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北游集》 |
书名 | 北游集 |
作者 | 汪夢斗 |
版本 | 安徽巡抚采进本 |
分类 | 集部>別集類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内容 | 宋汪夢斗撰。夢斗號杏山,績溪人。景定間以明經發解,江東漕試。授承節郎,江東司制幹官。咸淳初,遷史館編校,與葉李等議,上書劾丞相賈似道。李等坐罪,夢斗亦遁歸。宋亡后,尚書謝昌言薦夢斗於元世祖,特召赴京,卒不受官,放還。是集乃其北游紀行之作。中有《見謝尚書詩》云“正須自愛不貲身。”。蓋不特律己甚嚴,即其以道義規昌言,亦可謂婉而嚴矣。惟是《上故相留公詩》,注謂“公入朝不屈,稱前正奉大夫。”考夢炎以德祐二年降元,特為世祖所鄙,又曾勸殺文天祥,安得有入朝不屈之事?《夢斗集》中又有《南園歌》,為吳潛竄循州而作。詩末附數語云:“履翁再相,力言奸邪誤國數事,理皇竟不能平。會似道以江上肅清之報,徑達禁中,上遂罷潛相。明日乃以似道奏付外。”考《宋史》,似道江上肅清之奏在理宗景定元年三月乙酉之前,吳潛之罷在是年四月己酉。若如夢斗言,是於己酉之明日始以似道奏付外,則上距四月乙酉前將及一月。是時朝野方以荊、鄂為奇功,乃捷書到禁中,一月始布於外,與情勢尤有未合。或其后人掇拾遺稿,不免以贗本竄入,未及致詳耶。又《杏山摭稿》數條,乃后人所集夢斗講學之語,原附集末,今亦仍之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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