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羣書考索後集卷九
羣書考索後集卷九
宋 章如愚 編
官制門
九卿類
夏商九卿 伊尹曰九卿通寒暑 周六官是為六卿又立少師少傅少保是為三孤與六卿為九焉【前漢百官注】
漢正卿九 太常光禄勲衛尉太僕廷尉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亦謂之九寺大卿 又置十二卿 執金吾大長秋將作大匠 後漢分屬太尉司徒司空魏 晉 宋 齊如舊
梁天監中象四時置十二卿 春卿 太常宗正司農夏卿 太府少府太僕 秋卿 衛尉廷尉 大
匠 冬卿 光禄鴻臚太舟即都水 後魏置六卿各有少卿 北齊謂之九寺 隋 唐因之龍朔
改九年名九卿皆加正 若太常卿為奉常正卿後復舊又九寺皆曰棘卿【見通典分紀】
宋雖設九卿皆以為命官之品秩而無職事 元豐正名始有職掌 中興以來併省冗職除太常寺太理寺不罷外宗正以太常兼而衛尉併兵部太僕併駕部太府司農併戶部光禄鴻臚併禮部 紹興復置宗正太府司農餘遂廢【中興會要】
太常寺太常卿
唐虞伯夷為秩宗夔典樂太常之任也 周曰宗伯為春官典邦禮 秦改奉常典宗廟禮儀有丞 漢初曰太常以列侯忠孝恭謹者居之秩中二千石 太常者王之旌也畫日月有大事則建以行禮禮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後改為太常欲令國家盛大常存惠帝更名奉常景帝更名太常王莽改為秩宗
後漢太常掌禮儀祭祀及行事掌贊天子 晉品第三銀章青綬進賢兩梁冠絳朝服佩水蒼玉餘卿皆同魏 晉 宋 齊皆有舊用列曹尚書好遷選曹
尚書領護 梁太常宗正司農為春卿太常位視金紫光禄大夫 後魏為上卿兼置小卿官 周禮有大宗伯 北齊曰太常寺置卿及少卿丞各一人掌陵廟羣祀禮樂儀制天文術數衣冠之屬 隋與北齊同 煬帝加置少卿二人
唐高宗龍朔改為奉常咸亨復舊光宅改為司禮神龍復正卿一人總判寺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總大樂鼓吹太醫太卜廪犧諸祠廟等署【通典六典】
宋太常寺皆以禁林之長主判續會要云皆以兩制充而禮院自有判院同判院 祥符中符瑞繁縟别建禮儀院輔臣主判而知制誥為知院 天禧末罷知院 天聖中省禮儀院而寺與禮院事舊不相兼康定元年置判寺同判寺並兼禮儀事 元豐正名始專其職焉【職畧】
卿掌禮樂郊廟社稷壇壝陵寢之事
禮之名有五吉賓軍嘉凶皆掌其制度儀式祭祀有大祠有中祠有小祠其犧牲幣玉酒薦獻器服各辨其等掌樂律樂舞樂章凡親祠及四孟月朝獻景靈宫郊祀太廟掌贊相禮儀升降之節及朝會宴饗上夀封冊之儀若禮樂有損益及祀典神祇爵號與封襲繼嗣之事當考定者擬上於禮部凡太醫政令以時頒行【四朝志】
元祐詔太常寺置長貳餘寺監長貳並互置【會要】中興併省寺監獨存太常又命太常兼宗正 紹興復【中興會要】隆興元年詔光禄寺併歸太常寺兼領丞一員罷【孝宗會要】
太常少卿
周小宗伯少卿之任 秦 漢無聞 後魏太和初置少卿一人 後周為小宗伯景明初少卿為第一清選明禮樂兼天文隂陽者為之 隋置少卿一人煬帝置二人 唐武德置一人正觀置二人龍朔改為奉常大夫
