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中医中药 >

备急千金要方

> 卷十九 肾脏方(凡八类) 精极第四

精极第四

(论一首 方十八首 灸法十二首) 论曰∶凡精极者,通主五脏六腑之病候也。若五脏六腑衰,则形体皆极,眼视而无明,齿焦而发落。身体重则肾水生,耳聋行步不正。凡阳邪害五脏,阴邪损六腑。阳实则从阴引阳,阴虚则从阳引阴。若阳病者主高,高则实,实则热,眼视不明,齿焦发脱,腹中满满,则历节痛痛,则宜泻于内。若阴病者主下,下则虚,虚则寒,体重则肾水生,耳聋行步不正。 邪气入内,行于五脏则咳,咳则多涕唾,面肿气逆,邪气逆于六腑,淫虚厥于五脏,故曰精极也。所以形不足温之以气,精不足补之以味。善治精者,先治肌肤筋脉,次治六腑。若邪至五脏,已半死矣。扁鹊曰∶五阴气俱绝不可治,绝则目系转,转则目精夺,为志先死,远至一日半日,非医所及矣。宜须精研以表治里,以左治右,以右治左,以我知彼,疾皆瘥矣。

返回目录 >> 《备急千金要方》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