行爲便。」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曺錫文、金礩、尹子雲議:「驛路轉輸有弊,依金純福例,只許布十匹齎去,何如?」傳曰:「布二十匹、㙮士麻五十束齎去,可也。」


○下書京畿觀察使成允文曰:「今五月二十五日,天使遣頭目二人于金剛山掛幡。支待諸事,曲盡措置,所經各官各驛,凡可諱文書悉令撤去。」


○下書江原道觀察使芮承錫曰:「本月二十五日,天使遣頭目,掛幡于金剛山。凡干支供諸事,預先措置,又諸寺事跡及凡可諱文書,勿令見之。」


○下書忠淸道觀察使金㻶曰:「上天使率頭目十一人,本月二十五日,往本家。澆奠及宴享支待諸事,其備待之。」


○大王大妃傳曰:「凡亂臣緣坐例,皆未得蒙宥,世祖欲慰我,特放我族親。其後人皆欲免放,陳訴者甚多。予念,同姓則猶可也,異姓疏遠者不宜例放。自今限寸數,放之何如?其議諸院相。」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曺錫文、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雖同姓至親,苟犯大罪,在所不赦。若定寸數放赦,則將無所畏法矣。臨時以族親親疏,所犯輕重,酌量施行爲便。」議入,留不下。


○傳曰:「京中屬公家舍數少,而光陵、昌陵旁近人家撤去者甚多,難以盡償,擇其中最貧乏者,先給之。」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田畇,雖有功封君,宦官贈諡,我朝無例。今從大臣例贈諡,則後世以爲何如?且後日必有援例者。請勿諡。」命還收。


○卒參判李延孫妻尹氏上言曰:「女壻徐岡被罪後,子孫特蒙上德,已通仕路。然恐後世例論以被罪人子孫,而禁錮之。請還岡職牒。」下院相議之,申叔舟等僉曰:「可給。」從之。


○傳旨義禁府,放亂臣李義山子友敬、妻莫生。


5月10日


○丁亥,國忌。


○傳旨戶曹,給殯殿、國葬、山陵赴役諸色匠,一等,各米一碩、綿布二匹;二等,米一碩、綿布一匹;三等,綿布、正布各一匹。


○吏曹啓:「舊例,諸司提調坐、不坐,每季朔,本曹考公簿錄啓。丙戌年新降《大典》,不載此法,因此提調不坐,官吏勤、否,慢不檢察,未便。自今本曹依舊例,諸司提調坐、不坐,具錄啓達。」從之。


5月11日


○戊子,御經筵。


○先是,命考司評宋孝瑄、監察趙琛來歷以啓。至是,承政院書啓曰:「孝瑄,以散官參上,爲典涓司別提;趙琛,錄事去官,爲司圃署別提。」傳曰:「凡錄事去官者,例授守令。守令專治一邑,監察只請臺而已。其任孰重?若可爲守令,獨不可爲監察乎?監察,於諸司請臺,與其司官員,同議爲之,意謂守令之任,重於監察也。」院相洪允成啓曰:「守令,苟非其人,則六載之間,民受其弊。臣聞欲爲守令者,至賂以第宅,彼非不愛惜第宅也,其所利者,倍於第宅故也。然則民之受害,何可勝言?鄭麟趾嘗言:『有一守令,徵贖太甚,民不堪命,有以犢牛納贖者。守令云:「爾何納牛?其貿布以納。」民答云:「無足布,尙能走于京,況具四足者乎?」』民之苦樂,係於守令之賢否,其任豈不重於監察乎?」傳曰:「孝瑄改差。」


○傳曰:「前日,守令、萬戶,令各品保擧敍用,今何不擧行乎?」承政院啓曰:「已載《大典》,但未及行用耳。」傳曰:「仁山府院君薦擧,爲先敍用。」允成啓曰:「守令所以畏愼者,以其有黜陟也。今之觀察使殿最時,不以賢否,惟視門地,往往以庸劣者爲上。請以職秩高顯、名望重大者,爲觀察使,以明黜陟。」


○傳于吏、兵曹曰:「今後守令、萬戶,依《大典》,必待薦擧敍用。」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12日


○己丑,御經筵。


○大王大妃傳曰:「聞永膺大君奴金希居楊州,牧使尹壕聽人妄訴,以爲盜杖,折其足,因致死。其妻欲訴冤,永膺夫人,以壕於予爲族,禁之不告。壕,雖予族親,豈宜枉刑殺人?其招金希妻問狀,拿致壕鞫之。」


○傳曰:「今又欲祈雨何如?」院相申叔舟啓曰:「前日祈而得雨纔六日,而又再行似瀆。請過數日行之。」傳曰:「可。」


○禮曹啓:「宗貞國特送平茂續等六十人及井皮孔古羅等五十人、山名殿使善明等一百三十五人,累朔留浦,不肯發還。故前此本曹受敎,擇慶尙道秩高諳鍊守令,使開諭客人云:『爾等之來,所費糧餉,計某行幾碩。其米穀,皆出於民,收斂轉輸之苦,爾等所見聞。大抵兩國交際,必須各悉其弊,是乃永久之道。若復久留,則正官外糧料,不得題給。』如此開說督還,而迄無回報。若至今不還,則令日本國王使臣宣慰使李亨元更開諭督還,然猶不發去,正官外勿給糧料,何如?」從之。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13日


○庚寅,承政院啓曰:「今使魚世謙,伴送副天使,而館伴二人,皆不隨去,遽令世謙隨行,則天使意以謂何如?今令李承召稱病,以世謙代爲館伴,使之隨行,何如?」傳曰:「可。」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宋瑛,乃宋玹壽三寸姪。前日除監察,司憲府請改正,而不允。今趙籬,以趙蕃弟,而遞監察,均是緣坐,而宋瑛獨不改正。張理之祖程弼,曾爲內需司書題,而理今爲監察,車孝輖無職事,而久受祿俸,皆未便。」傳曰:「張理,其祖雖出身卑下,無痕咎。且此等輩,拜高官者亦有之,不可改也。車孝輖,雖無職事,世祖所矜恤,不可罷去;宋瑛,世祖朝許通,睿宗朝已授監察,故不遞耳。」


○吏曹據永安道觀察使啓本啓:「永興移屬宣德社,還屬預原;預原移屬草郞之地,還屬永興。」從之。


○戶曹啓:「乙酉年以成均館養賢庫合屬豐儲倉,其儒生供饋米、豆,館員同倉官給一朔支調,今革支調,而逐日題給,則倉官事多,未得趁時出納。且解由會計,仕上直則專屬館員,今宜以成均館官參上一員、參外二員,兼帶豐儲倉職,專掌出納。」從之。


5月14日


○辛卯,國忌。


○傳于吏曹曰:「今永昌、慶安兩殿無提調,殿內諸事,未得檢察。其依輝德殿例,擇宗親差提調。」


○傳于吏曹曰:「功臣嫡長封君,父歿後襲封。」


○戶曹啓:「諸道田稅收納各倉,觀察使定差使員監之,而差使員及諸邑色吏,謂無糾檢,濫收作弊。且京中興利人,多集販賣,誑誘愚民,弊亦不貲。請今後除差使員,別遣分臺,同敬差官監納。」從之。


5月15日


○壬辰,傳曰:「中朝武成王廟制,令館伴,問于天使。」館伴盧思愼問之,副天使答曰:「歷代帝王廟配享而已,無別廟。」


○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柳桂芬,亂臣柳誠源之姪,而除典校;校理趙忠老,亂臣趙淸老之弟,而除眞寶縣監。彼皆以亂臣切親,見放未幾,授東班顯秩,未便。請改正。」傳曰:「旣許通,授職何妨?」


○傳曰:「今有請立武成王廟者,我國本無其制。其議于院相。」院相等議啓曰:「武功出於一時權謀,不可與垂範萬世者比。且自唐開元後,或立或廢,今聞中朝亦無廟。」傳曰:「知道。」


5月16日


○癸巳,命都承旨李克增,齎鴉靑綿布圓領二領、白綿布圓領二領、白苧布帖裏四領、烏帶二腰,贈兩天使曰:「明日將賜祭,故殿下奉此耳。」上使曰:「我則當服白衣,何用此爲?」克增更請,上使受之。副使不受曰:「我皆有之。」克增曰:「賜祭時,大人當變服,故殿下奉此耳。請大人勿辭。」副使固辭不受。克增曰:「請贈頭目等薄物。」副使許之。克增贈兩使、頭目白苧布單帖裏各一領。


○副使見櫻桃,語通事金孟敬曰:「我欲與汝對句。」孟敬曰:「俺不解文。」副使曰:「朝鮮人皆能詩,汝何獨不爾?」遂吟曰:「白玉盤中,滿盛櫻桃,呈近侍。」仍促孟敬對,孟敬曰:「黃金杯裏,盈斟美酒,勸使星。」副使又吟曰:「櫻桃紅似火。」孟敬曰:「楊柳翠如烟。」


5月17日


○甲午,上詣永昌殿,朝上食,出御幕次。使臣將至,上具衰服,御勤政門外西庭幕次。賻物、奠物,入弘禮門,上就祗迎位,東向鞠躬。賻物安於勤政門外帳殿,奠物入靈殿。〈思政殿〉使臣入次,〈上使著白衣,副使著黑衣。〉上入就勤政殿西庭幕次,宗親及文武百官入就靈殿外庭位。攸司入設誥命案於靈座之東,祭文案於誥命案之前,俱南向。奠物陳設訖,上就靈殿西階下,賻物由正門入置勤政殿。使臣隨入靈殿,捧誥命及祭文,各置于案。其誥命曰:


朝廷之待諸侯,王生則爵以馭其貴,沒則諡以表其行,而於內外遠邇,其制一焉。所以全始終之義,示溥博之恩也。故朝鮮國王姓諱,儀容淵默,學問疏通。布德行仁,不替承先之旨;應時修貢,克堅事大之心。雖壽年之不遐,而聞譽之已著,玆特諡曰『襄悼。』嗚呼!天不假年,諒修短之有數;禮行節惠,期榮燿之無窮。咨爾冥靈,歆予異渥。


其祭文曰:


皇帝遣太監金興、行人姜誥,諭祭于朝鮮國王姓諱。曰惟王,克嗣先猷,繼守東海,方期安享壽祿,綏爾國人,恪秉忠誠,作朕藩輔。胡不逾年,遽玆長逝?訃音遠至,良切憫傷。玆特諡曰『襄悼。』遣官諭祭,靈其有知,欽承嘉命。


上陞自西階,詣東向位;使臣就香案前,北向立,上香祭酒。〈皆令執事者,連三上三奠。〉贊讀官捧祭文西向立,讀訖,捧就燎所焚之。祭畢,使臣出就幕次,上亦出就幕次。竢百官移班勤政殿庭,使臣陞殿就位,上就階間拜位,受賻物如儀。使臣出,上送至勤政門外。承文院官,以黃紙,傳寫誥命,置于誥命函之後。奠物訖,上入就靈殿東階下拜位,陞詣靈座前奠幣,又陞詣北向跪。大祝取誥命東向跪。讀畢,上又陞奠爵位,俯伏興跪,大祝跪讀祭文,其文曰:


孤哀子嗣王臣諱敢昭告于皇考睿宗襄悼欽文聖武懿仁昭孝大王。伏以,嗚呼!皇考,勇智天錫,承我祖武,克篤前烈云,胡降割而不永年?眇余纉緖,抱限終天。訃音上聞,天子是惜,錫之徽號,寵命有赫。哀榮備至,感惻交切。禮當焚黃,恭陳菲薄,庶諒微忱,俯垂歆格。


大祝取誥命寫本,就燎所焚之。祭訖,上還齋殿。


○上幸太平館,行謝禮,仍行茶禮。命都承旨李克增,贈兩天使各白苧布二十五匹、黑麻布二十五匹、貂皮五十張、石燈盞一事;掌設頭目三人,各黑麻布五匹;花匠、熟手九,各黑麻布四匹。克增語天使曰:「今日大人觸暑勞動,殿下令臣,將此薄物奉謝。」上使曰:「今日事,職分當爲,有何勞動?每日供費太煩,賜物稠重,今又受之未安。」克增曰:「殿下以此表誠耳,請勿辭。」上使乃受之,向闕扣頭曰:「吾一家皆受大官,殿下之恩,一舌難盡。」副使曰:「今日之祭,朝廷禮賜耳。吾何勞動?每日供費,皆殿下之恩。今此禮,吾不敢受。雖不受,知殿下慇勤之意,多謝,多謝。」克增曰:「此非錢糧。請爲路上買藥之資。」副使固辭不受。頭目等皆受,向闕扣頭。副使曰:「盧賛成伴我,終始如一,請啓殿下特加恩眷。通事張自孝亦甚勤勞,請陞級。」


5月18日


○乙未,上幸太平館行慰宴。宴罷,令都承旨李克增,贈天使以環刀一柄、三幷刀子一部、大鹿皮二張、結弓皮二十張、狐皮四十張、土豹皮一張、六張連幅油芚一事、二張連幅油席一事、人蔘三十斤。上使皆受之,副使不受。克增更請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殿下將此薄物,聊備大人路上之資耳。何固辭?」副使答曰:「殿下再三贈物,誠意深重,不可膠柱。」乃受油芚、油席、人蔘、環刀、刀子,餘皆却之曰:「多謝。」贈頭目各扇子二把、笠帽二事。


○上使令頭目二人,齎櫃三、籠二,詣闕上進。


5月19日


○丙申,御經筵。


○史臣曰:「是日經筵,上洛府院君金礩、領議政尹子雲,以領事在賓廳,說昔年奉使之樂,評論平壤、黃州女妓姸蚩,雜以調弄之事,相與大笑。時當國恤,又有旱災,元元阻飢,而礩等不思所以救災恤民,競爲淫媟之言,將焉用彼相哉!」


○刑曹三覆啓:「公州囚唐津鄕吏金直與在逃趙山,劫人强奪衣服罪,律該斬不待時。」從之。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20日


○丁酉,請兩天使,宴于仁政殿。天使還館,命都承旨李克增問安,贈兩天使各馬一匹、豹皮坐子一坐、弓矢鞬服具一部、蜜韋一事、弓箭帽一部、扇子三十把、笠帽二十事;兩使頭目,各油席一事、笠帽二事。上使叩頭受之,副使只受弓箭、諸緣具、蜜韋,餘皆不受。


○上天使謂都承旨李克增曰:「請啓殿下加金淡金帶、金孝文鈒銀帶、金澄銀帶。」克增來啓,皆從之。


○傳曰:「天使或請授人職,或請造衣服、笠、靴給人。無乃通事托爲使臣之言而有此歟?雖實天使之言,豈可盡從?且如此請,通事不能防之歟?其議于院相以啓。」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曺錫文、金礩、尹子雲、金國光議:「請授職,有前例;請給衣服、笠、靴,前例所無。但如此小小事啓請,則不得不從。通事引前例防之,不得然後館伴防之,又不得然後,啓達何如?若非使臣之言,而中間造說,或陰請天使而爲之,則自有大罪。宜令通事知之。」


○刑曹三覆啓:「泰仁囚私奴金山、山石伊、擧石、良人趙守生,燒人屋、殺人、强盜罪,律該斬不待時。」從之。


5月21日


○戊戌,視事。


○御經筵。


○傳曰:「興利之徒,當此凶歉,督徵宿債,盡奪民間財物,甚不可。其令待豐年徵之。」


○司憲府持平洪濱、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前日,洪允成啓云:『政曹堂上受人家舍,除守令職。』又有『守令徵贖時,受民牛。』請問允成,推鞫其人。」傳曰:「此大行王時事,且經大赦,未可推鞫。」濱等更啓曰:「雖在赦前,受人家舍,乃執政大臣所犯,不可不鞫。」傳曰:「政曹堂上,安有受人家舍,而除人職乎?守令徵納牛者,間或有之,然未知爲某也。皆不可問。」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來啓曰:「臣等將洪允成所啓政曹堂上受賂家舍除守令事,請問之。敎云:『業已經赦,不可問也。』臣等謂爵命,人主所司,非人臣所得私。若受賂除職,而論以經赦不治,則後無所懲。今發此言者大臣,豈爲妄語?請推鞫治罪。」傳曰:「安有是事?洪政丞言守令不法,而語偶及之耳。卿等但當糾正見在守令不法,不可追論不實事也。」致亨等更啓曰:「古有賣官者,不可謂無是理也。況以大臣,言大臣事,安有不實乎?今命糾正見在守令,如欲糾正,當自此始。」傳曰:「不可。」致亨等更啓曰:「允成言睿宗朝判書,此指成任而言也。」傳曰:「洪政丞非指言成任。因論守令不法,偶發此言。且睿宗朝吏曹判書非一,何可直指成任耶?」致亨等曰:「睿宗朝吏曹判書,成任、韓繼禧、洪應,而任獨左遷,必是任也。今以爲大臣事,不許推鞫,則恐臺諫不復論駁大臣。」傳曰:「予非以爲大臣事也。以必無之事,故不許推耳。若金、銀、珍寶,潛懷可贈之物,則人或不知,至如家舍受之者,一朝使子、壻、僕、妾居之,其贈者,旋得官爵,人孰不知?此必無之事也。勿更言。」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22日


○己亥,御經筵。講訖,上謂領事金礩曰:「比來旱甚奈何?無乃守令貪暴,賦煩役重之所召耶?欲廉問,其甚者罷之,何如?」礩對曰:「貪暴者,誠宜黜退。但旱甚,民旣困苦,更代之間,送舊迎新,其弊不小。」上曰:「今行祈雨祭乎?」都承旨李克增啓曰:「行之已有日矣。」同知事丘從直啓曰:「今春、夏旱,大、小麥皆槁,其僅熟者,民皆取食,來歲之種可慮。請令官給穀貿種,以備之。」上然之。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昨日,將成任受賄賣官狀請鞫,未蒙允可,不勝憤激之至。臣等竊惟,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張之則治,弛之則亂。治亂之分,恒由於斯,故古之聖帝、明王,愼之重之。護風俗,如護元氣;重名節,如重鬼神。其撫世也,欲其淳,不欲其汚;其用人也,寧使愚,不肯使貪,未始不以四維爲先。人臣之立朝亦然。雖兼百人之才,廉隅一虧,餘無足觀。辭金推縑,邑吏猶然,況大臣乎?大臣者,上所倚重,下所具瞻,以皓皓居之,猶懼不堪,況渾渾闇闇,何以示人?謹按,任以嘗爲吏曹判書,受人第宅,濫授官爵,貪惏無厭,竊弄國柄,以爵命爲奇貨,罔利取盈,無不如意。夫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竊君上之權,以自封其家乎?正宜坐以贓汚,昭示邦憲,罰一警百,垂鑑將來。而聖上以爲:「大臣必不有此。且事出曖昧,理難究竟。」不許推鞫,臣等竊惑焉。夫天下之善人少,不善人多;廉介者無幾,而貪鄙者常夥。安保其任之果不爲貪墨乎?借曰第宅,萬目難掩之物,勢不可用以爲賂,則子女、玉帛、車馬、器玩,凡趨走利勢者,皆用之。何獨至第宅而訝之乎?予者走於利,受者走於利,無怪其用是物也。且任受賂事,因洪允成宣言於承政院,以至達於上前。允成大臣也,爲上道大臣之事,豈肯捃摭誣妄,虛捏爲辭,以誑聖上耶?使允成之言是,任不可一日復立朝;其納第宅者,亦不可一日靦顔在官。使允成之言爲誣,任當洗贓汚之累,允成亦當抵妄冒之罪,在所痛辨,不容但已也。嗚呼!政由賂成,非國之福;法自貴始,下者知戒。此而不懲,無以示法。伏望睿斷,下任于攸司,明訊得情,以正國典,以張四維,以勵風俗,不勝幸甚。


疏上,傳曰:「允成非親見任受家之事,亦非指言某人,何據推之?爾等之疏,指言成任,暖昧也。」臺諫更啓曰:「允成,大臣也。以大臣,言大臣事,必不虛也。請須推之,辨其眞僞。」傳曰:「允成,但以傳聞言之,非指言成任也。勿更言。」


○祈雨于名山大川。


○傳曰:「賜祭監造官鄭自洋、通事金繼朴準職,監造官閔解敍用,監造官金克忸陞正四品職,通事張自孝加資。」


○遣議政府左議政金國光、中樞府同知事鄭蘭宗,奉表如京師,謝賜祭承襲。百官拜表如儀。其謝承襲表曰:


帝德覆冒,克篤懷綏,睿澤便蕃,祗增感激,撫躬知愧,銘骨難酬。伏念臣,猥以沖資,權守敝履。綸音密勿,許襲茅土之封;冕服焜煌,仍兼筐篚之錫。矧伊異數,施及寡妻,申戒保邦之規,且諭備邊之策,寵賚若此,前昔所稀。玆蓋伏遇道合生成,仁深怙恃,憐微臣之繼志,念先王之效忠,遂令庸材,獲紆殊渥。臣謹當之屛之翰,恒存挾纊之情,曰壽曰康,倍伸添籌之祝。


其方物表曰:


伏以自天有命,特荷寵恩,任土所宜,聊伸謝悃。謹備,黃細紵布三十匹、白細紵布三十匹、黑細麻布一百匹、闊黑細麻布三十匹、龍文簾席四張、黃花席一十五張、滿花席一十五張、滿花方席一十五張、雜綵花席一十五張、人蔘一百斤、石燈盞一十事、雜色馬八十匹。右件物等,名般不腆,製造非精,敢望及物之儀,第諒享上之懇。皇太后,紅細紵布一十匹、白細紵布一十匹、黑細麻布二十匹、滿花席一十張、雜綵花席一十張;中宮進獻數,與皇太后同。


其謝賜諡、祭賻表曰:


伏以皇華鼎臨,睿澤覃被,恤典渙降,寵賚荐加,涕隨言零,情由中激。伏念,先臣諱,早嬰微疾,奄辭盛朝,何圖訃音之伸,特軫哀愍之念。贈諡、致祭,慰遺魂之旣隆;賜賻、推恩,撫孱資之復厚。九原知感,一國與榮。玆蓋伏遇度廓包荒,仁敦懷遠,諒先臣之祗服,憐孤臣之罹憂,遂令敝封,獲霑異渥。臣謹當恪守靑社,永輸葵藿之誠;顒望紫宸,倍貢岡陵之祝。


其方物表曰:


天眷特加,優錫寵命,土宜雖薄,祗表謝忱。謹備,黃細紵布三十匹、白細紵布三十匹、黑細麻布一百匹、闊黑細麻布二百匹、黃花席一十五張、滿花席一十五張、雜綵花席一十五張、人蔘一百斤、雜色馬三十匹。右件物等,製匪良工,産從僻壤,豈合旅庭之實,庶諒獻芹之誠。皇太后、中宮,與謝承襲物數同。


○唐人金衆伊,自毛憐衛,來投永安道會寧鎭;婦女河知哥,自同衛,來投穩城鎭;文中旺、安金山、金山妻小姓、親男好心波、何心波、旺時、旺時妻沙河娘、親男鎖古奴、延時波、親女鎖之、婦女妙時、的兀剌、的兀剌親女鎖果脫、親男鎖另哥,俱自建州衛,來投平安道滿浦鎭,差司譯院正咸仲良,押解遼東。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23日


○庚子,傳曰:「副天使,明日必更請盧思愼陞職。思愼,本當陞者也,何因天使請乎?然如其請陞資何如?」院相崔恒、洪允成啓曰:「上敎允當。」命召右贊成盧思愼,傳曰:「副天使請陞卿職甚懇,予今從之。卿必以爲恥,然卿固當陞,非以使臣請也。其往謝天使。」又令監祭官鄭自洋等、通事金繼朴等受職者,往謝之。〈史臣曰:「前此分禮賓寺員,多因天使之請得職,自後聞天使之來,則豪勢子弟必爭趨干請,遂成例事,恬不爲愧,可醜之甚也。」〉


○諭八道觀察使曰:「今當農月,雨澤未洽,耕稼旣失其時,耘耔亦無所施,秋成之望已缺,救荒諸事,不可不預爲之慮。其可行條件,具錄于後,卿其知悉措置。一。京中興利人,多齎民間不緊物貨,橫行閭里,眩惑刁蹬,愚民不計朝夕之資,盡費所儲之穀。又富商,防納回換之穀,散給民間,不計年歉,依托官家督徵者亦有之,一皆禁斷。一。貧窮丐乞者,必流他道,令諸邑設賑濟場,擇定勤謹監考,曲加存恤,毋使流移,所設場數錄啓。一。救荒可食之物,預先多備。一。不用心奉行守令,以制書有違律論斷,監司亦可巡行考察。」


5月24日


○辛丑,國忌。


○上幸太平館,設副天使上馬宴。酒八行,上使先醉而入,副使進回杯曰:「我等深蒙殿下厚恩,連日醉飽。」仍請進杯曰:「今見殿下,聰明睿智,儀度嚴重,十分喜悅。余還當播于朝廷,朝廷孰不爲喜?」宴罷,上命都承旨李克增,贈兩天使各綵花席五張、九張連幅油芚一事、法帖四帙、山水簇一雙、花草簇一雙。上使扣頭受之,副使不受。克增曰:「法帖,文房之物,不必辭也。」乃受。又開見山水、花草兩簇,曰:「此則未敢受也。」克增曰:「此本國惡畫也。特資路上開笑耳。」天使曰:「是皆善畫也。」只受山水簇一雙。克增曰:「孟子亦受贐金,大人何爲却之?天門遠矣,未易達誠,殿下所以敬大人,乃所以敬皇帝也。」天使書于手掌曰:「香心一派達天庭。」兩使頭目,各贈笠帽二事、扇子二把。


○以盧思愼爲崇祿議政府右贊成,鄭自洋通政吏曹參議,〈參議假銜〉金克忸通訓行成均館司藝。〈司藝假銜〉〈史臣曰:「自洋,善事權貴,致位僉樞,至是姜浩固請陞職,上不得已權授參議官敎。及天使還,一時假官,克忸還納告身,自洋獨不納,揚揚然以參議自居,承政院督之,乃納。思愼,名宰相也,因天使進秩,不固辭,時人少之。」〉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


竊惟帝王之馭世也,賞以待有功,罰以懲有罪。賞罰當而後,民服;民服而後,國家可得而理也。當賞而不賞,謂之屯膏;當罰而不罰,謂之棄法。屯膏、棄法,似與僭濫不同,而其害有甚於僭濫者,何也?民不服也。苟民之不服,國欲理得乎?按成任,受人宅子之事,不獨洪允成宣言於朝,騰播衆口,已有日矣,特臣等聞之晩耳。恭惟我聖上,新服厥命,赫然有爲,首下求言之敎,務廣視聽,上澤已究,下情無壅。三韓父老,願少須臾毋死,思見德化之盛。是宜益自勵精,信賞必罰,登崇貞白,拔去貪墨,大慰民心,以增光于前烈也。今有臣而竊國之柄,爲己私分,鬻公器而收己利,則釋而不問,此臣等之所未解者也。若以爲往事曖昧,不合追究,則宅子者,非若卷轉支銷之物,秘之不得,辨之不難。且其納之者,已得官職,一國耳目,安可蔽也?臣等上書之後,已經旬日,而亦不自明,其情斷可知也。重惟,舍任不問,有二不可。任長于銓曹,官以賄授,而曾不訶問,富貴自如。後來繼任者,非盡隨夷,必將效尤。世之求官者,苞苴不得,至用貨貝;貨貝不得,至用子女、土田、第宅,競以所欲中之。是率一國而行賄,漸不可長,其不可一也。下官不職,其罪小;簠簋不飾,其罪大。罪大而不問,事著而不擧,百執事之在朝,能不受暗投之賄者,幾何人哉?典選者鬻爵,典獄者鬻獄,典邑者斂於民,典兵者斂於軍,皆曰:「事雖暴著,無傷也。某之不問而問我耶?」又「豈人人而必發,事事而必覺也?」是率一國而招賄,漸不可長,其不可二也。嗚呼!大柄不可以下移,大政不可以姑息。當問而不問,當罰而不罰,釋一有罪,而百害隨之。臣等未知其可,竊爲殿下憾也。《易》不云乎:「明罰勅法?」伏望聖明,快斷將任受賄狀,下有司盤問,按法定罪,昭示國典,不勝幸甚。


○行雩祭,祈雨。


5月25日


○壬寅,副使發向京師,上幸慕華館,行餞宴。副使曰:「多感殿下動勞遠送。」上曰:「皇恩至重。但慮大人辛苦。」副使曰:「職分耳,有何苦焉?」酒三行,上親執玉杯,飮頭目酒。禮畢,上與天使,行再拜禮而別,送至大門外。


○命都承旨李克增,齎宣醞,往餞于碧蹄。仍贈天使黑麻布十五匹、白苧布一十匹、鴉靑匹段、貂皮虛胸一領、毛馬粧一部、蓑衣一部、油席一事、油鞍籠一事、毛鞭一事、環刀一柄、弓二張、矢一部及鞬服、弓帽、箭帽二部、紫草笠一頂、花兒鹿皮護膝一部、銅硯爐一事、黃毛筆五十柄、兎毛筆五十柄、油烟墨二十笏、書鎭二事、中樸頭一百、大樸頭二十枚、人蔘三十斤、上品表紙二卷、中品表紙二卷、雀舌茶三斗。天使歷數指之曰:「毛衣,熱時無用;弓箭,前日已受;硯、爐、書鎭,吾家亦有之。」皆不受。克增曰:「昔齊王餽孟子兼金百鎰,孟子受而不辭,以其贐行也。今此薄物,亦殿下贐行,大人何辭焉?」天使曰:「殿下敬我,所以敬朝廷;我雖不受,已悉敬朝廷之意。」固拒不受。贈頭目各鼠皮耳掩一、鼠皮冠一、柳靑紬裌帖裏一領、白苧布二匹、黑麻布二匹。浩,爲人無拘檢,能飮酒,國人無對,尋常言,不及文字,蓋短於文者也。然弓、矢、筆、墨之外贈遺,皆不受。


○司憲府啓:「行司正趙祉,都承旨李克增家奔競罪,依《大典》,杖一百、流三千里。」命只收職牒。


○上天使率頭目十一人,向淸州,上黨府院君韓明澮伴行。上命仁山府院君洪允成、右副承旨李崇元,齎宣醞,餞于濟川亭,仍贈紫草笠一頂、黑麻布直身一領、黑麻布帖裏一領、白苧布帖裏一領、白苧布汗帖裏一領、油馬皮靴一部、套鞋具。舊例,館伴隨行,今因天使請,以明澮伴行。


○上天使令頭目湯勇、鄭全,往金剛山,爲懸幡也。都監郞廳慶由淳伴行。


5月26日


○癸卯,御經筵。


○咸從君魚世謙來啓曰:「昨日,副天使到洪濟院,與臣留別,仍語臣曰:『我曾聞殿下春秋十四,今見言動無一差失,且聰明瑩澈,眞朝鮮聖主也。我還朝廷聞之,必喜慶。』嗟嘆不已。」


○傳曰:「旱甚,其勿進香醞。」


○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司憲府執義柳輊等來啓曰:「前日請鞫成任,未獲承敎,故臣等來耳。」傳曰:「家舍,非可隱藏之物,安有受人家舍而除人職乎?必無之事也。今見卿等疏,專指成任而言,任必欲自明,憲府其問以啓。」壽寧等又啓曰:「今因天使之請,盧思愼及鄭自洋等皆陞職,堂上官非小官也,不可濫受。且金淡則金興請之,不得已從之;鄭擧、金純福非金淡之例,請收成命。」傳曰:「天使請之,不得已耳。」


○喪人成任上書曰:


