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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野鸡 甘酸温小毒。 发明 埤雅云,蛇交雉则生蜃,蜃为雉入大水所化。推其变化之源,必由异气所感。《水经》云,蛇雉遗卵于地而为蛟,其卵遇雷则入地,不遇雷则仍为雉,于此可悟其化蜃,总由灵蛇之性未泯,不得山灵之气,遂其飞腾,则得沧溟之气,恣其吞吐,是与虹霓奚择哉。 《别录》言其补中益气力,止泄痢,除蚁 。此指寻常之雉而言。《千金》以之治蚁 ,因其喜于食蚁,乃用以制之也。《周礼》包人供六禽,雉是其一,亦食品之贵。然有毒,不可常食,有病患尤非所宜。而春夏不可食者,以其食虫蚁也。时珍曰,雉属离火,鸡属巽木,故煮鸡则冠变,煮雉则冠红。火性暴烈,发痔发疮,与家鸡子同食令人发疰,周身疼痛,为患种种,恶得谓之无毒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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