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春秋合題着說》 |
书名 | 春秋合题着说 |
作者 | 楊維楨 |
版本 | 永乐大典本 |
分类 | 經部>春秋類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内容 | 元楊維楨撰。維楨字廉夫,號鐵崖,山陰人。泰定四年進士。初署天臺尹,改錢清場鹽司令。轉建德總管府推官,擢江西儒學提舉。未及上而兵亂,遂不復仕,放浪於詩酒歌舞之間。明初命修禮樂書,旋以老病辭歸。事跡具《明史·文苑傳》。案宋《禮部貢舉條式》、《崇寧貢舉令》,《春秋義》題聽於三《傳》解《經》處出。靖康元年改,止用正《經》出題。紹興五年禮部議,《春秋》正《經》詞語簡約,比之五經為略。問目所在,易於周遍。往往州郡問目,重復甚多。每遇程文,鮮不相犯。請仍聽於三《傳》解《經》處相兼出題。《元史·選舉志》所載延祐條例,不言《春秋》出題之法。以維楨是書考之,蓋亦以《經》文易復,改為合題。明制《春秋》合題之法,蓋沿元舊也。維楨《自序》曰:“《春秋》正變無定例,故關合無定題。筆削有微旨,故會通有微意。初學者不知通活法以求義,場屋中往往不得有司之意。今以當合題凡若干,各題著說,使推其正變無常,縱橫各出,以御場屋之敵。”又曰:“學者因是而得其活法,則求《經》之微亦無出於此,不止決科之計。”然其書究為科舉而作,非通《經》者所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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