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皇朝文獻通考卷八十
皇朝文獻通考卷八十
職官考【四】
【臣】等謹按馬端臨通考所載職官俱本宋制五朝考依類編入今謹依會典各衙門序次敬輯以昭
本朝制度云
文職
宗人府
宗人府掌
皇族之屬籍以時修輯
玉牒辨昭穆序爵禄均其惠養而布之教令凡親疏之屬胥受治焉宗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並以宗室王公為之】
【臣】等謹按
國初於
篤恭殿前列署為諸王議政之所順治九年設宗人府以親王總領府事貝勒貝子為左右宗正鎮國公輔國公為左右宗人厥後不拘一格擇賢能者任之
府丞一人【用漢人】掌校理漢文册籍左右二司設理事官各二人副理事官各二人主事各二人分掌左右翼宗室覺羅之籍並書其子女適庶生卒婚嫁官爵名諡以備
玉牒紀載凡承襲次序秩俸等差及養給貧幼優恤婚喪
之事時為稽核綜理焉
經歷二人掌出納文書【宗室滿洲分半用初設漢經歷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堂主事二人掌奏疏稿案【宗室滿洲分半用】堂主事漢人二人掌漢文册籍【雍正二年增設】筆帖式二十四人掌繙譯清漢文書【宗室滿洲分半用】
【臣】等謹按初設有啟心郎覺羅漢軍各一人康熙十二年裁
凡
天潢宗派以
顯祖宣皇帝本支為宗室伯叔兄弟之支為覺羅 宗室束金黃帶覺羅束紅帶生子女周歲書其年月日時母某氏詳其適庶次第具册送府 宗室載入黃册覺羅載入紅册 宗室以罪黜為庶人者束紅帶覺羅以罪黜為庶人者束紫帶所生子女備録送府如前法各附黄紅册後
凡纂修
玉牒每十年由府題請開館以宗令宗正内閣禮部大臣為正副總裁官本衙門及内閣翰林院禮部官分纂内閣中書等官繕寫按每年黃册紅册所紀彚入於牒以
帝系為統以長幼為序存者朱書故者墨書設同名改卑者及幼者每三年書成【乾隆三十一年改定一年告成】
皇史宬本府
盛京各尊藏一部
三公三孤
太師太傅太保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俱為文武大臣加銜及贈銜無專職
内閣
殿閣大學士滿洲漢人各二人【兼各部尚書銜】協辦大學士滿洲漢人各一人掌贊理庶政奉宣
綸音内外諸司題疏到閣票擬進
呈得報轉下六科鈔發各部院施行以副本録
旨送
皇史宬存貯如原疏折出未定處分竢
御門聽政時滿學士一人敷奏折本大學士面奉諭旨如前施行凡恭上
皇太后
徽號
奏書
册寶立
皇后
皇太子
册寶尊封
皇貴太妃
皇太妃
册寶封
皇貴妃
貴妃
册寶
妃
册印
嬪
册俱由内閣撰擬文篆進
呈
欽定
敕下禮部施行
皇太子
皇子
皇孫
命名大學士承
旨擬奏王公公主號亦如之封外藩王以下及公侯伯
以下
誥命亦如之其子孫襲封即於原奉
誥勅内開注人名年月加用
御寶給還 中外文武各官遇
覃恩封贈五品以上者
誥命六品以下者
敕命宗室自鎮國公以下用為大臣侍衛者封贈與文武官同 外任官督撫學政鹽政織造提督總兵等官撰給坐名
勅書布政使按察使道員運使及副將參游等官止給
傳
勅
凡
覃恩肆赦大學士承
旨擬
恩詔應行事欵恭請
欽定凡纂修
實録史志諸書為監修總裁官
經筵領講官會試充考試官
殿試充讀卷官凡
起居注記載每歲終送内閣大學士學士監視加封入庫收藏凡每月欽奉
諭旨於次月彚録進
呈各部院奉
旨特交之事覆奏後具册送内閣其有未結者聲明緣
由送覈月終則會計具奏凡
壇
廟