宋少卿無職事以為階序品秩元豐正名始有職掌元祐元年呂純禮為少卿御史論門廕得官不可任奉常於是外補【續會要】 中興建炎三年詔太常少卿一員兼宗正少卿【會要】
太常丞
奉常秦官有丞漢多以博士議郎為之 後漢諸丞皆掌行禮及祭祀小事總署曹事皆銅印墨綬歷代皆有 唐因之分判寺事【通典】
宋皇祐中詔特差近上知禮官一員兼丞事御史李泌之請也【職畧】 建炎三年省丞 紹興三年復置【中興會要】
太常博士
秦官漢叔孫通為博士定禮制博士掌通古今員多至數十人 後漢置十四人 魏 晉時掌引導乘輿王公以下應追諡者則博士議定之歷代皆有 隋四人唐因之甚為清選資位與補闕同掌撰五禮儀注導引乘輿贊相祭祀定誄諡及祥瑞之事【通典分紀】
宋祥符中置博士二員後四員 元豐正名初除何洵直博士掌講定五禮儀式有改革則據經審議凡於法應諡考其行狀撰定諡文有祠事則監視儀物掌凡贊道之事【四朝志】 中興省丞簿而太常博士如故 紹興九年諫議大夫曾統言 祖宗朝太常博士四員今見一員詔添置一員【中興會要】
太常寺主簿
主簿漢有之鹵簿之制太常駕四馬主簿前車八乘魏 晉亦有之 唐置二人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監印給紙筆等事 餘寺主簿並同職【通典職林分紀】
皇祐中宋祁乞增置一員勾檢在寺文書及掌出納遂除胡瑗後詔省不置 元豐正名初除王子奇【職畧】建炎三年省 紹興十年復置【會要】
大社令
周建國左宗廟右社稷故有典祀掌以時祭祀以時而祭則徵役於司隸帥其屬而修除之秦 漢有太祝令 景帝改為祠祀 武帝更曰廟祀 後漢祠祀屬少府 魏 晉有太祝令丞 宋有明堂令丞掌祀五帝之事 齊有太祝及明堂二令 梁有明堂太社二令 北齊太廟令兼領郊祀崇虚二丞郊祀掌五郊羣神崇虚掌岳瀆神 後周有司郊司社 隋置郊社令 唐因之掌郊社明堂祀祠祈禱及茅土衣冠等事
宋初年置郊社令命石祖元為之 熙寜元年郊社局令張伯世言局有郊社名而不主四郊之事於是始主四郊壇壝之事
按唐六典兩京郊社局令各一人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然則郊社令通掌五郊之事乞自今兼令勾當四郊壇壝之事使得廵視提舉所貴官正其名郊兆常潔從之郊社令掌廵視四郊及社稷之壇壝掌凡掃除之事祭祀則省牲【四朝志】
渡江初闕紹興十九年始除韓彦直為太社令請給等並依五監主簿例【中興會要】
籍田令
周為甸師 漢文帝感賈誼之言始開籍田置令丞掌耕國廟社稷之田春始東耕於籍田祠先農大賜三輔二百里孝弟力田三老帛種百穀收萬斛立為籍田館穀皆以給祭天地宗廟羣臣之祀
東漢及魏闕 晉武復置江左省 宋元嘉中又置【通典】 宋掌帝籍耕耨出納之事五穀蔬菓藏氷以待用【見四朝志】 元豐三年詔籍田令隸太常寺【續會要】 渡江初闕 紹興十五年初除康與之為籍田令三十一年詔籍田司權罷官吏並罷【中興會要】後復置
大理寺大理卿
虞舜命臯陶作士正五刑孔安國曰理官也 周官為司宼 晉文公使李離為理 韓詩外傳曰謂察理刑獄也 秦置廷尉掌刑辟有正左右監