臣以庸劣無才,蒙世祖大王恩遇,踐歷華要,至拜吏曹判書,以世祖之明,豈不知臣之無似哉?但以敬謹無他,而有是命也。顧臣之愚,恐將不稱其職,日夜憂慮,雖未能知人用人,惟以淸謹自守,不欺君父爲心。世祖賓天,臣亦遞任未久,而遭母之喪,內外疚懷,不死而生,至于今日。今聞臺諫交請睿宗朝有吏曹判書受人家舍而除拜守令,臣之爲吏曹判書在睿宗朝,經歷數朔。臣自思之,於臣無有,然事有擬似,理當辦明,此臣所以不敢默默,而仰徹上聰也。三和縣令金祚,臣之六寸弟也,居臣隣近,與臣往來,不限內外。金祚,曾赴征北道,其妻獨居被盜,家産殆盡。及祚還,以其家單虛,畏盜賊不可居,且生理窮盡,投哀於臣,請買家以濟乏。家但數間,半爲茅屋,不足貪慕也。只以其家,與臣家連墻,且哀其窮,優給其價以買之,是臣未爲判書時也。臣安能預知爲吏曹判書,而受人之賂;彼亦安能預知臣爲吏曹判書,而納家於臣,以求職乎?以兩情所願而爲之者也。券契具在,臣何誣焉?臣於族親之貧寒者,縱不能濟其窮乏,忍納其家以自益乎?其除官也,以自少知其爲人,端慤無疵,出身武科,又登重試,且有吏才,守令之任,乃所優爲,以祚之才,豈容納家於臣,然後受職哉?臣之薦用,非私於祚也,乃公薦也。考之每等殿最,可知其稱職也。其人苟賢也,不以親故棄之,議於公廳,衆議亦洽,豈以親故棄之?豈以曾有交易之嫌而廢之?自古及今,用親故者非一,誠以親故者,其賢與否,知之素深,無有可疑也。此天理、人情之所當然,非有一毫私意於其間。臣若少有阿曲,而飾詐上達,則下以自欺,上以欺君,明以欺人,幽以欺神。又負世祖大王寵遇之隆,爲無狀小人也。不被顯戮,當受陰譴。臣雖不肖,以文地出身,粗知義理,平生自以淸謹立心,不敢少弛,親戚、朋友之所知。彼金祚者,豈不知臣之本心,而乃欲納家受職乎?納家受職,雖至愚人,必不爲之。雖密密之賄,有中形外,終不能掩,況家舍乎?苟有是事,焉有隱之之理?臣雖愚劣,豈不料此而爲是事也?萬萬無此理,以殿下明聖,豈不洞鑑?大抵臣子之於君父,有情必陳,無敢少隱。臣有曖昧,冤痛之懷,鬱抑于中,腐心疾首,不能自抑,輒敢冒威仰瀆。臣之操心立行,世祖大王之所洞照,慈聖大妃之所明知。殿下亦豈不聞?除授之際,昏錯致誤則有之矣,如此之謗,臣亦曾是不意矣。遇殿下之明聖,焉有有冤不伸之理?如以臣言爲不實,則下臣攸司,明正臣罪,亦所甘心。臣言若合於情理,則天日所照,冤枉自解,臣雖死無憾矣。伏惟殿下,憐臣無告,諒臣無他,明辨情僞,以釋臣冤屈無涯云痛,不勝幸甚。臣心切痛極,不知所裁。


○御寶敬堂,都承旨李克增、右副承旨李崇元啓事訖,大王大妃敎曰:「司憲府今指成任爲受賄,大抵通書相請者容或有之,小小賂遺,宰相且不敢受,況第宅乎?必無之事也。然臺諫固請,故令問之。今見任疏,乃未爲判書時所買也。」仍以疏示之。克增等對曰:「今命推之,眞僞自露。」


○下書全羅道觀察使高台弼曰:「尹弼商伴人林孝生告云:『咸平人金內隱萬妻來謂我曰:「有三口一頭鬼,自天降于綾城富居人家,一食飯一盆、豆腐羹半盆。其鬼言曰:『今月不雨,來月二十日當雨。若此日不雨,則勿耘田。』又言曰:『辰生、申生、酉生人等,今年皆死。』」右言:「有一驛子,聞之於金溝營吏而言之,我得聞之。」』孝生又告:『去四月二十七日,欲謁新監司,到咸平加里驛,驛子五六人言:「年一百四十九歲僧,謂我等曰:『今年、來年,十女共一夫;十家共一牛、一馬;軍士興作。』又『今年三、四月,暴風大作。』」右言,咸平人或信、或否。』孝生所告如此,果有如此言者,則愚民輕信妖說,妄自騷動,終至廢農可慮也。其窮覈言根,以解人惑。」


○諭高台弼曰:「張永奇等捕捉時被殺軍士二十四名,依前下書,致祭、致賻、復戶。」


○御晝講。


○先是,全羅道觀察使、節度使,錄啓捕張永奇軍功,凡一百二十五人。命院相議之,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曺錫文、尹子雲議:「節度使許琮,賜表裏、鞍馬;長興府使金舜臣,能尋探賊魁張永奇去處以告,又與賊力戰,身且中矢,其功特異,宜加嘉善。其餘,一等:超二階,其中階高未得準超二階者,幷授實職,階窮者陞堂上階,堂上官賜鞍馬。二等:未階窮者超一階,階窮人內前銜則敍用,未準職者陞職,堂上官賜熟馬一匹,鄕吏及公賤限己身免役,僧人及私賤給緜布三十匹。三等:未階窮者加階,堂上官賜兒馬一匹,鄕吏及公賤限五年免役,僧人、白丁及私賤給綿布十五匹。」從之。又以宣傳官柳塢與許琮同議措置,賜熟馬一匹。


○御夕講。


5月27日


○甲辰,受常參。


○御經筵。講訖,執義柳輊啓曰:「近日之旱,恐由守令殘民之致也。請分遣行臺,發摘不法。且京中官吏少不更事者,已令銓曹抄啓,而至今不擧行,甚未便。」領事洪允成、金礩啓曰:「今方旱荒,天使支待事多,諸道進獻之物亦不少。今遣行臺,則郡、縣騷動,進獻之物,救荒之備,恐不能辦也。但京官少不更事者,令吏曹急速抄啓,何如?」上曰:「可。」


○斡朶里都萬戶李阿尹多可等三人來獻土宜。


○傳于司憲府、司諫院曰:「中外官吏不法者,其悉錄啓。」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盧思愼、鄭自洋、金純福、鄭擧事,不聽。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長興府使金舜臣,雖捕永奇,職分當爲,而今加嘉善,未便。」傳曰:「舜臣,旣能除害,身又被創,雖加一資,何妨?」


○御晝講。


○傳旨兵曹,還給崔弘禮職牒。


○御夕講。


5月28日


○乙巳,御經筵。講訖,上謂掌令朴崇質、正言呂篪曰:「旱災太甚,予甚軫慮。官吏不堪任者、貪汚病民者,臺諫若不言,予何由得聞?其速錄啓。」崇質等啓曰:「臣等昨日承傳,時方商議耳。」


○御晝講。


○司憲府抄京、外官吏不堪任事者,以啓。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許繼智坐奔競罪,配江界,今本院聞逃來,追捕問之,則云:『初以覓糧,告州官,因而逃來,欲上言,免放耳。』繼智,罪人而州官縱使出入,請竝鞫之。」大王大妃傳曰:「繼智之罪,固不可赦,然主上、仁粹王妃皆嘗避御其家,且是中宮收養,故特放之。其勿言。」


○御夕講。


5月29日


○丙午,御經筵。


○傳曰:「旱甚。自今,各殿晝水剌,只進水飯。」


○司諫院抄京、外官吏不堪任事者,以啓。


○御晝講。


○戶曹啓:「諸邑稅貢領納之吏,守令多以殘劣貧乏者差之,故未離本家,已費用其物,及到京,耗費亦多。以此,經年不納,希望蠲減,國用不贍。今後,須以首吏及曾經任事者擇定,其稅貢數及所納司名、發程日時、領吏姓名,兩件開錄,一件報本曹,一件報監司,粘移本曹,計程遠近。如或未及日限,令攸司,推鞫科罪,過三朔未納者,杖一百,重論何如?」從之。


○御夕講。


5月30日


○丁未,御經筵。


○院相具致寬啓曰:「濟用監所收布麤惡,臣亦有罪;僉正金廷光受富商厚賂,多納麤布,其情貪譎。今不拷訊,難以得情,請囚鞫。」傳曰:「廷光保放,以其兄赴京,而母獨在也。雖保放,若可杖,杖之。」致寬更啓曰:「法須先行於貴近,以大臣之弟而寬貸,則爲大臣之族者,何所畏忌哉?且廷光之罪,非錯誤,乃故犯,保放甚未便。」不聽。〈史臣曰:「廷光,國光之弟,而昭訓尹氏之族也。故不允。」〉


○御晝講。


○傳曰:「議政府、六曹、臺諫,其薦堪爲觀察使者。」


○御夕講。


六月


6月1日


○戊申朔,日食,陰雨不見。


○院相崔恒、金礩啓曰:「近因天旱,減膳已久,今又令晝進水飯,先王朝減膳,不至於此。」傳曰:「世宗朝,雖豐年,進水飯。今用水飯,何害?」礩曰:「大抵脾胃惡冷,水飯恐傷脾胃,在凡人且爾,況至尊乎?」傳曰:「如卿言,每進乾食耶?」


○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盧思愼、鄭自洋、金舜臣事,不聽。


○傳曰:「吏曹兼判書韓繼美,屢辭其任,其以綾城府院君具致寬代之。以昌寧府院君曺錫文代致寬,爲戶曹兼判書。」


6月2日


○己酉,視事。


○御經筵。


○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伏承,主上殿下御宣政殿,進臺諫于前,勅令盡言,乃曰:「臺諫,人主耳目。耳目或蔽,人主何賴?」臣等聞命,不勝惶懼,蚤夜思惟,未得一可慙負聖上虛竚之意,謹條上數事,伏望財幸。一。國家之重在紀綱,紀綱之要,在賞刑。賞及無功,則勞臣怠;刑漏有罪,則姦人肆。二者或失,紀綱必隳。伏覩,卽位以來,重惜名器,明愼刑獄,朝廷淸明,衆心底定。近日,賞典似優,刑章似縱。優則斯僭,縱則斯廢,恐非所以立綱紀,尊朝廷之意也。盧思愼,廟堂大臣也。宜以德進,不宜幸陞。縱思愼有台輔之望,當以次陞,非出於朝論,殿下亦不得私,豈可以使臣一言進秩耶?古之拜相者,非因朝薦則恥之。今之贊成,號稱貳相,思愼以貳相,因人進秩,豈其所甘心耶?諸如鄭自洋擬吏曹參議,金克忸擬成均司藝,通事等輩皆擬陞職,臣等竊以爲不可。頃者,因一使臣之請,悉進禮賓官及通事等職,當時言者,以爲幸門一啓,後弊難防。今之名器,可謂重惜矣。弊猶未祛,幸門復開,異日之弊,何可盡言?金舜臣據大邑,擁官兵,當張永期嘯聚行刦之時,無敢誰何,及永期勢蹙狼狽,僅乃擒捕,秪足塞責,何功之有?儻以謂奔走被創,有些微勞,亦不過錫馬、若衣,慰藉之而已。今以二品之秩加之,臣等竊以謂過矣。前降敎書,若曰:「軍民有能捕永期者論賞,悉如獲敵。」若舜臣者,以官臨之,非軍民挺身行伍者比,豈合受獲敵之賞?果舜臣不克捕獲,譴責隨之,賞典非所及也。若以永奇捍賊,獲之則賞,又何不可,則臣等妄以謂,我國地褊,無金帛,可以勵戰士,獨有爵賞耳。黃金重秩,輕畀之一捕賊之吏,不幸有邊警,有奏斬敵之功者,又何以加賞?臣等所謂賞典似優者,此也。卽乞收還成命,應時改正。許繼智,本一姦猾無賴者也。恃有錢財,乃罔畏忌,居處、服、食,僭擬無度,其爲惡,積有年矣。在睿宗朝,觸禁應流,苟逃邦憲,遷延不出,聞有恩赦,乃自詣獄。及有司據法請流,則又夤緣阿保蘄免,睿宗不聽,杖流于外,中外快之。而今復不悛,亡命回京,以徙民逃者,在法當斬,臣等已嘗請之矣。使繼智生還配所,聖恩且極,乃不惟不罪,至令全家發還,臣等竊以爲不可。繼智,微者,生且死,似無關於大體,不必論也,此法一撓,姦宄益肆,紀綱不可復振,朝廷不可復尊矣。噫!畫一於始,其弊猶縱,始之且縱,終當奈何?臣等所謂,刑章似縱者此也。乞卽依法處正,不與容貸,幸甚。一。水旱之災,不可盡諉之天道,亦不可盡責之人事。九澇、七旱,堯、湯不免,非盡人也;旣畜且備,民無捐瘠,能不爲災,非盡天也。所貴,謹天戒而盡人事爾。比者,國家多事,官少儲峙,民無私畜,今歲不登,流亡必多。伏覩,春夏以來,旱勢太甚,殿下焦勞、勤恤,避殿、減膳,祀典徧擧,革弊政,理冤獄,日不暇給,每訪大臣,務去民瘼,人事可謂畢修矣,天聽尙阻,膏澤不下。今之旱災,諸道皆然,而下二道爲甚,夏麥已全然不收,在在皆剝松皮爲食,而黍、稌日灸、風搖,耗已過半,亦殆無秋,然朝夕有雨,尙或可冀。至於慶尙一道,又有甚焉。水田類,多移秧取禾,故坐待乾死,且無見糧,則漕道更礙。每一念至,可爲痛哭。今獨惟救災之術有四:一曰量蠲貢物,二曰量罷衛兵,三曰遣使巡視,四曰毋縱盜賊。何謂蠲貢物?蓋世之守令,或貪饕,不能律己,或罷軟,不能束吏,淸白、幹敏者,什無二三。故國家雖用正供,不許橫斂,而收納之間,吏緣爲奸,樂歲民尙見困,凶年又何以堪?往往至用賑貸米穀,輸之吏手者有之。乞除係干戎、祀不得已貢物外,其應入興作與凡餘賸之物,量宜蠲減,民得蘇息,可謂備荒矣。何謂罷衛兵?蓋番上宿衛之兵名目非一,自甲士、別侍衛外,又有破敵衛、彭排、隊卒、正兵之屬。夫正兵者率皆白徒,不習爲兵者也。使皆宿衛,無大緊切,徒費糗糧,使之汰遣,則人自備荒,生路稍廣。乞除應備宿衛、巡綽外,雜汎可汰之兵,量宜罷去,兵得蘇息,可謂備荒矣。何謂遣使巡視?蓋今救荒之策,國家措置,纖悉無遺,若無可議,然以移文責成,不若巡視責實。夫換麥備種,煮鹽備食,多植蕎麥,兼收莖葉。至於橡栗、海菜之類,趁節收貯,固救荒之最切者也。不加提險,人極于慢,愚民視爲故常,守令因以陵夷。監司所至,亦不過規規移文應行例事而已,又豈能謁心民事,憂聖上宵旰之憂哉?縱能憂之,悉心賑救,民命阽危,而稽延時日,往復取旨,緩不及事者多矣。乞別委謹敏朝官,逐路體量,糾擧荒政修否,橫政有無,卽有便宜,許以驛聞。使死者以活,骨者以肉,務要着實,無有蒙蔽,是備荒之要也。何謂毋縱盜賊?蓋歲侵則民飢,民飢則盜起,不先有以制之,必至滋蔓,蔓則難圖,不得不深慮也。今逐路之民,日夕爲盜,其隣保之家,雖嘗知之,不敢申告。蓋官不能得盜,則逞害於申告之家。是盜之威勢,更大於官司,久而不禁,結聚嘯集,小則轢閭里,大則掠州縣,無復忌憚,如全羅之賊、積城之寇,是已。饑饉之極,勢必更甚。哀我元元之民,旣戹於歲,又困於賊,甚非細故。乞預賜指揮,卽有盜發,應時捕獲。若涉弛慢,所在守令,便行降黜,是備荒之大也。凡此數事,雖非達見,採而行之,不無小補。伏惟睿鑑施行,幸甚。


大王大妃傳曰:「當初加資時,盧思愼亦辭之。然天使請之,不得已從之。鄭自洋之事,汝等亦以爲言,故今當送西。許繼智事,大抵亂臣緣坐,亦有時放之。若繼智者,大殿嘗移御于其第,且中宮收養,故放之耳。救荒之事,予將採用。」


○御晝講。


○同知中樞府事李坡來啓曰:「臣修治家地,根隨奴二人、家奴一人,掘土壓死。」傳曰:「掘土處,無乃損害山脈乎?其令風水學,往審之。」


○傳曰:「前日臺諫所啓貪汚人及不堪任事者,令議政府,議其當否以啓。」議政府貼標尤甚者七人以啓,命皆罷職。


○御夕講。


6月3日


○庚戌,御經筵。


○承政院啓曰:「同知事李坡,役根隨奴掘土,以致壓死,請下有司鞫之。」傳曰:「可。」


○大王大妃傳于院相曰:「予以不德,參決庶務,今天旱如此,未知致災之由。」具致寬啓曰:「近日弊政畢祛,臣亦不知其故。但英陵、昌陵禁限內古塚多撤去,死者有知,豈無冤乎?」


○傳于兵曹曰:「旱甚,諸邑番上軍士,分揀放遣,令備草食。」


○下書平安道觀察使李尹仁曰:「聞道內沿海諸邑海溢,多損禾稼,卿其親審以啓。」


○禦侮將軍行副司猛皮尙宜上言曰:「臣以向化,太宗朝始侍衛,世祖朝得與原從功臣之列,去丁丑年受上護軍。累代侍衛,年至七十六,乞依例除檢職。」命從願。


○忠義衛尹昌孫等上言曰:「臣等,以殯殿差備三都監論賞時,獨未與焉。世祖殯殿差備人,皆蒙賞資,乞依例霑恩。」命承政院議之,承政院啓曰:「計都監仕日,每日給別仕二,何如?」傳曰:「可。無乃又有當蒙賞而未蒙者乎?其考啓。」承政院書啓曰:


奉先寺雜物監造官尙衣院正金永肩、國葬時京畿觀察使成允文、相地官行護軍安孝禮、頓遞使漢城府判尹魚世恭,於前例兒馬一匹;京畿都事林秀卿,於前例陞職。


傳曰:「可。從例論賞。」


○下書忠淸道觀察使金㻶曰:「卿曾以足疾辭職,聞向差不許。今聞疾劇,送藥餌。又慮不得安心調理,令改差。可卽上來。」


○以具致寬爲大匡輔國崇祿綾城府院君兼吏曹判書,曺錫文大匡輔國崇祿昌寧府院君兼戶曹判書,韓繼美輔國崇祿議政府左贊成,盧思愼崇祿議政府右贊成,金吉通正憲漢城府判尹,魚世恭資憲牙城君,洪常通憲儀賓府承賓,韓㠖嘉善工曹參判,宣炯資憲行京畿觀察使,金瓘嘉善忠淸道觀察使,權良通政行晋州牧使,金舜臣嘉善行長興府使。是政,僉正尹瀚、引儀文僴、判官裵止訥、牧使安致康等罷,皆臺諫所論者也。〈史臣曰:「致寬,爲人强毅,以淸直自任,棘棘不阿,人不敢干以私。性又儉約,不治居第,時議頗稱之。繼美,象恭內黠。爲執政,凡所引進,非親族卽貨謁,擢從母弟曹幹爲司諫,弟女壻李永禧爲訓鍊副正,其行私,多類此。臺諫屢言除授不公,繼美遂辭免。錫文,色厲內荏,善伺候上意。嘗判戶曹,以理財自任,利盡錙銖。尹瀚,領議政子雲之子也。愚癡,不辨菽麥,嘗爲宗廟令,上官日,吏以公座簿,進請署,瀚揮手固拒之曰:『署公案,誠非小事,當問父翁,聽訓乃署。』吏笑而退。文僴,寧城君崔恒女壻也。狂妄無知。止訥,曾爲司僕直長,掌市諸牧場病馬,有權相請之者,代以良馬,事覺,論不敍。止訥家頗饒,無子,嘗稱韓明澮子堡爲收養,傾産行貨,明澮力拔用之。及年老,昏不治事,以明澮故,得久不黜。時,宰相受人奴婢、田宅者,或稱收養得補官。」〉


6月4日


○辛亥,御經筵。


○傳于司憲府曰:「自春及今不雨,已令禁酒,然無識之徒,飮酒自若,至於中外官吏,公家用酒,糜費太多,殊非謹天戒之意。其嚴加檢察。」


○御晝講。


○院相洪允成等啓曰:「舊法,諸路察訪,三年而遞,今周年而遞,故所管之事,專不措置,驛路日至彫殘。請依舊三年而遞。」命議諸院相,僉議請依允成所啓。傳曰:「可。」


○御夕講。


6月5日


○壬子,視事。


○御經筵。


○院相金礩等啓曰:「時方酷熱,一日三御經筵,恐勞聖體,請停晝講。且夕講,便服爲便。」傳曰:「予惜寸陰,安可停晝講?且朝臣,不可便服接見。」


○傳曰:「救荒草食,莫如松皮,而松禁甚嚴,其諭諸道,令勿禁。」


○召忠淸道觀察使金瓘,傳曰:「可速赴任。」瓘啓曰:「臣當速赴任,但臣母年今七十七歲,欲啓達而往。」傳曰:「母老,安可遠離?其與京畿親察使宣炯相換。」


○傳曰:「諸道陪箋及一應差使員,或以堂上官差定,其騶從繁多,驛路有弊。其諭諸道,今後勿差堂上官。」


○傳于司憲府曰:「大小人員,雖非用酒,若備餠、果、漿水等物,迎餞,其糜費則一也。可竝禁。」


○傳于司饔院曰:「前日天使支待時,諸道上納物膳已多,司饔院所儲亦不少,其知數以啓。予欲減諸道進上物膳,如不足用,雖司宰監之物,無妨也。」


○傳于司憲府曰:「今旱甚,不得已草家造成外,私家營繕一禁。」


○諭諸道觀察使曰:「自春徂夏,亢陽不雨,慮有所召,下敎求言,臺諫遂疏列中外官吏貪婪、庸劣不堪任者以啓。議諸大臣,黜其尤甚者七人,是皆前日考第居最者,何若是反歟?其守令之不堪者,欲盡罷遣,第念農月迎送弊大,姑停之。且觀卿所爲,但慮其不罷者自謂終必見罷,不致意救荒,誅求無厭,重困吾民也。且減膳、修省,禁中外用酒,以謹天戒,以防糜費,而守令或有不體予意,對客縱飮,曾不畏忌,至於愚民,稍有贏餘,輒設酒饌,以恣醉飽。是雖自家之費,其糜穀一也。是豈敬天、體上之意?故令法司,嚴加糾察,卿當率自身先,禁絶公私用酒,救荒諸事,依前降諭書,盡心措置,俾赤子,得免溝壑。將分遣臺官檢察。」


○御晝講。


○黃海道觀察使馳啓:「海州人林守妻,一産一男、二女。」命給米、豆各五碩。


○御夕講。


6月6日


○癸丑,御經筵。


○院相具致寬啓曰:「濟用監納麤布者,三百三十餘人,竝令義禁府鞫之。其多數冒納者,不可不問,若納二三匹、四五匹者,其利不多,未必皆行賂遺,若幷鞫之,逮繫必多,請勿幷鞫。」傳曰:「十匹以下,勿問。」


○傳曰:「今司饔院所儲尙多,且旱甚,民生可哀。王大妃、仁粹王妃、大殿、中宮四殿諸道望前後進上物膳及一應別進上,限今年,竝勿封進,以大王大妃殿供進物膳,分用之。」具致寬啓曰:「今雖旱甚,自古減膳,未有如此。難備者,或可除之;易辦之物,請依舊封進。且司饔院所儲雖多,皆是乾物,若生物,不可不供進。況凡物數少,則必不潔,不可以一殿供進之物,分用也。如不得仍舊,只除一殿物膳,何如?」傳曰:「民今餓莩,而自奉如舊,心所不忍。且凡物多則不潔,少而不潔,予所未聞也。其勿復言。」


○御晝講。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本院所啓守令不合臨民者,皆令罷黜,而獨不罷載寧郡守徐綬、文化縣令成可義,臣等未知其故。今年旱甚救荒,諸事不可不及時措置,彼輩自謂終當見黜,必不盡心,請改差。且令薦擧可堪守令者,欲得賢才而用之也。今有擧申錙爲吏任可當,安繼宋、李孝連爲守令可當者。錙等皆庸劣人,人皆知其不可,而敢擧之。請劾擧主。」傳曰:「凡薦擧者,各薦所知耳。此輩雖庸劣,彼則以爲賢而擧之,何必罪之?況非一從薦擧而用之,必待廣議乎。且文化、載寧守令,果類近日罷遣者乎?」篪啓曰:「臣等以爲,固無異也。」傳曰:「已諭諸道觀察使,若果不賢,今殿最當見黜矣。」


○上天使回自淸州,命都承旨李克增,齎宣醞,迎慰于濟川亭。又命仁山府院君洪允成,往參。


○刑曹三覆啓:「黃州囚白丁女甘勿與物故奸夫僧信一,謀殺本夫韓得美罪,律該凌遲處死。典獄囚白丁莫同與物故金莫同,刦掠行人强盜罪,律該斬不待時。」皆從之。


○御夕講。


6月7日


○甲寅,義禁府啓:「濟用監僉正金廷光聽富商之請,許納升麤布二千五百餘匹,恐事覺,欲滅迹,率納布人二十名,擅入臺庫,盡割兩端着標處,所犯至重。請依法堅囚。」從之。


○遣綾城府院君具致寬,更審英陵禁耕基限。


○刑曹三覆啓:「綾城囚白丁孫今同、毛仇知、山敏、毛乙乎里、梁季順、孫今生,黨於張永奇,火家、殺人、强盜罪,律該斬不待時。」從之。


6月8日


○乙卯,視事。


○御經筵。講訖,執義柳輊啓曰:「今因旱,盡除朔望進上,恐御膳不足,令量進何如?若除諸邑不緊貢物,則雖不除進上,民弊自祛矣。且救荒諸事,當預先措置,因進事目。一。沿邊諸邑則煮鹽;山郡則橡實摘取,令倍前措置。一。救荒之物,莫如鹽、醬,然醬則未易卒辦,以京、外倉庫,陳豆燻造,預先合醬。一。海菜及山野,可用草食,多數採取。一。明年穀種,以諸邑稤庫陳穀,換農事稍稔處新穀,諸司所納田稅及雜物,計諸司所儲多少,其有餘之物,除上納,以皮穀代納,以備種。一。司僕寺不得已常養馬外,放于箭串,量減京畿生草。一。諸道貢稅,前則以私船,給價而漕運;今則造公船,以防禦船軍,給過海糧。而運其糧,與船價,不甚相遠。況船軍專委防禦,而亦是農民,依前例,從願用私船漕運,以休船軍,以固防禦。一。賑恤之事,擇授勤謹大臣,預而措置。一。農事不實,則民之飢餓者,必相聚爲盜,嚴立禁盜之方。一。刊經都監權罷。一。京從仕人居失農官者,放之。」上曰:「今年救荒所需諸司陳否,知數以啓,以陳豆燻造爲醬。又刷出司僕寺立養馬,放于箭串,其京畿所納生草量減。又京從仕人內,失農尤甚諸邑居人,放送。」〈史臣曰:「輊,凡事不與同列建明,率獨啓,且作態度、聲音,閑習進退。」〉


○院相韓明澮啓曰:「臣聞倭人多採葛以食,我國之人,亦或有採食者,令更試之。如或可食,廣諭於民,使之備荒。」傳曰:「可。」


○命設賑濟場于都城四門外。


○傳曰:「以申叔舟、具致寬、洪允成爲賑恤使,措置失農諸道救荒諸事。」仍傳于韓明澮曰:「不以命卿者,以卿雖不爲賑恤使,亦當自任也。曺政丞,時兼判書戶曹,救荒乃其職事,故亦不命之。」明澮啓曰:「若委臣以一道,臣當盡心。」傳曰:「凡救荒之事,其啓達行之乎?直移文戶曹乎?」明澮曰:「雖小事,安敢擅行?」卽命以明澮爲賑恤使,枚荒諸事,同議措置。


○御晝講。


○韓明澮啓曰:「今聞,濟用監僉正金廷光,受人賂遺,令納布受價人等,自擇布於庫內,其遺在布子,必不如元數,苧、麻布亦必雜置。請令戶曹參判宋文琳,與臺官,同往本監,分類藏之。又計正布遺在數。」傳曰:「當擇人遣之。」


○下書諸道觀察使曰:「今年旱甚,民生可慮,當儉於自奉,以紓民力。大王大妃殿物膳,依例封進;餘四殿,限今年,竝勿封進。第念守令不體予意,依憑大王大妃殿進上,依舊取辦,貽弊民間,卿宜嚴加糾察,毋使煩擾。」


○韓明澮啓曰:「臣頃見忠淸道旱甚,農事不實,聞全羅、慶尙道亦然。請令戶曹,計量調度,三道貢稅時未輸者,仍置本道諸邑,換民新穀,以備來歲穀種。臣聞,近日從臺諫之言,罷貪汚及不堪任事者,此公論也。然臣意以爲,於國家大體,似未便也。若詳核其實,則或有不然者,雖不別行貶黜,自有監司褒貶。」傳曰:「未輸稅換新穀事,令戶曹議啓。守令罷黜,豈徒從臺諫之言而然歟?廣詢大臣,擇其尤甚者,罷之。」


○御夕講。


6月9日


○丙辰,御經筵。


○諭諸道觀察使曰:「兩麥種不可不預備,已令從民願,用陳穀換易收儲,以備秋耕。然守令或有減給而濫收者,故民甚惡之,因此所得必寡。救荒,莫如多種,兩麥種若乏少,則雖欲多種得乎?卿體此意,曲盡措置,多數換易,所換之數,逐邑錄啓。蕎麥亦須趁時勸耕。是亦救荒之一端也。」


○御晝講。


○刑曹啓空獄。


○御夕講。


6月10日


○丁巳,太白晝見。


○上欲宴天使,命都承旨李克增,往請之。天使語克增曰:「今日坐次,何如?」克增曰:「客東主西。」天使曰:「不可。殿下當坐北,我坐東。」克增曰:「此禮,殿下必不敢當。」天使曰:「我,本國人也,不可與殿下對坐。向者,以有姜行人,不得已耳。」又曰:「我來時,姜玉語我曰:『吾但有一香爐足。』〈指姜繼叔而言。〉須啓殿下,授銀帶職事。」又曰:「我前來,本州守令,請殿下加官;今亦願賜本州牧使、判官一級。」又曰:「副天使通事張自孝得帶鈒,而吾通事金繼朴獨不得陞資。請啓殿下,廉承源亦陞資。」克增以啓,命議坐次。申叔舟、韓明澮啓曰:「世祖朝本國太監來時,凡宴會,請上坐北則從之。今若强請,從之無妨。」天使至,上出仁政門外迎入。天使上殿,請上坐北,上固辭,天使跪請不已,上不得已南向近西而坐,天使坐東。行茶禮,上親贈人情物:雀舌茶三斗、六張連幅油芚一事、笠帽二十事、毛馬粧一部、弓一張、大箭一部、鞬服具弓箭帽一部、狐皮四十張、交床一事、上品表紙二卷、中品表紙二卷;頭目,各笠帽三事、扇子三把。遂設宴,上行酒。密城君琛、上黨府院君韓明澮、仁山府院君洪允成、昌寧府院君曺錫文、寶城君㝓、樂安君寍以次而行。天使回杯訖,手酌玉杯,飮申叔舟、韓明澮、李克增、吳伯昌,遂罷黜。


○承政院啓曰:「六月十五日,古稱流頭,有名日也。世祖朝,天使在本國時,若値名日,則或請出遊江上,或就太平館慰宴。睿宗朝亦命宰相,就太平館,設慰宴。今依古例,行之何如?」傳曰:「可。」


○院相洪允成啓曰:「下三道內地置鎭處,皆有軍官,此地防禦不緊,今當旱荒,軍官皆帶奴隷,騎驛往來,徒費廩穀,其弊不貲。且爲軍官者,非盡武士,間有新良無賴之徒,無益於事。如三浦防禦,緊要處外,節度使、處置使、軍官及光州、羅州等鎭軍官,竝減何如?」傳曰:「可。令兵曹磨鍊減之。」


○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忠勳府都事金嗣源,未箇滿,用本府薦,陞授經歷。各衙門自薦僚屬,旣爲不可,而又薦未箇滿者,甚不可。請改差。」傳曰:「嗣源,箇月幾滿,予命陞差耳。」濱又啓曰:「前者,議政府舍人兩員俱見遞,以箇月有法,檢詳不得陞授。今若不改正嗣源職,恐遂成例。」傳曰:「此特旨也。安得爲例?」


