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金石例》 |
书名 | 金石例 |
作者 | 潘昂霄 |
版本 | 山东巡抚采进本 |
分类 | 集部>詩文評類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内容 | 元潘昂霄撰。昂霄有《河源記》,已著錄。是書一卷至五卷述銘志之始,於品級、塋墓、羊虎、德政、神道、家廟、賜碑之制,一一詳考。六卷至八卷述唐韓愈所撰碑志,以為括例,於家世、宗族、職名、妻子、死葬日月之類,咸條列其文,標為程式。九卷則雜論文體。十卷則史院凡例。然昂霄是書,以《金石例》為名,所述宜止於碑志,而泛及雜文之格,與起居注之式,似乎不倫。又雜文之中,其目載有郝伯常先生編《類金石》八例,蒼崖先生十五例二條,皆有錄無書。九卷之末有跋云:“右先生《金石例》,皆取《韓文類輯》以為例,大約與徐秋山括例相去不遠。若再備錄,似為重復,故止記其目於此。”然則最后二卷,其始必別自為編,附之《金石例》后。后人刊版,乃并為一書。又知六卷至八卷所謂《韓文括例》者,皆全采徐氏之書,非昂霄所自撰矣。其書敘述古制,頗為典核。雖所載括例但舉韓愈之文,未免舉一而廢百。然明以來金石之文,往往不考古法,漫無矩度,得是書以為依據,亦可謂尚有典型,愈於率意妄撰者多矣。書在元代,版凡三刻。此本乃其子詡至正五年刊於鄱陽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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