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御定清文鑒·》 |
书名 | 御定清文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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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經部>小學類>字書類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内容 | 乾隆三十六年奉敕撰。我國家發祥長白,實金源之舊疆。《金史·章宗本紀》載:“明昌五年,以葉魯谷神始制國字,詔依倉頡立廟例,祀於上京。”又《選舉志》稱:“進士科以策論試國人,用國字為程文。”陶宗儀《書史會要》則稱金太祖命完顏希尹撰國字,其后熙宗亦制字并行。希尹所制謂之大字,熙宗所制謂之小字,其字體波磔繁密,頗類籀文。當時必有字書,今已無考。惟趙崡《石墨鐫華》所載天會十二年《都統經略郎君行記》一篇,僅存其形制而已。蓋有元一統之后,其法漸不傳也。我太祖高皇帝肇建丕基,命巴克什額爾德尼以蒙古字聯綴國語成句,尚未別為書禮。太宗文皇帝始命巴克什庫爾纏創造國書。以十二字頭貫一切音,因音而立字,合字而成語。今內閣所貯舊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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