○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近以旱荒太甚,請委使體量,未蒙賜可,以悚以憾,敢再讀天聽者。謹按古先王之制,凶年饑歲,上而王朝有司徒,荒政十二以聚民,下而有司以時告其上,發倉廩,開府庫,懋遷化居。以左右賑救之故,雖有水、旱凶荒,民無捐瘠。蓋先王亦不能使之無災,而能備災,備災之道,不過乎豫而已矣。於記有之,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凡事猶然,而況於荒政之大者乎?故豫爲之備,則官不多備,而民受賜;備之不豫,至於危迫,則雖巡問設粥,無補於存亡。竊觀《王風》之詩一章曰:「中谷有蓷,暵其乾矣!」二章曰:「暵其脩矣」!三章曰:「暵其濕矣!」乾者暵,脩者暵,旱猶未甚也。至於濕者,亦不得免焉,則旱之極也。故不得不至於仳離而啜泣。其曰:「啜其泣矣,何嗟及矣?」言窮之甚也。今自去冬無雪,春又不雨,以至夏六月,泉脈已渴,山川已涸,無麥無禾,赤地千里,枯旱之極,未有甚於此時也。且當廢去百事,專務荒政,遣使四方,遑遑賙恤,猶恐晩暮,豈容舒遲一日,以失誤時會耶?大抵人一日不食則飢,七日不食則死。舊穀已沒,夏麥不收,今民之不食者,豈特七日而已哉?咬菜根,茹木皮,以延須臾之命者,相望於田里。而里正報守令,守令報監司,監司以聞朝廷,往復處置之間,民之轉于溝壑者必多。其不至於『啜其泣矣,何嗟及矣?』者,蓋亦幾希矣。議者曰:「歲險民飢,遣使巡視,秪爲擾之,不若不遣之爲愈。」臣等以爲,乘驛巡路,其弊小;遣使賑飢,其益多。豈可以二三驛騎之煩,輕百萬赤子垂盡之命乎?議者曰:「責之守令足矣,責之監司足矣。何煩於遣使?」臣等以爲,守令而賢,則監司無事;監司而賢,則朝廷無事。當以諸道付監司,諸邑付守令而止耳。然猶不免或罷遣焉,或告諭焉,何也?監司、守令,或未盡得其人也。況事或安於因循,而警於點檢,立於任專,而廢於務分,則以荒政之大,只委之監司、守令,臣等未知其可也。議者又曰:「夏月麥猶未罄,菜猶可茹,民未甚病,徐觀其勢,遣使賑恤,亦未晩也。」臣等以爲,細民之於常歲,勤動三時,僅備冬春,日望牟麥,甚者,麥尙靑靑,熬以爲餠。未銍艾而麥已盡,麥盡而繼之以黍粱,黍粱盡而繼之以早稻,此田家常事也。今麥已不收,黍粱及稻,亦已無望,而猶曰:「今時則民猶有粟,未甚艱食。」其亦不思而已矣。我國上腴之田少,磽确之田多,樂歲猶且不給,況凶年乎?臣等聞,心痛無緩聲,事急無徐行。當今之事,宜莫急於荒政,不汲汲早圖之,其措置之策,亦且徒憑文字,遙度而爲之,恐非所以預講荒政之盛意也。伏望睿裁,特差朝官,面賜指揮,巡視諸道,預擧荒政事件,加惠元元,無使一夫失所,不勝幸甚。


6月11日


○戊午,太白晝見。


○視事。


○御經筵。


○傳旨司憲府曰:「《大典》:『凡貢物收納時,公事至十數以下,竝五張;每十數,加五張;至二十卷而止。如海竹、片竹、節菓、雜羽等物,其數雖多,毋過五卷。』立法如是,今官吏不顧法令,侵虐貢吏,多數收納,故貢吏久未還鄕,因此失業,大不可。今後濫收者,許貢吏告憲府,憲府亦無時發摘,啓聞科罪。」


○御晝講。


○戶曹啓:「今年自春徂夏,亢陽不雨,必至失農,而諸邑儲穀數少,賑恤無由,誠爲可慮。救荒可行條件及寬民省費等事,商議後錄。一。早穀,愚民隨熟盡食,明年之種可慮。令守令,用稤庫陳穀換納,以備明年之種。一。諸邑貢物內,輸轉不便物色,及不緊可除貢物量減。一。諸邑分養馬及壺串、洪原串留養馬料黃豆,一年,四千一百五十八碩。令司僕寺量減。一。諸邑分養牛料黃豆,一年,一千六百三十六碩,而官無用牛處,姑令從市直和賣,納官倉。一。司僕寺馬料黃豆,草長時量減。一。司僕寺山行人馬料,以諸邑稤庫米、豆題給,因此米、豆日減。況楊州、廣州等官,則黃豆無遺儲,如官員及馬料則已矣,諸員依他軍士例,令自備糧,若生草時,則馬料亦減。一。司僕寺車牛料,一年,黃豆一百三十二碩。右車牛,專以輸轉馬料,郊草而設。今計一年馬料數,令民直納於本寺,郊草,令諸員輸轉,其車牛則和賣。一。東、西活人署幹事僧及病人、仵作人料,限明年秋成,權除。一。中外公私不緊徵債,限明年秋成,停之。一。橡實,救荒緊用之物。令諸邑人戶,勿論彼我境,多數拾取。」命院相議之,申叔舟等議:「御乘馬料,草長時五升,今減一升;左、右邊大馬四升,今減二升。馬料輸入事,依啓目,車牛量留,除皆和賣。」從之。


○刑曹三覆啓:「仁同囚良女莫卜與物故奸夫金守山,謀殺本夫金希罪,律該凌遲處死;安陰囚奴豆里金,火家、刦人、强奪衣服罪,律該斬不待時。」皆從之。


○御夕講。


6月12日


○己未,太白晝見。


○御經筵。


○院相申叔舟等啓曰:「卽位翌年,宜行試取。然今年旱甚,必至失農,儒生裹糧來往有弊。請於明年試取。」傳曰:「可。」


○傳于承政院曰:「比聞,法司禁亂衙前,不知禁令本意,着斜皮粧飾鞋者及持紅色裁剪者,亦皆拘執,至禁人賣餠,使不得資生,人甚苦之。其召司憲府言之,勿令如是。」


○御晝講。


○傳旨戶曹曰:「今後外貢陳省,貢吏呈戶曹,戶曹置簿呈日及物名,招該司官員授之,該司收納後,成納文,報戶曹,戶曹考前置簿,付貢吏。且諸司支用物,每當支給時,考前給數,無遺在,然後給之。」


○天使往金孝文、金淡等家,命左副承旨鄭孝常,齎宣醞,往慰。


○御夕講。


6月13日


○庚申,太白晝見。


○御經筵。


○天使往金純福家,遂往興天寺點香,命都承旨李克增,往慰。天使又歷入鄭善、鄭擧等家,命右副承旨李崇元,齎宣醞,往慰。


○傳曰:「赴京行次帶去人及人情、盤纏,本有定數,比來臨時啓請,有加無減,遂成格例,因此駄載增倍,沿路疲敝。今後帶去人數、人情、盤纏雜物,一依橫看,毋或援例啓請。」疊因院相具敢寬之啓也。


○傳旨禮曹曰:「大小人員葬地法,有定制,近來宗戚、大臣,越制踰分,葬限外,久遠田,勒令陳荒。或至撤人家屋,甚者利人田地,妄稱限內,以至申啓,占爲己有,遂營農庄,或曠遠陳荒,延至數里。膏腴收稅之田,廢爲荒蕪,因此賦稅日減,誠非細事。今後大小人葬地,一從禁限,雖宗宰,毋得啓達。」亦因致寬之啓也。


○御晝講。


○具致寬啓曰:「內需司,乃吏曹屬官,然本司別坐等官,非朝士例,不與相見,未知賢否,褒貶爲難。請以大臣爲提調。」傳曰:「世祖嘗曰:『內需司不可設提調。』今但計仕等第,可也。」


○御夕講。


6月14日


○辛酉,太白晝見。


○視事。


○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6月15日


○壬戌,太白晝見。


○御經筵。


○天使往訓鍊院,觀武士射藝。令都承旨李克增,齎宣醞,往慰。先是,天使請觀武士射,故是日邀宴,就於訓鍊院行之。


○諭慶尙道觀察使李恕長曰:「近日旱甚,傳聞道內水田多未播種,又未得移秧,而卿不以啓,甚未便。農事及雨澤,其速馳啓。且本道地廣、人多,倍於他道,其務農備荒諸事,卿宜悉心措置。」


○御晝講。


○永安道觀察使李繼孫馳啓曰:「禮曹受敎內:『諸邑鄕校儒生數少,學舍頹廢,敎授、生徒或僑居私第,監司慢不致察,有違國家興學之意。儒生勿定額,學舍令觀察使巡視修治。』臣竊謂學校,風化之源,人才之盛衰,世道之升降,係焉。殿下卽位之初,首擧先務,修明學校,增廣儒生,可謂斯文之一中興,斯道之一大幸。臣叨承方面之寄,欲副委任之意,興學之方,晝思夜度,期效一得之愚。臣妄意,本道非他道比,我祖宗誕興之地,如周之岐、漢之沛,朝鮮億萬年根本之地。而距京城隔絶,漕道不通,有奴婢者亦少,負笈芹宮,從仕王朝者,百無一二。朝廷禮讓之風、文物之美,耳目所不及,局於氣習,一以强悍爲俗,弓馬爲業。學文之事,父兄不以訓子弟,子弟不以爲己任。書僅記名,得爲土官則曰幸矣;力能挽弓,充爲甲士則曰足矣。以爭功得賞,爲媒進之計;急功利,喜誇詐,棄禮義,尙氣力,習以成風,遂爲驕兵。向者,逆賊一唱,擧道靡然從之,無他,不學無識,鬪功爭利之習爲階也。變氣習、明敎化之術,不過興學校、育英才耳。臣到任以後,巡歷再三,每至鄕校,講校生所讀書,雖六鎭僻遠,資質英敏者,往往有之。但任敎授者非人,敎誨不精,監司一二日巡察之效,亦安能振起士習?由是,爲校生者,率皆孤陋、寡聞,無所成就,終不免爲馬前之卒,非天之降才然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況於岐、沛之鄕,豈無地靈人傑?第因敎養未得其道耳。臣竊思之,敎授非一,難以盡得其人,儒生雖多,可與進取者蓋寡。永興一府,我太祖誕生之鄕,今陞爲留守府,以監司兼府尹,爲一道首。乞於本府鄕校,以學業精博,有聞望文臣,特差敎授,擇諸邑年少聰敏,有將來學生,少不下五、六十,多不過百人,常聚不罷。敎授,如范文正公,夜課諸生,皆立時刻;胡安定公雅樂、詩書,乙夜乃分。監司、首領官,亦於留營暇日,常誘掖勸奬,提撕警覺。積以歲月,則庶幾有造有德,全才輩出,進爲朝廷之用,自然一道觀感,薰陶漸染。齊變至魯,魯變至道,棄誇詐,成禮俗,不期然而然者矣。但永興鄕校,無一奴婢,諸邑遠居儒生,贏糧亦難,其支供之費,計無所出。臣更思之,以曾革預原郡奴婢四十餘口及諸賜給外道內亂臣奴婢,竝屬鄕校,又以諸邑曾罷國屯田及道內亂臣田,亦屬鄕校,爲學田,以上項奴婢,鄕校差備外及監司營當番衙前,本營差備外人,耕治學田,將其所出花利,以爲儒生朝夕供饋之資。又將道內年稅神布、魚鹽等物,從市直貿穀補添,則不必費國廩、傷民力,養育儒生,有餘矣。如是五、六年之後,若無見效,臣當伏欺妄之罪。」傳曰:「給預原奴婢及亂臣奴婢中,居近地者三十口,革罷國屯田、亂臣田各十八結餘,依監司所啓,使之隨宜措辦,俟有成效。歲貢有將來者一、二人,赴成均館,使加進益,其餘諸邑鄕校,亦令無弊措置,益加勸學。」


○御夕講。


6月16日


○癸亥,御經筵。


○對馬州太守宗貞國、平朝臣宗貞秀、越中守宗盛弘,遣人來獻土宜。


○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稷山民訴于本府云:『戶曹正郞李垾,前爲本邑縣監時,有李桂中者,捕逃奴,告于縣,垾卽決給,桂中德之,贈以奴,垾許桂中防納本縣正鐵。已而垾私收民戶價米,用之;桂中旣納鐵于繕工,乃徵價米於本縣民戶。民等兩度被徵,悶甚,敢告本府。』得此欲鞫之,但當農時,拿致事干人有弊,請遣行臺鞫之。」從之。


6月17日


○甲子,太白晝見。


○視事。


○御經筵。


○綾城府院君具致寬還自英陵,啓曰:「英陵西邊來脈外支脚、主山北支脚、靑龍外支脚、案山外等處陳田,可令民還耕。」傳曰:「可。依綾城審定施行,其下戶曹。」


○寧城府院君崔恒上狀辭職曰:


臣自少氣稟弱劣,幸竊儒名,歷事累朝,過蒙恩遇,祇效夙夜,空慙偸安。犬馬之齒,已踰六旬,比年以來,氣益衰羸,諸疾交攻,視昏聽重,精思眊矂。自今月初四日,始患丹腫,證日轉劇,蒙賜醫藥,矜護之深,庶或得痊。然念物忌滿盈,福過災生,如臣之愚,非關有無。今亦忝隨邇聯,久闕逐隊,轉輾伏枕,心更未安。伏望許替臣任,俾遂優閑。


命給假。


6月18日


○乙丑,御經筵。


○御晝講。


○戶曹啓:「京畿左右道水站判官,無所統屬,故漕船看守及漕轉諸務,專不用心,事多陵夷。請今後站船,竝屬典艦司,其水站判官褒貶,本曹及典艦司提調,同議施行。又全羅、忠淸道漕船,三道敬差官掌之,而亦無統屬,未便。可依上項例施行。又司宰監船,移屬典艦司,用於雜物輸納,何如?」從之。


○御夕講。


6月19日


○丙寅,太白晝見。


○御經筵。


○天使往圓覺寺點香,命都承旨李克增,往慰之。天使又往車孝輖、〈入朝處女族親。〉金澄、尹吉生、崔繼宗、姜繼叔等家,〈澄等竝太監族親。〉命左副承旨鄭孝常,齎宣醞往慰。


○御晝講。


○先是,因義州人上言,命兩界官奴婢爲功臣丘史者,悉還本役。院相申叔舟啓曰:「前此朝官兩界授任者,帶官妓而還,囑托功臣爲丘史者,頗多。今遽令還役,恐有冤悶,其已前定給者仍之,今後勿定給,何如?」傳曰:「已婚嫁久居者,勿還;其未久者,還本役。」


○傳曰:「前日刑曹啓空獄,當有賞。其考例。」院相具致寬啓曰:「於例,當有群臣稱賀,且賞刑官。但今死囚猶在,義禁府見囚者亦多,不可言空獄。世宗朝權軫、世祖朝朴元亨、李克堪爲刑曹判書,皆啓空獄,然無賞。今亦不可賞也。」


○召刑曹判書咸禹治、參判李克墩、參議趙安貞,賜毛馬粧各一部;郞廳,鹿皮各一張。仍傳曰:「卿等益愼刑獄,俾無冤枉。」〈史臣曰:「禹治等稱空獄奏狀自多,時議譏之。」〉


○下司諫院疏,命院相議之。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洪允成、曺錫文、金礩、尹子雲議:「前已累次下諭,請待回啓遣官。」從之。


○御夕講。


6月20日


○丁卯,太白晝見。


○御經筵。


○吏曹啓:「授影職、散官職、伴倘、遞兒職者,正職敍用時,依承蔭取才例,試才敍用。上項人內,已差提檢、別坐、別提、別檢等無祿官者,則仕滿遷轉時,亦依右例,試才入格者敍用,未入格者送西敍用,何如?」從之。


○御晝講。


○傳旨義禁府,放亂臣緣坐李賢孫。


○御夕講。


6月21日


○戊辰,太白晝見。


○御經筵。


○日本國肥前州下松浦五島宇久守源勝、關西路九州侍所宗彦八郞茂世、薩州鎭隅主太守伊集院藤熙久、對馬州太守宗貞國、平朝臣宗貞秀,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傳曰:「李陽生非特功臣,又有捕盜之勞,其妻特許爲良。」陽生妻私婢也。陽生上言乞贖身,故有是命。


○御夕講。


6月22日


○己巳,太白晝見。


○御經筵。


○高靈府院君申叔舟、上黨府院君韓明澮、綾城府院君具致寬來啓曰:「上軫念旱災,乃至減膳,而諸道監司無一詳啓農事者,是必不曉聖上憂旱之竟也。況窮村僻巷,蚩蚩小民乎?請遣朝官,曉諭朝廷之意,且令兼審禾穀、雨澤、備荒、刑獄等事。」傳曰:「可。」仍分遣繕工監正李壽生、宗簿寺僉正趙元祉、昭格署令孫舜孝、成均館司成高台鼎、尙衣院正尹龜山于京畿、慶尙、全羅、忠淸等道。


○御晝講。


○天使往奇裕家。〈入朝處女族親。〉命都承旨李克增,齎宣醞往慰。


○御夕講。


6月23日


○庚午,太白晝見。


○視事。


○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仁位郡信濃守宗盛家、越中守宗盛弘、守護代官宗助六盛俊、周防州山口居住大內進亮敎之、薩摩州市來太守國久,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院相具致寬、洪允成啓曰:「今旱甚,外方人京從仕者及選上奴,量減放遣,何如?」傳曰:「可。速施行。」


○御夕講。


6月24日


○辛未,先是,禮曹啓:「世祖將祔廟,文昭殿室數,請令大臣議定。」命曾經政丞、議政府、六曹議之。鄭麟趾、鄭昌孫、申叔舟、韓明澮、沈澮、洪允成、曺錫文、洪達孫、金礩、尹子雲、韓伯倫、韓繼美、任元濬、黃孝源、咸禹治、李克培、徐居正、梁誠之、李承召、韓㠖議:「文昭殿五室,世宗所定,不可更有所加。若不遷之數,至四室,則時君之禰主外,祖以上皆遷,有乖親親之義。臣等意,有功德者,在宗廟則當不遷,若於文昭殿,太祖外,以親疎遞遷,庶合情禮。」傳曰:「然則今當遷何主?其又議啓。」麟趾、昌孫、叔舟、明澮、澮、允成、錫文、達孫、礩、子雲、承召議:「世宗初定五室,不祔恭靖大王,是只欲享四親。今遷文宗,祔世祖爲便。」伯倫、繼美、元濬、孝源、禹治、克培、居正、誠之、㠖議:「姑就前殿,文宗室設隔障于中間,合享時,移安世祖位版;祔睿宗時,遷文宗,何如?」至是,大妃御寶敬堂,召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金礩、尹子雲,問曰:「文昭殿遷祔議論不同,何以定乎?」叔舟對曰:「世宗別建文昭殿,象平時設三時水剌,卽漢原廟遺制也。其初定制,毋過五室,以今考之,太祖、太宗、世宗、文宗爲四室,若祔世祖則滿五室,然則睿宗無室可祔。臣意,文昭殿非宗廟例,專尙親親之義,故前此恭靖王不得祔焉。若睿宗升祔,則文宗不已得當遷矣。今遷文宗,而祔世祖爲便。」大妃曰:「有功德者不遷,文昭殿亦然乎?文宗若遷,則其主當置何處?有古制乎?」叔舟對曰:「有功德者不遷,惟宗廟爲然。文昭殿,只祭太祖及時君之高祖以下四代,太祖百世不遷也。遷主瘞於陵所,於古有之。漢元帝時,毁太上廟主,瘞於園,是也。」大妃曰:「宗廟幾室,其遞遷之制,何如?」叔舟對曰:「宗廟七室,桓祖、太祖、恭靖王、太宗、世宗、文宗,今世祖升祔,則滿七室矣。後有遷主,當安於永寧殿。」大妃曰:「知道。」遂從麟趾等議。大妃問曰:「今甲士停給祿而給料,其事何如?」叔舟對曰:「別侍衛甲士,雖屬軍士,皆良家子弟,給料之名,必皆恥之,不若均祿之爲愈也。」大妃曰:「其計給祿之數以啓。且今祿科數甚多,何耶?」叔舟對曰:「只緣世祖朝有功之臣甚多,雖不任事者,不可遽奪其祿,故祿科之數,倍於舊時。」大妃曰:「有功者給俸祿,可矣。如予甥尹士昐,無任事,且無功勞,而恒受厚祿,今姑減祿,何如?」叔舟曰:「古人云:『親親而仁民。』親親之道,宗親爲上,外戚次之。外戚雖不任事,豈可減祿乎?」大妃曰:「今年旱甚,救荒費繁,故言之耳。其軍士均祿給料事,卿等更議以啓。」


○傳曰:「古有登聞皷,今有冤抑者,必告該司,受退狀,然後告于義禁府當直,轉告于承政院乃啓。其轉轉告報之間,費糧淹留,其苦不小。且必有不盡其情者,今欲置登聞皷,其議于院相等。」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崔恒、洪允成、曺錫文、金礩、尹子雲議:「今有當直,卽古登聞鼓法也。然若不考司憲府退狀,則是開告訐之風,將不勝其弊矣。但今當直官,必考該司及憲府經印退狀,然後乃受,故遲滯耳。只考憲府退狀,雖不經印,亦啓之,若司憲府、義禁府所理,則直呈當直,何如?」從之。


○韓明澮啓曰:「前日議申孝昌奉祀,旣令其子自修之孫承閔奉祀。自謹,自有妾子,可奉其祀,而亦令承閔爲之。若孝昌奉祀,則承閔以曾孫爲之宜矣。自謹,平時屬其妾子繼童奉祀,而今反傳於四寸孫,不合情理。臣聞,承閔與其祖母,夜到繼童家,陵辱自謹之妾,欲奪自謹神主及其家財,不得而返。繼童,今訟于官矣。」傳曰:「孝昌奉祀,屬承閔;自謹奉祀,屬繼童,可也。」


6月25日


○壬申,太白晝見。


○國忌。


6月26日


○癸酉,御經筵。


○承政院啓曰:「去丙辰年旱甚,世宗命諸道,勿進本年秋等講武別進上、冬至及翼年正朝方物、春等講武別進上。今年亦旱甚,將大饑,量減何如?」傳曰:「可。」


6月27日


○甲戌,夜大雨。


○御經筵。


○傳于禮曹曰:「今旱甚,誕日方物,則已皆就辦,不可停進,其餘各殿誕日、冬至方物及來辛卯年端午各殿進上扇子外,他方物,竝勿封進。」


○傳于吏曹曰:「今署經法立,雖有謬授者,自可憑驗。在前受職後,滿六十月未準告身而奪階者,竝皆還給。」


6月28日


○乙亥,雨。


○御經筵。


○天使遊觀于蠶頭嶺等處,得鮮魚十餘尾,進上,舟行至淡淡亭,設宴。右承旨韓繼純,宣醞往慰;高靈府院君申叔舟,承命亦與焉。


○傳于戶曹曰:「今年旱甚,一切興作竝停罷,凡貢賦、國用不緊及輸轉不便物件可減者,議啓。」


○傳旨刑曹曰:「今旱甚,家僮囚禁,其停之。」


6月29日


○丙子,太白晝見。


○御經筵。


○琉球國中平田大島平州守等悶意,遣仁叟和尙等六人,來獻土宜。


○右承旨韓繼純啓曰:「昨日,臣問安于天使,天使欲追贈父母爵,又欲得奴婢,令臣啓之。又言曰:『通事金繼朴,雖陞實職,未可謂受職,請加資。須啓殿下,使予得免羞愧。淸州牧使、判官亦望陞職。』」傳曰:「天使父母當追贈,可考例以啓;奴婢雖當給,不可過二口也。金繼朴及淸州牧使,皆已資窮,未可陞職。但淸州判官,階卑,可從請陞職。」院相申叔舟啓曰:「上敎允當。」傳曰:「當語天使曰:『追贈及奴婢事,殿下從大人之請;金繼朴及淸州牧使,皆已資窮,別無功勞,不可陞堂上;淸州判官,當從大人之請,陞職。』」


○御晝講。


○館伴盧思愼啓:「天使欲以七月十八日回程。」命左副承旨鄭孝常,語天使曰:「大人尋訪桑梓,固不易,請加留。」天使答曰:「予來時,朝廷命速還,不可久留。」孝常又以追贈等事語之,天使曰:「知道。但廉承源從我久,且職卑,願啓加職。」孝常回啓,命加承源一階。


○院相申叔舟等議啓曰:「天使父,從崔安、鄭同等例,追贈嘉善;金淡、金孝文、金澄等父,各於子職降一等追贈;其母亦從父職追贈,何如?」傳曰:「可。」


○御夕講。


秋七月


7月1日


○丁丑朔,太白晝見。


○命加通事廉承源一階。


○禮曹啓:「謹按朱子《中庸》《或問》,引《春秋傳》曰:『毁廟之道,易檐可也。改塗可也。』說者以爲:『將納神主,示有所加耳。非盡撤悉去之也。』世祖大王祔文昭殿時,請改塗。」從之。


7月2日


○戊寅,太白晝見。


○傳曰:「今都目政,始用新定吏典、兵典官制。」


○吏曹啓:「新《大典》《敦寧府條》:『授宗姓九寸以上親。』前此,進禮君衡子汶、燕山副守勅子驥、金山君衍子均、壽城君昌子佑、新宗君孝伯子貴丁,皆以當代九寸親,初授令。今東平副令克明子誠孫、燕山副守勅子燕同,亦當代九寸親,年滿應授職。若依進禮君衡等例,當授宗親職;若依《大典》,當授敦寧府職。謹稟旨。」命授宗親職。


○吏曹啓:「諸邑守令交替,迎送人馬,曾無定數,觀察使又不糾檢,故任意抄定,弊及於民。今後,都護府以上,駄十匹、騎七匹、補數三匹,幷二十匹;郡以下,則駄七匹、騎五匹、補數三匹,幷十五匹,定爲恒式。來往口糧,亦計程途遠近,以定駄數,違者,幷觀察使科罪。」從之。


7月3日


○己卯,太白晝見。


○吏曹判書權瑊上狀辭職,仍啓曰:「近臺諫論注擬失當,兼判書韓繼美已遞,臣將何顔,獨仍任乎?」傳曰:「繼美之遞,非因銓注失宜,以有疾耳。其勿辭。」


○天使往韓致仁家,遣左承旨尹繼謙,齎宣醞慰之。天使遂往訓鍊院,觀武士射,命高靈府院君申叔舟,齎宣醞往慰。旣罷,天使歷入金淡家。


7月4日


○庚辰,太白晝見。


○上詣永昌殿,行秋享祭。又詣景安殿,行祭。初,上御永昌殿齋室,傳曰:「齋室,雖在殿後,距神御不遠,乘輦而入,未安於心。今後,可於中門外下輦。」


○御晝講。


○御夕講。


7月5日


○辛巳,夜大雨。


○御經筵。


○遣注書,審察義禁府、典獄署恤囚諸事。


○御晝講。


○刑曹三覆啓:「新寧囚私奴金迪、玉山、良人李檢達刦丁孝安家,强盜罪;星州囚私奴崔元、良人卞宗善、白丁石乙萬刦楡谷寺僧,强盜罪,幷律該斬不待時。」從之。


○御夕講。


7月6日


○壬午,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越中守宗盛弘、上津郡追浦伯耆守宗茂次、肥前州下松浦五島宇久守源勝、下松浦丹後太守源盛、一岐州上松浦鹽津留觀音寺看主宗殊、上松浦鹽津留松林院源重實、上松浦鹽津留助次郞源經、代官牧山十郞源正、筑前州太宰府都督司馬少卿頼忠,遣人來獻土宜。


○天使遣頭目,進段子、紗羅等物,仍啓曰:「一家之人,皆受職。又追贈父母及父之同生,殿下之恩罔極。」命都承旨李克增饋之。


○承政院啓曰:「富商金得富賂金廷光,納麤布,義禁府旣不囚禁,又於照律脫名,請問之。」傳曰:「大臣所爲,不可推問。但得富已服,而初不囚,今又不照律,何也?得富,依他定罪,當該郞廳,令司憲府推鞫。」


○戶曹啓:「前此,司僕寺牛乳汁將盡,則以其牛,勒換畿邑民乳牛,民頗苦之。今後,請以諸邑分養牛,和賣綿布,從民願換牝牛七十頭,分養京畿諸邑取用,如又不足,以諸島牛,量換乳牛,分養待用。」從之。


○義禁府啓:「樂生金山賂金廷光,綿布十七匹、正布五匹、瓦一千張、炭十碩、材木十條,納麤布八十八匹;良人金檢同賂廷光,綃二匹、紬一匹、芝草五斗、鐵釘二百枚、酒一盆,納麤布五十五匹;良人李檢佛、春山賂廷光,綿布十匹、鐵一、酒二盆、雞卵、石榴、鹿尾、文魚、?魚、乾柿等物,納麤布十匹;私奴洪末生賂廷光,明珀纓子一串、矢服一事、魚、柑等物,納麤布十匹;正兵金獨大賂廷光,毛羅涼笠一頂及魚物,納麤布三匹;良人金於夫介賂廷光,瓦二千張、綿布二十匹、柴木三車、雉、蛤、梨、魚等物,納麤布三十九匹;良人徐存賂廷光,紬二匹及魚物,納麤布十三匹;私奴介叱知賂廷光,材木三條、寢床一,納麤布十四匹;私奴牛叱知賂廷光,瑪瑠纓子一串,納麤布十匹;良人徐致孫賂廷光,唐靑韂一部、綠綃及雉、魚等物,納麤布二十九匹;良人徐莫同、文未同賂廷光,鍮楪子二十箇、鍮鉢十箇、綠細絛一腰及魚物,納麤布二十二匹;良人姜有連、韓致江、韓致明、高石崇、賂廷光,唐㽅坐一事、怪石一箇、鍮大爐一、鍮楪子二十箇、鍮大棵十箇、鍮爐巳、中、小幷三事,納麤布三十八匹;良人洪檢同賂廷光,鍮楪子十箇、銀鍾一事、銀釵段一枚及魚物,納麤布二十三匹;良人金石剛賂廷光,綃一匹、雉、魚等物,納麤布四匹;奴松阿之賂廷光,材木十條及魚物,納麤布二十一匹;良人徐論敬賂廷光,炭三碩、蒙同錠各三箇、鑰二部、釘二十七箇、靑韂一部、鐙子一部及魚物,納麤布二十四匹;良人李明心賂廷光,廣砧石一及魚物,納麤布十二匹;奴論同賂廷光,材木二十條、朱紅盤二十箇及魚物,納麤布十六匹;良人金長孫賂廷光,綃一匹、鍮盆一事、朱紅楪子十箇及魚物,納麤布五匹;良人金石山、朴般若賂廷光,銀鐥一事、銀釵股十五枚、布三匹、山柚木鈒帶一腰,納麤布二十六匹;良人金夫合賂廷光,鴉靑段子一匹及魚物,納麤布七匹;良人車孟守賂廷光,釘四十箇、綿布五匹、磁鉢二十箇及魚物,納麤布八匹;私奴德生賂廷光,兜鍪一頂、柴木二車、榧木板一箇、炭四碩、唐白絲細條一腰及魚物,納麤布二十三匹;奴時羅孫賂廷光,白草笠一頂、烏梅纓子貝緜匹二匹、正布四匹、綃蓋頭巾一事及食物,納麤布十四匹;良人趙同賂廷光食物,納麤布九匹;奴文山賂廷光食物,納麤布一匹;韓致明賂直長朴喜孫食物,納麤布四十六匹;韓致江賂喜孫食物,納麤布十八匹;文未同賂喜孫食物,納麤布二十二匹;良人金他乃賂奉事朴緯,大紅絲蓋頭巾旒兒一流及魚物,納麤布八匹;算學生徒金敬老賂廷光食物,朴緯綃一匹、黃絲四兩、夾金二張及食物,納麤布二十三匹;甲士金崇石、樂生丘仲孫賂廷光,馬粧一部及魚物,賂朴緯,魚物及馬鞭一事、鴉靑匹段一尺半、匹段囊子一;仲孫又賂朴緯,鹿皮一張,納麤布十一匹罪。《大明律》:『凡請人有事,以財行求得枉法者,計所與財,坐贓論。』然金山等各人,以買賣之徒,多行賂遺,冒納麤布,濫受國庫之布,無異眞盜,論以右律未便。比《常人盜倉庫錢糧條》云:『凡常人盜倉庫錢、糧等物,但得財者,不分首從,倂贓論罪。一貫以下,杖七十;一貫之上,至五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里;八十貫,絞。』上項人等納麤布元數六百三十匹,而濫受正布一千二百六十匹,倂計贓四百二十三貫,依八十貫例,絞。廷光、朴喜孫、朴緯,受金山等賂,許納麤布罪:『凡官吏受財者,計贓科斷,官追奪,除名不敍;有祿人枉法贓,各主者通算,全科一貫以下,杖七十;一貫之上,至五貫,杖八十;一十貫,杖九十;四十貫,杖一百、徒三年;五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里;八十貫,絞。』朴喜孫,計贓二貫一百九十文,以未滿五貫,依一貫以下例,杖七十;朴緯,計贓七貫九百五十文,未滿十貫,依五貫例,杖八十;金廷光,計贓一百五十七貫九百六十六文,依八十貫例,絞待時。金山、檢同等,多納麤布,慮後日敗露,謀欲滅迹,符同官員,假作役人,詐稱散布分類,任意入庫,所納麤布三千匹割標罪。比《盜倉庫錢糧條》云:『凡常人盜倉庫錢、糧等物,但得財者,不分首從,倂贓論罪。一貫以下,杖七十;一貫之上,至四十貫,杖一百、徒三年;五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里;八十貫,絞。』右割標麤布元數三千匹,而濫受正布二千七百八匹,計贓八百十二貫四百文,依八十貫例,皆絞。金廷光、朴喜孫、朴緯,當納布時,濫加升數,謀欲滅迹,使納者割標罪,《磨勘券宗條》云:『若官吏聞知事發,旋補文案,以避遲錯者,錢、糧計所增數,以虛出通關論。』《虛出通關砂鈔條》云:『凡倉庫收受,一應係官錢、糧等物不足,而監臨主守,通同有司、提調官吏,虛出通關者,計所虛出之數倂贓,皆以監寺自盜論。』《盜倉庫錢》、《糧條》云:『凡監臨主守,自盜倉庫錢、糧等物,不分首從,倂贓論罪。一貫以下,杖八十;一貫之上,至五貫,杖一百;一十七貫五百文,杖一百、徒三年;二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里;四十貫,斬。』《名例》云:『二罪俱發,從重論;彼此俱罪之贓,入官。』金廷光、朴喜孫、朴緯等從重,皆斬待時。」命廷光減一等,決杖一百,邊遠爲奴,錄贓案,永不敍用;朴緯,功臣之子,收職牒付處,永不敍用;喜孫,功臣之孫,收職牒付處;納麤布及割標者,幷決杖一百,兩界殘亡驛奴定屬。其中功臣子孫,除決杖;年老者,收贖;無標麤布及濫受正布,徵於納布人。