漢因秦 景帝更名大理 武帝復為廷尉 宣帝置左右廷尉平 哀帝復為大理 後漢復為廷尉郡國讞疑皆處當以報 魏以世家為之而郭氏尤盛時郭躬為廷尉家世掌法務在寛平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悉令皆施行躬奏讞法利多所生全 梁為秋卿 隋為大理寺 唐因之 龍朔改為詳刑寺 咸亨復 光宅改司刑 神龍復 卿一人掌鞫獄定刑决諸疑讞
宋大理寺以朝官一員或二員判寺事一員兼少卿事建隆二年以工部尚書竇儀判寺事【會要】 故事
臺省長官兼判公事得言判某官事如晉朝尚書左丞崔祝兼判太常卿事是也若止言寺事則其屬丞正並可行之竇儀兼判太常寺又兼判大理寺事皆新例也 凡獄訟之事随官司決劾不復聽訊但掌斷天下奏獄送審刑院詳訖同書以上于朝 熙寜九年神宗謂國初廢大理獄非是以問孫洙洙對合旨於是下詔以京師官寺凡有獄皆繋開封府司録司及左右軍廵三院囚逮猥多難於隔訊又暑多瘐死因緣留滯動涉歲時稽參故事宜屬禮官可復置大理獄天下奏案刑部審刑院詳斷置卿一少卿二丞四始命崔台符知卿事蹇周輔楊汲為少卿各舉丞及檢法官【四朝志】 官制行左斷刑右治獄各五案 左廳斷刑曰詳刑詳讞宣黄分簿奏表 右廳治獄曰左推右推寺案知雜檢法 元祐間因鮮于侁所請廢大理獄後復【職畧】卿掌折獄詳刑鞫獄之事凡職務分左右天下奏劾命官將校及大辟囚以下以疑請讞者隸左斷刑則司直評事詳斷丞議之正審之若在京百司事當推治或特旨委勘及係官之物應追究者隸右治獄則丞專推鞫盖少卿分領其事而卿總焉【四朝志】 建炎三年併省寺監而大理如故省卿而斷刑治獄少卿各一員【中興會要】
大理少卿
後魏置 北齊及 隋因之 唐置二人【六典】 宋以朝官一員兼少卿事 神宗置大理獄少卿二員以蹇周輔楊汲為之分左斷刑右治獄【四朝志】建炎中興省大理卿而少卿二員如故【中興會要】
大理寺正
周禮記王制成獄辭史以告於正正聽之 秦置廷尉正二人 漢廷尉正監及平謂之廷尉三官秩千石梁服獬豸冠銅印墨綬 唐龍朔改為詳刑大夫
光宅中為司刑正後復改掌議獄正科條凡丞斷罪有不當者則以法正之【唐四朝志】 掌參議刑辟詳正科條之事【見職林分紀】
宋神宗復置大理獄後置寺正 元豐五年刑部奏乞分評事司直與正為斷司丞與長貳為議司凡斷案先上正看詳當否論難改正然後過議司覆議【續會要】 建炎併省斷刑治獄寺正各置一員【中興會要】
大理寺丞
晉武帝咸寜中因曹志上書請廷尉置丞 隋改為勾檢官 唐置丞六人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輕重 宋神宗復置大理獄丞四員命卿少舉官 元豐五年命莫君陳等九人為大理寺丞始自朝廷差官也【續會要】 舊制斷刑寺丞六員建炎三年減三員治獄寺丞減二員【中興會要】
大理司直
後魏永安三年高穆奏置司直十人位在正監上不署曹事唯覆理御史檢劾事【六典注分紀】 唐置六人掌承制出使推覆若寺有疑獄則參議之 宋熙寜中置大理獄及至元豐五年始命程嗣先四人為四直【續會要】 建炎三年詔斷刑司直兼治獄司直其治獄司直罷【中興會要】
大理評事
漢宣帝地節三年初於廷尉置左右平員四人 後漢光武省右平唯有左平掌平決詔獄冠法冠 魏晉以來無左右而直謂之廷尉評 隋置大理評事【此語見六典注】
唐貞觀二十二年褚遂良議重法官奏置評事十員掌出使推覆後加為十二員【通典】
宋熙寜置大理獄至 元豐五年始命張仲穎等十二人為評事【續會要云】
大理寺簿
