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选苗

苗者,痘之痂也。种痘者,全资乎此,以为胎毒之引导,关系匪轻。选苗时,宜留神细察,不可轻忽,其中有可用者,有不可用者,惟在痘之顺与不顺别之。痘之不顺者,出不尖圆,色不红润,浆不充满,所落之痂,黑暗而薄。此天人合病,内外合邪所致,即幸而得愈,亦不过良工之善为调治,非天然之美,此等痘痂,断不可用。痘之顺者,始终无夹杂之证,出则尖圆,色则红润,浆则充满,所落之痂,苍蜡光泽,肥大浓实。此得天地阴阳之正气,极顺之苗也,收而用之,效如附应。但此痂甚少,所遇无多,或不能亲其事而假手他人,亦必令彼身亲目睹方可。否则宁置而不用,切勿滥用,种者审之。

返回目录 >> 《幼科种痘心法要旨》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