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卷五十六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卷五十六
日本山井鼎
物觀 撰
春秋左傳注疏第四
隱公六年
考異足利本註具四時以成歲也皆放此也作他永懷堂也下有他字釋文芟說文作【四葉】元文作癹疏始封唐叔於懷氏一姓九族【二葉左八行】宋板於作以 及景先代五官之長子【同上】正誤景當作是 公孫嬰齊卒于貍服【三葉右七行】謹按服恐脤誤 他者放此【三葉左三行】正誤者當作皆 不得自不輸粟空言他人【四葉左一行】言作告補遺宋板疏及景先代【二葉左八行】景作是 蘇忿生十二邑【三葉右七行】二作一 他者放此【左三行】者作皆
隱公七年
考異足利本傳告終嗣也嗣上有稱字永懷堂同註例在襄九年九作元為是 彊虣彊作強 在濟隂城武縣西南永懷堂城作成 志不在於㰱血也無也字宋板永懷堂同 以忽為王寵妻為作有永同正誤妻當作故釋文凡字本作汎音凡【六葉】元文作汎城音凡疏如口遺忘物然【八葉左七行】正誤口字當在【六行】㰱謂含血也含上 似臨㰱而忘【同上】正誤似字當在口字處 也策祝史【八行】正誤也字當在似字處 簡忘否在心【同上】正誤簡字當在也字處 且譏之【九行】正誤且字當在簡字處謹按此疏七行八行九行首字各換其位
補遺宋板註以忽為王寵妻妻作故足利本同疏禮經不言凡例【七葉左七行】不作下 㰱謂含血也【八葉左六行】含上有口字 如口遺忘物【七行】口作似 如而似臨㰱【同上】似作也 在於也策【同上】也作簡 簡忘否【八行】簡作且 且譏【九行】無且字
隱公八年
考異足利本註諸侯同盟稱名者無侯字 非唯見在位之君也之作二謹按諸本皆爾 或使即先人之諡稱以為族使作便永懷堂同釋文好呼報反下同【十五葉】元文下作註疏使其湯沐焉【九葉左四行】宋板其作共 若十年滕侯卒【十一葉右二行】十作七為是 在禮卿不會諸侯【十一葉左九行】諸作公 當時竝有則直兩文互見【十二葉右九行】有作存 非有近許國【十三葉左七行】有作由諸本同 以祖為祓道之祭也【十四葉右八行】祓作軷
補遺宋板註東菀縣菀作莞足利本同疏盟與子晢氏【十六葉右五行】與作于 不盡賜也【左四行】盡作須
隱公九年
考異足利本經九年春天子使南季來聘子作王永懷堂同謹按公穀經共作王註防魯地在琅邪縣東南縣上有華字永懷堂同謹按宋板本同今本後補華隂二字不知據何本也 伐宋未得志故復往告之往作更永懷堂同 公于突鄭厲公也正誤于當作子 先犯戎而速奔以遇二伏兵至謹按足利本後人改遇為過姑記備考異云釋文【十九葉】補脱華縣戶化反謹按註在琅邪華縣東南今本脱華字 【二十葉】覆扶又反註及下同伏兵也謹按傳君為三覆以待之 聃一音士甘反【二十一葉】元文士作土
補遺宋板註公于突于作子足利本同釋文【十九葉】補脱挾卒音恊 【二十葉】說宋音悦宋使所吏反註同故復扶又反疏雷是雷光【十九葉右五行】宋板雷作電
隱公十年
經衛人伐戴謹按足利本後人改戴作載下傳并註皆同考異足利本註明翬專行非鄧之謀也鄧作鄭謹按惟萬歷與崇禎本同 戊申五月二十三日五作三恐非 宋衛奇兵承虚入鄭承作乘永懷堂同釋文戴音再字林作戴【二十三葉】元文上戴作載疏非鄧之謀【二十二葉右五行】謹按宋板註作鄭疏同崇禎本正嘉二本註疏共作鄭 梁國甾縣故戴國【二十三葉右七行】宋板戴作載下甾戴聲相近故漢於戴國立甾縣皆同 故鄭元詩箋讀俶戴為熾甾【八行】戴作載甾作菑謹按惟萬歷與崇禎本同
隱公十一年
傳則願以勝君為請正誤勝當作滕 足利本遂與鄭氏歸而立其主鄭作尹永懷堂同註滎陽縣滎作熒永同 頴川許昌縣頴作潁永同 傅于許城下于作於滅而告敗勝而告克此皆互告互告作互言永同
欲以殺君之罪加寪氏正誤殺當作弑 桓弑隱簒位位作立永同釋文齊本亦作齊【三十一葉】元文下齊作齋詛厠慮反【三十三葉】厠作側 郭璞王蒼解詁【三十四葉】王作三欑木官名【同上】木作才正誤名當作反疏聖賢亦録而
言之【二十六葉左八行】宋板言作善 俱實在弑而以卒赴【九行】在作見 庶姓無姓者也【二十七葉左二行】下姓作親 以爵位用次列【二十八葉左八行】用作相
補遺宋板傳願以勝君為請勝作滕足利本同釋文註及下文同【二十七葉】作下註及文同宋板同閼於葛反【二十九葉】於作安 蝥亡侯反【同上】亡作莫 粥本又作鬻【三十葉】下鬻作粥宋板同 欑木官名【三十四葉】木官名作才官反 息一本作鄎音息【同上】作鄎音息一本作息 弑音試下同一本作殺【三十六葉】作殺音試下同一音如字補脱【同上】齊于側皆反疏伯國之臣【二十六葉左九行】宋板伯作他 元年傳者【二十七葉右六行】者作曰 宣王弟反【三十二葉右一行】反作友 而告乃書【三十五葉左九行】而作得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卷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