晉初置廷尉主簿【六典】 後齊九寺各有主簿【隋百官志】
唐置二人掌印省署抄目勾檢稽失【唐百官志】
宋元豐正名初除二員 建炎三年省後復
司農寺司農卿
少皥氏以九扈為九農正 扈通典作注鳥也有九種以為農號 舜命棄為后稷播時百穀 周禮有太府掌九賦九貢【下大夫】 秦為治粟内史掌穀貨 韓信歸漢為治粟内史即其任也 景帝更名大農令 武帝太初更名太司農掌九穀六畜之供膳羞者凡郡國諸倉農監都水六十五官皆屬焉【通典云】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内籍田五令丞平帝改曰羲和以劉歆為之又改為納言後漢為大司農掌諸錢穀金帛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穀簿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給報損多益寡取相給足郡國鹽鐵官初屬司農中興屬郡縣歷代皆有梁置十二卿以署為寺官為卿
唐有司農卿龍朔改為司稼咸亨復卿掌邦國倉儲委積之事
緫四署諸監謹其出納京師百官廩禄皆仰給焉朝會祭祀共御所須孟春皇帝親耕籍田之禮有事于先農則奉進耒耜季冬藏冰祭司農以黑牡秬黍仲春啟氷亦如之【六典】
宋司農寺判寺事二人以兩制或朝官以上充 熙寜二年立常平歛散法三年詔以新法付司農寺而農田水利免役保甲等法悉自司農講行 元豐官制行寺監不治外事遂循唐典正其職秩司農舊職悉歸戶部右曹【續會要】司農掌倉儲委積之政令緫苑囿庫務之事而謹其出納京都官吏禄廩諸路歲運至京師悉掌焉凡苑囿行幸排比及薦饗進御頒賜植藏之物與造麴糵給薪炭皆戒有司以時辦具天子親耕籍田則奉耒耜所隸官屬凡五十倉二十有五【會要總作二十四】草場十有二【續會要作十】排岸司四【續會要】園苑四【並四朝志】建炎三年詔罷司農寺紹興四年復置司農寺卿少各特置二員【中興會要】
司農少卿
後魏 北齊司農寺置少卿 隋唐因之 宋元豐正名置少卿為卿之貳 建炎三年省 紹興四年復【中興會要】
司農寺丞
秦治粟内史有兩丞 漢司農丞亦二人或謂之中丞【通典云】耿夀昌為大司農中丞奏設常平倉給北邊省轉漕又桑弘羊為大司農中丞管諸計會事 平帝又置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後漢司農丞一人部丞一人 魏 晉因之銅印黄綬進賢一梁冠 宋 齊以墨綬【並通典】 唐有丞六人掌判寺事凡天下租税及折造轉運于京師皆閱而納之以供國用以禄百官【分紀】
宋新法行呂惠卿請始置司農寺丞一員以農田水利免役保甲等法付司農 熙寜五年增置丞四員仍與簿輪出按察逐州保甲 元豐四年舒亶請止留丞一員餘並罷明年改制以司農舊職悉付戶部右曹而始循唐典正其秩職【續會要】 建炎三年詔罷司農寺 紹興三年復置寺丞二員【中興會要】
司農寺主簿
晉太康中置主簿一人自後無聞 梁陳又有北齊亦然
唐主簿二人掌印署抄目勾檢稽失出納【通典分紀】宋治平中已置主簿 熙寜新法行詔增一員五年增至四員後置六員 元豐四年舒亶請存三員餘並罷仍與丞輪出逐州按察保甲【續會要】 建炎三年罷司農 紹興十年復置【中興會要】
太府寺太府卿
