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中医中药 >

吴医汇讲

> 卷三 合论丹溪景岳相火大意

合论丹溪景岳相火大意

丹溪论阳有余,阴不足,所谓阳者,相火也。景岳驳之,谓阴有余,阳不足,而着“相火以位”之辨。各树旗帜,几如冰炭之不相入矣。尝举二者参之,丹溪大旨,本于周子主静立说,谓相火一动,则五志厥阳之火并煽,煎熬真阴,故东垣目为元气之贼。此论相火二字,专从后天之变动者言,与景岳之主命门,有源流之别。夫“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考前哲如褚氏、赵氏,人生先具命门及相火,行阳二十五度之语参之,景岳所云,相得益彰。盖静而守位者,此相火,静则温养;动而无方者,亦此相火,动则燔灼。譬之天与日,太阳之火也,虽烈而不能焚物,以阳燧取之,不过星星之火,其用即可燎原。故景岳之说日也,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丹溪之说日而火也,飞走狂越,莫能御之。今将指日为火固失之,而指火为日,亦岂云得乎?《阴阳应象大论》∶“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与“少” 之别,即两家宗旨所分,故必合两家所论,义始完备,若偏执一说,于道失之。

返回目录 >> 《吴医汇讲》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