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中医中药 >

正骨心法要旨

> 卷一 手法释义

手法释义

摸法 摸者,用手细细摸其所伤之处,或骨断、骨碎、骨歪、骨整、骨软、骨硬、筋强、筋柔、筋歪、筋正、筋断、筋走、筋粗、筋翻、筋寒、筋热,以及表里虚实,并所患之新旧也。先摸其或为跌仆,或为错闪,或为打撞,然后根据法治之。 接法 接者,谓使已断之骨,合拢一处,复归于旧也。凡骨之跌伤错落,或断而两分,或折而陷下,或碎而散乱,或岐而旁突,相其情势,徐徐接之,使断者复续,陷者复起,碎者复完,突者复平。或用手法,或用器具,或手法、器具分先后而兼用之,是在医者之通达也。 端法端者,两手或一手擒定应端之处,酌其重轻,或从下往上端,或从外向内托,或直端、斜端也。盖骨离其位,必以手法端之,则不待旷日迟久,而骨缝即合,仍须不偏不倚,庶愈后无长短不齐之患。 提法 提者,谓陷下之骨,提出如旧也。其法非一,有用两手提者,有用绳帛系高处提者,有提后用器具辅之不致仍陷者,必量所伤之轻重浅深,然后施治。倘重者轻提,则病莫能愈;轻者重提,则旧患虽去,而又增新患矣。 按摩法 按者,谓以手往下抑之也。摩者,谓徐徐揉摩之也。此法盖为皮肤筋肉受伤,但肿硬麻木,而骨未断折者设也。或因跌仆闪失,以致骨缝开错,气血郁滞,为肿为痛,宜用按摩法,按其经络,以通郁闭之气,摩其壅聚,以散瘀结之肿,其患可愈。 推拿法 推者,谓以手推之,使还旧处也。拿者,或两手一手捏定患处,酌其宜轻宜重,缓缓焉以复其位也。若肿痛已除,伤痕已愈,其中或有筋急而转摇不甚便利,或有筋纵而运动不甚自如,又或有骨节间微有错落不合缝者,是伤虽平,而气血之流行未畅,不宜接、整、端、提等法,惟宜推拿,以通经络气血也。盖人身之经穴,有大经细络之分,一推一拿,视其虚实酌而用之,则有宣通补泻之法,所以患者无不愈也。 以上诸条,乃八法之大略如此。至于临证之权衡,一时之巧妙,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矣。

返回目录 >> 《正骨心法要旨》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