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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证治全书

> 卷四 犬咬伤

犬咬伤

才咬时,便以米泔水浸洗伤处,用番木鳖切片,瓦上炙炭存性,研末撒上一、二日即愈。如溃烂日久者半月愈。 癫狗伤人必发癫如狂之状。世以为其人必生小狗于腹中,此误传也。因其发癫,有如狗状,而死。急须用药调治救命。木鳖子三个,切片,斑蝥七个,陈土炒去头足,米一撮炒,大黄五钱,刘寄奴五钱,茯苓五钱,麝香五分,各研细末和匀,黄酒调服三钱,一剂毒即全解,至神之方也,不必二服,皆能奏功。过七日外,必须多服数次,无不可救。服药切忌色欲两月,并忌发物,诸豆及豆油豆腐、豆粉、秋油,凡诸豆造成者皆忌食。余无所忌。 疯犬伤最毒,用糯米一撮,斑蝥二十一个去头足翅,先以七个入米内慢火略炒去毛,又入七少许,空心调服一钱,须臾又进一服,以二便利下恶物为度,未利再进。觉腹痛急,冷水调靛青服之以解斑蝥之毒,或预以黄连甘草煎汤待冷服之亦可。敷药同上。不可食热物,一年不食豆类,并戒犬肉终身,犯则复发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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