○御晝講。


○司憲府掌令朴崇質、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金廷光之犯,近來所無。且不在八議之例,而令減死。請依律罪之。」傳曰:「廷光,但不死耳。不須更論。」崇質等更啓曰:「若事涉曖昧,則雖末減可也。如廷光之罪,自國初未有如此者,請依法論斷。」傳曰:「受賂,皆其妻所爲,故廷光減死耳。」


○御夕講。


7月7日


○癸未,大雨。


○承政院啓曰:「今雨澤周足,各殿供上及香醞,依舊封進,何如?」傳曰:「供上非不足也。但今當霾雨,進香醞,可也。」


○遣都承旨李克增,請天使曰:「今日七夕,俗稱良辰,欲邀大人相話。但雨中行禮爲難,請大人,以雨服,直入殿內,予當奉謁。」天使曰:「唯命。」有頃,天使詣闕,至仁政殿,見御卓在西,跪請移北曰:「我是土民,安敢與殿下對坐?」上曰:「敬朝廷之禮,安敢如是?前日已受大人敬我之禮,今日不可如此。」天使固讓,不就坐,上不獲已從之。酒七行,天使回杯而出。遣克增,贈天使奴婢賜牌及石燈盞二事、彩花席五張、連二幅油席二張、油鞍籠二事、理馬器二部、蓑衣一領。


○臺諫合司來啓曰:「開國以來,官吏貪汚,無如金廷光者。況今初政,如此贓汚,不宜寬貸。」傳曰:「從爾等之請,廷光子孫,竝令永不敍用。」臺諫更啓曰:「廷光,旣錄贓案,則子孫自當不敍。廷光,於監察及同僚共見處,恣意出納庫物,此實無異强盜。所謂國人皆曰可殺者也。請如律。」傳曰:「可輕殺耶?勿更言。」


○刑曹啓:「頃因旱甚,命停死囚行刑,以此京、外死囚多滯。此輩情犯深重,終無獲免之理。今秋節已至,雨澤旣洽,其已三覆者,行刑何如?」傳曰:「待秋分,行刑。」


○傳曰:「今雨澤已足,其除酒禁。」右副承旨李崇元啓曰:「前者禁酒時,幷禁餠、果,今幷除禁乎?」傳曰:「餠、果,糜費穀粟尤甚,不可不禁。」


7月8日


○甲申,御經筵。


○院相及諸承旨啓曰:「近日雨澤周足,田穀稍稔,請復膳。」傳曰:「減膳,非以旱氣也。今所進有餘矣。晝進水飯,宜於暑日。」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謹按廷光,本頑鈍無恥,嗜利人也。以濟用監吏,收納布子,執其利柄,陰爲自肥之計,高下其手,以麤爲細,日引富商,討索無厭。自白金段綃,以至木石靡密之物,無不畢收,積贓至二百五十七貫九百六十六文,是固不容於誅矣。恐事宣露,詭言分類,鳩集納布之輩,直入府庫,割去布子標識,至於三千餘匹。凡錢、糧收納之際,執法在左,僚友在右,至於胥徒、庫子,衆目難欺。而廷光乃敢掩粗爲精,高其直而網其利。於其家,又從而務秘其迹,縱恣自如,以爲無乃我何。愚弄公家,無所不至,其情態,有甚於强盜,直不刃而刦耳。自入國朝以來,官吏之汚且濫,未有如廷光者也。重惟細布,係是進獻之物,不幸而用粗惡一匹,充貢帝廷,此未可以一二解也。思之至此,豈不重且大哉?廷光,旣無親故、功能之可議,又非老耄、惷愚之可赦,而負此汚濫,不可貸之罪。此而不誅,法將安用?伏聞聖敎,若曰:「比來抵罪者多,人命可惜。」臣等竊惑之。夫不欲多殺,固聖上好生之仁也,而春生、秋殺,陽舒、陰慘,乃天之道。當殺而不殺,歲功不成;當刑而不刑,王政不行。今卽位之初,大明方昇,萬姓拭目,所宜拔去汚吏,滌濯貪風,誅一震萬,以新大政。豈容惜一廷光,骪此大法,示一國以私哉?竊觀《虞書》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庸哉。」賞曰天命,刑曰天討,明王者,賞慶、刑威,一聽於天,不可少有一毫之私也。苟有偏私,則人不服;人不服,則天不與。今廷光之罪,萬口一談,皆曰可殺,所謂國人皆曰可殺,非殿下所得而私也。伏望聖明剛斷,命置於辟,以快輿情。


疏入,傳曰:「卿等之言,甚善。然旣定罪,逬諸遠方,何可更論?」臺諫更啓曰:「前日閔憓,以贓受極刑,廷光之贓,倍於閔憓。請依律。」傳曰:「閔憓,監治陵役,受賂放卒,與廷光所犯不同。」


○御晝講。


○司憲府持平洪濱來啓曰:「金得富,雖不親自納布,將自己綿布,令金得綱,買布納之。又使其子,賂綃於廷光,與他納布者無異。且已服招,而義禁府不幷照律,必有其情。請幷鞫得富。」傳曰:「可。」


○諭慶尙道觀察使李恕長曰:「道內沿邊諸邑所儲之穀不敷,而今年旱甚,救荒之備,不可不預慮。今以內地諸邑米七千碩,移給金海;三千石,移給東萊,可於農隙漕轉。」


○傳旨戶曹,復天使金興族親金淡、金孝文、金澄等戶,因興請也。


○戶曹、兵曹、典艦司提調同議啓曰:「漕船,公家重器,而漕運臨時,以諸浦船軍抄定,故每致徵發遲滯,緩不及事。且因此諸浦戍卒減額,防禦虛疎。臣等意謂,擇全羅道及忠淸下道諸浦船軍慣船者,每漕船一隻,差十人,又於水夫六名,加四名,幷二十名,稱騎船軍,依諸浦船軍例給保,令備軍裝。無事則習射,有事則應變,漕轉往返時,計日給料。其善操舟及遭風能救人者,特加褒奬;泛濫作弊不用心,以致船破者,重論戒後。」從之。


○御夕講。


7月9日


○乙酉,永安南道節度使金堅壽,以父老辭職。傳曰:「可赴任。卿父若有疾,予當給醫藥。」


○憲府掌令朴崇質來啓曰:「全羅道水軍節度使趙宗智,發軍獵海島,遇倭賊,我人被殺。請罷黜鞫之。」傳曰:「黜宗智,擇剛明朝官,往鞫之。」


○平安道節度使李從生據滿浦僉節制使孫孝胤牒啓曰:「彼人趙於咊來告云:『父家婢知亐羅等四人逃出,若來此,請還。』孝胤答曰:『不曾來矣。』」下書曰:「孝胤答於咊之言,甚不當。彼若更來問之,當答曰:『元是唐人,不敢留置,已解送遼東。』」


○下書諸道觀察使曰:「那進無用處,今後勿進。」


○平安道觀察使李尹仁馳啓曰:「道內平壤、成川、永柔、慈山、順安、三登、祥原、中和、郭山、順川、殷山、江西、龍岡、三和、咸從等邑,靑、黃、黑三色蟲,損傷禾穀,令民捕瘞。」


○戶曹據忠淸道觀察使啓本啓:「今年,因旱,水田不實,明年穀種,須當預峙。請以軍資倉陳穀,換新穀,以備明年之種。」從之。


○兵曹據忠淸道觀察使金良璥啓本啓:「第一條,驛吏妹夫、女壻、雇工及驛里居住平民,減軍役,助役事。平民已皆作保,而今以館、驛助役除軍,則憚軍役,投驛者必多。如此則軍額日減,不可施行。但居驛里無役者及驛吏同居如妹夫、女壻、雇工,除他役,專委助役。第二條,公須位曰,若不能加給,則其供饋米、豆,以軍資倉穀,計給事。軍資之穀,所係至重,不可輕給。但前此,公須位田,大路二十結,中路十五結,小路五結;至壬午年改詳定,大路十五結,中路十結,小路五結。因此收稅數少,驛吏稱貸於人,艱難支供,日就彫殘。其位田,令戶曹,量宜加給。第三條,驛吏及日守、雜色軍,減除事。今方改軍籍,令其道觀察使,詳覈減除。第四條,直路驛吏逃亡防禁事。其防禁,已有着令。今以許接人,永屬驛吏,則情法過重。《大明律》《逃避差役條》:『凡民逃往隣境州、縣躱避差役者,杖一百。』其逃亡者,依此律論罪,許接者,平民,則杖一百、限三年定驛吏;公、私賤,則決杖一百、贖徒三年,何如?」從之。


○兵曹據江原道觀察使芮承錫啓本啓:「第一條,館驛加設事。大抵置驛,固宜量道途遠近。而本道諸驛,自三陟史直驛抵臨溪驛八十餘里,自橫城葛豐驛抵白冬驛九十里,自原州安昌驛抵白冬驛七十餘里,皆無人之地,非徒馬力困斃,風雪日短之時,行旅無投宿處。可於三陟大嶺底四十餘里及葛豐、白冬兩驛中央,設一驛;安昌、白冬兩驛中央,設一驛爲便。但此地瘠薄,不得耕種,雖設驛、置吏,必至流散,姑設院宇,勿論良、賤,擇定院主三、四戶,給旁近可耕田,厚恤安接,冬節則多積郊草,以爲往來投宿之所。第二條,原州覺林寺鹽輸轉事。本寺,歲給鹽四十碩,前此寺僧輸轉,自丙戌年,令驛吏,受於江陵府,轉輸於寺,崎嶇六十餘里,牛馬多斃。若有虧欠,徵督隨之,不堪其苦。本寺多畜牛馬,四十碩之鹽,又非一時倂用,令游手輩,漸次輸運,以除驛路之弊,何如?」從之。


○禮曹啓三浦官吏接待來朝倭人事目。「一。宗貞國歲遣船五十隻及諸處歲約使船到浦,則準圖書,量船隻,點人名,馳報。一。宗貞國特遣畠山殿、山名殿、京極殿等巨酋使送及曾不通信人使船到浦,則亦量船點名,其書契及宗貞國文引書契,竝傳準,馳報。一。初通信人使船,則詳問其酋根脚,馳報。一。進上物名及私持物件,名、數馳報。一。書契內職銜,憑考前來職銜,若有異同,更問馳報,何如?」從之。


7月10日


○丙戌,國忌。


○院相韓明澮啓曰:「通事金孟敬能對姜天使聯句,可賞。」命賜鹿皮一張。


7月11日


○丁亥,視事。


○御經筵。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竊伏思之,廷光之於朝,譬如滄海之隻雁,集不爲多,飛不爲少,所謂無關於有無者也。犯贓旣多,慢法又甚,按而誅之,於法爲允。殿下所以不肯加之罪者,豈以天地包荒之量,贓汚含垢,不忍朝紳蒙戮,於以廣竝生不殺之仁耶?聞古之聖人,莫仁於虞舜氏,而有貪饕、不才者,悉除去之。此蓋四凶之誅,所以天下咸服,而後世可法者也。殿下何不上法虞舜,而乃欲行此小惠耶?宋太宗朝寇準,因旱,言朝廷刑罰偏頗狀,太宗召問之,準曰:「某子甲犯贓若干少爾,罪至死;參知政事王沔,其弟淮盜主守財,至千萬以上,顧得不死,非偏而何?」今不誅廷光則已矣,復有廷光者,誅之則傷於偏頗,不誅則失於姑息。偏頗、姑息,皆非王政大公、至正之體。況廷光,乃議政國光之弟,而得不死,遠近聞之,必以殿下私國光而屈國法。豈王者奉三無私之道耶?彼遐荒僻地小吏之汚,若穿窬之盜,皆王政所必問,況輦轂之下,府庫之中,有此大盜,其出於穿窬萬萬,而天討不加焉,恐非天意。今誅一廷光,則百廷光,皆望風斂衽而避,庸庸之才,皆化爲廡吏;赦一廷光,則今日生一廷光,明日生一廷光,將使糞、壤充幃,菉、葹盈室,非淸明之朝所宜容也。臣等俱以妄庸,謬玷言路,屬當龍御之初,愧無一言,上裨聖化,區區爲是論列者,非欲導殿下以刑殺也,誠重惜國法,執之而已矣。伏願,殿下幸加三思,將廷光置之重典,昭示王法,幸甚。


傳曰:「臺諫言之是也。然已爲奴,但不死耳。」臺諫更請刺字,傳曰:「朝官而爲奴足矣。不可刺字。」


○御晝講。


○下書江原、黃海、平安、永安道觀察使曰:「曾諭勿進那進,但薦新雁鴨,匪鷹鶻不得,擇其體大才俊者,二三連封進。」


○御夕講。


7月12日


○戊子,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平朝臣宗貞秀、越中守宗盛弘、仁位郡信濃守宗盛家、肥前州上松浦神田能登守源德、田平寓鎭彈正少弼弘、下松浦五島宇久守源勝、小城千葉介源胤、關西路九州侍所宗彦八郞茂世、藝州海賊大將國重、薩摩州島津藤原持久,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傳曰:「今年失農,不宜冗費,又不可縱酒,以慢天戒。中外公處用酒一禁。」


○傳于吏曹、兵曹曰:「分禮賓寺郞廳、內資寺副正朴繼姓、承文院參校金升卿、成均館司藝成俊、司贍寺僉正李淑瑊、禮賓寺判官李崇壽、副司猛李塾、副司果尹坦陞職,前金海府使慶由淳、通德郞南致信、通善郞崔自汾敍用,錄事,每日給別仕二。」


○司憲府啓:「私奴伐介奸其父男才本主孟非罪,律該雇工奸家長妻女者各斬。事在赦前,然罪關風敎,不可不懲。請伐介定極邊驛奴,孟非定他道官婢。」從之。


○御夕講。


7月13日


○己丑,太白晝見。


○御經筵。


○日本國周防州山口所司代杉河守源弘安,遣人來獻土宜。


○右副承旨李崇元問安于天使,天使曰:「盧宰相、張通事皆已陞職,魚宰相獨未陞職。願啓殿下。」崇元以啓,傳曰:「宰相陞職非輕,豈可一一從之也?承旨問安時,當語天使曰:『世謙資級已高,以館伴從大人,職分內事也。』」


○御晝講。


○義禁府啓:「良人金得富賂廷光綃一匹,納麤布四匹,濫受價布八匹罪,律該凡常人盜倉庫錢糧等物,但得財者,不分首從竝贓論,絞待時。」命只贖杖一百、徒三年。


○御夕講。


7月14日


○庚寅,視事。


○御經筵。


○承政院啓曰:「天使請勿遣諸處宣慰使,以一宰相及承旨宣慰諸處,如此則弊亦除矣。但開城府,不可不別遣,若黃州以下諸處,令一宰相兼行,何如?」傳曰:「天使請與吳伯昌同行,其令伯昌,兼行。」


○傳于吏曹曰:「永安道箇滿守令,限辛卯年秋成,勿遞仍任,救荒。且都事、審藥、檢律亦勿遞。」


○御晝講。


○司憲府啓:「今考諸道褒貶啓本,慶尙道六十七官,而中八、下二;黃海道二十四官,而中、下各一;全羅道五十三官,而中三、下一;平安道四十六官,而中一。觀察使黜陟不中如此,殊無委任之意。晋州牧使安致康、任實縣監金孝南,以不宜臨民罷黜,而亦居上考,尤不可。請鞫諸道觀察使、都事。」從之。


○刑曹三覆啓:「南原囚白丁小裵山、大裵山、者斤石伊刦書員黃致明家强盜罪,律該斬不待時。」從之。


○御夕講。


7月15日


○辛卯,御經筵。


○諭永安道觀察使李繼孫、北道節度使魚有沼曰:「卿等同審柔遠平設堡基地,幷議守堡軍數,馳啓。」


○御晝講。


○傳于吏曹、兵曹曰:「亂臣緣坐蒙宥應敍者,勿許敍臺省、政曹。」


○日本國西海道肥前州下松浦丹後太守源盛,使送僧題壽兒,進香于永昌殿。


○以閔孝源爲嘉善行義州牧使,洪永河通政行三水郡守。


○御夕講。


7月16日


○壬辰,太白晝見。


○上幸太平館,行餞宴。天使曰:「我是本國民,不敢與殿下對坐。請南面,我當叩頭。」上固讓曰:「公館,不宜如是。」天使更請曰:「然則稍上而坐。」上從之。上將行酒,天使先至酒亭,受酒曰:「酒,雖殿下之酒,我欲先進。請殿下正面。我當跪進。」固請從之。酒半,上曰:「今日,乃餞宴也。欲親饋頭目酒。」天使曰:「請殿下勿起動。」卽令頭目等,叩頭於月廊而退。上命官饋之。宴罷。上命留都承旨李克增,贈天使,黑麻布十五匹、白苧布十五匹、黑麻布圓領一領、白苧布帖裏一領、鴉靑匹段貂裘一領、鴉靑匹段貂皮耳掩一、貂皮冠一、大紅匹段內貂皮護膝一、白鹿皮內貂皮靴涼精黑斜皮套鞋具一;頭目,各鴉靑綃鼠皮冠一、鴉靑綃鼠皮耳掩一、柳靑紬裌帖裏一領、白苧布二匹、黑麻布二匹。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辛昀,本以僉知,年老授檢職,其後又授軍職,司憲府啓請罷之。今者,又授知中樞府事。昀,年老不可任事,而以僉知超拜知事,甚不可。請改正。」大王大妃傳曰:「明嬪於世祖及今上,有保養之功。今授昀職,從明嬪請也。」篪更啓曰:「官職,所以任賢能,報功德也。昀,年老又無功勞、賢能,豈可超授準職耶?」傳曰:「明嬪,老病濱死,今授昀職,所以慰悅也。昀,豈得久居此職乎?」


7月17日


○癸巳,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7月18日


○甲午,天使發向京師,上幸慕華館,行餞宴。天使曰:「我是土民,多感殿下遠送于野。請殿下南面,臣當叩頭。」上曰:「敬客之禮,固不宜如是。況今日送別大人乎?」天使卽跪,叩頭就坐。行茶禮。上贈天使,毛馬粧一部、蓑衣一領、油席一張、油鞍籠一事、毛鞭一柄、環刀一柄、弓矢鞬服具一部、弓箭帽二部。酒半,上親執玉盃,賜頭目等酒。宴罷。天使出,上送至館門外。天使飮泣曰:「我以本國之奴,厚蒙殿下恩禮,恐減福而死。願殿下好在。」降階叩頭而去。


○黃海道觀察使梁順石馳啓曰:「道內黃州、長淵、瓮津、載寧、鳳山、瑞興等邑,靑、黃、黑三色蟲,損傷禾穀,令民捕瘞。」


7月19日


○乙未,大雨。


○御經筵。


○日本國京城管領畠山左京大夫源義勝,遣僧向陽,來獻土宜。其書契曰:


頓首百拜,上復朝鮮國禮曹尊官大人閣下:恭惟,天啓嘉運,國逢太平,布惠澤於四裔,播休聲於萬邦。繇是人先父義忠,欽慕大國之仁政,而累致聘問。天順之初,虔進禮幣,因拜駿驥,牛黃、甛蜜之賜,特恩榮之,重出乎望外。不肖爲其後嗣,敢不繼先志乎?今慈謹差專使,獻上不腆土宜。具在別幅。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仁位郡信濃守宗盛家、越中守宗盛弘、肥前州下松浦三栗太守源滿、筑前州冷泉津藤氏母,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吏曹擬聖節使書狀官監察,李希哲、鄭晢、許葟以啓。傳曰:「入朝一行諸事,書狀官當糾察。比聞,或有賣禁物而無糾檢者,須擇剛明人遣之。其問諸使,改望以啓。」


○召義禁府傳曰:「金得富脫漏,必是錯誤,無他情,故赦之。」


○御夕講。


7月20日


○丙申,御經筵。


○遣注書,審察刑獄恤囚諸事。


○御晝講。


○御夕講。


7月21日


○丁酉,夜大風。


○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7月22日


○戊戌,御經筵。


○承政院啓曰:「臣等聞,義禁府脫漏金得富,非直遺忘耳。郞官告其脫漏于堂上,堂上中亦有駁議,而猶不檢覈。且政院先知,而禁府堂上曾不驚懼,來啓請刑房承旨云:『事已遺忘,願勿喧說。』臣等未得的知某堂上脫之,然必有情由。禁府詔獄也,在世宗朝,雖小事錯誤,必下禁府鞫之。今已赦之,雖未得更鞫,固不可靦面仍仕。改差何如?」傳曰:「雖更推之,不可論罪。其遞之。」乃以盧思愼、許琮、鄭文烱,代任元濬、黃孝源、吳伯昌。同知事成允文,不與其事,不遞。


○御晝講。


○刑曹三覆啓:「典獄囚白丁春才、永夫、吉同、春乙、乙中刦江華民家强盜罪,律該斬不待時。」從之。


○御夕講。


7月23日


○己亥,太白晝見。


○視事。


○御經筵。


○院相申叔舟、尹子雲及承旨等啓曰:「今年農事,有水處,禾穀茂盛;雖無水,趁時除草處,亦次之,不可以一槪視之。諸道監司有欲踏驗者,然委官作弊不貲。請擇遣朝官,審檢災傷。」傳曰:「可。」又啓曰:「今年,雖非全失農,然其間失業者多,救荒不可少弛。無知小民,不計後日生理,糜費酒饌,請禁民間用酒。」傳曰:「可。」


○御晝講。


○御夕講。


7月24日


○庚子,御經筵。


○院根韓明澮等啓曰:「今年,田穀茂盛,而水田或半損、或全損。須令諸邑守令,預審其旱田、水田多少,旱田多者爲上農,相半者爲次,少者爲失農,以是分等。若有乏食,不得已賑救者,令諸邑,擇其里中識理品官,差賑恤官。又勿遞箇滿守令,令賑恤,何如?」傳曰:「可。但箇滿守令,賢則當勿遞,如其不賢,遞之乃可。」


○上御便殿,奉保夫人白氏請爵人。上曰:「汝受何物而請之乎?官職,公器。予以幼沖,因內謁爵人,則於國政何?若復更言,予必不貸。」白氏慙懼而退。〈史臣曰:「吁!上之此敎也,豈特二時之令聞?實爲萬世之法言也。如是則女謁不行於內,而刑賞不謬於外。但恐時君志不克終,駸駸然溺於親褻,以累治道耳。」〉


○左參贊任元濬、右參贊黃孝源來啓曰:「金得富忘不照律事,特命勿推。但得富,乃富商,未知朝廷以臣等爲何如。請畢鞫。」傳曰:「得富,已旣定罪,何可復問也?」


○司憲府掌令朴崇質來啓曰:「義禁府官吏等,鞫金廷光事干,而納布人金得富,初不囚鞫,又不照律,必有其情。請畢鞫。」傳曰:「得富,已定罪,堂上、郞廳亦令遞任,不可復鞫也。」崇質曰:「金得富,富商也,而不幷照律,豈無其情?得富年老,不可刑推,請窮推郞廳。」傳曰:「禁府,公事郞廳,不能獨決,必議於堂上,不問堂上,而獨推郞廳,未可也。」


○韓明澮啓曰:「祖宗朝,令典校署,貿紙印書,減價和賣,廣布中外。今亦以亂臣家財及神堂退物,付典校署,以爲貿紙之資。」傳曰:「太白堂退物,無乃用於他處乎?亂臣家財若多儲,優給可也。」


○御晝講。


○禮曹據成均館牒啓曰:「外方儒生,有志於學,遠來赴館,或有疾病,治救爲難。故國家已設醫員,而無藥餌。請令戶曹,量宜給藥。」從之。


○禮曹啓:「世宗大王、文宗大王祥禫儀軌內:『大祥日,殿下詣齋殿,具練服,入哭四拜;宗親、百官,亦練服,入哭四拜。殿下權就齋殿,易服黲袍、翼善冠、烏犀帶、白皮靴。宗親、百官出就次,俱易服深染玉色圓領、烏紗帽、黑角帶、白皮靴,行祭如儀。禫日,殿下詣齋殿,具黲袍、翼善冠、烏犀帶、白皮靴,入哭四拜;宗親、百官亦服深染玉色圓領、烏紗帽、黑角帶、白皮靴,入哭四拜。殿下權就齋殿,易服玄袍、翼善冠、烏犀帶、白皮靴。宗親、百官出就次,俱易服黑色圓領、烏紗帽、黑角帶,行祭後,殿下還齋殿御,袞龍袍、玉帶,宗親、百官,出服吉服。』今世祖大王祥禫,在睿宗大王三年之內,大祥日,殿下易服黲袍、翼善冠、烏犀帶、白皮靴;宗親、百官,易服深染玉色圓領、烏紗帽、黑角帶。行祭後,殿下出御,白袍;宗親、百官出,服白衣。禫日,依大祥例,何如?」從之。


○御夕講。


○賜聖節使韓致義,氈笠一頂、沈香纓子具鴉靑匹段貂皮耳掩一、貂冠一、鴉靑匹段裌圓領一領、草綠匹段貂裘一領、紬裹肚一領、灰色襦㙮胡一領、灰色紬襦帖裏一領、白鹿皮內貂皮靴一、氈精套鞋具。


7月25日


○辛丑,御經筵。


○御晝講。


○具致寬啓曰:「內佛堂,今不改構,則其舊材當用油芚覆之,如不得已造成,則軍人、匠人量給何如?」傳曰:「祖宗所創寺刹,不得已撤去,予豈一日安心?其速營之。」


○戶曹啓:「司僕寺馬六百匹,喂養穀草,自今年十月,至明年四月,摠計二萬八千六百四十六同。今年因旱,水田不實,穀、草稀貴,請竝納稷、黍、粟草,以除民弊。」從之。


○御夕講。


7月26日


○壬寅,視事。


○御經筵。


○傳曰:「諸道進鷹,曾無定數,故封進煩數,驛路有弊。今可定數,狗兒亦可勿進。」又傳曰:「今鷹坊所畜亦多,姑勿進鷹。」


○傳曰:「聞魚有沼母,借人家以居。其以權孟禧家賜之。」


○御晝講。


○賜申叔舟、韓明澮、崔恒、曺錫文、具致寬、洪允成、金礩、尹子雲、韓伯倫,馬各一匹。仍傳曰:「近日天使之來,卿等勤勞,無物可賞,故賜之。」叔舟叩頭謝,仍啓曰:「殿下接待天使,不失儀度,天使稱嘆,臣等喜不自任。」傳于戶曹曰:「比聞穀種貿換之際,守令多作弊。本欲救民,而今反擾民,其勿換,令民自備播種。」


○御夕講。


7月27日


○癸卯,御經筵。


○日本國石見州藤原周布左近將監和兼,貴海之國交公,遣人來獻土宜。


○司宰監奴文檢同上言陳弊,以爲:「刊經都監,故爲淹延,不卽畢役。請革都監,屬典校署,以畢其事。」提調具致寬、韓繼禧來避嫌,仍請檢同罪。傳曰:「都監事,予之所知。此言何足信也?予旣求言,故檢同言之過情。過情之言,非特此人也。旣不用其言,又何罪之?」


○御晝講。


○御夕講。


7月28日


○甲辰,太白晝見。


○御經筵。


○和順縣監吳庇民辭。傳曰:「全羅道失農太甚,守令已令勿遞,和順縣監,何以遞乎?」都承旨李克增啓曰:「前縣監李知恥,以本道節度使女壻,移任固城縣令。」傳曰:「庇民人品何如?可能治民救荒乎?」承政院問庇民救荒之策,庇民不能對,承政院以啓。傳曰:「改差。今後除守令,須擇可臨民者。」


○御晝講。


○御夕講。


7月29日


○乙巳,誕日。百官以黑衣品帶,進箋陳賀。


○命饋曾經政丞及政丞承旨、入直諸將、詣闕耆老。又賜入直軍士及景福宮入直軍士,酒、餠。


○司諫院正言呂篪來啓曰:「凡照律,必考其供辭。得富供辭昭昭,其非遺忘無疑。此必有主張掩匿者,請鞫加罪。」傳曰:「安有大臣而如是乎?其忘漏無疑矣。」命饋送。


○下書諸道觀察使曰:


今年農事,旱田則茂盛,水田亦或有茂盛處。凡民所耕,有旱田多者,有水田多者,亦有旱田、水田相半者。旱田多者,所獲無異豐年;水、旱田相半者,亦不至失業。若皆救荒,則力亦不逮,令諸邑守令,擇勤謹品官,差賑恤官,以其面里正長爲使,令同審民戶所耕,量水、旱田多小,計其收獲之數置簿,其飢荒者救恤,待事畢,考賑恤最勤者以賞之。卿其曉諭。


八月


8月1日


○朔丙午,太白經天。


○視事。


○御經筵。


○日本國畠山殿源義勝、薩摩州藤原持久、筑前州藤氏母,遣人進香于永昌殿。


○對馬州越中守宗盛弘,遣人進香于景安殿。


○御晝講。


○司諫院正言呂箎來啓曰:「義禁府不照律金得富者,非遺忘也。郞廳告照律狀時,判事任元濬曰:『金得富,何不照律?』郞廳答曰:『堂上云:「不必照律。」』元濬曰:『不可不照律。』以此觀之,非遺忘也,審矣。請鞫之。」傳曰:「宰相安有知之而故爲乎?」又傳曰:「若如諫院所啓,則固非郞廳之罪。宋叔琪、李宗衍誤坐此見罷,其復職。」


○御夕講。


8月2日


○丁未,御經筵。


○全羅道水軍節度使李惇仁辭。


○御晝講。


○司諫院行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按義禁府治金廷光獄,明知賈人金得富行賄,至取招辭,而及其按律科罪,故出得富。凡治獄旣訖,例據犯人罪案,逐一照律,固非遺忘之事。不遺忘而不照律,夫豈無情而至此乎?且當時僉議,得富可幷照律,而竟寢其事。臣等以謂,得富獄辭已具,無可出之途。若不委曲力沮,其何能免?縱釋有罪,朦朧天聰,蔑棄王法,非人臣之所宜行也。濟用監之獄,本治贓賄,而得富以富商獲免,推原其疵,非來則貨,非內則反,其罪又有甚於濟用官吏者,決不可以大臣宰相而饒之也。凡人有罪,小臣例問,大臣例免,則豈王政之正,王法之公乎?昔張釋之言於漢文帝曰:「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用法,皆爲之輕、重。」今之義禁府,一國之平,法之不欽,自義禁府始,豈容置而不問,詘法伸恩耶?伏望睿裁,付之有司,究問情由,按法科斷,幸甚。


