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押韻釋疑》 |
书名 | 押韵释疑 |
作者 | 歐陽德隆 |
版本 | 宋刊本 |
分类 | 經部>小學類>韻書類 |
下落 | 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 |
内容 | 宋欧阳德隆撰。嘉熙己亥四明余天任刻本。(竹垞朱氏跋此书“任”误“柱”。)前有庄瑞孙及天任序,无余文焴序。序後有《条例》十一则。又《监韵条式节要》,详列场屋讳字,与今刻《礼部韵略》前有淳熙重修文书式相同,惟多《暗讳》一条,如“永钦”、“永康”、大行、登遐之类,其讳字载在逐韵者,俱用阴文。其分韵,即国子监颁行之韵,尚是《隋书》以来旧部。二十六桓之“桓”改“欢”,避讳故也。韵字先列监注,次列补释,凡字同而义异者,注明不可混押;字异而音同义同者,韵中虽两列其字,注明不可重押;亦有古人通用而今无申明者,注明不可押。又押韵有疑贰处,必援引前後诗赋,一以南省上庠程文为凭,其有失误者,录以示戒。每韵末附载奏添之字,以阴文“新制”二字别之。案:世所传者,有郭守正增修本,条例甚多,於原书不复分别,此本犹见欧阳氏书真面目也。每半叶十行,行大字不等,注双行,行廿五字。旧为传是楼藏书。(卷首有“西雲蔡昭宗文印章”、“王献臣藏书印”、“王氏敬之”、“乾学徐健庵”诸朱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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