周官有太府下大夫掌貢賦之貳受其貨賄之入頒其貨賄于受藏之府即今太府之任 歷代不置然其職在司農少府至梁天監置太府卿掌金帛府帑及關津市肆 位視宗正
後魏太和改少府為太府卿掌財物庫藏 王顯謂楊固曰吾作太府卿庫藏充實固曰減百官之禄及贓贖悉入京藏以此充府未足為多 北齊兼掌造器物 後周太府中大夫賞貢賦貨賄以供國用屬大冢宰 隋初與 北齊同所掌左右藏及尚方司染甄官等署 煬帝分太府寺置少府監管尚方織染等署而太府但管市及平凖左右藏
唐因隋龍朔改太府為外府正卿咸亨復光宅改為司府神龍復領兩京諸市平凖左右藏常平等九署【通典】
宋太府寺判寺事一人以兩制或帶職朝官充凡財物廪藏貿易四方貢賦百官俸秩皆隸三司本寺但掌供祠祭香幣帨巾神位席及造斗秤升尺而已 元豐改制始正職掌
此據續會要而題名乃云國初省部寺監惟以寄禄寺則光禄太常宗正衛尉司農大理或以卿或以貳或以丞各寓一階别設主判之官以典事惟太府則否其職悉入三司諸案故主判之任罕置與會要稍異當考
卿掌財貨出納貿易之事凡貢賦之輸于京師者至則别而受之供君之用及待邊費則歸於内藏供國之用及待經費則歸于左藏
應禄賜以法給歷從有司檢察書其名數鈎覆而後給焉供奉之物則承旨以進審奏得畫乃聽除之若頒畿内軍衣則前期進様定其頒日將校部營兵支請月具數以聞凡商賈之賦小賈即門征之大賈則輸於務貨之不售平其價鬻於平準乘時賖貸以濟民用若質取於官則給用多寡各從其抵歲以香茶鹽抄募人入豆穀實邊即京都門用物預報度支凡課入以盈虧定課最行賞罰大祭祀祼則卿置幣奠玉則入陳玉帛
元祐三年詔太府寺置長貳餘寺監長貳互置 建炎三年詔罷太府寺撥隸金部獨以一丞治鹺茗之質劑凡省五年而後復置卿少一員初除馬承家初元豐以在京司局分屬寺監而太府總局二十有
四今雖頗省猶劇於他寺以式班内外之廩稍覆其名數而鈎磨之則諸軍諸司糧審四院屬焉頒財用於受藏之府周知入出而會之則左藏東西兩庫屬焉時禁省官府之需以儥用物則買務屬焉斥幣餘互市之積以便貿易則賣場屬焉比物奠賈俾從其抵則編套兩局屬焉藥石必良以除札瘥則和劑惠民四局屬焉叙財幣以待上之賜好則祗候庫屬焉制券之短長以通商則鈔引庫屬焉所異於元豐者惟内藏奉宸不外屬㩁貨顓隸於諸司
太府少卿
後魏孝文帝改少府為太府置少卿一人北齊因之隋煬帝加至二人 唐減一人貞觀中復 龍朔 咸亨 光宅 神龍並随寺改復【六典】
宋太府寺同判寺同判寺一人以京朝官充 元豐正名置少卿一人以為卿之貳 元祐三年詔太府長貳並置餘則否【續會要】 建炎中興省 紹興四年復【中興會要】
太府寺丞
丞於周官為太府上士之任 梁選部太府丞一人陳因之
後魏亦一人 後周曰太府上士 隋又曰太府丞六人
唐四人【通典】掌判寺事凡正大朝應貢萬物應陳於殿廷者皆受而進之【分紀】
宋丞二人元豐改制置丞二人元符中增一員崇寜中置藥局又添丞一員宣和中省一員建炎三年罷太府寺紹興三年置三員【中興會要】
太府寺主簿
主簿亦周官太府下士之任 梁置一人 陳因之後魏一人 隋四人 唐三人掌印省署抄目勾檢稽失凡置木契九十五隻【通典分紀】
宋元豐改制置主簿二人【續會要】 建炎三年罷太府寺紹興十年復置【中興會要】
羣書考索後集卷九
<子部,類書類,群書考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