傳曰:「疏辭良是,然不可鞫也。」


○御夕講。


8月3日


○戊申,御經筵。


○義禁府啓,生員丘永安聽尹溫懷嫌造言,而依憑母命,棄別無咎妻申氏罪,律該杖八十,宥旨前事。但永安棄妻申氏,追還完聚。「從之。


○御晝講。


○義禁府據全羅道觀察使啓本啓:「求禮縣居白丁朴石老造妖言云:『寶城郡住富居人家有鬼,類人形,長丈餘,單被蒙頭,自天而降。其家人,每一飯,炊一斗米饋之,鬼言:「吾弟,且降來。來則當大豐年。」』以惑衆聽罪;良女莫加伊、召史巫女丹正、驛子亡金、文金、通引仲南、白丁李仁夫、白丁女古未,因朴石老妖言,增益傳說或云:『有鬼一頭七髻。』或云:『一頭三四髻。』或云:『一頭兩髻,降於綾城、寶城,每食羹飯各一盆。』以惑衆聽罪;正兵周面、金自亨、任孝之、私奴李松林、吉四龍、林同末、中長守、學生李末同、李銀柱、甲士韓德敬、驛子方哲、僧性審、惠空、義安、志脩、準玉、明一、戒順、學頓、性會、性云造妖言云:『雲南圓廣寺,有年一百四十九歲老人,丁亥六月初十日死還魂。上通天界,下達地府,來報人間曰:「自庚寅三月,風雨暴作,惡人皆死。瘟氣、刀兵之災,庚寅、辛卯兩年,人死八分,有家無人,有地不耕,九女共一夫,十家共一牛,家斷烟火,穀無儲食。若不信者,只盲;傳書一本者,免一身之災;傳書二本者,免一家之災;傳書三本者,得見太平。若不信,家中藏置者,得見血光之災。右書,遼東來新降和尙書,以此開寫傳給。」』惑衆罪,竝律該斬待時,宥旨前事。朴石老上項妖言推問時,逃歸潭陽母家,謀免己罪,今其母詐招云:『上項妖言,聞於檢進。』誣指平人罪,律該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司正林孝生傳聞妖言啓達時,詐言德只云:『有三口鬼言曰:「今月不雨,則來月當雨;來月不雨,則雖除草無益。今年辰生、申生、酉生人皆死。」』增益虛事啓達罪,律該杖一百、徒三年。良女德只奉敎推鞫時,聽從林孝生指揮,己所不說之言,虛捏供招罪,律該杖九十、徒二年半。單衣決罰,餘罪贖。」從之。


○御夕講。


8月4日


○己酉,御經筵。


○御寶敬堂,召上黨府院君韓明澮、綾城府院君具致寬、都承旨李克增議事。先是,新授永安南道節度使金堅壽未赴任,觀察使李繼孫馳啓云:「道內失農,請勿遣南道節度使。」至是,命宰相議之,明澮啓曰:「本道人心,尙未安靖。南道節度使不可不遣。」致寬啓曰:「人心靖不靖,不在南道節度使有無。勿遣便。」大妃曰:「分設南、北道,本意何也?」克增對曰:「李施愛殺節度使,擧道靡然從惡,置二節度使,爲分兵相援計也。」明澮曰:「非特此也。本道南、北遙隔,不得不分也。」大妃曰:「南道節度使姑勿遣,待今去敬差官洪貴達之還,更議。」


○御晝講。


○御夕講。


8月5日


○庚戌,視事。


○御經筵。


○司憲府掌令李陸、司諫院正言呂箎來啓請停內佛堂之役,不聽。


○御晝講。


○御夕講。


8月6日


○辛亥,太白晝見。


○御經筵。


○司憲府掌令李陸、司諫院正言呂箎來啓請停內佛堂之役,不聽。臺諫又合司來啓,亦不聽。


○御寶敬堂,院相申叔舟、都承旨李克增入侍。大王大妃曰:「臺諫請停內佛堂改造,然此在不得已,似難從也。卿意何如?」叔舟曰:「如不得已改造,則今可爲也。」


○綾城府院君具致寬來啓曰:「臣聞義禁府照律,脫漏金得富事,命勿鞫。然義禁府初則取招,至照律則脫漏,而判事任元濬、黃孝源啓云:『初不知得富干於此獄。』其言不直。況以憲府所啓之言觀之,義禁府不無情由。憲府豈不詳聞而妄啓乎?元濬、孝源,皆官居議政府,政府,乃百官之長。況殿下正始之日,不可以此輩居之也。臣此言,非獨臣意。臣與申叔舟、韓明澮、尹子雲議啓爾。」傳曰:「其遞差。」


○御晝講。


○諭永安道觀察使李繼孫曰:「今因卿啓,姑罷南道節度使及評事,只留虞候及所帶軍官二人。卿其兼管南道軍務,評事及軍官十人可遣還。且所啓救荒米、麪,以咸興以南諸邑軍資倉穀五千碩給之。依卿啓,以私船漕轉,以賑洪原、北靑、利城三邑之民。北靑,則今革府使,救荒諸事,慮或虛踈。令本邑判官專委賑恤,卿亦用心,不時糾檢,勿使民飢。」


○下書諸道觀察使、節度使曰:


今年誕日方物及明年端午各殿進上扇子外,兩年有名日方物,竝勿封進事,去七月初一日,已下傳旨。今全羅道觀察使高台弼進所獲虎豹皮,而請除明年正、至封進虎豹皮,是必該曹未及文移而然也。卿悉此意施行。


竝諭高台弼。


○以李克培爲正憲議政府左參贊,徐居正正憲議政府右參贊,金吉通正憲戶曹判書,許琮崇政兵曹判書,李塤正憲漢城府判尹,朴思東朝散司諫院正言。


○司憲府啓:「成任奴仲生招云:『金祚家舍買得事,隣人不知文記,亦無證保。且不經官。』金祚婢德非招:『金祚,因事而出,不在家。女主邊氏放賣。』據此考之文記,乃金祚手筆賣家,亦非祕事,隣人何以不知?況祚賣家後,不卽移徙,累朔仍居,則此非放賣明矣。大臣受贈事,不可不明辨,請拿致金祚閱實。」命勿鞫。


○行判敦寧府事沈決卒,輟朝,弔祭,禮葬如例。決字通之,昭憲王后之弟也。以父溫罪死,廢錮。景泰庚午,文宗始用爲敦寧府主簿,驟陞至同僉知敦寧府事。乙亥,世祖擢通政僉知中樞院事;丙子,陞嘉善同知中樞院事。天順丁丑,陞嘉靖;己卯,轉仁順府尹,尋超正憲;庚辰,陞崇政知中樞院事;辛巳,陞崇祿工曹判書;癸未,遷判中樞院事。成化丙戌,陞輔國領中樞府事,俄遷判中樞府事;己丑,陞大匡輔國判敦寧府事。至是卒,年五十二。諡靖夷:恭己鮮言,靖;安心好靜,夷。決爲人,資性溫良,容儀端正。世祖召入內,以家人禮待之,稱舅而不名。子貞源。


○御夕講。


8月7日


○壬子,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仁位郡信濃守宗盛家、豐州太守大友八郞師能、肥前州上松浦山城太守源吉、上松浦佐志源次郞、豐後州日田郡太守國光、關西薩摩三州太守忠國、薩州伊集院寓鎭隅州太守藤熙久,遣人來獻土宜。


○下書忠淸、全羅、慶尙、江原、黃海道觀察使曰:「方物豹皮,心擇無孔者以進,因此轉轉誅求,貽弊於民多矣。今後雖有孔亦進。」


8月8日


○癸丑,太白晝見。


○御經筵。


○傳曰:「聞永安道節度使魚有沼,廉謹簡靜,撫御得宜,予甚嘉之。特賜衣,其令救荒敬差官洪貴達齎去賜之,仍設宴慰之。又本道觀察使、六鎭將,各於本營、本鎭,慰宴。」


○御晝講。


○諭永安北道節度使魚有沼曰:「永安一道,吾東方北門。若撫御失道,則招寇貽禍,所係匪輕。近因邊將失人,禍生不測,邊民幾爲魚肉。今雖甫定,尙慮民未獲安,虜亦生釁,咨訪大臣,委卿方面。卿今持己廉潔,行政淸簡,非但軍民畏威而思惠,虜亦敬慕,爭先來附,能使後門安靜,邊民奠枕,雖古名將,殆無加焉,予甚嘉之。今遣洪貴達,賜酒,仍賜衣二領,以示予嘉悅之意。且知卿老母,僑居人家,賜第一區以安之。又當有病,給醫藥以治,卿勿以母爲念,益勵舊志,俾北方無警。幷賜五鎭諸將酒,其令各於本鎭受之。」


○諭永安道觀察使李繼孫曰:「卿委任方面,適値年歉,勞於撫字。今遣洪貴達賜酒,以慰其勞。」


○義州人崔莫同,曾爲建州衛野人甫郞哈所虜,逃至遼東,都司奏聞遣還。莫同言:「甫郞哈部落,比他最强。其東半日程,有李滿住子甫乙加大部落八九家,壯男十五名;二日程,陁剌介里有兀古大部落三十餘家,壯男四十餘名;其西半日程,有之乙仇伊部落二十餘家,壯男三十餘人;其南半日程,有鋤從哈部落七家,壯男十餘名。」


8月9日


○甲寅,商山君黃孝源來啓曰:「臺諫論臣等脫漏金得富,爲有受贈,臣等不勝痛憫。請就攸司辨明。」傳曰:「臺諫及大臣,皆言卿等遺忘大罪爲不可,非以卿等爲受賂也。其勿言。」


8月10日


○乙卯,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今命勿鞫成任受贈事,臣等意成任買券,不經官,固難取信。且祚無異能,亦無特旨,而以內禁衛,遽爲三和縣令,此必有情。乞罷祚職。又金國光弟廷光及女壻李垾,俱犯贓汚。子弟之爲不義,實父兄之過,國光不宜在相位。請罷之。」傳曰:「祚有何罪,可罷職乎?且親子尙不能敎,國光安能敎其弟及壻乎?」陸更啓曰:「廷光多受賄賂,垾潛輸官物於家。國光爲一家之長,非不知也,而莫之禁焉,豈宜居相位乎?又內禁衛如祚者多,而祚得爲縣令,豈無其由乎?」傳曰:「爾等亦有子弟,豈盡知其所爲乎?且祚爲縣令無誤,勿更言。」


○司諫院正言朴思東來啓曰:「任元濬、黃孝源,坐金得富不照律左遷,請推劾定罪。吳伯昌亦與是事,而獨免左遷,臣等未知其由。臣等聞檢律照律,金得富亦有之,堂上、郞廳沮之,若究問檢律,則可知其狀。」傳曰:「可。令憲府鞫之。」


○傳于戶曹曰:「今年失農,驛吏不堪其役,恐至流亡,可爲先賑救。如不能賑救,以致流亡,察訪、驛丞及所在守令,當重論。」


8月12日


○丁巳,太白晝見。


○傳于承政院曰:「睿宗小祥後,王大妃仍着白衣;其侍從內官及飯監、司鑰竝從吉,何如?」院相申叔舟對曰:「小祥後,則大王大妃壓尊,大妃不可仍着白衣。宜從吉。」傳曰:「懿敬王之喪,仁粹王妃以喪服,侍世祖側。今王大妃在別宮,雖素服,何妨?」叔舟曰:「素服侍坐,是一時事。若據禮文,則大王大妃壓尊,王大妃固不可素服進見。其便殿自處時,雖着素服,無妨。」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前日請罷金國光相職,敎云:『子弟所爲,父兄何知?』臣等意金廷光、李垾贓汚莫甚,若畏父兄,何敢犯法如是乎?國光不宜在相位,請改差。」傳曰:「李垾愚惑逃避,若現身則可以發明。罪名未著,何可累及婦翁乎?」


○申叔舟啓曰:「近者,金輔族親,相繼赴京,而鄭同請遣鄭擧,則不從,同必以爲厚於輔,而薄於己也。鄭擧,今爲二品職,不可以從事官往。前者,天使族尹吉生,以上使赴京,明年正朝使之行,以管押使差遣,何如?且姜浩之來,贈以人情雜物,皆不受,其言曰:『殿下聰明瑩澈,可謂聖君。吾若還歸,則朝廷亦知其賢矣。』姜浩非凡人,中朝擇遣,或有意焉。浩與盧思愼欲言而止者三,意者近國家多事,故遣浩來觀耳,中國朝官與之交無妨。今聖節使之行,人情物件備送,何如?」傳曰:「可。」


○先是,命曾經政丞及議政府、六曹參判,議世祖大祥後睿宗喪制。河東府院君鄭麟趾、靑松府院君沈澮、右贊成盧思愼、刑曹判書咸禹治、兵曹判書李克培、戶曹判書徐居正、吏曹判書權瑊、工曹判書梁誠之、禮曹判書金謙光、吏曹參判鄭崇祖、禮曹參判李承召、戶曹參判宋文琳、工曹參判韓㠖議:「喪制,國之大事,正喪、短喪外,無他權制。世祖大王喪畢後,大王大妃侍從之人服色,宮內從吉,朝廷因素服,以終睿宗之喪,何如?」蓬原府院君鄭昌孫、高靈府院君申叔舟、上黨府院君韓明澮、綾城府院君具致寬、仁山府院君洪允成、南陽府院君洪達孫、上洛府院君金礩、領議政尹子雲、右議政韓伯倫、刑曹參判李克墩議:「大王大妃已除睿宗之服,世祖喪畢後,凡侍從者禮宜從吉。一宮之內,吉、凶混處,其於情禮,似未穩當,世祖禫後,權除從吉,可也。然古制三年而除,或以日易月,二十七日而除,睿宗之喪,行已十月,易月之制,則已過;三年之制則未及,竝無所據。今權宜從吉,出於不得已耳。權亦不拘於故例,世祖禫後,睿宗小祥,纔隔旬日,權着禫服,至睿宗練日,服練行祭,而除喪,仍服禫服;中月而禫,而祔廟,何如?」兵曹參判李永垠議:「三年通喪,臣子當據大經,不可輕易從權以議之。但睿宗之喪,在世祖大祥後,則大王大妃釋衰服禫,其侍從亦釋衰服禫。殿下於壓尊之地,不可以凶服處之。且世祖祔廟後服色,異處之亦難。大王大妃旣卽吉,則當進豊呈,不可以睿宗喪廢之。此時殿下不可以凶服見,又不可從權吉服而還釋矣,此皆事之難處。臣意以謂,世祖大祥之日,從權竝除睿宗之喪,何如?又若睿宗喪,旣除於世祖大祥之日,則景安殿祭,依永昌殿行之;祔廟,則於世祖祔廟時同祔。」至是,命更議于尊屬宗親。孝寧大君補、密城君琛、銀川君穳、鎭南君終生、樂安君寍、王山君躋議,與鄭昌孫議同。從昌孫等議。仍傳曰:「今從吉,外人豈知予不得已之意哉?其諭諸中外,俾知其由。」遂下懿旨禮曹曰:「三年通喪,本乎天經,固當自盡。然今予方聽斷庶務,屬闋世祖大王之服,凡侍從予者,亦宜從吉,第因睿宗之喪未除,一國之內,吉、凶相混,其於情禮,實爲未穩。古者諒陰三年不言,厥後從權卽政,且以日易月,二十七日而除,是豈樂爲?皆出於不得已也。以今揆古,諒陰之制,不可行於今日,問于宗戚、大臣,皆以爲:『從權適變。』合有降殺。其自睿宗小祥過後,釋衰從吉,三年終制後,陞祔大廟如禮,其中節目,磨鍊施行。」又命議京畿各驛,除下道驛吏移役之法。鄭昌孫、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沈澮、洪允成、金礩、尹子雲、李克墩議:「彫殘各驛,以他驛吏,輪次移役,不勝其苦,或至逃散,不能自存,彼此俱困,實爲未便。令其道觀察使,親考殘驛人吏、助役、日守、轉運奴婢口數及立馬位田之數以啓,計其殘盛,量給助役人戶,永除移役,何如?」鄭麟趾、洪達孫、韓伯倫、盧思愼、李克培、徐居正、權瑊、梁誠之、金謙光、鄭崇祖、李承召、韓㠖、李永垠、宋文琳議:「蘇復之策,移役外,他無可行條件。仍舊何如?」咸禹治議:「各其驛奴,以附近諸司奴及亂臣奴,量數充給,除下道驛吏移役,何如?」從昌孫等議。又議昭悼公立後春城君譡陞職可否。鄭麟趾、鄭崇祖、李承召、宋文琳、韓㠖、李永垠議:「昭悼公得罪宗社,其立後春城君,世代疏遠,不宜陞職。」鄭昌孫、申叔舟、韓明澮、具致寬、沈澮、洪允成、洪達孫、金礩、尹子雲、盧思愼、李克墩議:「昭悼公得罪宗社,不得正諡,不宜論以王子之例。世宗承太宗之志,立後奉祀,恩亦至矣。雖以王子待之,春城君以世代考之,則於昭悼公,在曾孫之行,例不宜陞職。且昭悼公非不遷之主,其奉祀,當止三代。春城君宜從本職,奉祀三代而止。」韓伯倫、咸禹治、李克培、徐居正、權瑊、梁誠之、金謙光議:「昭悼公立後,依王子、諸君例,何如?」


8月13日


○戊午,太白晝見。


○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傳旨司僕寺,賜孝寧大君補,馬一匹。


8月14日


○己未,太白晝見。


○日本國薩摩州伊集院寓鎭隅州太守藤原熙久,遣人進香于永昌殿。


○傳曰:「聞有屍炮烙陰門,投棄密城君家前,承政院不及聞乎?先王朝有如此事,令三省同鞫,或懸賞購告者,政院可依舊例,磨鍊推現節目以啓。」承政院書啓曰:


告棄屍者,賤人,給綿布三十匹;良人,無職者賞職,元有職者加資。知而不告者,杖一百,全家徙邊;切隣管領,杖一百,充軍,何如?


從之。


○傳曰:「小祥後,當進吉服。冬至,又有衣襨進上,其以從吉之服,爲冬至進上,除例進衣襨。」


8月15日


○庚申,上詣永昌殿,行秋夕祭。又詣景安殿,行祭。百官陪祭如儀。


○御經筵。


○傳曰:「前者,五殿名日進上,令勿宰殺家畜;今日,議政府、六曹進上,何復進乎?今後,大殿雞兒十首外,各殿進上,勿用家畜,諸色果實,亦只進一盤。」


○院相韓明澮、金礩啓曰:「校尉輩皆殘劣,不合近侍之卒。當初設立,亦一時之宜,非爲永世法也。請革之。」傳曰:「可。」


○御晝講。


○司憲府掌令李陸、司諫院正言呂箎來啓曰:「臣等見懿旨云:『睿宗小祥後可從吉。』大抵三年之喪,天下通喪,本朝皆行之無廢,今而短喪,恐不可。」傳曰:「汝等之言是也。然已考古制,倣魯山朝故事,擬議行之。且因國家連遭喪事,不得已爲之耳。」陸等更啓曰:「文宗之喪,世祖不得已從權。然亦非小祥從吉。今無不得已之事,而經從吉禮,至爲未穩。」傳曰:「世祖不得已爲之,今亦不得已耳。其所以不得已則無異也。言雖是,不可從也。」


○御夕講。


8月16日


○辛酉,御經筵。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伏覩懿旨,倣古從權,自睿宗小祥後,釋衰從吉。臣等意以爲,三年之喪,不可以權制,有所短長,上請至再,未得蒙允,不勝憤激懃懇之至。竊惟天下之事,有經有權。男女授受不親者也:經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權出於不得已,故嫂非溺,終不援,權可容易用之乎?古者,親死,致喪三年;君薨,方喪三年。其經則本乎天,其義則本乎地,三代所共,不可以易之者也。漢文易月之制,蓋爲一切之法,非百世以俟而不惑者也。縱時異、世殊,諒陰之禮,不可行於今,而易月之制,非所忍也。旣易月之制,於禮未安,則周朞從吉,恐亦未可也。自我祖宗,斟酌損益,旣葬而卒哭,卒哭而素服,祭則用衰,以終三年,以爲一代之定制。中國見聞者,皆以爲東國執喪有禮。今非有大不得已之事,而必用權制,臣等之惑滋甚。殿下之於睿宗,親疏情分,不能無少間,而義重爲後,恩同罔極,可用權者一也;一國臣子,義當服三年,與世祖之喪,無重輕,其不可用權者二也;若以慈聖殿下聽斷之故,合從權制,則《禮》:「父在爲母朞,自後用白衣終制。」不以壓於父,故便卽吉服,其不可用權者三也。按禮:「七十唯衰麻在身。」以老不成喪也。老不成喪,衰若可釋,而不釋者何也?重之也。以老而可釋,則少壯者亦釋;以病而可釋,則康强者亦釋。漸不可不慮,微不可不謹,此聖人所以防民者也。昔夫子愛禮而存羊,夫三年之喪,豈直告朔之餼羊而已哉?萬世之所取法,群下之所儀刑,皆決於此,非區區小節之可以推移者也。伏望少留三思,亟賜剛斷,一遵三年禮制,以爲朝鮮萬世法,不勝幸甚。


大王大妃傳曰:「已悉疏意。如今衣帛、食肉,是果純喪乎?不得已耳。主上無嗣,予心是慮。旣經世祖三年,又更睿宗三年之喪,予之有故,亦未可知,吾所以不得已者,以是也。主上安知此意?但予强之耳。卿等其知之。」


○御晝講。


○義州人崔馬冬伊與其妻狄施,曾爲建州衛兀狄哈所擄。至是,逃入遼東,都司給與衣、糧,付本國通事洪效孫以還。


○御夕講。


8月17日


○壬戌,視事。


○御經筵。


○禮曹啓:「世祖大祥後,睿宗小祥前,大殿繖扇,用靑色;司禁杖,用烏杖;垂脚輦,鴉靑綿布裹;闕達鞍雙骨頭前,黑斜皮裹;雲劍,大狼皮黑漆;鞞,黑絲垂兒;笏,衛黑斜皮粧飾;筒箇,烟鹿皮;纓子,黑;弓帒,馬尾式沙兀;甲胄家,烟鹿皮。輦陪、隊卒,黑衣、黑頭巾、靑鶴氅;蓋陪、別監,黑衣、黑頭巾;牽馬陪、正闕達、寶馬陪、衣襨陪諸員、吹螺赤,黑衣、黑笠。」


○御晝講。


○諭永安北道節度使魚有沼曰:「所衆介罪在必誅,然遽拿致之,恐或生事。又不可誘致而失信,若有同類近居之人來者,卿語之曰:『今來諭書云:「所衆介,初非招致,乃自願侍朝,而其爲人頑鈍無恥,無可用之才,受職食祿十五餘年,恩實不貲。今者,請假而去,遂爲不還之計,反肆傲語,法在必誅。浪甫兒罕之事,汝等所知也,非不能遣兵拿來。第念,汝等方各安業,不知事由或自輕擾玉石俱焚,雖誅所衆介,亦無所益。故姑置勿問。如有明知順、逆,自能拿來者,當重賞之。爾其歸語同類,立功受賞。若或不能,亦所不强。」』如是開說遣之。」


○御夕講。


8月18日


○癸亥,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特遣豆老等,來獻土宜。其書契曰:


「宓惟,國家無事,邊塵不飛,烽燧夜夜報平安;筐篚日日致入貢,陛下萬歲、萬歲,至祝、至祝。爰忝我司馬少卿頼忠,奉國主之尊命,近赴筑之太宰府。臣宗貞國被堅執銳,將數萬之軍,爲之先驅矣。於是,征伐之功,不日而成矣。農夫、田夫相與忭於野外,無爲和樂之餘,且亦及莒崎八幡宮經營之事,雖然其費用浩繁,而其力難及矣。凡我朝爲士之者,生弓矢家,靡不崇敬此神者。是以,今賴忠裝使船,差遣上、副兩官,師川首座、宗紹書紀,齎菲瑣土宜,獻納執事閣下,仍告所希者,貴國之嘉惠也。允容爲幸。陛下,乃先皇佛心天子之華胄也。其積善之餘慶,想夫可不減于昔時矣。我朝專以事神爲本,夫神與佛則一體也。譬猶氷在水,氷解卽時爲水矣。朝鮮及日域,就法理言之,則或時呼佛爲神,或時呼神爲佛。如是則蒙貴國之厚貺,而稛載于官船,到冷泉津口之岸,輒觀神宮咄嗟而成就者乎耶。是亦奉祝延聖壽萬安之一端也。惟玆下情,頗賜許與,則幸甚、幸甚。無任希望之至。春氷漸泮,爲重保重。不宣。


○禮曹啓:「世祖祔廟,在睿宗小祥從吉之後。請爲山臺儺戱、歌謠以迎駕。」命停之。院相韓明澮、金礩啓曰:「雖不爲山臺儺戱、歌謠,結綵不可廢也。」大王大妃傳曰:「山臺等事,非爲祔廟,爲主上耳,不必爲也。」


○御寶敬堂,引見韓明澮、金礩及刑房承旨李崇元,議死囚。


○御晝講。


○禮曹啓:「敬承本月十二日懿旨,臣等參詳,易月之制,自漢文以來,行之已久,歷代因襲而不敢改者,蓋以禮因時變,出於不得已耳。且爲人後而爲之服者,乃以義起,與父子天性之恩,不能無間。故昔宋哲宗崩,徽宗以弟嗣位,太常寺言:『今皇帝,實承神考之世,爲哲宗服衰重。今神主已祔,百官之服竝用純吉,皇帝當御常服。』宰臣請從禮官議。乃詔:『俟周朞服吉。』今我主上殿下,入繼大統,雖嗣睿宗之後,亦承世祖之緖,禮不得不有降殺。今世祖喪畢後,睿宗期祥之日,釋衰從吉,實與宋制同,而允合於情禮。又宋神宗之喪,范祖禹言:『旣除服,至葬而又服之。』蓋不可無服也。以日易月之制,因襲已久,旣不可追。宜令群臣朝服,止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再朞而又服之,乃釋其衰可也。我朝恭靖大王之喪,以日易月而練祥,悉遵三年之制。文宗之喪服未闋,而事有不得已者,從權卽吉,而祥禫亦待再朞逾月,實我太宗之所已行,世祖之所商搉而親定之者。今睿宗之喪,小祥而從吉,三年而祔廟,亦合祖宗舊制。當依懿旨,施行。世祖大祥以後,應行節次磨鍊,啓目後錄。一。大王大妃殿,世祖大祥後服禫服,禫祭後卽吉,侍從者,竝服吉。大殿服禫服,睿宗小祥後卽吉,留衰服,待大祥而除。一。宗親、文武百官,世祖大祥後,服禫服;睿宗小祥後,服吉,留衰服,待大祥而除。一。世祖大祥後,睿宗小祥前,景安殿行祭時,服衰服;睿宗小祥後,獻官、諸執事,以禫服行祭,非親行則除百官陪祭。一。昌陵守陵官、侍陵內侍、參奉等,服衰終制;小祥後,獻官、諸執事,以禫服行祭。一。景安殿參奉及內侍、諸差備,小祥後,竝禫服。」從之。


○御夕講。


8月19日


○甲子,太白晝見。


○御繼筵。


○傳曰:「世祖,以院相仕苦,恐老臣勞動,不使鄭麟趾、鄭昌孫參之,然經筵暫時來往耳。其令入參,又不必强也。」


○御晝講。


○承政院啓曰:「世祖、睿宗朝,每月初一日、十五日,招文臣、儒生講書,或於觀射時,亦爲之。請依舊例施行。」傳曰:「可。」


○御夕講。


8月20日


○乙丑,太白晝見。


○視事。


○御經筵。


○上御後苑觀射,宗親、宰相入侍。擇入番兼司僕等諸色軍士之能射者九十餘人,射侯。內禁衛張承良最多中,賜弓一張。又令宗親新宗君孝伯等六人射侯,孝伯居首,亦賜弓。又講文臣柳睠等十五人,儒生鄭以僑等十人書;又令武士,自願講書。內禁衛黃事恭、鄭閏文講兵書;儒生講,多不通。上曰:「儒生懶於爲學,令其師長考察。」


○御夕講,兼講晝講書。以觀射,未御晝講也。


8月21日


○丙寅,御經筵。


○源義勝使僧向陽辭。禮曹答書曰:


書來,得審康吉,爲慰。所獻禮物謹啓收納。將土宜正布一十匹、綿布五匹、幷給賜大藏經一部、白苧布五匹、黑麻布五匹、白綿布五匹,付回使,惟照領。


○承政院啓曰:「昨日殿講,文臣、儒生多不能講,而武臣黃事恭能讀《兵要》,可嘉。請賞之。」傳曰:「其賜弓。」


○禮曹啓:「睿宗大王小祥後,旣卽吉。請行大王大妃、王大妃、中宮封崇禮。」從之。


○御晝講。


○川邑君倩卒。倩,潘南都正禮之子也。


○御夕講。


8月22日


○丁卯,太白晝見。


○御經筵。


○御晝講。


○命賜光陵守陵官尹弼商、侍陵內侍安忠彦,各鞍具馬一匹、玉色綿布裌團領一、鴉靑紵絲襦搭胡一、桃紅紵絲綏線襦帖裏一、白紬襦裹肚一、黑草笠一、黑斜皮靴氈精套鞋具一。


○御夕講。


8月23日


○戊辰,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刑部少輔宗貞國、平朝臣宗貞秀、筑前州太宰都督司馬少卿賴忠、仁位郡信濃守宗盛家、關處鎭守秦盛幸,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御夕講。


8月24日


○己巳,御經筵。


○日本國王懷守納政所伊勢守政親,遣入道等,來獻土宜。其書契曰:


政親謹奉書朝鮮國議政府閤下:龔惟太平,今上皇帝御位,萬歲、萬歲。陛下恭願德齊乾坤,保唐、吳仁壽之域;臣聚賢聖,復伊、周淳素之風,至祝、至祝。爰應扶桑殿下貴命,而同日封書朝鮮、琉球兩國渡使船者也。聊余非私意耳,如此懇切之意,趣達上聞,而許賜容者,惟幸。諭是日本管領細川與山名,以私意,烽起干戈,故細川加胡軍有諸侯;且又山名加胡軍有諸侯,而日本京城大亂也。余爲征伐而雖停止,未休止,則重重細川、山名兩仁之怠慢罪過不少。于今細川勝好負好,山名勝好負好,依放扶桑殿下貴命。而兩陣諸軍兵,予勝哉,予勝哉,日日夜夜,合戰數萬胡軍共死矣。此則予承扶桑殿下之征夷,日本國東南西北入道,集諸侯、諸軍,而發向細川與山名兩大陣城,圍而欲收太平,所以渡使船、同副船焉。欲蒙大國之餘力,所望物件,緜紬三千匹、綿布五千匹、白苧布一千匹、米五千碩。慈察惟禱。收吾國太平,而尙以可抽藩臣忠勳者也。不腆之方物,具于別幅。卽新雪覆千山,豐年嘉瑞。餘事不宣。別幅:金二員二十一兩、朱四包四十兩、大刀十五把、段子一匹、繻子一匹、扇子五十本,采納多幸。


○御晝講。


○御夕講。


8月25日


○庚午,太白晝見。


○御經筵。


○日本國王源義政,遣心苑東堂等來聘,其書曰:


朝鮮國王殿下來書之旨,睿知高明,如日照臨,似春煦育,倬彼雲漢,爲章于天,其此之謂乎?臣僧壽藺幷松見,能盡皇華之美,以達扶桑之都,而傳千里忞忞者,不亦悅哉?玆承上國之佳勝,山曰金剛,寺楡岾,曇無竭菩薩說法之地也。車駕入山,現雨華、動地之瑞;冕旒輝世,呈矞雲、甘露之祥。聖德所感,萬倍恒情。唐之憲宗,禮舍利,而慶雲見;宋之哲宗,修蘭若,而甘露降。以古視今,其揆一也。《華嚴論》云:「華藏二十重世界,其第一有金剛輪之山,造化鍾秀于此。玻瓈雲、玻瓈月,賁阿僧柢之樓;璃瑠水、瑠璃枝,繞摩訶衍之岸。」蓋與曇無竭大士之金剛地,一多涉入行布圓融者也。玆加修營,益增光飾,此獲雜華富貴,安國、利民之善果必矣。我國累年姦賊作亂,雖云楯上磨墨,未及橐中揮金,洛之寺院、官之藏庫,盡化鬱攸之土,夫際七火、三災之時乎?是故,朝鮮金印旣失,其寶奚媲裵晋公失印不問之道耶?伏希,附僧壽藺,再賜金印,永修隣好,幸莫大焉。推時孟春,未遑折梅,擬越國之贈。太平有日,庶幾指蓂同堯階之風。惠物若干,錄於別幅。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守護代官宗助六盛俊、關西路肥筑通守爲邦、筑前州泠泉津藤氏母、平左衛門信重、安藝州小早川美作守平持平,遣人來獻土宜。


○命放後苑獐鹿于敬陵。


○御晝講。


○御夕講。


8月26日


○辛未,太白晝見。


○御經筵。


○傳曰:「聞昌原府使洪繼庸無學識,何以授本職乎?濟州牧使金好仁,其州土物,私輸於家。竝改差。」


○大王大妃傳曰:「予之封崇玉冊,新造有弊。前日封王妃玉冊,後面無書字,今可書冊文于此也。玉冊袱,不必用段子,用綃可也。」都承旨李克增等啓曰:「封崇大事,不可仍用舊。冊袱則用綃無妨。」


○御晝講。


○義禁府知事吳伯昌上言曰:「前日納布人金得富不照律,非有他情也。臣與任元濬、黃孝源同議止之耳。孝源欲獨免,答司憲府公緘,指臣云:『郞廳李宗衍告勿照律時,甘聽,亦云:「辦玉石。」亦云:「交倚上,傾身引領,與元濬商議不照律。」』此必指臣等有情不照律。臣位至宰相,受汚名,不敢自默。請與對辨。」卽命召元濬、孝源、伯昌、宗衍于承政院,令院相韓明澮、具致寬、金礩等問之。問伯昌,伯昌言:「大槪金得富不照律事,當初決招時,遺忘不錄,後欲追啓,恐物議以爲生踈,不卽啓達。今孝源指臣爲石,指臣爲甘聽,指臣與元濬同議,故臣必欲辨明上言耳。」問宗衍,宗衍言:「臣以金得富漏於照律,告黃孝源,孝源曰:『富初漏之,今若追啓,上意以爲何如?且恐有物議。得富非身犯,勿照爲便。』臣以此意告吳伯昌,伯昌曰:『然。』孝源乃曰:『項縮、肚大者有福,果然伯昌聽宗衍言。』」卽面質孝源,孝源曰:「以予爲同議不照律,則成允文知予意。」仍出允文片簡于袖中,其簡曰:「其事不識,何以爲之?幾者動之微,不憑此幾而別白之,則薏苡與明珠,伊誰辨之?何以皎潔之躬,受人汚穢之詆耶?僕於此事,知之明,故痛之切;痛之切,故不能自默。惟相公更思而善處之。」韓明澮等啓曰:「請召允文憑問。」仍以允文簡入。傳曰:「可。召問之。」允文來言曰:「臣聞元濬等不照律金得富事,外人以爲受贈,故欲令發明,如是通簡耳。」元濬但曰:「無他意也。惟遲曉計料耳。」明澮等,以允文等所言入啓,傳曰:「予初以爲大臣任國事,安有私情?置不問,今伯昌等欲發明,故使問之。自中有不信之端,而不明言之,其各退而思之。」


○刑曹啓:「婦女奸事及死罪外,毋得囚緊,已有法令。而守令慢不致察,枉法囚禁,奸吏又托不緊催徵等事,侵刦婦女,結縛鞭撻,昏夜拿行,因而通奸者有之。後有如此者,守令論以制書有違律,奸吏全家徙邊,以戒後來。」從之。


○御夕講。


8月27日


○壬申,視事。


○御經筵。


○禮曹兼判書申叔舟、參判李承召來啓曰:「政親,日本國王處出納公事者,而其使已到。臣等問日本兵亂根因,又問今書契何不下圖書,雖銷於火,何不卽造,而請于隣國。恐是中間所爲,使人所答,亦不明言;國王使臣又云不知出來根因,而所言多有引而不發。請今使臣率來壽藺,仍設小酌,細問情由。」傳曰:「予亦以爲不實,其招問之。」


○商山君黃孝源,以任元濬片簡三、吳伯昌片簡二,入啓,命院相韓明澮、具致寬、崔恒、尹子雲,憑問元濬等諸人。孝源曰:「臣,初以得富子莫同賂絹金廷光,爲有罪而取招,元濬以爲過情。故照律時,臣未敢自專,取決於元濬耳。臣所以納片簡者,元濬、伯昌請臣一樣對答,臣則欲從實對答,堅執不諾,元濬等嫉臣不聽其言,誣臣爲同議耳。臣實眠睡不聽。其以伯昌爲甘聽者,元濬初以臣過情取招,又聽伯昌之言而議定故云耳。」元濬語孝源曰:「吾儕以大臣任事,今乃至此,吾儕中,雖有受賂者,何敢發摘?況此事本無情乎?我與公,爲同年,未敢恝視,故請一樣對答耳。」伯昌語孝源曰:「公以我爲甘聽,且又云當辨玉石,指誰爲石乎?」孝源謂元濬、伯昌曰:「公等以我爲老衰可欺,變辭如此,可愧!大臣尙如是,如僕隷、姦細,無足怪也。」以是入啓,傳曰:「予初以卿等爲無情,卿等欲辨明,故令問之。今聞所言,果是無情。」仍命憲府勿鞫。


○御晝講。


○以韓繼美爲崇祿敦寧府判事,盧思愼崇祿議政府左贊成,尹弼商崇祿議政府右贊成,柳泗資憲文原君,金利貞朝奉行司憲府持平。


○御夕講。


8月28日


○癸酉,太白晝見。


○御經筵。


○日本國細川左吾頭持賢,遣人來獻土宜。


○傳于承政院曰:「內官李孝智來自江原道言:『本道不問僧人心行善惡,竝令還俗。』未知據何法,騷擾至此。」都承旨李克增啓曰:「近年諸邑鄕吏、官奴、驛吏避役爲僧者多,睿宗立法,加試經,又加丁錢數。今已改法,下諭諸道,而守令不奉法意,以致騷擾耳。」傳曰:「大抵用法,當遵新立條章。今何用睿宗朝法乎?無乃以世祖護恤僧人爲非而然耶?世祖昇遐未久,世事頓變如此,予實痛心。」克增啓曰:「請以新定法,更諭諸道。」傳曰:「可。」


○御晝講。


○唐人訥於赤爲火剌溫兀狄哈所虜,好都赤家聽使者二十餘年,至是,來投永安道潼關鎭,自願居我土。禮曹請給田及家舍居之。從之。


○刑曹三覆啓:「典獄囚私奴黃信、安金明火,刦坡州人朴元生家强盜罪;私奴達莫、山伊大山刦行人、强奪衣服罪,竝律該斬不待時。」從之。


○御夕講。


8月29日


○甲戌,御經筵。


○僧雪敬來進黃金二兩九分。傳曰:「此金,必出於佛像。今受之,則效此者必多,其勿受。」


○刑曹啓:「選上奴每當上番,厭京役,雇人代立,其雇價無定數。故强滑之徒,憑此謀利,倍數徵取。因此,諸司奴婢,日漸凋殘,將爲可慮。今後一朔價,毋過二匹,如有濫懲者,論以制書有違律,其物還主,應收價沒官,守令不能檢擧者竝重論,何如?」從之。


○禮曹啓:「今次宣慰官田養民之行,其所經一岐州志佐源義、一岐州守護代官源武、鴨打源永、呼子源義、鹽津留助次郞源繼、上松浦佐志源次郞等處,送人情物,幷諭以護送之意,何如?」從之。


○御晝講。


○傳旨戶曹,賜孝寧大君夫人鄭氏賻米、豆幷七十碩、紙一百卷、石灰一百碩。


○御夕講。


8月30日


○乙亥,御經筵。


○命院相及戶曹、禮曹,議頼忠、政親求請物貨應給數。申叔舟等議啓曰:「頼忠,賜緜布五百匹、正布一千匹;政親,賜綿布一千匹、正布一千匹、米五百碩,何如?」傳曰:「可。」


○以本國地圖出示院相,仍傳曰:「世祖內地設鎭,其意何哉?予意謂,不獨欲實內地,亦有他意也。」叔舟等啓曰:「臣等親聽世祖聖旨,專爲實內地而設。但今邊寇不息,沿邊諸鎭不可革也。臣等所以請復設也。」


○仁山府院君洪允成啓曰:「棄屍,疑是趙憐家所爲。但本家人及切隣,累次刑訊,未有明驗。以一屍之故,受刑者多,實爲未安。請勿鞫。但令懸賞購告,何如?」傳曰:「可。」


○下書諸道觀察使曰:「度僧之法,禮曹頃受敎,移文諸道。今聞諸邑守令未詳法意,鄕吏、官奴、驛吏,雖受度牒爲僧已久,有心行者,迫令還俗,燒毁度牒,擾動僧家者,間或有之。上項受敎事,意其更知會,勿復如是。如事干盜、淫、殺者,法載《大典》,當治之不饒。」


○御晝講。


○賜光陵守陵官尹弼商,田五十結、奴婢幷六口;侍陵內侍安忠彦,田三十結、奴婢幷四口。


○禮曹啓:「懿敬王忌晨,依先王例,停朝市,去刑戮,禁屠殺,斷音樂。」從之。


○御夕講。


九月


9月1日


○朔丙子,傳曰:「凡祭享及供上之物,諸司官員不監進,使奴婢進排,恐不精潔。文昭殿物膳,勿令奉常寺收納,依舊本殿收納支用。」


○傳旨戶曹曰:「凡長利收納,勿竝徵家財、牛馬、田地,違者罪治。內需司丁亥年以上未收長利,蠲減,如有仍徵者,令受者告官。」


○戶曹啓:「《大典》不載諸道浦所收稅定限,故守令緩於催督,出浦遲滯,乃至翼年四、五月畢收。由是百姓當農月往來輸納,其弊不貲。且因此,不能趁時漕轉,以致用度窘乏。請以開倉後,翼年正月爲限畢收,二月望後始載船,霾雨前畢漕轉。若如前遲滯,則其守令罷黜。」從之。


○戶曹啓:「忠淸道淸安、鎭川、靑山、報恩、沃川、黃澗、永同、陰城等邑,皆與可興倉不遠,而乃於京畿設梨浦倉,以收淸安、鎭川田稅;又設宇萬倉,以收靑山以下六邑田稅,非徒設倉太多,監收行臺、敬差官往來,驛路有弊。請革梨浦、宇萬倉,上項八邑田稅,竝於可興倉收納。」從之。


○對馬州宣慰官司譯院僉正田養民辭。其齎去書曰:


禮曹參議金永濡,奉書對馬州太守宗公足下:貴島密邇我國,通好已久,視如一家,其於利害,各宜悉以情告。今我國家不幸,連遭國恤,費用不貲,兼以仍歲旱荒,公私儲峙不敷,此皆足下所聞知也。貴國諸州使船,今歲尤多,館無虛日,一船之人,幾至數十百人,供頓之費,蓋以萬計,沿邊鎭邑,殆不能堪。昔我先王與先島主,約定貴島及諸州使船之數,又令必受貴島文引,以節往來者,慮有今日之弊也。法久而陵夷,今不申明禁制,則後將難繼,非永好之計也。且足下見重於諸州者,以據關津,而操與奪之柄也;我之所以有賴於足下者,亦以扼要害之地,禁約姦細,爲國門戶,以藩翰我南鄙也。苟不審利害,辨姦細,皆給文引,則彼無所重,而我亦何賴於足下哉?此非但我國之弊,亦非足下之利也。然因足下主島之後,恒在軍中,未還本島,未得悉陳,今幸我殿下命遣官,致慰於足下。玆用敬稟王旨,凡使船之弊及三浦利害,條列于後,冀照悉,務要祛弊,使彼此兩便,共享太平,幸甚。一。歲在乙亥,先王以使船日加弊,將難支,命遣敬差官。元孝然諭意于先島主,更約,受我國官職者及島主特送者,亦令皆在一歲五十船之數,先島主亦依諭定約,行之已久。近年或有數外出來者,例不當館待,殿下特以柔遠之仁,優容不拒。然非永遠可繼之道,足下當思遠計,一遵舊例。一。去乙亥年,本曹敬奉王旨,諭先島主約定:「諸州使船之數,一年毋過一兩次。其遠處使船,或歲一至焉,或間歲一至焉。其曾不通信者,不給文引。」先島主報書如約,謹守勿失。歲戊子,素不通信而到浦者,無慮數十船。例當不待,足下委遣津江六郞左衛門來報曰:「若欲杜絶新問者,前何不以折簡諭意乎?伏願賜登用於旣到,拒新問於後來。」得此具啓,先王以:「足下新管島事,未悉舊例。」姑許館待,因奉旨諭意于足下,更約:「遠人之初通者,緊關事外,勿許文引。」厥後,尙有例外往來者。在先以一年一、兩船定約,如五島宇久守源勝、肥前州志佐源義、波多島源納、田平寓鎭少弼弘、肥、筑二州太守菊池爲邦、薩摩州日向太守盛久、上松浦源經、薩州藤熙久、筑前州貞盛、呼子一歧守護代官源武、九州都元帥源敎直等凡十二人;以一年一船定約,如豐州守大友親繁、薩摩州持久、九沙島主源次郞、丹後太守源盛、鴨打源永、三栗太守源滿、神田能登守源德、肥前州太守源義松、攝津州忠吉、安藝州持平、寶泉寺源佑位、筑前州氏鄕、小城千葉个元胤、松林院主源重實、牧山十郞源正、石見州周布和兼、周防州多多良敎之、佐志源次郞、觀音寺宗殊、山城太守源吉、豐筑月師能、藝州村上備中守國重、肥後州爲邦、薩摩三州太守源忠國、冷泉津信重等二十五人。今依上項定額,給文引,以除巨弊。其數外出來人及遠人之初來者,如有不得已緊關事,具載其由于文引,以通於我使,得有所憑驗,爲幸。一。諸州使船到浦後,或托故,不卽發程,上京還浦後,亦遷延不發,虛受糧餉,故約立日限,以杜其弊。然畠山、京極、武威、山名、細川、大內等項大臣使人,不拘日限,緣此不卽就道,動經時月,其供億勞費不貲,恐將難繼。自今上項使人到浦,所在官轉報觀察使,觀察使送馬文到後十五日,還浦後二十日,以此立限,其限外故留者不給糧,以爲久長之計。足下照悉轉諭此意,爲幸。一。前此管提等大臣使,間歲而來,浦所旁近諸邑,輪次供饋;近年以來,一歲或有十餘度來者,駄載之勞、廚膳之費,殆將難支。今後正官外悉欲散料,以除民弊,非故爲如是,勢使然也。足下亦可轉諭此意。一。菊池爲邦,戊子年受我國圖書,而今仍用私圖書;呼子源高死於甲申年,其子源義,改受圖書有年,而今使人,復齎源高書契而來;能登守源德書契所印圖書,與前受圖書不同,是必中間詐僞者所爲也。中尾吾郞、道安、三甫郞大郞,曾受我國護軍職,理當親朝,而敢使人宗像郡氏鄕、宗彦九郞貞秀、多多良敎之、五島宇久守源勝,皆額外使人;高頼郡守武磨、肥前州小弼源弘、薩摩州盛高,皆素無定約,而亦使人;又有受書契經年後乃來,追改年月、塗擦文字者,此類甚多。雖不接待,皆給過海糧,不爲無弊。足下愼察奸僞,痛治之,嚴守定約,勿給文引,爲幸。一。貴島人居三浦者,隨歲增益,彼此逃賦,爲蠧我邊邑。歲己丑,我先王命本曹,移書足下,悉令刷還,一如舊約,足下遣井皮孔古羅報書曰:「三浦之民,初約以六十名者,實爾今相繼處者,其子孫、族親幷僕從之徒也。雖然,猶恐沿襲濫竊,而相散處者,漸督責其過失,而來歲當悉刷還,不獲已而相留者,特書其名以聞。」然皮孔古羅點名去後,至今無黑白,想足下在軍中,未遑踐言耳。足下宜依舊約,今於使回,不得已仍留者,錄名以聞,餘悉刷還,以永隣好。一。舊例,諸使船到浦,尺量本船大、小,計點船上人口,以給糧;近年來者,隨船人口,雖不準數,乃以居浦人代點,以行奸計。自今不計人數,只量船之大小,依數給料。一。貴島人至我國諸島釣魚者,絡繹不絶,若不嚴立禁防,姦細之徒,必有因而生釁者。故與先島主定約:「每船留一人爲質,以我國船軍一人,押行前往孤草島等處,釣魚。」又約:「釣魚者,受島主三着圖書文引,到知世浦,納文引,本浦萬戶改給文引,定處外不許橫行。釣魚事畢,又於知世浦,還納萬戶所給文引及魚稅後,回批島主文引,還付之。其有無文引潛來者及潛齎兵器橫行諸島者,論以賊船。」此約甚嚴,近來釣魚者,不依約橫行諸島,或遇我邊民採捕者,相與刦殺。前者,貴島人左衛門五郞,爲我邊民所殺,我已鞫問而誅之。今正月,我國全羅道鉢浦船軍二十六人,下海採捕,遇貴島橫行者,田孝誾等四人,爲其所殺,船中什物亦皆掠去,足下宜推究懲奸也。夫怨隙之萌,始雖至微,終必滔天,可不預防乎?但釣魚人留質船軍押行事,彼此俱有所憚,不可擧行,其文引回批事,依舊法施行,可也。今及此者,恐立法旣久,或有愚民不知而冒犯耳。足下申明檢擧,廣行知會,勿使生釁。


其賜物:宗貞國,鞍子一部、諸緣具馬一匹、黑麻布十匹、白綿布十匹、白綿紬十匹、虎皮、豹皮各二張、中皷一面、鉦一口、人蔘二十斤、米、豆各五十石、淸蜜十斗、栢子十五斗、燒酒三十甁、淸酒一百甁、桂二角、茶食二角、彩花席十張、連四幅油席二事、連六幅紬席二事;又別賜宗貞國妻子,米、豆各五十碩。〈時,貞國赴小二殿軍中,妻子留島,故有此賜。〉小二殿賴忠,鞍子一部、緣諸具馬一匹、黑麻布十匹、白綿布十匹、白緜紬十匹、虎皮、豹皮各二張、中皷一面、鉦一口、人蔘二十斤、糙米五十碩、黃豆五十碩、淸蜜十斗、栢子十五斗、燒酒三十甁、淸酒一百甁、桂二角、茶食二角、彩花席十張、連四幅油席二事、連六幅油席二事;守護代官宗盛俊,黑麻布二匹、白綿紬二匹、白綿布二匹、桂一角、茶食一角、燒酒十甁、栢子十斗、彩花席三張、米、豆各十五碩;宗貞秀,黑麻布二匹白、綿紬二匹、白綿布二匹、桂一角、茶食一角、燒酒十甁、栢子十斗、彩花席三張、米、豆各十五碩;一歧太守志佐源義、一岐州守護代官源武、神田能登守鴨打源永、上松浦呼子一歧守源義、鹽津留助次郞源經、上松浦佐志源次郞,各黑麻布二匹、緜紬二匹。


9月2日


○丁丑,國忌。


9月3日


○戊寅,太白晝見。


○御經筵。


○戶曹啓:「職田米、豆,令佃夫納於京倉,頒祿時幷給事,曾下傳旨。但京畿明年穀種不足,職田及功臣別賜田、寺社田稅米、豆,各以皮穀,納州倉,以備種用。軍資監久陳米、豆充給,穀草則依前例,令佃夫輸納田主。」從之。


○御晝講。


○御夕講。


9月4日


○己卯,太白晝見。


○御經筵。


○承政院啓曰:「世祖大王大祥後,駕前交龍旗,用黑色;纛,用靑色,何如?」從之。


○御晝講。


○傳旨戶曹曰:「內需司奴戶,除貢賦外雜役。」


○御夕講。


9月5日


○庚辰,太白晝見。


○傳于刑曹曰:「前此選上奴,委諸邑抄定番上,因此色吏用術,富者幸免,貧者連歲不得休歇不便,故曾令掌隷院掌之。今後本曹掌之。」


○傳曰:「僧徒,自己事外,不許立訟。」


9月6日


○辛巳,太白晝見。


○司諫院正言朴思東來啓曰:「新授富平府使金偁狂妄,不合臨民,請改差。」傳曰:「偁,前日所行,雖或狂妄,今必改悔。何至不堪臨民?」


○韓明澮啓曰:「臣聞李淑琦之言,永安南道雖有蟲災,不至盡損。節度使,若永革則已,若不革,則請遣金堅壽赴任。」從之。


9月7日


○壬午,太白晝見。


○富平府使金偁辭。傳曰:「司諫院,以爾爲狂妄,請改差,予不從之。爾往恪勤供職,可也。」


○承政院啓曰:「本月初八日,乃仁粹王妃誕日,當有賀禮,而本日又世祖忌晨也。臣子之心,不可廢誕辰之慶,亦不可當忌晨行慶事也。俗以九月九日爲名日,王妃誕辰賀禮,請就初九日行之,以爲常。」傳曰:「可。」


9月8日


○癸未,上詣永昌殿,行大祥祭,百官陪祭如儀。


○日本國王使、副官人僧壽藺、書記等三人,進香于永昌殿。


○濟州牧使李約東辭。


○傳曰:「聞具政丞得疾,意謂直宿承政院,勤苦致然也。今後,院相只晝仕,勿夜直。若有私故及他務,不必兩相俱仕。」


○司諫院正言朴思東來啓曰:「富平,非他小邑比,土廣、民稠。今又失農,恐金偁作弊,民受其害。請改差。」不聽。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金偁,今授富平府使。偁曾奸婦翁妾,又奸兄所眷妓,乃至帶行郡邑,其醜聲騰播士林,不宜臨民。請改差。」傳曰:「果如所言,偁非獨不宜臨民,不可立於朝廷。何不早言之,而偁赴任後,乃言之?」陸對曰:「偁之所犯,騰播已久。然臣等不能的知,不敢遽啓耳。」陸又啓曰:「鄭氏所訴判決事姜老受訟者,全寧壽所贈婢事,不可不窮推。」傳曰:「其言出於全寧壽隻人之口,難以取信,不可推也。」


○承政院啓曰:「司憲府所啓金偁事,關於綱常,請鞫辨其是非。」傳曰:「初諫院來言,偁狂妄,予意以其年少而言。若其所犯如此,何不早言之?問于憲府。」李陸對曰:「臣等聞偁奸兄妓,在吳伯昌平安道監司時,伯昌疾其所爲,除妓樂籍,定苦役,其後趙瑾往在本道,請於伯昌,還屬妓籍。若問趙瑾、伯昌,可知矣。偁奸婦翁妾事,未得詳知。但士林喧說已久。」傳曰:「其召伯昌等問之。」


9月9日


○甲申,御經筵。


○永安南道節度使金堅壽辭。


○吳伯昌、趙瑾承召而來。伯昌啓曰:「金偁奸兄妓事,臣未之知。但其所指,言妓寶背除樂籍事,臣在平安道時,寶背與中和郡守之子相奸故耳。」瑾啓曰:「寶背定苦役之由,臣未知也。但寶背,曾爲臣之子所眷,故臣赴京還時,聞其爲苦役,請於監司,還屬妓籍。」傳曰:「今聞伯昌等所啓,不可以此累金偁也。」院相等啓曰:「此事直僞,不可不辨,請更問言根。」命召憲府,傳曰:「伯昌等皆不知金偁奸兄妓,爾等何以無根之言,被人以惡名乎?諫院亦言此事,其共尋言根以啓。」


○御晝講。


○光陵守陵官尹弼商、侍陵內侍安忠彦來肅拜,命饋之。大妃賜弼商、忠彦,各匹段襦衣裌衣各一襲及紗帽靴,弼商加賜鈒金帶。參奉李堪、鄭恬,各紬襦衣一襲及靴;差備內官,各襦帖裏一、圓領一及靴。


○御夕講。


9月10日


○乙酉,太白晝見。


○視事。


○御經筵。


○司諫院正言朴思東來啓曰:「金偁事,臣等聞之已久,然不記其言出處,故初不得啓。」司憲府掌令朴崇質來啓曰:「偁醜行,非近日所聞,臣等未記言者。然偁旣有此醜聲,斷不可臨民。」傳曰:「如實有之,則偁罪不可不治。今不察言根,而遽罪之,可乎?」


○御晝講。


○御夕講。


9月11日


○丙戌,太白晝見。


○御經筵。


○對馬州太守宗貞國特遣僧賀禪師等,來獻土宜。其書契曰:


頓首上書朝鮮國禮曹大人足下:僕,丁亥之歲,新繼國位,翌歲戊子,先皇帝踐寶阼而臨萬機,自謂:「尊卑雖異,遇合時到,當獻眉壽于億萬歲,而永同斯慶。」何圖聞晏駕于今日?驚懼悸慄,不勝哀痛之至。謹爲專使津江次郞左衛門子僧遣賀禪師,奉致下弔于執事,準上香三斤、甘草十五斤,照亮。雖恐怖,題一紙,令啓達。余是渡筑前州,而退强敵圍大陣,所以承扶桑殿下之貴命,而賜宗刑部少輔官職,此書契書宗刑部少輔而遣之者也。先以小僕爲官祝,而載副船,雖輕微進上,大刀五振,采納多幸。雖繁多不省汗顔,所望件物,綿紬、綿布、白苧布、人蔘。且又帝位祝禮,予賜官爵爲祝儀,而可渡使船,聊以遲遲者也。次此船主就余頻望之,余上訴足下,此使船舊船也,被賜板釘、鉅末釘、陸物諸緣具等者,多幸多幸。保調。不宣。


○御晝講。


○傳曰:「金偁事,司憲府不言言根出處,偁何以自明乎?」承政院啓曰:「司憲府之爲實不實間,不可臨民。臣等意,如其不實,則何以啓乎?必有先發言者,請固問之。」傳曰:「其更問憲府。」掌令李陸、正言朴思東承召,來啓曰:「臣等聞之於人已久,不記某言之也。」傳曰:「豈可以惡名,妄加於人乎?汝等其退,更記所聞處以來。」


○傳于承政院曰:「金偁事,承旨亦聞之乎?」右副承旨李崇元、同副承旨申瀞對曰:「臣等所聞不同。或言偁自奸婦翁妾,或言偁使其兄奸之。其云奸兄妓則未之聞也。」


○御夕講。


9月12日


○丁亥,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9月13日


○戊子,視事。


○御經筵。


○綾城府院君具致寬卒。輟朝,弔祭、禮葬如例。致寬字而栗,綾城人,贈左議政楊之子。宣德己酉中生員,甲寅中文科,授承文院正字,遷藝文館檢閱,尋陞待敎,遷承政院注書。累轉司憲監察、黃海道都事,歷兵書佐郞、正郞、成均司藝、議政府檢詳、司僕寺尹。景泰癸酉,世祖靖難,遣致寬于咸吉道,誅除逆黨,超授保功大護軍。世祖輔政,召與謀議,深器之曰:「恨知卿晩也。」俄擢承政院同副承旨,轉至左承旨。世祖卽位,策勳賜推忠佐翼功臣號,陞吏曹參判,封綾城君,尋移兵曹。世祖嘗曰:「綾城,文武全才,吾何患將相無人乎?」天順丁丑,請封睿宗爲世子,致寬以副使如京,使還稱旨,進階嘉靖,移戶曹參判,特拜平安道節度使。敎曰:「吾不欲卿離左右。但分閫任重,不得已煩卿。卿行之後,吾不復西顧矣。」致寬至平安道,請輸本道田稅于沿邊州郡,以備軍需,又請罷貢物,以安邊氓,皆從之。召還,拜吏曹判書,階正憲。士大夫相慶曰:「正人掌銓選,公道行矣。」咸吉道,自浪甫兒罕構逆之後,邊塵屢驚,以致寬爲本道都體察使,往鎭撫之,階崇政。壬午拜議政府右贊成,尋陞輔國崇祿綾城府院君,進拜右議政,轉領議政。丙戌,以盛滿辭,還封府院君。國家奉帝命,討建州野人李滿住,敗之,其餘孼窺覦邊境,國家憂之,以致寬爲鎭西大將軍遣之,世祖語左右曰:「綾城,吾之萬里長城也。」戊子,睿宗卽位,令兼戶曹判書。及上卽位,甚敬重之,命爲兼吏曹判書。至是卒,年六十五。卒之明年,追贈純誠朋亮經濟佐理功臣號。奉常議諡,以貞質、貞簡、貞昭議啓。傳曰:「綾城,平生爲國盡忠,淸白自守,今所啓之諡,未副於實。其更擬以啓。」奉常更議以忠烈:廉方公正,忠;有功安民,烈。從之。子慶早歿,有孫長孫。致寬容儀嚴肅,確然有守,不爲利勢所搖,律身淸儉,疾惡如讎。前後掌選,門無私謁,選用皆公。有或干請者,例雖應遷,終不遷。不治産業,死之日,家無餘財。然以好惡之偏,人頗短之,至有以行詐釣名譏之者。


○傳于戶曹曰:「綾城府院君具致寬家,貧不贍喪用,其特給糙米二十碩、中米十碩、黃豆二十碩、白布十匹、白綿布十匹、正布五十匹、紙一百卷、炭二十碩、燒木二千斤。」


○同知中樞府事金宗淑卒。訃聞,命賜米、豆幷三十碩、紙一百卷、石灰四十碩、松脂三斗、油芚三張。宗淑,上洛府院君礩之父也。以礩故,特賜之。


9月14日


○己丑,太白晝見。


○傳曰:「具政丞嘗言:『圓覺寺大鐘,與人定、罷漏鐘聲無別。』今後勿擊,佛事時啓稟乃擊。」


○院相韓明澮啓曰:「亂臣南怡事干尹末孫、慶由恭,已蒙放宥,其才可用,敍用何如?」傳曰:「可。」


9月15日


○庚寅,太白晝見。


○司憲府掌令李陸、司諫院正言朴思東來啓曰:「前日,臣等論金偁事,未蒙兪允。偁之醜行,雖云傳聞,若一二人所聞,則或有不實。此則士林所共聞,不可謂無根難信。且其爲人,不過致飾於外,取悅兒女而已,設使無此醜行,不可使臨民也。況今救荒恤民時,如此人,斷不可授守令之任。請改差。」不聽。


○對馬州太守宗貞國特送僧賀禪師等,進香于景安殿。


○傳旨兵曹,還給尹末孫、慶由恭職牒。


9月16日


○辛卯,太白晝見。


○視事。


○御經筵。


○命放後苑麞鹿。


○御晝講。


○兵曹啓:「擊毬,乃馬上最緊之才,近來武士多不用心鍊習。請依舊例,武科及武藝都試,幷試之。又挽强弓,雖至一百二十斤者,其矢或有不至一百八十步者,請革之。」從之。


○以鄭麟趾爲大匡輔國崇祿河東府院君兼領經筵事,鄭昌孫大匡輔國崇祿蓬原府院君兼領經筵事,盧思愼崇祿議政府左贊成兼吏曹判書,權瑊正憲花川君,李克增資憲吏曹判書,尹繼謙嘉靖戶曹參判,宋文琳嘉善兵書參判,鄭孝常嘉靖承政院都承旨,韓繼純嘉靖左承旨,李崇元通政右承旨,申瀞通政左副承旨,金順命通政右副承旨,柳輊通政同副承旨,崔永潾通政掌隷院判決事,孫舜孝通訓司憲府執義。


○御夕講。


9月17日


○壬辰,太白晝見。


○御經筵。


○下書永安北道節度使魚有沼曰:「前此諸種野人如欲上京肅拜,不待下諭,依前之數上送。近者,必待諭書乃送,因此往復留滯,其上京者當極寒而來未便。今後,復依舊例施行。」


○御晝講。


○命給綾城府院君具致寬,冬孟朔祿俸。


○御夕講。


9月18日


○癸巳,太白晝見。


○御經筵。


○宗貞國特送豆老等辭。其禮曹修答書契曰:


