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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 卷之十八 《千金》变蒸论

《千金》变蒸论

凡小儿有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变蒸毕,自明矣,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之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或违日数不除,切不可妄治及灸刺,但少与紫丸微下之,热歇便止。若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他病,可作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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