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日,陆九渊(1139—1193)卒,年五十五。
公元1192年 十二月
十四日,陆九渊(1139—1193)卒,年五十五。
九渊字子静,号存斋,抚州金溪人。乾道八年进士,任靖安县主簿,调敕令所删定官。因上书陈事,为给事中王信所驳,诏主管台州崇道观,遂还乡,居贵溪之象山,从学者云集,自称象山翁,学者称象山先生。光宗时,知荆门军,卒于官。与朱熹齐名,然学术见解多有不合。主“心即理”说,反对朱熹“道问学”之说。尝言“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又谓“学苟知道,六经皆我注脚”。其学说为明代王阳明所继承、发展,形成“陆王学派”。事迹见杨简《象山先生行状》、《宋史》卷四三四本传。著有《象山文集》二十八卷、《外集》四卷及《语录》四卷,有《四部丛刊》影印明刊本、《四库全书》本。中华书局一九八〇年出版有排印本《陆九渊集》。《全宋诗》录其诗一卷,《全宋文》收其文二十九卷。四库提要卷一六〇:“《象山集》二十八卷、外集四卷、附语录四卷,大理寺卿陆锡熊家藏本,宋陆九渊撰。……据九渊年谱,集为其子持之所编,其门人袁燮刊于江西提举仓司者,凡三十二卷。《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并作《象山集》二十八卷、外集四卷,总而计之,与燮所刊本卷数相符。……此本前有燮序;又有杨简序。……又有嘉定庚辰吴杰跋,称是集为建安陈氏所刊。……前十七卷为书,十八卷为表奏,十九卷为记,二十卷为序赠,二十一卷至二十四卷为杂著,二十五卷为诗,二十六卷为祭文,二十七卷、二十八卷为墓志、墓碣、墓表。外集四卷皆程试之文。末为谥议、行状,则吴杰所续入也。其语录四卷,本于集外别行,正德辛巳,抚州守李茂元重刻是集,乃并附集末,以成《陆氏全书》。” 《隐居通议》卷一七:“象山先生作《王荆公祠堂记》,笔力宏妙,自谓断百余年未了底公案,圣人复起,不易吾言。此一大题目,非先生不敢言,非先生不能言也。当来更加擎敛,使归简严,则前无古人矣。先生精于说理,长于论事,唯其天才宏纵,横说竖说,逗尽底里,沛然不穷。”刘熙载《艺概》卷一:“陆象山文,《隐居通议》称其《王荆公祠堂记》,又称其《与杨守书》及《与徐子宜侍郎书》,且各系以评语。余谓陆文得孟子之实,不容意为去取,亦未易评。评之须如其《语录》中所谓‘从天而下,从肝肺中流出,是自家有底物事’,乃庶几焉。”
- 张敞作《谏用方术疏》《美阳鼎不宜荐见于宗庙议》。
- 太仆戴长乐下吏,疑杨恽所害,遂使人上书告发杨恽。
- 廷尉于定国考问杨恽,奏请逮捕治罪。
- 陈汤约于此年西至长安,得为太官献食丞。
- 杨恽废为庶人。
- 张敞作《劾黄霸》。
- 刘向二十五岁,征受《谷梁》。
- 张敞为京兆尹久;议事数为宣帝采纳;为妻画眉,传为轶事。
- 王昭君生(前55?— ?)。
- 刘胥自杀前作《歌》(《广陵王歌》)。
- 萧望之奏言,驳耿寿昌增海租及近籴计。
- 安定太守孙会宗作《与杨恽书》。
- 杨恽作《报孙会宗书》,内有《拊击歌》。
- 杨恽被告“骄奢不悔过”,下廷尉案验,得所予会宗书,宣帝见而恶之。
- 杨恽以大逆不道罪,腰斩(? —前54)。
- 韦玄成因杨恽故免官。
- 太子刘奭议用儒生,宣帝斥之为“乱我家者”。
- 张敞以贼捕掾絮舜称其“五日京兆”,杀之;事发,以贼杀无辜免为庶人;数月,贼起,宣帝使使召之;诣公车上书;拜冀州刺史。
- 韦玄成以失礼削爵为关内侯,自伤贬黜父爵,作《自劾诗》;复为淮阳王刘钦中尉。
- 王褒作《碧鸡颂》;往益州求金马碧鸡之宝,道卒,年约三十二(前84?—前53?)。
- 扬雄生(前53—公元18)。
- 萧望之作《宜待单于以不臣之礼议》,宣帝纳之。
- 萧望之约五十七岁,奉诏问张禹,称其精习经学。
- 张敞为太原太守。
- 魏相图画麒麟阁。
- 刘德图画麒麟阁。
- 萧望之图画麒麟阁。
- 苏武图画麒麟阁。
- 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宣帝亲称制临决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博士;公羊学大盛。
- 韦玄成讲论于石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