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續孟子》 |
书名 | 续孟子 |
作者 | 林慎思 |
版本 | 福建巡抚采巡本 |
分类 | 子部>儒家類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内容 | 唐林慎思撰。慎思字虔中,長樂人。咸通十年進士。十一年又中宏詞拔萃魁,授秘書省校書郎,興平尉。尋除尚書水部郎中,守萬年縣令。黃巢之亂,抗節不屈,死。《崇文總目》及鄭樵《通志·藝文略》皆載是書二卷,與今本合。《崇文總目》載慎思之言曰:《孟子》七篇,非軻自著書,而弟子共記其言,不能盡軻意,因傳其說演而續之。今觀其書十四篇,大抵因《孟子》之言,推闡以盡其義。獨其不自立論,而必假借姓氏,類乎《莊》、《列》之寓言。又如與民同樂本《莊》暴齊王之事,而移於隔章之樂正子、魯君,義頗無取。然其委曲發明,亦時有至理,不可廢也。昔揚雄作《太玄》以擬《易》,王通作《中說》以擬《論語》,儒者皆有亻朁經之譏,蔡沈作《洪范九疇數》,《御纂性理精義》亦以其亻朁經,斥之不錄。慎思此書,頗蹈此弊。然唐時《孟子》不號為經,故馬總《意林》與諸子之書并列,而韓愈亦與荀、揚并稱,固不能以后來論定之制為慎思責矣。 |
说明 | 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
影印 | 检索该书影印古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