書來,就審足下爲主君,身冒矢石,收復舊土,可見高義。且神堂助緣事,於太宰藤公書亦載之,具由以啓,特允所請,付宣慰官齎去,惟照。餘冀自玉。


○御晝講。


○傳曰:「昌原君晟婚禮,在世祖祔廟前,其可乎?」院相申叔舟對曰:「禫祭已行,行婚禮無妨。」


○御夕講。


9月19日


○甲午,太白晝見。


○御經筵。


○御宣政殿,置酒,引見日本宮國王使臣上官人僧心苑東堂、副官人僧宗紹書記、僧壽藺書記等九十四人。月山大君婷、咸陽君?、銀川君穳、鎭南君終生、雲山君誡、江陽君瀜、桃平君末生、河東府院君鄭麟趾、高靈府院君申叔舟、寧城府院君崔恒、仁山府院君洪允成、昌寧府院君曺錫文、南陽府院君洪達孫、領議政尹子雲、右議政韓伯倫、領中樞府事成念祖、判中樞府事李邊、魚孝瞻、知中樞府事金守溫、左贊成盧思愼、晋山君姜希孟、右贊成尹弼商、商山君黃孝源入侍。酒三行,賜物有差。客人旣出,更命饋于仁政門外南廡。


○日本國因伯丹三州太守山名少弼源敎豐,遣僧一庵,來獻土宜。其書契曰:


朝鮮國禮曹參判尊公足下:恭惟,陛下胚胎萬彙于仁恕之宇宙,而九丘八索,重譯獻筐,三邊無日,不朝聘矣。抑臣敎豊所知州三,其一曰伯,伯有寺曰萬福,就中安置大慈觀世音尊像也。幷接待一千指之禪侶,晨香、夕梵,無怠增崇,國皇祿算之精藍也。頃殿宇荒涼,風雨不足庇聊,雖欲企起廢之志,用費洪繁,而不能修補而已。于玆我國皇源義政忝命臣敎豐:「彼精藍,非朝鮮國皇支廈之力,不可落成。然朝鮮國爲大唐之附庸,而文治之風化,抗衡堯、舜、禹、湯也,加之推誠覺場,建立佛宇,景仰浮圖氏矣。速具短簡,而通舊好於大國,豈不榮乎?」以是臣敎豐羕尊命,陳精藍興復之由者也。所望《大般若經》一部、磬子一箇、木綿三千匹、人蔘五百斤、八木五百石、大鈸二箇,沐此芳惠,成素願者乎!下情不勝惶懼,瞻系之忱,至禱、至祝。次獻菲瑣方物,在別幅。


○刑曹三覆啓:「典獄囚內需寺奴萬子,爲逆賊李施愛腹心,敎誘古邑同,造爲浮言,又乘馹橫行,助役扇亂罪;私奴古邑同從萬子,敎誘胥動浮言,以致大亂罪,竝律該凌遲處死。緣坐財産,皆依律施行。報恩囚良人千斤重、私奴莫金,沃川囚私奴申龍,刦金義源家强盜罪;康津囚正兵朴元金、船軍朴甫中,刦正兵李之實家殺人、强盜罪,竝律該斬不待時。」從之。


○御夕講。兼聽晝講書,因客人引見,停晝講也。


9月20日


○乙未,太白晝見。


○視事。


○御經筵。


○平安道虞候張孝良、永安道、輸城道察訪宋繼殷辭。上引見,謂孝良曰:「汝就乃職,撫養軍士,毋好田獵,以貽民弊。」謂繼殷曰:「今驛路甚凋殘,汝其盡心,使得阜盛。」


○御晝講。


○傳旨兵曹,還給鄭山老職牒。


○傳旨吏曹曰:「光陵差備內官金仲富、李翠,各加一資。」


○御夕講。


9月21日


○丙申,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9月22日


○丁酉,下書全羅道觀察使高台弼曰:「今所進毛鞭,用黃金、朱紅,甚未便。後勿如是。」


○傳旨掌隷院曰:「光陵三年內差備奴,限己身;照剌赤及守陵官、侍陵內侍、房直,限三年,放役。」


9月23日


○戊戌,太白晝見。


○國忌。


○命召曾經政丞、議政府、六曹參判以上,議大王大妃加上徽號及王大妃徽號,內出睿宗御書『光聖惠仁』四字示之。鄭麟趾等議啓曰:「大王大妃徽號,請加上『神憲』二字;王大妃徽號,我朝自來,初上皆用二字,今不可用四字也。且『光聖』與大王大妃舊上號『慈聖』意逼:『惠仁』與命婦職『惠人』同音。請依舊例,只用二字,以『仁惠』稱上。」從之。


○傳于申叔舟曰:「今醫員率皆庸流,凡遘疾者,必尋求金尙珍醫治,若無尙珍,則何以爲之?凡授醫職,以取才高下爲陞降。予見世祖朝醫員,非徒以取才,又以救病能否,爲高下,其不能療治,致病人死者,號之曰:『殺醫。』雖取才中格,亦不授職。今依此例爲之,何如?」叔舟對曰:「當議節目以啓。」


9月24日


○己亥,視事。


○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9月25日


○庚子,太白晝見。


○御經筵。


○綾城縣監趙庭老辭。上引見曰:「凡爲守令,務要祛弊,撫恤民生而已。予聞綾城,今年失農,爾往勉之。毋托進上,好獵。且還上,高重收納,最不可。」


○御晝講。


○江原道觀察使芮承錫馳啓:「驛丞箇滿後,隨例遞散,終無顯賞,故自奮者少。其有勤謹供職,蘇復驛路者,監司錄功啓聞,仍等勿遞,又其遞時,授西班職,以爲勸勵,何如?」吏曹據此啓:「依所啓施行,何如?」從之。


○御夕講。


9月26日


○辛丑,太白晝見。


○國忌。


○昭格署提調西平君韓繼禧來啓曰:「舊例,都承旨兼本署提調,今不然。請依舊例兼之。」傳曰:「可。」


○禮曹巡審都城內外,禁耕、植木等項,便宜以啓。「一。自廣平大君家北岾,至于主山;自蘆原驛隅,至伐兒峴;自牛場山及沙峴,至靑坡驛北岾山脊,皆禁耕,又植雜木,以護山脈。一。自沈藏庫隅,至東大門外城底,雜人多侵占爲田,因此成坎,水積不通,浸潤城基,今宜禁耕植木。一。開川左右邊,未盡築石處,遇大水,則漸就圮壞,今宜栽植楊柳。一。自蘆原驛隅,至普濟院西大路,築堤、植木,以成林藪。一。國初建都時,審山水向背,建寺社,以爲裨補,鎭禳災變。邇來,寺刹,如福世庵、安巖寺、淨逸庵、香室庵、首頂庵、望城庵、隱庵、日出庵、大小高山寺、立巖寺、道藏洞寺、淨業院;社堂,如昭格署洞、內贍寺洞、長生殿洞、廣興倉洞、鑄字洞、長興庫洞、溫寧君家洞、梨峴皆有之,因此主山來脈龍、虎,案山地脈虧損,甚未便。請令撤去,其有不得已當存者,卜地移造,何如?」傳曰:「可。但官創寺、社,移造他處。」


9月27日


○壬寅,太白晝見。


○御經筵。


○日本國伊勢守守政親使入道等辭。其答書曰:


禮曹判書金謙光奉復。今者使人來,得惠書,備認動履佳勝爲慰,仍審貴國兵禍未弭。足下爲國深慮,承稟國王殿下之命,裁書遠達,以索軍需,夫救患、分災,交隣大義,豈宜不恤?具由以啓,我殿下深加愍念,命副所請。第因我國臣民亦無祿,連遭國恤,調度浩繁,略備正布一千匹、緜布一千匹、糙米五百石碩,就付回使,非靳惜也,顧力不贍耳。轉達國王殿下爲幸。足下所進禮物,謹已啓納,其回賜物件,具在別幅,照領亦幸。今聞,足下爲王喉舌,出納庶政,凡於交隣之事,在所致慮。我國之於貴邦,自昔通好,信義極篤,安得不以情陳?今來細川三河守勝氏書稱:「國王之印,燬于兵火,乃求再送。」悉考舊籍,曾無送印之事。況隣境列國,以印相送,於名義何如?肆未從請。又有細川持賢之使來言:「持賢,乃源勝元之子,山名女壻。勝元旣死,持賢方與山名,擧兵相攻。」路遠海隔,未審情僞。乃念昔者國使之外,或有稱管領之使者,然亦必承國王之命耳。今者管領細川持賢、細川勝氏、畠山源義勝、畠山源義就、山名敎豐、山名宗全之輩,使船絡繹,貴使所見聞也。其根脚端由,皆所未悉,其館待節目,恐有踈誤。況私交之事,恐爲國王殿下所訝,足下旣在啓沃之任,願有所稟,詳在還使。餘冀順時,調保。


別幅:白苧布十匹、黑麻布十匹、白綿布十匹、白綿紬十匹、虎皮三張、豹皮三張、栢子十五斗。


○御晝講。


○諭諸道觀察使曰:「人言:『凶歉之歲,其明年兩麥必登。』又言:『高燥水田,春種牟,夏種豆,一年兩收,其利倍於水田之收。』此農家所當知也。令諸邑守令,廣諭此意于民間。」


○御夕講。


9月28日


○癸卯,御經筵。


○日本國西海路筑前州宗像郡知守氏鄕,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先是,日本國王使僧壽藺請受職,命除禪宗大禪師。壽藺又求得袈裟,至是,內出黃紬袈裟,仍傳于院相曰:「紗羅綾段,非本國所産,若復有求者,則難以繼之。故用此給之,可乎?」申叔舟對曰:「允當。」


○御夕講。


9月29日


○甲辰,太白晝見。


○御經筵。


○宗貞國特送賀禪師等辭。其答書曰:「禮曹參議金永濡奉復。宗公足下遣人進香,仍示新授官職,具由以啓。我殿下深用嘉悅,特賜綿紬五匹、綿布五匹、就付回使。餘冀順保。」


○御晝講。


○兵曹據永安北道節度使魚有沼、觀察使李繼孫啓本啓:「穩城鎭柔遠平,賊路要衝,防禦最緊,而地勢廣闊,且沃饒,可設堡,置萬戶。城周可五千五百三十尺,容衆可二百餘戶,以營屬衙前居本邑者一百六十名及本邑軍士四十名,爲守堡軍,待來年秋,拾石築城,何如?」從之。


○御夕講。


冬十月


10月1日


○朔乙巳,傳旨吏曹,還給趙祉職牒。


10月2日


○丙午,院相申叔舟啓曰:「前此,令赴京書狀官,收買我國所無書籍,近年停廢,甚未便。且中朝必有新撰書行世者,請令正朝使行次,書狀官買來;弘文、藝文兩館書籍帙未具者,亦令收買,何如?」傳曰:「可。」


10月4日


○戊申,上詣永昌殿,行冬享祭;又詣景安殿,行祭。百官陪祭如儀。


○御經筵。


○安峽縣監徐允志辭。上引見曰:「汝往乃邑,當以恤民爲心。予聞,守令或有依憑進上,勞民畋獵者,或民納米穀,多收斛面者,此豈字牧斯民之意?汝其愼之。」


○謝恩使左議政金國光、副使東萊君鄭蘭宗復命。書狀官朴叔蓁上聞見事件:「一。到夏店驛,驛丞張瓚言曰:『向者,巡按御史費臻到此驛,適姜行人回自貴國,謂臻曰:「我到朝鮮,一國卿士,莫不敬禮使命,眞禮義之邦。國王事大至誠,敬使命,如敬朝廷,禮儀中度,聰明睿智之主也。宴享饌品豊、潔,雖朝廷錫宴,莫能過也。國王贈我人情物件甚夥,予畏法,皆却之,彼必以我爲傲也。」』一。遣通事,問原廟之制于太監金輔,輔答曰:『禁內有奉先殿,稱皇帝家廟,凡九室,德祖居中,懿祖居右,熙祖居左,其下以次居左、右,至英宗而止,竝北壁列于一行。祭享,我嘗代行,備知節目,當具錄以送。』又問祧毁節次,答云:『今室數未滿,不曾祧毁。』」


○御晝講。


○御夕講。


10月5日


○己酉,視事。


○御經筵。


○院相申叔舟、韓明澮啓曰:「命停祔廟日彩棚、歌謠。臣等謂,此臣子爲上之事,且無大弊,恐不可不行。」傳曰:「此事,但爲我耳,無關祔廟之禮,故停之。其勿言。」


○御晝講。


○左議政金國光、東萊君鄭蘭宗來進《四書》、《五經》及彩絲曰:「臣等用別人情,物件收買而來,請獻。」傳曰:「別人情,本是卿等自用的物,書籍則可矣,彩絲不宜獻也。」國光等更啓曰:「彩絲,國用最緊,內帑無儲,故敢獻。」傳于承政院曰:「可計直酬之。」


○以金守和爲通政安東大都護府使,呂義輔通政慶興都護府使。


○御夕講。


10月6日


○庚戌,御經筵。


○左議政金國光上狀辭職曰:


臣以庸劣,濫蒙上恩,位至議政,常懼覆餗之憂。頃臣承命赴京,道聞弟廷光、壻李垾俱犯贓罪。是雖自作之孼,然臣素無敎誨之力,以至於此。伏望命收臣職,俾免衆謗。


傳曰:「雖己子,尙不能化之,況弟與壻乎?」命還其狀。史官齎其狀,至國光第,國光久而後出,見史官,以狀授之。國光立受之,迎入坐語之曰:「我雖失政丞,府院君猶在,予何顧戀而不求免也?」其無敬謹之心如此。


○御晝講。


○吏曹啓:「凡大祭宗廟、諸陵,一時竝行時,享官差定,常患不足。請幷無祿官差之。」從之。


○御夕講。


10月7日


○辛亥,御經筵。


○源敎豐使僧一庵辭。其答書曰:


承書,仍審康吉,開慰。所獻禮物,謹啓收訖,玆將土宜,白苧布一十匹、黑麻布一十匹,幷所索大磬一事、小火鈸一事、人蔘一十斤,付回价,惟照領。但諭《大般若經》,曾因諸州請去,殆盡;今又畠山源義勝請去,所儲已竭。米、布,前伊勢守政親,以國王之命,來索軍需,已曾略備塞命。我國連遭國恤,用度甚廣,未得一一從命,愧恨而已。冀恕照。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趙祉,曾犯奔競重罪,只收職牒,旣已輕論。今授職牒,恐《大典》法毁。」傳曰:「趙祉,自世祖朝久掌刊經有勞者,其勿更言。」


○御崇文堂,都承旨鄭孝常、右承旨李崇元啓事。


○御晝講。


○太監鄭善族親鄭希,進珊瑚樹二枚,命勿受。「


○御夕講。


10月8日


○壬子,御經筵。


○遣丹城君禹貢,奉表如京師賀正,百官拜表如儀。


○日本國豐州太守大友八郞師能、長門州赤間關太守忠重、關西路九州侍所宗彦八郞茂世等,遣人來獻土宜。


○傳旨戶曹、掌隷院曰:「凡亂臣田地、奴婢籍沒時遺漏者,許人陳告,給賞,貪利之徒,紛紜陳訴誣詐者亦多,官不能辨,其弊不貲。自今年十二月初一日以後陳告者,竝勿受理,其有明白遺漏者,令所在官,推刷啓聞,施行。」


○御晝講。


○先是,遼東人張利云,自毛憐衛,婦女慢姐、開里莊,自建州衛幷來,投滿浦鎭。婦女麿沙論伊,自毛憐衛,來投會寧鎭。至是,遣通事安義,管押解送遼東。


○御夕講。


10月9日


○癸丑,雷。


○視事。


○御經筵。


○寧邊道水軍僉節制使柳垓、碧團萬戶朴碩孫辭。上引見謂曰:「汝往撫恤軍卒,勿喜遊獵。喜遊獵,則人馬必困,脫有不虞之變,難以用之。爾其愼之。」


○御晝講。


○御夕講。講訖,上謂同副承旨柳輊曰:「今當冬月,陰雨過多,反覆思之,咎實在予。民間弊瘼,無乃有未盡除者乎?」輊對曰:「上憂旱深切,悉罷守令貪庸者,命停進上方物,守令何從作弊乎?近聞民間無弊。」上曰:「救荒之政,無亦有未盡者乎?」輊曰:「今命大臣,別加措置,救荒之政,曲盡無遺矣。」上曰:「冬月多雨,明年農事,慮或未稔。救荒之政,不可不盡也。其議諸院相,更加措置。」


10月10日


○甲寅,御經筵。


○御晝講。


○戶曹啓救弊可行條件:「一。內需司長利,其典守奴橫暴無忌受者,若不得償,移徵隣族,抑賣牛馬、田地而收之。或以己穀,憑藉取利,斂散文案,惟意加減,民甚苦之。請令所在官守令,將受者名字及穀數,明白置簿,斂散之時,詳加考察。如有汎濫、侵民者,囚禁轉啓,論以制書有違律。其內需司官吏符同作弊者,降犯者一等論;守令不能糾檢者,亦科罪,罷黜。一。凡川畔,須有草樹茂密,可以捍水護田。無識之徒,盡伐爲柴,甚者耕而爲田,故無以捍水,川傍之田,變爲沙石,爲害甚大。請令諸邑差監考,禁伐;其已作田者,亦令禁耕,以防衝喫,何如?」從之。


○安東府使金守和上言曰:「臣之任時,願取路永同,見兄僧信眉而去。」傳于院相曰:「今年安東失農尤甚,守和取路永同,則赴任遲滯。本邑救荒,前官猶能措置乎?」洪允成等啓曰:「前官必不盡心救荒,令守和,赴任救荒後,往見信眉,乃可。」傳曰:「可。」


○御夕講。


10月11日


○乙卯,院相韓明澮啓曰:「前此諸浦田稅收納時,差使員或有作弊者,故分遣御史及敬差官,使之監收。是雖良法,然使命煩擾,驛路有弊,且御史監納,有妨大體。請依前例,令差使員監收,而分遣行臺二人于下三道,巡行糾檢。」從之。


10月12日


○丙辰,傳于禮曹曰:「人君卽位明年,例行取士。可商議節目,以啓。」


10月13日


○丁巳,命給前上洛府院君金礩今冬等祿俸,以礩丁父憂也。


○吏曹啓:「京畿高陽縣,乃昌陵、敬陵所安之地。請依前例陞爲郡。」從之。


10月14日


○戊午,傳于院相曰:「聞開城府、黃海道等處,盜賊盛行,當速擒捕。其議措置之方,以啓。」金國光等啓曰:「擇遣武班二、三人,與留守、觀察使,同議捕之,何如?」命以金舜輔、崔亨孫、韓叔倫,爲敬差官遣之。


○司諫院正言朴思東來啓曰:「頃者,命停今年取士,故外方儒生多還鄕者。試年亦不遠,請停別試。」傳曰:「別試,不必試外方儒生。」


10月15日


○己未,院相申叔舟啓曰:「今日寒甚,請勿御經筵。」從之。


10月18日


○壬戌,視事。


○御經筵。


○淮陽府使柳季孫進粟一穗兩岐、或三岐、四岐者。院相申叔舟、韓明澮啓曰:「古者麥穗兩岐,猶以爲祥。今至三、四岐,固是奇瑞,明年大有之兆。禮當陳賀,然方救荒,未敢請耳。」傳曰:「卿等以爲豐年之兆,予亦喜焉。」仍下宣醞。〈史臣曰:「時方急於救荒之政,而以粟穗之岐,指爲奇瑞,以爲大有之徵,可乎?」〉


○御晝講。


○御夕講。


10月19日


○癸亥,御經筵。


○司諫院正言朴思東來啓曰:「今許宗親赴試,凡設科目,欲得踈遠賢士用之,宗親何待科目而知其才乎?請勿許赴。」傳曰:「雖宗親,豈能一一知其賢否?其勿更言。」


○御晝講。


○昌原府使金活辭。上引見曰:「汝出身何地?」對曰:「武科。」上曰:「今年甚饑,汝往務恤民,毋憑進上勞民畋獵。」


○禮曹據永安道觀察使李繼孫啓本啓:「李施愛叛逆時,被殺人徐崇禮、趙如圭、申營,官奴中夫申元厚、楊根秀、楊根生、崔敬止、朴成草、孟得美、曺糾、南宮玉、鄭休明等子孫,令兵曹磨諫啓聞,褒奬。其時因公差被殺者,亦皆爲國亡身之人,竝令本道觀察使,訪問錄啓,何如?」從之。


○御夕講。


10月20日


○甲子,御經筵。


○司諫院正言呂箎來啓曰:宗親赴試,《大典》所不載。《大典》,乃萬世遵行之法,請勿令赴試。「傳曰:」自世祖朝許赴試,爾欲廢之耶?「


○御晝講。


○御夕講。


○命以高靈府院君申叔舟、寧城府院君崔恒、左贊成盧思愼、右贊成徐居正爲讀券官。叔舟等來啓稟殿試策題,大王大妃傳曰:「宜啓主上。」上曰:「今年旱甚,救荒最緊。且廉恥道喪,士習不正,將此意發策。」


10月21日


○乙丑,上御仁政殿,策士,其策曰:


予以幼沖,承祖宗艱大之業,夙夜祗懼,罔知攸濟。卽位之初,乃遭天譴,旱乾爲災,近歲所無,其必人事有以召之,予甚懼焉。邇者,國家多事,民生困瘁,儲峙虛耗。今又年穀不登,四方之民,悉憂阻飢,將何術以救之?自古,救荒之目,非一。在今,何者爲先務乎?又念爲國當尙節義,以正士習。近者,士習不正,廉恥道喪,其故何歟?人心不古若歟?紀綱有未振歟?伊欲使人人,尙節義、勵廉恥,其道何由?予累下求言之敎,人莫敢言。子大夫,窮經抱道,皆有經濟之策,其各悉陳無隱。


○幸慕華館,御館門,試武科,二百步騎射、擊毬,《四書》、《五經》、《武經七書》中,自願講一書。取兼司僕李季仝等十三人。


10月22日


○丙寅,御經筵。


○傳旨戶曹曰:「前賜忠勳府亂臣南怡廣州田地、長利,移賜奉先寺;其以亂臣權孟禧連山田地、長利,充給忠勳府。」


○御晝講。


○取文科申浚等十六人。浚,叔舟之子也。


○御夕講。


10月23日


○丁卯,御經筵。


○御晝講。講《論語》,至『舜亦以命禹』。上曰:「堯告舜,只言允執厥中;舜告禹,復益以『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三句,何也?」同知事李克培對曰:「是執中功夫也。舜大聖,雖不告以工夫可也;禹之聖,不及舜。須告以工夫,方曉得。」


○先是,臺諫論富平府使金偁素無行,不合臨民,上不聽,命召偁,速赴任,偁疑其有他令,家人答以已赴任。臺諫廉得其狀,論偁罔上之罪,命鞫之。至是,司憲府啓:「偁不赴召罪,律該斬待時,命只罷職。」院相韓明澮、曺錫文啓曰:「爲臣而不赴君命罪,莫重焉。減死足矣,今只罷職,無以戒後。」傳曰:「承政院凡召諸司官吏,皆用粉牌,粉牌,非命牌之例。以此召偁,而偁以謂例事,曾未知爲命召也,罷職亦可矜也。」〈史臣曰:「偁素無行,好遊倡妓間,與市井無賴,博奕賭物以悅之。至於朋友、親戚之妾,苟聞其美,百計盜竊。曾盜婦翁尹壎妾,壎疾之,奪其女,女逃還偁家,壎怒,終不見其女。偁,又以事至平壤,見其兄素眷妓悅之,遂奸焉,行同禽獸,人皆疾惡。獨綾城府院君具致寬力庇之薦,爲富平府使,以此致寬亦被人譏論。」〉


○御夕講。


10月24日


○戊辰,御經筵。


○日本國關西道九州都元帥源敎直,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金偁罪當斬,只命罷職,何所懲艾?請置於法。」不聽。


○御夕講。


10月25日


○己巳,視事。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金偁,雖不依律科罪,請流于外。」不聽。


○院相申叔舟等啓曰:「故奉敎房貴元妻尹氏,自其牙山田莊,行到水原吾未串,過津中流船破死者十九人,獨蒿工不死,艤舟於岸,見人立沙中,呼援而不救,必是舟中有盜也。請遣朝官鞫之。」傳曰:「當擇剛明者遣之,毋使如喬桐行臺也。」前此,監察許篁,鞫喬桐縣監卓愼志貪墨,不得實,有是敎。


○以姜希孟爲崇政晋山君,源正義淸風君,李永垠嘉善韓山君,梁順石通政吏曹參議,鉉明善兵曹參議,申浚通政兵曹參知,朴亨良通善行司諫院正言,金瓘嘉善黃海道觀察使。


10月26日


○庚午,傳曰:「經筵官郞廳,不可無朝酒,可賜之。」


10月27日


○辛未,放文武科榜。


○寧城府院君崔恒等,校正《經國大典》以進。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乙亥,視事。


○御經筵。


○靈光郡守偰琛辭,上引見謂曰:「爾往務恤民,毋作弊,毋好遊獵。」


○日本國關西路九州侍所宗彦八郞茂世、對馬州太守宗貞國、仁位郡信濃守宗盛家、肥前州平戶寓鎭肥前太守源茂松、京城奉行頭飯尾肥前守之種、上松浦鴨打源永、武田大膳大夫信賢,遣人來獻土宜。


○日本國關西道九州都元帥源敎直使送僧珍佐師等,進香于京安殿。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2日


○丙子,御經筵。


○京畿災傷敬差官金紐上書曰:


臣伏見戶曹稟旨以:「諸邑行審冊,謄寫一件,藏于都護所,其所費紙地,勿令弊及民間者。」臣竊謂事有不得已,然後不計弊之有無;如非不得已,則弊雖少不可爲也。今諸邑災傷及年分、等第詳書,行審冊,守令署而印之,吏不得容姦矣。況當成籍,守令雖親臨爲之,亦不得手寫,委之於吏,吏不得容姦於此時,而能用事於署印之後乎?若其法外之遺姦,則在守令察與不察如何耳。且此冊,大邑則所入紙,幾三百餘卷,等而下之,雖小邑亦不下四五十卷。州縣日用之需紙,居其多,不煩於民,而能辦勢亦難矣。其虛費之多,功役之重,不可以時日,而就可知也。臣妄謂,不必別作一籍也。如不得已,則有一策焉,所謂行審冊,乃謄寫導行帳者也。故與導行帳不差一字,其災傷與等第,書諸別標,貼於導行帳各字名下,封藏都會,待收稅旣迄,還之,弊可除,而姦可防,庶得兩全矣。


下書答曰:「今觀爾啓,當初行審冊,傳準藏于都會所者,慮姦吏用姦,而欲防其弊也。可於導行帳貼標,災傷等第,詳書名下,每字已上,摠計幾結負則幾等,幾結負則災傷,如是詳錄,而敬差官署押、踏印,堅封藏于都會,以憑後考。若其紙,已收於民,而未成籍,則還給其民;已成籍,則勿改。」又以是下諭諸道觀察使、敬差官。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3日


○丁丑,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4日


○戊寅,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5日


○己卯,御經筵。


○命召《大典》校正廳堂上、郞廳饋之,賜物有差。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6日


○庚辰,御經筵。


○刑曹啓:「三嘉囚良女佛非與物故夫呂自周,謀殺義母論今罪,律該凌遲處死。」命減一等。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7日


○辛巳,御經筵。


○賜酒肉于河東府院君鄭麟趾、蓬原府院君鄭昌孫、南陽府院君洪達孫。第昌孫不能飮,賜以冬陽酒。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8日


○壬午,御經筵。


○泰川郡守蔡澄辭。上引見謂曰:「今年因旱,百姓貧困,勿侵漁,勿遊獵,勿高重收納,勿以曖昧之罪加於民。」


○傳于禮曹曰:「新定《經國大典》未頒條件,來辛卯正月初一日,始遵用。」


○御晝講。


○禮曹啓:「頃承傳敎:『近來儒生專事浮文,不務經學,其勸礪節目,商議以啓。』敬此,磨鍊條列于後。一。經明、行修可爲師表者,本曹及諸館堂上同議,揀擇、錄籍,成均館、四學官有缺,隨品塡差,其在他官未仕滿者,亦推移差授,且除他務,專委敎詢。一。令四學儒生,分番夜讀。一。近年以來,生員、進士專不赴學,式年逼近,則詐稱父母老病,受陳省,赴試,甚不可。今後受陳省者,勿許赴館試,其五部官吏、諸邑守令,聽請囑給陳省者,治罪。一。前此,文臣無有沈滯不敍者;近年以來,或有爲外邑敎授,累年不遷者,或有罷官後,終身不調者,有違崇儒之意。今後,文臣、敎授仕滿者,隨卽遷轉,其罷官者,亦隨才敍用,毋使久滯。一。古者,學優而仕;今者,衣冠子弟,雖有資質英明者,不喜赴學,皆爲仕進之計。草茅儒生,則雖精於經史者,非科目,無以出身,布衣終身。自今,每三朔一次,議政府、六曹、諸館堂上會成均館,講《四書》,一經通曉者,願從仕,則隨才敍用。一。成均館、四學鋪陳,令儒生自備,有違養賢之意。令繕工監備給,薍簟每三年改排,其間閣亦令隨毁隨葺。諸邑鄕校修葺鋪陳等事,亦令觀察使,巡檢措置。一。外方巨邑,或不以科第出身者爲敎授,由是學生不樂就學受業。今後都護府以上,幷以文臣除授,不足則以生員、進士充差。一。守令多役校生,以致廢業,甚違敎養之意。今後一禁,何如?」傳曰:「可。儒生,每於年終,一次講書,敍用。」


○御夕講。


11月9日


○癸未,御經筵。


○永安道觀察使李繼孫、忠淸道水軍節度使金奉元、平山府使鄭忠元辭。上引見,謂繼孫曰:「今年農不稔,本道何如?」繼孫對曰:「道內諸邑非盡失農,唯八邑失農耳。」上曰:「守令,豈皆賢也?卿其明察。」謂奉元曰:「節度之任,當撫綏船軍,使之安業。卿其盡心。」謂忠元曰:「專務安民,毋重斂還上,毋耽好遊獵,愼勿爲曖昧之事。」時繼孫請假,上京而還。


○諭諸道觀察使曰:「禁私行載在《大典》,法非不嚴,而諸邑守令不畏邦憲,任然接待,弊及於民者有之,卿其詳加糾察。如有違者,予將不饒。」


○御晝講。


○傳旨戶曹曰:「今當救荒緊急時,船網箭稅未準納者,守令督徵太煩,民不聊生。其自庚寅年以前未納者竝蠲之。」


○御夕講。


11月11日


○乙酉,大王大妃誕日。命停賀禮,只進表裏。


○司憲府啓:「全羅道水軍節度使趙宗智,托備物膳,徵聚船軍,累日獵獸罪;鉢浦萬戶高守謙,國喪卒哭內,擅發船軍,行獵海外絶島遇賊倭,以致軍人被殺罪,竝律該杖一百、罷職,發邊遠,充軍。」命示院相及議政府。申叔舟、韓明澮、崔恒、曺錫文、尹子雲、金國光、韓伯倫、尹弼商、李克培、徐居正議:「宗智、守謙,皆功臣,事在赦前。又已罷職,勿論何如?」洪允成議:「依啓目,鑑後,何如?」盧思愼議:「宗智、守謙,皆功臣,且事在赦前,不可追論。只收職牒,何如?」從思愼議。


11月13日


○丁亥,上詣永昌殿,行禫祭,百官陪祭如儀。還宮,議政府率百官,進箋陳賀,用權停禮。


○御經筵。


○命饋宗宰、耆老二品以上于闕庭;分賜酒肉于闕內諸司及入直軍士。


11月14日


○戊子,御經筵。


○兀良哈指揮阿豆等十六人來獻土宜。


○刑曹啓:「向化金所衆加受假歸鄕,潛從他國罪,律該斬。」命赦之。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15日


○己丑,御經筵。


○傳旨戶曹,給齊安大君琄祿俸及職田。時,琄年五歲。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16日


○庚寅,傳于刑曹曰:「輕繫,速決放,毋使滯獄。」


11月17日


○辛卯,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18日


○壬辰,御經筵。


○諭平安道節度使李從生曰:「永安北道節度使魚有沼馳啓:『兀良哈甫乙哈進告云:「蒲州李滿住子甫乙加大,以貴國殺其父,徵聚管下人,且請兵於火剌溫兀狄哈,待氷合,將寇于閭延、江界等處。」』防禦諸事,卿其措置,毋忽。」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19日


