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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旨绪余

> 下卷 六十三、《难经》七十五难金不得平木“不”字辩

六十三、《难经》七十五难金不得平木“不”字辩

生生子曰∶七十五难云∶“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云云,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滑伯仁曰∶“不”字疑衍。四明陈氏曰∶仲景云∶木行乘金,曰横。《内经》曰∶“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木实金虚,是木横而凌金,侮所不胜也。木实本以金平之,然以其气正强而横,金平之则两不相伏而战,战则实者亦伤,虚者亦败。金虚本资气于土,然其时土亦受制,未足以资之。故取水为金之子,又为木之母,于是泻火补水,使水胜火,则火馁而取气于木,木乃减而不复实,水为木母,此母能令子虚也。木既不实,其气乃平,平则金免木凌,而不复虚,水为金子,此子能令母实也。所谓金不得平木,不得径以金平其木,必泻火补水而旁治之,使木金之气自然而平耳。而滑伯仁又曰∶陈氏之说,亦自有理,但为“不”之一字缠扰,牵强费辞,不若直以“不”字为衍文尔。余曰∶“不”字非衍,《难经》所谓不者,乃姑息之谓,不径以金平木,故有泻火补水之治,观越人谓“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更”字与“不”字,乃一篇之大关键也。此更字与二十难更相乘,更相伏“更”字义同,谓互相平制,不直令金以平木也。观仲景木行乘金曰横之“横”字,则知金非等闲之虚,即骤补之,犹未能自保,况欲令其得平木乎?彼金之得平木,乃以五行顺相平者言也,此以五行更相平者言也。 “更”与“顺”,自当有别,不然,越人何不径云补金,使得平木,而乃曰“泻南方,补北方”哉。越人之微意,正欲泻火以泄木之余,补水以实金之虚,五行递相济养,更互克伐,子为母复仇之义,故曰“欲令金不得平木”也。此围魏救韩之意,不平之平,乃所以平也。陈氏训不字诚是,但于更字仍欠发明,故未免启后人之疑,医道如伯仁,亦可谓精诣矣,乃以不字为衍文,余又不知其何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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