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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学百科-医疗康复篇

> 第四节 呼吸系统疾病 适当休息

适当休息

自从有了特效抗结核药物以后,已无必要长期休息,特别是卧床休养。但也应根据病情,有高热或有大量或中量咯血时,应全天卧床休息;当热度已有下降或咯血已止,仍有痰血时,可以起床进食,漱洗,室内自由活动或阅读书报,但每天活动不超过2~3小时。随着症状的消失和体力的逐渐恢复,可以逐步增加活动量。每天晚上应保证8~10小时睡眠时间,午睡2小时,其他时间可以在室内外自由活动,做些家务,或去室外散步,活动以不感觉疲劳为度。 开放肺结核病病人(痰检查结核菌阳性),一般需休息2~3个月,待不再排菌(痰检查结核菌阴性)后即可逐渐恢复半天工作至全天轻工作。发病时痰检阴性的患者,若无症状,可在服药的同时作轻度或半天工作。所有肺结核患者治疗满疗程,痰检阴性,都可以恢复正常工作和活动。总之,肺结核病人的休息和活动应根据病情,治疗是否顺利,病人的代偿情况和体力,不能硬性规定,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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