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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幼新书

> 卷第二(方书叙例)凡十三门 叙初有小儿方第一

叙初有小儿方第一

《千金》论曰∶夫生民之道,莫不以养小为大,若无于小,卒不成大。故《易》称∶积小以成大。《诗》有∶厥初生民。《传》云∶声子生隐公。此之一义,即是从微至着,自少及长,人情共见,不待经史。故今斯方,先妇人小儿,而后丈夫耆老者,则是崇本之义也。然小儿气势微弱,医士欲留心救疗,立功差难。今之学人,多不存意。良由婴儿在于襁褓之内,乳气腥臊,医者操行英雄,讵肯瞻视。静而言之,可为太息者矣。《短剧方》云∶《圣惠》云∶(《短剧》曰黄帝言。)凡人年六岁以上为小,十六以上为少,(《巢源》、《外台》作十八以上为少。)三十以上为壮,(《巢源》、《外台》作二十以上为壮。)五十以上为老,其六岁以下经所不载。所以乳下婴儿有病难治者,皆为无所承据也。中古有巫妨《巢源》作巫方者,立小儿《颅囟经》以占夭寿,判疾病死生,世相传授,始有小儿方焉。逮于晋、宋,江左推诸苏家,传习有验,流于人间。齐有徐王者,亦有《小儿方》三卷。故今之学人,颇得传授。然徐氏位望隆重,何暇留心于少小,详其方意,不甚深细,少有可采,未为至秘。令博撰诸家及自经用有效者,以为此篇。凡百居家,皆宜达兹养小之术,则无横夭之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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