○癸巳,御經筵。


○全羅左道水軍僉節制使李叔貞辭。上引見,謂曰:「撫恤船軍,愼勿作弊。」


○御後苑,觀射,其中多者,賜物有差。


○講宗親、文臣、儒生書。


11月20日


○甲午,視事。


○御經筵。


○上黨府院君韓明澮來啓曰:「觀射日,幷行殿講,恐上不得專聽講說。請今後,觀射擇日爲之,殿講每月一行。」傳曰:「殿講,每月朔望行之,可也。」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21日


○乙未,冬至。議政府率百官陳賀,用權停禮。


○御經筵。


○賜實錄廳、詳定廳、承政院、經筵官、入直諸將、宣傳官、司饔院、內禁衛、兼司僕,酒肉。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22日


○丙申,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23日


○丁酉,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24日


○戊戌,御經筵。


○兀良哈中樞柳於嚴可等十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御夕講。


11月25日


○己亥,傳曰:「今方寒冱,獄囚可矜。輕繫,可速決放。」


○院相曺錫文啓曰:「今諸邑皆置蠶室,民甚受弊。請擇宜桑處,大道設二所,小道設一所,以除民弊。」傳曰:「一道只設一所,則遠邑之民,往來供役,無乃有弊乎?」錫文曰:「雖設一所,役近邑人民,則無弊矣。」


○先是求言,人多上書陳弊,命承政院,抄錄可用者,付該司。至是,以上書元本,授寧城府院君崔恒曰:「文辭可取者,予欲敍用,卿其擇啓。」


11月26日


○庚子,院相韓明澮、金國光啓曰:「世祖嘗敎云:『宗廟、文昭殿齋室,火災可畏,不宜置堗。文昭殿則予自內而出,暫御齋室,行祭;宗廟則昌德宮有齋室,當就此齋宿,入自廟北門,暫御齋室,行祭。』臣等意,祔廟時,方冱寒,上若齋宿宗廟齋室,則非徒侍衛將士露宿之故,深爲上體慮焉。請就昌德宮齋室,齋宿。」傳曰:「可。」


○傳曰:「自今後,令藝文館員,入常參,參朝啓。」


11月27日


○辛丑,院相申叔舟啓曰:「東冰庫爲供佛而設,避城中開川汚流,伐氷於淵波昆,輸來幾行二十里,人甚苦之。今聞楮子島近處,水淨氷厚,距氷庫,不過八九里。令禮曹,往審便否。」傳曰:「可。」


○下問院相曰:「凡百官排班時,司憲府糾檢失儀者,令率書吏以入,何如?」申叔舟啓曰:「書吏入朝班,無體貌,雖非書吏,可以糾檢。」傳曰:「令監察,每班頭序立糾察,何如?其議啓。」


○鎭南君終生卒,輟朝,弔祭、禮葬如例。終生,恭靖大王之子,後宮李氏出也。洪熙乙巳,拜正尹;宣德庚戌,陞元尹。是年,世宗置宗學,命終生爲宗學有司,糾察諸宗勤慢;景泰壬申,文宗試講宗室之有學問者,終生講經書皆通,文宗嘉之,令免學,又爵其子。癸酉,陞正義,封鎭南君;成化丙戌,世祖以終生謹愼在宗室中最賢,特命爲司饔院、掌苑署兩司提調。丁亥,世祖御交泰殿,召見宗親,玉山君躋坐終生之右,上曰:「鎭南年長且賢,何以居玉山下?」卽令坐其上,命超授崇憲。戊子,睿宗以其子復爲翊戴功臣,陞授嘉德。至是卒,年六十五。諡夷簡:安心好靜,夷;平易不懈,簡。有子四人,復、衡、?、衍。終生,性恭謹,不喜聲色,敎子有方。時宗室鮮任事,而復爲節度使,衡爲吏曹參判,衍爲兵曹參議,人皆榮之。


11月28日


○壬寅,上詣景安殿,行小祥祭,御袞龍袍,具儀仗,還宮。


○傳曰:「今後逐日常參,三日一視事,勿用樂。常參日,承旨如有啓事,當直院相及議政府堂上竝入參。」


○傳曰:「漢城府未行公事,每十日錄啓,竝錄訟者,元呈年月。」


○設小祥齋于正因寺。


11月29日


○癸卯,御經筵。


○院相韓明澮啓曰:「諸道物膳,只令進大王大妃殿,而四殿則全減。今雖歲歉,從略數封進,無甚弊。請依舊封進。」傳曰:「來辛卯年正月爲始,望前後進上物膳,只於大王大妃殿及大殿、王妃殿封進。」


○御晝講。


○傳曰:「今後朝賀時,勿陳大寶。」


○御夕講。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辰,受朝賀。兀狄哈澄乃等、兀良哈阿乙豆等隨班,獻土宜。


○御經筵。


○御宣政殿,講宗親及藝文館、成均館員、儒生書,儒生皆不通。講罷,大司諫金壽寧進曰:「今日儒生皆不通書,此乃近來專以製述取人故也。《論》、《孟》初面尙不通解,其餘可知。請今後雖別試,悉令講經。」上曰:「然。」上黨府院君韓明澮啓曰:「今日不通者多,請行賞罰,以勸勵之。」上曰:「可。」


○傳于禮曹曰:「今後朝參,當於仁政殿簷下受之。」


○吏曹啓:「贈兵曹判書韓明溍,曾賜諡襄悼,今犯睿廟諡,請令奉常寺改議。」從之。


○停晝講,以殿講也。


○御夕講,兼講晝講書。


12月2日


○乙巳,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藝文館直提學柳睠等三人輪對。輪對,自此始。命獨對,故承旨、史官不入侍。


○御晝講。


○傳于吏曹曰:「太祖、太宗、世宗外孫沈滯未敍者,錄啓。」


○御夕講。


12月3日


○丙午,受常參。


○御經筵。


○傳旨吏曹:「永昌殿內官李存、宋重、延德生、文仲善、黃思義陞職,吳栗山、鄭萊、金學善、吳明善、韓有信、金自明、嚴仲孫加資。」


○御晝講。


○親軍衛裵興道等上言:「逆賊李施愛捕捉時,臣等與崔敬止等,同議共捕,而敬止則追贈堂上官,給奴婢、田地,臣等獨未蒙上恩。」傳曰:「興道,陞堂上官,除實職;辛玉山、崔淑文,超一資。」


○御夕講。


12月4日


○丁未,諭永安北道節度使魚有沼曰:「今來尼麻車兀狄哈澄乃言:『前年同類人金亐豆持馬三匹,到穩城,府使欲以己馬換之,亐豆不肯留其馬,往隣邑而還行,出長城三十里許,其馬竝斃,亐豆疑府使毒其馬,懼不敢來。』又兀良哈僉知浪時波赤言:『同里住多陽介、毛多吾等前年至鍾城城底兀良哈家而宿,失其騎馬二匹,尋蹤,入行城門,請索之,府使不聽,此輩皆欲報復。』予惟邊釁起於小事,不可不究知其端而處之。卿宜詳悉究問,以啓。」


12月5日


○戊申,國忌。


12月6日


○己酉,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兀良哈李多乙非等十八人來獻土宜。


○兵曹啓:「外方傳香別監,如忠義衛、忠贊衛等傳香後,不卽回還,橫行諸邑,驛路有弊,甚不可。請自今,令其道觀察使,將傳香日時移兵曹,兵曹計其程道,違者科罪。」從之。


○御晝講。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妾子姜帶生,在睿宗朝受職,以妾産送西,而今除豐儲倉主簿。崔漢,前日以貪汚罷職,且族系不明,今除內贍寺主簿。請竝改之。」傳曰:「姜帶生,在睿宗朝,已許通,敍於東班。雖庶孽,人主許通則何妨?且阿只〈睿宗女也。〉避寓其家,人情亦不得無也。若崔漢族系不明,前日何不言?」陸曰:「大抵除職者,已有才德,或功臣之後也。今漢,本無才德,且非功臣之後,況前日有貪汚之名,今復任錢穀之司,安知不如前日之所爲乎?其前日不言族系不明者,以臣等不在言官也。妾産有限品,而帶生得敍東班,恐朝廷不尊也。授西班,厚其祿,亦足矣。」傳曰:「帶生,睿宗已許通矣。予豈不知而用之?崔漢,若復犯罪,治之何難?」陸更請之,不聽。


○御夕講。


12月7日


○庚戌,受常參。


○御經筵。


○御晝講。


○傳于禮曹曰:「今後輪對時,承旨、史官各一入員參。」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請改姜帶生、崔漢職,不聽。


○御夕講。


12月8日


○辛亥,受常參。


○御經筵。


○藝文館修撰崔淑精等輪對。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宗見駿河守信忠、四川伊與住人河野、刑部大輔敎通、肥前州千葉介元胤、桂川修理大夫乘永,遣人來獻土宜。


12月9日


○壬子,受常參。


○御經筵。


○傳于觀象監曰:「自今日,月暈必啓。」


○忠淸左、右道災傷敬差官書啓曰:


道內久荒田,去壬午年量田時,指以爲可耕,皆以正田施行,雖山郡薄田、草木茂密之地,竝令收稅,産沒稅在,民甚苦之。其沿海州郡,洪州、泰安、海美、扶餘、藍浦、定山、鴻山、瑞山、德山、保寧、公州、林川等邑地甚膏腴,而自屬正田以後,一遇水災,民不堪稅,故不耕治久矣。今有耕一畝者,輒徵千畝之稅,拆屋、伐樹,未充其稅,耕者流亡,則徵一族;一族流亡,則徵隣里,一落盡爲空虛。臣等目擊此弊,可謂寒心。玆審諸邑荒田,左道,七千五十餘結,右道,七千九十餘結。各於啓本竝錄以啓。今年則民蒙上德,皆以災傷,免稅;今後上項荒田,亦令戶曹,改量續案施行,隨耕收稅,以便民生。一。諸邑水、旱田災傷居半,而又償公、私債,民無餘儲,明年農資,專仰國庫。左、右道田摠二十萬餘結,州倉新穀有數,種子必不足,農時口食亦可慮。請供上及不得已諸司所納貢物外,今年田稅減半上納,餘以皮穀收納州倉,以備明年種。


下院相議之。鄭昌孫等議:「第一條,依所啓施行;第二條,供上及諸司所納外水田稅,竝以皮穀,納州倉,以備種。慶尙、全羅道亦依右例施行,何如?」從之。


○御晝講。


○司諫院司諫成俊、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請改崔漢、姜帶生職。傳曰:「漢,當從爾等之請,改授西班;帶生,在睿宗朝,許授東班職,今不可棄也。」俊等更啓曰:「睿宗,雖除引儀,因臺諫之請,尋罷之。請改正。」不聽。


○御夕講。


12月10日


○癸丑,御經筵。


○命以河東府院君鄭麟趾、蓬原府院君鄭昌孫爲院相。前此,麟趾、昌孫領經筵侍講而已,至是,有是命。


○傳曰:「內贍寺主簿崔漢,改授西班職。」


○御晝講。


○先是,權罷諸道評事。至是,以安緝,爲永安北道評事,以兩界不可無文官也。


○御夕講。


12月11日


○甲寅,御經筵。


○兀良哈僉知時時介等七人來獻土宜。


○傳于兵曹曰:「野人阿乙豆除中樞府僉知事。」


○下書永安道觀察使李繼孫曰:「今悉所啓。其投往三峯島者,逃賦背國,情犯甚惡。卿宜探問以啓。但今風高海惡,不可以本道小舫輕赴,卿其詳審施行。」


○御晝講,講《孟子》,至「臧倉曰:『禮義,由賢者出,而孟子之後喪踰前喪,君無見焉。』公曰:『諾。』」上曰:「臧倉之告魯平公,其言是歟?」同知事李克培對曰:「臧倉之言非也。孟子之後喪踰前喪,乃貧、富不同也,固非厚母而薄父也。人君欲見賢者,而嬖臣巧言以沮之,豈可乎?」參贊官金之慶曰:「自古君子、小人,勢不相容。君子進,則小人退;小人進,則君子退。臧倉與孟子不能竝立於朝,故巧其言,以沮魯侯之行,此小人詭計也。」又講至「王者之不作,未有踈於此時。」註曰:「民苦虐政之甚,異於紂之猶有善政。」上曰:「紂有善政乎?」克培對曰:「上文古家流風、遺俗,猶有存者,是也。紂之時,去武丁未遠也,故善政或有存者。」


○御夕講。


12月12日


○乙卯,御經筵。講訖,司諫成俊、持平金首孫啓曰:「臣等累請改帶生東班職,至今未蒙允。請改正。」上曰:「業已許通,臺諫何固執耶?」領事金國光、都承旨鄭孝常啓曰:「持旨許通,有何妨乎?」俊等啓曰:「若有功於國家,則許通可也。無寸功,而旣許通,又敍東班,未便。」不聽。


○御晝講。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來啓曰:「姜帶生無功勞,又無材能,而授東班職未便,況今卽位之初,不可使名器濫也。如不得已則授西班職,足矣。」傳曰:「睿宗,以長於其家,已令許通,予不忍改也。」致亨等更啓曰:「雖先王大經、大法,若有不通處,當因時損益。睿宗,雖令許通,亦當隨宜,敍於西班,以厚其祿。」不聽。


○御夕講。


12月13日


○丙居,御經筵。


○傳于禮曹曰:「今後大祀香祝,當親傳。」


12月14日


○丁巳,骨看兀狄哈僉知金進巨應阿等七人來獻土宜。


12月15日


○戊午,上詣永昌殿,行告動駕祭,奉世祖大王之主,安于宗廟帳殿。


○傳于吏曹曰:「今後內需司,凡公事勿令直啓,報該曹,轉啓。」


12月16日


○己未,上詣宗廟,丑時奉世祖神主,陞祔太室;卯時還宮。耆老、儒生、妓女等獻歌謠,迎駕,駕前陳百戲,倭人、野人等侍立於敦化門外。其老人歌謠曰:


伏以,光紹丕基,克闡孝理,旣闋諒闇之制,遂擧遷祔之儀。玆卜吉辰,乃稱殷禮。玉瓚旣奠,金鑾載旋。耄、倪仰瞻而咨嗟,士、女踴躍而後先。熙一代之慶事,得百姓之歡心。臣等扶杖康衢,拭目天表。年已迫於西日,無報鴻恩;壽恒祝於南山,曷勝鼇抃?謹獻斯頌,我言匪諛。其詞曰:天眷大東,篤生我王。遜志敏學,日就月將。光承基緖,不愆不忘。喪盡其禮,慕切羹墻。日月不留,奄忽三霜。俯從聖制,乃擧徽章。諏日飭駕,八鸞蹌蹌。有事太室,躬秉圭璋。祗祔御主,是享是皇。黍稷惟馨,磬管鏘鏘。神之格矣,降福穰穰。以洽百禮,休有烈光。日之方中,龍馭旋歸。笙歌競沸,羅綺紛披。五雲佳瑞,藹乎宮闈。萬姓歡聲,匝於郊畿。曰維盛擧,千載一時。桑楡晩景,親見其儀。願言我后,萬壽無期。


儒生歌謠曰:


三年不言,爰闋諒闇之制;百禮旣備,載蕆淸廟之禋。日月增輝,神人胥悅。恭惟,大孝齊舜,聖敬邁湯。迨祥、禫之已除,念羹墻之彌切。玆値嘉平之令節,式展躋祔之縟儀。寔乃敬所尊而愛所親,蓋亦祖有功而宗有德。玉瓚旣薦,金輿乃回。仙樂迭八音以轟豗,歡聲傾九市以騰沸。偉殊尤之盛美,實古今之聳觀。臣等俱以撲摗之材,咸囿菁莪之化。敬迓砥道,伏覩龍章。蠡測管窺,豈名言天地之大?手舞足蹈,願賡歌恒升之詩。頌曰:濬哲東方,長發其祥。篤生我王,仁孝誠敬。出於至性,天縱將聖。穆穆皇皇,受命溥將。繼序不忘,惸惸在疚。念玆先后,陟降左右。歲月駸駸,吉期奄臨。哀慕益深,差日之穀。乃就宗祐,乃序昭穆。黍稷惟香,磬管鏘鏘。顧予蒸嘗,祖考來格。錫玆祉福,時萬時億。法駕言旋,王道平平。旟旐有翩,皷鍾伐皷。百獸率舞,萬物咸覩。垂髫戴白,塡街咽陌。歌頌聖德,我后克明。群黎以寧,四方底平。我后克仁,惠于神人。麟趾振振,我后克孝。色笑以敎,萬民是効。臣斐且狂,齒胄序庠,獲覲耿光。是用長謳,失喜噎嘔,我詩匪諛。


妓女歌謠曰:


殷禮旣稱,備法駕而旋象魏;熙事難遇,輟仙班而迓羽旄。日月增華,神人胥悅。恭惟,文思天縱,濬哲生知。喪盡禮祭,盡誠克全。大孝志善,繼事善述,誕撫丕基。玆闋喪期,式擧縟禮。玉瓚旣奠於太室,金輿載回於紫宸。地之博,天之高,佳氣充塞;郛於塡,郭於溢,歡聲沸騰。妾等幸遘昌辰,獲覩盛事。吹鳳笙,擊鼉皷,曁群仙以同歡;整雲冠,披霓裳,與百獸以率舞。詞曰:淸廟精禋,黍稷馨;駿奔多士,靄明庭。袞衣奠斝,天顔肅;丹蹕回鑾,輦路淸。馺沓歡聲,掀大地;葱籠佳氣,滿神京。獻桃聊效西王母,願享千春保太平。


○御政仁殿,受群臣賀。議政府領議政尹子雲等上箋曰:


制終諒闇,旣盡情文之節;禮嚴淸廟,聿稱躋祔之儀。慶協神人,光增簡策。恭惟,聖由天縱,學就日新。喪致哀,祭致誠,克敦大孝;祖有功,宗有德,式擧彝章。玆屬熙事之告成,益擁純禧之滋至。伏念,臣等謹參朝列,肅侍祠庭。我享我將,歌載賡於《周頌》;曰康曰壽,祝恒切於箕《疇》。


下敎肆赦。其文曰:


三年制畢,禮旣稱於顯徽;一國歡騰,恩盍推於寬大?予以眇末,叨襲靈圖,方在疚終天之抱恨,奄中制卽吉之屆期。以成化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祗奉世祖惠莊承天體道烈文英武至德隆功聖神明睿欽肅仁孝大王之主,祔于宗廟,親祼明禋,寔擧縟禮。屬玆莫大之慶,宜布非常之恩。自今月十六日昧爽以前,除謀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毆罵祖父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謀故殺人、蠱毒、魘魅、但犯强竊盜外,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執事資窮者外,各加一資;收職牒者分揀還給,徒、流、付處,辨輕重,放遣。丁亥以後公處逋欠,減三分之一。於戲!旣告成於熙事,受神明之純禧;斯大霈於洪恩,與黎元而同慶。


○御仁政殿,設飮福宴,宗宰及宗廟、文昭殿、永寧殿、永昌殿諸執事、倭人、野人皆與焉。


12月17日


○庚申,御經筵。


○下書永安北道節度使魚有沼曰:


今來兀良令尼可大言:「去十二月間,馬七匹被盜,今行到鍾城,於鹿野驛路上,見所失馬四匹。因日暮,追之不得。」又加愁應巨言:「去八月間,馬四匹,被盜尋蹤,到穩城城門,見朝鮮人懸刀帶墜在途中,卽齎告于官。」若如所言,理宜窮尋還之。其速追尋,待此人等還付之,具由馳啓。


○御晝講。


○御夕講。


12月18日


○辛酉,御經筵。講訖,大司諫金壽寧、持平金利貞啓曰:「嫡、庶之分嚴,則無相陵之弊。名分正、人心安,豈以一帶生而累聖治乎?」不聽。


○日本國九州都元帥源敎直、對馬州太守宗貞國及宗貞秀、一岐州上松浦鹽津留觀音寺看主宗秀遣人,來獻土宜。骨看中樞李多弄介等十一人、兀狄哈司猛阿乙吐下等七人來獻土宜。


○成均館司成崔池等五人輪對。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來,請改帶生職,不聽。又啓曰:「今吏曹郞官亦與祔廟執事,此必希恩而然也。請勿加資。」傳曰:「執事加資有例,故許之。彼何以預料乎?其勿言。」


○御晝講。


○傳旨司僕寺曰:「永昌殿內官李存、宋重、延德生、文仲善、黃思義、文漢、裵安生、孟仁義各給兒馬一匹。」


○御夕講。


12月19日


○壬戌,受常參。侍衛甲士崔安閏跪呼曰:「臣有啓達事。」上令中官問之,安閏對曰:「臣,星州甲士也。因失農,糧絶,願受京倉還上。」上曰:「知道。」及罷朝,傳曰:「安閏之言可憐。但殿庭直啓不可。其令鞫之。」


○御經筵。


○司諫院獻納柳文通來啓曰:「吏曹郞廳皆與祔廟執事,必希望加階也。他執事則猶可,吏曹郞廳勿許加資,何如?」傳曰:「可。」


○傳旨工曹、尙衣院、司僕寺曰:「宗廟亞獻官德源君曙、終獻官領議政尹子雲、文昭殿獻官玉山君躋、禮曹兼判書申叔舟,給鞍具馬各一匹。宗廟進幣瓚爵官右贊成尹弼商、薦俎官戶曹判書金吉通、禮儀使禮曹判書金謙光、奠幣瓚爵官同知中樞府事鄭蘭宗、永昌殿贊禮右參贊徐居正、禮曹參判李承召、參議金永濡、正郞金春卿,給馬各一匹。都承旨鄭孝常、左承旨韓繼純、右承旨李崇元、左副承旨申瀞、右副承旨金順命、堂上執禮行司果姜老、左通禮尹孝孫、右通禮宋衣、攝判通禮禮賓寺正盧由愼、軍資監正鄭佸,各一表裏。禮曹假郞廳鄭仁烱、工曹正郞南俅、李叔文、盧善卿、佐郞趙枰、鄭致韶、前佐郞金致利、尙衣院正尹龜山、判官禹埏、別坐金泰卿、主簿趙永輝、直長金彦辛、繕工監正申沚、富平府使金元潤及資窮諸執事,給兒馬各一匹。同副承旨柳輊,以守宮,不與執事之列,特賜表裏。」


○御宣政殿,引見火剌溫兀狄哈沙乙古大等九人、阿充介等四人、骨看金麻尙哈等六人、金進巨應阿等七人,饋之,賜物各有差。


○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近以姜帶生不可敍東班,屢瀆天聽,未蒙賜可,不勝憤激。臣等竊惟,《易》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夫嫡、庶之分,如天、澤然,易此必亂。故其分定,然後上下敍;上下敍,然後民志安。昔詩人,以鶖比妾,以鶴比嫡。其詩曰:「有鶖在梁,有鶴在林。」者,刺嫡、庶之失序也。故鶖子不可與鶴雛群,妾産不可與士夫班。自古帝王雖用人無方,未嘗以庶間嫡。在祖宗朝,自非有大勳勞於國,雖有超卓之才,不許授東班,蓋嚴上下之辨,而重大防也。今帶生,身無顯功異能,而以妾産,授東班職事,恐非所以謹名分,而尊朝廷也。一帶生之進退,朝廷未必遽卑,名分未必遽隳,而此門一開,間嫡者群然而起,競以勢位相陵,天澤之分墜地,風俗將日卑矣。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孔子論爲政,必先正名,至言名不正之弊,則曰:「民無所措其手足。」聖人之意微矣。臣等所以再三塵瀆而不已者,誠欲使名正分定,民無異志焉耳。今殿下嗣服之初,用舍當益愼,名分當益重,風俗當益護,使朝廷之上,日益尊安。毋曰:「是細事也,何傷於治也?」臣等不敢以成事不諫,乞收成命,以副輿情。


傳曰:「睿宗朝已許通,其勿更言。」


○吏曹啓:「英陵遷安後祭享,依齊陵例,已令驪州官掌設,奉常官吏實無所任。今後勿遣,以除驛路及支待之弊。且驪州、利川敎授,竝以文臣除授,迭爲大祝,何如?」從之。


○傳旨戶曹曰:「永昌殿,己丑年十一月始立役多人城上奴莫智、庚寅年三月始銀器城上奴小斤吾乙未,各給正布四匹。五月始床排色奴世根、七月始多人房直奴承良吾麻敦、湯水色奴山伊、八月始多人城上奴四更,各給正布三匹。」


○傳旨掌隷院曰:「永昌殿始立役飯監白每邑金、張貴生,別監奴李松山、李承才、朴春山、申孝孫、朴仁、車命山、李石、尹長命,守僕奴安末生、金金叱同、張哲同、周哲山,別司饔奴春生、小奴尙同、莫同,湯水色奴順同、君才,床排色奴世奉、歸山、吾麻智,灸色奴玉山、巨每,飯工奴伐介、他乃,泡匠奴貴同、上佐,酒茶色奴吾乙亡、吾乙亡大、命根、莫同,餠工奴永連、余乙未,蒸色奴莫同、貴同,銀器城上奴石同,限三年;多人外房奴他乃、石乙柱,多人房直奴玉同、仍邑山,戊子年十一月始多人飯工奴崔乙松老,多人外房奴貴同、小山,多人城上奴山同,照剌赤奴波回中山,多人房直奴莫同末同、吾麻智,己丑年正月始照剌赤奴龍守、李文,三月始照剌赤奴莫同,銀器城上奴吾乙未,限二年;己丑年六月始多人城上奴元山,七月始湯水色奴守山,銀器城上奴順孫,限一年免役。」


○御晝講。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祔廟執事加資,則已載赦文,不可追改,禮曹郞廳,乃是本曹職任,不可加資。金漑,亂臣曺敬治妻父也。睿宗朝罷職,今命敍用,亦未便。」傳曰:「金漑,喪畢,肅拜,予命敍用。若如爾言,當不敍也。禮曹郞廳加資有例。祖宗朝別設都監,以掌祔廟事,今則禮曹掌之,不可無賞。」


○御夕講。


12月20日


○癸亥,受常參。


○御經筵。


○成均館直講高善慶等輪對。


○斡朶里中樞李加紅等九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御夕講。


12月21日


○甲子,受常參。


○御經筵。


○御晝講。


○御宣政殿,饋兀良哈都邑道等七人、朴撒塔木等七人、斡朶里馬加無羅等八人、兀良哈時時介等七人,賜物有差。


○御夕講。


12月22日


○乙丑,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成均館司成高台鼎等輪對,台鼎啓曰:「進上鷹子,八道皆進,其産出之道則可矣,如忠淸、京畿,令民間轉買而進。自今産鷹諸道外,勿進何如?」上曰:「可。」


○御晝講。


○巨濟縣令金世通辭,上引見曰:「爾往,愛恤民生,勿好遊獵。」


○兀良哈南介等七人、女眞金箚禿等六人來獻土宜。


○戶曹啓:「今諸道失農,外方飢民到京丐乞者,必多。請依前例,郊外設賑濟場,令漢城府及各部,監掌賑救。如有互相推擠,致有餓死者,各其戶首,依律重論,官吏罷黜。」從之。


○御夕講。


12月23日


○丙寅,受常參。


○御經筵。


○尼麻兀車狄哈也堂只等來獻土宜。


○御晝講。


○御夕講。


12月24日


○丁卯,大王大妃御崇文堂,引見院相曺錫文、金國光、都承旨鄭孝常、右承旨李崇元,議刑獄。訖,傳曰:「古云:『冬雪,可知明年農事。』今年雨雪,何如?」錫文對曰:「今歲雨雪順序。」傳曰:「遍四方乎?予聞江原道無雪,且民飢,然乎?」錫文對曰:「本道今年農事,稍稔。且已雨雪矣。」傳曰:「蠶室,何如則可無弊耶?卿前言每道置蠶室一所,無乃有弊乎?」錫文曰:「臣意,宜桑之處,設蠶室一所,令近邑人助役,則似無弊矣。」傳曰:「當試可。」


○司憲府大司憲韓致亨等上疏,請遞姜帶生東班職,不聽。


12月25日


○戊辰,骨看兀狄哈李多陽介等七人來獻土宜。


○傳旨宗簿寺,還給德城君敏職牒。


○下書忠淸、慶尙道觀察使曰:「今遣分臺金命中、李壽川,檢察道內田稅收納,幷審諸邑飢民救荒之事。卿亦盡心措置。」


○諭忠淸、慶尙、全羅、江原、平安、黃海道觀察使曰:「在世宗朝,諸道只設蠶室一所,以近邑所居諸司奴婢助役,世祖以謂:『若每邑皆設,則人人自便,蠶利興盛,而近邑奴婢來往之弊,可除。』今則諸邑守令不體立法本意,使吏卒,盡取私桑,民不得私蠶。且吏卒所遇供億少緩,則盡伐桑株,甚者織成罪辜,訴官鞭撻,蠶若不成,又家抽戶斂,買絲上納。因此絲繭不精,非徒無益,擧道受弊。今欲依世宗朝例,於每道只置一都會,以試其可。卿悉此意,宜桑處置都會,參考舊例,以附近諸邑人,約定蠶母及助役人㠫,輪次均役。且蠶之善惡,亦在於種,卿可便宜預畜善種,趁時善養,以所出絲繭,親監直進。將考其所進之數,以賞罰之。」


12月26日


○己巳,上進宴于三殿,仍命召密城君琛、德源君曙、昌原君晟、月山君婷、河東府院君鄭麟趾、高靈府院君申叔舟、上黨府院君韓明澮、寧城府院君崔恒、昌寧府院君曺錫文、領議政尹子雲、左議政金國光、靑松府院君沈澮、南陽府院君洪達孫、河城府院君鄭顯祖、儀賓洪常、晋山君姜希孟、知中樞府事梁誠之、禮曹參判李承召、大司諫金壽寧、光陵守陵官右贊成尹弼商、侍陵官安忠彦、入直都摠管花川君權瑊、兵曹判書許琮、吏曹判書李克增、衛將金致元、韓致禮、承旨等、光陵參奉李堪、鄭恬、永昌殿參奉朴堅、李從允、光陵、永昌殿差備內官下至各色掌等,賜酒樂。傳曰:「以醉爲度。」賜弼商、忠彦,衣各一領。


○司憲府啓:「李垾受李桂中贈奴,又與桂中及奴軍才,防納正鐵、柴木、角弓罪;右防納價米十二碩十斗入己罪;又米十五碩給末生,米三碩五斗、緜布五匹給軍才罪,律該從重杖一百、流三千里。依《大典》,錄贓案,永不敍用。事在己丑十一月二十八日宥旨前,然李垾以官吏,非徒受訟者贈奴,再犯防納之罪,其濫收米入己,或贈與推鞫之時,挺身逃匿。其輕國、慢法,莫甚於此,若論以經赦,專釋不治,貪汚之流,無所懲艾。請收職牒,永不敍用,防納價米、受贈物色竝入官。」從之。


○司憲府啓:「前此本府請於百官班次,令監察,率書吏,糾察非違,命除書吏,每班令監察糾察。故二品以上二員、三品以下每班各一員,於班末,東、西相向而立,糾察之。然於班次,或緩步,或亂行失序,或喧譁,或拂衣、放唾,或垂手執帶,或傾頭相望,或越位相揖,或班定後入,失儀者多,朝班不肅。本府,雖常糾擧科罪,失儀律輕,弊復如舊。請一應失儀人員,勿論功臣、議親,推鞫降職。」從之。命失儀律,仍舊。


12月27日


○庚午,傳于禮曹曰:「今後內宴時,除樂工,令矇瞍奏樂。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及宗貞秀,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御夕講。


12月28日


○辛未,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訓鍊院正朴輝等四人輪對。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洪利老,曾犯大罪,配甲山,而今爲內禁衛將,未便。請改正。」傳曰:「可。」陸又啓曰:「慶尙道咸昌居故星州牧使金有銑女,通其兄震生奴,震生弟請震生,殺其奴,震生在京,答書云:『汝欲殺吾奴,當以他奴充給。不爾則不可殺。』震生遂還家,遂殺其妹,不問其奴。請令今去反庫御史鞫之。」命義禁府,拿來鞫之。


○御晝講。


○御夕講。


12月29日


○壬申,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12月30日


○癸酉,傳于兵曹曰:「向化李玉,差兼司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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