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中医中药 >

运气要诀

> 正文 运气亢害承制歌

运气亢害承制歌

运气亢则皆为害,畏子之制敢不承,因有承制则生化,亢而无制胜病生。胜后子报母仇复,被抑屈伏郁病成,郁极乃发因子弱,待时得位自灾刑。 【注】五运六气太过而极,则谓之亢,亢则必害我所胜者也。假如木亢极,则必害我之所胜之土;土之子金,随起而制木,木畏承受其制,则不敢妄刑彼母也。五行有此承制之道,自相和顺,则生化不病矣。假如木亢盛而无制,则必生胜病;胜病者肝,受病者脾,二经同病也。有胜必有复,有盛必有衰,自然之道也。木盛而后必衰,土之子金,则乘衰必复胜母之仇,是则更生复病也;复病者肺,受病者肝,二经同病也。余脏法此。 若木不及,则被金遏抑,屈伏不伸,而木郁之病生也。然被郁极而乃发者,盖以木气不及,不能令子火旺,故不能复也,所以必待其己之得位时而后乃发也;虽发而不为他害,但自为灾病,亦由本气弱耳。故方其未发之时,与胜病同,胜病者肺,郁病者肝,及其已发之时,不复病肺,惟病肝也。余脏法此。此上文以太过释胜,不及释郁病,非谓一岁之太过不及,则分司之气无胜、复、郁病也。 凡太过妄行害彼而病者,皆胜病也。受害子终不能复,郁而发病者,皆郁病也。不及被抑而病者,亦郁病也。被郁待子来报母仇而病者,皆复病也。推此余皆可通也。

返回目录 >> 《运气要诀》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