陵寢神牌由工部送内閣中書敬書清文翰林官敬書漢
文
命大學士行禮凡
尊諡
册諡大學士承
旨恭擬奏請
欽定
勅下禮部奉行
册文寶篆由翰林院撰擬大學士恭閲進
呈 諸王以下及文武大臣諡法均由大學士奏定諸王以一字為諡貝勒以下及大臣以二字為諡凡
陵山封號大學士承
旨恭擬封各山川神祇亦如之凡祭告祝文由翰林院
撰擬大學士恭閲進
呈
壇
廟祝版由太常寺送内閣中書繕寫大學士敬書御名凡
命將征討大將軍經略將軍
勅書内閣撰擬大將軍經略將軍或給印或關防並諏出
師吉日皆奏請
欽定仍遣内閣官隨行管理凡勾决京外重囚刑部以秋朝審情實姓名册送内閣於冬日至前六十日次第奏請勾决
皇帝素服大學士學士及刑部堂官
起居注官咸常服祗候
召入滿學士一人跪奏囚册漢大學士一人秉筆遵旨勾訖密封下所司施行凡擢任大學士膺
簡命後奏請
殿閣名及各部兼銜
學士兼禮部侍郎銜滿洲六人【初設三人順治元年後增減不一康熙九年定二人十年復增四人】漢人四人【初設漢軍三人順治元年後漢人增減不一康熙十年定漢軍二人十二年以漢軍併入漢缺共四人】掌敷奏本章侍讀學士滿洲四人【初設三人康熙九年定四人】蒙古二人【初設三人康熙九年定二人】漢軍漢人二人【初設漢軍三人後改二人乾隆十七年改為漢缺漢軍漢人序資用】掌收發本章總稽繙譯
其屬侍讀滿洲十人【初設漢文五人滿漢文六人共十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滿漢文二人尋復增二人】蒙古漢軍漢人各二人掌勘對本章檢校票籖典籍滿洲漢軍漢人各二人【初俱各設三人康熙九年改各二人】掌收貯圖籍出納文移中書滿洲七十人【初設七十五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十一人後復增六人】蒙古十六人【初設十九人康熙三十八年裁三人】漢軍八人【初設十三人康熙三十八年裁五人】漢人三十人【初設三十六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四人乾隆十三年裁二人】貼寫中書滿洲四十人蒙古六人掌撰擬繙譯繕寫之事
内閣承辦本章有五所曰滿本房司繕寫曰漢本房司繙譯曰蒙古本房司繙譯外藩屬國文字曰滿票籖曰漢票籖司繕寫票籖記載
諭旨撰文之事俱以侍讀學士侍讀司其事中書分任之批發紅本曰紅本房以内閣翰林等官司其事凡請用
御寶先知會内務府轉行宫殿監至期學士率典籍赴乾清門驗用如遇
行幸駐蹕以内務府總管一人監視之
中書科
職專繕寫
册寶誥勅凡
册封則充副使大朝會則隨
駕而供事焉内閣學士滿漢各一人掌之中書舍人滿
洲二人漢人四人筆帖式十人
【臣】等謹按初設漢中書舍人十二人尋省八人順治九年設滿記事官同掌科事康熙九年改為滿中書舍人
皇史宬尉滿洲三人
文淵閣
文淵閣自昔為大學士兼銜而非職掌所繫我
皇上文治聿隆輯録四庫全書多人間未見之籍浩如淵海集古今之大成特于文華殿後建文淵閣崇構鼎新琅圅燦列於是設官兼掌以副其實折衷宋制設提舉閣事領閣事總其綱其次為直閣事同司典掌又其次為校理為檢閲分司註册點驗每歲三六九月提舉閣事大臣會同領閣事大臣奏請曝書令直閣校理檢閲各員咸集公同啟閣繙晾雖閣中收藏書籍責之内府官屬而一切職掌事宜提舉閣事領閣事以下任之于内閣翰詹衙門内揀選兼用華資賅備實效責成垂館閣之宏規懋文明之
盛治不特遠軼麟臺故事實生民以來所未有云提舉一人【以内務府大臣充之】掌提舉閣事總理大綱逢曝書之期則會同領閣事奏請繙晾秘籍
