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弼与邢劭从齐文宣帝游东山,共论名理,邢劭主神灭之说,杜弼驳之。
公元551年 本年
杜弼与邢劭从齐文宣帝游东山,共论名理,邢劭主神灭之说,杜弼驳之。
《北齐书》卷二四《杜弼传》:“尝与邢劭扈从东山,共论名理,邢以为人死还生,恐为蛇画足。弼答曰:‘盖谓人死归无,非有能生之力。然物之未生,本亦无也,无而能有,不以为疑。因前生后,何独致怪?’邢云:‘圣人设教,本由劝奖,故俱以将来,理望各遂其性。’弼曰:‘圣人合德天地,齐信四时,言则为经,行则为法,而云以虚示物,以诡劝民,将同鱼腹之书,有异凿楹之诰,安能使北辰降光,龙宫韫椟。就如所论,福果可以熔铸性灵,弘奖风教,为益之大,莫极于斯。此即真教,何谓非实?’邢云:‘死之言澌,精神尽也。如射箭尽,手中尽也。《小雅》曰“无草不死”,《月令》又云“靡草死”,动植虽殊,亦此之类。无情之卉,尚得还生,含灵之物,何妨再造。若云草死犹有种在,则复人死亦有识。识种不见,谓以为无者。神之在形,亦非自瞩,离朱之明不能睹。虽蒋济观眸,贤愚可察。钟生听曲,山水呈状。乃神之工,岂神之质。犹玉帛之非礼,钟鼓之非乐,以此而推,义斯见矣。’邢云:‘季札言无不之,亦言散尽,若复聚而为物,不得言无不之也。’弼曰:‘骨肉下归于土,魂气则无不之,此乃形坠魂游,往而非尽。如鸟出巢,如蛇出穴。由其尚有,故无所不之。若令无也,之将焉适?延陵有察微之识,知其不随于形。仲尼发习礼之叹,美其斯与形别。若许以廓然,然则人皆季子。不谓高论,执此为无。’邢云:‘神之在人,犹光之在烛,烛尽则光穷,人死则神灭。’弼曰:‘旧学前儒,每有斯语,群疑众惑,咸由此起。盖辨之者未精,思之者不笃。窃有末见,可以核诸。烛则因质生光,质大光亦大。人则神不系于形,形小神不小。故仲尼之智,必不短于长狄。孟德之雄,乃远奇于崔琰。神之于形,亦犹君之有国。国实君之所统,君非国之所生。不与同生,孰云俱灭?’邢云:‘舍此适彼,生生恒在。周、孔自应同庄周之鼓缶,和桑扈之循歌?’弼曰:‘共阴而息,尚有将别之悲。穷辙以游,亦兴中途之叹。况曰联体同气,化为异物,称情之服,何害于圣。’邢云:‘鹰化为鸠,鼠变为鸟,黄母为鳖,皆是生之类也。类化而相生,犹光去此烛,复然彼烛。’弼曰:‘鹰未化为鸠,鸠则非有。鼠。既非二有,何可两立。光去此烛,得燃彼烛,神去此形,亦托彼形,又何惑哉?’邢云:‘欲使土化为人,木生眼鼻,造化神明,不应如此。’弼曰:‘腐草为萤,老木为蝎,造化不能,谁其然也?’ 其后别与邢书云:‘夫建言明理,宜出典证,而违孔背释,独为君子。若不师圣,物各有心,马首欲东,谁其能御。奚取于适衷,何贵于得一。逸虽高,管见未喻。’前后往复再三,邢劭理屈而止,文多不载。”考《北齐书》本传,东山论辩在文宣帝“践祚之后”,而杜弼卒于天保十年。论辩之后,杜弼曾因家奴诬告谋反,下狱甚久。后又徙临海镇,行海州事,在州亦颇久,又徙胶州刺史。据此,则论辩当在天保初年,今姑系于此。
- 崔瑗九岁,题门迎县令。
- 汉章帝令曹褒条正班固所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
- 班固在去年底至此年正月间因母丧去官。
- 王充完成《论衡•讲瑞篇》。
- 改元章和。
- 汉章帝南巡狩,冬十月还宫。
- 曹褒奏上修改后的汉礼百五十篇,汉章帝仅纳之而已。
- 王充六十一岁,转治中。
- 崔骃入侍中窦宪门下。
- 黄香诣殿下,拜尚书郎。
- 汉章帝崩,遗诏无起寝庙。
- 皇太子刘肇即位,是为孝和皇帝。
- 有司请上汉章帝庙号,共进《武德》之舞,和帝准奏。
- 崔骃作《章帝谥议》,献书诫窦宪。
- 桓郁为长乐少府,奉诏侍讲禁中。
- 韦彪病笃求退,章帝准免大鸿胪职,赐钱二十万。
- 崔骃以处士年少为车骑将军窦宪掾。
- 王充六十二岁,自免还家。
- 王充作《养性》十六篇。
- 王充《论衡》书成,作《自纪》终篇。
- 曹褒为汉礼作章句。
- 马融十岁,与诸兄从父马严受业。
- 汉和帝永元元年至汉桓帝永康元年(89—167)共79年。
- •引 言•。
- 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第四十五》:“自安、和已下,迄至顺、桓,则有班、傅、三崔、王、马、张、蔡,磊落鸿儒,才不时乏,而文章之选,存而不论。
- 班固为中护军,从窦宪将征匈奴。
- 班固作《封燕然山铭》《窦将军北征颂》;其《涿邪山祝文》或亦作于此时。
- 傅毅为车骑将军窦宪主记室,作《窦将军北征颂》。
- 崔骃为车骑将军窦宪主簿,作《北征颂》《仲山甫鼎铭》《与窦宪笺》。
- 傅毅为大将军窦宪司马。