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御製題舊五代史八韻
御製題舊五代史八韻
上承唐室下開宋五代興衰紀欲詳舊史原監薛居正【宋開寶中詔修五代史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劉兼李穆李九齡同修宰相薛居正監修書成凡百五十卷其後歐陽修别譔五代史紀七十五卷荿于家修歿後官為刋印】新書重撰吉歐陽泰和獨用滋侵佚【歐史既出遂與薛史並行當時以薛史為舊史歐史為新史至金章宗泰和時始詔學官專用歐陽史於是薛史遂微元明以來傳本漸就湮沒】永樂分收究未彰【永樂大典雖載其文然割裂淆舛已非居正等篇第之舊】四庫蒐羅今制創羣儒排纂故編償【因校四庫全書詞臣等于永樂大典各韻所引薛史甄録條繫得十之八九復採冊府元龜太平御覧通鑑考異五代會要契丹國志北夢瑣言諸書以補其缺並參考新舊唐書東都事畧宋史遼史續通鑑長編五代春秋九國志十國春秋及宋人說部文集并碑碣尚存者以資辨證卷帙悉符原書而考核更加詳備】殘縑斷簡研磨細合璧連珠體裁【去聲】良遂使巳湮得再顯果然紹遠藉搜旁兩存例可援劉昫【書成呈覽館臣請倣劉昫舊唐書之例列于廿三史刋布學官從之】專注事曾傳馬光【薛史文筆雖不及歐史謹嚴而叙事頗為詳核其是非亦不詭于正司馬光通鑑多採用之】序以行之詩代序惕懷殷鑒念尤長
謹
奏伏查永樂大典散片内所有薛居正等五代史一書宋開寶中奉詔撰述在歐陽修五代史之前文筆雖不及歐之謹嚴而叙事頗為詳核其是非亦不詭於正司馬光通鑑多採用之當時稱為舊五代史與歐陽修之本並行自金章宗泰和間始專以歐史列之學官而薛史遂漸就湮没兹者恭逢
聖主稽古右文網羅遺佚獲於零縑斷簡之中蒐輯完備實為此書之萬幸至其紀載該備足資參攷于讀史者尤有禆益自宜與劉昫舊唐書並傳擬仍昔時之稱標為舊五代史俾附二十三史之列以垂久遠謹將全書五十八本校勘發凡一併裝訂恭呈
御覽伏候
訓示前經【臣】王際華面
奏此書列之史冊洵足嘉惠藝林請照
殿版各史例刋刻頒行海内荷蒙
聖恩兪鑒恭候
欽定發下即交
武英殿遵照辦理再查諸史前俱有原進表文此書原表久佚謹另擬奏摺一通隨書呈
進俟奉
旨允准即敬謹恭録并奏摺同刋卷首以符體式再現在繕本因係採葺成書于每段下附注原書卷目以便稽攷但各史俱無此例刋刻時擬將各注悉行刪去俾與諸史畫一其有必應核訂者酌加案語照各史例附攷證于本卷之後合併聲明謹
奏奉
旨知道了欽此
奉
旨開列校刻舊五代史諸臣職名
總裁
多 羅 質 郡 王【臣】永 瑢
︵字位過密 無法显示︶ 舒赫德
︵字位過密 無法显示︶ 【臣】于敏中
【臣】福隆安
經筵講官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敎習庶吉士 【臣】程景伊
經筵講官太子少傅戶部尚書 【臣】王際華
經筵講官禮部尚書兼管國子監事務 【臣】蔡 新
經 筵 講 官 兵 部 尚 書 【臣】嵇 璜【經筵講官議政大臣刑部尚書仍兼辦戶部侍郎事 臣務管理三庫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總管内務府大臣】英 廉
都 察 院 左 都 御 史 【臣】張若溎
經 筵 講 官 吏 部 左 侍 郎 【臣】曹秀先戶部右侍郎署正紅旗蒙古副都統總管内務府大臣【臣】金 簡
總纂
右春坊右庶子今陞翰林院侍讀學士 【臣】陸錫熊翰 林 院 侍 讀 【臣】紀 昀纂修
翰 林 院 編 修 【臣】邵晉涵提調
司 經 局 洗 馬 【臣】夢 吉翰 林 院 編 修 【臣】劉錫嘏翰 林 院 編 修 【臣】百 齡翰 林 院 檢 討 【臣】王仲愚翰 林 院 編 修 【臣】張 燾翰 林 院 編 修 【臣】宋 銑翰 林 院 編 修 【臣】蕭際韶吏部考功司郎中今陞福建道監察御史【臣】章寶傳吏部文選司員外郎今陞考功司郎中 【臣】馮應榴
多 羅 質 郡 王【臣】永瑢等謹
奏為舊五代史編次成書恭呈
御覽事【臣】等伏案薛居正等所修五代史原由官撰成自宋初以一百五十卷之書括八姓十三主之事具有本末可為鑒觀雖值一時風會之衰體格尚沿于冘弱而垂千古廢興之迹異同足備夫參稽故以楊大年之淹通司馬光之精確無不資其賅貫據以編摩求諸列朝正史之間實可劉昫舊書之比乃徵唐事者並傳天福之本而攷五代者惟行歐陽之書致此逸文寖成墜簡閱沈淪之已久信顯晦之有時欽惟我
皇上紹繹前聞網羅羣典
發秘書而讐校廣四庫之儲藏欣遘遺編因裒散帙首尾略備篇目可尋經呵護以偶存知表章之有待非當
聖世曷闡成編【臣】等謹率同總纂官右春坊右庶子【臣】陸錫熊翰林院侍讀【臣】紀昀纂修官編修【臣】邵晉涵等按代分排隨文勘訂彚諸家以搜其放失臚衆說以補其闕殘復為完書可以繕寫竊惟五季雖屬閏朝文獻足徵治忽宜監有薛史以綜事蹟之備有歐史以昭筆削之嚴相輔而行偏廢不可幸遭逢乎
盛際得煥發其幽光所禆實多先睹為快【臣】等已將永樂大典所録舊五代史依目編輯勒一百五十卷謹分裝五十八冊各加攷證粘簽進
呈敬請刋諸
秘殿頒在學官搜散佚于七百餘年廣體裁于二十三史著名山之録允宜傳播于人間儲
乙夜之觀冀稟折衷于
睿鑒惟慚疎陋伏候
指揮謹
奏乾隆四十年七月初三日
多 羅 質 郡 王 【臣】永 瑢經筵講官起居注官武英殿大學士【臣】舒赫德經筵日講起居注官文華殿大學士【臣】于敏中工部尚書和碩額駙一等忠勇公 【臣】福隆安經筵講官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 【臣】程景伊經 筵 講 官 戶 部 尚書【臣】王際華經 筵 講 官 禮 部 尚書【臣】蔡 新經 筵 講 官 兵 部 尚書【臣】嵇 璜經筵講官刑部尚書仍兼戶部侍郎【臣】英 廉都 察 院 左 都 御 史 【臣】張若溎經筵講官 吏 部 左 侍 郎【臣】曹秀先戶 部 右 侍 郎 【臣】金 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