領閣事二人【大學士兼學院學士充之】掌管領秘籍如翰林及大臣官員内欲觀中秘書者别藏副本于翰林署告領閣事請閲願就抄録及須行參校者領閣事酌校理等員就閣中檢對
直閣事六人【以内閣學士充之】掌直秘閣書籍同司典守曝書之期會同繙閲
校理十六人【以庶子侍讀侍講編修檢討充之】檢閲八人【以科甲出身之内閣中書充之】分掌註册點驗值曝書之期一同按籍校閲
吏部
吏部掌中外文職銓叙勲階黜陟之政釐飭官常以贊邦治焉尚書滿洲漢人各一人【順治五年定滿漢尚書各一人七年增滿洲尚書一人十年裁雍正元年以來常以大學士兼理部務與尚書率其屬以叙正羣吏焉】左右侍郎滿洲漢人各一人
【臣】等謹按初制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銜其非翰林出身者不兼禮部侍郎亦如之尋俱罷兼銜又初制各部院俱設有啟心郎順治十五年裁其屬有四清吏司曰文選曰考功曰稽勲曰驗封文選清吏司郎中滿洲三人蒙古漢人各一人員外郎滿洲漢人各二人【初設一人雍正五年增一人】主事滿洲一人漢人二人掌官吏班秩均平選法官分九品有正有從為級十有八不及九品曰未入流選人出身之途曰科目曰貢監曰廕生曰薦舉曰吏員咸登資簿以序階次其遷秩改除在京四品以上及翰林詹事官列名請
特簡郎中道以下分雙单月循例遷選序俸遷者曰推陞不序俸遷者曰即陞至降調署職試俸開復起復改補迴避告假皆按成例行其揀驗及選員考試胥隸焉
考功清吏司郎中滿洲三人漢人一人員外郎滿洲二人蒙古漢人各一人主事滿洲一人漢人二人【初設一人雍正五年增一人】掌官吏考課之事三載考績在内曰京察察以四格曰守曰政曰才曰年在外曰大計計以八法曰貪曰酷曰罷軟無為曰不謹曰年老曰有疾曰浮躁曰才力不及各聽察於其長而著跡於册凡京察合格一等官自内閣侍讀學士翰詹開坊以上外列加一級不入等者或降或罷與應加級官俱候引
見欽定二三等皆仍供職凡大計不入舉劾者為平等上等卓異者優叙推陞干八法者分别降革休致有差至内外官之處分各按則例别公罪私罪以定議焉
稽勲清吏司郎中滿洲漢人各一人員外郎滿洲二人漢人一人主事滿洲漢人各一人掌更名改籍終養服制兼稽在京文官俸廪焉
驗封清吏司郎中滿洲漢人各一人員外郎滿洲二人漢人一人主事滿洲蒙古漢人各一人掌百官之封爵
誥勅贈廕承襲之事凡世爵之等有九曰公曰侯曰伯曰子曰男曰輕車都尉【以上各分三等】曰騎都尉曰雲騎尉曰恩騎尉其受爵之法則自雲騎尉始而累加焉積雲騎尉二十六為一等公皆據兵部敘績之等次定之以及推恩外戚聖賢後裔明後延恩皆按典詳議奏行歲計其承襲之爵編為
皇册藏之内府凡封贈各視其品凡廕叙正一品子正五品敘從一品子從五品敘其下以是為差凡内外諸司之書吏並掌其名籍以資叙用
【臣】等謹按初設滿洲郎中四人順治十二年增四人初設漢軍郎中二人雍正五年裁初設蒙古員外郎八人康熙六年並裁五十七年復設一人初設漢軍員外郎八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四人雍正四年並裁初制凡滿洲蒙古漢軍司官自為額數不論司分悉聽堂官調撥嗣後各司雖設有定缺其隨宜酌撥仍聽之堂官惟漢司官仍論司分後各部院俱同
堂主事滿洲二人掌文案滿洲二人漢軍一人掌章奏司務滿洲漢人各一人掌出納文書稽察書吏【初設漢人司務二人順治四年裁一人十五年定滿洲漢人各一人後各部院司務建革同】筆帖式滿洲五十七人蒙古四人漢軍十二人分隸各司掌繙譯清漢章奏文籍
皇朝文獻通考卷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