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侣山堂类辩

> 卷下 姜附辩

姜附辩

干姜甘草人参白术、黄 ,补中气之品也,是以吐伤中气者,用理中圆,乃人参甘草干姜白术四味。附子乃助下焦之生气者也,是以手足厥冷,脉微欲绝者,用四逆汤,乃附子干姜甘草三味。夫启下焦之生气者宜生附,补下焦之元气,或汗漏不止,而阳欲外脱者,宜熟附以固补之。盖元气发原于下,从中焦而达于四肢,故生气欲绝于下者,用下焦之附子,必配中焦之甘草干姜,或加人参白术。若止伤中气,而下焦之生原不伤者,止用理中,而不必附子矣。不格物性中下之分,不体先圣立方之意,有以生附配干姜,补中有发,附子生姜则能发散之说者;有以附子干姜不热,得甘草则性缓之说者。盖以姜、附为同类,疑惑后人,误事匪细。如生气欲绝于下,所当急温者,若不用附而以姜试之,则不救矣!元如曰∶不敢用附,而先以桂代之者,亦误事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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